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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保 險 局 業 務 研 討 會 承保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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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業 務 研 討 會 承保業務

2 簡 報 大 綱 1.投保資格 2.保險效力 3.其他加保規定 4.自願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5.投保薪資 6.保險費計算及繳納
9.被保險人查詢投保資料管道 7.投保資料變更 10.網路申辦及查詢作業 8.相關罰則 2

3 投保資格 3

4 勞工保險投保資格 受僱從事二份以上工作之勞工:其服務單位屬強制投保單位者,應為該員工申報加保。
年滿 15 歲以上, 65 歲以下之受僱員工(包括工讀生、臨時工、試用人員、部分工時員工、合法僱用外籍勞工) 受僱從事二份以上工作之勞工:其服務單位屬強制投保單位者,應為該員工申報加保。 外籍勞工:加保應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或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從事工作證明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得自願加保 不合規定加保者:取消資格並追還給付

5 1 2 3 4 5 勞工保險得繼續加保被保險人 應徵召服兵役者 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 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
普通傷病未超過1年、職業災害未超過 2 年 在職勞工,年逾 65 歲繼續工作者 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1 2 3 4 5

6 就業保險投保資格 年滿 15 歲以上,65 歲以下之受僱勞工: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獲准居留依法在臺工作的外籍配偶及大
陸、港澳地區配偶 但不包括: 1.應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者 2.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 給付者(因資遣而領取養老給付者准予參加) 3.受僱於依法免辦登記且無核定課稅或依法 免辦登記且無統一發票購票證之雇主或機 構者 6

7 答 不可以。 公司僱用一名臨時工只來幾天,可以 約定不要在公司加保,自己去職業工 會參加勞保嗎? 受僱於公司
問1 公司僱用一名臨時工只來幾天,可以 約定不要在公司加保,自己去職業工 會參加勞保嗎? 不可以。 受僱於公司 僱用員工5人以上者:強制參加勞、就保 (含臨時工、工讀生) 僱用員工未滿5人者:強制參加就保,自願參加 勞保。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之職業工人,才能由其 本業職業工會投保勞工保險(不含就業保險)。 注意

8 不可以。 答 被保險人退保後如果一時找不到工作可否先去職業工會加保? 勞工保險係在職保險,被保險人離職退 保暫無工作期間,不得由職業工會加
問2 被保險人退保後如果一時找不到工作可否先去職業工會加保? 不可以。 勞工保險係在職保險,被保險人離職退 保暫無工作期間,不得由職業工會加 保。

9 答 公司僱用一名大陸配偶 需檢具何種資料申報勞保加保? 取得合法有效在臺灣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的大
問3 公司僱用一名大陸配偶 需檢具何種資料申報勞保加保? 取得合法有效在臺灣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的大 陸配偶在台工作,加保時檢附依親居留證或長期居留證影本即可。 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人員者 需在臺灣設有戶籍滿10年 擔任情報機關人員或國防機關之 需在臺灣設有戶籍滿20年 文職、教職及國軍聘僱人員者 注意

10 問4 我因出國唸書申請留職停薪 可不可以在公司繼續加保? 只有因傷病留職停薪或任職滿一年 育嬰留職停薪的被保險人才可繼續 加保。 不可以

11 答 員工因傷病申請留職停薪 如何辦理繼續加保?若老闆不願意辦公司有違法嗎?
問5 員工因傷病申請留職停薪 如何辦理繼續加保?若老闆不願意辦公司有違法嗎? 被保險人如願繼續加保時 投保單位不得拒絕, 並應繼續為其繳納保險費 填具被保險人因傷病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檢附醫院或診所診斷書送勞保局登記即可

12 答 被保險人受派遣至大陸提供服務 是否可由原派遣公司辦理繼續加保? 於原公司繼續加保 應辦理退保 如轉受僱 僱傭關係終止 不得 得 問6
派遣期間與原單位仍有僱傭關係 不得 (被保險人如願繼續加保時,投保單位不得拒絕)

