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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标准介绍 2014年12月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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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食品安全标准介绍 2014年12月27号

2 食品安全标准性质 强制执行的标准。 技术性法规,属于法律的一部分。 判断食品产品或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依据,也是实施行政和刑事处罚的依据。

3 内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 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其他。

4 微生物检验方法 理化检测方法 毒理学评价和检测方法 寄生虫检测方法 放射性物质检测方法

5 食品安全通用标准---基础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1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9921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正在制定中) GB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6 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主体 食品安全标准 职责主体 备案机关 国家标准 国家卫计委 地方标准 省卫计委 企业标准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 地方标准
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参照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并报国家卫生行 政部门备案

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在江苏境内统一 实施 内容包括: 食品及食品原料的卫生要求; 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范围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在江苏境内统一 实施 内容包括: 食品及食品原料的卫生要求; 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与产品标准对应的检验方法、规程。

9 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公布程序:公开、透明、参与

10 标准制定程序 跟踪 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修改并完善标准 报 秘 书 处 初 审 组织委员进行审查 通过 未通过 报批稿报送卫计委 继续修改完善
承参 担与 组织委员进行审查 通过 未通过 报批稿报送卫计委 继续修改完善 制修订立项建议 委以公告形式发布 再次送审 跟踪

11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备案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 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 部适用 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省卫生厅《江苏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办法》

12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受理范围: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注意: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企业标准备案不在 受理范围之内 除以上情形外,对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或 者国家另有相关规定的,原则上,不再备案相关的企业标准。

13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原则。
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制定发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后,应 当按照规定将企业标准向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存档备查。 食品企业对其制定的企业标准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 责,并对备案后的企业标准的实施后果依法承担责任。 备案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企业标准中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 一经发现,备案企业应当修订其企业标准。 企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组织食 品生产经营,确保食品安全。

14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备案资料 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企业标准文本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提供光盘);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企业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的身份证明。企业标准由主 管领导签署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企业标准专家评审意见; 提供企标公开版 在登记表第四页填上需要公开版,提供公开版标准文本两份, 公开版光盘一张,并在文本和光盘上用注明公开版。

15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 准,应当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必要的产品验证报告;
产品配方: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生产工艺流程及参数; 产品标签:若需要限定产品使用范围及用量的,应提 供产品标签(需标注营养标签的应提供)。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 标准,应当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应当如实提交必要的依据和验证材料

16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编制说明》内容: 任务来源、食品性能特点、企业标准起草过程等有关情 况
企业标准编制原则,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关系及贯彻执行情况 与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比 较情况 企业标准制定过程中所进行的必要的验证情况(检测结 果与标准要求的符合情况),检验报告附后。 实施企业标准的设备和人员等方面的说明

17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企业标准比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有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时,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比较;
没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时,与国际标准比较; 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时,与两个以上国 家或者地区的标准比较。

18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企标复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主动对企业标准进行复 审: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 准发生变化时; 食品生产工艺或者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 品添加剂)及配方发生改变时; 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众质疑,提出需要修改时; 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时; 其他应当进行复审的情形。 企业经复审认为需要修订企业标准的,应当在修订后 按本办法重新备案。

19 已备案的企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注销: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企标注销 已备案的企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注销: 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 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 备案的企业标准弄虚作假的; 企标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延续备案手续的; 企业经复审认为需要废止的; 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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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目前备案有三种情况 新标准备案(正常流程) 查阅备案所需要的资料及备案流程(www.jswj.cn网站) 编制标准文本----
确定专家组,评审-----按照专家意见修改标准文本---- 产品验证--- 准备备案资料---- 企标备案 延续标准备案 三年到期延续,《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延续备案表》 修订标准备案 (一)同新备案企业标准所提交的材料; (二)还需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企业 标准前言中说明修订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企业名称的标准备案 同上,还需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6 新食品原料 定义 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 食品成分的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
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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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举例

29 条件

30 何为食品原料? 食品原料管理现状—没有完整的原料名单 卫生部公告或回函可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物品 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26种)
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6种)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87种)正在修订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114种) 新资源食品公告名单(70种) 食用初级农产品 《食物成分表》

31 如何判断---是否属于食品原料? 1、批准、公告的新资源食品名单 2、公告的按照普通食品管理名单 3、《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4、《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 5、《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6、食品添加剂名单GB2760 7、营养强化剂名单GB14880

32 如何判断---是否属于食品原料 1.未列入药典的物品,省辖区内30年以上生产经营的 历史;
2.列入药典的物品,30年以上连续生产历史的定型包 装食品(1952年以前) 如白花蛇舌草水、王老吉凉茶 3.食物中天然存在含量比较高的食物成分; 如水苏糖(来源于宝塔菜)、大豆蛋白、胶原蛋白、岩藻多糖、 银耳多糖; 4.普通食品经简单物理工艺制成的物品; 如焦糖、牛奶浓缩蛋白、水溶性番茄浓缩物、魔芋提取物 5.以可食用的动物或植物蛋白质为原料,经《食品添 加剂使用标准》(GB )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 用酶制剂酶解制成的物质作为普通食品管理。(国家 卫生计生委2013年7号公告)

33 实质等同? 定义 与食品或者已经公布的新食品原料在种属、来 源、生物学特征、主要成分、使用部位、使用 量、使用范围和应用人群等方面相同,所采用 的工艺和质量要求基本一致,可以视为同等安 全。

