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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行税申报表培训 虹口区税务局 货劳科 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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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点击添加文本 房产税申报 点击添加文本 土地使用税申报 印花税申报 点击添加文本 土地增值税申报 点击添加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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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申报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或市人民政府批准免税的房产。 政策依据: 《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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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申报 纳税人自用房产 纳税人出租房产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从价计征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从租计征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点击添加文本
=房产原值*(1-0.2)*0.012 =房屋租金*0.12 点击添加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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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 原流程: 现流程: 房产税申报 财产登记 房产税申报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登记 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登记
(2015)房产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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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流程: 房产税申报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登记 填表说明: 1、每一独立房产应当填写一张表。即 一套房一张表
2、房产名称:纳税人自行编写,如:1号办公楼 3、房产编号、房屋所在土地编号:无需填写,系统编号 4、减免性质代码、减免项目名称:按代码表填写 对于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符合《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免税条件的选择其他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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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流程: 房产税申报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登记 填表说明: 5、土地编号:进行土地登记时,征管系统自动编号,请点击显示按钮进行数据抽取
新录入的房产信息,应先进行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登记,再进行房产税税源明细登记 此次房屋清理工作,涉及的仅有房产税税源明细,无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的,不再进行补录,直接输入房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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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流程: 房产税申报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登记 填表说明: 6、出租部分:房产有出租情形的,应先填从价再填从租
7、计税比例:应填80% ,不能填其他数字,也不能为空 如果房屋全部出租 8、减免税起始日期:一般为房产证日期的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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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流程: 房产税申报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登记 重要说明:
地下车库等地下建筑(与地上建筑相连的)房屋类型应选择“6.连体地下建筑”,应与地上建筑一样计稅,不得按70%计征。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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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流程: 房产税申报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登记
开征范围:房产税在本市市区、金山卫石化地区、县城、建制镇和高桥、桃浦、安亭工业区开征,在开征区域内的房产,均依照本细则缴纳房产税。 政策依据:《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沪府发[1986]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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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申报 现流程: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登记 案例一:非开征范围仅针对郊区县不在开征范围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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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流程: 房产税申报 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登记 填表说明: 1、每一独立房产应当填写一张表。即 一套房一张表
2、房产有出租情形的,应先填从价再填从租 3、房产名称:纳税人自行编写,如:1号办公楼(应与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一致) 4、承租方纳税识别号: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填税号;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填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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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流程: 房产税申报 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登记 重要说明: 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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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流程: 房产税申报 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登记 重要说明: 申报模块:租金收入可人工修改 享受房产税减免的纳税人,
申报时需同时提供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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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点击添加文本 房产税申报 点击添加文本 土地使用税申报 印花税申报 点击添加文本 土地增值税申报 点击添加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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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申报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个人居住用房屋及院落用地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农贸市场等) 政策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宣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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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申报 政策说明: 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共有的,以所在宗(丘)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土地面积计算公式:
计税土地面积=纳税人的房屋建筑面积÷宗(丘)地内所有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宗(丘)地面积。 政策依据:《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沪府发〔2007〕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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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申报 重要说明: 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城镇土地使用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政策依据:《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沪府发〔2007〕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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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原流程: 财产登记 土地使用税申报 现流程: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变化 土地使用税申报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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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流程: 土地使用税申报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填表说明: 1、每一宗土地应当填写一张表。即 一宗地一张表
3、土地名称:纳税人自行编写,如:1号地块 4、土地编号:无需填写,系统编号 5、减免性质代码、减免项目名称:按代码表填写 对于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符合《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免税条件的选择其他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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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申报 现流程: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重要说明: 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纳税人,申报时需同时提供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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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点击添加文本 房产税申报 点击添加文本 土地使用税申报 印花税申报 点击添加文本 土地增值税申报 点击添加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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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报告表 按季申报,首次采集期为2015年1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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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点击添加文本 房产税申报 点击添加文本 土地使用税申报 印花税申报 点击添加文本 土地增值税申报 点击添加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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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 新申报模板 旧申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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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 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 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房产\非房产) 土地增值税清算补申报 土地增值税尾盘申报
2015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整体转让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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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虹口区税务局 货劳科 2015年11月 课件下载地址:虹口区税务局网站—纳税人学堂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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