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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安全騎乘 講座:鄭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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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授大綱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二、三點調整法 三、基本動作操作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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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五章 慢車 115條 慢車除兩輪腳踏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外,非經警察機關登記,不得行駛。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五章 慢車 115條 慢車除兩輪腳踏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外,非經警察機關登記,不得行駛。 2000年摺疊式自行車和其電動摺疊電動自行車架採模組化設計共用之 1998年底由自行車工業研究發展中心所推出之第一代電動自行車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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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條之1 電動輔助自行車應經檢測及審驗合格,並黏貼審驗合格標章後,始得行駛道路
115條之1 電動輔助自行車應經檢測及審驗合格,並黏貼審驗合格標章後,始得行駛道路 電動輔助自行車型式審驗得由交通部委託車輛專業技術研究機構辦理之。 儲能系統整車測試設備 馬達及減速機測試設備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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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條 慢車不得擅自變更裝置,並應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
119條 慢車不得擅自變更裝置,並應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 鈴號 火箭筒 擅自變更增加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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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
反光片檢查:1.車前或車側-紅色反光器 2.車尾-紅色反光器 3.腳踏板-黃色反光器 有發電機裝置 車前或車側 腳踏板 車尾 反光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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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 行駛前檢查:輪胎氣壓、前後輪煞車、 各部螺絲鬆動 騎乘姿勢:初學者、市區短程、 郊外長程〈三點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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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條 慢車擅自加裝補助引擎行駛者,依汽車拼裝車輛處理
119條 慢車擅自加裝補助引擎行駛者,依汽車拼裝車輛處理 擅自加裝補助引擎 油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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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條 慢車擅自加裝補助引擎行駛者, 依汽車拼裝車輛處理
119條 慢車擅自加裝補助引擎行駛者, 依汽車拼裝車輛處理 1.49cc引擎自行 車,自行改裝 2.時速約50公里 1公升可跑約 45公里。 3.7900元 。 4.電啟動。 補助引擎 皮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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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條 慢車駕駛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駕駛或推拉車輛: 一、患有妨害作業之疾病者。 二、智能或體力不能對所駕車輛為正常之控制者。
120條 慢車駕駛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駕駛或推拉車輛: 一、患有妨害作業之疾病者。 二、智能或體力不能對所駕車輛為正常之控制者。 三、精神失常者。 四、因飲酒或服用藥物不能對所駕車輛為正常之控制者。 酒醉駕車慘痛後果,血淋淋的教訓 北二高隧道內重大車禍 圖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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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條 慢車之裝載,應依左列規定: 一、兩輪腳踏車不得附載坐人,載物高度不得超過駕駛 人肩部、重量不得超過20公斤,長度不得伸出前岔 並不得伸出車後一公尺,寬度不得超過車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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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條 慢車之裝載,應依左列規定: 二、三輪客車載客不得超過二人。 三、三輪貨車載重不得超過500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 人肩部,寬度不得伸出車身兩側,長度不得伸出車 後2公尺,並不得附載乘客。 四、手拉貨車、板車載重不得超過1,000公斤,高度自地 面起不得超過2.5公尺,寬度不得伸出車身兩側,連 同載物全長不得超過4公尺。 五、獸力車載重不得超過2,000公斤,高度自地面起不得 超過2.5公尺,寬度不得伸出車身兩側,載物全長不 得超過4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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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條 慢車上下乘客或裝卸貨物,應緊靠路邊,不得妨礙交通,各地警察機關對停車之時間,地點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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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條 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
