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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研究中的问题意识、基本范式的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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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古代史研究中的问题意识、基本范式的反省
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几个概念的厘清与反思 ——中国古代史研究中的问题意识、基本范式的反省

2 一、“封建”词义与封建社会 ——史学命题:中国古代历史的特殊性

3 汉字“封建”字义溯源 《封建社会》(商务2004):依附农民;附有役务的佃领地(即采邑)而不是薪俸的广泛使用——薪俸是不可能实行的;专职武士等级的优越地位;将人与人联系起来的服从-保护关系(附庸关系);必然导致混乱状态的权力分割;在所有这些关系中其他组织形式即家族和国家的存留——这些似乎就是欧洲封建主义的基本特征。

4 汉字“封建”字义溯源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
一种以土地占有权和人身关系为基础的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封臣以领地的形式从领主手中获得土地。封臣要为领主尽一定的义务。并且必须向领主效忠。

5 汉字“封建”字义溯源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
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封建主义一词指“封建社会”,这是特别盛行于闭锁的农业经济中的一种文明形式。在这样的社会中,由于同他们的领主有私人的和自愿的关系,接受以领地形式给予的报酬,这些领地可以世袭。封建主义的另外一个方面是采邑制度和庄园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地主对农奴享有广泛的警察、司法、财政和其他权利。

6 汉字“封建”字义溯源 西欧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独特表现形式为封土制。封土制即起源于封臣制。封君与封臣关系的建立要举行称之为行臣服礼和宣誓效忠。封君分赐采邑给封臣成为惯例。一个人被封与采邑,那必须变成封授人的封臣,而所以封臣以采邑,也是为了使他能完成应尽的义务,如果他不完成义务,则应收回采邑。“我变成你的封臣是因为我向你领有封土”,“我负担所有这块封土上的有关义务”。封建原则:“我的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

7 汉字“封建”字义溯源 封建领主将其地产划分为庄园(manor)进行经营。庄园的基本特征应是具有领主自营地及农奴份地这两种土地,领种份地的农奴必须服无偿劳役以耕种领主自营地。 为了强制农民从事这种劳动,封建主对农奴具有行政、司法上的权力。

8 汉字“封建”字义溯源 中国1979年辞海 以封建地主占有土地、剥削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
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主要方式,是向农民收取地租。

9 汉字“封建”字义溯源 传世文献中“封建”指“封土建国”,“封爵建邦”。
现代汉语的“封建”来自日本汉字。近代欧洲人发现日本幕藩体制与欧洲中世纪的feudalism(封土,采邑)酷似,便以“封建”对译西文。清末民国便使用“封建”一词。

10 陈独秀在1915年所作《敬告青年》一文中将现实中国的一切弊端统统归为“封建制度之遗”, “封建=前近代=落后”的词义用例。
20年代,共产国际文件以“半封建”指现实中国,随后的中国社会史论战,将“专制集权”、“地主”、“自耕农”经济为特征的秦汉至明清的两千年纳入“封建时代”,与欧洲中世纪对应,“封建”概念泛化。其实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相左,与马克思原意也不同。 汉字“封建”字义溯源

11 汉字“封建”字义溯源 冯天瑜: “宗法地主专制社会” (《“封建”考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2) 白寿彝:
远古、上古、中古(秦汉—明清)近代 中村哲、沟口雄三: “前近代社会”

12 二、历史分期与“封建社会”的开端

13 依据主要的生产方式,划分时段,确定封建社会的起点:
西周封建说(领主经济、地主经济) 战国封建说 秦统一封建说 西汉封建说 魏晋封建说 东晋封建说

14 傅斯年:上古至于陈,中国灭亡——隋唐为外国,唐宋胡汉势力消长——南宋之亡又一大变。(民族角度)
雷海宗:淝水之战前为古典中国,淝水之战后为综合中国,保存古典中国,进化和吸收。 吕思勉:王莽为一大变 黄仁宇:秦汉——唐宋——明清,三次帝国(组织形态)

15 剑桥史:丁爱博,“早期中世纪” 谢和耐:宋明官僚帝国、宋代是中国的文艺复兴

16 商鞅变法的意义 魏文侯变法: 钱穆:新军国 杨宽:集权政体 许倬云:新型国家

17 商鞅变法的意义 国家——五口百亩自耕农,瓦解中间社会组织 依赖农业税收 依靠自耕农向国家提供劳动力与军力 中央专制——地方郡县制
官僚制取代封爵制 强制性的法制