13 答 仍要申報其參加勞保 公司僱用一名部分工時人員,其另有 一份正職工作,也已在該公司參加勞 保,我們公司還需要幫他保勞保嗎? 問7
公司僱用一名部分工時人員,其另有                  一份正職工作,也已在該公司參加勞    保,我們公司還需要幫他保勞保嗎? 仍要申報其參加勞保 受僱從事二份以上工作之勞工 應由所屬雇主分別為其辦理參 加勞工保險。 勞委會98年5月1日令示:

14 不可以 答 公司僱用一名已具農保身分的員 工,可以不幫他加勞保嗎? 注意 1.勞保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農民農暇之餘從事非
問8 公司僱用一名已具農保身分的員 工,可以不幫他加勞保嗎? 不可以 1.勞保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農民農暇之餘從事非 農業勞務工作,仍應於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勞保。 2.農保被保險人於97年11月28日後發生勞農保重複 加保者,其重複加保期間每年累計如未超過180日 ,不因重複參加勞保而必須退出農保。 注意

15 答 建教生要參加勞保嗎? 建教生於訓練期間準用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參加勞工保險。 注意 1.依照勞委會99年10月12日函示,事業單位不依
問9 建教生要參加勞保嗎? 建教生於訓練期間準用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參加勞工保險。 1.依照勞委會99年10月12日函示,事業單位不依 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申報建教生加保者,準用 同條例第72條規定處以罰鍰。 2.建教生與事業單位間並無僱傭關係,不適用就業 保險。 注意

16 保險效力 16

17 到職當日應填送加保表申報加保, 保險效力 保險效力自申報當日起算; 未於到職當日申報加保者, 保險效力自申報加保之翌日起算。
離職當日(指在職最後一日) 應申報退保 申報資料如有疏漏遭退件者, 應於文到之翌日起10日內補正

18 領滿失業給付者 (一般為6個月,但年滿45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9個月) , 就業保險年資重行起算
年資計算 勞保年資 曾經加保之年資均合併計算 就保年資 領滿失業給付者 (一般為6個月,但年滿45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9個月) , 就業保險年資重行起算

19 自申報勞保加保日同時納入 自申報勞保退保時一併停止 依法成立就保投保單位, 在員工到職日申報參加就保
就業保險 勞保強制投保單位 自申報勞保加保日同時納入 自申報勞保退保時一併停止 僱用員工未滿5人公司可自願 參加勞保,但必須參加就保 依法成立就保投保單位, 在員工到職日申報參加就保

20 不可以 答 公司因人事人員交接疏忽 未在幾名新進員工到職當天申報加保 可以用補繳保險費的方式追溯從他們 到職當天加保嗎?
問10 公司因人事人員交接疏忽 未在幾名新進員工到職當天申報加保 可以用補繳保險費的方式追溯從他們 到職當天加保嗎? 不可以 請儘速填寫加保申報表申報 新進員工加保。

21 答 公司新進員工在102年1月1日到職, 應該在哪一天申報該名員工加保呢?
問11 公司新進員工在102年1月1日到職, 應該在哪一天申報該名員工加保呢? 員工到(離)職當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時投保單位 應在例假日之次日申報加(退)保,並檢附員工 到(離)職相關證明。 102年1月2日檢附到職相關證明申報加保,保險效力自102年1月1日起生效。

22 不會 答 如員工已離職,目前又另任職其他單位 加保,勞保局會主動將勞保退保嗎? 問12 由於勞工保險是採申報制度所以投保單
位必須主動以書面或網路申報退保。

23 答 使用勞、健保合一加保申報表 填寫時需特別注意什麼? 1.依保險別選用正確表格 (僅申報健保、就保應用專用表) 申報雇主加保應打勾
問13 1.依保險別選用正確表格 (僅申報健保、就保應用專用表) 2.同時申報勞、健保加保時 應填寫表格一式二份,切勿刪除表頭 申報雇主加保應打勾 部分工時人員可在此備註 多家關係企業單位應注意填列正確保險證號 申報員工加保應於 本人欄內打勾

