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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規範運用實務(含履約管理) 主講人: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勞務採購科 陳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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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作業流程 蒐集標的資訊 採購資訊中心 營建物價網路查詢系統 公共建設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 採購類型 案件金額 決定招標方式 決標方式
訂定廠商資格 技術規格 擬訂投標須知 契約草案 公告 廠商領標 押標金 投標 廠商請求釋疑 異議處理 訂定底價 開標 評選(審)會議 議價 資格審查 比減價格 決標 超底價決標 簽約 廠商保證金 決標公告 轉包、分包 工程品質管理 工程施工查核 履約爭議調解 仲裁 監辦 驗收 申訴 保固 不良廠商處理 補助案採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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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摘要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招標文件書圖之編審 第三章 招標 第四章 決標 第五章 履約管理 第六章 驗收 第七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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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明是一個新進公務人員,一天,長官指派他辦理一個建築工程,甚麼都不懂的他,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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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 建築工程主要分成: 1.勞務採購:規劃、設計、監造。 2.工程採購:工程施工。 建築師 規劃 設計 監造 工程廠商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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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書編列 第3點: 一、採購金額逾小額採購金額者,應編列採購預算書圖。 (招標文件書圖之編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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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書編列 第3點: 五、屬公告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且須架設圍籬者,應依本府函頒之新北市公共工程固定式圍籬綠美化推動計畫辦理,所需相關預算經費,由工程主辦機關編列之。 (本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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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書編列 公共工程固定式圍籬綠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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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點: 六、派遣勞工之薪資(內含勞工依法自行負擔之勞、健保費用)與廠商應負擔之勞、健保費用、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及提繳之勞工退休金等費用,採固定金額支付,不列入報價範圍。廠商僅需就管理費用報價。 (工程會特別保護勞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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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派遣人員薪資 人*月 10*12 120 24,000 2,880,000 含派遣勞工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費用 B 勞工保險費 1,287 154,440 廠商應負擔之費用(以每名派遣勞工薪資24,000元計算) 普通事故保險費 1,092 同上 就業保險費 168 職業災害保險 27 廠商應負擔之費用(以公共行政業保險費率0.16%;每名派遣勞工薪資24,000元設算) C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6 720 依勞保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二‧五按月提繳 D 健保費 1,266 151,920 廠商應負擔之費用(以每名派遣勞工薪資2,4000元計算) E 勞工退休金 1,440 172,800 由廠商依月投保薪資24,000元之百分之六提繳 機關預列費用(A+B+C+D+E) 3,359,880 以上為預列費用,廠商無需另為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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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書圖審核 第5點: 本府所屬各機關,除另有規定外,應依下列(預算金額級距)規定審查招標文件書圖: 第一級:預算金額達巨額採購金額
第二級:預算金額達查核金額;未達巨額採購金額 第三級:預算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協助各位審查招標文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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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書圖審核 第5點: … 五、委員所提供之審查意見,除指出招標文件書圖之內容有違反法令規定,須依法修正招標文件外,其他審查意見應屬建議之性質。 六、審查委員宜為就該採購案有相關專門知識人員 (協助各位審查招標文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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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書圖審核 第5點: 八、得以下列方式,進行招標文件書圖審查: 1.召開審查會議。 2.以書面方式審查。
3.部分內容採召開審查會議方式辦理;部分採書面方式審查。 (協助各位審查招標文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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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書圖審核 第5點: 九、本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案件,除得依前款方式辦理外,亦得以公文逐級陳核方式,進行招標文件書圖之審查,惟未置有工程相關技術職系人員之機關,不宜以公文逐級陳核方式,辦理工程及技術服務招標文件之審查。 (協助各位審查招標文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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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評選委員會、工作小組 第9點:成立委員會相關措施
(一)機關於辦理公開評選、最有利標決標及異質採購最低標者,若屬於有前例或條件簡單者之採購案,以不召開評審規定審查會為原則。 (二)應執行委員名單保密機制措施。 (委員保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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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評選委員會、工作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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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評選委員會、工作小組 第15點: 工作小組成員至少三人。其中,必須有一位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礎或進階資格。 採購評選委員會 工作小組