18 商鞅变法的意义 王健文《帝国秩序与族群想象:帝制中国初期的华夏意识》2007:
商鞅的新政是华夏化与法家化的双规进行,而法家化同时是东方诸夏的变革主流。从思想与文化上看,代表华夏文化的旧有典型是封建、是儒家。自封建末世以来,诸夏国家其实在某个意义上,也多往‘脱旧华夏而立新华夏’方向前进,华夏的意涵也因此有了不同时序上的歧义。但是这样的转化中,原本戎狄色彩浓厚的秦国,却因此少了沉重的旧华夏包袱,终能在向着历史新格局的竞赛中拔得头筹,问鼎中原。

19 商鞅变法的意义 齐思和《商鞅变法考》: 商鞅者,本魏人,先仕魏,于魏国法度,知之甚悉,魏相公叔至举以自代,既仕秦,遂挟魏国之法而施之于秦,犹如清季吾国所用外国顾问,助我变法者也。故商鞅变法,实因而非创也。

20 商鞅变法的意义 杨宽: 卫鞅携李悝《法经》入秦,所说无非魏国已行之有效之富国强兵之术。
滕铭予《秦文化:从封国到帝国的转变》,学林出版社,2002 梁云《战国时代的东西差别》,文物出版社,2008

21 三、唐宋变革论

22 国家直接控制编户齐民的体制成为汉唐间的主流。
秦皇汉武的地方政策就是不断打击各种豪强以及伤农的商人集团,维系自耕农的数量。 国家—豪强—自耕农三者的关系,构成了从秦汉到隋唐的基本社会关系。

23 凡是国家直接控制自耕农数目多的时代,国家力量就强大。
在南朝与北朝的竞争中,北朝的均田制从实质来讲,与秦汉制度在精神上是一致的,就是培育出数量众多,由国家直接控制的自耕农,征收力役、赋税,并寓兵于农。 隋唐继承这样的体制,表现出国家强势。

24 而汉唐间在社会层面的人身依附关系,部曲,与其说是基于经济的人身支配,不如说是在国家控制人身情况下的,一种以私人恩义关系的相结合。

25 虽然开元九年(721),任监察御史宇文融为劝农使,主持检田刮户,并遣劝农判官十人行天下。但唐玄宗开元、天宝之际,均田制瓦解,土地兼并严重,农民纷纷逃亡,以人丁为本的租庸调制也逐渐失去实际意义。
财政危机严重,并隐伏着政治危机。安史乱后,财政危机更形尖锐。有鉴于此,德宗宰相杨炎于大历十四年(779)建议改革赋税制度,实行两税法。次年,德宗颁诏,正式推行于全国。

26 这种主要按田产多少为等级征收财产税和土地税的赋税制度,是中国赋税制度史上的一大变化,这不仅扩大了纳税面,而且为中国古代赋役由户丁转向田亩、由货币赋役代替力役与实物徭役的变革开了先河。这种赋税改革,由两税法开其端,中经一条鞭法,到清前期摊丁入亩的地丁制始告完成。

27 农作技术的明显改进、农业的进一步发达、水稻及茶等商品化作物的增长、烧瓷冶铁等行业的长足进步,
商业的繁荣取代律令制下的官市和关津贸易、货币流通的取代钱帛兼行、集市网络支撑的城镇的增多、大如华南小如苏州抚州等大小社会经济区域的形成、人口的激增、 北方与南方在经济重要性上的易位;

28 在社会方面,四民社会层级的结构性松动、士大夫的场域流动及代际沉浮、地域社会和不同类型的精英的形成、多样化的家族的出现、户等的变化、官私贱民的人身依附关系的蜕变、乡村制度和村落秩序的形成;

29 在政治方面,世家贵族权势的失坠、君主独裁制的兴起、君权相权互动之下的君主专制化、律令制的瓦解、中央集权与地方势力的消长、士大夫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政治主体意识的形成、科举官僚体制的壮大、党争等政治文化的变貌、职役法和胥吏制的出现

30 在文化方面,由于科举制度和朝廷右文政策导致的学术昌明和门类多样、从注重注疏到注重修身养性导致新儒学的形成、文学与艺术新体裁的出现、城市发展促成艺术趣味的转变和庶民文娱活动的繁荣、应用科学和实用技术的显著进步、印刷术的促进教育普及、罗盘的促进航海发展;

31 凡此种种,有些虽有地域差别,但是,在时间上,莫不或前或后参差发轫于唐宋之际。或者说,宋代上述领域出现的新事物、新气象,大多可以从唐代中期觅得端绪,验得萌蘖。不仅这样,在这些变化之中,有一些看来已经不像是王朝更替之后原来秩序的重新整合,也不像是传统之内的变化,而应该是结构性范畴的变革。在这一点上,学者所持史观(persuasions)或有不同,在局部问题上的估计或有出入,乃至于大有出入(例如对南宋以后江南农业发达程度的估计),但总体上看法趋近一致

