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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院13届研究生就业程序及问答 陈雄飞老师 教科院107室 办公电话:85217720 短 号:698679
短 号:698679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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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程序指南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图 二、签约及就业指引 三、就业信息公布渠道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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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 学院审核毕业研究生生源信息 →研究生管理科审核学院毕业研究生信息后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
→毕业研究生填写《就业推荐表》,学院填写推荐意见,统一送研究生管理科 →研究生管理科对《推荐表》审核、盖章 → 毕业生进入就业市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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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过程 制作简历——参加供需见面会或网络求职——笔试——面试——考核(政审、体检等)——签订就业协议书(人事代理)——上报就业方案——领取报到证(或暂缓就业)——报到——跟进档案户口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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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时就业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用人单位将《协议书》寄回(或由毕业生本人带回)学校→学校根据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向省就业指导中心报送就业信息→ 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校上报的信息打印《派遣证》,学校领回后发给毕业生(注:派遣证非常重要,无派遣证就无法办理户口、入编等手续,所以原则上要求派遣证要由本人亲自签领)→ 毕业生凭《派遣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材料(具体所需材料以用人单位要求为准,一般《派遣证》和《户口迁移证》是必备的)办理到用人单位报到手续。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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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暂缓就业 毕业研究生在华南师大研究生网站下载《暂缓就业申请表》,填好交由学院签意见后交研究生管理科。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学院在《协议书》上加具意见,盖章交研究生管理科审查并办理鉴证。 办理了暂缓就业的研究生无派遣证,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请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学校研究生管理科和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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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档案管理 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学生,其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
回生源地工作安排的毕业生,其档案回生源地人事局或教育局制定的部门管理; 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将会寄到毕业生本人提供的地址。 注意:毕业生要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档案接收地。没有办理暂缓就业且又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寄回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且以后找工作不能享有应届毕业生的待遇。档案一般是在7月中下旬寄出。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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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签约及就业指引 (一)填写《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 (二)填写《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三)办理签约手续 (四)关于违约问题
(五)关于暂缓就业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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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写《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 ①《推荐表》的内容应真实可靠。
②一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推荐表》原件,若需联系不同的单位,请用复印件进行自我推荐。 ③报考公务员须交《推荐表》原件,同时,毕业生一旦确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也须将《推荐表》原件交用人单位。请妥善保管《推荐表》原件。 ④考研、出国等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不需填写推荐表,但需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不参加就业申请表》交研究生管理科。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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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写《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是 毕业研究生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毕业材
料。每位毕业研究生只能按编号领取一 份,不得复印和转借。 (2)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 业协议书》之前请先仔细阅读《协议书》的 内容。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 议书》一式四联,纸张具有复写功能,请 妥善保管、填写。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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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损坏《协议书》,则先由学生本人向所在 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持 破损协议书到研究生管理科申请办理补发手
(4)读博的研究生和港澳台学生无须领取 《协议书》。若已领《协议书》,需将《协 议书》交学院。 (5)若损坏《协议书》,则先由学生本人向所在 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持 破损协议书到研究生管理科申请办理补发手 续。(从就业公平考虑,审核会很严格) (6)请妥善保管《协议书》,损坏、遗失《协 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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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协议书》主要表示的是双方协议,不论研究生管理科盖章与否,只要学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注意事项: ①《协议书》主要表示的是双方协议,不论研究生管理科盖章与否,只要学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②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协议书》要有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意见。 ③如果单位为毕业生办理的是人事代理手续,要了解清楚有关人事代理的各项内容,以防日后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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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计划有效: ①用人单位既签协议也发人事部门的接收函, 如:佛山、广州、深圳等地的单位。 ②用人单位只签约协议书并电(或函)告研究生管
理科列入就业建议方案。 ③用人单位只发人事部门的接收函而不签协议, 如:某些公务员招录、深圳等地的某些单位。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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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计划无效: ①非毕业生本人签订的协议。 ②用人单位没有录用权力或者没有录用计划的协议。 ③不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就业规定或就业范围的协
④采取欺诈、隐瞒、作假等手段签订的协议。 ⑤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的协议。 ⑥经学校鉴证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协议;或者虽 经学校鉴证和登记,但省主管部门不予批准的协议。 ⑦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协议。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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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签约 确定就业单位后,签约程序如下: → 毕业生本人填写《协议书》中乙方内容
→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一起协商、填写协议内容,并各自签名盖章 →用人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协议书》一式四联,学校、用人单位、院系、毕业生各执一联 →研究生管理科签就业意见并加盖公章 →学院负责就业老师在《就业协议书》上签“鉴证登记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协议书》的左下角处)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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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签约流程 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
