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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補救教學要點說明 補救教學專員-劉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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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對象 一般學習扶助學校 一至四年級學生:兼具學習低成就及身分弱勢二項條件者。 學習低成就條件: 五至九年級學生:
一年級學生: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屬學習低成就者。但人數以 不超過就讀班級人數之30%為原則。 二至四年級學生:篩選測驗結果,國語文、數學或英語任一科有不 合格之情形者。 五至九年級學生: 篩選測驗結果,國語文、數學或英語任一科目有不合格之情形者。 身心障礙學生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受輔可提升學業成就者。 其他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之二至九年級學生, 以不超過總受輔人數之35%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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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對象(續) 特定學習扶助學校 符合下列要件之一為特定學習扶助學校: 學生應符合一般扶助學校所列各年級之學習低成就條件。
原住民學生合計占全校學生總人數之40%以上者。 離島地區國民中小學 偏遠地區學校,其住宿學生總人數占全校學生總人數之30%以上者。 國中教育會考學校成績待提升之學校:國中教育會考國文、英語、 數學三考科任兩科成績「待加強」等級人數(含缺考)超過該校 「應考」人數65%以上之學校。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少年矯正學校及少年輔育院。 學生應符合一般扶助學校所列各年級之學習低成就條件。 其他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之一至九年級學生, 以不超過總受輔人數之35%為原則。 經學校評估得改採一般扶助學校方式辦理,惟僅能擇一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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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人員資格 一般班級教學人員資格: 班級內若有身心障礙(含疑似)學生 8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 18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
現職國民中小學教師(含具教師證之代理教師) 儲備教師或退休教師 大學生 社會人士 班級內若有身心障礙(含疑似)學生 須具備前項資格,並得優先聘任符合下列資格之教學人員: 持有特殊教育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 修畢特殊教育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 18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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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選及測驗 提報參加篩選學生(提報率) 一般扶助學校 特定扶助學校
提報方式:由任課教師(國語文、數學及英語科)提報參加篩選測 驗學生名單。 提報比率:各校視實際需要提報,最低為後25%、最高為後45%, 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之。 各校前二年依應提報比率完成提報並施測者,得以前二年度篩選測驗各科 不通過比率之平均數為依據,取其中較高者並增加5%為應提報比率。經 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後,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函報本署備 查。 符合特定扶助學校而申請一般扶助之學校,全校所有學生一 律參加測驗。 特定扶助學校 提報方式:全校所有學生。 提報比率:每位學生須參加測驗。 身心障礙學生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確有施測困難,得免參加 篩選及成長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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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選及測驗(續) 篩選測驗 成長測驗 測驗時間:每年九月至十月。
測驗科目及測驗方式:國語文、數學及英語至少勾選一科目。另特定 扶助學校3科均要施測。 國語文:二年級至三年級實施紙筆測驗,四年級至九年級實施電腦化測驗。 數學:二年級至三年級實施紙筆測驗,四年級至九年級實施電腦化測驗。 英語:四年級至九年級實施電腦化測驗(含英語聽力測驗)。 成長測驗 受測條件:學生管理系統之個案管理名單學生,無論是否接受本署補 救教學資源扶助,均應參加成長測驗。 測驗時間: 約每年二月及六月。 學生管理系統「個案管理」名單之一年級學生僅需參加六月學習成長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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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式 開班人數 每班以10人為原則,最多不得超過12人,最少不得低於6人。但 有成班困難之偏遠、小型學校或其他特殊情況,其經直轄市、縣 (市)政府同意者,得依實際情形編班。 教學人員為大學生者,每人以輔導三人至六人為原則。 不支領鐘點費之退休教師,得視需要採一對一、一對二方式進行 輔導。 編班方式 以抽離原班並依學生受輔科目實際程度編班為原則,並得採跨年 級方式實施。班級人數未滿六人時,可採同年段混合編班。 視、聽障學生之輔導需求,應以直轄市、縣(市)整體規劃或由 重點學校開設專班,每位教師輔導學生人數至多得酌減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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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時間 補救教學實施方式分為四期,第一期(寒假)、第二期(二至六 月)、第三期(暑假)、第四期(九月至翌年一月),各校得視 學生實際需求情形規劃辦理期數。 學期間於正式課程(課程綱要之學習總節數內)或課餘時間實施, 並以小班或協同方式進行補救教學。 午休時間不得實施補救教學。學校週六及週日以不實施補救教學 為原則,但特定扶助學校不在此限。 學期中每日課後實施至多二節為限,國小週三下午至多三節為限。 寒暑假以每日實施半日,至多四節為限。但特定扶助學校不在此 限。 住校生夜間輔導,限特定扶助學校始得實施,且須在學期中夜間 時間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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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時間(續) 對身心障礙學生不得於正式課程時間進行抽離式補救教學(應實 施特殊教育),其於課餘、課後時間及寒暑假進行外加式補救教 學者,應與個別化教育計畫(IEP)學習目標相結合。 一般扶助學校視實際需要,並經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定同意書, 專案報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後得於週六至多4節為限實施; 直轄市、縣(市)政府每期應至少訪視前揭學校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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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科目 學期中(第二期及第四期) 寒暑假(第一期及第三期) 特定扶助學校之住校生夜間輔導得不限學習領域。
國語文、數學:一年級至九年級均得實施。 英語:三年級以上始得實施。 寒暑假(第一期及第三期) 一般扶助學校除依學期中受輔科目及年級安排外,得視學生學習需求, 安排其他活動性課程,並以不超過該期教學節數20%為原則。 特定扶助學校安排其他活動性課程,以不超過該期教學節數三分之一 為原則。 特定扶助學校之住校生夜間輔導得不限學習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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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節數 學期中(第二期及第四期): 寒暑假(第一期及第三期):
每班各期教學總時數以72節為原則。 大學生、社會人士每週授課不超過10節,並以至少分散二日至三日實施為原則。 現職教師、退休教師及儲備教師上課時數及上課日數,由學校依實際需要決定 之。 寒暑假(第一期及第三期): 每班教學總時數以寒假20節、暑假80節為原則,各類教學人員之上課 時數由學校依實際需要決定之。 各校規劃開班時,每班得於244節之總量管制前提下,依實 際需求於各期別間彈性調整運用。 住校生夜間輔導:限特定扶助學校始得實施,除前目總節數 外,每班每晚至多二節,每學期至多128節,但六年級及九年 級每學期至多11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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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管理 凡進入學生管理系統之個案管理名單之學生,均應參加每年 二月及六月之成長測驗,以追蹤學生學習成就進步情形。
個案學生具下列因素者,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會議決議,得 予結案: 進步因素: 各該科目成績明顯進步者。 通過二次成長測驗成績,經評估可穩定回歸原班學習進度者。 其他因素:長期請假、中輟、死亡或特殊安置等 六年級學年結束後,各國小應於6月30日前主動將學生資料 異動轉銜至就讀之國中;九年級學年結束後,各國中應主動 將學生異動內容修正成「畢業」或「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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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管理系統 操作說明 國立臺南大學-網路平台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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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入網路填報系統或學生管理系統? 資源平台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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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管理系統 本系統用途為管理「學生名單」及「個案列表」 等兩 份名單的學生。
