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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四 营业税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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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四 营业税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2 4.1 认识营业税 4.1.1 营业税的含义及特点 1.营业税的含义
4.1 认识营业税 4.1.1 营业税的含义及特点 1.营业税的含义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2.营业税的特点 (1)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 (2)税率为单一的比例税率。 (5)优惠政策多。 (4)与增值税互相排斥。 (3)价内计税,具有转嫁性。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3 4.1 认识营业税 4.1.2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1.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4.1 认识营业税 4.1.2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1.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提供应税劳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及服务等劳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4 4.1 认识营业税 (1)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其征税对象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以及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5 4.1 认识营业税 (2)建筑业 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等。其征税对象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金融保险业
4.1 认识营业税 (2)建筑业 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等。其征税对象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金融保险业 金融保险业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其征税对象包括金融、保险。 ①金融业。金融是指经营货币资金融通活动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信托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②保险业。保险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活动。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6 4.1 认识营业税 (4)邮电通信业 邮电通信业是指专门办理信息传递的业务。其征税对象包括邮政业、电信业以及与邮政电信业相关的劳务。
4.1 认识营业税 (4)邮电通信业 邮电通信业是指专门办理信息传递的业务。其征税对象包括邮政业、电信业以及与邮政电信业相关的劳务。 (5)文化体育业 文化体育业是指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 (6)娱乐业 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网吧、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也按照娱乐业征税。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7 4.1 认识营业税 (7)服务业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 (8)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在建项目、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出租电影拷贝、转让著作权和转让商誉等。 (9)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和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8 4.1 认识营业税 2.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4.1 认识营业税 2.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①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②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9 4.1 认识营业税 (2)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以上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10 4.1 认识营业税 (3)兼营应税行为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11 4.1 认识营业税 4.1.3 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营业税的纳税人 (1)营业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4.1 认识营业税 4.1.3 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营业税的纳税人 (1)营业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12 4.1 认识营业税 (2)营业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①从事铁路运输的纳税人。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13 4.1 认识营业税 2.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在境内设立经营机构的,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14 4.1 认识营业税 4.1.4 营业税的税率 营业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税率3%; 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 转让无形资产税率5%; 娱乐业税率5%-20%。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15 4.1 认识营业税 4.1.5 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1.起征点的优惠 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 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16 4.1 认识营业税 2.减免税优惠 (1)法定减免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免征营业税项目:
4.1 认识营业税 2.减免税优惠 (1)法定减免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免征营业税项目: ①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②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③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④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⑤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⑥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⑦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2)政策性减免 除“(1)”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17 4.2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2.1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18 4.2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2.2 营业额的基本规定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19 4.2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2.3 营业额的具体规定 1.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的营业额为从事交通运输的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劳务所取得的全部运营收入,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收入为营业额。联运业务是指两个以上运输企业完成旅客或货物从发送地点至到达地点所进行的运输业务,联运的特点是一次购买、一次收费、一票到底。 代开发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的营业税应税收入,不得减去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20 4.2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建筑业 建筑业的营业额为承包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除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确认为混合销售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纳税人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税;如纳税人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自建行为是指纳税人自己建造房屋的行为。自建行为的营业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建筑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21 4.2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金融保险业 (1)金融业
①贷款业务营业额。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的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和罚息)。外汇转贷,按取得的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②融资租赁业务营业额。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其计算公式为: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实际成本=货物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支付给境外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和人民币借款利息支出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22 4.2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③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营业额。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包括购进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23 4.2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④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24 4.2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保险业 办理初保业务营业额为纳税人经营保险业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即向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
  (2)保险业 办理初保业务营业额为纳税人经营保险业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即向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 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以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折算的月利率计算。储金业务,是指保险公司在办理保险业务时,不是直接向投保人收取保费,而是向投保人收取一定数额的到期应返还的资金(称为储金),以储金产生的收益作为保费收入的业务。储金平均余额为纳税期期初储金余额与期末余额之和乘以50%。 按规定计算储金业务营业额后,在计算保险企业其他业务营业额时,应相应从“保费收入”账户营业收入中扣除储金业务的保费收入。 纳税人将收取的储金加以运用取得的收入,凡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应按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 保险企业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保费,凡在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期限内未收回的,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在会计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冲减的应收未收保费,再并入当期营业额中。 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25 4.2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其他纳税人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非金融机构从事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26 4.2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邮电通信业 邮政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传递函件或包件(含快递业务)、邮汇、报刊发行、邮政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及其他邮政业务的收入;电信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电报、电话、电传、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及其他电信业务的收入。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27 文化体育业的营业额就是纳税人经营文化体育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演出收入、播映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经营游览场所收入和体育收入。
4.2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5.文化体育业 文化体育业的营业额就是纳税人经营文化体育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演出收入、播映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经营游览场所收入和体育收入。 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28 4.2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娱乐业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29 4.2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7.服务业 (1)代理业以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为营业额。
(2)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点代销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为营业额。 (3)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应以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代委托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海外教育考试机构和各省级教育机构(简称合作单位)合作开展考试的业务,应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单位的合作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30 4.2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拍卖行以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为营业额。
(7)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8)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等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9)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其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海运费以及报关、港务、装卸费用后的全额为营业额。 (10)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31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2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8.销售不动产和转让土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32 4.2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2.4 营业额的核定方法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纳税人有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33 4.3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4.3.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基本规定
(1)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具体规定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发生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时间。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34 4.3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4.3.2 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其他纳税人(如典当行)从事金融业务,应按月申报纳税。 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期限,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35 4.3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4.3.3 纳税地点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36 营业税纳税人无论当期有无营业额,均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填写《营业税扣缴报告表》。
4.3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4.3.4纳税申报 营业税纳税人无论当期有无营业额,均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填写《营业税扣缴报告表》。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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