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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2016年01月07日 簡報人:詹秘書麗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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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2016年01月07日 簡報人:詹秘書麗真
臺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管控綜述 Overview of Taiwan’s SHTC export Control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2016年01月07日 簡報人:詹秘書麗真

2 簡報大綱 法制架構及制度建置歷程 SHTC管理 報單更正、稽查及罰則 國際合作及宣導會 未來我國管控趨勢

3 一.法制架構及制度建置歷程1/4 法律 貿易法第13條、第27條、第27-1及第27-2條 法規命令 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 行政規則 企業內部出口管控制度認定要點 1月13日貿易法修正重點: 1.提高刑罰及罰金:刑罰由原2年提高為5年、罰金由原30萬元提高至150萬元 。(1.經研析國際間對違反出口管制規 定之罰則、判例及執法情形,相較於美日等國之刑責(最高刑度美、英為10年,德國及日本為5年,香港為7 年),我國刑責係2年以下, 確有偏低情形,貿易局爰擬研議提高「貿易法」罰則,將刑罰提高至5年以下、罰金 提高至150萬元以下。) 2.增列輸往管制地區之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非經許可不得進儲物流中心、自由貿易港區 。 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自82年3月31日發布施行迄今,歷經3次修正,上次修正為89年7月19日。此次為配合貿易法第十三條修正及配合業務需要,本年6月29日共增刪及修正SHTC輸出入管理辦法共16條。 3

4 管理納入NSG、WA、AG及MTCR協議
一.法制架構及制度建置歷程2/4 1993 1995 1998 2004 2006 2009 2012 採用EU清單 出口管制貨品號碼控管(ECCN) 執行SHTC管理辦法 執行Catch-all 修訂貿易法 管理納入NSG、WA、AG及MTCR協議 建立SCL清單 稅則號列控管 制定ICP認定要點

5 一.法制架構及制度建置歷程3/4 1993年修訂「貿易法」,增訂第13條及第27 條,作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SHTC)管理之 法源依據 1995年7月全面實施SHTC輸出管理制度 1998年11月將AG、NSG、MTCR等防止擴 散協定納入SHTC管理制度中

6 2004年1月實施「滴水不漏」(Catch-all)出口管 制措施,加強對最終用途及最終使用人之查核
一.法制架構及制度建置歷程4/4 2004年1月實施「滴水不漏」(Catch-all)出口管 制措施,加強對最終用途及最終使用人之查核 2006年6月針對輸往北韓及伊朗之貨品,建置敏感 貨品清單(Sensitive Commodities List, SCL), 並納入SHTC輸出管制清單予以列管 2009年1月採用「歐盟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 制清單」及「歐盟一般軍用貨品清單」 2012年8月訂定「企業內部出口管控制度認定要點」 年1月實施 Catch-all全面出口管制措施

7 SHTC種類 二.SHTC管理1/7 SHTC 輸出管制清單 最終用途或最終使用者可能供作 發展核子、生化、飛彈等軍事用途
(Catch-all) 非通關文件 SHTC 輸出管制清單 歐盟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制清單 歐盟軍品清單 輸往北韓及伊朗敏感貨品清單 依出口國政府規定須 取得我國政府核發進口 保證文件之貨品 7

8 簽證機關 二.SHTC管理2/7 簽證機關 受理簽證對象 國防部 軍事機關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園區內廠商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加工出口區內廠商 國際貿易局 課稅區所有出口人

9 輸出管制國家 項 次 國 家 1 伊朗 2 伊拉克 3 北韓 4 中國大陸(部分貨品) 5 古巴(104年12月25日取消) 6 蘇丹 7
二.SHTC管理3/7 輸出管制國家 項 次 國 家 1 伊朗 2 伊拉克 3 北韓 4 中國大陸(部分貨品) 5 古巴(104年12月25日取消) 6 蘇丹 7 敘利亞 9 9

10 買主/收貨人/最終使用人 美國黑名單 日本黑名單 歐盟黑名單(104年12月上線) 二.SHTC管理4/7
Denied Persons List             Unverified List The Entity List 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List List of Statutorily Debarred Parties(AECA Debarments) 日本黑名單 End User List(JAPAN) 歐盟黑名單(104年12月上線) 10 10

11 輸出許可證種類 二.SHTC管理5/7 廠商型態 目的地 有效期限 許可情形 非ICP廠商 管制地區 6個月 單一目的國、進口商、最終使用人
非管制地區 6個月/2年(註) 同上 ICP 廠商 3年 多個特定目的國、特定進口商、特定最終使用人 註:1.輸往同屬於四大國際出口管制組織之國家 2.輸往非管制地區且半年內將SHTC輸往同一國家之進口人達5次以上 11

12 SHTC輸出許可證發證統計 二.SHTC管理6/7 年 別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核發件數 12,395 10,429
年 別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核發件數 12,395 10,429 12,189 主要輸往國家 中國大陸 3188件(25.7%) 2081件(19.9%) 2519件(20.7%) 韓國 1899件(15.3%) 美國 1744件(16.7%) 1670件(13.7%) 新加坡 1769件(14.3%) 1123件(10.8%) 新加坡 1350件(11.1%) 主要輸出貨品 IC、光罩、IC設備 (EU清單Category 3、5) 12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13 進口保證文件發證統計 二.SHTC管理7/7 年 別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核發件數 1,373 1,184 258
年 別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核發件數 1,373 1,184 258 要求出具國家 日本 988件(72%) 863件(73%) 61件(24%) 美國 56件(4%) 74件(6%) 58件(22%) 加拿大 22件(16%) 新加坡、加拿大 各9件(0.7%) 馬來西亞 21件(8%) 主要輸入貨品 化工材料、工具機 (EU清單Category1、2)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13