指示,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慢車應在劃設 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 靠右側路邊行駛。但各地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路線或 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 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腳踏車道 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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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各地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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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第 134 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
第 134 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 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 延伸線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 以內;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 三公尺以內。 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 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四、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 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 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五、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六、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 注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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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三 125條 慢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或轉彎,應依左列規定: 一、應遵守號誌或交通警察之指示,遇有交通警察指揮與號誌並用
125條 慢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或轉彎,應依左列規定: 一、應遵守號誌或交通警察之指示,遇有交通警察指揮與號誌並用 時,以交通警察之指揮為準。 二、行近無號誌或號誌故障及無交通警察指揮之交岔路口,應減速 慢行,看清左右確無來車並在不妨礙汽車通行之情況下迅速通過。 三、直行時,應順其遵行方向直線通過,不得蛇行搶先。 四、右轉彎時,應先沿慢車道外側慢行,靠邊右轉。 五、左轉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右側慢車道行進。 六、四車道以上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者,不得左轉。 七、轉彎車輛應讓直行之汽車、慢車及行人優先通行。 八、交岔路口因特殊需要設有特殊標誌、標線者,應依其指示行車 一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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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右轉彎時,應先沿慢車道外側慢行,靠邊右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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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交岔路口因特殊需要設有特殊標誌、標線者,應依其指示行車
二段式左轉:第一段,先騎到對面車道右邊。第二段,等待綠燈亮時再前行。 市區車輛多「路口如虎口」騎乘單如遇到交岔路口時,必須遵守二段式左轉方法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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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交岔路口因特殊需要設有特殊標誌、標線者,應依其指示行車
停車再開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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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條 慢車行駛,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慢車超車時,應在慢車道可容超越前車之處,始得沿前車左邊超越,再駛入原行路線。
雙手離開 爭先 爭道、並行競駛 危險方式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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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條 慢車不得牽引其他車輛或攀附汽車隨行。 攀附汽車 牽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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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條 慢車在夜間行車,應燃亮燈光。 一般燈泡 LED燈 夜間行車為什麼要燃亮燈光?
128條 慢車在夜間行車,應燃亮燈光。 一般燈泡 LED燈 古早的時候,當無照明工具,也可以用香照明,讓別人注意到己車。 夜間行車為什麼要燃亮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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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條 慢車行駛或停止時,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警號,應立即避讓。
129條 慢車行駛或停止時,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警號,應立即避讓。 司落高 (Snkl) 第一截擊車 (FIV) 泵車 (MP) 執行高空的救援行動 執行長時間的滅火行動 主要功能是為前線人員提供水源 急救醫療電單車 救護車 (Amb) 佈線射水搶救滅火 圖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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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條 慢車行經鐵路平交道,應依左列規定: 一、鐵路平交道設有遮斷器或看守人員管理者,如遮斷器已開 始放下或看守人員表示停止時,應即靠邊暫停,俟遮斷器 開放或看守人員表示通行後,始得通過。如遮斷器未放下 或看守人員未表示停止時,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 來,始得通過。 二、鐵路平交道設有警鈴及閃光號誌者,警鈴已響,閃光號誌 已顯示,駕駛人應靠邊暫停俟火車通過後,看、聽鐵路兩 方確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如警鈴未響,閃光號誌未顯 示,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確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三、鐵路平交道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閃光號誌 之設備者,駕駛人應靠邊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 來時,始得通過。 四、在鐵路平交道上,不得超車、迴車、倒車或臨時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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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心﹗欲速則不達 用推車方式穿越鐵路平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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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條 慢車不得任意停放,應在規定地點或劃設之標線以內,順序排列。