協助 工作小組 選出 優勝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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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簽辦 第6點: 本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所擬定之工期應報請上級機關核准,其報准方式如下: … (重大政策~~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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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簽辦 第10點:招標簽辦注意事項 (一)機關辦理公開評選採購案件招標簽辦時,其簽辦內容得參考: 公開評選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審查項目表。
熟悉公開評選作業程序檢查項目表。 進行審查,並據以簽請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後辦理。 (檢核採購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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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簽辦 第10點:招標簽辦注意事項 (二)為推廣電子採購制度,提升採購效率及節能減碳政策: 電子領標。 電子投標。 網路公開閱覽。
(節能減碳政策~~) 本府政策 衍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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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簽辦 第10點:招標簽辦注意事項 (三)簽核底價保密措施如下: 簽核底價之簽陳,應以密件方式辦理。
由業務單位將建議底價簽辦及底價核定單,以信封密封(封面加註「建議底價簽辦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後,再裝入另一個信封密封(封面加註「底價核定封」),交由承辦人員辦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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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簽辦 第15點: 最有利標決標之案件,應備妥經由各該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之下列文件報上級機關核准後辦理:
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最有利標評估總表。 熟悉最有利標作業程序評估表。 其他經上級機關書面要求之文件。 (要準備那些文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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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簽辦 異質分析(不同廠商履約結果差異性) 技術 品質 功能 效益 商業 條款 其他 「異質採購」,指不同廠商所供應之工程、財物或勞務,於技術、品質、功能、效益、…,有差異者,其差異情形較小者,適用「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採最低標決標;其差異情形較大者,適用「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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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辦採購 第12點: 洽請採購處代辦採購之範圍及原則(學校部分): 公告金額 查核金額 特別聲明:
本府所屬學校之中央餐廚、外訂餐盒、自立午餐及校外教學採購,以自行辦理為原則,但二個以上學校,將其中央餐廚採購合併,採群組聯合方式招標者,得洽本府採購處代辦採購。 公告金額 查核金額 各校或 各局處 採購處 採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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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規範摘要說明 第12點: 洽請採購處代辦採購之內容: 代辦採購之類別為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
代辦採購之作業為招標、決標,但限制性招標之比價或議價部分、保留決標、評選會議由洽辦機關自辦。 招標文件 開標 評選 決標 簽約 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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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監辦 第13點:
除緊急採購外,本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案件之招標時,應視採購案件之性質,於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日五日前,備妥相關文件報上級機關派員監辦。 (監視程序~降低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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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監辦 第13點: 通知監辦函文。 法定預算資料。 採購預算書。 如有公告者,(修正)招標公告。 招標文件。
(要準備那些文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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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監辦 第17點:
上級機關就查核金額採購案件之決標採書面監辦或不派員監辦者,機關主會計或有關單位之人員務必實地監辦。 (監視程序~降低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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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及審查程序 第18點:開標及審查程序 公開評選一般審查程序為-形式審查、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評選、議價。 (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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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契約 第20點: 一、屬機關人員製作者,先由機關人員自行影印、裝訂契約文件,加蓋機關騎縫章後,交由得標廠商用印及加蓋廠商騎縫章,再由機關用印,最後,於簽請用印簽陳上加註本契約由本機關自行製作字樣。 (製作契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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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契約 第20點: 契約主文。 投標(議、比價)須知。但不包括空白未填之表單。 邀標書、工作或需求說明書。 開標、比價、議價紀錄表。
