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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基金 资助政策的调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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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 教育部 科普项目 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 科协 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 教育部 科普项目 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 科协 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 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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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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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资助期限6年,经费1200万(840万) (学术带头人 +骨干≤6人) 详细信息关注管理办法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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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博士后申请项目实行依托单位承诺 2014年继续要求依托单位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 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 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博士后申报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项目的资助期限。 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我校博士后申请项目请与学院、人事处、科技处联系,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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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申请书撰写及提交的方式调整 2014年,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采用传统的离线方式填写申请书;
其他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写申请书。 青年项目从2014年起改为在线方式填报申请书。由于青年基金申请者没有基金委账户,申请青年基金的老师请尽快与科技处联系开通申报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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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申请规定 (1)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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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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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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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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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鼓励我校中级职称的老师积极申报 职称按照申报时间算, 不按照批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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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国际(地区)学术会议项目、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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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 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部门推荐项目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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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特殊说明: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5.不得把内容相近或相同的申请以不同类型项目在同一学部或不同学部申报,包括同一人或不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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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特别注意的限项内容: 1、上一年(2013年)获得资助(包括一年期的面上项目),当年(2014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连续两年(2012、2013)面上项目不中,2014年暂停申报一年(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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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须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与往年不一致
申请须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与往年不一致 1、关于申请人条件: 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承担了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在前2类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亦然,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前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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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申请书撰写: 3 . 部分项目“附注说明”严格按照《指南》相关要求填写
3 . 部分项目“附注说明”严格按照《指南》相关要求填写 4.2014年部分学科领域继续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其他学科项目也可参照试点学科的选择方式,试用“关键词”规范化选择功能,在关键词栏中选择中文关键词。特别是肿瘤学科,第一个中文关键词选择“研究对象”。 7.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材料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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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5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
8.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5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本《指南》特殊说明除外)。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相关类型项目,应当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实事求是地填写项目终止年月。 9.本年度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外,其他项目类型的项目申请全部要求在线填写。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应当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版文件全部删除。 1月15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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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过程中应该注意 的问题以及我校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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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 在线填报问题 1、网上申报的用户名密码 承担过项目的负责人、在线申请过项目的负责人 从未申报过的项目的跟科技处联系,增加申报权限
忘记用户名密码通过邮箱、依托单位、基金委信息中心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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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书的填写 在线填写+正文上传+附件上传方式 正文转化成pdf上传,大小控制在3M之内 一些特殊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最好插入正文,附件上传材料不随申请书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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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离线填写 2014年仅有面上项目、地区基金采取离线填写方式 Office2010运行不稳定,Win64位系统不支持
