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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关税法 目 录 第一节 关税的基本规定 第二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税收优惠 第四节 征收管理 第五节 关税的会计处理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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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六章 关税法 第一节 关税的基本规定 第二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税收优惠 第四节 征收管理 第五节 关税的会计处理与纳税申报

2 第一节 关税的基本规定  一、关税的基本原理 (一)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解释1】所谓“境”指关境,又称“海关境域”或“关税领域”,是国家《海关法》全面实施的领域。关境与国境有时不一致。   【解释2】海关在征收进口货物、物品关税的同时,还代征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3 (二)关税的类型 关税的分类与计税方法 分类依据 具体种类 关税分类 1.按征收对象划分 有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2.按征收目的划分
有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3.按计征方式划分 有从量关税、从价关税、混合关税、选择性关税和滑动关税* 4.按税率制定划分 有自主关税和协定关税。 5.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划分 有进口附加税(主要有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差价税、特惠税和普遍优惠制 关税计税方法 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复合税率和滑准税率等形式。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4 二、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对象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5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义务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是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法人或者其他社会团体。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该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为所有人的人。 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6 (二)纳税义务人 A B C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7 三、税率 (一)进口关税税率 1.税率设置 我国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8 最惠国税率 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0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普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特别批准,可以适用最惠国税率。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9 在根据进口货物原产地确定进口关税适用税率时,中国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和“实质性加工标准”。
2.适用税率的确定 在根据进口货物原产地确定进口关税适用税率时,中国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和“实质性加工标准”。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是指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生产或制造国即为该货物的原产国。 实质性加工标准是适用于确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品的原产国的标准,其基本含义是: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10 国家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盲目进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品征收出口关税。
(二)出口关税税率 我国出口税则为一栏税率,即出口税率。 国家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盲目进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品征收出口关税。 1992年对47种商品计征出口关税,税率为20%-40%。现行税则对36种商品计征出口关税,主要是鳗鱼苗、部分有色金属矿砂及其精矿、生锑、磷、氟钽酸钾、苯、山羊板皮、部分铁合金、钢铁废碎料、铜和铝原料及其制品、镍锭、锌锭、锑锭。出口商品税则税率一直未予调整。但对上述范围内的23种商品实行0-20%的暂定税率,其中16种商品为零关税,6种商品税率为10%及以下。与进口暂定税率一样,出口暂定税率优先适用于出口税则中规定的出口税率。因此,我国真正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只有20种,税率也较低。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11 (三)特别关税 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征收特别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海关总署负责实施。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12 四、关税完税价格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13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14 【例6-1】某进出口公司2010年12月进口一批货物,成交价格折合人民币1 880万元(含该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保险费20万元),另支付与货物有关的境外开发设计费用200万元。关税完税价格是多少? 【解析】关税完税价格= =2 080(万元)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15 【例6-2】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应税货物,FOB价格折合人民币2 80万元,运费80万元,保险费率3‰,计算关税完税价格。
【解析】关税完税价格=(280+80)÷(1-3‰)=360÷0.997≈361.08(万元)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16 如果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海关可以依照以下次序、以下列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2.海关估定完税价格 如果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海关可以依照以下次序、以下列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第一,从该项进口货物的同一出口国或者地区购进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相同货物指除包装的差异、外形上的微小差别外,其他方面如功能、性能指标、理化性质、材料构成、用途、质量、信誉都相同。 第二,从该项货物的同一出口国或者地区购进的类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该类似货物,是指具有类似原理和结构、类似特性、类似组成材料,并有同样的使用价值,而且在功能上与商业上可以互换的货物。 第三,该项进口货物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成交价格。 第四。进口货物的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上的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他税费以及进口后的运输、储存、营业费用及利润后的价格。一般情况下将上述进口费用及营业费用和利润定为完税价格的20%。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17 【例6-3】某进出口公司2010 年12 月进口一批应税消费品,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由海关估定完税价格。按当月向中国境内销售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计算,该批应税消费品成交价折合人民币980 万元。在进口时该公司还支付如下款项:(1)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后的运费分别28万元、2万元,保险费分别为4万元、0.5万元;(2)包装材料费和劳务费9万元;(3)与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12万元;(4)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46万元。关税完税价格为多少? 【解析】关税完税价格= =1 079(万元)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18 3.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 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分别以料件或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19 (2)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货物 考考你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需征税的,海关应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规定审定完税价格。下列各项中,符合审定完税价格规定的是( )。   A.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B.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C.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D.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A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20 (3)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 (4)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
