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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點考核與評鑑 報告人:臺南市政府 照顧服務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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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據點考核與評鑑 報告人:臺南市政府 照顧服務管理中心

2 依據: 內政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考核(評鑑)應行注意事項」辦理

3 目的: 內政部為應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瞭解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際服務推動情形及辦理成效,建立有效輔導機制,以協助據點在地紮根,永續發展,落實預防照顧普及化及社區化目標。

4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社區照顧 關懷據點考核(評鑑)應行注意事項
辦理原則: 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本注意事項及評鑑指標,訂定轄內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評鑑計畫,據以辦理評鑑相關作業。 辦理單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5 考核對象: 99年至100年間,申請內政部及本府補助 經費設置3個月以上之社區照顧關懷據 點。 辦理期程(暫定): 以100年10月至12月間辦理完成為原則。 另100年10月前設置未滿3個月者,得於100年12月底前辦理。

6 考核獎勵 : 經本府考核成績優等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得視本府經費財政情形,補助志工相關費用或業務費新台幣1萬元整。 經本府考核成績甲等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得視本府經費財政情形,補助志工相關費用或業務費新台幣6000元整。

7 辦理方式: 一、本府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全面評量。 (1)99年度評列優等據點,採書面評量: 由據點提出書面資料於指定地點擺放,由
評量委員進行審查,毋須派員簡報說明。 (2)99年度評列甲等據點,採實地評量。 (3)功能型據點請自行決定是否參與評量, 並於本日會議結束前告知轄區輔導員。

8 辦理方式: 二、成立評量小組: (1)專家、學者 (2)積極推動或曾經評核為優質據點負責 人、總幹事、志工、區公所社政業務相關主辦人員。
(3)經驗豐富,業有專精之推動社會福利 工作者。

9 三、評量方式: (1)由評量小組赴據點作實地考評,包括書面成果建檔資料之核閱、及實際運作功能;評量日期由本中心排定,並通知受評據點作事前準備。 (2)評量當天受評之據點,應將相關書面資料備妥,俾便評量小組委員查閱,並接受評量委員之詢問。

10 評量準備方式說明 評量場地事前準備 評量流程介紹 依據評量指標呈現資料 評量當天資料擺放方式說明 簡報注意事項(PP檔、書面資料等)

11 評量場地事前準備

12 評量場地事前準備

13 據點資料呈現方式

14 據點資料呈現方式

15 據點資料呈現方式

16 評量流程介紹 內容 時間 工作分配 備註 介紹評量委員 及據點幹部 5分鐘 負責人 據點簡介 15分鐘 針對據點推動的各項業務重點說明
資料審查 評委 含活動成果、個案服務、經費支出、財產明細、結合資源網絡辦理活動情形、志工資料等 意見交換 中心人員 針對據點推動的各項工作詢問相關人員

17 (一)介紹評量委員及中心幹部-5分鐘

18 (二)據點簡介-15分鐘

19 (三-1)資料審查-15分鐘

20 (三-2)資料審查-15分鐘

21 (三-3)資料審查-15分鐘

22 (四)意見交換-15分鐘

23 評量指標說明 據點空間規劃與運用(7分) 據點宣導與資源管理應用(10分) 志工人力運用與管理 (15分) 服務項目執行績效(一)(48分)
服務項目執行績效(二)(4分) 行政作業配合情形(10分) 永續創意與發展 (6分)

24 評量指標說明- 據點空間規劃與運用(7分) 招牌是否置放於明顯處所(1分) 所謂招牌含「據點招牌」及「館室開放時間公告」等。
評分重點在於「是否完成據點更名」 。 以當地風土民情、產業特色融入招牌製作者,可於永續創意與發展加分。

25 評量指標說明- 據點空間規劃與運用(7分) 服務時間是否清楚明確瞭解(1分) 評分重點在於「館室開放時間是否清楚公告」 。
如電話問安或訪視無確切服務時間,可考量長者作息或依社區需求自行訂定,即以服務時間能讓民眾清楚明確瞭解為主。

