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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設施完成了,如何請領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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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期設施完成了,如何請領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
經營計畫書如訂有分期興建,可以依分期興建的時程,在各期設施完成後,製作定稿經營計畫書(經營計畫書+設施合法證明文件)一式五份,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勘驗,經勘驗合格,轉報中央主管機關申領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 分期取得之許可登記證,應註明各期核准開放面積 及各期已興建設施之名稱及面積,限定僅供許可項 目使用。(休21) Q&A

2 休閒農場核發許可登記證之勘驗範圍? 依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核准分期興建者,得於各期設施完成後,報請直轄市或縣(市)農業單位勘驗,經勘驗合格後,轉報農委會核(換)發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故其勘驗範圍是指休閒農場內各期完成之休閒農業設施。 Q&A

3 場內設施來不及在籌設期限內完成時的處理措施!
休閒農場申請人未依規定期限興建完竣,經主管機關廢止其籌設同意文件,應一併撤銷其許可登記證。 但已取得許可登記證部分如符合休閒農場條件, 得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經營計畫書,經重行審查通過後,核發許可登記證。 (休21) Q&A

4 核發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規費收取標準: 每件收取新臺幣一萬元。但未涉及住宿、餐飲、自產農產品加工 (釀造) 廠、農產品與農村文物展示 (區) 及教育解說中心等設施者,每件收取新臺幣五千元。(休21、核4) 農業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許可案件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5 其他應注意事項

6 已核准籌設或取得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其土地不得供其他休閒農場併入面積申請。 (休18)

7 如何辦理經營計畫書變更? 不涉及土地變更或擴大範圍者: 涉及土地變更或擴大範圍者: 於籌設期間辦理變更 檢具變更前後之修正對照表及圖說送審。
於籌設期間辦理變更   檢具變更前後之修正對照表及圖說送審。 取得許可登記證後    需具申請書,並檢具完整之休閒農場經營計畫書。 涉及土地變更或擴大範圍者: 不論於何時期辦理,均需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休閒農場經營計畫書一式五份。 申請籌設休閒農場面積在十公頃以上者,依前項規定檢附之休閒農場經營計畫書應為二十份。 變更作業均應檢附申請變更事項之修正對照表。 Q&A

8 如何申請展延籌設期程? Q&A

9 ( 農場名稱 )休閒農場籌設時程展延申請書 本人因上述理由,茲依據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及休閒農場經營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規
( 農場名稱 )休閒農場籌設時程展延申請書 農場 名稱 場址:           土地座落: 地段 地號等 筆 總面積 (平方公尺) 姓名(或法人名稱) 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業證照統一編號) 通訊地址 聯 絡 電 話(住家) (公司) (手機) 休閒農場原籌設同意文件核准日期及文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號函核准 原籌設同意截止日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第一次申請展延時程 自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次申請展延時程 申請 展延 之理 ■ 1.籌設同意函。 ■ 2.第一次申請展延同意函(如屬第一次申請展延者免附)。 ■ 3.其他。   本人因上述理由,茲依據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及休閒農場經營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規 定,申請 貴單位同意准予展延休閒農場籌設時程。 此致      直轄市      縣(市)政府 核轉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申請人: (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10 休閒農場申請籌設不一定要分成好幾階段申請…
休閒農場申請籌設、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及土地變更,得併同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分別發給籌設同意文件、容許使用及興辦事業計畫許可同意文件。 縣(市)政府核發容許使用及興辦事業計畫許可同意文件時,應先確認已發給籌設同意文件。 Q&A

11 休閒農場有擅自經營、變更、停業或復業,未依規定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及納稅情形時之罰則如何?
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依農業發展條例第七十一條之規定處罰,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分別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許可登記證。(農發71) Q&A

12 休閒農場如何申請設置道路交通指示標誌? 交通部公路總局94.01.18路養交字第0940002050號函
依「觀光遊樂地區申請設置道路交通指示審核要點」第五點之規定,請檢具申請書、路線圖及觀光遊樂地區核准設置文件,向當地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為宜。 其他經政府核准設立,提供民眾旅遊休憩活動,並設有完善 道路及停車場之觀光遊樂地區(第三類)設置條件:得自鄰近 縣、鄉道開始設置, 至多設置在二條縣、鄉道上。各縣、鄉 道單向設置一處。若申請地區位於省、縣道旁,得於所在位置 前後五公里範圍內增設一處。 Q&A

13 政府對於輔導休閒農場經營貸款計畫? 基金總額:4,000萬元(目前年息2%,於每年3、6、9、12月之1日機動調整)
97中美基金貸款計畫- 基金總額:4,000萬元(目前年息2%,於每年3、6、9、12月之1日機動調整) 對象:已取得休閒農場籌設同意文件或取得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之自然人或法人 申貸用途:休閒農場之建設、經營暨週邊環境綠美化所需資金(不含購地之資金)。 申貸期限:資本支出最長10年、週轉金最長3年。 申貸額度:綜合型休閒農場:2000萬元、體驗型休閒農場:600萬元 受理單位: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 ~3 Q&A

14 非都市土地申請認定從來使用,應檢附哪些文件?
1.申請土地於73年11月20日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前已作該種使用之證明文件。〈如:航照圖、地政事務所查證編定前使用現況之公文等〉  2.土地登記簿謄本。  3.地籍圖謄本。  4.申請人、土地所有權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Q&A

15 申請簡易型休閒農場需不需要鄰接六米以上道路?
93年12月02日農輔字第 號函釋:「休閒農場經營計畫審查作業要點」第八點規定「申請籌設之休閒農場至少應有一條通往鄉級以上聯外道路之聯絡道路,其路寬不得小於六公尺;但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情況特殊且足供需求,並無影響安全之虞者,不在此限。」係比照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休閒農場專編第五點之規定,對於休閒農場內將申請具有遊客休憩分區之開發者,該休閒農場之聯絡道路最小寬度為六公尺。至於無遊客休憩分區之農業經營體驗型休閒農場,並無此項限制。 建築法第42條規定,建築基地與建築線應相連接,其接連部分之最小寬度,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統一規定。 一般公部門審查意見: (1)建築物部分須依建築法及山坡地建築等相關法規 申請建築執照始得建築。 (2)申請基地應鄰接建築線。 ex:礁溪傳奇休閒農場 Q&A 高雄縣建築管理自制條例-指定建築線

16 休閒農業相關法令依據 農業發展條例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休閒農業區劃設審查作業要點 休閒農場經營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休閒農場專案輔導實施作業規定 非都市土地休閒農業區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非都市土地休閒農場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非都市土地作休閒農業使用興辦事業計畫及變更編定審查作業要點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 休閒農場建築物設計規範( 農輔字第 號令廢止) 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農業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許可案件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 民宿管理辦法 .

17 去哪裡找休閒農場的申請書件和相關法令條文?
※全國法規資料庫( ※農委會網站     ( ※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     ( ※各縣市政府入口網站

18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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