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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廉政署肅貪機制談公務員 應注意之公務分際 報告人:法務部廉政署肅貪組 專門委員馮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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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從廉政署肅貪機制談公務員 應注意之公務分際 報告人:法務部廉政署肅貪組 專門委員馮俊雷
從廉政署肅貪機制談公務員 應注意之公務分際 報告人:法務部廉政署肅貪組 專門委員馮俊雷

2 簡報大綱 壹、前言 貳、廉政署成立沿革 叁、廉政署組織架構及業務分工 肆、廉政署的肅貪機制 伍、黃金十年 廉政啟航-12347廉政創新機 陸、嚴守公務分際,控管機關貪瀆風險 柒、相關案例簡介 捌、結語

3 壹、前言

4 一、廉潔、效能及良善治理已成為世界潮流 --公、私部門皆然 二、民眾對政府部門之服務品質要求更趨嚴格 --廉潔為評斷服務品質之要項 三、公務員自我要求甚高,惟少數人員仍難以 抗拒外界誘惑

5 四、政、商、民意機關之關係依舊緊密,公務 員身處夾縫,左支右絀,險境環生 五、國內肅貪機制多元,複式布網、分進合擊 ,公務員如何拿捏分際,確保權益?

6 貳、廉政署成立沿革

7

8 一、民國76年7月,立法委員趙少康與102位 立法委員共同連署提案在行政院下成立 「反貪污局」。 二、民國89年法務部陳前定南部長上任後宣 示推動成立「法務部廉政署」,修定 「法務部組織法」及研擬「法務部廉政 署組織條例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惟未獲共識而緩議。

9 三、民國94年10月第63次行政院政策協調會 報,與會人士力主應積極加強肅貪,法 務部以維持政風司為政策幕僚,並成立 廉政局為肅貪執行機關之規劃,送請立 法院審議,惟至96年12月21日第6屆第6 會期結束未付委審查。 四、民國97年5月法務部成立專案小組,就原 規劃之「法務部廉政局」重行檢討,重 行研議設立廉政專責機關的必要性。

10 五、民國99年7月20日馬總統宣布設置「法 務部廉政署」,「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法 草案」於100年4月1日經立法院完成三 讀, 行政院並核定法務部廉政署於100 年7月20日成立。

11 叁、廉政署組織架構 及業務分工

12

13 肆、廉政署的肅貪機制

14 政風機構函送線索 受理檢舉 機關函送 發交

15 肅貪業務轄區配置 肅貪組 辦公地點:台北市松江路318號8樓 業務內容:肅貪政策、綜合業務及 跨區性特交案件 業務分工:設調查、蒐證、分析、
綜合4科 轄 區:全國

16 肅貪業務轄區配置 北部地區調查組 辦公地點:台北市松江路318號5樓 業務內容:調查業務 業務分工:設第一調查科、第二調查科、第三調
查科、第四調查科 轄 區: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 新竹縣、新竹市、宜蘭縣、花蓮縣、 金門縣、連江縣

17 肅貪業務轄區配置 中部地區調查組 辦公地點:南投市光明路11號 業務內容:調查業務 業務分工:設第一調查科、第二調 查科、第三調查科
轄 區:苗栗縣、臺中市、彰化 縣、雲林縣、南投縣

18 肅貪業務轄區配置 南部地區調查組 辦公地點:高雄市博愛一路300號 14-15樓 業務內容:調查業務 業務分工:設第一調查科、第二調
查科、第三調查科 轄 區:嘉義縣、嘉義市、臺南 市、高雄市、屏東縣、 臺東縣、澎湖縣

19 主要機制 駐署檢察官 一、強化廉政署肅貪業務執行成效,並統合 廉政署與各級法院檢察署間聯繫協調機 制,以提升貪瀆犯罪偵辦成效。

20 主要機制 二、法務部得因廉政署調查貪瀆或相關犯罪 需要,自各級法院檢察署遴派主任檢察 官、實任檢察官赴廉政署及所屬各地區
  需要,自各級法院檢察署遴派主任檢察   官、實任檢察官赴廉政署及所屬各地區   調查組辦理下列事項: (一)貪瀆犯罪情資分析及法律諮詢。 (二)貪瀆犯罪情資之審查。

21 主要機制 (三)指導肅貪案件之期前蒐證事宜。 (四)指揮廉政署辦理肅貪業務之人員進行 貪瀆案件之犯罪調查。
(五)廉政署與其他司法警察機關就同一案 件進行調查時之協調整合(即踩線協 調機制,可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及造成 機關困擾)。