32 两宋政府正式放弃了对土地所有权强制性的法制干预,对劳动者的超经济人身强制也明显减弱。以经济制约为特征的租佃契约关系得到确立。

33 土地兼并方式也由原政治劫掠为主转变为经济占夺为主。产权关系呈现了某种流动和升降不稳的新特点。

34 基于这样的国家—土地、人身控制关系的调整。社会快速形成新地主阶层。
上层则是皇权与官僚的特权阶级。政策指向并非社会发展,而是政府财政以及官僚集团利益。二者也有矛盾。特权阶级利用国家机器吞噬一切社会财富。新地主阶级则以加入官僚集团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 科举的意义是培养一个流动的官僚集团。

35 内藤在1907年到京都大学任教,1909年在讲授中国史时已初步提出唐宋变革论一一宋朝是中国近世开端的看法,其后在1914年出版的《支那论》、1920年讲授《中国近世史》的讲义、1922年发表《概括的唐宋时代观》逐步系统阐述了他的唐宋变革说。再其后内藤湖南的唐宋变革论经他的学生宫崎市定等人的发挥和展开,至第二次大战结束以后,中国近世说在国际唐宋史领域产生了深远而广泛的影响,“是日本的中国史研究可举出的最重要的成果之一,至今仍然是考察这一时代的坐标轴”。

36 张广达教授的归纳,内藤唐宋变革说的要点为:(1)贵族政治让位于君主独裁;(2)农民脱离贵族或国家的束缚,土地等私有得到承认;(3)科举普遍化与官僚政治的成熟;(4)朋党由贵族核心过渡到政见斗争;(5)货币大量流通,货币经济盛行;(6)儒学由经学义疏转向理学诠释,文学艺术的自由化、平民化色彩加重。

37 美国宋史学界长期倾向于认为唐宋之际中国历史从中古转向了近 世。近二十年来,美国学术界在唐宋变革的研究方向上,虽然出现新的变动,即逐渐形成了一个比较全面的新解说。这一新解说的主要特征:一是不再假定唐宋变革是中国走向欧洲式近代的一个转折;二是越来越重视思想文化变迁的历史影响

38 法国汉学家白乐日 (Etienne Balazs, )认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特征到宋代已发育成熟,而近代中国以前的新因素到宋代已显著呈现。因此,白乐日进一步认为,研究宋史将有助解决中国近代开端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39 夏曾佑 《中国古代史》一书是其上世纪初年的讲稿。他认为:“自传说时代至周末,为上古之世;自秦至唐,为中古之世;自宋至今,为近古之世。”内藤于1902年会见过夏曾佑,对他的学问多有褒赞”。“内藤湖南从夏曾佑的书中,获得了某些启发,引起了思想共鸣 ” 唐宋变革论的提出

40 钱穆在其1939年出版的《国史大纲》,在1942年出版的《中国文化史导论》中,将中国历史划分为三个时期:“先秦以上可说是第一期,秦汉、隋唐是第二期,以下宋、元、明、清四代,是第三期。”并称:第三期“可说是中国的近代史”。由于《国史大纲》作为教材一再重印,而读者往往又将它与《中国文化史导论》合读,钱穆的“唐宋变革”论在我国影响很大。此后,钱穆的“唐宋变革”论又有新发展,集中体现在其《理学与艺术》一文中。

41 从时间上说,内藤湖南提出“唐宋变革”论,早于钱穆。20世纪30、40年代,宫崎市定继承并发展内藤的有关理论,大约与钱穆同时。钱婉约《内藤湖南研究》一书认为,钱穆的“近代”说与内藤的“近世”论系“不谋而合”,“并没有发现钱穆直接或间接受到过内藤湖南的影响” 。

42 蒙文通“较早注意到唐宋之间的社会变革”,他将周秦至明清的中国古代社会划分四个阶段,认为“唐前唐后之变最为剧烈”,并强调:“旧者息而新者盛,则在庆历时代。”

43 侯外庐在1959年接连发表两篇论文:一篇是《中国封建制社会的发展及其由前期向后期转变的特征》,作为第一章刊载于他主编的《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另一篇是《中国封建社会前后期的农民战争及其纲领口号的发展》。他认为:“中国封建社会可分为前期和后期两个阶段。”“唐代则以建中两税法为转折点,处在由前期到后期的转变过程中。”侯外庐提出“唐宋变革”论虽晚于内藤乃至宫崎,但其理论与日本学者并无因袭关系。