加强了对人员简历填写时的格式化要求 图片与公式乱码与错位问题---请转成JPG格式后插入申请书中 文件比较大---请进行适当压缩 2014年1月15日之后下载最新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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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申请书的内容 请仔细阅读本学部本类型项目的申报指南 申请人的简历格式(请按照示例)
例:××年-××年,单位,院系所,学历/学位,导师(未填写导师信息初筛) 年度计划及预期研究成果 (很多老师在之前的版本上修改,完全忘记修改时间节点) 计划和成果分开罗列 建议在申请人个人信息里面:所在院系所里面填写到所在二级学院(后可加拨款信息单位) 例如:电光学院光电所 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特殊要求的除外),交叉学科按照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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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经费 请认真按照科目比例上限编制预算(详见指南)
经费管理办法未变,经费比例未变 请认真按照科目比例上限编制预算(详见指南) 请在每项支出的备注中说明经费的计算依据,设备费中若无5万元以上设备,请额外填写“无单价超过5万元设备”,若有请在正文中按照填写说明予以详细说明(相关性及必要性) 劳务费管理费请严格填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依托单位管理费” 不要出现临时性人员的劳务支出等字样 差旅费:凡是参加会议(包括注册费)均为差旅费,会议费是作为组织单位承办的会议。 会议费/差旅费的备注中请不要填写参加国际会议发生的差旅,请在国际合作交流费中编制。 不要出现招待费、接待费、餐费、办公用品等 协作费是合作单位之外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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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关于申报额度及形式审查 请认真查阅相关学科申请指南,学科差异性较大,不一概而论。(50-150)
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形式审查表检查自己的申请书,避免在形式方面出现问题。 经费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我们学校的财务政策合理编制(比如能源动力不好支出,少编制,劳务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尽可能做到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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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合作单位 项目组成员中如有外单位人员则必须填写合作单位信息,且务必做到3处统一,即“基本信息”中的“合作单位信息”、“项目组主要成员”中的“单位名称”及“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承诺”中的“合作单位公章”。合作单位如未在基金委注册,则按“新单位”填写,代码自动生成。盖法人单位公章;境外人员参与,合作单位为空,不能签字的附签字材料(说明本人同意参与且履行的职责),随纸质报送,(最好电子化插入正文)签字页填“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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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七:关于政策调整 2013年我校184项目未中面上项目,其中100个连续两年未中,暂停一年,另84位老师请认真准备申请书。
上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取消 申请及在研项目检索功能3月10日停止服务 (老师务必将本子3月5号之前上交,涉及查重) 老师个人也可以通过系统了解项目组成员的在研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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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八:评议专家信息完善 希望我校教师认真完善基金委系统的个人信息,特别是作为项目评议人的信息更新 研究成果通过成果在线导入
建议选择系统提示的关键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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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九:相似性检查—重点监测 已经获得资助的项目,相似或相同内容再申请的情况 当年申请项目中多重申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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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关于附件材料 涉及医学伦理学的研究项目,提供所在单位或者伦理委员会证明 中级职称无博士学位的申报需两名高级职称推荐
在职研究生申报的需导师同意函,脱产研究生不能申报 博士后申报的需依托单位承诺函 其他学部特别规定的附件材料,请详细阅读指 (如5篇代表性文章首页,800字的创新性进展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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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一:申请指南(必读) 请老师务必详细阅读本类型、本学部、本学科的指南,严格按照指南的要求填报申请书。
认真阅读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全面掌握基金政策,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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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二:我校的形势 1、如何在新政策下保持申报总量 118 100 挖掘增长点,增加积极性。 2、如何提高申报项目的命中率
1、如何在新政策下保持申报总量 挖掘增长点,增加积极性。 2、如何提高申报项目的命中率 (立项经费不变 面上↓ 资助率↑) 3、主动出击,做好人才类项目、重点重大项 目的培育工作(学校+学院) 4、寻变,多关注基金委通知公告(国际合作和重大研究计划的指南)(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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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历年出现的被初筛的原因 合作单位没盖章、盖章为复印件、盖章名称不一致 超项(含参加外单位、非本人签字造成超项) 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没签字
部分项目未按指南要求填写申请书 有社科基金在研项目仍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者社科项目已结题未提供结项确认书 在职研究生申请项目没有单独附上导师同意函 申报内容超出指南资助范围或写错资助代码 附注说明没按指南要求填写(特别是重点类项目) 项目组成员非本人签字,个人信息不准确(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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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 调 2、中级职称的老师结题当年可申报面上项目 3、离线填写(面上)请务必下载最新版申请书 4、12、13连续两年不中面上项目的老师2014年暂停申报(重大培育、国际合作)(不确定的老师跟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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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集中接受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制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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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安排 即日起------3月5日 各院系形式审查,质量把关 3月5日----3月10日 科技处超项检查、形式审查
即日起 月5日 各院系形式审查,质量把关 3月5日----3月10日 科技处超项检查、形式审查 3月10日---- 上交 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等 申请书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两份(特殊要求见相关规定)、内容一致(即版本号一致)的电子文件连同本人签字的形式审查表3月5日前送交各院科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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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报程序 1、阅读2014版申请《指南》、《条例》、《管理办法》等 2、下载并填写2014版申请书,在线填写的申请人请联系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索要用户名和密码,并在线填写申请。在线填写的可以预览全文 3、检查保护;(加密码后)打印(草稿) 4、各院科研办公室形式审查 5、修改(各学院质量把关) 6、检查保护后打印相应份数(终稿) 7、申请人、项目组成员签字(建议项目组成员早确定,有合作单位的提早盖章保存盖章页,盖章页不涉及版本号) 8、连同对应版本号的电子版申请书送交各院科研办公室,由各院科研办公室2014年3月5日前上交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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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基金委联系方式:详见指南最后 信息中心:010-62317474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办公楼603室
联系方式: 陈贻斌 社科: 王转运 为了以免耽误,建议不要发电子邮件至科技处,尽量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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