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presentation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1
班轮运输概述 杂货班轮货运程序 杂货班轮货运业务单证 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第三章 国际海运班轮货运代理实务 班轮运输概述 杂货班轮货运程序 杂货班轮货运业务单证 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2
第一节 班轮运输概述 一、班轮运输的概念 班轮运输:又称为定期船业务,是指在固定的航线和固定的港口间按照事先公布的船期表和运费率往返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 二、班轮运输的特点 四定:定航线、定港口、定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运费; 一负责,又称为两管,船方承担装卸和货物的配载,费用包括在运费中,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前两点是班轮运输的最基本的特点。 班轮公司和货主不签订租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豁免是以船公司所签发的班轮提单为主。
3
第一节班轮运输概述 三、班轮运输的发展 早期 国际贸易规模较小,没有专门的运输企业------ private carrier
18世纪末:欧洲大量移民 19世纪:工业迅速发展 1818年美国“黑球”轮船公司首先开辟了纽约—利物浦之间的定期班轮航线,这是最早的帆船班轮运输。--public carrier
4
第一节班轮运输概述 1824年,英国通用轮船公司成立,在伦敦、汉堡和鹿特丹之间开辟了班轮航线,开始了以蒸汽机船经营的班轮运输。
1839年,英国“半岛与东方轮船公司”扩展了中东、远东、澳大利亚班轮航线。此后,日本、德国、法国等国的轮船公司纷纷经营班轮运输,班轮航线日益增多,不但有横渡大西洋和太平洋的班轮船线,而且还有环球定期班轮航线。
5
第一节班轮运输概述 中国的班轮运输始于19世纪70年代,当时招商局开始在沿海和长江经营班轮运输。
20世纪初,三北、宁绍、民生等轮船公司在长江和其他内河开始经营班轮业务。1937年抗日战争前夕,中国沿海、长江和其他内河的班轮业务已有相当规模,但因外商轮船公司的垄断和控制,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了自己的海运企业、长江航运企业,以及地方水运企业,开辟了沟通各主要海港间以及各河港间的定期或定线的班轮航线,而且开辟了如大连—上海间定期、定港的班轮货运航线。 1961年,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成立,开始建立中国的远洋运输船队和国际班轮航线,结束了外轮垄断中国国际班轮运输的局面。当前,中国已开辟由中国港口直达欧洲、亚洲、非洲、美洲、大洋洲的主要港口的班轮航线。
6
第一节班轮运输概述 目前,国际班轮运输服务领域的发展方向---班轮运输的全球化 从自有船向控制船的转变 兼并与重组的兴起 船舶大型化趋势
由单一的海上运输向物流的转变
7
第一节班轮运输概述 四、班轮运输中的几个基本概念 (一)班轮公司
班轮公司是指运用自己拥有或者自己经营的船舶,提供国际港口之间班轮运输服务,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船舶运输企业。 (二)船舶代理人 船舶代理人是指接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的委托,为委托人的船舶及其船载货物或集装箱提供办理船舶进出港手续、安排港口作业、接受订舱、代签提单、代收运费等服务,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船舶运输辅助性企业。
8
第一节班轮运输概述 (三)无船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 NVOCC(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也称无船公共承运人,是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班轮运输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企业法人;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保证金;无船承运人应有自己的运价本。 无船承运人可以与班轮公司订立运价协议[国外称服务合同(service contract,S.C.)]以从中获得利益。但是,无船承运人不能从班轮公司那里获得佣金。
9