44 他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出发,分析“唐宋变革”,既注重经济基础,认为这一变革的关键在于:“中唐以后,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与劳动熟练程度的提高,以实物地租为支配的形态,代替了以劳动为支配的形态。”又突出阶级斗争,指出,“前一时期的农民起义主要表现在反徭役并争取人身权方面”,“后一时期的农民起义主要表现在分产均产方面”。

45 文学史界、思想史界都十分关注“唐宋变革”。在文学史界,“近十年来,唐宋文化与唐宋文学转型成为学界的热点话题,成为唐宋文学研究中最流行的一个‘主题词’,甚至构成一种研究范式” 。思想史学者同样认为:“唐宋之际是中国历史上值得高度重视的一个转折阶段,无论从政治史、经济史、社会史还是思想文化史角度看,这一时期都可谓是个重要的分水岭。”

46 史乐民(Paul Jakov Smith)、万志英(Richard von Glahn)等编辑出版的论文集《中国历史上的宋元明过渡》宋元明时期尽管北方地区受到战乱的侵袭,但中国的传统经济文化核心区———江南及其周边地区却没有遭受大规模的破坏,其经济、社会依然继续演变和发展着,这就为后来明清全盛奠定了基础。宋元明不是“中国历史的断裂”,而是介于唐宋变革、清代全盛之间的“过渡”。 中岛乐章《宋元明移行期说》

47 萧启庆:《中国近世前期南北发展的歧异与统合———以南宋金元时期的经济社会文化为中心》,清华大学历史系、三联书店编辑部编:《清华历史讲堂初编》,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
金朝统治下的北方地区经济、社会、文化与南宋统治的南方的巨大差异及元朝的统合

48 四、南北分立、并行发展的作用与意义 ——史学命题:中国古代的分裂与统一

49 陈寅恪先生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系统而深刻地探讨了隋唐制度的渊源所在,首次提出隋唐制度盖有三源:北魏北齐、梁陈,以及西魏北周。其中最重要的源头是北魏北齐,梁陈次之,西魏北周影响最微。

50 北魏北齐一源又是汉魏以降的华夏文化,经由三途至北魏孝文、宣武两朝,取精用宏,熔冶为一。
残留于中原的汉魏制度, 东晋至南齐间对汉、魏、西晋典章文物的继承与发展, “永嘉之乱”后保存于河西的中原文化。北齐又沿袭继承北魏制度。这应为汉魏至隋唐典章文化发展流变的大势。

51 20世纪90年代,唐长孺先生在《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 
唐代经济、政治、军事以及文化诸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它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由前期向后期的转变。但这些变化,或者说这些变化中的最重要部分,乃是东晋南朝的继承,我们姑且称之为“南朝化”。

52 南北发展的作用与意义 第一个南北朝、隋及唐前期的历史是循着"南朝"、"北朝"两条并行的线索来发展演化的.隋及唐前期基本实行的是"北朝"制度,而后又在统一国度内实施了"南朝"线索与"北朝"线索的整合.到中唐以后整合完毕,国家整体上向"南朝化"过渡.

53 第二个南北朝却是辽宋夏金元三百多年间官方和民间广泛使用且见诸史书的称谓,而且一直使用到元末明初。
由于三百年左右的南北对峙隔绝,唐宋变革大抵在北宋、南宋持续进行。而在辽、夏、金、元统治的北朝或北方,社会整体结构和社会发展轨迹却出现了较多异化,出现了一些与中唐两宋不同的东西(或者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停留在中唐以前的状态),并由此形成了北朝线索。

54 元政权北朝线索的势力过分强大,初步整合的结果,北朝因素往往占上风, 户籍劳役、分封驱奴、官手工业、君臣关系、行省和边疆政策等,都发生过不同程度的自北而南的渗透延伸。这与明前期的整合走势相似,而与明中叶以后截然不同。

55 由于元统一及后述朱元璋父子的个性政策,北朝线索或北方体制在13 16世纪三百年间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有时甚至是主导性的。

56 元朝与中唐两宋略有不同的职业户籍制、全民服役、分封制、官营手工业、儒士边缘化倾向、君臣主奴化等,对明前期的影响既深且重。明朝的军户制,“配户当差”的户役法,官府手工业和匠籍制,纸钞制,政治经济的南北反差,行省三司制,宗室分封,诛杀功臣士大夫等,都可以看到元制或北制的影子,都是被明朝统治者略加变通后沿袭下来的。就是说, 北朝或北方线索,在明前期仍然在顽强地发挥作用,有些甚至是支配性的。

57 明中叶的情况较前期有了明显改变,南北线索或体制开始实施第二阶段的整合,而且是改为以南制占优势或为重心。主要表现在军户制,“配户当差”的户役法,官府手工业和匠籍制等相继被南朝或南方的相关形态所代替,结果是唐宋变革所代表的南朝线索逐渐成为主流。

