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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地空氣污染防制 105年08月10日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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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營建工地空氣污染防制 105年08月10日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 of Tainan City Government 營建工地空氣污染防制 105年08月10日

2 內容大綱 亮麗晴空要求事項 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說明 文化局工程常見缺失與改善建議 營建工地空污法規 其他事項說明

3 亮麗晴空配合事項

4 亮麗晴空會議紀錄 公共工程環保專案修正事項 104 年04月02日 104 年亮麗晴空懸浮微粒削減管制計畫第1次檢討會議
公務機關之公共工程應認養周遭道路洗掃作業,至少應認養洗掃1公里,請各局處自行訂定工地之認養道路量化數值 105 年7 月21 日 105 年亮麗晴空懸浮微粒削減管制計畫第1次檢討會議 公共工程環保專案修正事項 1.主政單位新增文化局 2.精進事項 落實逐項編列污染防制設施經費。 工地裸露地確實覆蓋稻草批。 工程合約納入洗車設施規範、廢土不落地、砂石車覆網下拉等懲罰性條款。 1

5 周遭道路洗掃作業 工務局:已納入工程合約規範 地政局:於工程預算書圖審查納入執行事項。
查核金額以上:洗掃1公里/天 未達查核金額:以工程預算0.5%~1%作為道路洗掃經費。 地政局:於工程預算書圖審查納入執行事項。 水利局:固定工區認養道路範圍,初期以5,000萬以上工程出 入口清掃1公里道路為認養範圍,未來視市府規定配合修正。 建議執行洗街作業之車輛須具前沖噴嘴 2

6 工地裸露地覆蓋稻草批 http://163.29.60.238/cyepb3/plan/net/straw/index.html
若為永久裸露地,則以稻草批鋪草種或植披方式處理,若為暫時性裸露地,則以灑水或防塵;並納入工程合約規範。 地政局-台南市九份子重劃區二期景觀工程 覆蓋面積約1公頃 工務局-平實營區中央公園新建工程 覆蓋面積約2公頃 雲嘉南稻草再利用平台網址 3

7 逐項編列污染防制設施經費 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編列事項 項目 經費編列方式 備註 告示牌 10,000元~50,000元*1處 需放置明顯處
圍籬+ 防溢座 1000~3,000元/m*周長 圍籬高度需足夠 工區內地勢較工區外低,防溢座無需編列 物料堆置 防塵網 90~120元/m2*面積 開挖後立即清運或回填,則無需編列 車行路徑 混凝土 600~1,600元/m2*面積 依現場車輛行走長度進行編列 裸露地表 視天候狀況再配合人工灑水 出入口 完整洗車台+防溢座 350,000~450,000元/座 儲水塔+高壓沖洗設備 15,000~30,000元/套 開挖出土階段,建議再編列1人專任出入口進行清洗作業。 結構體 若無施工架,則無需編列 4

8 工程合約懲罰性條款 工程合約納入洗車設施規範與未落實廢土不落地、砂石車覆網下拉 之懲罰性條款。 洗車台建議規範:
工程合約納入洗車設施規範與未落實廢土不落地、砂石車覆網下拉 之懲罰性條款。 洗車台建議規範: 一、洗車台二側應設置噴水設備,且噴水設備 佈設總長度至少應大於洗車台長度,每一 噴水口設置間隔應為50公分以下。 二、噴水口應採高低噴水角度間隔設置,沖洗 高度範圍應涵蓋車體。 三、噴水設備之加壓馬達至少達5馬力以上。 四、運輸車輛通行洗車台期間,應持續噴水。 五、無設置洗車台空間時,得以加壓沖洗設備 清洗,其噴口水壓至少達2kg/cm2以上,並 妥善處理洗車廢水。 5

9 營建工程 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10 環保署 立法 環保局 執行(認定) 指定公告 自定條例 31條 管理辦法 經費 設置 監督 業主 承包商 6

11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 污染行為管制 處分對象:行為人(承包廠商) 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 罰則 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10萬 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 工商廠、場,處新臺幣10 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7

12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訂定目的 管制對象--營建業主 罰則
規範各項營建工程施工過程或作業所應採行之污染防制設施,以減少粒狀物排放。 管制對象--營建業主 因污染防制措施或設備之經費,需由業主編列預算 ; 且業主對其工程施工有監督管理及設置污染防制設施之責。 罰則 公私場所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工商廠、場,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8