第一节班轮运输概述 (四)海上货运代理人 国际海上货运代理人,也称远洋货运代理人(ocean freight forwarder),是指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的利益,为货主办理有关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相关事宜,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企业。 海上货运代理人除可以从货主那里获得代理服务报酬外,还可以从班轮公司那里获得“佣金”。但是,国际海上货运代理人通常无法与班轮公司签订协议运价或S.C.(国外称为服务合同Service Contract, S.C.) 。
10
第一节班轮运输概述 (五)托运人 托运人(shipper),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
11
第一节班轮运输概述 (六)班轮船期表 liner schedule
首先是为了招揽航线途径港口的货载,既为满足货主的要求,又体现海运服务的质量; 其次是有利于船舶、港口和货物及时衔接,以便船舶有可能在挂靠港口的短暂时间内取得尽可能高的工作效率; 再次有利于提高船公司航线经营的计划质量。 班轮船期表主要内容包括:航线、船名、航次编号、始发港、中途港、终点港的港名。到达和驶离各港的时间,其他有关注意事项等 ETA/ETD
12
第一节班轮运输概述 通常,近洋班轮航线因航程短且挂港少,船公司能较好地掌握航区和挂靠港的条件以及刚扩装卸效率等实际状况,可以编制出时间准确的船期表,船舶可以严格按船期表规定时间运行。 远洋班轮运输由于航线长、挂港多、航区气象海况复杂,船公司难以掌握航区、挂靠港、船舶在航线上运行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在编制船期表时对船舶运行的时间必然会留有余地。 集装箱运输具有速度快、装卸效率高、码头作业基本上不受天气影响等优点,所以集装箱班轮航线可以编制较为精确的船期表。
13
第一节班轮运输概述 船期表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有要约邀请的性质
一旦托运人根据班轮船期表,办理订舱,托运货物的手续,而班轮公司表示接受,即受其约束,则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订立。
14
第一节班轮运输概述 经营班轮运输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航线上应具备有足够的稳定的货源 须配置技术性能较高、设备齐全的 船舶
需租赁专用码头和设备、设立相应的营业机构 需要给船舶配备技术和业务水平较高的船员 需要有一套适用于小批量接受货物 托运 的货运程序
15
第二节 杂货班轮货运程序 一、杂货班轮的货运程序 1.货物出运 班轮公司的货物出运工作包括揽货与订舱和确定航次货运任务等内容。
16
第二节 杂货班轮货运程序 2.装船与卸船 杂货班轮运输中,有两种接货装船的形式:
一是托运人将货物送至船边直接装船或现装,尤其对于特殊货物多采用这种形式,如危险货物、鲜活货、贵重货,重大件货物等; 二是托运人将货送至码头指定地点(通常为港口码头仓库),即采用“仓库收货,集中装船”的形式。不论接货装船的形式是直接装船还是集中装船,托运人都应承担将货物送至船边的义务,而作为承运人的班轮公司的责任则是从装船时开始,除非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另有不同的约定。 在杂货班轮运输中,与装船的情况相同,有船边直接卸船或现卸和“集中卸船,仓库交货”两种形式。同样,不论采取怎样的卸船交货形式,船公司的责任都是以船边为责任界限。
17
第二节 杂货班轮货运程序 3.提取货物 在班轮运输中,通常是收货人先取得提货单,办理进口手续后,再凭提货单到堆场、仓库等存放货物的现场提取货物。而收货人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航运惯例的前提条件下,方能取得提货单。
18
第三节杂货班轮货运业务单证 一、杂货班轮的货运程序
1.托运人向装港船代(也可直接向船公司或其营业所)提出货物装运申请,递交托运单(B/N),填写装货联单。 2.船公司同意承运后,其代理人指定船名,核对S/O与托运单上的内容无误后,签发 S/O,将留底联留下后退还给托运人,要求托运人将货物及时送达指定的码头仓库。 3.托运人持S/O及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验货放行手续,海关在S/O上加盖放行图章后,货物被准予装船出口。 4.装港船代根据留底联编制装货清单(L/L)送船舶及理货公司、装卸公司。 5.大副根据L/L编制货物积载计划(stowage plan)交代理人分送理货、装卸公司等按计划装船。
19
第三节杂货班轮货运业务单证 6.托运人将经过检验及检量的货物送至指定的码头仓库准备装船。
7.货物装船后,理货长将S/O交大副,大副核实无误后留下S/O并签发收货单(M/R)。 8.理货长将大副签发的M/R转交给托运人。 9.托运人持M/R到装港船代处付清运费(预付运费隋况下)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B/L)。 10.装港船代审核无误后,留下M/R签发B/L给托运人。 11.托运人持B/L及有关单证到议付银行结汇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取得货款,议付银行将B/L及有关单证邮寄开证银行。