24 答 使用勞、健保合一退保申報表,在填寫時需特別注意什麼? 1.依保險別選用正確表格 (僅申報健保、就保應用專用表)
問14 使用勞、健保合一退保申報表,在填寫時需特別注意什麼? 僅申報員工眷屬健保退保 在眷屬欄內打勾 逕寄健保局 1.依保險別選用正確表格 (僅申報健保、就保應用專用表) 2.同時申報勞、健保退保時 應填寫表格一式二份,切勿刪除表頭 多家關係企業單位應注意填列正確保險證號

25 其他加保規定 25

26 繼續參加保險的類別 勞工保險 身分別 被裁減資遣繼續加保 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 職災勞工醫療期間退保 繼續加保 就業 保險 普通事故保險
職業災害保險 被裁減資遣繼續加保 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 職災勞工醫療期間退保 繼續加保

27 被裁減資遣續保(一) 資遣退保當日起2年內 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資遣或退休證明文件辦理 被資遣或退休之勞工 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
未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者 辦理方式 資遣退保當日起2年內 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資遣或退休證明文件辦理 效力 1.自續保申請書寄(送)勞保局之翌日生效 至再受僱工作加保或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日止 2.再受僱參加勞保,裁減續保部分應退保 3.再受僱工作加保後又離職退保,距被資遣退保日未逾2年 ,得依規定再辦理續保。

28 被裁減資遣續保(二) 投保薪資以裁減資遣當時之投保薪資申報 續保期間不得調整投保薪資 被保險人負擔 80% ,其餘 20%由政府補助
保費 被保險人負擔 80% ,其餘 20%由政府補助 逾二個月未繳保險費者,以退保論

29 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留職停薪及子女出生證明文件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續保(一) 任職滿1年、子女未滿3歲 經單位核准育嬰留職停薪 辦理方式 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留職停薪及子女出生證明文件 復職時並應填具通知書申報恢復一般勞工身分 期間 子女1人:最長至子女滿3歲,合計不得超過2年 子女2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 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滿2年為限

30 個人 雇主 由政府補助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續保(二) 負擔 20% 保險費 一般單位 70%保險費免予繳納 公家單位 仍應繳納 保費
一般單位 70%保險費免予繳納 公家單位 仍應繳納 得申請遞延3年繳納 個人 雇主 由政府補助

31 至再受僱工作加保或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日止, 期間如因失能終身不能工作或死亡,其保險效力 即終止
職災勞工醫療期間 終止勞動契約並離職退保者 職災勞工醫療期間 退保後續保(一) 辦理方式 應於退保之日起5年內填具申請書 並檢附職災證明文件辦理續保 效力 自續保申請書寄(送)勞保局之翌日生效, 至再受僱工作加保或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日止, 期間如因失能終身不能工作或死亡,其保險效力 即終止

32 由被保險人及政府 專款共同分擔 職災勞工醫療期間 退保後續保(二) 保費 辦理繼續加保者, 自初次加保生效日起2年內 2年後 被保險人負擔
20% 50% 被保險人負擔 32

33 可以 答 裁減資遣繼續加保之被保險人, 已移民至他國,仍可繼續加保至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嗎?
問15 裁減資遣繼續加保之被保險人, 已移民至他國,仍可繼續加保至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嗎? 可以 其如未再受僱,得續保至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

34 答 被保險人由公司裁減資遣退保後,可透過哪些單位申報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問16 被保險人參加勞保年資滿15年,如被裁減資遣,得由
1.原投保單位 2.勞保局委託之有關團體 3.被保險人以個人為單位向勞保局申請 被保險人參加勞保年資滿15年,如被裁減資遣,得由 原投保單位辦理繼續參加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如原投 保單位不存在或其他原因無法由原投保單位辦理,則 可透過另外兩項方式辦理。

35 可以 答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示) 被裁減資遣人員由原單位辦理繼續加 保後,因故無法於原單位繼續加保而 轉為以個人名義參加資遣員工繼續加
問17 被裁減資遣人員由原單位辦理繼續加 保後,因故無法於原單位繼續加保而 轉為以個人名義參加資遣員工繼續加 保,則年資可與原單位視為同一投保 單位合併計算嗎? 可以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示)

