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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利標 招標文件製作 鐵工局 103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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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大綱 一、前言 二、招標文件意涵及重要性 三、招、決標方式之規劃 四、本局採購作業經驗分享 五、結語 採購評選委員遴選
外聘評選/審查委員審查費用支給 工程異質最低標執行情形 五、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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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熟諳相關法令及其修正 避免重蹈覆轍 政府採購法 細則及子法 相關作業規定/令,
前 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熟諳相關法令及其修正 政府採購法 細則及子法 相關作業規定/令, 如:執行程序、一覽表、注意事項、範本 避免重蹈覆轍 相關解釋函 「採購錯誤行為態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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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一覽表 章 內容 條文 第一章 總則 1~17 第二章 招標 18~44 第三章 決標 45~62 第四章 履約管理 63~70
第五章 驗收 71~73 第六章 爭議處理 74~86 第七章 罰則 87~92 第八章 附則 93~11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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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意涵 指機關為邀請廠商投標所準備的一些相關文件 例如: 投標須知、 投標標價清單、 投標廠商聲明書、 契約草案、 採購規範、 圖說、
◎採購法第29條第3項規定,其內容應包括投標廠商提交投標書所需之一切必要資料 例如: 投標須知、 投標標價清單、 投標廠商聲明書、 契約草案、 採購規範、 圖說、 評選須知、 押標金及保證金格式、 其他….等 隨採購性質不同而有所差異,招標機關應視案件性質備妥所需之相關文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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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的重要性 爭 議 不 斷 成 功 一 半 招標文件 良 窳 機關之門面 廠商異議、申訴之源由 雙方權利義務之依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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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擬訂與採購作業流程之關係 擬訂招標文件 招標決標作業 編列預算 履約管理 其他 公告 廠商領標 監辦 押標金 轉包、分包 驗收
投標廠商請求釋疑異議處理 訂定底價 開標 評選(審)會議 議價 資格審查 比減價格 決標 超底價決標 簽約 廠商保證金 決標公告 監辦 驗收 申訴 保固 不良廠商處理 補助案採購管理 轉包、分包 工程品質管理 工程施工查核 履約爭議調解 仲裁 採購類型 案件金額 決定招標方式 決標方式 訂定廠商資格 技術規格 擬訂投標須知 契約草案 蒐集標的資訊 採購資訊中心 營建物價網路查詢系統 公共建設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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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利標?? 精神:依招標文件所規定之評審標準,就廠商投標標的之技術、品質、功能、商業條款或價格等項目,作綜合評選,以擇定最佳決標對象。
最有利標廠商:可以是一個分數高、產品品質好、功能強而價格雖較高但屬合理之廠商。 機關在既定之預算規模下,買到最好之標的;另一方面鼓勵廠商從事非價格之競爭,避免惡性低價搶標。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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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質採購!! 異質採購?? 採購之標的物明確,例如工程採購之施工圖說及規範明確,按圖施工者;財物採購之功能、性能或效益明確者。
異質之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指不同廠商所供應之工程,於技術、品質、功能、效益、特性或商業條款等,有差異者。(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6條)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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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質性及大小判斷方式 少 多 異 質 性 小 異 質 性 大 不同廠商履約 異質項目差異 之程度 差異小 差異大 異質項目數量 異質項目:
技術、品質、功能、效益、特性、商業條款等 異 質 性 小 少 多 不同廠商履約 異質項目差異 之程度 差異小 差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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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標價偏低廠商,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程序處理
