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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變型商品精算實務準則 研討會 洪祝瑞, FAIRC, F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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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大綱 利變型商品精算實務準則沿革 適用範圍及研發基本原則 商品特性、架構與風險控管(第二階段作法) 實務作業要點與爭議點
宣告利率公式 風險評估 現金流量測試 區隔資產 利變商品實務作業討論及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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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變型商品精算實務準則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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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變型商品精算實務準則沿革 源起金管會於94年5月24日為使保險業穩健經營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要求該類商品宣告利率之訂定應考量公司相關資產配置計畫可能之投資報酬率及合理利潤等因素,故訂定宣告利率不得超過各該利率宣告前中央銀行公布之最近一月之10年期中央政府公債次級市場殖利率。 之後,因前述10年期中央政府公債次級市場殖利率處於低迷狀態,金管會爰於95年11月17日規範人身保險業辦理利率變動型及萬能保險業務,若依「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精算實務處理準則」關於資產區隔、投資準則及現金流量測試等風險控管機制辦理,可依區隔資產實際報酬率作為宣告利率之決定依據,不受10年期政府公債次級市場殖利率上限之限制。 中華民國精算學會於 公布第一版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精算實務處理準則,做為精算人員從事利率變動型年金商品的研發、定價、利潤測試、風險評估、風險準備、資本適足規劃等相關工作時,技術遵循之依據。 修訂版公佈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精算實務處理準則第一階段應遵循的準則內容 公佈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精算實務處理準則,適用於第二階段採非隨機現金流量測試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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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範圍及研發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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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範圍及研發基本原則 本實務處理準則適用範圍包含躉繳、分期繳及彈性繳之利率變動型遞延年金的個人與團體保險契約,在此範圍內,不論其提領或解約價值是否會根據市場價值而調整,都應適用。 本實務處理準則不適用於投資型年金保單。本實務處理準則也未將利率變動型即期年金、以及利率變動型遞延年金保險年金開始給付日起轉換為即期年金時相關的精算實務原則納入討論範圍。 本準則未規定之事項應依商品特性遵循其他險種之精算準則或主管機關法令。 本次研討內容適用利變年金與萬能保險,不包含利變壽險。 萬能保險與利率變動型年金商品,在宣告利率的訂定、現金流量測試與區隔資產之原則,於精算實務上採相同作業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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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風險控管-第一階段 (民國九十六年三月底前)
完成利率變動型年金與其他產品的資產區隔並提出該區隔資產之投資準則,公司依符合本實務處理準則規範設定其宣告利率公式者,可依該公式計算結果提供宣告利率,且該宣告利率以不超過實際資產投資報酬率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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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風險控管-第二階段 (民國九十六年四月至民國一百年三月間)
精算人員須運用非隨機(Deterministic)現金流量測試,做為利率變動型年金之風險量化、定價、訂定宣告利率、評估風險成本、或計算適足的風險準備金與資本額等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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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風險控管-第三階段 (民國一百年四月起)