於此進行新增、編輯、轉入個案、異動轉出(轉銜)、轉 入接收、結案等學生資料操作。 於年度篩選評量、經費申請及開班規劃時,將會使用 到本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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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系統 登入畫面,請輸入您的帳號密碼(與填報系統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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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名單 登入後之畫面,將顯示學生名單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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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型態介紹 學習低成就 身份弱勢 ✔ 雙低學生 僅學習低成就 僅身分弱勢 無,不具上述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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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學生─單ㄧ建立 點選【新增學生】後,可逐筆建立學生基本資料,依 序將學生姓名、身份證號、身份類別、入學年度及目 前班級填寫完畢後,請直接點選新增。 注意: 若學生為外籍生,無本國身份證號,在身份證號那欄 位可以下拉選單選擇【居留證或護照號碼】,可直接 新增。 學生的入學年度,是填寫學生進入學校的那一年度, 轉入個案後不可更改,需連絡系統管理員協助修正。 學生的目前班級,請填寫學生的班別即可,例如:三 年甲班,請填寫「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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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學生資料】之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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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外籍學生資料】之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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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選新增後,出現以下畫面,則表示身分證字號已被建立過,若顯 示為本校校名,請檢查學生名單、個案管理、異動轉銜清單或結案 清單;若顯示非本校校名,表示原學校尚未異動轉銜動作,請依照 聯絡資訊,聯絡承辦人盡速辦理轉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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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入學生─整批匯入 如需大筆建立學生資料,請點選【匯入學生】按鈕後,閱讀匯入 說明,並下載儲存範例檔(CSV檔)。
注意:上方說明處,請仔細閱讀,需特別注意之說明如下 在匯入學生資料前,請下載「範例檔(CSV檔)」,依照檔案內格式進行資料填寫。 身份類別代號請參閱「身份類別代號一覽表」。 外籍生不適用於匯入學生功能,若檔案中有外籍生的資料,請先將外籍生資料從 匯入檔中刪除,利用「新增學生」輸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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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入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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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類別代號一覽表】之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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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入學生範例檔 【範例檔】之畫面,注意:第一行標題請勿修改,直接貼上學生資 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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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範例檔進行修改儲存,儲存時會跳出下圖視窗,請選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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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完成後,回到匯入學生畫面,點選瀏覽並選擇您所儲存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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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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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成功後,可再次確認學生資料是否有誤,並直接於此修改,確 認後請點選「確認匯入」,即可成功將學生名單匯入至學生名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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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選匯入學生後】之畫面。 新增成功:新增成功之學生,會顯示在學生名單。 已存在您的學校,已略過,可檢視貴校學生管理系統。
已存在原校:若該學生於原校的學生名單或異動轉銜清單中,建請與原校 承辦人員聯繫,請原校將學生從學生名單刪除或將學生從個案中轉銜至貴 校。 另確認身份證號與姓名對應無誤即可利用匯入學生,新增至貴校;若仍無 法新增,請老師直接聯繫原學校協助轉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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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入出現錯誤情況,不予匯入 匯入出現部分成功匯入,部分略過 學生資料不完整:如班級未填寫、身份類別未填寫...。 身份類別非填入代號。
身分證格式錯誤:如多ㄧ個空白鍵、身份證號輸入錯誤…。 匯入的檔案中含外籍生資料。 匯入的檔案中出現兩筆以上相同身份證號。 匯入出現部分成功匯入,部分略過 存在本校的學生管理系統中。 存在於他校的學生管理系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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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學生 輸入學生的身份證號,即可查詢在哪個縣市的哪個學校,在該校 的哪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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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資料 欲修改學生資料可直接以滑鼠點選該欄位, 圖示 為儲存,圖示 為取消。
欲修改學生資料可直接以滑鼠點選該欄位, 圖示 為儲存,圖示 為取消。 注意:學生名單中,所有資料都可自行更改,若學生已進入個案,身份 證號及入學年度則需由系統管理員協助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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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管理-個案列表 測驗合格或未參與測驗之學生,若有輔導需求(轉入個案之學生 才能提供填報系統加入班級),請確認學生資料無誤後,再將學 生轉入個案。 注意:九月篩選測驗學生來源為學生名單及個案管理,若僅需參加九月 篩選測驗,不需將學生轉入個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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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學生轉入個案管理後,個資無法轉出或刪除。如經學習 輔導小組會議決議,符合結案因素者,得予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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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管理中提供匯出功能,方便學校規劃開班。
