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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綱 壹、創新導向之政策思維 貳、問題分析與發展策略建議 參、應辦事項分工表 附件一:預備會議重要建議處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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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第五屆全國工業發展會議 共同議題 創新導向的產業發展政策 子題二 創新導向的政策思維與環境建構 報告人:王健全、陳信宏
共同議題 創新導向的產業發展政策 子題二 創新導向的政策思維與環境建構 報告人:王健全、陳信宏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2004年11月1日

1 大綱 壹、創新導向之政策思維 貳、問題分析與發展策略建議 參、應辦事項分工表 附件一:預備會議重要建議處理情形
附件二:預備會議之其他意見與建議

2 創新: 涵蓋企業研究出來並利用之新產品(含新技術、新知識或新材料採用之本質)、新製程(對“公司”而言是新的,或許對“全國”或“全世界”並非最新的)的所有過程(R. Nelson; Oslo Manual)。 製程創新:製造業流程之簡化(較常見)。 產品創新:Nike(氣墊鞋)。 組織創新:戴爾電腦(Dell)直銷(取代中間商)。 商業模式創新:電子海灣(e-Bay)拍賣網站、亞馬遜書店(Amazon)、台積電(晶圓代工)。 通路創新:星巴克咖啡(Starbucks )。

3 壹、創新導向之政策思維 <經濟成長瓶頸> 由於臺灣過去的創新以代工、成本降低、製程創新及製造業導向為主軸,缺乏品牌、通路的佈建及商業模式等創新。因此,不管在製造業或服務業上的每人附加價值均不如多數先進國家,致每人所得不易大幅躍升(見表1)。尤其是面對新興工業國家的挑戰,值得正視未來發展模式是否有改變的必要。

4 表1 主要國家之發展經驗 美國 日本 德國 荷蘭 芬蘭 臺灣 每年GDP達到兩萬美元年份 總計 農業 工業 製造業 服務業 商業部門服務
表1 主要國家之發展經驗 美國 日本 德國 荷蘭 芬蘭 臺灣 每年GDP達到兩萬美元年份 1988 1991 1998 2001* 每就業人數創造附加價值(千美元) 總計 41.22 49.02 43.71 47.12. 52.56 30.74 農業 26.76 12.87 15.05 39.64 29.42 7.35 工業 51.68 56.59 43.33 60.19 63.35 26.14 製造業 49.31 55.17 43.50 57.23 66.45 28.29 服務業 38.99 50.72 45.91 43.94 50.25 37.02 商業部門服務 46.21 58.56 54.09 50.97 65.57 40.46 註:臺灣目前每人GDP尚未達到兩萬美元。 資料來源:龔明鑫(2004)。

5 圖1 美國企業在中國大陸的研發支出 註:GP代表以附加價值計算的產出毛額(gross product)。
資料來源:Lieberman(2004)。 圖1 美國企業在中國大陸的研發支出

6 壹、創新導向之政策思維(續) <嶄新思維> 科技人才的充沛供應、技術支援的落實與創新系統聯結性的強化。
臺灣應由過去投資、製造導向儘速邁入創新驅動之經濟發展階段。 微笑曲線兩端(研發、設計、品牌、通路)附加價值最高。 成本降低(cost down)→ 價值提升(value up) 。 製造導向 → 製造/服務雙引擎新紀元。 人才、技術、創新系統聯結等的突破,使臺灣快速邁入創新導向的經濟體系。

7 貳、問題分析與發展策略建議 充實產業人才的供應 創新導向 產業政策 重點策略 落實技術的支援 強化創新系統的聯結 推動服務業創新 其他策略
圖2 分析架構 協助無形資產鑑價與投融資 因應國際研發與創新網絡 推動服務業創新