58 16世纪中叶,才最终完成了它与江南体制的复合、交融与整合,最终建构起经济上江南因素为主、政治上北方因素为主的混合体。

59 第二个南北朝及其并行发展的两条线索,都确凿存在. 南宋承袭唐宋变革成果,它所代表的南朝线索充当主流,辽夏金元反映的北朝线索也作用显赫
第二个南北朝及其并行发展的两条线索,都确凿存在.南宋承袭唐宋变革成果,它所代表的南朝线索充当主流,辽夏金元反映的北朝线索也作用显赫.二者并存交融,先后经历元朝、明前期以北制为主导及明中叶为南制主导的三次整合,明后期最终汇合为一,此乃宋元明清历史的基本脉络和走势. 李治安《两个南北朝与中古以来的历史发展线索》

60 两个南北朝所造成的南、北方隔离与差异,直接影响到中古以来的历史发展.恰恰是在唐宋变革前后,历史发展的线索是呈现南、北复合状态而非单一.

61 五、专制主义 ——史学命题:中国古代的政体

62 对专制概念的反思 甘怀真:《皇帝制度是否为专制》,《钱穆先生纪念馆刊》第4期,1996年9月,后收入所著《皇权、礼仪与经典诠释:中国古代政治史研究》“附录” 罗志田:《中国文化体系之中的传统中国政治统治》,《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3期

63 日知《东方专制主义问题——政治学、历史学二千多年来的误解》,收入《中西古典学引论》,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65-366页;
罗志田:《中国文化体系之中的传统中国政治统治》,《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3期,第50-51页注1; 王文涛:《中国古代“专制”概念解读》,《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4期,第 页。

64 “专制”一词很早就见于中国文献,《左传·昭公十九年》:“晋大夫而专制其位”
《韩非子·亡征》:“种类不寿,主数即世,婴儿为君,大臣专制,树羁旅以为党,数割地以待交者,可亡也”, “出军命将太重,边地任守太尊,专制擅命,径为而无所请也,可亡也”。 中国传统文献中 “专制”一词指大臣或太后、外戚、宦官之类等掌管应属于君主的职权,具体又分为受命专制与不受命专制两类,前者是合法的,后者属于擅权。并非用来描述君主,更不是指一种政治体制。

65 “专制主义”、“专制政体”乃是近代引入的新含义,是对西方政治学术语Despotism的翻译,“专制君主”则出自英语despot一词。亦有人用“专制主义”翻译英语“Absolutism”,实际是错误的,该词正确的译称是“绝对主义”或“绝对君主制”,在欧洲历史上有特定的含义。 北成:《关于“专制君主制”的译名》,《史学理论研究》1996年第2期,第 页

66 “专制”一词在西方语言世界中: 常常是用来认定,解释或者指责奴隶制度,对外征服,以及殖民或帝国统治。

67 孟德斯鸠( )以专制政体为三种基本的政府形态之一,使得专制政体成为18世纪政治思想中的一个核心主题中国划入“专制政体”的。他说:“中国是一个专制的国家,它的原则是恐怖。在最初的那些朝代,疆域没有这么辽阔,政府的专制的精神也许稍为差些;但是今天的情况却正相反。” 孟德斯鸠被认为是“从否定方面将中国列入一种世界模式的第一人

68 “东方及中国专制说”。 黑格尔与马克思继承了这种观点。 黑格尔说“它的统治并不是个人的识见,而是君主的专制政体”、“中国人既然是一律平等,又没有任何自由,所以政府的形式必然是专制主义”,“天子实在就是中心,各事都由他来决断,国家和人民的福利因此都听命于他”。

69 最早将Despotism翻译为“专制政体”的应是明治维新后的日本人加藤弘之《邻草》,介绍“世界万国的政体”,称“虽然大凡世界立国无数,若论其政体无外乎君主政治(洋名モナルキー)官宰政治(洋名レプユブリーキ)两者……君主政治的政体分为君主握权(洋名オンベペルクテモナルキー)上下分权(洋名ベペルクテモナルキー)两种”。1868年,加藤弘之在《立宪政体略》的“政体总论”中将 “君主握权” 分做两种,改称为“君主擅制”与“君主专治”,并分别予以解释。

70 在日语中,“擅制”与“专制”发音相同,均为“せんせぃ”。
1866年福泽谕吉所译的《西洋事情》将despot音译为“デスポット”,并意译为“立君独裁”。 1872年中村正直翻译穆勒(John S.Mill)的《自由论》(On Liberty)为《自由之理》,其中将“despotism”音译为“デスポティズム”,并意译为“霸政”。