26 評量指標說明- 據點空間規劃與運用(7分) 出入動線是否方便 (1分)
考量公部門並未強制規定據點空間需符合無障礙規定,故若具備無障礙空間設施,且據點空間具安全性、備有逃生設備與逃生指示者,可從優給分。

27 評量指標說明- 據點空間規劃與運用(7分) 內部活動空間設計使用情形(2分) 含提供服務之場地空間應具安全性、綠美化、整潔、光線明亮。
館室空間以海報、照片等形式展示服務情形,可從優給分。

28 評量指標說明- 據點空間規劃與運用(7分) 財產設備管理 (2分)
財產設備清冊:內政部、市政府補助或民間捐助之各項設備均需造冊管理。(表格參操作手冊第67頁) 財產擺放位置適當性及使用情形說明等。

29 評量指標說明- 宣導與資源管理應用(10分) 宣導該據點設置和所提供之各項服務內容(2分)
重點為是否透過社區在地取向的宣傳管道,例如社區報、社區看板、居民集會等。另可採多元化方式加強宣導,如海報、電台、電視、跑馬燈等。

30 評量指標說明- 宣導與資源管理應用(10分) 社區資源運用(6分)
含與其他單位之連結情形,如區公所、宗教團體、衛生所、醫院、學校、里辦公室及老人會社團等;以及民間捐款之多寡、針對捐款之徵信情形;或是基於個案需求所進行之正式、非正式資源的連結等。

31 評量指標說明- 宣導與資源管理應用(10分) 財務管理情形(2分) 獨立帳冊。 含按時登帳(每月流水帳)、開立捐款收據、辦理會計作業等。
如有配置專責人員辦理者,可從優給分。

32 評量指標說明- 志工人力運用與管理 (15分) 志工召募及運用情形 (4分)
含實際運用志工人數(20人為原則)及名冊、組織分工、排班、簽到退情形等。 請準備志工簽到簿、志工輪值表。 如有運用65歲以上老人志工,可從優給分。

33 評量指標說明- 志工人力運用與管理 (15分) 是否置專職或專責人員執行志工管理 (1分)
如有依據點運作需求,設置專職或專責人員辦理志工管理者,可從優給分。 專責人員含志工正副隊長、各組組長等相關志工幹部 。

34 評量指標說明- 志工人力運用與管理 (15分) 召開志工督導會議與否及召開情形 與紀錄(2分) 志工會議以2個月召開1次為原則。
請呈現會議紀錄、簽到簿、照片。

35 評量指標說明- 志工人力運用與管理 (15分) 是否依志願服務法提供志工服務(2分)
志工訓練辦理情形:含志工基礎及特殊等相關訓練,請將訓練成果(訓練手冊、簽到簿、證書及照片)彙整成冊。 志工管理情形:志願服務紀錄冊(請按季登錄服務時數及受訓情形)、志工榮譽卡者,可依辦理情形從優給分。 加入祥和計畫者從優給分。

36 評量指標說明- 志工人力運用與管理 (15分) 辦理志工保險情形 (2分) 依承辦單位對志工提供保險之百分比計分,全體志工皆有辦理者為滿分
請呈現「保單」、「志工保險名冊」、「收據」等相關資料。

37 評量指標說明- 志工人力運用與管理 (15分) 志工參與據點相關之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情形(4分) 以據點自行辦理或參與其他單位辦理者為主
志工訓練派訓情形:含志工職前、在職及種子教師等相關訓練,請將參訓成果(訓練手冊、證書、研習條及照片等)彙整成冊。

38 評量指標說明- 電話問安及諮詢(12分) 服務項目執行績效(一)(48分)(4選3以上) 請將電話問安紀錄表彙整成冊。
訪視紀錄應填寫確實,並敘明電訪時間及內容。