8 表2 充實產業人才供應之現況、問題分析與策略建議
一、充實產業人才供應 表2 充實產業人才供應之現況、問題分析與策略建議 (一)、 教育體系培育相關人才 1.國內博士培育人數,自80年的5481人至92年的21,658人,成長幅度達295.15%;同期碩士培育人數,自80年的21,306人至92年的121,909人,成長幅度更高達472.18%,大專學生的成長幅度達107.42%,教育體系培育出的人才供給並不少。 2.經濟部「擴大碩士級產業研發人才供給方案」:鼓勵企業結合學校提出產業研發碩士專班計畫,以培訓符合企業所需之研發人才。 問題分析 1.所學非所用,人才的供需無法媒合。 2.教育體系培育出的人力素質往往與廠商需求無法契合,造成整體人才供應上的落差。 3.根據科技顧問組的報告,民國93年~95年,臺灣在半導體、影像顯示、通訊及數位內容等領域有23,253人的科技人才缺口。 策略建議 1.強化產學合作,由政府提供相關的獎勵及補助措施,鼓勵企業提供相關的實習機會給大專院校三、四年級,碩士及博士班優秀學生,以結合學校教育、技職訓練與產業實務經驗。 2.調整教育課程安排兼具理論與實務,技職院校應擴大引進具實務經驗之師資,結合產業發展方向需求。

9 表2 充實產業人才供應之現況、問題分析與策略建議(續)
表2 充實產業人才供應之現況、問題分析與策略建議(續) (二)、海外人才延攬 1.為擴大延攬外國籍人才,政府積極修訂若干法規,增加外國人來台工作的便利性:(1).單一窗口的資訊服務中心;(2)聘僱期滿展延期限;(3)協助民間團體籌設外僑學校等。 2.大陸科技人才的引進,已採取以下措施:(1)開放大陸地區產業科技人士來台可從事科技活動,在台停留時間期限由2年放寬為3年(可延長1次,故期限為6年);(2)縮短申請來台交流之審查作業時程;(3)加入健保。 3.建構海外人才網路媒合平台及結合創投相關資源。 4.吸引海外相關人才來台創業投資。 問題分析 1.雖政府已積極改善環境與條件,但在營造具備國際化特質的生活環境,以及解決人才居住與其子女教育問題等,仍有改善空間。 2.相關法規的鬆綁及配套措施有待加強。 策略建議 運用科專計畫,推動財團法人與東歐、印度、俄羅斯及大陸等地專業人員共同執行計 畫,建立延攬人才管道及平台,並健全國外技術人才聘雇制度。

10 表2 充實產業人才供應之現況、問題分析與策略建議(續)
表2 充實產業人才供應之現況、問題分析與策略建議(續) (三)、國防訓儲人員 87年12月31日,行政院院會通過「科技人才培訓及運用方案」,次年正式開始實施「國防工業訓儲役」,並從六年制改為四年制,開放民間高科技產業申請。審查程序如下: 國防部年度公告研發計畫暨成果發表申請作業流程,用人單位於作業時程內向國防部完成申請,其審查方式包括下列三階段: 1.資格審查暨書面計畫審查:對員額申請計畫之國防關連度及相關要件,進行資格審查,獲核准單位,再由審查委員針對用人單位研究計畫進行評量。 2.研發能量暨成果審查:申請合格之用人單位,由審查委員對成果展甄審。 3.員額核配審查:審查委員將以各用人單位於研發能量發表成果、政府核定重點政策及國防回饋與貢獻,為員額申請加分評估考量,員額核算後,由審查委員進行員額核配複審會議,決定核給員額之合理性並公告確認。 問題分析 1.目前國防訓儲人員名額多集中於高科技產業,傳統性產業較難利用此項資源。 2.措施有助於解決產業人才不足問題,但名額猶嫌不足。 3.導致優秀學生不願意出國進修,使臺灣學生出國深造取得先進技術、知識管道受阻。 策略建議 修改兵役法及放寬用途,增加國防、經濟訓儲人員名額,放寬須具備碩士、博士的資格限制,將門檻降低至優秀大學畢業生,並建立廠商之回饋機制。

