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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前期工作流程及内容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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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日本福岛事件 前苏联 美国 切尔诺贝利事件 三里岛事件 前苏联Obnisk核电站 1970S 核电发展 1954 1960S
前 言 1970S 核电发展 1954 1960S 1980S 1990S 2000S 前苏联Obnisk核电站 美国 三里岛事件 1979年 1986年 前苏联 切尔诺贝利事件 起步阶段 快速发展 停滞阶段 复苏阶段 日本福岛事件 2011年 201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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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秦山核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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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大亚湾核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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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田湾核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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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山东海阳核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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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石岛湾核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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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核电设计阶段的划分 二、核电厂前期执行的标准 三、核电厂址普选 四、初可研报告的编制 五、可研报告的编制 六、项目核准
目 录 一、核电设计阶段的划分 二、核电厂前期执行的标准 三、核电厂址普选 四、初可研报告的编制 五、可研报告的编制 六、项目核准 七、初步设计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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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电设计阶段的划分 厂址普选报告任务委托 编制厂址普选报告 厂址普选报告审查 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批准 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概念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竣工图设计 初步安全分析报告(PSAR) 初步安全分析报告审查 颁发建造许可证 最终安全分析报告(FSAR) 装料许可证 设计阶段环评报告(EIR) 环评报告审查 装料阶段环评报告(E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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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电设计阶段的划分 厂址普选报告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概念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竣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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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电厂执行的标准 1、法规、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理条例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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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电厂执行的标准 2、核安全法规 HAF 003-1991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HAF 101-1991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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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电厂执行的标准 3、核安全导则 核电厂厂址选择中的地震问题(HAD101/01) 核电厂厂址选择的大气弥散问题 (HAD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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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电厂执行的标准 4、国家标准 《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 6249-2011)
《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2010年9月1日)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GB ) 《核电厂总平面及运输设计规范》(GB/T )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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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电厂执行的标准 5、行业标准、技术规程 《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NB/T20033-2010);
《核电厂勘测勘测技术规程》(DL/T ) 地震地质、岩土工程、水文气象、测量共四个部分; 《核电厂厂址选择基本程序》(EJ/T ) 关于印发《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和深度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电计[1995]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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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电厂址普选 厂址普选的目的 厂址普选的程序 厂址普选报告的内容 厂址普选的成果 核电厂址选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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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电厂址普选 厂址普选的目的: 对于新选厂址,为了合理布局核电厂和优化利用资源,开展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之前,一般应开展厂址普选工作,核电厂规划选址阶段的工作目的是在考虑安全和非安全方面的问题之后,在一个足够大的区域(一个行政区、一个供电区或者由地理特点限定的区域)选择若干个候选厂址,并对其进行优劣排序,筛选出2个以上或2个条件相对独立且较好的可能厂址推荐开展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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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电厂址普选 核电厂址普选需做的准备工作 为做好核电厂普选的准备工作需要收集下列基础资料:
行政地图、交通图及已批准的交通规划图、城镇建设规划图、地区的经济发展报告、能源规划报告、铁路/水运/港口/码头等资料、电力系统现状及规划资料、主要水系的水资源及水文资料、气象资料、近年统计年鉴、人口资料及环境公报、1:5万地形图/1:1万地形图、1:20万/1:10万/1:5万或其它比例尺的地质图、水文地质调查报告等地质资料、1:20万或其它比例尺的地质构造图、历史地震分布图、区域的卫星照片、旅游资源、军事设施、危险品仓库分布概况、拟选核电厂址附近其它工程勘察、规划资料、建厂范围附近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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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电厂址普选 厂址普选的程序 第一步:进行区域分析以查明可能的核电厂址区域。这一步工作主要是室内分析,通过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区域分析,否定不可能的建厂区域,筛选出可能的建厂区域。 第二步:筛选可能厂址以选择候选厂址; 在第一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厂址有关的条件,业主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地方政府的配合下进行现场踏勘,采用适宜性标度和简单比较方法对厂址作初步比较,否定不可能的建厂厂址,确定可能的建厂厂址。 第三步:筛选、比较候选厂址并排列其优劣次序以获得推荐候选厂址; 第四步:完成《厂址普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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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电厂址普选 核电厂址普选程序示意图 候选厂址 可能厂址 所考虑 的区域 推荐候 选厂址 筛 选 比较和排列优劣次序 区域分 析
区域分 析 推荐候 选厂址 被否定的地区 候选厂址 可能厂址 比较和排列优劣次序 被否定的厂址 筛 选 核电厂址普选程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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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电厂址普选 厂址普选报告的内容 1 概述 1.1任务来源、依据、目的 1.2遵循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导则
1.2.1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标准 1.2.2核安全导则和其他参考文件 1.3规划选址原则和技术要求 1.4工作组织、专业人员构成 1.5工作过程选址区域(叙述否定区域的理由,确定可能厂址区域)、图选厂址情况、现场踏勘排除否定的厂址、可能厂址特征评价及建厂条件分析、可能厂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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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电厂址普选 厂址普选的内容 2厂址概况 2.1XXX厂址 地理位置 地形地貌 区域概况 厂址与城镇及规划和环境要求 2.2XXX厂址 2.3XXX厂址 3交通条件 交通运输 大件设备运输 4地震地质及工程地质 4.1地震地质 4.2工程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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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电厂址普选 厂址普选的内容 5工程水文 6气象条件 7电力送出条件 8环境影响 8.1人口情况 8.2外部人为事件 8.3环境初步可行性分析 8.4应急条件 9工程方案初步设想 9.1规划容量 9.2堆型技术路线 9.3全厂总体规划 9.4电厂用水、排水量,取排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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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电厂址普选 厂址普选的内容 10 厂址条件比选 10.1厂址技术经济分析 10.2厂址排序 11结论和建议 11.1推荐侯选厂址 11.2存在的问题 12附图 厂址地理位置图 全厂总体规划图(1:10000) 13 附件 厂址所在地政府同意开展核电选址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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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电厂址普选 厂址普选的成果 《厂址普选报告》业主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评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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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选址的原则 与核电厂规划选址相关的核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a.核电厂厂址选择应遵守保护公众和环境免受电厂运行状态或事故工况状态释放的放射性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原则。 b.厂址选择中要考虑以下三个影响: 厂址所在区域对核电厂的影响;核电厂对厂址所在区域的影响;人口因素的影响。 c.厂址选择时必须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在某个特定厂址所在区域可能发生的外部自然事件或人为事件对核电厂的影响;可能影响所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向人体转移的厂址特征及其环境特征;与实施应急措施的可能性及评价个人和群体风险所需要的有关外围地带的人口密度、分布及其它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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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选址的原则 d.厂址应建在人口密度较低,区域人口密度较小的地区,在核电厂事故状态时,有采取应急措施的可能。为实施应急措施,厂址应有不同方向二个对外联系的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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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选址的原则 l.除非与有关部门达成协议,厂址应远离下列设施:
重要的军事设施;大型危险设施如化学品、炸药生产厂和贮存仓库、炼油厂、油和天然气贮存设施;民用机场、军用机场、空中实弹靶场和空中航线;输送易燃气体或其它危险物质的管线;运载危险物品的运输线路包括水路、陆路和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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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选址的原则 m.厂址地区的气象,应有利于电厂放射性气体向大气的弥散。 n.厂址地区的水利条件,应有利于电厂低放射性废液向水中的弥散。
o.厂址应远离重要的、为公众所用或计划将来供公众使用的地下或地表饮用水水源。 p.对影响厂址安全的外部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中选择其与重大辐射风险有关的外部事件(自然事件与人为事件),作为考虑事项,确定核电厂设计用的外部事件设计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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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选址的原则 核电厂规划选址的一般要求 a.厂址选择应根据有关的法规、文件和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按国家对核电建设前期工作的规定进行。
b.厂址选择应包括确定厂区、电厂外部配套设施、职工生活区、施工生产基地范围。确定非居住区和限制区的范围。在规划选址阶段,根据一址多堆的原则,应对建设顺序和规模提出意见。在优化候选厂址中,应对建设规模、建设工期、反应堆堆型、装机容量提出建议。 c.在选址过程中,由各有关部门及各专业分工协同,对电网结构、电力负荷、供水、交通(包括大件运输)、自然条件(地形、地震、地质、水文、气象)、人口、城镇现状和规划、环境状况、农田水利、占地拆迁、防洪排涝、外部自然事件和人为事件、对外协作、施工条件等各种因素,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做多方案技术经济和安全的比较,推荐几个厂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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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选址的原则 d.选址时应节约用地,宜利用荒山劣地、海涂,不占或少占良田好土,并应符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法规规定。