22 主要機制 三、赴廉政署兼辦肅貪事務檢察官得視案件 需要,協請廉政署調派所屬政風機構人 員協助蒐證及行政支援事宜。
四、目前派駐檢察官共計10人,分別為肅貪 組2人,北部地區調查組3人,中部地區 調查組2人,南部地區調查組3人。

23 主要機制 情資審查小組 一、職掌:審查情資有無偵辦價值及指導情 資查證方向。 二、組成:成員5-7人,由調部辦事檢察官
     資查證方向。 二、組成:成員5-7人,由調部辦事檢察官 及肅貪組、政風業務組之組長、 副組長等人組成。

24 主要機制 三、審查原則:如認有偵查必要者,發交肅 貪組或各地區調查組,並報 請駐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如 無偵查價值之浮濫情資,則
       貪組或各地區調查組,並報        請駐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如        無偵查價值之浮濫情資,則        請廉政官簽結並送「廉政審        查會」審議。 目的:減少司法資源浪費,避免影響機關及 員工權益

25 主要機制 廉政審查會(外部監督機制) 一、職掌: (一)審查本署列參之情資,並就其結案理 由、調查情形及處理時程提供諮詢及 建議。
   由、調查情形及處理時程提供諮詢及    建議。  (二)關於本署執行之業務稽核清查,得依    本署業務需要,就其執行情形提供諮    詢及建議。

26 主要機制 (三)關於本署偵辦案件經法院判決無罪情 形,得依本署業務需要,分析其無罪 理由,並就爾後相類案件之偵查作為 提供諮詢及建議。
   形,得依本署業務需要,分析其無罪    理由,並就爾後相類案件之偵查作為    提供諮詢及建議。 (四)本會委員得因本署業務需要,對於其    他廉政事項提供諮詢及建議。

27 主要機制 二、組成: 本會置廉政審查委員11至15人,署長 為召集人,副召集人由署副署長兼任; 其餘委員由法務部部長就下列人員派
  本會置廉政審查委員11至15人,署長   為召集人,副召集人由署副署長兼任;   其餘委員由法務部部長就下列人員派   (聘)兼之:    (一)法務部檢察司司長或其指派之代      表   (二)政府採購法主管機關指派之代表  

28 主要機制 (三)審計部指派之代表。 (四)法律、財經、工程、醫療、建築 管理等學識經驗之專家學者或有 關機關代表。
  (三)審計部指派之代表。   (四)法律、財經、工程、醫療、建築      管理等學識經驗之專家學者或有      關機關代表。   (五)其他相關專門學識經驗之社會公      正人士或民間機構、法人團體代      表。   前項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之人數,   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二分之一

29 主要機制 廉政審查會功能 (一)監督廉政署依法行政,毋枉毋縱 (二)藉由學者專家集思廣益,強化廉政署 專業能力
(三)以全方位角度提供具體建議,寬廣廉 政工作視野

30 辦 案 流 程 (情資審查階段) 收 文 分 案 自首 各地區 調查組 民眾檢舉 署本部情資審查小組 現行犯 廉政署 署本部 政風機構
辦 案 流 程 (情資審查階段) 自首 署本部情資審查小組 各地區 調查組 民眾檢舉 現行犯 廉政署 署本部 政風機構 情資分析 主動發掘 分案 掛號 銷號 函查 查複 其他機關 政風機構

31 辦案流程(廉政調查階段) 政府機關 地檢署 情資審查小組 署本部報請指揮發交各組 國防部 貪 瀆 情 資 特偵組 廉政調查案件 非貪瀆情資
管轄地檢署 分他、偵案 駐署(含個案) 檢察官 非貪瀆情資 地檢署 情資審查小組 署本部報請指揮發交各組 國防部 指揮偵辦 貪 瀆 情 資 特偵組 署本部肅貪組 各地區調查組 (廉政調查人員) 踩線協調 廉政調查案件 發交 交政風機構行政責任處理 廉政審查會定期審查 移請重新認定 存參 簽結存參案件 同意存參

32 辦案流程 廉政調查 管轄地檢署 地方法院 案件審查 署本部肅貪組 各地區調查組 (廉政調查人員) 拘 提 通 緝 逮 捕 訊 問 羈 押
拘 提 通 緝 逮 捕 訊 問 羈 押 廉政調查階段 司法審判階段 案件審查 廉政調查 案情推演 偵查計畫 通訊監察 行動蒐證 境管作業 約 談 署本部肅貪組 各地區調查組 (廉政調查人員) 管轄地檢署 地方法院 駐署(含個案)檢察官 卷證分析報告書 續查 解送人犯 搜索扣押 借提 勘驗鑑定 (識) 函送 (移送書)