11 表3 企業技術支援現況、問題分析及發展策略建議
二、落實技術的支援 表3 企業技術支援現況、問題分析及發展策略建議 1.臺灣以中小企業為主,研發資源不足,故政府應鼓勵企業的合作研發或研發聯盟。 2.目前國內的合作研發或研發聯盟都是以合約方式為之,缺乏像美國「非營利公司」和日本「研發組合」的法定組織平台。 問題分析 1.歐美國家存在有限責任合夥制,可形成研發有限合夥企業以促進新技術的商品化、可提供創投基金退場機制,甚至於可做為以無形資產為基礎的企劃案之商業化機制。 策略建議 1.積極推動「研發合作法人法」之立法工作。 2.研擬修法建立有限責任合夥制,藉此可形成研發有限合夥促進新技術創業,和提供創投退場機制。 3.參考美國國家衛生研究所(NIH)在韓國成立共同研發中心模式,選擇部分國家型計畫,鼓勵其與國外研究機構在海外或臺灣共同研究。 4.協調財團法人、公協會,協助我國廠商先期參與國際新產業標準的制訂。

12 有限責任 (發起公司) 合夥人 經理合夥人 圖2 RDLP之運作模式 技術授權特許協定 新技術開發及服務協定 技術所有權 權利金、股票
研發工作 向RDLP購買技術之選擇權 投資及收益 股票讓購選擇權 合夥盈虧之稅賦處理 圖2 RDLP之運作模式

13 三、強化創新系統的聯結 表4 強化創新系統聯結現況、分析及發展策略 1.創新系統包括政府和企業的互動,以及產業界和企業界的互動,此一系統聯結的強化,才足以使政策落實,資源得以有效利用,促成產業及國家競爭力的提升。 2.臺灣的高階研究人員主要集中在大學系統內,以2002年而論,68.88%的博士級研究人力集中在大專院校,其次為科技研究機構的20.79%,而企業界的博士級研究人力只佔10.33%。 問題分析 1.產學合作不夠密切,致學術界不管在創新、跨領域人才的培育及技術能量的支援上均有所不足。 2.申請中小企業研發補助獎勵且發展優良產品缺乏商品化的輔導。 3.欲提昇民間研發投入及其前瞻性,要促使學研機構以催生衍生企業為重要績效,政府需建立配套制度,以促進產、學及公、私部門間的人才流動。

14 表4 強化創新系統聯結現況、分析及發展策略(續)
表4 強化創新系統聯結現況、分析及發展策略(續) 策    略  建  議 1.建立民營企業向大學乃至於政府部門借調人才制度。 2.國家型計畫應強化產業化的具體規劃與目標,其評估指標應包括產業化績效。 3.將衍生企業與技術授權納入我國推動產學關係的政策目標。 4.針對已申請中小企業研發補助廠商建立機制加以追踪輔導,並評估若干具潛力商品提供商品化的相關輔導。

15 圖3 我國博士級研究人員之部門配置比重

16 表5 無形資產與投融資現況、問題分析及發展策略建議
四、無形資產與投融資協助 表5 無形資產與投融資現況、問題分析及發展策略建議 (一)、無形資產 建構優質環境並協助企業解決創新所面臨的人力資本與無形資產上瓶頸,將足以提升企業界從事技術創新的意願。 問題分析 智慧財產權所面臨主要問題為: (1)創新智財權面臨資源投入不足及科技管理能力亟待加強。 (2)應用智財權:面臨政府及財團法人研究機構智財權如何下放民間企業並落實應用。 (二)、投融資 1.「行政院開發基金加強投資創業投資事業計畫」:撥款1,000億元新台幣成立20個種子基金。目前已由開發基金提供新台幣300億元,配合民間投資資金700億元,總計1,000億元。 2. 至93年9月,核准22家,核准投資金額68.9億元,累計實際撥款總額45.6億元,累計帶動民間資金投入金額147.2億元。 1.在融資方面,如何協助創新企業取得足夠資金,鼓勵創投基金引導至投資具潛力之新興產業(領域)廠商及種子期階段。 2.以無形資產做為融資擔保已於法有據,但是目前實際案例有限。 3.德國、新加坡政府提供創投配合款的作法值得參考。

