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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简介 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国际结算部 2011.1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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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简介 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国际结算部 1

2 主要内容 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框架 企业需求分析及业务流程 中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产品介绍

3 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框架 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框架 政策回顾 政策解读 3 3

4 一、政策回顾 试点启动(2009.7.6): 试点地区为境内的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五个城市;
境外为港澳和东盟地区;试点企业365家;业务为货物贸易项 下结算。 试点政策完善( ):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出台配套政策,明确报 关、国际收支申报、出口退税政策等。 试点扩大(2010.6): 试点地区扩大至20个省市和境外全部地区;试点企业包括全部 进口企业和经核准的出口试点企业;业务为经常项目下全部结 算业务。

5 一、政策回顾 新的政策(2010.6-2010.9): 允许境外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 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人民币对林吉特、卢布报价,为推进本币结算创造条件。 人民币跨境投资开始试点( ): 新疆成为全国首个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 个案试点的资本项目下人民币结算。 试点企业( ): 出台新的试点企业名单,6万7千多家出口试点企业

6 一、政策回顾 人民币跨境投资(2011.1-2011.4): 《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 务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放开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为开展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 提供了政策支持。 跨境人民币业务规范(2011.6):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 对跨境业务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7 一、政策回顾 试点再次扩大( ): 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 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明确河 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贵州、陕西、甘肃、青 海和宁夏省(自治区)的企业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吉林省、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企业开 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范围,从毗邻国家扩展 到境外所有国家和地区。至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 范围扩大至全国。

8 需重点关注的9大文件 六部委公告【2009】10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银发【2010】212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发【2010】79号《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国税函【2009】4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 退(免)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监管函【2009】255号《海关总署监管司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 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号《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 法》 银发【2010】249号 《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结算办法》 银发【2011】203号 《关于扩大跨境人民币试点地区的通知》 合银发【2011】287号《安徽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操作规程》

9 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框架 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框架 政策回顾 政策解读 9 9

10 二、政策解读 什么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试点政策 《实施细则》第二条:试点地区的企业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 出口贸易结算。
试点地域 境内:8月23日已扩大至全国 境外:全部开放 试点企业 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实行试点企业管理制度 试点企业的产生 《办法》第四条:试点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推荐跨境 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企业,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 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出口试点企业名 单。

11 二、政策解读 清算模式 业务范围 跨境服务贸易 其他经常项目 境外直接投资 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跨境投融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与境外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可以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 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清算行模式),也可以通 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代 理行模式) 业务范围 进出口货物贸易(一般贸易、预收、预付、来料加工、退/赔款、从属费用 ) 跨境服务贸易 其他经常项目 境外直接投资 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跨境投融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目前只有试点企业才能办理跨境人民币出口业务

12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号《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 管理办法》
业务范围-境外直接投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号《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 管理办法》 一、境外直接投资的含义 第二条  境外直接投资是指境内机构经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使用 人民币资金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企业或项目全 部或部分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第十五条 银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境内机构在境外投资的企业或项目发 放人民币贷款。通过本银行的境外分行或境外代理银行发放人民币贷款的 ,银行可以向其境外分行调拨人民币资金或向境外代理银行融出人民币资 金,并在15天内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备案。在办理上述业务时,银行应当向 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有关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

13 业务范围-境外直接投资 二、企业如何办理 境内机构办理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应当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 。在办理有关境外直接投资核准时,境内机构应当明确拟用人民币投资的 金额。 企业可以凭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证书或文件直接到银行办理境外 直接投资人民币资金汇出、人民币前期费用汇出和境外投资企业增资、减 资、转股、清算等人民币资金汇出入手续。企业首次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相 关的人民币资金汇出前,应到其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前期费用登记或境外直 接投资登记,企业之后办理的其他业务应在30天内向外汇局报送有关信息 。对人民币前期费用已经汇出6个月,但仍未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 核准的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应将剩余资金调回。

14 二、政策解读 外汇核销管理和报关政策 出口退税政策
试点企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办理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需要提供外汇核销单。但应单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的,应在申报表中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标注。 试点企业可异地报关 不能人民币混合其他币种报关 海关报关信息将发送至人行的监控系统 出口退税政策 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试点企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出口企业申请退 税无需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单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15 二、政策解读 国际收支申报和人民币负债登记 监督管理
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涉及的国际收支交易,企业和境内结算银行应按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涉及居民对非居民的人民币负债,暂按现行外债统计监测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但不纳入外债管理 监督管理 人民银行建立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 与有关部门共享信息、联合行动,形成监管合力

16 2010年10月1日在北京、广东、山东、江苏试点;2011年1月1日全国范围容许
二、政策解读-人民币与外币结算政策对比 结算货币 外币 人民币 准入 进出口经营权 进口:全部进口企业 出口:经人行、财政、商务、海关、税务、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审核成为出口试点企业 货物报关 真实性审查 国际收支申报 外汇核销管理 无需 出口退税 收入存放境外 2010年10月1日在北京、广东、山东、江苏试点;2011年1月1日全国范围容许 容许