 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完税价格。 (4)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 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21 (5)暂时进境货物。对于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境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6)租赁方式进口货物。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中,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7)留购的进口货样等。对于境内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22 (8)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 CPA真题 2006年6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2008年5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20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该公司应补缴关税( )。 A.24万元 B.32万元 C.48万元  D.80万元 【解析】应补缴关税=800×(1-2÷5)×10%=48(万元)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23 (9)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 以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9)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   以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你来做 下列各项中,符合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规定的是( )。 A.留购的进口货样,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为完税价格   B.转让进口的免税旧货物,以原入境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   C.准予暂时进口的施工机械,按同类货物的价格为完税价格   D.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应以加工后入境时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 答案A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24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 加入国内运费 成交价 (基础) 完税价格 剔除关税 成交价 1+出口税率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25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其计算公式为: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销售到我国境外时买方向卖方实付或应付的价格。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当扣除。如该项货物从内地起运,即从内地口岸至最后出境口岸所支付的国内段运输费用应予扣除。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26 【例6-4】某外贸进出口公司,向某国出口一批应税货物,离岸价格为人民币180 000元,该货物出口关税税率20%,计算关税完税价格。
【解析】关税完税价格= ÷(1+20%)= (元)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27 1.海关估定的完税价格 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由海关估定完税价格。估定完税价格的顺序和方法是:
①与货物出口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②与货物出口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③由料件成本、加工费、利润、运输费、保险费等组成的计税价格。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28 第二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例6-5】根据例6-4的资料,该公司应缴纳的关税税额是多少? 【解析】关税税额= ×20%= (元)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29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二、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例6-6】某公司进口美国产“蓝带”牌啤酒1 000箱,每箱24瓶,每瓶容积350毫升,价格为CIF3 000美元。计算应纳关税(征税目人民币与美元的外汇折算率为1:7.32,适用优惠税率为3元/升)。 【解析】应纳关税税额=1 000×24×350/1 000×3=25200(元)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30 我国目前实行的复合税都是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
三、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我国目前实行的复合税都是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例6-7】某广播电视台从国外购入广播级录像机两台,每台价格为CIF10 000美元,外汇牌价为1美元=6.24元人民币,从量税率为每台13 280元,从价税率为3%。该电视台关税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解析】关税应纳税额=2×13 280+10 000×6.24×3%×2=30 304元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31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四、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32 第三节 税收优惠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33 一、法定减免税 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可免征关税。
1 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可免征关税。 2 3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可免征关税 运输工具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可予免税 4 5 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 的规定内物品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34 原材料、辅料、零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
6 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 7 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 8 其他 9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35 二、特定减免税 特定减免税也称政策性减免税。在法定减免税之外,国家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发布的有关进出口货物减免关税的政策,称为特定或政策性减免税。 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有地区、企业和用途的限制,海关需要进行后续管理,也需要进行减免税统计。符合有关规定的科教用品、残疾人专用品、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加工贸易产品、边境贸易进口物资、保税区进出口货物、出口加工区进出口货物、进口设备等,减征或免征关税。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36 三、临时减免税 临时减免税是指以上法定和特定减免税以外的其他减免税,即由国务院根据《海关法》对某个单位、某类商品、某个项目或某批进出口货物的特殊情况,给予特别照顾,一案一批,专文下达的减免税。一般有单位、品种、期限、金额或数量等限制,不能比照执行。 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遵循统一、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有利于统一税法、公平税赋、平等竞争,国家严格控制减免税,一般不办理个案临时性减免税,对特定减免税也在逐步规范、清理,对不符合国际惯例的税收优惠政策将逐步予以废止。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37 第四节 征收管理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38 一、关税缴纳 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应由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海关根据税则归类和完税价格计算应缴纳的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并填发税款缴款书。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如关税缴纳期限的最后1日是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关税缴纳期限顺延至周末或法定节假日过后的第1个工作日。为方便纳税义务人,经申请且海关同意,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启运地)办理海关申报、纳税手续。 关税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39 二、关税的强制执行 一是征收关税滞纳金。 滞纳金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滞纳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纳关税之日止,按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比例按日征收,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具体计算公式为: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滞纳天数 二是强制征收。 如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强制扣缴即海关从纳税义务人在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中直接扣缴税款。变价抵缴即海关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40 三、关税退还 (一)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 (二)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卸情形,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三)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将其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41 四、关税补征和追征 补征和追征是海关在关税纳税义务人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后,发现实际征收税额少于应当征收的税额(称为短征关税)时,责令纳税义务人补缴所差税款的一种行政行为。海关法根据短征关税的原因,将海关征收原短征关税的行为分为补征和追征两种。 由于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称为追征;非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称为补征。 区分关税追征和补征的目的是为了区别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征收时效,超过时效规定的期限,海关就丧失了追补关税的权力。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货物和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的税款,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以内可以追征,并从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42 第五节 关税的会计处理与纳税申报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43 一、工业企业关税的会计处理 (一)进口关税的核算