36 不可以 答 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已沒有年資上限參加裁減資遣繼續加保者,可以一直加保累計年資嗎? 裁減資遣繼續加保者只能續保至
問18 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已沒有年資上限參加裁減資遣繼續加保者,可以一直加保累計年資嗎? 不可以 裁減資遣繼續加保者只能續保至 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

37 可以 答 我們公司男性員工的太太生產他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參加勞保及就保嗎? 只要經單位核准育嬰留職停薪,
問19 我們公司男性員工的太太生產他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參加勞保及就保嗎? 可以 只要經單位核准育嬰留職停薪, 符合續保規定並填寫表格檢附相關 證明文件即可辦理

38 自願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38

39 自願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一) 1 已領勞保老年給付再受僱勞工 2 事業單位員工兼任產業工會或各級總工會理、監事
條件 2 事業單位員工兼任產業工會或各級總工會理、監事 3 參加公法救助短期就業輔導措施或職業訓練期間之農 保被保險人,得選擇繼續參加農保並僅參加勞保職業 災害保險 申報1項被保險人加保,請填寫職業災害保險加保申 報表,勾選已領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種類 手續 申報2、3項被保險人加保,請填寫一般加保申報表, 備註說明其身分 39

40 依「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
自願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二) 1.自申報加保之當日起算 2.未於到職當日申報加保 保險效力自申報加保之翌日起算 效力 保費 依「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 規定計算 全部由單位負擔

41 答 公司僱用一名年紀66歲的員工,到底該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含普通事故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或僅申報參加職業災害保險?或參加就業保險? 問20
勞保 就業保險 未加過勞保 曾參加過勞保 已領取老年給付:僅能參加職災 保險 未領取老年給付:可自願參加一 般勞保 超過65歲:不能再加保 不得參加就業保險 41

42 投保薪資 42

43 投保薪資(一) 應按勞工的月薪資總額 依投保薪資分級表的規定覈實申報 月薪資總額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 (包括工資、薪金、加班費及
其他經常性的奬金、津貼等)

44 投保薪資(二) 應列入 不列入 每月發給 久任獎金 屬於員工工作報酬 每月不固定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考成獎金 (考績獎金)
項目 應否列入月薪資總額 備 註 每月發給 久任獎金 應列入 屬於員工工作報酬 每月不固定 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考成獎金 (考績獎金) 不列入 非經常性給與、或單方面的且給付具勉勵、恩惠性質之給與 伙食津貼 應視為勞工提供勞務所取得之經常給與 如為免費提供勞工伙食或由勞工自費負擔,再予補助則不屬工資範疇 不休假加班費 (不休假獎金) 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應休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加班費 勞工因延長工時工作所獲取之報酬

45 目前「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自101年1月1日施行第1級為18,780元、 第2級為19,200元第20級為43,900元。 45

46 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及童工之投保薪資 薪資未達19,047元者,按 13,500元、15,840元、
16,500元、17,280元、17,880元5個等級申報薪資 超過17,880元者應依分級表適用之等級申報。 部分工時者投保薪資 薪資未達19,047元者,其投保薪資分為11,100元 及12,540元,超過 12,540元者,應依上述規定各 等級申報並請註明「部分工時人員」字樣 46

47 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 被保險人投保薪資 1.受僱於領有庇護工場設立登記或接受政府委託 辦理庇護性就業計劃投保單位
2.薪資未達19,047元者,按6,000元、7,500 元、 8,700元、9,900元、11,100元、12,540元、 13,500元、15,840元、16,500元、17,280元、 17,880元11個等級申報,其薪資超過17,880元 者應依分級表適用之等級申報。 47

48 投保薪資申報原則 被保險人每月收入不固定者,投保單位申報其投保薪資,以最近3個月收入之平均為準。
申報新進員工加保時,其月薪資總額尚未確定者,以同一工作等級員工之月薪資總額申報。 雇主得舉證申報投保薪資,但不得低於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薪資等級。

49 2.如未即時申報調整,亦應視員工月薪資總額變動情況,依規定於每年2月及8月按員工平均月薪資總額申報調整投保薪資。
投保薪資申報調整時機 1.只要員工薪資總額變動雇主可 以隨時申報投保薪資調整。  2.如未即時申報調整,亦應視員工月薪資總額變動情況,依規定於每年2月及8月按員工平均月薪資總額申報調整投保薪資。 49