17 表5 無形資產與投融資現況、問題分析及發展策略建議(續)
表5 無形資產與投融資現況、問題分析及發展策略建議(續) (一)、無形資產  略      建  議 短期 1.參考韓國政府之作法,設立半官方之財團法人組織進行鑑(評)價工作,以增強其公信力。 但書:中長期應回歸市場機制,民間機構負責評價,由公權力機關進行外部監督。 2.對新創企業的融資支援 (1)提供天使基金投資者股權的部份租稅獎勵,以推動商業天使和種子期新創企業。 (2)對國內外創投公司投資臺灣境內之新創科技公司,由政府提供對等投資,以鼓勵創投投資新興產業。 3.建立連結術臺灣技術交易市集(TWTM)與大專院校的智財管理或技術移轉辦公室的服務平台。 4.修法賦予大專院校管理彈性、教師待遇打破同工同酬模式、大學評鑑與教師升等納入產學關係績效指標。 (二)、投融資

18 表4 無形資產與投融資現況、問題分析及發展策略建議(續)
表4 無形資產與投融資現況、問題分析及發展策略建議(續) (一)、無形資產  略      建  議 中長期 1.以TWTM資訊平台為基礎,結合e網通計畫,以建構整合性的專利與商標資訊平台。 2. 在推動產學關係時,除了要求大學的技術授權之外,也應注重大學之技術創業,催生新科技衍生企業,尤其研究機構與大學育成中心的績效評估應包括內部人員的技術創業所產生的衍生企業。 建制化、長期性、和正式的夥伴關係推展到極致突顯了催生衍生企業在產學關係的重要性,而使大學的知識可直接產業化。 從產學關係中催生衍生企業需要較全方位的服務與協助,因此,衍生企業的多寡其實可以代表著大學本身在產學關係的著力程度。 (二)、投融資

19 資料來源:1.OECD, OECD Statistics on 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in Service, Volume 1, , 2004 edition. 2.中華民國「國際收支平衡表」, 中央銀行, 2004, 4. 3.臺灣經濟院研究院,技術處委託93年度「科技創新競爭力評比與分析」期中報告。 圖4 主要國家授權金與權利金收支比(2002)

20 五、因應國際研發與創新網絡形成策略 表6 因應國際研發與創新網絡形成的策略
表6 因應國際研發與創新網絡形成的策略 1.「國際創新研發基地計畫」:鼓勵國內、外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計畫。 在臺灣既有工業化與技術創新基礎上,深耕臺灣的研發價值鏈,以提昇臺灣的技術創新價值和在國際創新網絡中的地位。 至2004年6月止:有20家跨國企業在臺灣成立23個研發中心,包括微軟、新力、IBM與惠普等。 2. 國內、外企業設立研發中心可享多項優惠:研究發展經費可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國防工業訓儲人員;協助引進海外∕中國大陸產業科技人才;部分營運資金補助等。 問題分析 1.高級人才供給不足,需強化海外延攬人才: 美國:放寬H1-B簽證引進海外科技人才;2000年通過「美國21世紀競爭力法案」,使得海外科技人才更容易留在美國發展。 新加坡「人力21」計畫:編列3千萬星元做為人力發展輔助計畫及其他人力技能活動之資金,5億星元則做為終身學習捐助基金之用。

21 表6 因應國際研發與創新網絡形成的策略(續)
表6 因應國際研發與創新網絡形成的策略(續) 問    題  分  析 2. 跨國企業研發國際化和技術搜尋逐漸牽涉到一些開發中國家。 部分跨國企業已將產品設計或開發,甚至於研發工作,透過國際委外的方式,移轉到一些開發中國家,以印度和中國最具代表性。 美籍企業在中國的研發佔產出毛額比重:1998年1.7%,1999年8.1%、2000年9.2%。 中國正致力於在部分領域建立其本身的產業標準;案例包括TD-SCDMA、EVD、數位電視、RFID等,形成新的國家技術主義。 3.臺灣的產業國際化戰略應超越生產的國際佈局之層次,除了市場行銷之外,也需重視研發創新的國際網絡佈局。 廠商的海外研發(含中國大陸)不見得要從是否「根留臺灣」的角度來解讀。我國的產、學、研各界應有善用國際研發創新網絡的思維與動作,以發揮利用國際研發創新的槓桿作用。 4. OECD:各國政府推動產學關係,應回應全球化 開放國家計畫讓外商參與;鼓勵學、研究機構將其與產業間的關係擴展到國際。