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 規格文件。 得標廠商資料。 得標廠商標單。 填妥價格之估價單。 填妥價格之單價分析表。 承攬廠商施工品質管制規定或監造廠商品質保證規定。 施工規範。 其他必要之文件。 設計圖(須加蓋設計單位之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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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完成後,準備辦理工程採購: 1.預算書編列、招標文件書圖審查。 2.公開閱覽、招標簽辦。 3.上級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監辦。 4.開標及審查程序。 5.製作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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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及審查程序 第18點:開標及審查程序 公開招標最低標決標開標一般審查程序為-形式審查、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規格標審查(不開規格標者略過)、價格文件審查。 (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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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及審查程序 形式審查 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 價格文件審查 規格文件審查 34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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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及審查程序 實 質 文 件 審 查 價格文件審查 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 規格文件審查 形式審查 目的??? 35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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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書審查機制 第22點: 本府所屬各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案件,應建立監造、施工及品質計畫書審查機制 監造計畫書 施工及品質計畫書 工程廠商
施工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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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書審查機制 第22點: 二、前開計畫書審查,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採購金額達查核金額以上者,由機關高階長官擔任召集人,得邀集至少二人之審查委員,並會同承辦單位主管及有關單位人員予以審查。 2.採購金額未達查核金額者,由機關中階長官擔任召集人,得邀集審查委員一人,並會同承辦單位主管及有關單位人員予以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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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書審查機制 第22點: 三、採購金額達新臺幣二億元以上者,工程主辦機關得視需要邀請本府採購處派員列席審查會,並就計畫書製作方向、重點及注意事項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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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機制 第23點: 主管每月應至工地現場至少督導一次以上 承辦人員每週應至工地現場至少督導一次以上。 主管 每月一次 工程品質 承辦
每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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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變更 第25點: 設計變更或設計單位設計疏失之契約變更: 1.變更原則機制。 2. 是否須報本府核准備查?
a.凡有契約變更,必須追加預算,並需本府補助者。 b. 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核准備查規定。 3.報本府核准備查應敘事項: a.變更之情形。b.預算來源。c.符合一覽表之何項次規定及其理由。d.相關責任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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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變更 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 第四點
「核准規定」欄,係指機關辦理契約變更或加減價之核准權責規定,其核准與否應考量契約變更、加減價及採限制性招標辦理之適法性及妥適性。「核准」,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為之。 (契約變更要注意什麼??) 適法性及妥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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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 第26點: 初驗、驗收時宜備妥下列文件: 採購履約完成確認表。 材料、設備進口、出廠證明。 材料、設備檢、試驗紀錄。 查驗紀錄。
結算明細表。 竣工圖。 屬驗收且有辦理初驗、複驗者,初、複驗紀錄影本。 (工程之初驗及驗收要附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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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 第26點: 工程之初驗及驗收(學校部分) 非綠化植栽工程 報教育局派員協驗 綠化、植栽工程 報本府農業局派員協驗 承辦人
主驗人或檢驗人 會驗人員 使用或接管單位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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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第11點: 「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之案件件數」除以「未達公告金額案件(扣除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招標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者)總合計件數」之比例不得高於30%。 (好用之處在....) (30%的比例上限是不是可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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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受30%之限制: 1.配合中央或上級機關之業務推動要求,且指示至廠商應履約完成時間之時效緊迫,無合理工作時間得辦理公開取得程序者。 2.併共同供應契約採購者。 3.經票選或其他良善機制決定場所辦理活動之場地相關費用者。 4.因時效因素聘用律師者。 5.其他經本府認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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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管理 數量計算錯誤之處置(技服契約書範本第15條第9款):
1.估價表單所編列數量與設計圖說之設計數量不相符且其數量相差5%以上者,其數量多計逾5%部份,得處以乙方該多計金額20%之懲罰性違約金;其數量少計逾5%部份,得處以乙方該少計金額10%之懲罰性違約金。 2.上限為契約價金總額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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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採購規範之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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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採購規範之結語 審計及調查單位經常會來函調卷,諸如某年度『採購規範』、『工程管理費編列要點』及『工程契約書範本』等,雖屬內部行政規範或範本,審計仍會據以審查。 審計單位 採購案 缺失 檢討責任 稽核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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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完畢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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