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第二章 人民币升值压力与中国外汇管制的放松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第二章 人民币升值压力与中国外汇管制的放松"—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第二章 人民币升值压力与中国外汇管制的放松

2 拉宁有一句名言:“摧毁资本主义的最好方法是破坏其金融体系。”考察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从较早的1929年-1933年的大萧条,到我们感觉到的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每一次大的经济波动都源于金融体系中的重大问题。 而拉宁的名言很可能正在被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利用,他们认为:摧毁社会主义的最好方法是破坏其金融体系。

3 2005年,美国兰德公司曾发表了一份报告:《2020年,中国会非常穷》,文中“中国将会很穷”的重要论据之一是,“中国的银行是我们所知道的世界上最糟糕的银行”。当然观点极其偏激,但也要引起我们的警醒,即金融事件可能引发大事情。

4 人民币汇率问题已成举世瞩目之大事。但汇率问题并不是关键,而是由此引致的国际收支失衡、外汇储备过高、短期外债激增、利用外资政策过度优惠、乃至内资银行面临外资银行竞争加剧等一系列问题。
但是,人民币升值压力并非完全是坏事,很可能成为中国加快金融改革开放步伐的重要推动力。

5 一、人民币升值压力的国际背景 “人民币升值压力圈” 日本点火 美国主导 欧盟煽风 国际组织助威 投机机构造势

6 国际组织助威 07年6月15日IMF通过了《2007年双边监督决定》取代了《1977年汇率政策监督决定》增列第四项原则:成员国应避免采取导致外部不稳定的汇率政策。 而外部不稳定的充要条件是国际收支状况不会或不太可能导致破坏性的汇率调整。

7 “投机机构造势” 国际投行“唱多”人民币: 高盛认为人民币汇率被低估了至少15%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的报告称,人民币虽然短期内将保持稳定,但中期升值极有可能。2006或2008年,人民币汇率应由每美元兑8.28元人民币,升至每美元兑5元人民币左右。 国际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亚太区董事总经理谢国忠2004年11月22日指出“目前国际间有高达1万亿美元对冲基金押赌人民币将大幅升值,若人民币放宽波动区间,国际热钱就会得寸进尺 非常巧合的是,唱多人民币的机构绝大多数是积极的QFII资格申请者。

8 如果按照这些机构的预期,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在2008年上升至5∶1,那么未来5年间,即使目前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指数依然停留在现在水平上,QFII资金一进一出的年均汇兑套利就达8%。这也就是说,假如某家境外机构现在持1亿美元进入中国证券市场(按1美元兑换8.28元人民币计),哪怕分文不赚,5年后就会变成1.66亿美元,年均套利0.13亿美元。

9 二、人民币升值压力的内因 (一)基础汇率的确定缺乏准确的依据 购买力平价理论的前提条件很难满足 “一价定律”: 对比国均实行了同等程度的货币自由兑换,货币、商品、劳务和资本流通是完全自由的; 信息是完全的; 交易成本为零; 关税为零。

10 (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存在重大缺陷 银行结售汇制,形成国际收支双顺差格局; 银行外汇头寸限额管理;资本金融项目管制; 是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的价格水平,不能反映整个外汇供求的变化情况 交易主体集中于中行和央行,包括其他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缺乏非金融实体,没有建立经纪人制度; 交易货币集中,品种单一,原来只限于本币与外币之间交易,现可进行外币之间拆借; 交易方式只是即期、远期交易,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未能完全开展; 人民币利率未市场化,利率与汇率相关度低,存在持续套利空间; 外汇市场与其它金融市场相隔离

11 压力的结果:人民币汇率改革 2005年7月21日,央行发布公告,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不再钉住单一的美元,形成了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 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 当日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即人民币升值2%。

12 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3%幅度内浮动;调整了银行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的管理方式,实行价差幅度管理,美元现汇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交易中间价的1%;现钞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交易中间价的4%,银行可在规定价差幅度内自行调整当日美元挂牌价格,即随市场汇率的变动,一日多价。(9月23日作的调整) (与1994年的汇改比较: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

13 扩大银行间外汇市场主体。汇改后,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
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机制。06年1月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询价交易和做市商制度,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可自主决定采取询价或竞价交易方式,做市商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持续提供买卖双边报价。 丰富外汇市场交易品种和避险工具。05年8月将银行对客户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扩大至所有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远期外汇交易。后推出货币掉期交易。

14 提高银行定价自主权。05年9月实行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交易价在央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3%的幅度内浮动,取消零售市场银行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挂牌汇价的浮动管理,并允许一日多价。07年5月将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央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浮动幅度从0.3%扩大至0.5%。 调整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头寸管理。对银行的交易类帐户的所有外汇风险敞口合并为结售汇综合头寸,允许远期交易头寸到即期市场平盘。

15 近年来我国金融外汇政策的变革 理论依据:蒙代尔“不可能三角”,即资本的自由流动、汇率的稳定性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三者不能同时实现,故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必须保证货币政策独立性的前提下,加快资本项目开放,扩大外汇需求,以应对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是政策的必然选择。