22 表7 因應國際研發與創新網絡形成的策略(續)
表7 因應國際研發與創新網絡形成的策略(續) 策    略  建  議 短期 1. 可仿效新加坡與以色列外商執行科專計畫之作法,即規定新開發產品或技術必須在台生產運用,亦可擴散於海外(包括大陸地區)使用。 2.促成跨國企業研發中心、國內企業研發中心、與學界之間的研發創新合作。 國內、外企業研發中心可為臺灣未來產業科技發展的基石,但是要發揮其綜效,政府應促成這兩者與學界之間的研發創新合作。 中長期 1.強化利用租稅協定達到避免雙重課稅及運用免稅等措施引進海外研發人才。擴大研發中心的功能涵蓋人才訓練以及配合大學研究所相關教育實驗的功能。 2.鼓勵國內企業參與國際研發合作中心及研發聯盟組織:在較嚴格的研發費用定義前提下,讓廠商的海外研發經費適用投資抵減,但採差別投資抵減率。 3.利用創投基金營造科技創業機制,海外或大陸地區未開發之技術或產品案件,因受限於資金不足而無法完成,政府可考慮搭配運用公設研發單位加以引入在台完成,進而在台設立以研發為導向的企業。

23 六、服務業創新及附加價值的提升 表8 服務業創新現況、問題分析及策略建議 現 況 問題分析
表8 服務業創新現況、問題分析及策略建議 1.服務業產值占GDP 67%以上,但每人附加價值不如先進國家,如能有效提升其附加價值,將足以大幅提升臺灣的產業優勢及邁向製造/服務雙引擎紀元。 2.目前政府的創新政策工具以製造業為主要考量,對服務業的支援相當有限,若干新興服務業也缺乏完整、嚴謹的分類,來觀察其發展趨勢。 3.行政院已於93年3月底通過「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 問題分析 1.非技術創新(如組織、商業模式、通路創新等)對服務業的發展相當重要,但這方面的獎勵較缺乏。 2.制度失靈(systemic failure)如法規的限制、資料庫的不足、資訊缺乏等對服務業發展的限制甚大。同時,缺乏跨部會的協調、整合,對產業的發展不易快速因應。 3.臺灣國內市場不大,服務業的國際化、出口的協助相當重要,愛爾蘭選定十大具出口潛力服務業提供國外市場的資訊協助,以及英國針對文化創意產業的出口諮詢、融資協助,值得參考。 4.服務業廠商資本小,無形資產的鑑價、擔保融資對業者資金的籌措助益大。 5.若干新興服務業缺乏內需市場的支持,國內消費亦不足。

24 表8 服務業創新現況、問題分析及策略建議(續)
表8 服務業創新現況、問題分析及策略建議(續) 策    略  建  議 短期 1.跨部會的協調、合作(主管層級的提升及資源的整合),並針對系統性失靈(systemic failure)加以突破(管制鬆綁、人力培育、資料庫的建構等)。 2.整合對外貿易機構(如國貿局、外貿協會及金融機構等)加強對文化創意產業之出口協助。 3.集中資源鎖定若干潛力之標竿新興或文化創意產業或計畫,以帶動氣勢產生示範效果。 中長期 1.「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及科專計畫應針對服務業的特性設計租稅獎勵及補助,以帶動技術密集服務業的發展。 2.成立多元化創意園區,建立完整生活機制,成立創新育成中心,以吸引人才,擴大市場規模,營造產業發展氣勢。