50 答 以下二種身分人員投保薪資應如何申報? 1.部分工時人員,每週輪派到工5次,每次4 小時,時薪109元
問21 部分工時人員 含義 指受雇主輪派到工,持續維持僱傭關係者。 案例 每週輪派到工5次,每次4小時,時薪109元。 屬全月在職狀態,應申報整月加保。 投保薪資應填報為:8,720元(自動歸級11,100元) (因其月薪資總和為:109元×5(次)×4(小時)×4(週)= 8,720元)。 短期工作人員 指未全月在職者。 102年4月11日到職、4月15日離職,日薪1,000元。 4月11日申報加保、4月15日申報退保。 投保薪資應填報為:30,000元(自動歸級30,300元) 。 (換算其月薪資總和為:1,000元×30= 30,000元)。 以下二種身分人員投保薪資應如何申報? 1.部分工時人員,每週輪派到工5次,每次4 小時,時薪109元 2.短期工作人員未全月在職者,日薪1,000元

51 問22 當月份申報投保薪資調整 為何當月份保險費無增減? 因為投保薪資調整自申報的次月1日起 生效所以應至次月份繳款單才會記載

52 答 員工留職停薪、因傷病住院、因傷病 請假期間是否可以調降投保薪資? 1. 被保險人留職停薪、因傷病住院期間,依規定不可以申報調整投保薪資。
問23 員工留職停薪、因傷病住院、因傷病 請假期間是否可以調降投保薪資? 1. 2. 被保險人留職停薪、因傷病住院期間,依規定不可以申報調整投保薪資。 被保險人傷病請假期間,投保單位與被保險人原議定之月薪資總額無變動者,不可以申報調整投保薪資。 52

53 保險費計算及繳納 53

54 保險費率 普通事故保險費率:8 % 勞保 職業災害保險費率:每3年調整1次,分為 (1)行業別災害費率:
按各行業性質,依「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 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新修正之費率表係 自102年1月1日施行)規定計算 (2)上、下班災害費率: 採單一費率0.06%計算 ※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含上下班災害費率0.06%) 目前最高為水上運輸業1.06 %、最低為金融中介業、 保險業、證券期貨及其他金融業及研究發展服務業 0.09% 勞保職業災害實績費率:適用於僱用70人以上之 投保單位,其行業別災害費率採實績費率 勞保 就業保險 保險費按月投保薪資 1 % 計收 54

55 保險費分擔 勞 工 保 險 就 業 保險費分擔比例一覽表 保 險 類 別 分擔者 普通事故保險費 職業災害保險費 就業保險保險費 一般公司
行號員工 職業工人 普通事故保險費 被保險人 20 % 60 % 投保單位 70 % 政府補助 10 % 40 % 職業災害保險費 100 % 就業保險保險費

56 保險費減免 請領傷病給付或住院醫療未能領取薪資或喪失收入期間: 免繳被保險人負擔部分之保險費 身心障礙者,補助被保險人自行負擔部分之保險費:
極重度及重度:全額補助 中度:補助 2分之1 輕度:補助 4分之1 

57 保險費計算(一)    以實際加保天數計算,自加保當日計 算至退保當日 每一被保險人應繳納之保險費分別計 算後再彙整為單位應繳納金額
不論大、小月都以30天計算 每一被保險人應繳納之保險費分別計 算後再彙整為單位應繳納金額 57

58 直接查詢分擔表(於『其他便民服務』專區):
勞保局全球資訊網( 保險費計算(二) 速算方法 (於『網路快速服務』專區): 點選『保險費/給付金額試算』/ 『勞保、就保個人保險費試算』輸入身分別、試算年度、投保薪資、投保天數試算  直接查詢分擔表(於『其他便民服務』專區): 點選『保險費分擔表』下載,依投保薪資等級查  58