33 廉政署辦案特色 一、檢察官提早參與辦案,提升偵辦效率, 避免延宕耗時,造成困擾 二、藉政風機構嫺熟機關運作優勢,與廉政
署緊密結合,機先發掘及防範貪瀆不法 三、多重過濾查證機制,精準掌握犯罪事證 勿枉勿縱,提高定罪率,保障人權 四、接受全民監督,公開透明

34 五、瞭解機關運作,查辦貪瀆案件時能顧及 機關立場,減少衝擊,維護形象(傷口要 小、復原要快)

35 伍、黃金十年 廉政啟航 廉政創新機

36 一個公約: 聯合國在2003年通過「反腐敗公約」,其中第6條與第36條特別要求締約國成立一個或數個肅貪與防貪的機構,我國雖非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簽署國,惟依憲法規定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之意旨,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員,亦有義務落實該公約的精神。法務部廉政署是我國唯一符合反腐敗公約的專責廉政機關,以向國際社會展現我們肅貪與防貪的決心。

37 二個功能: 廉政署是兼具預防性反貪與專責性肅貪雙重功能的廉政機關,採「標本兼治」為核心原則,以反貪與防貪為主,肅貪為輔,本於「預防-查處-再預防」的思維,致力於讓全民正確的認識貪腐之危害,擴大社會參與反貪,並往下教育扎根,同時落實廉政倫理規範與強化機關內控機制;倘仍有公務員知法犯法,將視具體情節,分別啟動行政懲處

38 、刑事追訴,及時對其他公務員形成警示效果,嗣後再就個案檢討機關貪瀆高風險之管理措施,進而策進預防機制,逐步完善各項制度。

39 三大目標: 廉政署的三大目標是:降低貪瀆犯罪率、提高貪瀆定罪率及保障人權。「降低貪瀆犯罪率」就是透過反貪及防貪來完備並落實廉政法制,使得貪污變少;「提高貪瀆定罪率」是肅貪工作要精緻、期前辦案,讓貪污有據的人能夠被定罪;「保障人權」則是要建立嚴謹的辦案紀律,行使職權要謹守工作倫理,確實毋枉毋縱、保障人權。

40 四大任務: 廉政署肩負國家廉政政策規劃推動、反貪、防貪及肅貪等四大任務。署本部設置綜合規劃、肅貪、防貪和政風業務四個組,另在北 、中、南各設有一個外勤調查組,初期以預算員額180人運作,人力極為精簡,將持續結合檢察、調查、政風體系及其他政府機關,凝聚共同打擊貪腐的力量,策進國家廉政建設。

41 七項重點: 廉政署將持續推動下列7項重點工作: 1. 貫徹廉能施政,提供防貪指引 2. 結合公私部門,深化專業倫理 3
七項重點: 廉政署將持續推動下列7項重點工作: 1.貫徹廉能施政,提供防貪指引 2.結合公私部門,深化專業倫理 3.開發反貪工具,推動行政透明 4.健全廉政法制,同步接軌國際 5.超然獨立辦案,杜絕任何干預 6.遵守程序正義,保障基本人權 7.定期公布資訊,接受各界監督

42 陸、嚴守公務分際,控管機關 貪瀆風險

43 公務人員應負的法律責任 一、刑事責任 二、民事責任 三、行政責任

44 公務人員較常面對的責任問題 請託關說 贈受財務 飲宴應酬 (不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的區分) 圖利與便民 沒拿錢就沒事?
公務人員較常面對的責任問題 請託關說 贈受財務 飲宴應酬 (不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的區分) 圖利與便民 沒拿錢就沒事?

45 如何控管貪瀆風險? 一、政風機構責無旁貸,惟仍須首長及主管 強力支持 二、主管人員以身作則,勿鄉愿包庇 三、貪瀆危險因子的消除 (一)守風評不佳、作業違常或生活違常 人員的掌控 (二)課以主管平時考核責任 (三)適時調整職務與行政懲處 四、業務稽核及專案清查的推動作為(內控)

46 柒、相關貪瀆案例及省思

47 一、海關貪瀆弊案 二、機要人員涉嫌貪瀆弊案 三、瀝青工程收賄案 四、停車計時收費弊案

48 結語 一、見微知著、防微杜漸,異常狀況應 果斷即時處理 二、強化員工法紀觀念,避免誤觸法網 三、強化內控機制,降低貪瀆風險,方
能良善公司治理、保障政府投資收

49      報告完畢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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