34 如何认定与新食品原料具有实质等同? 从定义入手 蔗糖聚酯 已批准食用量≤3克,扩大到≤10克? NO
相同:种属、来源、生物学特征、主要成分、食用部位、使用量、 使用范围和应用人群等方面 基本一致:工艺和质量要求 菊粉 已批准来源是菊苣,菊芋来源? NO 蔗糖聚酯 已批准食用量≤3克,扩大到≤10克? NO 蛹虫草 已批准使用范围是酒类等,扩大到各类食品? NO  植物甾烷醇酯 “5岁以下儿童及孕产妇不宜”缩小到 “婴幼儿”?NO 植物甾醇 与已批准质量要求相比,甾醇的组成比例有 差异?YES 雨生红球藻(虾青素2.5%)---虾青素(5%) YES  鱼油 与已批准工艺相比,增加了酯化和还原酯化步骤? YES

35 新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评估报告 (一)成分分析报告:包括主要成分和可能的有害成 分检测结果及检测方法;
(二)卫生学检验报告:3批有代表性样品的污染物和 微生物的检测结果及方法; (三)毒理学评价报告 原则上应评价急性经口毒性试验、三项致突变试验 (Ames试验、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和小鼠精子畸 形试验或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90天经口毒性试 验、致畸试验和繁殖毒性试验、慢性毒性和致癌试 验及代谢试验。 (四)微生物耐药性试验报告和产毒能力试验报告; (五)安全性评估意见:有资质的风险评估技术机构出 具。

36 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国际通行准则是什么?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各国政府制定 食品安全标准的根本出发点是控制风险,保护 消费者健康。
国际标准并非强制,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HO) 有关规定,为保护本国公众健康,基于充足的 科学依据,各国可以根据本国国情制定国家标 准。

37 食品安全标准要不要与“国标接轨”? 食品安全标准总是要向科学更合理的方向发展, 同时又不能脱离本国居民食品消费和产业发展 的实际国情。标准的“国际接轨”是指制定标 准的原则、程序和科学依据要符合国际通行的 规则,标准的架构和国标上基本一致,而不是 一味追求标准的数量、限量数值与国标标准相 符。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制(修)订过程 中以我国的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并参考国际 组织所给出的指导标准、风险评估结果以及风 险管理等基本措施来确定。

38 食品安全能做到“零风险” ? 整个食物链不是在真空中存在的,要完全避免和消除这 些有害物质是不可能和不现实的,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 能做到。这就“零风险”的概念,因为只要食物中多多 少少有一些有害物质就不是“零风险”。 关键的问题是食物中存在的有害物质是否会对人体健康 造成危害,科学家在长期研究中逐渐发现和认识到食物 中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必须到达一定的量,任 何食品“有毒”的说法都需要以吃到人体中量的多少为 前提。因此,各国政府为了控制食品中有害物质对人体 危害就制定了不同的限量标准来控制健康风险。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目的就是 减少食品安全的风险,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39 食品安全标准越高越好? 比如黄曲霉毒素是人们熟知的毒性致癌物,即使再低的剂量也 可以导致基因突变,基因突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导致癌症 的发生,因此对于黄曲霉毒素,没有一个绝对安全的量,正因 如此国际组织在评价中提出黄曲霉毒素的摄入量应降到最低可 实施水平以尽可能降低可能造成的危害。由于人们已经充分认 识到发现黄曲霉毒素污染的广泛性和不可避免性,因此在制定 这类标准时综合考虑健康损失和经济损失。 如果标准定的过于宽松,以至无法防止急性中毒的发生,这种 标准根本起不到保护健康的作用,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 展中国家都是不能接受; 而如果标准过于严格,以至于不只在管理控制上的花费大大增 加,还造成粮食的浪费,而所取得的健康收益相对于这些经济 代价又微乎其微。 所以在经济和健康之间平衡点的定位上,与国家的经济发达状 况、可接受的健康风险等因素有关。我国制定的玉米、玉米面 (渣、片)为代表的食品限量标准在20µg/kg以下。

40 每个食品及指标都要制定限量标准? 通过管理手段能够达到的目的一般不设限量值。 卫生操作规范 GMP HACCP
公众的食品安全、营养知识、生活素养宣传也 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41 食品安全标准“内外有别”? 由于各国食品安全标准存在差异,食品出口 到那个国家,就要符合那个国家的食品安全 标准的要求。如日本的食品进口到我国销售, 就要符合我国的相关食品标准的要求;我国 出口到日本的食品就要符合日本的相关食品 安全标准。 当贸易中各国食品标准“打架”时,参照国 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食品国际标 准进行仲裁。

42 食品安全标准的分类系统每个标准不一样? GB 2760:16大类、94亚类、142次亚类、93细类、12类最 细类
致病菌限量:12大类、20亚类 QS审查:28大类、53中类、92单元 海关税则:4大类、20章、156号列、1023税号 国民经济行业:4大类、21中类、56小类 以上分类只适用于所属标准

43 卫生监督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职能 (一)具体承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 (二)实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
(三)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 (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 (五)参与新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现场核 查; (六)负责对下级综合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 督导、检查及考核; (七)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44 欢迎咨询 加强联系 高湘陵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主任,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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