16 外汇供给方面: 1、改革出口退税制度,降低出口退税率,减缓出口增速 2、取消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限额,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由强制结售汇制改为意愿结售汇制)(从藏汇于国到藏汇于民)。 3、外汇存款准备金率逐步上调。

17 4、实行QFII制度. 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机构投资者在一定的监管和限制下,把外币转化为人民币,并通过专门帐户投资于我国内地证券市场
4、实行QFII制度.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机构投资者在一定的监管和限制下,把外币转化为人民币,并通过专门帐户投资于我国内地证券市场.要求QFII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能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实有资产不低于5亿美元;近三年未受到境内外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外商投资股份公司首次投资中国A股市场单一上市公司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股份的10%,且取得A股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如果取得单一上市公司25%或以上的股份,须承诺10年内持股不得低于25%.

18 5、 加强外债特别是短期外债管理. (1)2001年调整统计口径,将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对外负债纳入我国外债统计范畴,同时扣除境内机构对境内外资金融机构负债;将3个月以内贸易项下对外融资纳入外债统计;将中资银行吸收的离岸存款纳入外债统计;在期限结构方面,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债务纳入短期债务.

19 (2)2004年统一国民待遇.6月21日起实施《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对境内外资银行外债进行总量控制,短期外债余额实行指标管理,境内企业向外资银行借款无需审批,不再受指标限制.外资银行发放的外汇贷款除出口押汇外,不得结汇. (3)2005年9月:改革对外担保管理方式.对境内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融资提供对外担保的管理方式由逐笔审批调整为年度余额管理. (4)2005年10月:<关于完善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境内机构180天以上,等值20万美元以上延期付款纳入外债登记管理;规范特殊类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管理;境内注册的跨国公司进行资金集中运营的,其吸收的境外关联公司如在岸使用,应纳入外债管理.

20 6规范外资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 (1)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投资购买非自用房地产,应遵循商业存在的原则,按照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2)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 (3)境内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内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须实名).否则不准购买.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 07年5月起严格控制外商投资高档房地产及并购或投资境内房地产企业 07年6月1日以后停止所有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外债登记及外债结汇手续办理(07年上半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28.5%,其中国内贷款增25.9%;利用外资增68.7%,企业自筹增28.4%。)

21 外汇需求方面: 1、调整个人购汇政策,切实满足个人合理的经常项目用汇需求。 将个人自由携带外币现钞进出境的限额提高到5000美元。
2、从2005年1月1日起,调整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将由原来的6000元调整为20000元。

22 3、2006年5月起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 2万美元
3、2006年5月起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 2万美元.境内居民个人在年度总额内购汇的,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并向银行申报用途后办理;超过年度总额购汇的经银行审核外汇管理规定的真实需求凭证办理.2007年2月起将个人年度购汇总额提高到5万美元。 4允许有真实交易背景需对外支付的企业提前购汇. 5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并放宽审批权限.

23 6、完善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支持和推动国际间服务贸易往来。对于现行外汇管理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非贸易项目售付汇事项,5万美元以下的,只需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
7、支持跨国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用。符合规定条件的跨国公司(包括外资跨国公司和中资集团公司)及其境内关联公司,在向境外支付各类由其境外总公司或境外关联公司代垫的费用和分摊的非贸易款项时,可凭规定的证明材料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从其外汇账户中支付或用人民币购汇支付。

24 8、允许在境内发行外币债券。国家开发银行获得国务院批准在国内发行5亿美元债券,这是在中国发行的第一只以美元计价的债券。
9、实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逐步拓展资本流出渠道。取消了对境外投资的外汇风险审查和汇回利润保证金的要求,自06年7月1日开始,企业境外投资不再受额度限制,外汇需求可以得到充分满足 。

25 10、允许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到国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11、允许国际金融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如亚洲开发银行等) 12、2004年12月1日起,移民、非居民的国内资产可以兑换汇出。

26 13、在已推出并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
06年4月13日央行5号公告发布,开放资本账户的三点重大新政策出台: 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 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括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

27 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货币市场工具,购汇额按保险机构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控制。(后放宽保险机构用自有外汇或购汇进行境外投资范围)
07年3月起允许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办理境内机构和个人的受托境外理财业务,投资于境外投资级以上的外国银行存款、债券及货币市场产品。

28 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经批复天津滨海新区进行七项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使天津滨海新区成为中国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区域先行者。
改进外汇经常项目监管方式,改变强制结售汇制度,逐步取消核销制度,实行居民和企业意愿结汇和自由购汇。提高部分新区试点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至100%,企业可以自主决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保留外汇的期限和数额。目前,其他地区的限额是以上一年度的外汇收入的80%加上外汇支出的50%来核算的。扩大外汇使用,放宽人民币购汇;通过合格投资机构,将人民币换成外币,扩大对外投资,并允许试点企业开办离岸金融业务。 虽然此次出台的政策中并没有直接放松资本项目下外汇管制的措施,但对外商投资企业和企业员工都放宽了投资渠道。比如,规范资本流出入行为,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方式,将新区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不分长短期限,均按余额纳入“投注差”管理。现在,其他地区的外资企业长债以发生额,短债以余额方式纳入管理。