17 企业需求分析及业务流程 企业需求分析及业务流程 需求分析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7 17

18 出口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特别是人民币升值预期情 况下需求突出。
一、企业需求-境内企业需求分析 出口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特别是人民币升值预期情 况下需求突出。 进口企业:利用跨境结算、融资、资金产品的组合降 低财务成本;利用境外市场不同的利率、汇率水平降 低资金成本。 18

19 一、企业需求-境外企业需求分析 如何鼓励交易对手使用人民币结算
减少汇兑损失:选择币值相对稳定的人民币作结算货币,防范 汇率风险;特别对于买卖双方使用第三方货币结算的,改用单 边货币,可避免两次汇兑 人民币升值:未来人民币处于升值通道中,适当持有将分享人 民币升值带来的资产增长 更好的汇率:海外NDF市场较为成熟,价格更加贴近人民币汇 率的走势 融资便利:人民币可自由兑换且可获取当地银行和境内银行的 贸易融资 市场拓展:在中国企业选择人民币结算情况下,如境外交易对 手作同样选择,可进一步拓展其在中国市场的业务 19

20 二、办理流程-业务流程图 买方 代理行 清算行 卖方 收款行 (3)付款 (5)资金清算 (2)发运货物报关 (1)合同谈判 (4)付款
付款行 (3)付款 (5)资金清算 买方 代理行 清算行 (2)发运货物报关 (1)合同谈判 (4)付款 卖方 收款行 (5)资金清算 (6)付款

21 二、办理流程-业务流程图 企业 与外商签订合同 企业在海关以人民币 企业提供合同、发票、进出口收/付 办理进出口报关
款说明在银行办理人民币结算 银行按规定将相关信息报送RCPMIS 企业提供合同、发票、 进出口收/付款说明在 银行办理人民币结算 企业提供出口发 票/增值税发票、出 口报关单退税联, 在国税局办理出口 免抵退税申报 企业在海关以人民币办理进出口报关 企业实际报关时间与预计报关时间 不一致的,应通知银行,由银行向 RCPMIS报送相关更新信息 银行按规定将相关 信息报送RCPMIS 提供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出口报 关单退税联,在国税局办理出口免 抵退税申请

22 二、办理流程-先进/出口后结算 对先进/出口后结算的情形,企业办理业务的流程是:
(1)企业与外方签订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贸易合同,并按合同 约定进行生产和交货。 (2)按合同规定及货物装船到(发)货的情况,以人民币向 海关报关。 (3)企业持相关单证按照税务机关相关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 办理出口免抵退税的申报。 (4)企业向银行提供合同、发票、进(出)口收(付)款说 明,在银行办理收款入账或付款。银行按规定将相关信息报送 RCPMIS。

23 二、办理流程-先结算后进/出口 对先结算后进/出口的情形,企业办理业务的流程是:
(1)企业与外方签订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贸易合同,并按合同 约定进行生产和交货。 (2)企业向银行提供合同、发票、进(出)口收(付)款说 明,在银行办理收款入账或付款(进口预付或出口预收)。银 行按规定将相关信息报送RCPMIS。 (3)按合同规定及货物装船到(发)货的情况,企业以人民 币向海关报关。 (4)企业实际报关时间与预计报关时间不一致的,应通知银 行,由银行向RCPMIS 报送相关更新信息。 (5)企业持相关单证按照税务机关相关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 办理出口免抵退税的申报。

24 三、注意事项 首次发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时,企业应当选择一家境 内结算银行作为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报告银行。主报 告银行负责提示该企业履行信息报送和备案义务。 填写并通过办理首次业务的银行机构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一式两份),人民银行将企业基本 信息录入RCPMIS并激活后,银行机构可通过RCPMIS将企业发 生业务的情况向人民银行报送。 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收付时,应当如实填写并向境 内结算银行提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或《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提交证明其贸易真实 性背景的单证(合同、发票),配合境内结算银行对交易单 证的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25 三、注意事项 4、试点企业应当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 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5、试点企业收到跨境人民币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 》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对外支付人民币款项时, 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 》的同时办理申报。

26 跨境人民币结算产品介绍 中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产品介绍 传统结算和融资产品 跨境特色产品 我行优势 26 26

27 一、产品介绍——传统国际结算产品 进口结算业务 出口结算业务 进口融资业务 出口融资业务 汇入汇款 汇出汇款 出口信用证通知 进口代收
出口信用证审单 出口跟单托收 汇出汇款 进口代收 开立信用证 进口结算业务 出口结算业务 出口 进口融资业务 出口融资业务 授信开立信用证 进口押汇 进口保付 汇出汇款融资 海外代付 出口押汇 出口贴现 出口商业发票贴现 打包贷款 订单融资 福费廷 国际保理 福费廷 融资