14 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 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1/4 第 2 條
三.報單更正、稽查及罰則1/10 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 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1/4 第 2 條 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有錯誤須更正,或與事實不符有變更之必要者,得由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貨物進出口地海關申請更正。 前項錯誤之發生如係報關業者之疏失所致者,得由報關業者憑報關時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所提供之報關文件向海關申請更正。 14

15 三.報單更正、稽查及罰則2/10 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 第 4 條 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經更正後,應更改電腦通關檔;涉及沖退原料稅者,應併予更正其資料檔。更改後涉及輸出入規定變更者,亦應依海關配合進出口貿易管理作業規定辦理。 15

16 三.報單更正、稽查及罰則3/10 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 第 7 條 納稅義務人或報關業者於貨物放行後,依第二條第一項申請更正者,除關稅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於進口貨物放行之翌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但情況特殊並檢具證明文件經海關查核屬實者,不在此限。 16

17 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 第 8 條 出口報單得申請更正之項目如下:
三.報單更正、稽查及罰則4/10 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 第 8 條 出口報單得申請更正之項目如下: 一、貨物輸出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負責人、加工製造廠商名稱、輸出許可證號碼、簽證日期或輸出人海關監管編號。 二、報單類別、報單號碼、報關日期或放行日期。等十六款 17

18 三.報單更正、稽查及罰則5/10 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 結語 如報關未於出口報單中申報輸出許可證號時可依前述之規定於出口日後起算6個月內向向出口關區提出報單更正。報單更正後會自動和本局系統連結,不會出現違反法令之問題。 申報錯誤之報關行會遭海關記點 18

19 針對擬出口貨品事前稽查;已出口貨品事後抽查 海關通報疑似未經許可出口SHTC案件辦理事後鑑定 已進口SHTC流向及用途稽查
三.報單更正、稽查及罰則6/10 SHTC稽查 針對擬出口貨品事前稽查;已出口貨品事後抽查 海關通報疑似未經許可出口SHTC案件辦理事後鑑定 已進口SHTC流向及用途稽查 針對我國政府相關單位及國外政府提供之涉嫌武器擴散案件進行查核 19

20 稽查/處分統計 三.報單更正、稽查及罰則7/10 件數 年別 簽辦案件數 處刑罰件數 處行政罰件數 2012 230 273 1 4
出口 進口 2012 230 273 1 4 2013 149 319 2 2014 211 201 總計 590 793 7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20 20

21 罰則 刑罰-貿易法第27條、刑法第210條、214條-216條 行政罰-貿易法第27條-1、第27條-2 三.報單更正、稽查及罰則8/10
刑罰及行政罰 罰則 刑罰-貿易法第27條、刑法第210條、214條-216條 貿易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150萬元以下罰金 行政罰-貿易法第27條-1、第27條-2 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或停止其1個月以上1年以下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或撤銷其出進口廠商登記

22 刑罰案例 三.報單更正、稽查及罰則9/10 1.處分時間:2014年3月12日
2.處分結果:士林地檢署判處三O公司罰金300,000(TWD) 3.貨品名稱:「全自動冷軋浪板滾輪成型機」 4.出口目的地:廠商申報出口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杜拜),實際 輸往伊朗 5.出口時間:2011年1月21日 6. 違反管制規定:輸往伊朗、北韓敏感貨品清單(SCL) 7. 案情:該公司申報出口管制貨品至非管制地區,取得海關 放行後由物流公司要求航運公司將貨物改送往伊朗。

23 三.報單更正、稽查及罰則10/10 行政罰案例 1.處分時間:2014年10月。 2.處分金額:30,000(TWD)。 3.貨品規格:5-Axis CNC Machining Center 4.出口目的地:日本(Japan) 5.出口時間:2014年7月。 6.出口管制貨品號碼(ECCN):2B201 7.廠商說明:誤以為歐盟出口管制清單僅管制可5軸同動的 5軸工具機,而不對4軸同動5軸工具機予以管制。

24 國際合作現況 美國 日本 以色列 澳洲 韓國 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 澳洲集團(Australia Group,AG)
四.國際合作及宣導會1/3 國際合作現況 美國 日本 以色列 澳洲 韓國 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 澳洲集團(Australia Group,AG)

25 2014年迄今所舉辦之研討會及宣導會 四.國際合作及宣導會2/3 2014年共舉辦6場宣導會
2015年3月與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共同主辦「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通關宣導」 2015年6月與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臺南場)共同主辦「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通關宣導」 2015年8月於台北舉辦2015臺美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辨識研討會 2015年9月於臺北舉辦臺韓出口管制交流研討會 2015年10月於臺北舉辦美方出口管制計畫近期發展研討會 2015年11月於臺北舉辦「臺日管制產業延伸研討會」 2015年12月於臺北、新竹、台中、高雄辦理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宣導會

26 四.國際合作及宣導會3/3

27 五.未來我國管控趨勢 未來我國管控趨勢 推動企業內部出口管控制度(ICP) 增進與廠商間之互動 減少不必要之簽證障礙 積極參與國際合作

28 謝謝聆聽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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