71 1874年12月,尾崎三良( ) “君民同治论” :“晚近论及国体,往往分为四类,曰君主专裁、曰君民同治、曰贵显共和、曰百姓共和。”这里用的是“君主专裁”,下面接着说:概括而言,为立君、共和两类”,后文进一步指出:   政事多出于君主之专断,以是或目之为专制之国体,以是知其为长君主之私欲、助其无道的阶梯。 将“君主专裁”称为“专制的国体”,此文次年(1875年)3月刊登在《会馆记事》第2号附录中。这是目前所见最早提出“专制”国体的。

72 1876年日本人何礼之(1840-1923)根据英译本将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翻译成日文《万法精理》时开始采用“专制政治”这样的词汇来译“despotism”。

73 日本出现的“专制政体”说在1899年首先为梁启超所注意
《清议报》发表的译作《各国宪法异同论》的前言中说:   故苟凡属国家之大典,无论其为专制政体(旧译为君主之国),为立宪政体(旧译为君官共主之国),为共和政体(旧译为民主之国),似皆可称为宪法。

74 《清议报》上发表的《草茅危言》 今欲举秦汉以来积弊,摧陷而廓清之,以举自强维新之政,则必自恢复民权始……余尝读史,汉以下历朝帝王不下数百人,而求其聪明叡知天下真主者,百中仅得一二耳。中材之君则百五六,庸劣之主则百九十矣。故天下百年而无十年之治……若有人于此,其力能摆脱三千年宿敝,变专制独裁之治,作众思公议之政,中国之天下不足治也。

75 自1901年起,“专制”说逐渐为中国的海外知识分子所了解,并迅速成为他们批判的武器。
孙中山1903年9月21日在《支那保全分割合论》一文提及专制 这种论断出现不久就迅速开始在国内传播,传播的桥头堡应是上海

76 中国为专制政体说出现10年后,甚至连清廷的大臣、官员也屈从于这一论断。武昌起义爆发后,宣统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奉天代表曾有翼等致内阁袁世凯函称:“革命风潮浸及东省,东省人士非不知脱离专制,尊重自由。无如默观时局,知非君主政体不足以自立”云云。一个多月后甘肃谘议局议长张林焱等致袁世凯转伍廷芳等电反对共和,支持君主立宪,其中亦称:“查我中原民族,休养于专制政体之下者四千余年,服教畏神,久成习惯”

77 1904年夏曾佑著《最新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书》(后更名为《中国古代史》再版),其中就有不少地方使用了“专制”与“专制政体”之说
1914年出版的钟毓龙编《新编本国史教本》 1924年出版的顾颉刚、王钟陵编,胡适校订的《现代初中教科书·本国史》 1932年出版的周予同著《开明本国史教本》上册 教育界使用“专制”说

78 教育界使用“专制”说 明确将秦以后的政体与专制联系起来的是1956年以后的中学历史教学大纲。

79 1911年以后学术界的共识之一就是中国历代王朝为“专制政体”。
学术界使用“专制”说 1911年以后学术界的共识之一就是中国历代王朝为“专制政体”。 1929年出版的吕思勉《中国政体制度小史》说:“(中国)习于一君专制之治,以为国不可一日无君”,“中国后世之政体,虽若一君专制之外,更无他途可出”。 1939年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中指出:“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就建立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这一表述对1949年以后的大陆学界有深远的影响,其实除了“封建国家”说之外,接受的均是民国时期通行的观点。

80 钱穆在《中国传统政治与五权宪法》中指出:“西方学者言政体,率分三类:一、君主专制。二、贵族政体。三、民主政体。中国自秦、汉以下,严格言之,早无贵族,中国传统政治之非贵族政治,此不待论矣。中国虽有君主,然固非君主专制,此如英伦虽至今有君主,然不害其为民主政体也。中国传统政治,既非贵族政治,又非君主专制,则必为一种民主政体矣。”

81 ,“在二十世纪,欧美东方学的理解与方法在中国自我形象的形成与中国对过去的理解中成为一个可见的组成部分”,无论是儒教、专制政体、官僚政治、家族主义还是特别的种族特性,都可以溯源至欧美东方学的描述。所有这些描述的共同之处在于使用出自西方观念的形象、概念与标准来“重新书写”中国历史。

82 传播这种西方意识的不仅是西方的传教士,还包括海外的中国人,实际上还包括作为重要桥梁的明治维新后的日本人。这几股力量共同作用将西方对东方的表述,如中国专制之类,译成中文,引入中文世界,并变成自己的表述加以传播,进而重新塑造中国人自己的历史记忆。