13 管理辦法 法源依據(第二十三條第二項) 專有名詞解釋及定義(第二條) 適用對象(營建業主)、範圍及排除條款(第三條) 工程分級管制(第四條)
設施規範內容,包括標示牌、工地周界、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程車輛、結構體、物料輸送、車輛機具、拆除作業及廢氣排放口等 (第五條至第十五條) 替代防制設施規定(第十六條) 罰責(第十七條) 施行日期(第十八條) 9

14 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 工地標示牌之標示內容 工地負責人姓名、電話 公害檢舉電話號碼 空污費 管制編號 10

15 工程告示牌常見缺失 無環保局陳情電話與空污管制編號 11

16 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工地周界設置圍籬之標準 道路轉角設置半阻隔式圍籬 全阻隔式圍籬
第一級營建工程,其圍籬高度不得低於2.4m;第二級營建工程者,其圍籬高度不得低於1.8m 。 於道路轉角或轉彎處10m以內者,得設置半阻隔式圍籬。 臨接道路寬度8m以下或其施工工期未滿3個月之道路、隧道、管線或橋樑工程,得設置連接之簡易圍籬。 道路轉角設置半阻隔式圍籬 第二級工地一.八公尺 第一級工地二.四公尺 全阻隔式圍籬 防溢座 12

17 工地周界常見缺失 未設置圍籬 未設置防溢座 圍籬未密接 圍籬設置未涵蓋全工區 13

18 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物料堆置之設施標準
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且其堆置於營建工地者,應覆蓋防塵布(網) 。 需100 %覆蓋 14

19 物料堆置常見缺失 土方未覆蓋 土方未完全覆蓋 15

20 開挖作業,建議可適量灑水濕潤減少揚塵 灑水後 16

21 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工地內車行路徑之設施標準 舖設鋼板、混凝土、瀝青混凝土、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
應定期派人清洗鋪面殘留廢土 舖設鋼板、混凝土、瀝青混凝土、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 第一級營建工程者,防制設施需達車行路徑面積之80 %以上。 第二級營建工程者,防制設施需達車行路徑面積之50 %以上。 鋪設瀝青混凝土 鋪設級配料 鋪設混凝土 鋪設鋼板 17

22 車行路徑常見缺失 鋼板未密接、舖面未清洗 容易造成 車行揚塵 車行路徑未設置任何 防制措施 18

23 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裸露地表之設施標準 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 舖設鋼板、混凝土、瀝青混凝土、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
稻草披覆蓋 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 舖設鋼板、混凝土、瀝青混凝土、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 植生綠化、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 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措施。 第一級營建工程者,防制設施需達裸露地面積之80 %以上。 第二級營建工程者,防制設施需達裸露地面積之50 %以上。 稻草腐熟後長草,自然形成綠化 抑制揚塵效果佳 可降低稻草露天燃燒 19

24 裸露地常見缺失 夯實、灑水不足且無覆蓋 易產生風行揚塵 20

25 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車行出入口之設施 無設置洗車台空間 洗車台四周應設置防溢座,防止洗車廢水溢流。 小型加壓沖洗設備
設置廢水收集坑、沉砂池。 無設置洗車台空間時,得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並妥善處理洗車廢水 小型加壓沖洗設備 ※可配合進行街道洗掃認養,降低工區周遭揚塵。 加壓水車 跳動式洗車台 21

26 出入口常見缺失 清洗未確實,產生路面色差 清洗路面,未清理泥沙,造成泥濘 無洗車設備,造成路面髒污 22

27 出入口加強維護建議與措施 洗街車定期清洗 出入口設置防溢座或截流 溝, 防止工區內廢水外流
出入口設置防溢座或截流 溝, 防止工區內廢水外流 建議使用跳動式洗車台或洗 車台前後100公尺鋪設PC 、 鋼板等防制措施,可減少車 輛輪胎夾帶泥沙,進而降低 路面污染情形 派員定期清洗維護 23

28 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2條 結構體之設施標準 上層物料輸送之設施標準
於營建工程進行期間,應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外緣,設置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塵網或防塵布。 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2條 上層物料輸送之設施標準 營建工地內上層具粉塵逸散性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輸送至地面或地下樓層,應設置可抑制粉塵逸散之圍籬或灑水設施。 24