決標方式之選用 異質性大 異質性小 同質 最有利標決標 異質最低標決標 最低標決標 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 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 對於標價偏低廠商,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程序處理 採購法第56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等。 1.採分段開標,資格、 規格符合者,再開價格標,最低標決標。 2.資格、規格標之訂 定及審查,借重專家 學者之專業審查機制。 採購標的物明確,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第2款,以最低標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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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方式規劃 招標方式 決標方式 同質採購 公開招標 同質最低標 公告金額以上 選擇性招標 限制性招標 未公開 議價 1.異質最低標
2.適用最有利標 異質採購 比價 公開 公開 評選 準用最有利標 未達公告金額 公開取得 報價單 取最有利標精神 參考最有利標 企劃書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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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製作 利用工程會範本 蒐尋其他機關可供參考案例 工程會網站(www.pcc.gov.tw) ◎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招標文件及表格
◎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採購手冊及範例 ◎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招標文件案例 電子採購網-歷史標案 自行量身訂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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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利標作業手冊 附錄 一、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二、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三、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 四、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
五、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 六、機關辦理最有利標簽辦文件範例(公開於本會對外網站( / 政府採購 / 政府採購法規 / 招標文件案例 / 機關辦理最有利標簽辦文件範例) 七、縮短公共工程工期之招標決標策略(公開於本會對外網站( / 政府採購 / 政府採購法規 / 政府採購法規解釋函令及相關函文) 八、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採固定費用或費率之參考作業方式(公開於本會對外網站( / 政府採購 / 政府採購法規 / 政府採購法規解釋函令及相關函文) 九、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名單保密措施一覽表(公開於本會對外網站( / 政府採購 / 政府採購法規 / 政府採購法規解釋函令及相關函文)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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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製作常見之錯誤(一) 1.擅改法律文字,例如:更改或增列政府採購法第31條第2項、第101條、第103條之文字。
2.漏記法規規定,例如:漏記採購法第63條第2項、第70條第1項、採購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施行細則)第38條等應於招標文件載明之規定。 3.曲解法規規定,例如:曲解採購法第58條之執行程序。 4.違反法規規定,例如:對於機關之決定不得異議。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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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製作常見之錯誤(二) 5.不當增列法規所無之規定,例如:規定標封封口蓋騎縫章,否則為無效標;規定投標文件逐頁蓋章,否則為無效標。
6.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第10款及第56條辦理評選(不論金額大小),未於開標前成立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由代理人出席會議。 7.評選優勝者或評定最有利標,除固定費率或公布決標價格者外,未將價格納入;或雖將價格納入,但卻單以比較入圍廠商標價之高低為評分基礎,未分析各該廠商標價相對於其他項目評分之合理性。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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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製作常見之錯誤(三) 8.評選優勝者或評定最有利標之評審項目不當或配分與重要性不平衡,例如:規定廠商簡報,10分鐘之簡報,其配分即占20%。 9.招標文件中之資料錯誤,例如:數量或數據有誤;前後矛盾;引用過時或失效之資料。 10.招標文件中之履約條款違反公平合理原則,例如:履約期限過短;逾期違約金過高。 11.招標文件過簡,例如:未載明終止或解除契約條件、查驗或驗收條件;未載明依政府採購法令辦理。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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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製作常見之錯誤(四) 12.未預為防範問題之發生,例如:履約期限為日曆天者未載明特定假日是否計入;未規定廠商投保必要之保險。
13.意圖規避法規之適用而將案件化整為零招標。 14.認定採購金額之方式錯誤,例如:分批辦理採購,未依各批合計總金額認定其採購金額;未將含有選購或後續擴充項目金額計入。 15.不當限制競爭,例如:限廠商代表於開標當時必須攜帶與投標文件所用相同之印鑑,否則無權出席。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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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製作常見之錯誤(五) 16.製造不必要之陷阱,例如:可在標價欄位印上「整」字卻不印,而規定廠商未寫「整」字即為無效標。