83 ——史学命题:中国古代的社会与政治体制之间的关系
六、中国古代“宗族”与政治体制 ——史学命题:中国古代的社会与政治体制之间的关系

84 (一)宗与族

85 《诗 商颂 殷武》:命于下国,封建厥福 丁山:《甲骨文所见氏族及其制度》,中华书局1988 殷商已知氏族有二百以上,商代国家的重要基础即为商王族与各个氏族之间的统属、联盟和征服关系。 商灭后,所谓“殷民六族”、“殷民七族” 《吕氏春秋 观世》:周封国四百余,服国八百余 族与国

86 侯外庐: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保存了氏族的躯壳和纽带
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三联1983 政权分配于血缘关系 杜正胜《吾土与吾民》台北联经1982 姓氏为政治术语,治理土地和人民的象征 殷前半期除武丁外,皆兄弟相承,后期武乙以下,父子相承,周太王、王季、文王无嫡庶之别。 周代封建特点在于以宗法为骨干形成

87 宗与族 班固《白虎通》 “宗族”用了一种拆分论证法:“宗者何谓也?宗者尊也”;“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
《礼记·大传》:“同姓从宗合族属。” 孔颖达疏:“同姓,父族也。从宗,谓从大小宗也。合族属者,谓合聚族人亲疏,使昭为一行,穆为一行,同时食。”

88 (二)、西周春秋宗法制

89 《大传》只言卿、大夫 五世以后,或有从贵族降低为平民,确仍然是国人。 《礼记 丧服小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弥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弥也。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

90 《礼记 大传》:庶子不祭,明其宗也……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弥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

91 《礼记 文王世子》: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为庶人,冠、娶妻必告,死必赴,练、祥则告。族之相为也,宜吊不吊,宜免不免,有司罚之。
至于作为野人的庶人则与贵族的宗族毫无关系。

92 李学勤《古代礼制和宗法》:严格意义的宗法限于别子以下的大夫、士阶层。不过卿大夫以上的天子和诸侯也有嫡长制继承的血缘关系,而且从《诗经》等书来看,天子也可称之为宗子。这种血缘关系,在某些方面和大夫、士的宗法是相类似的。因此,我们觉得不妨认为是广义的宗法制度。

93 宗法制:周代以血缘宗族关系整合社会、维护贵族统治的制度。嫡长子继承制为其基础和核心。周王自称天子,为天下共主,王位由嫡长子继承,奉祀始祖,是天下大宗。嫡长子的兄弟受封为诸侯,为小宗,尊王室为宗周。诸侯在其封国又为大宗,君位由嫡长子继承。其兄弟分封为卿大夫,为诸侯国的小宗,在其本族为大宗。卿大夫也由嫡长子继承父位,其诸弟为士,为小宗。士的嫡长子仍为士,余诸子为平民。世袭的嫡长子称为宗子、宗主,为本族族长,周王则是最高地位的总族长。

94 (三)汉魏世家大族与门阀士族

95 两汉魏晋数百年间,“豪族”、“豪宗”、“豪姓”、“大姓”、“大族”等称谓屡次见于史籍。但这些概念强调的是“族”对地方社会、政治、经济的控制。“贵人”、“贵游子弟”、“贵门”、“贵望”、“贵戚”等也多见,但这些概念用于世代官宦的家族。“贵族”一次仅仅见于《晋书 列女传》。 “清贵”、“显贵”与“大姓”、“豪宗”之间不能划等号。 史籍中对“士”称呼最多的是“士流”、“士类”,强调“士”的群体性。 “士族”仅仅见于《晋书 许迈传》。

96 《汉书》中经常出现某地大姓、著姓,他们以宗族团体为纽带,内部关系十分紧密,势力相当强大,而且由于在地方有相当大的特殊势力,带有很强的地方色彩。 西汉刺史“六条问事”,第一便是“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另一条是地方官“阿附豪强”。

97 至东汉,这些家族累世专攻一经,弟子动辄数百人、数千人。通过经学入仕,形成累世公卿的家族。如传欧阳《尚书》的弘农杨氏,自杨震以后,四世皆为三公。世传《孟氏易》的汝南袁氏,袁安以后,四世五公。

98 世家大族控制察举、征辟。 察举、征辟:率取少年能报恩者。形成举主、府主与门生、故吏的关系。门生、故吏以君臣、父子之礼对待举主、府主。服三年丧。汉顺帝时候,北海国相景死,故吏服三年丧的有87人。

99 世家大族由此控制地方政权,太守来此,必须征辟本郡的世家大族为掾属,委政于他们。
“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阳宗资主画诺;南阳太守岑公孝,弘农成瑨但坐啸”。 崔寔《政论》:州郡记,如霹雳,得诏书,但挂壁。