精算人員須運用動態(Stochastic)隨機現金流量測試,做為利率變動型年金之風險量化、定價、訂定宣告利率、評估風險成本、或計算適足的風險準備金與資本額等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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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特性、架構與風險控管(第二階段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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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特性 利率變動型遞延年金,係指在年金累積期間,保險公司以要保人交付之保險費,扣除附加費用後,依該保險費所適用之宣告利率計算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年金商品。 利率變動型遞延年金的資產歸類為一般帳戶,一般帳戶資產中固定收益資產所占比例相當高,而且一般帳戶持有的固定收益資產存續期間往往較宣告利率適用期間為長,表示資產價值對利率敏感度是比較高的。購買此類商品的保戶其行為容易受到宣告利率與市場利率水準的影響,例如:當宣告利率低於類似的投資或儲蓄工具之市場利率時,保戶由保單價值中提領資金或解約的可能性會升高,同時若保單允許彈性繳費,平均繳納的保費金額降低的可能性也會加大,新錢的減少將使得含較高利率的新增資產較少,結果宣告利率將愈不易跟上市場利率,可能使提領或解約的可能性再進一步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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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架構 四項基本原則: 資產應有適當的區隔及明確的投資準則 (ch.9) 宣告利率應有合理的依據並以明確的公式計算(ch.6-1)
退休時 - 整筆提領或 轉換為年金 部分提領 或解約 身故時 - 給付帳戶價值 保費交付 (扣除附加費用) 宣告利率 保單價值準備金 四項基本原則: 資產應有適當的區隔及明確的投資準則 (ch.9) 宣告利率應有合理的依據並以明確的公式計算(ch.6-1) 風險評估應具備質化與量化之分析(ch.6-3) 相關的評估應採用現金流量測試方式(ch.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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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風險控管 四項基本原則: 資產應有適當的區隔及明確的投資準則 (ch.9) 宣告利率應有合理的依據並以明確的公式計算(ch.6-1)
以書面方式陳述區隔資產之方式 與其他產品之區隔 與其他一般帳戶資產移出移入之計價基礎 直接與間接費用分攤 資本利得之處理方式 以書面方式陳述區隔內資金的資產配置策略及投資準則 考量商品之現金流量/內含給付保證之特性 投資準則應記載事項(資產類別/資產品質標準/配置原則/個別標的之分散規則/固定收益資產之合理存續期間/流動性需求/負現金流量之資產處分規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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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風險控管 四項基本原則: 資產應有適當的區隔及明確的投資準則 (ch.9) 宣告利率應有合理的依據並以明確的公式計算(ch.6-1)
宣告利率之訂定原則 引用可靠的參數、具備合理性與一致性、公式型式表達(☆) 以書面方式陳述公式及計算時點、頻率、適用方式等 產品銷售前即約定且持續遵守 注意最低保證利率 考量保單之保險給付、部分提領、解約等保戶行為所隱含之風險 考量投資準則與資產配置 實際宣告利率與所訂定之宣告利率公式計算之結果產生相當偏離時之處理 瞭解原因、書面記錄與說明、財務影響分析(◆) 若偏離情況持續長達半年以上,應重新檢視宣告利率公式之適當性 當宣告利率公式改變時,應就改變之原因與配合之相關調整提出書面說明,並分析其財務影響(◆) 若宣告利率超過實際資產投報率,精算人員應以書面方式說明原因,以及分析其財務影響(◆) 四項基本原則: 資產應有適當的區隔及明確的投資準則 (ch.9) 宣告利率應有合理的依據並以明確的公式計算(ch.6-1) 風險評估應具備質化與量化之分析(ch.6-3) 相關的評估應採用現金流量測試方式(ch.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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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風險控管 四項基本原則: 資產應有適當的區隔及明確的投資準則 (ch.9) 宣告利率應有合理的依據並以明確的公式計算(ch.6-1)
確認風險項目(質化) 例如:不適當之宣告利率公式、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貨幣風險、定價風險、保證風險等等 說明風險控管機制(質化) 與相關部門共同提出適切方案 例如:透過商品規格之限制、費用收取、資產配置、核保控管等等,或提存風險準備金、考慮風險資本額… 進行風險評估(量化) 例如:以資產不足額為衡量指標 基於本階段採非隨機現金流量測試之限制,評估產品內含保證與選擇權之成本時,可採用公開市場性質類似的選擇權價格推算,或採用適當的選擇權成本公式計估算,或採用敏感度測試的方法估計之。估算時應視利率走勢,選擇能反應經驗之適當的參數,做為估算基礎。採用現金流量方式推算成本時,應確定已加入合理的風險邊際額度。(◆) 四項基本原則: 資產應有適當的區隔及明確的投資準則 (ch.9) 宣告利率應有合理的依據並以明確的公式計算(ch.6-1) 風險評估應具備質化與量化之分析(ch.6-3) 相關的評估應採用現金流量測試方式(ch.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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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風險控管 四項基本原則: 資產應有適當的區隔及明確的投資準則 (ch.9) 宣告利率應有合理的依據並以明確的公式計算(ch.6-1)
