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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國際海權時代的來臨 第一節 海權時代的開啟
第二章 國際海權時代的來臨 第一節 海權時代的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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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灣名稱的記載 臺灣最早出現於古書的記載,應是西元三世紀時三國孫權時代的「夷州」。
清康熙23年(1683)施琅攻克臺灣,官方才正式使用此「臺灣」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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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關於臺灣名稱的記載 時代 臺灣的名稱 秦漢 島夷、瀛洲、東夷、夷洲、東鯷 隋代 流求 元代 留求 明代
東蕃、大員、臺員、東都、東寧、小琉球 葡萄牙人 福爾摩沙 荷治時期 臺窩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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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華夷區總要圖 約北宋天符年間(1096-1100) 此北宋古地圖繪有 當時漳、泉外海的 三佛齊、蝦夷、昌 國、流求等島嶼,
但無法確定臺灣的 名稱及位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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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海夷圖 明嘉靖34年,正是海盜肆虐中國東南沿海的年代。這張地圖中,福建興化外海出現的島嶼名稱有:彭湖、小琉球、大琉球、日 木、馬四矢、倭、毛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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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早期歷史 時代 活動記載 南宋 史書上出現漢人居住澎湖的記載 元代
元世祖時在澎湖設置了巡檢司(1281),將之納入版圖,也是中國在台灣最早設立官治的地方。 明洪武二十年(1387) 行「墟澎」政策,廢巡檢司,將原有居民遷至全遷至漳、泉二州安置,澎湖更淪為海盜、倭寇剽掠沿海的根據地。 明萬曆二十年(1592) 建馬公天后宮,現為一級古蹟。 明萬曆三十二年(1604) 荷人攻取澎湖,修築砲臺,防守海道。後為明將沈有容所逼退。 明天啟四年(1624) 驅逐荷蘭人,荷人戰敗後,轉而占據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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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盜、漢人與倭寇 (一)形成原因 福建山多田少、生活不易,自古以來人民即有向海上謀生之舉。
明朝初年頒布海禁政策,沿海居民為謀生乃私自武裝從商。 與日本倭寇合流,騷擾中國大陸東南沿海。 政府未積極控管,澎湖成為福建居民移居地和走私商人或海盜的根據地。 臺灣本島更成為海盜集團眼中極佳的基地與巢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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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盜、漢人與倭寇 (二)明朝大陸沿海諸海盜 漳州海盜陳老:結巢澎湖,騷擾明朝沿海。 林道乾、林鳳:曾以臺灣為巢穴。
顏思齊、鄭芝龍:於1621年(明天啟元年)左右來臺,駐紮在笨港(今北港)至諸羅山一帶。並招徠福建、泉州、漳州地區的無業百姓來臺開墾。 鄭芝龍:接受明朝招安,大本營轉往福建,但仍有許多漢人留臺開墾。臺灣北部也有漢人開始從事硫磺和黃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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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盜、漢人與倭寇 (三)明朝日人在臺活動 原因:明朝行海禁政策,加強對澎湖的控制,日人便轉往臺灣本島發展。 事例:
豐臣秀吉:於明萬曆21年(1593)派人要求臺灣原住民輸誠納貢。 德川家康:派人勘查臺灣港灣,調查物產,要求原住民朝貢,企圖獨佔臺灣貿易。 德川幕府:實行鎖國政策(1635~1853年)後頻繁活動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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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盜、漢人與倭寇 豐臣秀吉 德川家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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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國招諭文書。1593年豐臣秀吉發出招諭文書,要求臺灣的「高山國王」向他進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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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理位置的重要 地處中國大陸東南海隅 是西太平洋南來北往的交通要地 東亞海域的樞紐
十六、十七世紀西方國家相繼競逐東亞,臺灣遂成為他們攻取的目標,及海洋貿易的重要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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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勢力在臺的競逐 一、歐人東來之因:歐洲人對東方商品需求甚殷,自十五世紀末便紛紛東進尋求海外貿易據點。(地理大發現時期)
二、葡萄牙人首先東來:途經臺灣時,讚嘆臺灣島嶼之美,稱呼「福爾摩沙」(美麗之島),然並未入據臺灣,反倒是荷蘭開啟先機。 三、後來葡萄牙占據澳門為根據地。 四、西班牙占領菲律賓馬尼拉。 五、荷蘭占領印尼巴達維亞(今雅加達) 六、荷、西後相繼占據臺灣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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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人手繪的第一張臺灣地圖 葡萄牙人手繪的 航海圖,是目前 所知最早繪出臺 灣的一張地圖。 葡萄牙人是最早 「發現」臺灣的 西方人,並將這
座島嶼命名為 「福爾摩沙」(美麗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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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沙人 (清道光7年,1827年) 十八世紀初,一位自稱是 臺灣原住民的西方人 George Psalmanaaz 在英國