工业企业通过外贸企业代理或直接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应支付的进口关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是将其与进口原材料的价款、国外运费和保险费和国内费用一并直接计入进口原材料成本,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科目等。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44 对外付汇,支付进口关税、增值税,计算进口A材料的采购成本时: A材料采购成本=700 000+35 000=735 000(元)
【例6—8】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进口A材料需US$ ,当日的外汇牌价为US$1=RMB7.0。该企业对外付汇进口A材料,应付进口关税35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代征增值税税率17%。作会计处理如下: 购入现汇时: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对外付汇,支付进口关税、增值税,计算进口A材料的采购成本时: A材料采购成本= +35 000= (元) 应支付增值税= ×17%= (元) 借:在途物资——A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                    ——人民币户                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A材料 贷:在途物资——A材料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45 工业企业出口产品应缴纳的出口关税,支付时可直接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二)出口关税的核算 工业企业出口产品应缴纳的出口关税,支付时可直接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46 【例6—9】某公司出口商品一批,该商品的成交价格为288 000元,出口税税率为20%,则该公司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及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 关税完税价格= ÷(1+20%)= (元) 应纳关税税额= ×20% =48 000(元) (2)作会计处理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47 二、商业企业关税的会计处理 (一)自营进出口业务关税的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自营进口业务所计缴的关税,在会计核算上是通过设置“应交税费——进口关税”和“在途物资”科目加以反映的。 应缴纳的进口关税,借记“在途物资”,贷记“应交税费——进口关税”; 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进口关税”,贷记“银行存款”。也可不通过“应交税费——进口关税”科目,而直接借记“在途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出口业务会计处理亦然)。 商品流通企业自营出口业务所计缴的关税,在会计核算上是通过设置“应交税费——出口关税”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加以反映的。 应缴纳的出口关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出口关税”; 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出口关税”,贷记“银行存款”。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48 【例6—10】某外贸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国外自营进口商品一批,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为 元,价款暂欠。进口关税税率为20%,代征增值税税率17%,根据海关开出的专用缴款书,以银行转账支票付讫税款。计算应交关税和在途物资成本如下: 应交关税= ×20%= (元) 在途物资成本= + = (元) 代征增值税= ×17%= (元) 作会计处理如下: 进口报关缴纳关税和增值税时: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在途物资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49 【例6—11】某外贸公司自营出口商品一批,我国境内口岸成交价格折合人民币为720 000元,价款未收。出口关税税率为20%,根据海关开出的专用缴款书,以银行转账支票付讫税款。
销售商品,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计算出口关税: 出口关税= ÷(1+20%)×20%= (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出口关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出口关税 贷:银行存款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50 (二)代理进出口业务关税的核算 代理进出口业务,对受托方来说,一般不垫付货款,大多以收取手续费形式为委托方提供代理服务。因此,由于进出口而计缴的关税均由委托单位负担,受托单位即使向海关缴纳了关税,也只是代垫或代付,日后仍要从委托方收回。 代理进出口业务所计缴的关税,在会计核算上可以通过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科目来核算,其对应科目是“应付账款”、“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也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科目核算,直接通过“应付账款”、“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科目核算。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51 三、关税的纳税申报 (一)申报资料 申报 查验 征税 放行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52 (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格式填写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规定,严格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53 综合案例 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2009年3月发生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从国外进口小轿车一辆,支付买价 元、相关费用30 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40 000元、保险费用20 000元。 (2)将生产中使用的价值 元设备运往国外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支付给境外的修理费用50 000元,料件费 元,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收回了该设备。假设修理后比原来预计使用年限延长了3年。 (注:进口关税税率均为20%,小轿车消费税税率8%,单位金额为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进口小轿车、修理设备应缴纳的关税; (2)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小轿车、修理设备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4)对上述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54 修理设备应缴纳的关税=(50 000+100 000)×20%=30 000(元)
【解析】 (1)进口小轿车关税完税价格= = (元) 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关税= ×20%=98 000(元) 修理设备应缴纳的关税=( )×20%=30 000(元) 进口小轿车、修理设备应缴纳的关税= = (元) (2)小轿车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1-8%)×8% = (元) (3)小轿车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1-8%)×17% = (元) 修理设备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 )×(1+20%)×17%=30 600(元) 小轿车、修理设备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 = (元)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55 购进小轿车的采购成本=400 000+30 000+40 000+20 000+98 000+51 130.43=639 130.43(元)
(4)会计处理 购进小轿车的采购成本= = (元)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修理设备成本= = (元)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56 本章总结 1.掌握关税的完税价格,包括进口的一般、进口的特殊。 2.掌握关税的税额计算,主要是进口环节的三税要同时考虑。
3.熟悉关税的减免税和征收管理。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Download ppt "第六章 关税法 目 录 第一节 关税的基本规定 第二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税收优惠 第四节 征收管理 第五节 关税的会计处理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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