資產現金流量: 遵循「人身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實務處理原則」第二章第一節2.1.3中有關於資產現金流量的預估、資產特性、投資策略等議題中對各個項目之考量原則,建立資產模型。對區隔資產內的各類資產應分別產生其現金流量(如利息、滿期等金額),並在考量了資產配置及再投資政策後產生整體區隔資產之現金流量。同時資產模型應能計算各類資產之帳面價值與市場價值,以反應出資產變現時可能的資本利得或虧損。 負債現金流量 應遵循「人身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實務處理原則」第二章第一節2.1.3中有關於保單現金流量的預估及保單現金流量特性等議題中對各個項目之考量原則,建立負債模型,並在適當精算假設下,產生負債面的現金流量。 推算現金流量過程中使用之宣告利率,應在各個非隨機利率情境下,按公司設定之宣告利率公式計算而產生。 應定義由資產與負債所產生的現金流量,產生評估指標的計算方式。 非隨機現金流量測試之限制。 四項基本原則: 資產應有適當的區隔及明確的投資準則 (ch.9) 宣告利率應有合理的依據並以明確的公式計算(ch.6-1) 風險評估應具備質化與量化之分析(ch.6-3) 相關的評估應採用現金流量測試方式(ch.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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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作業要點與爭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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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作業要點與爭議點1 – 宣告利率公式 準則記載:第五章第2點宣告利率應有合理的依據並以明確的公式計算
問題點:宣告利率未訂有明確之計算公式 商品準則小組意見: 明確計算公式,若有文字敍述亦可接受。 費用率上、下限之規定僅為範例中之舉例說明,並非準則之規定。 請公司提供證明其宣告利率決定之過程。 宣告利率公式範例: 宣告利率 = 資產收益率- 費用率 宣告利率 = 中期公債指數報酬- 費用率 存在時間差:依最近可得的市場指標利率或資產投報率,決定下個期間(月/年)之宣告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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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作業要點與爭議點2 – 宣告利率公式 準則記載:第六章第一節第5點決定宣告利率時應考慮提供予客戶的給付、提領或解約價值所內含的保證以及其他選擇權所產生之風險成本,並應於宣告利率公式的書面文件中以量化方式作明確說明。 問題點:決定宣告利率時未考慮提供予客戶的給付、提領或解約價值所內含的保證以及其他選擇權所產生之風險成本 商品準則小組意見: 現仍為非隨機模型階段,故並無法實際計算相關保證成本,並反應於宣告利率中,故原則上並無與準則不一致之情形。 只要有進行現金流量測試,敏感度測試或利潤測試即可。 有關假設之合理性會因公司或商品不同而異,並非學會可以判斷,但未來需對會員公司進行適當教育訓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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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作業要點與爭議點3 – 宣告利率公式 補充說明Q7 公司可依其商品設計的規格,在宣告利率中保留調整彈性,惟應將其調整機制明確定義出來。
問題點:宣告利率計算公式中包括資產損益調整項,卻未加以說明其定義 商品準則小組意見: 此點較無疑慮,請公司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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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作業要點與爭議點4 – 風險評估 第五章第3點風險評估應具備質化與量化分析
問題點: (1) 未提供商品送審當時,風險質化分析之原始文件;(2) 未針對商品所面臨之風險進行分析 商品準則小組意見: 利潤測試即屬風險量化之一環,故量化分析應較無疑慮。 若無質化分析者,請公司補充文件。 質化風險分析:確認風險項目 / 說明風險控管機制 / 進行風險評估,並以書面文件記載 量化風險分析:商品利潤測試 / 現金流量測試 / 情境測試 / 敏感度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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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作業要點與爭議點5 – 風險評估 第六章第一節第9點 若宣告利率超過實際資產投資報酬率,精算人員應以書面方式說明原因,以及分析其財務影響。 問題點:區隔資產投報率低於宣告利率時,未提出當時之書面說明及財務影響分析文件 商品準則小組意見: 公司應該提供文件,若無則違反,即便影響不大亦應有說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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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作業要點與爭議點6 – 風險評估 第六章第三節第1點 精算人員應對於風險特性與因應的風險控管機制提出具體的說明,並以現金流量測試模型執行風險量化工作。 