28 人民币直接汇出 2. 申请人民币汇款 3. 人民币TT汇款 1. 签订人民币计价的合同 4. 人民币汇款入账 成本 风险 优势 无购汇成本
境内试点行 2. 申请人民币汇款 境内企业 3. 人民币TT汇款 1. 签订人民币计价的合同 海外联行 4. 人民币汇款入账 国外供货商 成本 风险 优势 无购汇成本 人民币支付,无任何汇率风险

29 人民币直接汇入 4. 审核贸易真实性 办理人民币入账 3. 人民币TT汇款 1. 签订人民币计价的合同 2 .申请人民币汇款
境内试点行 4. 审核贸易真实性 办理人民币入账 境内企业 3. 人民币TT汇款 1. 签订人民币计价的合同 2 .申请人民币汇款 海外联行 外国采购商 自有人民币或即期兑换 成本 风险 优势 无购汇成本 人民币支付,无任何汇率风险

30 人民币信用证 4. 交单 6 . 办理人民币入 账或兑换成外币 5.1 承兑/到期 人民币付款 1. 签订人民币计价的合同 3. 发货
海外联行 国外供货商 6 . 办理人民币入 账或兑换成外币 5.1 承兑/到期 人民币付款 1. 签订人民币计价的合同 3. 发货 2 .申请开立人民币信用证 境内试点行 境内企业 5.2 自有人民币或即期兑换 成本 风险 优势 无购汇成本 人民币支付,无任何汇率风险

31 人民币NRA账户 31 31

32 跨境人民币结算产品介绍 中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产品介绍 传统结算和融资产品 跨境特色产品 我行优势 32 32

33 二、产品介绍——进口特色产品(海外落地汇款)
境内试点行 2. 申请人民币汇款 境内企业 3. 人民币TT汇款 1. 签订人民币计价的合同 海外联行 海外机构 4. 优惠汇率即期兑换外币 成本 风险 优势 节约部分财务成 本 利用不同市场 的有利汇率报 价 5. 外币TT对外付款 外国供货商 33

34 二、产品介绍-进口特色产品 跨境人民币代付
产品概念:我行根据客户申请,通过代付银行(含海外机构和 境内外同业)对客户在以人民币计价的进口货物贸易或服务贸 易项下的对外付款提供的短期融资便利,客户于还款日通过我 行偿还代付银行。 适用结算方式:信用证、进口代收、汇出汇款(含预付、货到 、服务贸易项下) 产品优势: 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 融资期限灵活,视代付银行的供给而定,最长可叙做一年; 可获得多渠道、低成本融资,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35 二、产品介绍-进口特色产品(适用于集团企业客户)
跨境汇利达 境内分行跨境人民币汇出汇款 + 境外机构人民币质押、外币贸易融资、远期 外汇交易 在跨境人民币结算项下,集团企业境内公司向我行申请人民币汇款,我行将人 民币汇往境外机构,由境外机构直接以人民币质押为集团企业的境外公司办理 外币融资及远期外汇交易,再由境外公司向实际收款人支付外币款项。 境内分行人民币保证金/存单质押 + 跨境人民币远期信用证 + 境外机构外币 贸易融资 + 远期外汇交易(DF/NDF) 在跨境人民币结算项下,在集团企业的境内公司提供全额人民币保证金或存单 质押的情况下,由我行开立以集团企业境外公司为受益人的人民币远期信用证 ,我行境外机构凭境内分行在远期信用证项下的承兑为境外公司办理外币贸易 融资和远期外汇交易。 即通过开立以人民币计价的远期国际信用证到企业海外子公司(实际进口平 台),在当地通过该信用证下美元贸易融资作为其海外子公司进口付汇的资金 来源,并可配合叙做远期外汇交易。

36 二、产品介绍-出口特色产品 人民币协议融资 业务背景:规避银行贸易融资规模和资金头寸紧张的局面、规避企业外债
产品概念:协议融资业务是指,我行海外机构根据与我行的事先约定,应 国内出口商的申请,对其在出口项下的对外应收款提供短期融 资便利。 客户准入:出口试点企业 产品种类:出口押汇项下协议融资、 出口贴现项下协议融资 产品优势:不受银行融资规模限制; 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人民币外债,只登记,但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

37 跨境人民币结算产品介绍 中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产品介绍 传统结算和融资产品 跨境特色产品 我行优势 37 37

38 三、中行优势 中国银行的独特优势 业务先发优势 专业技术优势 清算渠道优势 产品服务优势 客户基础优势

39 三、中行优势-业务先发优势

40 三、中行优势-业务先发优势

41 三、中行优势-清算渠道优势

42 三、中行优势-客户基础优势

43 三、中行优势-产品服务优势

44 三、中行优势-专业技术优势

45 选择中国银行 抢占市场先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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