出版了一本有關臺灣歷 史、民族誌的書籍。其中 所繪的臺灣原住民圖像, 有著「食人族」的印象, 外貌則是歐洲人的形像, 可視為當時 歐洲人的「東方想像」之作,並非真實 反映臺灣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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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島及福爾摩沙海島圖 約翰˙芬伯翁(J. Van Braam)和 G. Onder de Linden
所繪/約1640年/73*103cm/荷蘭海牙國家檔案館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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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占臺經過 (一)欲進佔澎湖: 1.明萬曆32年(1604年)韋麻郎,後為明朝將領沈有容逼退。
2.此後荷蘭仍對澎湖有企圖,明朝便發兵攻打荷軍,迫使其撤出澎湖。 3.對抗期間,荷軍居下風,主動派人與明朝談判,之後雙方達成協議,明朝對荷蘭佔領臺灣不加干涉。 (二)結果:明天啟4年(1624),荷人乃進佔大員(今臺南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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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臺灣南部的是荷蘭東印度公司(v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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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有容諭退紅毛番韋麻郎」石碑 1604年,荷蘭艦隊司令韋麻 郎(Waijbrant van Waerwijk),為了尋
求與中國貿易的據點,占據 當時為明朝領土的澎湖,並 開始進行與福建沿海商人的 貿易,明朝政府得知後,便 派遣浯嶼都司沈有容征剿韋 麻郎,結果沈有容以談判的 方式讓荷蘭艦隊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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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對臺的治理 (一)明天啟4年(1624)興建熱蘭遮城(今安平古堡):作為行政軍事中心。
(二)明永曆7年(1653)建造普羅民遮城(今臺南赤崁樓):為商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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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對臺的治理 (三)對原住民的治理:運用武力、行政控制及監控: 1.以武力歸降原住民後;再利用長老從事行政控制。
行政控制:定期召開各社長老參加之「地方會議」(Landdag),會中長老向荷蘭當居宣誓效忠,擁有當局授與的權杖,得以在社內行使司法權。 2.利用漢人或荷蘭之醫務員、商務員、教師、傳教士等監視及控制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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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的熱蘭遮城 熱蘭遮城是 荷蘭人在臺 灣建立的古 老城堡,興 建於西元 1624年(明 天啟四年),
歷經十年落成。最初原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商業據點,後來成為荷蘭人的統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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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蘭遮城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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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蘭遮城現況 熱蘭遮城目前毀損嚴 重,如今僅存殘牆遺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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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發現荷據時期熱蘭遮城角城城牆遺跡 臺南市安平區 發現的荷據時 期熱蘭遮城角 城城牆及拱門 遺跡,位置就 在阿爾布烈. 赫波特所著
「爪哇、福爾 摩沙、印度和錫蘭旅行記」中插圖「鄭成功圍城記」的圈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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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紀普羅民遮城的遺跡 「普羅民遮城」 (Provintia),最早建於 1653年,是荷蘭人在漢 人起義抗荷的「郭懷一
事件」 (1652年)後所 興建的。在鄭成功攻占 臺灣以後,曾經改普羅 民遮城為「東都承天 府」,以該城做為全島 最高的行政機構。 圖源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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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羅民遮城(今赤崁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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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羅民遮城(今赤崁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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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羅民遮城(今赤崁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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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在臺之開墾 (一)目的在賺取高額利益:以稻米、甘蔗等作物為主。
(二)解決勞力問題:派遣船隻運送渡臺、以免稅、提供土地、生產工具吸引中國大陸閩粵沿海居民來臺開墾。 (三)土地制度:收歸所有土地為「王田」,漢人僅是佃戶,無土地實有權。 (四)引進新作物:引進芒果、釋迦、波羅蜜、呂宋菸草等新作物、培育耕牛(黃牛)、改良種稻技術,促進了臺灣的農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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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占臺經過 (一)目的:以菲律賓馬尼拉為基地,占北臺灣以利通商傳教。 (二)時間:1626~1642年。 (三)過程:
(1)1626年(明 天啟6年) :由三貂角登陸,進占雞籠港與社寮島(今和平島),並建聖薩爾瓦多城作為防禦。 (2)1628年(明 崇禎元年)占領淡水:建聖多明哥城(今淡水紅毛城附近)。 (3)1634年(明 崇禎7年) :完全控制北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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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棄臺因素 (一)棄臺因素: 1.無力將荷人趕出臺灣。 2.1642年日本鎖國,禁止與西班牙貿易。 3.臺灣原住民反抗。
4.將臺灣守軍武力轉移至菲律賓處理殖民地問題。 (二)結果:1642年(明 崇禎15年)荷乘機舉兵進攻,終止西班牙在北臺灣16年的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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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在臺的傳教活動 (一)方式: 1.深入北臺灣各部落傳教(天主教)。 2.興建教堂。 3.學習當地語言,以利傳教。
(二)傳教對象:原住民、漢人、日本人。 (三)結果--在北臺灣的傳教事業頗為可觀:估計改信天主教的人數超過四千人。 荷蘭人在台傳的宗教是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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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薩爾瓦多城 西班牙人曾在基隆社寮島(今和平島)築城, 城名聖薩爾瓦多城(San Salvad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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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寮砲臺 社寮島於1626年始建砲 臺,現社寮西砲臺的位 置,很可能是西班牙人 所建柯模堡的位置,後 於1642年遭荷蘭人占
領,改名維多利亞堡。 清初遭到毀棄,直到清 法戰爭前劉銘傳才於此 地建砲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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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紅毛城今貌—西班牙人所建的聖多明哥城,也稱為淡水紅毛城,但是這城後來已毀。今天的淡水紅毛城,乃是後來荷蘭人占有後另建的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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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在臺的商貿 (一)轉運型態--三角貿易:以臺灣為貿易轉運中心,向日本、南洋、中國大陸三者間,展開轉運貿易。 (二)貿易情形:
1.中國大陸絲綢、瓷器、藥材→臺灣→日本、波斯或歐洲。 2. 日本或歐洲的白銀及南洋的香料、鉛、錫→臺灣→中國大陸。 3.臺灣特產(蔗糖、稻米、木藤、硫磺、鹿製品)→日本、中國大陸、波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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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在臺商貿示意圖 白銀 歐洲 臺 灣 白銀 日本 中國大陸 波斯 絲綢、瓷器、藥材 蔗糖、稻米、木藤、硫磺、鹿製品 香料、鉛、錫 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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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田彌兵衛事件 時間: 年 起因:荷蘭要求日本商人對經過臺灣的貨 物繳納貨物輸出稅,日本商人(濱田彌兵衛) 拒絕繳納,遂引發雙方衝突。 結果:最後荷蘭屈服示好,日本重開荷蘭 在平戶(長崎)的商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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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在臺的商貿制度 (一)社商: 1.定義:來臺漢人承包蕃社(原住民部落)的交易者稱之。
2.權利:社商可獨享一社的商業交易權,外商不得干預。 3.貿易品:以布帛、鹽、鐵、菸草等日常用品交換原住民狩獵品及農產品。 (二)贌社制度:荷蘭當局以競價方式,將某社商業交易權包給出價最高者,並分四季向社商收稅,增加財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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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在臺傳教概況 (一)荷人來臺目的:除貿易外,基督教傳播也是荷人據臺目的。
(二)傳教集中臺南地區:如新港社(今臺南新市)、蕭壟社(今臺南佳里)、麻豆社(今臺南麻豆)、目加溜灣社(今臺南善化)、大目降社(今臺南新化)等。 (三)傳教方式: 1.設立教堂及學校:教原住民(西拉雅族)祈禱文、聖經,學習基督教禮儀規範。 2.新港文:將平埔族語言以羅馬字母拼寫成「新港文」。用新港文翻譯聖經、教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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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文 新港語及荷蘭文對照對 照的《馬太福音》內文 首頁書影。荷蘭人占領 臺灣後,基督教的傳布 隨之而來。荷蘭牧師教 導土著民族用拉丁字母
(羅馬字)書寫他們的 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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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在臺傳教之影響 (一)對臺統治更順利:以宗教力量提升原住民社會文化水準。 (二)教化原住民:
1.成效頗佳:如新港原住民80%受過基督教洗禮。 2.新港文持續使用至19世紀:傳教士為原住民拼寫的新港文,直到19世紀仍出現在臺灣的地契文書上(即所謂的新港文書或番仔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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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仔契(新港文書) 新港文書中最著 名的是原住民與 漢人因土地關係 而訂定的契約文 書,俗稱為「番 仔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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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懷一抗荷事件 (一)導因:荷人初始對移墾的漢人給予許多優惠,但此後剝削日益嚴重,使在臺漢人心生不滿。
(二)經過:1652年(明永曆6年)9月,郭懷一率領漢人起事抗荷,歷時半年。 (三)失敗之因: 1.其胞弟向荷蘭告密,並得原住民之助。 2.起事者多屬農民,武器簡陋未受訓練,遂告失敗。 (四)影響:五千多名漢人遭荷蘭當局殺害,使漢人對荷人的痛恨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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