個案學生匯出:個案列表中學生完整資料匯出。 個案雙低學生匯出:個案中具有弱勢身份且測驗成績未通過之學生資料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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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轉銜清單 若學生轉學、畢業或至國外就讀…等因素,請協助個案列表中的 學生異動轉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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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異動轉銜條件】之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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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轉銜清單 目的學校退回:該名學生非至填寫學校就讀或目的學校操作錯誤, 而將退回原校。 等待接收中:目的學校尚未接收該名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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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學生清單 若學生經學習輔導小組會議決議,符合結案因素者,得予結案! 結案必須於系統上填寫結案因素、會議主持人及會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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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學生清單】之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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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填報系統 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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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填報系統 本系統用途為「線上申請」、「開班情形」、「執行成 果」等與經費及開班內容相關的申請資料。 「線上申請」為全年度經費申請。
「開班情形」為各期開始時的開班規劃。 「執行成果」為各期結束後的實際執行。 學生資料管理請至「學生管理系統」 大學生、社會人士等師資需求,請至「職缺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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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系統 登入畫面後,請從左側「承辦人員登入」輸入您的帳號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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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選【學校填報系統】分別有「第一階段-線上申請」及「第二階段 -開班&執行回報」,請分別選擇欲回報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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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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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線上申請為全年度經費申請(一至四期),非單一期別。
選取【前往線上申請】,此處選單分為三大區塊。 注意: 線上申請為全年度經費申請(一至四期),非單一期別。 線上申請含 【一般學習扶助學校】、【特定學習扶助學 校】,符合上述資格者,只能擇一提出補助申請。 如不申請補救教學方案,請務必完成【不申請補救教學 方案報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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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完成【學校基本資料】 開始進行經費申請前,須先完成【學校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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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是否引用民間資源狀況】 須填寫【是否引用民間資源狀況】,請確實填寫引用民間資源狀況。 若有引用民間資源,請點選【新增民間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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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民間團體 進入新增民間團體的畫面後,請確實填寫補助單位、受惠學生人 數、補助金額、辦理情形及執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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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民間團體 若貴校引用多個民間資源,請繼續點選【新增民間團體】;若已 完成引用民間資源回報,就可以點選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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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後,在教育處確認之前,都可以「抽回」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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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教育處已確認後,尚需修改資料,則需由縣市教育局(處)承辦人 協助剔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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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引用民間資源 若貴校無引用任何民間資源,也必須於系統上回報【不引用民間 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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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提交【不引用民間資源】後,欲重新填寫引用民間資源,可以再 點選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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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引用民間資源狀況 若需要列印所填寫資料,點選【預覽列印】即可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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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填報-年度經費申請 學校基本資料及引用民間資源狀況皆完成後,點選【進入填報】 開始進行年度經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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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班級 進入後,請點選【新增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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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學生 點選【新增學生】,開始新增該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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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選【新增學生】後,以勾選方式選取學生,再按「加入」。
注意:線上申請階段,學生不可重覆跨班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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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選學生按「剔除」可將無規劃入班的學生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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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教師 點選【新增教師】,開始新增該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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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教師類別】 選擇【教師類別】,包含現職教師、退休教師、大學生、儲備教師、 社會人士。
注意:教師類別與系統自動帶出之預估經費有關,請確實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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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類別選取完畢,請選擇【上課時間】,若選擇學期中(第二、四 期),上課時間還需選擇四點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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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單一教師上課節數】 接著填寫【單一教師上課節數】。
