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presentation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1
第四章 共同基金的募集與交易
2
本章大綱 4.1 共同基金的募集與發行 4.2 私募基金 4.3 共同基金的交易實務
3
共同基金的募集與發行 投信公司如何募集與發行共同基金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的規範 基金保管機構的規範 基金操作的規範
4
投信公司如何募集與發行共同基金(1/2) 目前金管會審核共同基金之募集與發行時,兼採申請核准及申報生效制。
申請核准制適用於新設立投信公司所募集的首檔共同基金以及非採申報生效制的共同基金,如債券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及貨幣市場基金等。 申報生效制則適用於投信公司在台灣募集投資於台灣之股票型基金(不包括新設立投信公司所募集的首檔股票型基金),以及除債券型基金、平衡型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外,在台灣募集投資台灣之各類型共同基金之追加募集案件。
5
投信公司如何募集與發行共同基金(2/2) 當投信公司取得營業執照之後,除信託業兼營投信業務者外,應於1個月內申請募集符合規定之共同基金,且應於核准函送達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45日內募集成立該共同基金。 當投信公司申請(報)募集共同基金經核准或生效後,應於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通知函送達日起3個月內開始募集,30日內募集成立該基金,但有正當理由無法於3個月內開始募集者,於期限屆滿前,得向金管會申請展延一次,並以3個月為限。 依定型化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的規定,共同基金的最低發行金額為6億元。
6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的規範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係指由投信公司為委託人,基金保管機構為受託人所簽訂,用以規範投信公司、基金保管機構及受益人間權利義務之信託契約。 投信公司募集共同基金,應向投資人交付公開說明書。公開說明書是指投信公司為使投資人在投資前能充分瞭解該共同基金所製作的刊物,通常會記載基金運作的相關事項。
7
基金保管機構的規範 基金保管機構是基於「信託」關係,擔任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受託人,依投信公司之運用指示從事保管、處分及收付共同基金,並辦理相關基金保管業務之信託公司或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 投信公司管理的基金資產,應獨立於投信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之自有財產;且基金保管機構應按基金帳戶別,獨立設帳保管基金資產。 若屬信託業兼營投信業務所募集的共同基金,經金管會核准得自行保管基金資產,而有關基金保管機構之義務,由信託業執行,並由信託監察人監督。 基金保管機構的資格條件。
8
基金操作的規範 基金操作程序之規範 基金運用資產之規範 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之規範 基金經理人之規範
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操作規範 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之規範 基金經理人之規範 除以單一經理人方式管理基金外,亦得採由核心基金經理人(core manager)及協管基金經理人(assistant managers)組成管理團隊之「多重經理人(Manager of Managers)」方式來管理基金。
9
私募基金 目前共同基金的募集方式分為公募及私募兩種。公募基金係指投信公司向不特定人所募集的共同基金;私募基金則指投信公司向特定人私下募集的共同基金。 相對於公募基金必須先向金管會申請(報),私募基金則採事後申報制,待募集完成後,再向金管會申報備查。
10
私募基金的募集 私募基金的募集對象限於銀行、票券商、信託業、保險公司、證券商或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法人或機構;或符合特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其應募人總數不得超過35人。 投信公司向特定人私募基金時,於招募及銷售期間,不得為一般性廣告或公開勸誘之行為。 投信公司於私募基金之價款繳納完成日起5日內,應填具申報書及檢附相關書件,向金管會申報備查。
11
私募基金操作的規範 投信公司應依私募基金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運用基金資產。目前私募基金之投資標的採負面表列的方式 。
