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讲解.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讲解."—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讲解

2 主要内容 一、什么是工作居住证? 二、哪些人能办工作居住证?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四、我们提供的服务

3 一、什么是工作居住证?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29号)

4 二、哪些人能办工作居住证? 单位 注册地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 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申请人

5 二、哪些人能办工作居住证?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单位 申请人

6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办理流程 聘用单位注册 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单位为员工注册 员工发起个人申请(提交资料)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办理流程 聘用单位注册 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单位为员工注册 员工发起个人申请(提交资料) 单位审核(报送材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取回证件

7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聘用单位注册申请材料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聘用单位注册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注册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和申办理由,需注明联系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8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新办 共11项 1、聘用单位申请报告; 2、《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3、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学位的需提供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资质)证书和企业聘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公有制企业无需提供聘书); 注: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历学位需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验,并将查验结果一并报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如查验不到,需由相应机构出具认证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续签 变更

9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新办 5、申请人在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1)本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租房协议和租赁税票单据(由街道租赁房屋税务征收部门出具); (3)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 (4)居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产证及亲友双方签署诚信声明和双方身份证; 6、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任职证明原件; 续签 变更

10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新办 7、最近6个月由聘用单位在京连续代扣代缴个税证明; 注:个税证明须由申请单位确认代扣代缴单位名称,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空白处填写代扣代缴单位名称(格式:代扣代缴单位:XXX),并加盖单位财务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9、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10、《诚信声明》; 续签 变更

11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新办 11、配偶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在京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子女身份证或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符合计生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随往子女系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二胎的提供二胎准生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离异的,子女由申请人抚养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续签 变更

12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新办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2、聘用单位申请报告;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报表(一式两份); 4、持证期间由聘用单位在京连续代扣代缴个税证明; 注:需提供连续三年的个税缴纳证明。(如期间有聘用单位变更,完税证明由各聘用单位分别提供。) 5、持证期间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6、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7、《诚信声明》。 续签 变更

13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新办 聘用单位变更 随往人员变更 居住地址变更 资料变更 补办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2)原聘用单位离职证明(需注明离职日期)原件及复印件; (3)持证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5)《诚信声明》。 续签 变更

14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续签 变更 新办 聘用单位变更 随往人员变更 居住地址变更 资料变更 补办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2)随往人员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新办”需要提交的材料相同);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声明》。

15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续签 变更 新办 聘用单位变更 随往人员变更 居住地址变更 资料变更 补办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2)现居住地址证明;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声明》。

16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续签 变更 新办 聘用单位变更 随往人员变更 居住地址变更 资料变更 补办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2)相关信息变更证明;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声明》。

17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续签 变更 新办 聘用单位变更 随往人员变更 居住地址变更 资料变更 补办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2)补办申请(由单位提出);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6)《诚信声明》。

18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注意事项 1、工作居住证注销: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注意事项 1、工作居住证注销: 在证件有效期内,原聘用单位与持证人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原聘用单位应在解除聘用(劳动)关系之日起5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 2、申请单位和个人年检: 每年4月1日-30日期间,请聘用单位及时进行单位及个人年检。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系统年检,需由单位在系统中提交年检申请,并持书面申请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年检。 3、聘用单位变更: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

19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注意事项 4、材料补齐补正:
三、怎么办理工作居住证? —— 注意事项 4、材料补齐补正: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被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的,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说明。 5、黑名单或单位申请权限管理: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均应真实有效。对于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对于个人提供虚假材料而单位审核失职的,暂停该单位申报资格2年。对于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取消单位申报资格。 对于申请单位未尽到审核义务,致使个人以虚假材料上报的,或是对于要求补充材料但长时间(一般指3个月以上)未处理等情况,申请单位的申请权限将被中止。单位权限被中止后,已办理的居住证继续有效,并还可办理信息变更、续签等业务,但不能再提出新办申请。

20 四、我们提供的服务 ——微信公众号 用于人劳局的业务办理、政策宣传,具有企业在线预约、实时业务办理排号、业务办理指南、联系我们等功能。

21 四、我们提供的服务 ——门户网站 开发区网站 http://www.bda.gov.cn 市人社局网站
四、我们提供的服务 ——门户网站 开发区网站 首页—部门网站—人劳局—办事指南—人事人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知 市人社局网站 首页—办事服务—工作居住证管理—申请工作居住证指南(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

22 返回

23 返回

24 返回

25 返回


Download ppt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讲解."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