59 收到繳款單應注意事項(一) 如有疑義可洽勞保局承辦人 轉帳代繳單位勿再繳納 核對業別是否正確 核算金額是否正確
貴單位為轉帳代繳戶,請勿再持單繳納 如有疑義可洽勞保局承辦人 轉帳代繳單位勿再繳納 核對業別是否正確 核算金額是否正確

60 收到繳款單應注意事項(二) 核對本月加保、退保、薪調的人員名單 按投保薪資等級核對人數 注意是否有 「不適用就保」人員

61 書面申請:註明保險證號、單位名稱及補單年月
保險費繳納期限及補單 繳 納 期 限 當月份繳款單於次月25日前寄發,投保單位應於次月底前繳納,未於期限內繳納者得寬限15日,逾期未繳納者加徵滯納金 勞保局網路下載: 語音查詢付費電話:(02) 或 轉123# 勞保局服務電話:(02) 轉3111 書面申請:註明保險證號、單位名稱及補單年月 臨櫃申請: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辦理 月底未收到繳款單應速申請補單

62 保險費繳納方式 持單繳納 轉帳代繳 網路繳費 至代收金融機構繳 金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至便利超商(7-11、全
家、萊爾富、OK)繳納,每筆需支付手續費3元。 轉帳代繳 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 「勞工保險」/「財務業務」網頁中參考轉帳代繳 辦理手續及約定事項 網路繳費 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首頁「網路快速服務」專區 之「網路繳交保險費」/「勞就保保險費網路繳費」 查詢提供網路銀行、網路ATM繳納保險費服務之金融 機構及相關說明。

63 投保單位逾期未繳保費之處理方法(一) (一)寄發催繳通知及限期繳納通知 寬限期滿次月初 寄發「催繳通知」
投保單位如逾寬限期仍未繳納保險費,勞保局處理方式  (一)寄發催繳通知及限期繳納通知 寬限期滿次月初 寄發「催繳通知」 寬限期滿次月底 寄發「限期繳納通知」   (二)加徵滯納金 每逾一日加徵其應納保險費的0.1% 最多加徵至應納保險費的20%  

64 投保單位逾期未繳保費之處理方法(二) (三)移送行政執行 欠費經以雙掛號寄發限期繳納通知送達後 仍未繳納 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四)暫行拒絕給付 積欠保險費或滯納金經通知限期繳納後 仍未繳納 暫行拒絕給付  (五)欠費逕行退保 投保單位歇業、解散、破產宣告等主體不存在 ,經派員查訪已無營業事實者 就單位所屬被 保險人予以退保

65 問25 員工2月28日到職申報加保或2月28日離職申報退保其2月份保險費如何計收?
問24 員工2月28日到職申報加保或2月28日離職申報退保其2月份保險費如何計收? 問25 員工30日或31日加保或退保其加保或退保當月保險費如何計收?

66 無論大小月,均以30日計算

67 答 被保險人於請領傷病給付期間,還需要負擔保險費嗎? 未領取薪資或喪失收入: 可免繳住院期間被保險人負擔部 分的保險費 注意
問26 被保險人於請領傷病給付期間,還需要負擔保險費嗎? 未領取薪資或喪失收入: 可免繳住院期間被保險人負擔部 分的保險費 有領取部分薪資、收入或領取原有薪資、收入: 仍應照繳被保險人負擔部分的保險費 注意

68 投保資料變更

69 投保單位資料變更 變更事項 填送「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請書」並檢附變更後證明文件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名稱 負責人 登記地址 備函並檢附
 變更事項  名稱  負責人  登記地址 填送「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請書」並檢附變更後證明文件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30日內申報 備函並檢附 載有登記之營業項目或產品內容之工廠或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主要營業項目 填寫「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請書」或另以書面通知(可傳真) 通訊地址  電話

70 被保險人資料變更 變更事項 姓名 出生日期 身分證號 填寫「被保險人變更事項申請書」 檢附變更後之國民身分證影本

71 答 公司僱用外國籍勞工在今年初取得本國 國籍身分證勞保需要做什麼處理嗎?
問27 公司僱用外國籍勞工在今年初取得本國 國籍身分證勞保需要做什麼處理嗎? 儘速填寫「被保險人變更事項申請書」,並檢附其身分證明文件,勞保局將自申報日起將其納入適用就業保險對象。 已參加勞保之本國人大陸配偶、外籍配偶, 自98年5月1日起自動納入適用就業保險 注意