問題點:提供宣告利率保證x年且為彈性繳之商品,應提出相關風險控管評估 商品準則小組意見: 請公司提供內部風險控管機制文件或風險評估報告,若無則與準則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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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作業要點與爭議點7 – 風險評估 第六章第四節第2點 多重因子敏感度測試: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一次同時改變兩個或以上的測試因子;例如動態假設,同時考慮宣告利率、資產投資報酬率及脫退率的改變下,測試其對於資本盈餘或利潤衡量指標造成的影響。 問題點:應以多重因子敏感度測試進行風險評估 商品準則小組意見: 現階段並不需執行,故無與準則不一致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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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作業要點與爭議點8 – 現金流量測試 第八章第一節第2點 各項精算假設之設定應避免缺乏理論基礎或缺乏實際經驗為依據,並避免採用過分樂觀之假設。 問題點:現金流量測試所採用之情境分析假設過於樂觀,致各利率情境均通過檢測 商品準則小組意見: 投資報酬率樂觀與否並非準則可判斷,故無與準則不一致之情形。 但未來將針對假設之訂定進行對精算會員公司之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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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作業要點與爭議點9 – 現金流量測試 第八章第二節第3點 本產品之保單脫退率對宣告利率與市場報酬率的差距相當敏感,精算人員對於本產品之脫退率假設,應採用能隨利率情境變化而改變的動態假設。 問題點:現金流量分析未採用動態假設(即同時考量宣告利率與脫退率的交互影響) 商品準則小組意見: 此為第三階段之工作,故目前並無與準則不一致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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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作業要點與爭議點10 – 資產區隔 補充說明Q3 實務上考量投資管理的效率性,公司一般帳戶資產的區隔數也不宜過多,應以能有效執行資產負債管理為原則。另基於對保戶公平的原則,同一區隔資產內僅能有一個宣告利率公式。 問題點 :適用不同宣告利率公式的商品卻採用同一區隔帳戶,恐產生保戶間不具公平性現象 商品準則小組意見: 準則本身即允許公司可有較少之區隔帳戶,而宣告利率本身是反應商品之特性而訂定,故無與準則不一致之情形。 宣告利率的差異化本身並無對客戶公平或不公平的問題。 保戶間之公平性:應以商品相關條件整體來看,包括商品規格之限制、解約費用率收取年度、解約費用率高低、是否有無解約費用率之提領額度、是否含其他特殊約定條件等等,而非單一宣告利率的異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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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變商品實務作業討論及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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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討論 討論一:民國100年四月起即進入第三階段作法動態(Stochastic)隨機現金流量測試,做為利率變動型年金之風險量化、定價、訂定宣告利率、評估風險成本、或計算適足的風險準備金與資本額等之工具。原因為何? 在非隨機模型階段,無法實際計算相關保證成本,理論上,在隨機模型中即可實際計算相關保證成本。 實務上如何計算? 台灣市場之無活絡交易之選擇權市場在哪裡? 何謂「公開市場性質類似的選擇權價格」? 「適當之選擇權成本公式」之各項參數如何選擇/設定? 計算結果是否存在?真的可以量化公司承擔的風險? 利率變動型商品之區隔資產歸屬於公司一般帳戶運用管理,除了負債面的各項給付表現(包含: customer behavior)得以利用實際經驗推估外,適度的調整資產配置與強化投資管理,可以有效管理資產風險暴露情況,不同於保證給付之投資型商品─underlying assets 往往非為保險公司得以管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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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二:怎樣的書面「財務影響評估」才是符合精算實務處理準則之要求?
延伸討論 討論二:怎樣的書面「財務影響評估」才是符合精算實務處理準則之要求? 基本上,傳統之利潤測試已經包含資產與負債面之各項現金流量,並且可以獲知稅前、稅後、不含RBC、包含RBC之各年度公司盈虧。 諸如Premium margin , NB first year strain, breakeven year, IRR 等等風險指標、利潤指標、及財務量化指標資訊,皆提供作為公司檢視該商品之獲利率與風險值,是否符合公司經營目標, 商品精算人員需要加強對於各項風險評量指標的深入了解,並且將數值分析所顯示的結論,以書面方式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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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精算實務處理準則第三階段風險管理準則意見徵詢中…… 聯絡人: 洪祝瑞 中國人壽商品發展部
聯絡人: 洪祝瑞 中國人壽商品發展部 (O) 分機 1037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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