到教科院106室肖威处或107陈老师处在《协议书》上加具学院意见,到教科院124室盖章,留下第三联(院系)备案 交研究生管理科审查并办理鉴证,留下第二联备案。 将第一联交回用人单位,第四联个人留底。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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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违约 毕业生在签约前需要理智判断,签约后不要轻易毁约,学校在这方面会予以监督和控制,原则上不予违约。 如何办理违约手续:
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解约的证明和已签约的三方协议到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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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暂缓就业 期限:两年。 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的档案委托广东省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同时将
期限:两年。 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的档案委托广东省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同时将 户口及党团关系按规定保留在学校。学校负 责提供接收单位所需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表 现等材料。 暂缓期间,学生可参加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 和享受就业市场服务,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 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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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期间,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为学生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有关证明(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报考公务员证明等);
如:学生需办理与就业、升学无关的证明(如《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等),学校将终止暂缓就业协议,并将学生有关手续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学生所需证明回生源地办理。 学生申请出国留学,必须终止暂缓就业协议,转回生源地。 暂缓就业期间,学生回生源地或落实就业单位的,将《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或有效接收单位证明交到学校。由学校集中按规定时间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派遣手续上报时间为:8、11、2、5月份的最后一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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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就业期间,学生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必须将《报到证》的通知书和《暂缓就业协议书》交回省就业指导中心,省中心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学生档案由机要部门转递。如学生没有交回上述文件造成档案转递延误,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 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学生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就业期满的当年五月底和学校联系纳入当年暑期计划上报,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回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手续。并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如逾期不办理,将视为自动回生源地。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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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暂缓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纪守法,如学生发生违纪违法或其他民事、劳资、债权纠纷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与学校、省就业中心无关。如学生被劳教或构成犯罪,省就业中心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由学校将学生户口档案等转回生源地。 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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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往年一般是6月5日前(此后不予办理,今年具体时间等待通知) ①就业网页上下载《暂缓就业申请表》并填写;
②交学院(盖章)加具意见将《暂缓就业申请表》交研究生管理科审批 ; ③上报广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 ; ④向毕业生发放已贴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一般时间为9月份)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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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中止暂缓就业协议手续 →持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当地人事局等部门
开具的接收函(特别是北京、上海和本省的部分城市如深圳、佛山、珠海等)每月最后一周前交到校研究生管理科; →学校协助办理上报省教育厅高校就业中心的手续后,学生自行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到研究生管理科领取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派发的《就业报到证》; →持《报到证》到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和学院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持与广东省教育厅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派发档案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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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就业信息公布渠道 1、华师研究生在线网页(http://www.scnuyjs.net)
三、就业信息公布渠道 1、华师研究生在线网页( 2、研究生管理科就业指导( 3、华南师范大学就业服务中心网页( 4.学院网站 登陆帐号:jkyyjs 密码:jkyyjs 和各专业QQ群,群邮件。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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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常见问题问答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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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延期毕业与就业的问题? 答:提前毕业
答:提前毕业 ①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到研究生处学位办提交导师、学院同意的书面申请书审批,并交该申请书复印件一份到研究生管理科。 ②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需主动了解研究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根据提前毕业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就业单位,办理就业手续。 延期毕业 ①申请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到研究生处学位办提交导师、学院同意的书面申请书审批,并交该申请书复印件一份到研究生管理科。 ②延长期的住宿由校生活服务中心另行安排(需自己前往申请)。 ③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必须持有用人单位同意延迟报到的公函,方可办理延期申请。 ④定向、委培毕业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到研究生处学位办提交导师、学院同意的书面申请书审批,并交该申请书复印件一份到研究生管理科。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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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表和协议书损坏或遗失怎么办? 答:每位毕业生只能拥有一份推荐表原件及一套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没有特殊原因推荐表或协议书不能多发或补发。如毕业生不慎将推荐表或协议书损坏,可凭坏的原件到研究生管理科换取。如遗失则需个人将真实情况写成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毕业研究生生就业指导负责人经公示1个月无反馈意见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管理科审核决定是否申报补发。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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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事权?非国有企业有没有人事权? 答:这里所指的人事权指的是企业员工、干部及人事档案管理权,而非一般公司内部的行政人事权。一般处级以上的政府机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都具有相应的人事权,在政府人事部门设立了人事专户,这类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方面的业务可以直接或经上级管理部门向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手续,非国有企业不能直接面对政府人事部门,只有通过各级的人才交流中心才能办理各类人事事宜。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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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的用人单位无需签就业协议书,怎么办理就业手续?