29 此外,天津滨海区的跨国公司还将享有更为便利的企业财务管理,可先行集中管理、运作境内外成员公司外汇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具体来说,即可以集中办理境内关联公司与境外关联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的进出口收付汇,并在委托贷款的法规框架下实行境内成员公司外汇头寸集中管理;在新区设立资金中心的企业集团可开立离岸账户,集中管理境外成员公司外汇资金和境内成员公司境外放款;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可在核定额度内购汇向境外放款,并可办理人民币对外币远期结售汇和掉期业务。   另一个重大突破是,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方式将发生变化,允许在天津注册并在滨海新区经营的银行,包括农村金融合作机构总行及外资银行分行实行结售汇综合头寸正负区间管理。此前,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只有正区间,不允许有负区间,即不允许出现空头。

30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资本交易划分为43项,我国据此又划分为可兑换、有较少限制、有较多限制和严格管制四类。我国的实情是:
可兑换的有8项,占资本交易项数的18.6%,主要包括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商业信贷、非居民对内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盘等; 有较少限制的有11项,占25.6%,主要包括居民和非居民间的金融信贷和担保活动、居民对外直接投资、非居民在境内购买和出售不动产等; 有较多限制的有18项,占41.9%; 严格管制的有6项,占13.9%。

31 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的政策破局战略 一、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承诺 对外资银行营业许可方面:
1、正式加入时,取消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在客户对象方面的限制,并允许在现有业务范围基础上增加外币兑换、同业拆借、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等业务。 2、逐步扩大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范围 一是允许外汇银行在现有范围基础上增加票据贴现、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业务。 二逐步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5年内全部取消。 三是放宽对异地业务的限制。允许在一个城市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向其他开放人民币业务城市的客户服务。

32 四是逐步取消人民币业务对象限制 加入后2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 加入后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 3、允许外资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审批条件与中资银行相同 4、坚持审慎原则发放营业许可 在营业许可上没有经济需求测试或者说数量限制。

33 关于开放汽车消费信贷服务方面: 加入时,即允许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开展业务,而且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没有限制。意味着在我国入世后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汽车消费信贷领域可以立即经营对居民的人民币业务;同时,外资银行在获准经营中国居民人民币业务后,也可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 关于开放金融租赁业务方面: 加入时,经审批,即允许外交金融租赁公司按照与中资金融租赁公司相同的条件,提供金融租赁服务。

34 二、在华外资银行政策破局战略 1、银行服务收费打破了长期以来中资银行服务免费的格局。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在2002年3月向居民提供外汇业务时提出,5000美元以下的存款客户每个月要收取6美元或50元人民币的账户管理费。 2、突入外汇衍生品市场,争夺中资银行的优质客户。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03年7月,花旗银行推出了一种新的个人投资产品“优利账户”。这是在华外资银行首次向中国大陆的个人客户推出此类外汇投资产品。“优利账户”是外汇定期存款与外汇货币期权的组合产品。经人民银行批准,花旗银行上海分行2003年8月推出了全新的“花旗亲子成长账户”,属新的个人外汇存款产品 。

35 3、借助国际信用卡管理上的缺漏,规避国内外汇管制。2002年底,花旗银行在中国内地推出的一项新的理财服务,即只要有外币现汇账户和足够的美金,内地居民不用出境,即可办理香港或新加坡的花旗银行信用卡,并以此投资香港及海外资本市场。 4、通过业务合作,突破分业经营和人民币业务的限制。早在2000年11月,花旗银行就与招商银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招商银行对花旗银行的总授信额度一度增至十几亿元人民币。2002年4,花旗银行宣布与中国最大的券商银河证券结盟,签订全面合作备忘录 。2003年8月,花旗银行与中国首家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正式结为外汇业务合作伙伴 。早在获准开展外币对私业务后,花旗银行就在筹划规避人民币业务的限制。2002年3月,花旗银行与交通银行开始接触寻求合作,当年10月签订了合作协议,2003年步入实质性合作,主要是双方通过银行卡方面的合作,共享高端客户资源。

36 5、通过参股中资银行的形式,达到低成本进入国内金融市场的目的。2003年1月,花旗银行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宣布缔结战略合作关系,花旗以股权受让方式首期入股浦发银行总股本5%的股权,作为长期战略股权投资,并在未来5至6年期间继续增持浦发银行的股份。 6、通过申请金融专利,夺取金融技术制高点。自1996年起,花旗银行已向中国国家专利局申请了19项“商业方法类”发明专利,这些已申请的专利多是配合新兴网络技术或电子技术而开发的金融服务和系统方法。 7、大力发展网上银行服务,弥补机构网点和从业人员的不足


Download ppt "第二章 人民币升值压力与中国外汇管制的放松"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