注意:一個班級上課節數不得超過244節,「寒假(第一期)」以20 節為原則,「學期中(第二期及第四期)」各期以72節為原則,「暑 假(第三期)」以80節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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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教師人數】 接著填寫【教師人數】。 待教師資料輸入完畢後,點選「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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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這個班級尚規劃有其他期別之課程,請繼續點選【新增教師】, 以新增其他期別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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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入班級名稱、勾選授課科目,最後點選「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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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於6人開班 如完成班級時,出現下列視窗,請先將班級暫存後,填寫完 核准文號,再將班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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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班申請未滿6人 若開班低於6人,經縣市教育局(處)同意後,於系統填寫核准公文 文號,即可低於6人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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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後,回到班級申請列表,已新增一個班級。
如需建立其他班級,請繼續點選【新增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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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選各班的「班級名稱」,可以檢視該班的各項資料,也可將資料 列印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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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完成開班規劃申請,請先點選【預覽列印】,將開班資料列印 及校內核章備查,再於系統完成「送審」將申請資料送至教育處審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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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學生以不超過總受輔人數之35%為原則 送審時,若出現以下訊息,請修正貴校的開班規劃。 依據要點補助內容:其他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 學生以不超過總受輔人數之35%為原則。 何謂其他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之學生? 一至四年級:非雙低學生(雙低:身份弱勢且學習低成就)。 五至九年級:成績合格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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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審後,審核狀態為「待審核中」,若需要修改申請資料,學校可 以自行「抽回」修改開班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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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審核狀態顯示「教育處已確認」,欲修改申請資料,需連絡縣市 教育局(處)承辦人協助剔退資料,修正完畢後,再次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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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開班&執行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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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班情形回報 請先點選左側學校填報系統之【開班情形】或畫面中間的【第二 階段-前往開班情形】,即可進入開班情形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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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後請參閱綠色方框中的流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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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完成各類學習低成就人數 請先完成【各類學習低成就人數資料】,儲存後,即可前往下個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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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學習低成就人數:符合「弱勢身份」且為「學習低成就」之學 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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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列表 接著建立授課教師資料,請點選【授課教師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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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點選「新增」,並建立授課教師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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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填寫教師姓名、身份證號、E-mail、連絡電話、身份類別及教學 年資。
提醒您:教師身份類別請務必確實填寫正確,系統將以身份類別預 估開班經費。 填寫完畢,請點選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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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成功後,列表將有一筆教師資料。 如有多位教師請依上述動作繼續新增建立教師資料。 如需修改教師資料,可直接以滑鼠點擊欲修改欄位,調整修改後請 記得點擊綠色打勾圖示,才算完成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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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名單匯入 如教師人數較多,或是貴校已有教師名冊,建議可直接使用【名 單匯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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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下載網頁上所提供的「範例檔」,並參考「身份類別代號一覽表」 將所需資料填入範例檔中,再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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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填報 接著請點選「進入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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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回報 請先選擇您要回報的期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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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民間團體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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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民間團體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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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引用民間資源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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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不開班 若貴校該期無開班規劃,請直接點選【預覽列印】,將報表列印 後核章備查,並於系統完成「本期不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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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狀態若顯示「本期不開班(待審)」,則表示您已成功完成「本 期不開班」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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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班級 若貴校有規劃開班,請先選擇期別後,點擊「新增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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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學生 點選「新增學生」,勾選該班級中的受輔學生,點選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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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選【新增學生】後,以勾選方式選取學生,再按「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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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教師 接著【新增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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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選擇教師,勾選上課科目、上課時段以及本期該科之總節數後, 點選加入。