20
第三节杂货班轮货运业务单证 12.货物装船完毕后,装港船代编妥出口载货清单(M/F)送船长签字后向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手续,并将M/F交船随带,船舶启航。 13.装港船代根据B/L副本(或M/R)编制出口载货运费清单(F/M)连同B/L副本、M/R送交船公司结算代收运费,并将卸货港需要的单证寄交卸港船代。 14.卸港船代接到船舶抵港电报后,通知收货人船舶到港日期,做好提货准备。 15.收货人到开证银行付清货款取回B/L(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
21
第三节杂货班轮货运业务单证 16.卸港船代根据装港船代寄来的货运单证,编制进口载货清单及有关船舶进口报关和卸货所需的单证,约定装卸公司、理货公司、联系安排泊位,做好接船及卸货准备。 17.船舶抵港后,卸港船代办理船舶进口手续,船舶靠泊后即开始卸货。 18.收货人持正本B/L向卸港船代处办理提货手续,付清应付费用后,换取代理人签发的提货单(D/O)。 19.收货人办理货物进口报关手续,支付进口关税。 20.收货人持D/O到码头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
22
5.2 班轮货运程序
23
第三节杂货班轮货运业务单证 二、杂货班轮的货运单证 1.托运单(booking note,B/N)
托运单(国内有时用“委托申请书”代替)是指由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或他的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对该单的签认,即表示已接受这一托运,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对货物运输的相互关系即告建立。
24
第三节杂货班轮货运业务单证 2.装货联单 国际航运界的通常做法则是由托运人向船公司提交详细记载有关货物情况及对运输要求等内容的装货联单。装货联单主要都是由以下各联所组成: 托运单(booking Note,B/N)及其留底(counterfoil); 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 收货单(mate’s receipt,M/R)等.
25
第三节杂货班轮货运业务单证 3.装货清单 装货清单(Loading list)是根据装货联单中的托运单留底联,将全船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的汇总单。 装货清单是大副编制积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港口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掌握托运人备货及货物集中情况等的业务单据。
26
第三节杂货班轮货运业务单证 4.载货清单 载货清单(manifest,M/F),亦称“舱单”。它是在货物装船完毕后,根据大副收据或提单副本编制的一份按卸货港顺序逐票列明全船实际载运货物的汇总清单。 载货清单是国际航运实践中一份非常重要的通用单证。船舶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必须递交载货清单。载货清单是海关对船舶所载货物进出境进行监管的单证。载货清单又是港方及理货机构安排卸货的单证之一。 如果在载货清单上增加运费项目,则可制成载货运费清单(freight manifest,F/M)。
27
第三节杂货班轮货运业务单证 5.货物积载图 出口货物在装船前,按货物装船顺序,货物在船上的装载位置等情况做出一个详细计划,以指导有关方面安排泊位、货物出舱、下驳、搬运等工作。这个计划以图表形式来表示货物在船舱内的积载情况,使每一票货物在船舱内的位置都得到形象具体的显示。该图表就是积载图(stowage plan)。当每一票货物装船后,应重新标出货物在舱内的实际装载位置,最后绘制成一份“货物积载图”。
28
第三节杂货班轮货运业务单证 6.危险货物清单 危险货物清单是专门列出船舶所载运全部危险货物的明细表。该单主要作用是提供给港口、有关部门和船上注意危险品的作业和保管之用。
29
第三节杂货班轮货运业务单证 7.过驳清单 过驳清单(boat note)是采用驳船作业时,作为证明货物交接和表明所交货物实际情况的单证。过驳清单是根据卸货时的理货单证编制的,由收货人、卸货公司、驳船经营人等收取货物的一方与船方共同签字确认。
30
第三节杂货班轮货运业务单证 8.货物溢短单 货物溢短单(over landed & short landed cargo list)是指一票货物所卸下的数字与载货清单上所记载的数字不符,发生溢卸或短卸的证明单据。货物溢短单由理货员编制,并且必须经船方和有关方(收货人、仓库)共同签字确认。
31