131條 慢車不得任意停放,應在規定地點或劃設之標線以內,順序排列。 任意停放 規定地點 劃設之標線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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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點調整法 適合您的身材:騎單車如同作衣服,需要量身材調整之。
1.【座墊】調整座墊「高低」位置:以「腳跟」將踏板往下踩到底,腿稍微伸直為原則,踩踏時能使下肢的各關節肌肉圓滑收縮自如。若欲站立地面,則是腳尖著地,穩定性差,造成有些騎士停車時有攀附車輛、或其他物體之習性,甚至闖紅燈。 (文字)資料來源: 功學社KHS單車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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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點調整法,是綜合單車運動力學、運動生理及安全駕駛等三項原則而成。
2.【腳】調整座墊「前後」位置:將踏板位置踩至水平處,然後調整座墊前後,以能配合腳力最大出力位置為原則,從膝蓋中心之垂直線剛好通過踏板的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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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點調整法,是綜合單車運動力學、運動生理及安全駕駛等三項原則而成。
3.【手】調整把手的前後與高低:把手的高度,大抵上,上翹型把手約比座墊高出3~5公分,平型把手則與座墊等高。下彎型跑車其上面則與座墊等高。調整後,須注意把手方向再鎖緊。 1.初學者 2.市區 3.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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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點調整法,是綜合單車運動力學、運動生理及安全駕駛等三項原則而成。
4.正確乘車姿勢,上半身稍前傾,手肘稍彎曲,成正三角形。 5.座墊的坐法: 類似騎馬姿勢,將體重分散於把手上〈1/3〉與踏板上〈1/3〉 ,不可將全部體重置於座墊上〈1/3〉面,以防止臀部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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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動作操作要領 1.踩踏的技巧 2.爬坡的技術 3.下坡的技術 4.轉彎的技術 5.煞車操作:不可緊急煞車,逐漸施加壓力
6.變速的技術 (文字)資料來源: 功學社KHS單車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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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踩踏的技巧 腳的位置以鞋長前面1/3處,落在踏板正中央為最適當。腳的活動必須與單車的中心線平行,張得太開或太窄,踩踏的效率會減弱。速度要保持均速,否則容易疲勞。特別注意,後半部的勾拉動作,將踏板勾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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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爬坡技巧 爬坡的時侯,只用腳力踩踏,會倍感辛苦,其解決的技術有三:
2、爬坡技巧 爬坡的時侯,只用腳力踩踏,會倍感辛苦,其解決的技術有三: (1).變速:將後飛輪逐漸往大的齒盤移動或將前方的大齒盤移往小的齒盤(鏈條往內側移動就是變輕),以自己感到最適當為原則。 (2).運用上半身的力量:腰稍往後移,握住把手往胸前用力拉,踏板往前踩,如此可以很自然的運用到上半身的筋肉群,減少上坡的辛苦,不要站立踩踏,因為如此,會很容易疲勞,尤其是長坡。調整呼吸,以補充大量的氧氣。 (3).勾腳:經常騎車的騎士,可使用束腳,將腳踏板回轉的後半部,往上拉,以減輕腳的踩踏力與負擔。 (4).爬坡時,不要因努力踩踏而忽略前、後方的來車,又為了「安全」絕對禁止「之」型爬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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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坡的技術 騎腳踏車最易出事的地段,就是下坡。請隨時注意,安全的下坡必須隨時輕壓前、後輪煞車以控制速度,以避免無限增快。同時將踏板踩成水平,臀部稍微抬起,體重往後移,兩腳夾住座墊,以控制車的穩定性(長坡前,不妨把座墊調低,會更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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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坡轉彎的技術 下坡轉彎,是最能享受騎腳踏車的樂趣之一,亦是最危險的一刻。因為它具有相當的速度。但最重要的安全考慮是控制車速。否則就會跑到左側車道與拋出路面的危險。所以要養成下坡看到前方有轉彎時,一定要先煞後輪煞車,再輕按前輪煞車,減速而順利的通過轉彎 (在入彎前,過彎中,能把前輪煞車器放開,以防止前輪鎖死而失控)。 【減速進彎,等速過彎,加速出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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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煞車技術 煞車技術是行駛中最重要的一環 (1). 緊急煞車的技術:大家都知道緊急煞車的原則是先煞後輪剎車器,但緊急情況時,誰都會前後輪一起煞。如果減速太快,人往往會被往前拋。為防止這種危險情況的發生,最好的方法是養成將臀部往後推的習慣,同時先煞後輪剎車器。如果有充分的距離,用「斷斷續續」的煞車方式,將速度減慢下來。尤其在雨天或細石路或下坡,更須如此。行車當中,要隨時提醒自已「路況」與「煞車距離」的關係。 (2). 控制速度:特別在下坡的轉彎之際,一定要在轉彎之前減速,控制車速,以防止跨越中心線或被離心力拋出路面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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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變速的技術 變速裝置是「減速」,而不是加速,是求腳踏回轉數的一定,以免除因出力不均而產生的疲勞。所以變速是為更省力更舒適而設計。 變速的時機為,上坡 下坡 路面凹凸不平逆風以及疲勞的時候。也可以說當踩踏感覺吃力時,即為變速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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