17.未使用工程會之範本,致錯漏頻生。 18.以單價決標者,未載明預估數量或採購金額上限。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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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採購作業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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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103.07.17工程企字第10300244470號函 ,統計機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工程採購其決標方式及履約成果,摘要如下:
102年度工程採購 決標方式 決標件數 決標金額 最低標決標(不含異質採購最低標) 法52條1項1款 45,879 3,158.95億元 異質最低標決標 細則第64條之2 172 457.31億元 最有利標決標 法52條第1項3款 567 588.38億元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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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金質獎第9屆(98年)至第13屆(102年) 參選及得獎工程之決標方式
參選件數 獲奬件數 獲獎率 最低標決標 (不含異質採購最低標) 147 97 66% 異質最低標決標 5 100% 最有利標決標 25 21 84% ※上開經評選(分)之最有利標及異質採購最低標案件獲獎率較高,顯示其履約品質大體而言有較佳之表現。 決標方式 歸責廠商事由終止或解除契約件數166件 最低標決標(不含異質採購最低標) 165 異質最低標決標 最有利標決標 1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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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中12項鐵路改建工程計畫示意圖 ※2.桃園鐵路高架化 17.15公里;308.44億元 98~106
※2.桃園鐵路高架化 17.15公里;308.44億元 98~106 1.基隆火車站站區遷移計畫 1.5公里;26.27億元 98~104 3.臺中鐵路高架化 21.7公里;372.41億元 95~106 4.員林鐵路高架化 3.98公里;58.86億元 95~105 10.花東線鐵路電氣化 166.1公里;254.59億元 97~104 ※5.臺南鐵路地下化 8.23公里;293.60億元 98~106 11.花東線服務效能提升 27座車站;60.81億元 98~103(擬修正至106) 6.高雄地下化延伸左營 4.13公里;106.62億元 98~106 9.臺鐵高雄-屏東潮州捷運化 19.37公里;245.65億元 94~105 7.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 9.75公里;715.82億元 95~106 8.高雄地下化延伸鳳山 4.3公里;176.25億元 100~107 ※12.南迴線鐵路電氣化 公里;278.94億元 102~111 執行中12項鐵路改建工程計畫示意圖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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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為一工程執行機關,採購發包概以工程及技術服務案件為主 :
技術服務案件:準用最有利標。 依據政府採購採購法第22條第1項9款(經客觀評選優勝廠商)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工程案件(巨額以上):異質最低標決標。 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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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採購評選委員遴選作業 工程會相關函釋 工程會101.6.1工程企字第 10100201991號函:
擬定「政府電子採購網建立遴選公務員專區(常用公共工程專長類別)實施計畫」。 請機關踴躍推薦資深且具工程專長背景公務員人選,充實專家學者資料庫之建議名單。 即日起電子採購網已建置「遴選公務員專區」功能,供各機關遴選遴近區機關資深工程專長公務員,以互相支援擔任外聘委員,發揮機關間互相協助之精神,提升評選作業公正專業水準。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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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11月13日工程會訂定之「新政策新作法-公共工程躍升計畫」其內容包括「以資深公務員為主的評選制度」,略以:
公正專業辦理最有利標之評選程序,最重要 的因素是「人」。 外國政府辦理評選案,多由公務員負評選廠商之責我國則多仰賴非公務員之專家學者。 各機關善用公務員專業守法之特質,讓更多現職資深公務員參與評選,辦好評選作業。 仍可視工程專業特性,另邀業界專家或學者參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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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102.2.6工程企字第10200048982號函: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案件,請考量多遴選其他機關之資深公務員擔任外聘評選委員。
◎善用公務員專業守法之特質,讓更多現職資深公務員參與評選,辦好評選作業。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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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102年8月22日鐵工管字第1020011563號函頒訂 「成立評選委員會及工作小組作業規定」 流程圖(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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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外聘評選/審查委員 審查費用支給 工程會99年1月12日工程企字第09800569520號函,有關外聘評選委員出席費用之支給:
依「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各機關邀請個人以學者專家身分參與會議,得依該要點之規定支給出席費;…。 已支給出席費,如係由遠地前往(30公里以外) ,得參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支給必要費用。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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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召開評選會議,除依該要點支給外聘評選委員出席費外,如廠商投標文件內容眾多或涉及專門知識,且屬機關為處理業務有關之重要文件資料,評選委員於評選前確有實質書面審查之必要者,為提昇審查及評選品質,建議依照該要點支給外聘評選委員審查費用(按字計酬或按件計酬) ,惟應要求外聘評選委員於召開評選會議前提供書面審查意見。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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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3年8月8日召開「研商採購評選委員會兼職費用支給規定事宜」會議:
各機關審查費支給情形摘要: 內政部: 採購案件單純者,僅支給出席費。 本部營建署辦理委託技術服務案件,投標廠商3 家以下,支給出席費;倘投標廠商超過3家,不 支給出席費,按每家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每件 支給690元,惟至多以6,000元為上限。 經濟部 評選案除支給外聘委員出席費外;另視案件需要 支給審查費,以按件計酬,每件支給690元。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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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 臺北市政府: 臺中市政府: 皆僅支給外聘委員出席費,未支給審查費。
出席費2,000元,11年自始不變,審查費170元/每千字或690元/件,擇一計酬,其費用與專家學者實際所付出工作時間之應得報酬,顯不合理,致較大規模標案較不易邀請權威專家學者參與採購評選會議,建議工程會另訂規定或可授權本府自訂規定,以符實際。 臺中市政府: 評選會議均依規定支給外聘委員出席費,僅極少數案件以按件或按字計酬支予審查費之情形,其中按字計酬是以委員提供之審查意見字數支給審查費。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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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與一般之專家諮詢會議不同: ◎採購評選(審查)委員負有法定權責及責任 ,對採購案件之 評選結果具有決定權。
◎評選品質之好壞對機關後續之決標、履約品質,甚至機關形象等影響重大。 ◎非僅作為發言參考。會議前對投標廠商服務建議書審查作業,更需詳細、客觀與公正,俾能選出優質廠商。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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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3年8月8日召開「研商採購評選委員會兼職費用支給規定事宜」會議結論摘要:
關於機關依「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 」規定支給採購評選委員會外聘委員審查費,如 採按字計酬者,得依需要就委員審查之廠商投標 文件內容之字數認定,並視案件複雜度及專業性 質自訂審查費之上限金額。至於與出席費有關之 會議次數,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工程會過去已有說 明。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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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為審查費支給一致並考量採購案件之特性及複雜度,102 年12 月23 日訂定「本局外聘評選委員審查費用支給標準」,摘要如下:
技術服務案件或最有利標案件: 查核金額以上(含): 外聘委員每審查1份廠商服務建議書,每千字為170 元,每份最高為2,000元,惟每位外聘委員審查費之上限標準為5,000元。 未達查核金額: 服務建議書達3件以上(含),則支給審查費,並以2,000元為限。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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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質採購最低標案件: 巨額採購: 2.審查服務建議書5件至6件:支給審查費3,000元。
1.審查服務建議書1件至4件:每件支給審查費690 元,並以2,000元為限。 2.審查服務建議書5件至6件:支給審查費3,000元。 3.審查服務建議書7件至9件:支給審查費4,000元。 4.審查服務建議書10件以上(含):支給審查費5,000元。 未達巨額採購: 審查服務建議書達3件以上(含),則支給審查費,並以2,000元為限。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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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異質工程最低標作業 為確保工程採購之品質及安全,避免工程採購於 履約過程出現品質瑕疵,施工延宕等情事,依交 通部102年5月間函頒「交通部所屬機關(構)辦理 異質工程採購最低標作業要點」規定,並參酌工 程會「公共工程履歷應用於政府採購作業參考手 冊」及「公路總局異質工程採購最低標決標作業 規定」,訂(修)頒本局「異質工程採購最低標 決標作業規定」、「異質工程採購最低標決標作 業流程表」、「異質採購案件評估報告」、「異 質採購最低標投標須知」及「異質採購最低標審 查須知(含審查評分表)」,據以辦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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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異質採購作業要點.doc 二、工程異質採購作業流程圖.docm 三、工程異質採購評估報告(範例).doc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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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簡要名稱 預算 單獨/共同投標 1.鳳山車站及鳳松 路隧道工程 44億2647萬3957元 共同投標 (2家為限)