私募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風險暴露,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40%。 2006年2月,金管會也開放了私募基金得投資於未經其核准或申報生效之境外基金(包括對沖基金),但該境外基金應符合特定規定。 根據2011年3月1日最新規定,私募基金投資中國大陸上市有價證券(包含承銷的股票)的比率上限為基金淨值的30%,而投資港澳門地區H股與紅籌股則無限制。 雖然政府積極放寬私募基金的限制,但台灣私募基金市場仍未見起色,關鍵原因在於2006年開始實施的「最低稅負制」及2006年9月1日規定私募基金不得接受特定人指定協助規避所得稅。
12
圖4-1台灣私募基金的規模走勢圖
13
共同基金的交易實務 申購的管道與方式 共同基金的交易流程 投資共同基金的相關費用 共同基金的稅負
14
申購的管道與方式 目前台灣共同基金的銷售管道,主要有投信公司、銀行或證券商。 封閉型基金vs.開放型基金
申購的方式,一般可分為三種:單筆投資、定期定額投資、定期不定額投資。
15
單筆投資 投資人將預定投資的資金一次全部投資於某一基金中 。 優點在於具有投資彈性,可視行情的好壞決定買賣的時機與金額,但風險也較高 。
較適合對市場未來行情有信心的投資人。
16
定期定額投資 投資人將預定投資的資金,分期(如每個月)以「固定金額」投資於某一共同基金。
適合對股市具有投資意願但老是抓不住投資時點的散戶投資人。 優點在於可分散投資時點,具有平均投資成本的功能,減少了投資風險。 除了平均投資成本外,投資期間愈長,定期定額投資的財富累積效果愈顯著。
17
表4-1定期定額投資的財富累積效果
18
定期不定額投資 可視當時的市場行情來決定每月投資金額,行情好時該期的投資金額將會減少,行情不好時該期的投資金額則會增加,以達到「逢高減碼、逢低加碼」的投資原則,使其平均投資成本的功能更能徹底發揮。 比定期定額投資更能降低投資的單位成本。此外,也可達到長期累積財富的效果。
19
摩根富林明投信之定期不定額投資計畫 由投資人自行設定加減碼啟動條件及扣款金額。
在加減碼啟動條件方面,由投資人自行決定「基準日損益」設定值,當最新淨值與定期不定額平均單位成本的偏離程度超過「基準日損益」設定值,則會啟動加減碼機制。 例如投資人約定每月8日扣款,基準日為每月1日,基準日損益設定值為±10%,基準扣款金額為10,000元,高、低扣款金額分別為15,000元、5,000元。亦即當基準日損益達+10%的時候減碼,該月的扣款金額為5,000元;當基準日損益達-10%的時候加碼,該月的扣款金額為15,000元。
20
三種申購方式的比較 在相同的投資期間內,若市場行情處於上漲的走勢,則單筆投資的申購方式將優於其他兩種方式。
若市場行情處於下跌的走勢,定期定額投資或定期不定額投資的申購方式將優於單筆投資 若市場行情處於盤整的走勢,定期定額投資與定期不定額投資均具有平均投資成本的功能,但並無法直接判定孰優孰劣,端視市場行情而定。 雖然定期定額投資與定期不定額投資均能產生平均投資成本的效果,但又以定期不定額投資的效果較佳
21
表4-2 定期定額投資與定期不定額投資之單位平均成本的比較
22
共同基金的交易流程 共同基金的申購流程 可透過臨櫃、傳真或網路等途徑,向投信公司或其代銷機構下單。 透過銀行「特定金錢信託」。
投資人的申購價格,則以申購當日淨值計算。 共同基金的贖回流程 境內基金投資人的贖回價款,係以贖回申請日之次一營業日的淨值計算 。 共同基金的轉換流程 共同基金轉換的好處在於投資人可隨市場行情變動,適時調整本身的資產配置,且轉申購其他共同基金的手續費也通常會低於重新申購其他共同基金的手續費。
23
圖4-2特定金錢信託的申購流程
24
投資共同基金的相關費用 A股基金、B股基金、零手續費基金及C股基金。
申購與贖回手續費 A股基金、B股基金、零手續費基金及C股基金。 在贖回手續費方面,除短線交易(申購後7日內贖回)者須支付0.01%~0.5%不等(由各家投信公司訂定)的贖回手續費外,一般若投資人直接向投信公司申請贖回,則通常沒有贖回手續費。 管理費與保管費 均會從基金淨值中扣除,投資人不需額外支付。 轉換手續費 從原基金的贖回價款扣除,來計算轉申購基金的單位數。
25
表4-3 元大投信旗下部分共同基金的管理費與保管費收取標準
表4-3 元大投信旗下部分共同基金的管理費與保管費收取標準
26
共同基金交易流程的弊端— 延遲交易及時機交易
延遲交易是指基金公司允許特定投資人在申購截止時間之後,仍可向其申購共同基金,並以申購當日之基金淨值作為申購的價格。 時機交易則指投資人利用共同基金進行短線操作。 在台灣過去也有一些類似延遲交易、時機交易及內部控管鬆散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政府嚴格要求投信公司在申購截止時間之後不能再接受下單,即便有投資人在申購截止時間之後下單,也應視為下一營業日的委託;針對短線交易,酌收贖回費用,並歸入共同基金的資產;在內部控管方面,則於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員工及其關係人買賣自己公司基金處理準則」訂定相關規範。
27
共同基金的稅負 台灣目前的稅法並不針對資本利得課稅,故投資人因贖回共同基金所獲得的價差收益並沒有稅負上的問題。
淨值價差收益 台灣目前的稅法並不針對資本利得課稅,故投資人因贖回共同基金所獲得的價差收益並沒有稅負上的問題。 基金配息 採收益不分配政策,其收益將反映在資本利得上,故不會有任何的稅負問題;反之,若有配息,則在配息金額中,除賣出持股實現獲利的資本利得部分不須課稅外,配息金額中來自共同基金的利息收入、現金股利、已實現股票股利等部分,則須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Similar presen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