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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權益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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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企業融資過程 第二節 台灣企業之上市櫃 第三節 美國上市櫃規定 第四節 初次上市櫃之行情 第五節 現金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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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企業融資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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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期:資金通常來由創業者本身或私人的借貸。
擴張期:私下募集 (「私募」, Private Placement),向特定人募集資金。 天使 (Angel) 創業投資基金 (Venture Capital, VC) 私募基金 (Private Equity Fund) 成長期:考慮上市櫃,向不特定大眾募集資金。 成熟期:以舉債為主;可考慮買回股票。 衰退期:應考慮買回股票與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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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私有市場的投資 未上市櫃公司資訊不透明 「代理人問題」 。 例、科技業管理者發展技術好、獲利差的產品。
未上市櫃公司資訊不透明 「代理人問題」 。 例、科技業管理者發展技術好、獲利差的產品。 例、管理者發展技術後另創 “第二春” 。 投資者之對策: 監督。 以階段性投資 (縮小金額、逐次投資) 來減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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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電腦公司 (Apple Computer) 接受三次創投業者的資金:
例、[創投的投資] 蘋果電腦公司 (Apple Computer) 接受三次創投業者的資金: 1978 年 1 月每股 $0.09 ,收到 $518,000。 1978 年 9 月每股 $0.28,收到 $704,000。 1980 年 12 月每股 $0.97,收到 $2,331,000。 聯邦快遞公司 (Federal Express) 收到創投業三次資金: 1973 年 9 月每股 $204.17,收到 $12.25 百萬。 1974 年 3 月每股 $7.34 ,收到 $6.4 百萬。。 1974 年 9 月每股 $0.63,收到$3.88 百萬,介入營運。 1978 年聯邦快遞以每股 $6 的價格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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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業上市、上櫃之優缺點 優 點 缺 點 讓原股東便於進行多角化投資、分散風險。 具有明確的股價,並提高股票的變現能力。
優 點 缺 點 讓原股東便於進行多角化投資、分散風險。 具有明確的股價,並提高股票的變現能力。 便於日後籌募新資金。 提升公司聲譽,供應商與金融機構會提供較佳的條件,也可吸引人才。 負擔製作報告之額外成本。 管理階層可能會過於重視短期的股價表現。 須公開業務與財務報告,使競爭對手容易取得資訊。 管理彈性降低,例如高薪挖角將受限制。 公司的控制權易旁落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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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台灣企業之上市、上櫃 項 目 上市股票 上櫃股票 1. 年限 設立逾 5 個完整會計年度。 設立滿 2 年。 2. 資本
第二節 台灣企業之上市、上櫃 項 目 上市股票 上櫃股票 1. 年限 設立逾 5 個完整會計年度。 設立滿 2 年。 2. 資本 實收資本額 6 億元以上。 實收資本額 5千萬元以上。 3. 獲利能力 營業利益與稅前純益佔年度決算之實收資本額比率,最近二年度均達 6% 以上者。 最近二年度平均達 6% 以上,且最近一年度之獲利能力較其前一年度為佳者。 營業利益與稅前純益佔年度決算之實收資本額比率,最近五年度均達 3% 以上者。 最近年度達 4% 以上,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決算無累積虧損。 最近二年度均達 3% 以上。 最近二年度平均達 3% 以上,且最近年度之獲利能力較前一年度為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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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分散 記名股東人數在 1,000 人以上,其中持股 1 千股到 5 萬股之股東人數不少於 500 人,且其所持股份合計佔發行股份總額 20% 以上、或滿 1 千萬股者。 持股 1 千股到 5 萬股之記名股東人數不得少於 300 人,其所持股份合計佔總股份數 10% 以上、或滿 5 百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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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生效:主管機關未表達意見,案件將自動生效。 申請核准:案件須由主管機關同意才生效。
「申報生效制」與「申請核准制」 申報生效制 申請核准制 正常上市 (櫃) 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轉換公司債。 無償配股 (發放股票股利)。 公司募集成立。 發行公司債對外公開承銷。 申報案件曾遭退回、不予核准之公司辦理現金增資。 異常公司辦理現金增資。 首次辦理公開發行。 發行公司債未對外公開承銷。 辦理減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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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人 (董事、監察人、持股 10% 大股東) 必須將全部持股送存集保 (閉鎖期, Lockup Period):
董事或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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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台灣的上市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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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興櫃重要日期與股價] 台灣信昌化學公司 2007 年因國際原料價格大漲,該公司估計當年度的每股盈餘可達 $9 以上,信昌當時申請上市,重要日期如下: 送件日:5 月 18 日, 審議通過日:6 月 28 日, 董事會通過日:7 月 17 日, 證期局核准日:8 月 8 日, 上市掛牌日:10 月 2 日 (承銷價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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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承銷價格 上市股票承銷參考價格因素 項目 計算方式 權值 A 三年度平均每股稅後純益×採樣公司三年度平均本益比值 40% B