答:部分的用人单位无需签订就业协议书,特别是公务员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凭用人单位的接受函和空白协议书到学院登记后,再到研究生管理科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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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我与一单位签约后考上公务员,算不算违约?
不管什么原因,单方不履行所签订的就业协议都算违约。千万不要以为自己考上公务员而违约是天经地义的,因为毕竟考上公务员是你个人的事,而签订就业协议是三方的事,协议对签约各方都有约束。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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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录用公务员的单位要到六、七月份才正式录用毕业生,己被列为录用人选的同学是否需要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答:对已被列为公务员录用人选的同学在我校办理暂缓就业期限内确因公务员录用工作滞后而未能签订协议书者,先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在申请表中注明)。在7月1日前被正式录用的,7月2日后继续办理签订协议和发放报到证手续。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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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解决户口和档案问题,怎么办?
答:如果用人单位是外资企业、民营企业或者是个体经济单位,一般都无法解决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问题。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由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将档案和户口挂靠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来解决户口和档案的问题。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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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怎么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答:中共党员毕业生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学院党委办理。毕业生入党、入团材料归入毕业生个人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应由毕业生本人持党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或《团员证》到接收单位办理。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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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回生源地就业,档案和户口会自动打回生源地吗?
答:如果回生源地,档案将会由学校寄回生源地(广东省外寄到省一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广东省内的寄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不会自动打回,毕业生需领取《户口迁移证》,到指定单位报到,办理手续后方能把户口迁回生源地。所以,凡拟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最好先与生源地联系好,再到研究生管理科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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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档案有什么用?毕业后能否自己保管档案?
答:档案是一个人历史的凭证。在我们国家,办理个人事务往往需要以档案为依据,如:计算工龄、确认政治身份、评定职称、党团关系、出国政审等等。毕业后,档案不能由自己保管,只能由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保管,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开办的人才市场(诸如广州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高中级人才市场)。自己保管档案不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导致档案证明个人身份的功能失效。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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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自费留学的毕业生怎么解决档案 户口问题?
答:以回毕业生生源地办理。凡已申请成功的毕业生务必向管理科申请回生源地,以便将自己的户口、档案落实后再出国,千万不要以为户口、档案可以自己转回生源地。如个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可委托亲人、同学代为办理。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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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什么时候交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如何跟踪自己的档案?
答:毕业生离校后,研究生管理科将于7月上旬,按毕业生报到证的白色通知联转寄档案。档案通过机要通讯局寄发。 毕业生在报到后3个月至半年内,应向接收单位人事主管了解本人档案是否已交寄到单位。若单位未收到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可凭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到研究生管理科查询,或由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向研究生管理科电话查询。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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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我不需要单位解决户口或者毕业时不想找工作,我还需不需要就业报到证?
答:需要。如果你不需要单位帮你解决户口,毕业后你尽可到该单位工作(或者说 “打工”),但此时你也要办<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生源地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报到的<报到证>和把户口迁回生源地的<户口迁移证>。这里要特别指出,即使你不想回生源地工作,你都要回生源地报到并把户口迁回原籍。以往有些在外地“打工”的毕业生由于没有及时回生源地报到和落户,结果几年后想结婚或者出国,连个开证明的地方都找不到。因为,他们已经成为“黑户”,任何部门都无法给“黑户”开具证明,包括你曾经就读过的学校。所以,请同学们特别注意,毕业后一定要记得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并按“两证”署明的地址报到和落户。然后,你想到外地打工或暂时不想参加工作,任你自便。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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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部门及工作人员 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管理科: 020-85211117 教科院德育室: 020-85217720
研究生处管理科: 教科院德育室: 教科院研究生教务室: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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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击天风壮,鹏飞海浪春 天生我才必有用 预祝大家求职顺利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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