e.厂址不宜占用铁路、公路、引、排水干渠、工程管网干线等现有设施,并应少拆迁民房,减少人口迁移。 f.厂址应具有充足、可靠、符合生产和生活需要的水源。直流冷却供水的厂址,应靠近水源,但其进、排水对水域的影响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划选址阶段,应初步估计水源的条件。对滨河(江、海)核电厂,每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在采用直流冷却方式时,需要60m3/s左右的水量,若采用再循环冷却方式时,补给水量约为2m3/s左右。 g.厂址宜位于附近城镇或居民区常年最小风频的上风侧。 h.厂址宜位于交通干线附近或引接专用线短捷、经济的地区,或靠近有条件建造码头的地区,要具备大件运输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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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选址的原则 m.厂址不宜选在下列地段: 地震基本烈度大于7度地区; 主要的农、牧、渔养殖区;有开采价值矿藏的矿床区;
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和国家级/省级旅游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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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选址的原则 i.厂址应有适宜建设所必需的场地面积,满足总平面布置(包括达到规划容量所需)的要求。
j.厂址的地形,应有利于厂房布置、气体扩散、交通联系、场地排水和减少土石方等。 k.厂址地下水位应较深,其流向宜朝无人群或公众对地下水不被利用的地区。 l.应充分考虑电网出线条件,按发电厂接入系统的规划要求,留有足够的出线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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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总体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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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总体设计院 分包院 专题承 担单位1 专题承 担单位2 专题承 担单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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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专题报告 核电厂址选择是根据《厂址普选报告》推荐的候选厂址,经过业主和地方政府同意后开展初可研工作。首先开展以下几项专题报告(根据不同厂址可酌情删减)工作: 地质地震专题报告; 岩土工程专题报告; 陆域水文专题报告; 海洋水文专题研究(适用于滨海电厂); 气象资料调查报告; 环境资料调查报告; 陆域测量专题报告; 海域测量专题报告(适用于滨海电厂); 大件运输专题报告(适用于内陆电厂); 低放废水、温排水数学模型计算(适用于滨江、河和水库核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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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以上专题报告由总体设计院完成专题报告任务书的编制,业主或总体设计院通过招标最终确定有资质承担单位来完成各项专题报告,各专题报告的承担单位应按核电厂质保体系的要求编写工作大纲和质保大纲,根据专家审查后的工作大纲和质保大纲开展工作,最终完成的专题报告也应通过专家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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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是在《厂址普选报告》评审的基础上,各专题报告评审完成后,开展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卷 总论(含支持性文件和附图); 第二卷 电力系统; 第三卷 厂址条件; 第四卷 环境保护; 第五卷 工程方案与厂址比较; 第六卷 投资估算和财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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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初步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工作任务
a.研究拟建核电厂在国民经济,一次能源平衡和电力系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论证其建设的必要性。 b.对选址过程中筛选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候选厂址,按有关规定在收资、调研的基础上综合地震地质、岩土工程、陆(海)域水文研究、气象条件、交通及大件运输条件、环境影响基础资料研究等外委专题报告的成果,评价这些候选厂址的特征和建厂条件,排除厂址可能的颠覆性因素,在安全、经济和技术的综合比较基础上,对各候选厂址进行排序,推荐一个优先候选厂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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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c.设想工程建设方案,拟订建设总规模及分期建设方案,初步选择核电机组类型及容量,探讨工程管理与设备供应方式及建设模式。 d.对选择的工程方案进行投资估算,拟订建设资金筹措、贷款偿还的初步方案,进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分析评估,推荐优先的工程建设方案。 e.提出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重点研究的问题和建议。 f.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附有必要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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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初步可行研究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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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总体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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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总体设计院 分包院 专题承 担单位1 专题承 担单位2 专题承 担单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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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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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专题报告 A)测量专业: 1.陆域地形测量; 2.水域地形测量; 3.厂址地形原貌的低空航空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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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专题报告 B) 地震、岩土工程专业: 4.区域地质调查报告;(部分可利用初可的资料);
近区域地质构造调查报告(1/1O万); 6.厂址附近范围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1/2.5万); 7.厂址附近海(水)域断层调查; 8. 厂址附近范围断层能动性调查鉴定报告; 9. 厂址地震安全性评价; 10. 厂址区岩土工程勘察; 11. 土地矿产资源及地质灾害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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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岩土工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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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C)水土保持专业: 12.水土保持论证专题; D)气象专业: 13.气象站观测分析;