第三节杂货班轮货运业务单证 9.货物残损单 货物残损单(broken & damaged cargo list)是指卸货完毕后,理货员根据卸货过程中发现的货物破损、水湿、水渍、渗漏、霉烂、生锈、弯曲变形等情况记录编制的,证明货物残损情况的单据。货物残损单必须经船方签认。 过驳清单、货物溢短单、货物残损单三种单据通常是收货人向船公司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证明材料,也是船公司处理收货人索赔要求的原始资料和依据。
32
第三节杂货班轮货运业务单证 10.提货单 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亦称小提单,是收货人凭以向现场(码头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的凭证。 提货单的性质与提单完全不同,它只不过是船公司指令码头仓库或装卸公司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凭证,不具备流通及其他作用。因此,提货单上一般记有“禁止流通”(non—negotiable)字样。
33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一、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 (一)整箱货出口货运程序 1.委托代理
在集装箱班轮货物运输过程中,货主一般都委托货运代理人为其办理有关的货运业务。 在货主委托货运代理时,会有一份货运代理委托书。在订有长期货运代理合同时,可能会用货物明细表等单证代替委托书。
34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2.订舱 货运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应根据货主提供的有关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在货物出运之前一定的时间内,填制订舱单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申请订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决定是否接受发货人的托运申请时,会考虑其航线、船舶、运输要求、港口条件、运输时间等方面能否满足运输的要求。船方一旦接受订舱,就会着手编制订舱清单,然后分送集装箱码头堆场、集装箱空箱堆场等有关部门,并将据此安排办理空箱及货运交接等工作。 在订舱时,货运代理人会填制“场站收据”联单、预配清单等单据。
35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3.提取空箱 在订舱后,货运代理人应提出使用集装箱的申请,船方会给予安排并发放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凭设备交接单,货运代理人就可安排提取所需的集装箱。 4.货物装箱 整箱货的装箱工作大多是由货运代理人安排进行,并可以在货主的工厂、仓库装箱或是由货主将货物交由货运代理人的集装箱货运站装箱。当然,也可以由货主自己安排货物的装箱工作。
36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5.整箱货交接签证
由货运代理人或发货人自行负责装箱并加封志的整箱货,通过内陆运输运至承运人的集装箱码头堆场,并由码头堆场根据订舱清单,核对场站收据和装箱单接收货物。整箱货出运前也应办妥有关出口手续。 6.换取提单 货运代理人或发货人凭经签署的场站收据,在支付了预付运费后(在预付运费的情况下),就可以向负责集装箱运输的人或其代理人换取提单。发货人取得提单后,就可以去银行结汇。
37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7.装船 集装箱码头堆场或集装箱装卸区根据接受待装的货箱情况,制定出装船计划,等船靠泊后即行装船。
39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一)整箱货出口货运程序
我国在1990年开始进行集装箱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简称“集装箱工试”。该项工业性试验虽已结束,但其中的三大单证的原理一直使用至今。三大单证是:出口时使用的“场站收据”联单、进口时使用的“交货记录”联单和进出口是都要使用的“设备交接单”联单。
40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1.“场站收据”联单 第一联货主留底 第二联船代留底 第三联运费通知(1) 第四联运费通知(2)
第五联装货单(shipping order) 第五联(附页) 缴纳出口货物港务申请书(由港区核算应收 之港务费用) 第六联(浅红色) 场站收据副本大副联 第七联(黄色) 场站收据(dock receipt)正本 第八联货代留底 第九联配舱回单(1) 第十联配舱回单(2)
41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2.集装箱预配清单
集装箱预配清单是船公司为集装箱管理需要而设计的一种单据,该清单格式及内容,各船公司大致相同,一般有提单号、船名、航次、货名、件数、毛重、尺码、目的港、集装箱类型、尺寸和数量、装箱地点等。