25 改善現行政策提高對服務業的 敏感度(政策深化)
表9 支援服務業創新之政策建議 改善現行政策提高對服務業的 敏感度(政策深化) 強化服務業 創新的新政策構想 直接政策 間接政策 組織創新 概念式 客戶介面 服務提供 擴大研發抵減包括組織創新(前瞻及軌跡) 針對訓練及人才流動的政策 針對宣示技術和非技術創新重要性的活動 創造服務業創新的參考典範 支援創新管理(包括課程、競賽及知識服務業者的諮詢) 創造不同型式的創新平台 評估國家具專業化服務的領域 投資於促進政府創新的服務 從創新角度再思考空間規劃 技術創新 創造 擴散/採用 制度性條件 在受保護服務業中去除管制及競爭政策 強化服務業基本統計資料的建構 投資於服務業的創新,包括配套式服務,組織創新的衡量等 教育政策和科技政策 服務業的貿易政策 強化各領域對服務的需求 資料來源:Ark Bart Van, Lourens Broersma and Pimden Hertog (2003), Services Innovation, Performance and Policy: A Review, the Netherlands: University of Groningen and the Conference Board.

26 參、應辦事項分工表 本報告於籌備階段經二次預備會議與會代表討論,獲得下列重要建議: 會 議 結 論 應 辦 理 事 項 主(協)辦機關
會 議 結 論 應 辦 理 事 項 主(協)辦機關 共同議題:創新導向的產業發展政策 一、人才培訓與充實 產業供應 (一)強化教育及職 訓體系培育人 才。 強化產學合作,由政府提供相關的獎勵及補助措施,鼓勵 企業提供相關的實習機會給大專院校三、四年級,碩士及 博士班優秀學生,以結合學校教育、技職訓練與產業實務 經驗。 經濟部、勞委會、(教育部) 2.調整教育課程安排兼具理論與實務,技職院校應擴大引進 具實務經驗之師資,結合產業發展方向需求。 教育部、經濟部 (二)加強延攬海外人 才,延攬範圍應 由北美擴大到東 歐、印度、俄羅 斯及大陸等地。 運用科專計畫,推動財團法人與東歐、印度、俄羅斯及大陸等地專業人員共同執行計畫,建立延攬人才管道及平台,並健全國外技術人才聘雇制度。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技術處、勞委會、(陸委會) (三)增加國防訓儲 人員名額,充 實人力資源。 研修現行兵役法及相關規定,增加國防訓儲人員名額,將門檻降低至優秀大學畢業生。 國防部

27 參、應辦事項分工表(續) 會 議 結 論 應 辦 理 事 項 主(協)辦機關 二、落實技術支援 (一)鼓勵企業合作研發或研發聯盟
會 議 結 論 應 辦 理 事 項 主(協)辦機關 二、落實技術支援 (一)鼓勵企業合作研發或研發聯盟 1.積極推動「研發合作法人法」之立法工作。 經濟部工業局 2.研擬修法建立有限責任合夥制,藉此可形成研發有限合夥促進新技術創業,和提供創投退場機制。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3.參考美國國家衛生研究所(NIH)在韓國成立共同研發中心模式,選擇部分國家型計畫,鼓勵其與國外研究機構在海外或臺灣共同研究。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二)協助廠商參與國際產業標準的制訂,推動兩岸在制定產業標準的合作。 協調財團法人、公協會,協助我國廠商先期參與國際新產業標準的制訂。 經濟部工業局、技術處

28 參、應辦事項分工表(續) 會 議 結 論 應 辦 理 事 項 主(協)辦機關 三、強化創新系統的聯結
會 議 結 論 應 辦 理 事 項 主(協)辦機關 三、強化創新系統的聯結 (一)促進產、學及公、私部門間的人才流動 建立民營企業向大學乃至於政府部門借調人才制度。 經濟建設委員會 教育部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經濟部 (二)促進產學合作,強化學術界對產業技術能量的支援 1.國家型計畫應強化產業化的具體規劃與目標,其評估指標應包括產業化績效。 2.將衍生企業與技術授權納入我國推動產學關係的政策目標。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經濟部技術處 (三)提升科專計畫研發成果商品化效率 針對已申請中小企業研發補助廠商建立機制加以追踪輔導,並評估若干具潛力商品提供商品化的相關輔導。 經濟部工業局、技術處、中小企業處