100 所谓“士族”的三个空间 从豪族--士人化的豪族 处士――官员――世代官员 士人――名士――世代名士 这三个空间的重迭构造,必须是士大夫领导社会的时代。其核心点在士大夫的价值观得到社会民众、国家的认同,进而,士大夫的领导被体制所承认,形成门阀制度。在其中九品中正制起了最为关键的作用。

101 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 驳斥“军吏虽有功能,德行不足堪任郡国之选” 建安十五年、十九年、二十二年令 惟才是举 责成所属将那些不齿于名教但有“治国用兵之术”的人以及“高才异质”的文吏,同那些亲附自己的大族子弟一起加以拔用。 以专制集权为依归,制止大族垄断政权。 曹操的惟才是举

102 九品中正制(九品官人法) 中央选择“贤有识鉴”者,兼任本郡“中正”,负责访查同籍贯的散在各处的士人,评为九品,作为吏部授官职的依据。 齐王芳时,增设了州中正。 初行时,士人品定权力在政府中正手中,采舆论,按人才优劣品第,改变名士操作选举的局面。

103 九品中正制的变化 司马氏以后,中正官把持在世家大族手中。如北地傅氏。贵族子弟获得较高的品第和官位。士人品第离开“惟才是举”的标准。 晋朝“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九品中正制转变为门阀势力的工具。 在九品中正制度中,中正及其推荐者均为门第二品,而获得二品的几乎全部是大姓冠族。只有二品才能做高官。

104 于是在九品中正制下,家族、地域成为序列,而这个序列反映到官僚制度中,则是官品的世代分配。反而原来家族对地方社会的控制、家族所占有财产的多少这一点在弱化。而在士流中的地位,在官品中的序列在强化,对政权的依赖性则加强。这种制度将另一批豪族排挤到社会中下层,转向地方发展。 “士”成为官方的法律身份。复除特权。

105 品官占田荫客制 按照官品占有土地从十顷到五十顷;占有佃客从一户到十五户;占有衣食客一至三人。 按照官品高低庇护亲属作为自己的依附农民,“多者九族,少者三世”,没有数量限制。

106 (四)、宗法与宋明地方社会的组织化

107 中国宋以后宗族制度,以祠堂、族长、族田、族谱、族学为标志,具有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新属性,形成了新的宗族形态。
宋元宗族形态尚未定型,处于调整时期。坟墓和祖先祭祀是贯穿中国历史的重要问题,涉及礼治与习俗,宋元时代是祖先祭祀方法由坟寺到祠堂变更的重要转换期。

108 修谱建祠是个社会上层下移的历史过程。在下移的过程中,宗族的结构连贯到地方社会的组织之上。在这个过程中,儒家的思想当然起着明显的作用。同样地,国家礼仪的推广也确认了宗族结构在地方社会的地位。

109 宗族研究者 井上彻《中国の宗族と国家の礼制———宗法主义の视点からの分析》,东京研文出版2000年初版。中文版由钱杭翻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8年出版 井上彻与远藤隆俊合编《宋—明宗族の研究》汲古书院2005年 远藤隆俊(日本高知大学副 校长) 中岛乐章(九州大学文学部) 片山刚

110 冯尔康 科大卫(香港中文大学) 何淑宜《士人与儒礼:元明时期祖先祭礼之研究》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博士论文, 2007年。

111 元代是宋以后宗族形态的重要形成期。万安玲(LindaWalton,波特兰州立大学历史系)《宋元转变的汉人精英家族:儒户身分、家学传统与书院》:
1315年恢复科举制度以前及以后,士大夫兴办书院,利用教育维护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元初那些通过资助,兴办或以其它形式与书院联系,从而维护儒学学术传统的家族,获得入仕的有利机会。蒙古征服后,书院对南方士大夫家庭的命运起着重要作用。书院除了为书院山长提供潜在的仕途外,还帮助元朝指定的儒户,即传统的士绅家庭,维持特权。

112 16世纪宗族形成的再兴与急速发展, 18世纪中叶的乾隆前期是宗族发展史上的一个完成时期。

113 上田信(1995): 华北:山西,无宗族、地主势力。 江南:田主-佃户。以地主为里长,清除豪强。 华南:徽州、浙东、珠江,地域宗族。

114 滨岛敦俊 江南三角洲:“非宗族型乡绅社会” 华南地区:“宗族型社会” 华北地区:“非宗族型庶民社会”

115 常建华《明代宗族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
宗族乡约化 1、宋以后士大夫的化乡实践 2、洪武《大明集礼》的规定具有“权仿《家礼》”,《教民榜文》。政府祭祖礼制的特点是认同朱熹《家礼》,这也反映了《家礼》被社会认同的现实。 明代宗祠的建设与发展,是以《家礼》的普及和士大夫的推动为背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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