42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3.集装箱发放/设备交接单
集装箱发放/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EIR)是集装箱进出港区、场站时,用箱人、运箱人与管箱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交接集装箱及设备的凭证,兼有发放集装箱的凭证功能。 设备交接单使用时,应按照有关“设备交接单”制度规定的原则进行。设备交接单制度应严格要求做到一箱一单、箱单相符、箱单同行。
43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4.集装箱装箱单
集装箱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CLP)是详细记载集装箱内货物的名称、数量等内容的单据,每个载货集装箱都要制作这样的单据,它是根据已装进集装箱内的货物制作的。 集装箱装箱单的主要作用有: ①作为发货人、集装箱货运站与集装箱码头堆场之间货物的交接单证; ②作为向船方通知集装箱内所装货物的明细表; ③单据上所记载的货物与集装箱的总重量是计算船舶吃水差、稳定性的基本数据; ④在卸货地点是办理集装箱保税运输的单据之一; ⑤当发生货损时,是处理索赔事故的原始单据之一; ⑥卸货港集装箱货运站安排拆箱、理货的单据之一。
44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二)整箱货进口货运程序 1. 委托代理 在货代与货主双方之间订立的协议中,通常应明确以下项目:
①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全称,注册地址; ②代办事项的范围 ③委托方应该提供的单证及提供的时间; ④服务费收标准及支付时间、支付方法; ⑤委托方和代理人的特别约定; ⑥违约责任条款; ⑦有关费用如海洋运费、杂费及关税等支付时间; ⑧发生纠纷后,协商不成的解决途径及地点; ⑨协议必须加盖双方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这是协议成立的要件。
45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2.卸货地订舱
如果货物以FOB价格条件成交,货代接受收货人委托后,就负有订舱或租船的责任,并有将船名、装船期通知发货人的义务。特别是在采用特殊集装箱运输时,更应尽早预订舱位。 3.接运工作 主要工作包括: ①加强内部管理,做好接货准备,及时告知收货人,汇集单证,及时与港方联系。 ②谨慎接卸。 4.报检报关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口货物必须办理验放手续后,收货人才能提取货物。因此,必须及时办理有关报检、报关等手续。
46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5.监管转运 进口货物入境后,一般在港口报关放行后再内运,但经收货人要求,经海关核准也可运往另一设关地点办理海关手续,称为转关运输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 6.提取货物 货运代理人向货主交货有两种情况,一是象征性交货,即以单证交接,货物到港经海关验收,并在提货单上加盖海关放行章,将该提货单交给货主,即为交货完毕。二是实际性交货,即除完成报关放行外,货运代理人负责向港口装卸区办理提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货主指定地点,交给货主,集装箱运输中的整箱货通常还需要负责空箱的还箱工作。以上两种交货,都应做好交货工作的记录。
47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48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二)整箱货进口货运程序 1.“交货记录”联单
根据“集装箱工试”在上海的试验成果,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普遍采用“交货记录”联单以代替件杂货运输中使用的“提货单”。“交货记录”的性质实际上与“提货单”一样,仅仅是在其组成和流转过程方面有所不同。 “交货记录”标准格式一套共五联:①到货通知书;②提货单;③费用账单;④费用账单;⑤交货记录。
49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交货记录”其流转程序为:
A.船舶代理人在收到进口货物单证资料后,通常会向收货人或通知人发出“到货通知书”。 B.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到货通知书”后,凭海运正本提单(背书)向船舶代理人换取“提货单”及场站、港区的“费用账单”联、“交货记录”联等四联。“提货单”经船代盖章方始有效。 C.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持“提货单”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备妥报关资料,向海关申报。海关验放后在“提货单”的规定栏目内盖放行章。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还要办理其他有关手续的,亦应办妥手续,取得有关单位盖章放行。