29 結構體常見缺失 防塵網破損、掉落 包覆不完整或未包覆 25

30 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 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設施標準 採用具備密閉車斗之運送機具。
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應捆紮牢靠,且邊緣應延伸覆蓋 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以防止載運物料掉落地面)。 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材質 邊緣應延 伸覆蓋至 車斗上緣 以下至少 15公分 26

31 運送物料機具常見缺失 覆網覆蓋未確實 覆網下拉未達15公分 每月不定期 進行路邊攔檢抽查 臺南市自治條例
採非密閉須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且捆紮牢靠,邊緣應延伸覆蓋至貨箱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並每間隔1公尺要下拉一點,已不逸散為原則。 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以下罰鍰。 27

32 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之1 施工機具油品管制
管制對象包括:營建工程施工機具引擎(如挖土機、打樁機、推土機)及其他燃油之內燃機引擎(如洗、掃街車)等小型引擎機具。 柴油成分限值 項   目 限值 硫含量 10ppmw, max 芳香烴含量 35 wt%, max 汽油成分限值 項   目 限   值 苯含量 1.0 vol%, max 硫含量 50 ppmw, max 雷氏蒸氣壓 8.7 psi, max 氧含量 2.7 wt%, max 芳香烴含量 36 vol%, max 烯烴含量 18 vol%, max 28

33 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 拆除作業設施標準 加壓噴水 覆蓋防塵布 營建工程進行拆除期間,應採行下列防制設施:
設置加壓噴灑水設施。 於結構體包覆防塵布。 設置防風屏。 前項屬第一級營建工程者,應至少同時採行第1款、第2款(即灑水、包覆) 之防制設施 加壓噴水 覆蓋防塵布 29

34 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 管理辦法替代方案申請說明(1/4)
申請條件 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環境影響評估 已針對管理辦法規範項目做出承諾事項且與管理辦法規範內容不符 影響公共安全及權益 設置防制設施如涉及影響公共安全及權益者 防制設施設置困難 設置空間不足或工程特性等因素 原有設施替代 原有設施其防制效率或功能等同管理辦法規範防制設施 申請時間點:建議於開工前進行申請 30

35 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 管理辦法替代方案申請說明(2/4)
洗街車現勘查核項目 -壓力表(壓力≧5公斤/平方公分) -流量計(流量≧300公升/分鐘) -需具有前沖功能 通過後每月定期查核項目 -洗街車灑水記錄表 -洗街後的清潔度 -水壓與流量是否充足 -洗街車車號 31

36 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 管理辦法替代方案申請說明(3/4)
申請原因常見錯誤 欲申請項目遺漏或無填寫 無說明原因 (如僅填寫「圍籬無法設置」 ) 原因錯誤(非申請條件之一) (如填寫「無編列經費預算」 ) 替代申請種類常見錯誤 替代項目或資料無填寫 32

37 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 管理辦法替代方案申請說明(4/4)
其餘常見錯誤 無替代防制設施照片 水車無壓力表或流量計照片 無水車車牌照片 非業主發文進行申請 更正時間太久 替代防制設施內容 常見錯誤 洗街車車牌或認養道路名稱 無填寫 務必加蓋業主或承包商大小章 33

38 文化局工程 常見缺失與改善建議

39 近3年缺失態樣 以周界圍籬、物料堆置與車行路徑較常發現缺失。 出入口缺失有逐年增加現象。 34

40 改善建議:工區內水車僅為灑水無前沖設置,建議路面塵土需加強清掃, 否則水乾後塵土依然存在
缺失項目:裸露地揚塵 改善建議:工區內水車僅為灑水無前沖設置,建議路面塵土需加強清掃, 否則水乾後塵土依然存在 35