14.极端气象现象和设计气象参数的分析确定; 气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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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E)水文专业: 15.专用水文站观测分析; 16.工程水域冬、夏季多断面同步综合水文测验分析;
17.可能最大降雨和可能最大洪水对厂址的影响(防洪)分析; 18.设计高(低)水位和设计基准洪(低)水位分析确定; 19.泥沙输送迁移及岸滩稳定性分析报告; 20.厂址区泥沙淤积及岸滩稳定性数值模拟计算和物理模型试验分析; 21.厂址区波浪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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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水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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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E)水文专业: 22.海域功能使用论证; 23.地震海啸和海平面变化影响分析; 24.水资源论证报告;
25.水库溃坝分析; F) 水工专业 26.水工布置方案规划; 27.航道对水工构筑的影响评价。 G)环境保护专业: 28.厂址陆域环境和外部人为事件调查; 29.厂址水域生态环境及水产资源调查; 30.大气扩散试验研究和数值模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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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G)环境保护专业: 31.核电厂温排水、低放废液影响数值模拟计算和物理模型试验分析;
32.居民生活习性和饮食习惯调查; 33.厂址环境本底水平(噪声、电磁波等)调查; 34.厂址放射性本底水平调查; 3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36.安全预评价报告。 H)总交专业: 37.大件运输码头及航道可行性研究; 38.总平面规划布置方案。 I)接入系统专业: 39. 输电系统规划论证; 40.接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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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至连云港 至徐州 至天津南 至黄骅 沾化 滨州 德州电厂 陵县 栖霞 惠民 莱州电厂 牟平 油城 昆嵛 至石家庄
济南特高压 寿光 光州 博兴 文登抽蓄 闻韶 莱阳 淄博 高唐 潍坊 济南 临淄 益都 大泽 章丘 至辛安 昌乐 聊城 彩石 淄川 聊城电厂 长清 潍坊特高压 崂山 即墨 鲁中 聊城II 孙伯 泰山 宁东直流 新泰 西部特高压直流 密州 琅琊 济宁Ⅲ 临沂Ⅲ 里能郓城 新泰电厂 日照 郓城 汶上 费县电厂 运河电厂 嘉祥电厂 华润菏泽电厂 邹县电厂 枣庄 鲁南特高压 沂蒙 日照Ⅱ 临沂IV 至连云港 临沂Ⅱ 至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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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由于厂址条件的不同,专题研究项目也不尽相同,由总体设计院根据本项目厂址条件提出专题研究项目清单。各专题研究报告由总体设计院(或分包院)编制技术任务书。 业主或总体设计院通过招标最终确定有资质承担单位来完成各项专题报告,各专题报告的承担单位应按核电厂质保体系的要求编写工作大纲和质保大纲,根据专家审查后的工作大纲和质保大纲开展工作,最终完成的专题报告也应通过专家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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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根据可研阶段的专题报告结论,首先完成“两评报告” 环境影响报告书 厂址安全评价报告 ‘两评报告”应经国家环保部核安全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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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第一卷 总论 第六卷 环境影响与安全评价 第一册 总论 第一册 环境影响与安全分析
第一卷 总论 第六卷 环境影响与安全评价 第一册 总论 第一册 环境影响与安全分析 第二册 支持性文件汇编 第二册 水土保持 第三册 报告附图 第三册 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 第七卷 工程建设管理 第二卷 电力系统 第八卷 节能分析篇 第三卷 厂址条件 第九卷 投资估算与经济分析 第四卷 工程技术方案 第十卷 附件 第一册 总体方案 第二册 反应堆系统及设备 第三册 汽轮发电机组系统及设备 第四册 电气与仪表及控制 第五册 水工与电厂化学 第六册 采暖和空气调节 第七册 主厂房布置 第八册 建筑和结构 第五卷 核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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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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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核准 1、2004年实行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是投资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其内容是: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一律不再审批,而是针对少数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实行核准制。 2、核电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制,由国务院核准。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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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六、项目核准 3、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 (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 (三)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 (四)节能分析方案 。 (五)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安置分析 。 (六)环境和生态影响 。 (七)经济影响分析。 (八)社会影响分析。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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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核准 4、项目核准报告附件 项目申报单位在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申请报告时,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三)环境影响评价和厂址安全评价的审批意见;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水资源、水土保持、地震安评、地灾、压矿、文物等)。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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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初步设计 1、初步设计文件 1)全厂综合性文件 2)厂址与总平面设计文件 3)核电厂工程设计文件 4)核电厂设备设计文件 5)工程概算
6)初步设计阶段编制的专项设计文件 职业安全和职业病防治专篇 消防设计专篇 实物保护设计专篇 节能篇 2、初步安全分析报告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设计阶段)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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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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