注意:需填寫每天上課節數。依據要點實施時間規定:學期中課後 每日實施至多二節為限、國小週三下午至多三節為限;寒暑假以每 日實施半日為限。 另外,節數需填寫ㄧ整期上課總節數,非單週上課節數!此處會影 響開班預估數,請填寫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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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修改資料,可直接點選編輯進行修正,亦可直接勾選刪除。如 該班級不只一位教師,請依上述方式繼續新增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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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與教師資料都已新增完畢後,請繼續完成課程內容、使用教材、 班級名稱、預計上課日期、編班方式和上課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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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單一班級建立完成之畫面,班級列表會呈現本期開課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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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顯示「本班未完成」字樣,提醒此本班尚未完成,請點選編輯功 能,完成所有資料,並確實點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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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班級名稱」,可以檢視該班的各項資料,也可將資料列印下 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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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開班規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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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細部經費 點選各班的使用總經費,可以檢視該班的細部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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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部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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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上述動作,建立其他班級資料 勞保、勞退、健保費與交通費等皆為粗估,實際執行金額請於執行 成果回報中填寫。 開班資料確認完成後,請點選「預覽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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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資料 請先列印核章,經校內主管陳核,紙本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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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班送審 確認資料無誤,請於系統點選【開班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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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其他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之學生? 一至四年級:非雙低學生(雙低:身份弱勢且學習低成就)。 五至九年級:成績合格學生。
送審時,若出現以下訊息,請修正貴校的開班規劃。 依據要點補助內容:其他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 學生以不超過總受輔人數之35%為原則。 何謂其他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之學生? 一至四年級:非雙低學生(雙低:身份弱勢且學習低成就)。 五至九年級:成績合格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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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狀態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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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成果回報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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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成果回報 請先點選左側學校填報系統之【執行成果】或畫面中間的【第二 階段-前往執行成果】,即可進入執行成果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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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填報 請參閱流程說明後,點選【進入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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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該期已完成開班回報的『本期不開班』,則無需填寫執行成果。
當期有開課者,需填寫執行成果,請先選擇期別。 若出現「請先完成開班情形送審」,請確認貴校開班資料是否已經 完成且送審,再填寫執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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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進行回報動作,左上方為本期經費執行情形一覽表,請在「實 際執行數」的欄位填入實際經費使用的數字,只要用滑鼠點一下即 可輸入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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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填寫右上方本期教學人員進用情形填報一覽表,採用五星等標 示方法,一顆星為非常不滿意,五顆星為非常滿意,請依據老師教 學表現選擇星等,只要將滑鼠移到第幾顆星星選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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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覽列印 當資料都確認之後,可點選「預覽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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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資料 系統畫面如下,承辦人列印核章後,經校內主管陳核,紙本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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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送審 紙本核章完畢後,再於線上點選「執行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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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狀態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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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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