41 建議加防塵罩覆蓋,以減少施工揚塵情形 36

42 改善建議:建議動線規定固定路線,便於維護及清掃。
缺失項目:車行路徑髒污。 改善建議:建議動線規定固定路線,便於維護及清掃。 37

43 缺失項目:車行路徑粗級配鋪設比例、厚度不足。
改善建議:粗級配容易因車輛輾壓沉降,建議要隨時注意厚度或改以鋪設 混凝土或鋼板,否則易引起車型揚塵。 38

44 改善建議:進出土階段派員維護,或先以山貓清洗。
缺失項目:出入口髒污(路面色差)。 改善建議:進出土階段派員維護,或先以山貓清洗。 39

45 缺失項目:物料堆置未覆蓋或覆蓋不完全。 改善建議:防塵網覆蓋完全。 40

46 空氣污染防制費 收費辦法

47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
明定營建業主應於開工前需檢具登載工程類別、面 積、工期、經費、涉及空氣污染防制費計算之相關 工程資料及自行計算空氣污染防制費費額,向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 罰則 未於開工前繳納費用者,每逾1日按滯納之金額加徵百分之 0.5滯納金;逾期30日仍未繳納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6 萬元以下罰鍰;其為工商廠、場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 1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依法移 送強制執行。 41

48 營建工程空污費申報注意事項(1/4) 營建工程工程類別、面積、工期、經費或涉及空氣污 染防制費計算之相關工程資料改變,營建業主應於申 請使用執照或工程驗收前,檢具相關文件,向當地直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調整其應繳納費額。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17條) 營建業主未依規定申報、調整空氣污染防制費或提供 資料不完整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逕依查 驗結果或相關資料,核定其應繳納之空氣污染防制費 房屋建築常僅申報主體結構體建築,而忘記申報「景 觀」、「排水溝」、「圍牆」等工程的空污費,日後申 報時請攜帶合約書,以免有漏報情形。。 42

49 營建工程空污費申報注意事項(2/4) 如有偽造、變造或以故意方式短報或漏報與空氣污染 防制費計算有關資料者,其為營建工程者,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得逕依查驗結果或相關資料以營建 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之2倍計算其應繳費額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18條) 營建業主於停工前事先向主管機關報備,並經認定無 污染情形者,其停工期間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 得予扣除。(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 43

50 營建工程空污費申報注意事項(3/4) 務必於繳款期限前完成繳費,否則須重開繳款單並加徵滯納金。 繳款期限在這裡 44

51 營建工程空污費申報注意事項(4/4) 空污費網路申報 申報網址http://www.kjtn.url.tw/ 作業方式
申報網址 作業方式 收件後2-5個工作天審查完成。 審核完成將以mail通知, 並含空污費繳費條碼聯單供便利繳款。 下載繳款單 超商繳款 45

52 其他事項說明

53 空氣品質不良加強措施(1/4) 工區內裸露地配合灑水 灑水面積:應達100% 灑水頻率:空品惡化當日灑水頻率 應至少1次/1~2小時。
霧狀噴灑 工區內裸露地配合灑水 灑水面積:應達100% 灑水頻率:空品惡化當日灑水頻率 應至少1次/1~2小時。 噴灑方式:建議採霧狀、後灑、人 工噴灑,切勿以高壓前沖方式噴灑 (須降低水壓)。 若以水車灑水,車速:10~20km/hr 人工噴灑 46

54 空氣品質不良加強措施(2/4) 閒置土堆務必覆蓋防塵布(網) 施作中(開挖)土堆請配合灑水 47

55 空氣品質不良加強措施(3/4) 車輛運載覆蓋,降低車速並行駛於鋪面道路(無鋪面道路禁止行駛)。 進行車輛管制,非施工車輛禁止進入工區內。
適時以水車進行灑水並加強清洗撲面道路。 48

56 空氣品質不良加強措施(4/4) 空品惡化當日會針對測站 周邊加強查核並不定期配 合UAV進行稽查。 49

57 登革熱防治 營建工地易積水容器及場所 廢棄瓶罐 帆布凹陷處 置物容器 電梯井 地下室 50

58 登革熱防治 如發現孑孓,至少裁罰NT$3,000元 發現孑孓,立即告發 發現積水採樣檢查 開單後,函文工務局 工務局發文工地(停工2週)
工務局複查 發現孑孓,立即告發 通過 未通過 如發現孑孓,至少裁罰NT$3,000元 改善後 申請複查 復工 51

59 空污費申報問題 空氣污染防制相關法令問題 06-6572916轉232(新營) 06-2686751轉185、186(東區)
(羅小姐) (網路申報問題洽詢) 空氣污染防制相關法令問題 轉267(范先生) (林先生) 52

60 簡報資料下載處 網站內還有替代方案申請表格與填寫範例 53 51

61 簡報結束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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