三年度追溯調整平均每股股利÷採樣公司三年度平均股利率 20% C 該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資料之每股淨值 D 當年度預估每股股利÷金融機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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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公司上市之承銷參考價] 統一超商公司 1997 年獲准上市,「承銷參考價」以台灣證券交易所的市場平均資料計算,相關資料如下: -
每股盈餘 三年平均股利 當年度股利 每股淨值 統一超商 $2.71 $2.30 $2.50 $12.19 本益比 股利率 定存利率 市場平均 33.1 2.8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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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承銷方式 (1) 公開申購 台灣的公司初次上市 (櫃) 時,員工、原股東及不特定投資人以郵寄方式或委託經紀商代為參加抽籤,抽中後以帳簿劃撥的方式進行款券收付。 申購人就每一種有價證券之公開申購僅能選擇一家經紀商辦理申購,不得重複申購,且每一申購人限申購一銷售單位。 申購結束日後三天辦理公開抽籤。並由承辦申購券商二日內將中籤通知書、公開說明書及放棄認購聲明書以限時掛號寄發各中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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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拍賣」是由承銷商議定最低承銷價,讓投資人出價投標 。 這種拍賣方式是希望能藉由市場的需求狀況,合理反應股價,讓承銷價接近市價。
(2) 競價拍賣 「競價拍賣」是由承銷商議定最低承銷價,讓投資人出價投標 。 這種拍賣方式是希望能藉由市場的需求狀況,合理反應股價,讓承銷價接近市價。 不利於「競價拍賣」之情況 : 股市行情不佳。 公司知名度不高。 股票數量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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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拍賣方式] 新新公司發行 4 百萬新股,以「競價拍賣」方式出售,底價 $45,A、B、C、D 四家自營商出價如下: 投標價 股數
美國標 (複式價) 荷蘭標 (單一價) 得標價格 得標股數 A $52 1 百萬 $50 B $51 2 百萬 C D $49 3 百萬 未得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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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價圈購」是由承銷商對外接受圈購單,再以內部作業決定個別圈購所能認購的額度。
(3) 詢價圈購 「詢價圈購」是由承銷商對外接受圈購單,再以內部作業決定個別圈購所能認購的額度。 「詢價圈購」的優缺點 優 點 缺 點 讓承銷價接近市價,以期能籌措較多的資金。 縮短作業時間,降低因股價波動所帶來的風險。 可讓承銷商強化配銷功能,節省發行成本。 公司可能因「詢價圈購」而打壓股價,出現投機。 由承銷商配銷,可能出現黑箱作業。 承銷價接近市價,小額投資人可能對增資失去興趣,不符合股權分散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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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詢價圈購之黑箱作業] 2006 年 3 月 8 日台灣益通光電公司掛牌上櫃,由華×昌證券公司以「詢價圈購」辦理銷售。
興櫃市場價格 $840 左右。 承銷價 $218。 華×昌共有 2,454 張益通股票辦理「詢價圈購」 985 張配銷給 26 個人 (部份為董事長的姻親),集中度過高。 2007 年 9 月金管會認為,該公司作業有失公平,下令解除董事長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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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通上櫃後的股價報酬率走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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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申請上市之其他應注意事項 ◎ 不宜上市櫃條款: 例、[母子公司持股與股票上市] 勞資糾紛者。 污染環境者。
集團企業或母子公司各項活動彼此支援者。 投資大陸過高。 例、[母子公司持股與股票上市] 奇×電子公司因母公司奇×實業並非上市公司,依規定,母公司須先行掛牌,子公司才可申請上市,且母公司持股不得超過子公司發行股數之 70%。後來奇×實業持股比率低於 50% 之後,2002 年 8 月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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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美國企業之上市櫃 1. 美國初次上市櫃之條件與程序 條 件 紐約證交所 美國證交所 櫃檯市場 持有 100 股以上之股東人數
2,000 800 300 公眾持有股數 (百萬股) 1.1 0.5 公眾持股之價值 ($百萬) $40 $3 $1 淨有形資產 ($百萬) $4 $2 稅前純益 ($百萬) $2.5 $0.75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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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證券市場上市 (櫃) 之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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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Inc. (GOOG) 2004 年以競標拍賣方式進行股票初次公開發行(IPO) ,掛牌首日收盤漲幅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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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美國企業發行證券之方式 優先認購 (Privileged Subscription):由發行公司原股東依持股比率認購,不須經投資銀行銷售,可節省成本。 傳統方式: 包銷 (Firm-Commitment Underwriting): 代銷 (Best-Efforts Offer):投資銀行依議定價格盡力出售證券,承銷期限屆滿未售完之證券歸還給發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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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傳統方式: 架上註冊 (Shelf Registration):向證管會 (SEC) 申請發行一定數量的證券,2 年內視本身的需要來發行 (SEC Rule 415 of 1982),發行前 24 小時通知證管會即可。 競價標售 (Competitive Firm Cash Offerings):以投標方式賣出證券,標價高者得標。 直接銷售 (Direct Offerings):美國自 1996 年起,已有公司不經由投資銀行,直接在網站上銷售證券,以節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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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發行: Rule 504:12 個月內發行金額若在美金 1 百萬元以下,公司並不須準備正式的「公開說明書 (Prospectus)」。 Rule 505: 12 個月內發行金額若在美金 5 百萬元以下,一般投資人最多 35 人,其他必須為受信賴之投資人 。 Rule 506:發行公司的證券發行金額不受限,但投資人必須為精明的投資人,足以評估購買證券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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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美國對證券發行市場之規範 人為炒作之禁止:
禁止資金集中 (Pooling):不可聚集大量資金來炒作股價。 禁止沖洗買賣 (Wash Sales):不可以相對委託方式假作交易。 內線交易之禁止:上市櫃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大股東不得以事先獲知的消息從事交易 (內線交易禁止法)。 州政府法令: 美國各州政府自訂證券法令,要求州內企業上市櫃必須符合特定條件,稱為「藍天法案 (Blue-sky Law)」 。 1996 年美國「國家證券市場改善法案 (National Securities Markets Improvement Act)」免除了公司須符合州政府的上市櫃條件,但州政府的部分法令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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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初次上市櫃之行情 1. 初次上市櫃之短期行情 例、[美國初次上市櫃之折價]
第四節 初次上市櫃之行情 1. 初次上市櫃之短期行情 例、[美國初次上市櫃之折價] 美國網景 (Netscape Navigator) 公司 1995 年 8 月 8 日初次上櫃: 銷售 3.5 百萬股,每股承銷價為 $14 ; 需求大於預期,股數增為 5 百萬股,每股 $28。 上櫃當天開盤價上漲至 $71,收盤回檔至 $58, 承銷價遠低於市價 (以收盤價計算:$58/$28-1 = 107%) 「折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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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國上市櫃首日行情 美國首次發行當天之報酬率 (1980~200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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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司上市之月平均報酬率 (1960~198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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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市股票行情可維持數個月。 美國公司上市後之月超額報酬率 (1960~196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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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亞洲國家初次上市 (櫃) 概況 亞洲公司初次發行股票後的報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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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初次上市櫃折價之探討 (1) 上市櫃折價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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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價」原因 資訊不對稱:投資人瞭解不多,出價較低。 承銷商之風險:承銷商負責「包銷」,對 IPO 股票的評價保守。 避免訴訟:發行公司故意訂定低價,以避免未來投資人因損失而提出訴訟。 管理者的利益:發行公司以「折價」吸引分析師注意,並提供買入建議;等到閉鎖期屆滿,內部人就可用高價出售股票,以便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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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因應「資訊不對稱」的策略 讓第三者參與,可發揮「認證 (Certification)」功能,讓市場感覺 IPO 公司具有良好的體質: 聲譽良好的「承銷商 (Underwriters)」。 創投公司 (Venture Capitali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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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市櫃後的長期表現 投資人對初次上市櫃的公司過於樂觀。 公司初次上市櫃後 5 年內之平均年報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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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現金增資 「現金增資 (Seasoned Equity Offerings, SEOs)」係指已上市櫃公司以發行新股的方式募集資金。 1. 現金增資之動機 追求成長 調整資本結構 資訊不對稱 代理人問題 股價被高估 其他:讓財報好看一點,以免調降債券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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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現金增資之行情 「現金增資」宣告 2 天平均股價異常報酬率為 -3.2% , 「現金增資」為負面信號。 隱含兩個意義:
由於資訊不對稱,「現金增資」有市場未知的隱情,投資人出現逆選擇 (Adverse Selection) 。 管理者從事「現金增資」的動機並不是追求股東的權益 (代理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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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現金增資後之長期行情 公司現金增資後 5 年內之平均年報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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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台灣企業現金增資之概況 (1) 主管機關之審核
「申請核准」制:案件在申報後必須由主管機關同意才生效;例如辦理上市櫃與減資的公司,以及異常公司辦理現金增資之案件。 「申報生效」制:主管機關在申報後一段時間未表示意見,案件即自動生效;例如無償配股、正常上市櫃公司發行轉換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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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私募 台灣自 2002 年起允許上市櫃公司以「私募 (Private Placement)」方式進行「現金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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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現金增資之行情 ] 過去數個月的平均股價約為 $50,在辦理「現金增資」前,你/妳會希望股價走勢如 A 或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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