39 評量指標說明- 關懷訪視 (12分) 服務項目執行績效(一)(48分)(4選3以上) 請將「個案訪視紀錄表」彙整成冊。
請依據點實際服務個案類別分冊呈現,含獨居老人、身心障礙者、中低及低收入戶、外籍配偶…等分冊彙整。 訪視紀錄表應填寫確實、訪視者請務必簽名。

40 評量指標說明- 餐飲服務(12分) 服務項目執行績效(一)(48分)(4選3以上) 送餐、共餐之服務數量、餐飲製作流程之衛生及營養情形。
請將用餐照片、菜單、供餐頻率(每週或每月)等餐飲服務情形彙整呈現。 若採使用者付費方式,請檢附相關收支明細。

41 評量指標說明- 健康促進活動(12分) 服務項目執行績效(一)(48分)(4選3以上)
含動態(如音樂操、太極拳)及靜態(如健康講座、手工藝品製作)健康促進活動。 請將活動計畫、課程內容、辦理時間、辦理頻率、簽到簿、照片等相關成果資料彙整成冊,具體呈現。

42 評量指標說明- 服務項目執行績效(二)(4分)
高關懷或特殊個案紀錄和檔案建檔情形(2分) 請將高關懷或特殊個案單獨彙整成冊呈現。 其訪視等相關服務頻率應與一般個案明顯區隔,建議至少2週提供1次以上。 依據點服務特性自行定義,如洗腎、長期臥床、經濟扶助、單親、失智、受暴等多元需求個案。

43 評量指標說明- 服務項目執行績效(二)(4分)
初級通報、轉介情形(2分) 含據點基本服務以外之通報及轉介服務,請單獨彙整成冊呈現。 例如:通報個案至區公所、照管中心、社會局或民間慈善團體申請相關福利服務。 請敘明轉介及後續追蹤服務情形。

44 評量指標說明- 行政作業配合情形(10分) 依限繳交執行成果月報表情形 (2分) 請將99年10月~100年9月月報表彙整成冊。

45 評量指標說明- 行政作業配合情形(10分) 依所報計畫執行之比率 (2分)
依所報計畫執行之比率 (2分) 實際服務時間、區域範圍、服務項目,與預期效益及預算執行之相符比率,依其百分比計分。

46 評量指標說明- 行政作業配合情形(10分) 老人身心狀況評估問卷填報情形(2分)
請將填報情形彙整成冊 (呈現99年12月、100年6月等2次填報情形),每據點30份為原則。

47 評量指標說明- 行政作業配合情形(10分) 參與縣市召開聯繫會議情形(2分) 以參加市府聯繫會議之次數比率為評分標準。
請將相關資料彙整成冊(含聯繫會報手冊、照片等) 。 100年度4月、8月共辦理2次。(永華區3月、6月多2次)

48 評量指標說明- 行政作業配合情形(10分) 辦理公部門核銷情形(2分) 據點核銷情形:原則上每季核銷1次。
請將核銷資料完整影印,按季呈現,以利查核 。

49 評量指標說明- 永續創意與發展 (6分) 是否永續經營 (3分) 請突顯據點建立永續經營模式,如使用者付費、發展社區產業及資源連結等模式。
重點在於自籌財源挹注據點,補強公部門經費補助之不足。

50 評量指標說明- 永續創意與發展 (6分) 創新服務或發展特色(3分) 前揭未明列之服務項目,建議單獨呈現以利加分。
例如與其他公私部門連結之服務:小秀才學堂、綠美化、社區營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外籍配偶生活適應班…等。

51 其他補充: 桌巾、盆花、桌牌、海報: 可使場面看起來豐富,影響評委心情但不 會影響分數,請依據點心意準備。
茶水:為基本民生需求,請記得準備。

52 其他補充: 當地名產、伴手禮: 爲捍衛分數公平公正,請不要準備。

53 其他補充: 簡報資料:簡報檔或書面皆可,絕對會影響分數!請針對關懷據點業務重點敘述。請依據點實力製作,勿以其他單位資料拼貼。

54 預祝大家都有好成績 簡報完畢 懇請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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