72 相關罰則

73 勞工保險相關罰則 未依規定加保,按投保單位應負擔保費 處以4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 投保單位賠償
未依規定負擔被保險人之保險費,按投保單位應負擔保費處以2倍罰鍰 短報或多報投保薪資,按短、多報保費 訪查時拒絕出示員工資料,處新臺幣6,000元~18,000元罰鍰

74 就業保險相關罰則 未依規定負擔被保險人之保險費,按投保單位應負擔保費處以2倍罰鍰
未依規定加保,按投保單位應負擔保費處以10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 短報或多報投保薪資,按短、多報保費處以4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 未依規定負擔被保險人之保險費,按投保單位應負擔保費處以2倍罰鍰 訪查時拒絕出示員工資料, 處新臺幣10,000元~50,000元罰鍰

75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罰則 未依勞保條例規定辦理加保,其勞工發生 職災事故者,按僱用之日至事故發生之日 應負擔之保險費,處以4倍至10倍罰鍰

76 被保險人查詢投保資料管道

77 被保險人查詢投保資料管道(一) 網路 1.自然人憑證: 欲申請勞動保障卡 2.勞動保障卡: 5. 第一商業銀行
被保險人如擁有IC卡自然人憑證並備妥讀卡機,即 可進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 查詢個人投保年資及投保資料。 2.勞動保障卡: 上網至各發卡銀行的網路ATM網頁,由發卡銀行認證 身分後連結勞保局網頁,選擇查詢被保險人之投保年 資與異動資料。 網路 攜帶身分證及其他可辨識身分的證件正本向下列銀行辦理: 1.土地銀行 2.玉山銀行 3.台新銀行 4.台北富邦銀行 5. 第一商業銀行 欲申請勞動保障卡 

78 被保險人查詢投保資料管道(二) 提款機(ATM) 1.以勞動保障卡透過自動櫃員機查詢、列印按異動
日期先後順序的最近6筆勞保異動資料(含加保、 退保及投保薪資調整)及勞保總年資。 2.自101年11月1日起,被保險人如擁有中華郵政金融卡 ,可就近至全國各地中華郵政申請並簽署同意書, 即可至郵局實體自動櫃員機查詢個人最近6筆的勞保 異動資料及勞保總年資。

79 被保險人查詢投保資料管道(三) 臨櫃 1.本人親自查詢:應攜帶有本人相片之身分證件正本
(如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   2.委託他人查詢:應備妥委託書並攜帶雙方有相片之身分證件 正本(如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 及印章代為申請。

80 被保險人查詢投保資料管道(四) 電話 1.語音查詢付費電話: 412-1111或412-6666轉123# 2.勞保局電話服務中心:
(行動電話及外島地區請加撥區域碼02) 2.勞保局電話服務中心: 轉分機 3111 函索 檢附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向勞保局索取

81 被保險人查詢投保資料管道(五) 勞保局行動服務APP 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下載 「勞保局行動服務APP」後,以自然人憑證於
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註冊 ,取得帳號密碼,並 完成行動裝置的認證 ,即可查詢個人最近6筆 勞保異動資料(包含加保、退保及投保資調整)。

82 網路申辦及查詢管道

83 網路申辦及查詢作業(一) 已有10萬9千多個單位申辦 申報比例高達59%

84 網路申辦及查詢作業(二) 勞保申報作業 勞保資料查詢 申報作業 申請作業 投保單位基本資料 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 加保作業 退保作業
投保薪資調整作業 投保單位通訊資料變更 申請作業 勞保單位繳費證明 職業傷病醫療書單 投保單位基本資料 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 投保單位計費資料 被保險人投保資料 投保單位保險費資料及補印繳款單 保險費給付資料 被保險人年度勞保費自負額資料

85 網路申請流程 申請單位憑證 申請自然人憑證 總機轉保險費繳款單左上角所列承辦科分機 詢問電話  憑證註冊 指派作業 申辦作業

86 敬請 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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