29 簡報完畢 歡迎指教

30 附件一:預備會議重要建議處理情形 重要建議 處理情形 一、充實產業人才供應 已納入共同議題政策建議
(一)強化產學合作,由政府提供相關的獎勵及補助措施,鼓勵企業提供相關的實習機會給大專院校三、四年級,碩士及博士班優秀學生,以結合學校教育、技職訓練與產業實務經驗。 (二)調整教育課程安排兼具理論與實務,技職院校應擴大引進具實務經驗之師資,結合產業發展方向需求。 (三)加強延攬海外人才,延攬範圍應由北美擴 大到東歐、印度、俄羅斯及大陸等地。 (四)研修現行兵役法及相關規定,增加國防訓儲 人員名額,將門檻降低至優秀大學畢業生, 並建立廠商之回饋機制。 二、落實技術支援 1.積極推動「研發合作法人法」之立法工作。 2.研擬修法建立有限責任合夥制,藉此可形成研 發有限合夥促進新技術創業,和提供創投退場 機制。 已納入共同議題政策建議

31 重要建議 處理情形 3.參考美國國家衛生研究所(NIH)在韓國成立共同研發中心模式,選擇部分國家型計畫,鼓勵其與國外研究機構在海外或臺灣共同研究。 4.協調財團法人、公協會,協助我國廠商先期參與國際新產業標準的制訂。 三、強化創新系統的聯結 1.建立民營企業向大學乃至於政府部門借調人才制度。 2.國家型計畫應強化產業化的具體規劃與目標,其評估指標應包括產業化績效。 3.將衍生企業與技術授權納入我國推動產學關係的政策目標。 4.針對已申請中小企業研發補助廠商建立機制加以追踪輔導,並評估若干具潛力商品提供商品化的相關輔導。 已納入共同議題政策建議

32 處理情形 重要建議 四、無形資產與投融資協助 已納入第三分組技術服務業發展策略政策建議中
1.參考韓國政府之作法,設立半官方之財團法人組織進行鑑(評)價工作,以增強其公信力。中長期應回歸市場機制,民間機構負責評價,由公權力機關進行外部監督 2.對新創企業的融資支援 (1)提供天使基金投資者股權的部份租稅獎勵,以推動商業天使和種子期新創企業 已納入第三分組技術服務業發展策略政策建議中 1.近年來,歐美先進國家日益重視在天使投資人和創業家之間,建立通訊管道,以創業天使網絡的模式,同時刺激早期創業投資的供給面和需求面,增進新創事業的投資活動。 2.上述天使網路之建置案,經提九十三年八月三十日經建會第1186次委員會報告,已決議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透過建立創業服務中心、創業資料庫、辦理創業競賽及培訓種子師資及相關創業者,擴增新創事業案源,以利創業天使網絡之運作。

33 處理情形 重要建議 (2)對國內外創投公司投資臺灣境內之新創科技公司,由政府提供對等投資,以鼓勵創投投資新興產業。
3.建立連結術臺灣技術交易市集(TWTM)與大專院校的智財管理或技術移轉辦公室的服務平台。 1.為強化開發基金在推動創投事業發展之角色,政府已推動「1000億之創投基金計畫」,該計畫在十年內由開發基金出資300億元,並搭配在民間資金700億元共同辦理,截至目前為止成效良好。 2.至93年9月,核准22家,核准投資金額68.9億元,累計實際撥款總額45.6億元,累計帶動民間資金投入金額147.2億元。 經濟部工業局已運用「台灣技術交易市場機制發展計畫」推動中。

34 重要建議 處理情形 4.以TWTM資訊平台為基礎,結合e網通計畫,以建構整合性的專利與商標資訊平台。
5.在推動產學關係時,除了要求大學的技術授權之外,也應注重大學之技術創業,催生新科技衍生企業,尤其研究機構與大學育成中心的績效評估應包括內部人員的技術創業所產生的衍生企業。 1.經濟部工業局運用「台灣技術交易市場機制發展計畫」建構專利資訊平台。 2.專利資訊可透過中華民國專利資訊網查詢( 3.商標資訊可透過經濟部智財局網站查詢( 已列入共同議題政策建議中