2.臺中高架段車站號誌工程 4億1,595萬6941元 單獨投標 3.SL-105標花蓮站改建工程 7億2900萬1943元 4.豐原至大慶電車線工程 4億400萬2,764元 5.高雄計畫電車線系統工程 3億2,994萬9,662元 6.ACL465Z標主體電訊等3項工程 14億7,503萬7,910元 共同投標 (3家為限)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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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異質採購辦理期程 鳳山車站及鳳松路隧道工程 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 臺中高架段車站號誌工程 資格審查 SL-105標花蓮站改建工程 資格審查
48天 14天 14天 鳳山車站及鳳松路隧道工程 公開招標 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 審查會議 價格開標 計76天 42天 20天 8天 臺中高架段車站號誌工程 公開招標 資格審查 審查會議 價格開標 計70天 40天(1) 12天(2) 8天 8天 SL-105標花蓮站改建工程 公開招標 資格審查 審查會議 價格開標 計62天 35天 14天 10天 豐原至大慶電車線工程 公開招標 資格審查 審查會議 價格開標 計59天 41天 17天 21天 高雄計畫電車線系統工程 公開招標 資格審查 審查會議 價格開標 計79天 52天 21天 12天 ACL465Z標主體電訊等3項工程 公開招標 資格審查 審查會議 價格開標 計8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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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廠 標案簡要名稱 商家數 1.鳳山車站及鳳松路隧道工程 【3】 2.臺中高架段車站號誌工程 3.SL-105標花蓮站改建工程 【2】
資格審核後 合格家數 評選委員外聘/ 內聘出席人數 (全數委員人數11人) 審查不及格家數 (未達75分) 價格家數 及日期 1.鳳山車站及鳳松路隧道工程 7 5(外) 4(內) 4 (含共同投標廠商) 【3】 2.臺中高架段車站號誌工程 3 6(外) 3(內) 3.SL-105標花蓮站改建工程 2 (第2次招標) 【2】 4.豐原至大慶電車線工程 5 7(外) 1 5.高雄計畫電車線系統工程 6.ACL465Z標主體電訊等3項工程 8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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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簡要名稱 底價金額 決標金額 決標日期 得標廠商
決標金額/底價金額(%) 決標日期 得標廠商 1.鳳山車站及鳳松路隧道工程 40億8,452萬241元 33億7,600萬元 82.65 泛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臺中高架段車站號誌工程 3億6,600萬元 2億7,702萬7,322元 75.69 日商三製作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3.SL-105標花蓮站改建工程 6億9,000萬元 6億8,988萬元 99.98 榮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豐原至大慶電車線工程 2億9,299萬2,000元 99.32 亞力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5.高雄計畫電車線系統工程 2億7,000萬元 2億6,066萬元 96.54 6.ACL465Z標主體電訊等3項工程 12億2,000萬元 9億4,400萬元 77.38 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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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與建議 合格標準訂定過高時,將導致競爭者少,不易 於價格比減,標準過低時,又無法達「汰劣」 之目的,為彰顯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效果,本 局現行「審查標準」將審酌上揭案件執行情形 ,妥為檢討修正。 除訂定投標廠商資格外,妥適應用工程會建置 完成之「承攬廠商公共工程履歷」,搭配異質 採購最低標之決標方式,可淘汰一定水準以下 之廠商【汰劣】,節省公帑【低價】。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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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與建議(續) 成立審查委員會及工作小組,招標作業 較繁複、費時,建議提前辦理,以利時 程有效管控。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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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最有利標適用時機」 希望「得標廠商」可以提供產品品質好、功能強而價格合理(不一定最低)之標的,或市場各產品規格不易訂定之採購時。
既定預算下,買到最好標的。 鼓勵廠商從事非價格競爭,避免惡性低價搶標。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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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續) 遊戲規則於招標文件訂明,任何決定必須公平合理。 該有的要有,不該有的不要有 該有的~ 不該有的~ 應於招標文件載明者
得於招標文件載明者 非應亦非得者 不該有的~ 限縮廠商的法定權益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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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完畢 敬請指正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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