50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D.收货人及其代理人凭已盖章放行的“提货单”及“费用账单”和“交货记录”联向场站或港区的营业所办理申请提货作业计划,港区或场站营业所核对船代“提货单”是否有效及有关放行章后,将“提货单”、“费用账单”联留下,作放货、结算费用及收费用依据。在第五联“交货记录”联上盖章,以示确认手续完备,受理作业申请,安排提货作业计划,并同意放货。 E.收货人及其代理人凭港区或场站已盖章的“交货记录”联到港区仓库,或场站仓库、堆场提取货物,提货完毕后,提货人应在规定的栏目内签名,以示确认提取的货物无误。“交货记录”上所列货物数量全部提完后,场站或港区应收回“交货记录”联。
51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F.场站或港区凭收回的“交货记录”联核算有关费用。填制“费用账单”一式四联,结算费用。将第三联(蓝色)“费用账单”联留存场站、港区制单部门,第四联(红色)“费用账单”联作向收货人收取费用的凭证。 G.港区或场站将第二联“提货单”联及第四联“费用账单”联、第五联“交货记录”联留存归档备查。
52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三)拼箱货进出口货运程序
信用证(L/C)中要求CFS-CFS(CFS:集装箱货运站),提单中显示CY-CY(CY:集装箱堆场)在集装箱运输业务中通常称之为集拼箱运输条款,即对货主是拼箱交接形式,而对船公司却是整箱交接形式。其运输条款本身而言,前者系指几个托运人与几个收货人,而后者系指一个发货人与一个收货人,尽管箱内货物事实上属于几个货主所有。集拼箱运输条款是因国际贸易、国际运输方式的变化之外,主要原因是货运市场、航运市场的发展所致。集拼箱条款不仅可满足信用证结汇要求,而且可按实际托运的货物尺码支付运费。对签发House-B/L的无船承运人来说,在收取货主支付的运费和支付给船公司的运费之中赚取运费差价、对签发Sea-B/L的船公司来说,因签发整箱货提单而减少了诸多业务细节,减少了不应承担的责任。因此,集拼箱业务的发展可以说是方兴未艾,特别是进入国际多式联运与物流时代的今天。集拼箱运输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其利润也为从事该项业务的人们所关注。
53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集拼箱运输条款的操作流程
例如,A货主出口10m3的玩具;B货主出口5m3的玩具;C货主出口10m3的玩具,如由他们各自向船公司提出用箱后将货物装载箱内,尽管他们的货物不足以装满一个集装箱(一个20’普通集装箱的装箱尺码和计费尺码通常是30m3),但船公司在收取运费时仍按规定的计费吨计收运费,收取3个整箱的运费。而事实上,ABC货主出运的玩具可装载在同一个集装箱内,如果交由无船承运人运输,无船承运人则按ABC货主实际托运的尺码收取运费。因此,在收取ABC货主的拼箱货运费后,无船承运人以整箱货交由船公司运输,从中赚取运费差价。以上操作过程可以如图所示:
54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⑥ ⑩ 无船承运人代理 ⑤ ABC ① A’B’C’ ⑦ 无船承运人 ② ④ 船公司 ③ ⑨ ⑧ 银行 银行
55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①ABC不同货主将拼箱货交由无船承运人托运;
②无船承运人在接受托运的拼箱货后向ABC货主各自签发自己的House-B/L; ③ABC货主持无船承运人签发的House-B/L到银行结汇; ④无船承运人把ABC货主的货物集中在一个集装箱内,以整箱货的方式交由船公司运输; ⑤船公司接受托运向无船承运人签发Sea-B/L; ⑥无船承运人将Sea-B/L转自己的进口国代理; ⑦无船承运人代理凭Sea-B/L去船公司提货; ⑧出口国银行将House-B/L转进口国银行; ⑨ABC货主在进口国的不同收货人从银行取出House-B/L; ⑩ABC货主在进口国的不同收货人凭House-B/L到无船承运人代理处提货。
56
无船承运人、船公司、无船承运人代理之间的契约
第四节集装箱班轮货运程序与单证 集拼箱运输业务中两套提单的区别 提单 House-B/L Sea-B/L 提单中的托运人 货主 无船承运人 提单中的收货人 买方或其指定人 无船承运人代理 提单中的承运人 船公司 运输责任 对全程运输负责 对海上区段负责 运费收取 拼箱货运费 整箱货运费 运输方式 CFS-CFS CY-CY 提单流转 通过银行 通过无船承运人 可否转让 可以转让 不能转让 契约关系 货主、无船承运人、收货人之间的契约 无船承运人、船公司、无船承运人代理之间的契约
Similar presen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