35 重要建議 處理情形 五、因應國際研發與創新網絡形成
1.可仿效新加坡與以色列外商執行科專計畫之作法,即規定新開發產品或技術必須在台生產運用,亦可擴散於海外(包括大陸地區)使用。 2.促成跨國企業研發中心、國內企業研發中心、與學界之間的研發創新合作。 若業者基於全球佈局考量,擬將新產品與技術擴及海外生產,可依據「經濟部及所屬各機關科學技術委託或補助研究發展計畫研發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及「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辦法」等相關規定,可逕向本部申請核准。 已納入第一分組新興產業發展策略之政策建議中。

36 重要建議 處理情形 3.強化利用租稅協定達到避免雙重課稅及運用免稅等措施引進海外研發人才。擴大研發中心的功能涵蓋人才訓練以及配合大學研究所相關教育實驗的功能。 4.鼓勵國內企業參與國際研發合作中心及研發聯盟組織:在較嚴格的研發費用定義前提下,讓廠商的海外研發經費適用投資抵減,但採差別投資抵減率。 1.目前我國簽署雙重課稅協定國家有12個,廠商如有與簽署對方國相關之課稅問題,即可依該協定辦理。 2.本部推動之研究中心之設立,其功能均有人才培訓及跨國企業或國內企業相關教育實驗之功能。 將納入未來修訂依據促產條例所訂定之「公司研究與發展投資抵減辦法」參考意見。

37 重要建議 處理情形 六、服務業創新及附加價值的提升 已列入第一分組新興產業發展策略之政策建議中。
1.集中資源鎖定若干潛力之標竿新興或文化創意產業或計畫,以帶動氣勢產生示範效果。 2.「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及科專計畫應針對服務業的特性設計租稅獎勵及補助,以帶動技術密集服務業的發展。 已列入第一分組新興產業發展策略之政策建議中。 促產條例及科專相關補助計畫之適用對象已涵蓋服務業範圍。

38 附件二:預備會議之其他意見與建議 籌設工業或商業設計學院,以培訓相關人才。 國內論文被專利引用時應予以奬勵,以鼓勵產學互動。
臺灣中小企業為主的產業結構能否因應未來邁向創新導向經濟體系,值得思考。 透過人才供給、技術引進等措施來強化傳統產業的創新能量。 思考發展共同品牌的可行性。 思考募兵制以強化臺灣人力供給的可行性。

39 產業的發展應尋求齊頭式平等或應有重點式的推動?
創新定義的釐清、不同創新模式的作法及可能獎勵的考慮。 鼓勵廠商前往海外設立研發中心。 政府應制定措施協助廠商因應專利侵權訴訟。 具國際視野創意人才的延攬、引進及培育;或成立種子部隊前往海外訓練,加強創意和技術的整合。 對引進高級管理人才之獵人頭公司應有較高額的補助。

40 建議方案應有績效指標的衡量與期程的管考。
政策建議應和創新有所呼應,且有別於傳統的政策。 修法賦予大專院校管理彈性、教師待遇打破同工同酬模式、大學評鑑與教師升等納入產學關係績效指標。 成立人力局,吸引人才、調配、分配國家人力;責成教育部落實過去產學合作之建議,以利產學互動。 建議政府推動NII2計畫,內容包括:創新課程擬定、推動企業學習型組織、推廣多元文化創意園區等。 利用創投基金營造科技創業機制,海外或大陸地區未開發之技術或產品案件,因受限於資金不足而無法完成,政府可考慮搭配運用公設研發單位加以引入在台完成,進而在台設立以研發為導向的企業。

41 19.跨部會的協調、合作(主管層級的提升及資源的整合),並針對系統性失靈(systemic failure)加以突破(管制鬆綁、人力培育、資料庫的建構等)。
20.整合對外貿易機構(如國貿局、外貿協會及金融機構等)加強對文化創意產業之出口協助。 21.成立多元化創意園區,建立完整生活機制,成立創新育成中心,以吸引人才,擴大市場規模,營造產業發展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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