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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光 社 會 學 旅遊、家、與父權 授課老師:邱琡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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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觀 光 社 會 學 旅遊、家、與父權 授課老師:邱琡雯

2 旅遊、家、與父權 Hall和Kinnairdy在「對女遊的附記」(a note on woman travelers)一文中指出,當旅行做為女性自我完成與自我認同的一種手段時,女遊必須克服的是來自男性(the male )與家(the domestic)的兩項束縛(Hall and Kinnairdy,1994: )。 因為,女遊常常被再現為特立獨行(individuality and uniqueness) ,不同於其他一般「正常」的女性,也就是不同於社會規範對女性「自我犧牲和照料家庭」的要求。

3 而女性得以開始出遊,也通常被認為是婚變、失戀、雙親過世、要不就是獲得一筆龐大遺產等條件下才產生的,忽略女性在自我探索的驅策下主動出遊的可能。
Alexandra David-Neel 是第一位進入西藏•拉薩的歐洲女性(一九二七年和一九三六年),她是在辛苦歷經翹家、逃婚之後才開始自由旅行,並嘗試創業、研讀神學和佛經。

4 然而,對女遊而言,男性與家也不必然只是束縛而已,有時它可能是一種助力,包括經濟上、精神上、安全上。
十八世紀的女遊充滿了階級性,只有位居少數貴族階級男性的隨行者(accompanist)像女兒、妻子、未婚妻等女性才得以出遊,譬如,一七一六年英國駐土耳其大使夫人Lady Mary Wortley Montagu 隨著丈夫到東方殖民地任職是開當時女遊風氣之先的人。

5 除了「階級」因素外,英國維多利亞時期的女遊可說是大英帝國、殖民主義、戰爭、外交之下的產物,在英國國內這些女性在「性別」上仍被男性宰制而備感壓抑,然而,這層壓抑卻可透過到帝國內其他殖民地旅行的機會,以「種族」上的優越感取而代之,無論是看待殖民地的男性或是女性。

6 可以說,<家>的意義不再只是狹隘的個人家庭,它可以延伸至帝國、國家、國族的範疇,其中包括了階級、性別、種族等複雜關係的重組與協商,而一個強勢的男性與家園有時也支持了女性的出遊。
女遊(旅遊)的發生,帶動了女遊的「書寫」,乃至於女遊書寫的「出版」。

7 這學期選修『觀光社會學』的六十六位同學分別從「女遊」和「男遊」(女同學寫女遊,男同學寫男遊)的出版品去搜尋,以當代(包括國外)特別是近年來臺灣的女遊和男遊之出書做為分析對象。
從作者的社會屬性、旅行的目的、旅行與「家」的關係、旅行與「父權」的關係等四個方面找出其中的共通特質,這些特質除了一般公認的「有錢、有閒」之外,可以看成是:作者得以出遊、得以書寫、乃至得以出版的得天獨厚之條件。

8 其中,旅者如何看待、如何維繫與客方社會(guest society)及主方社會(host society)的「家」與「父權」之關係是作業分析的重點。
總體而言,男同學所整理出來的男遊對於「家與父權」的著墨並不太多,因為,男性(包括男同學以及男遊本身)在傳統上的多重優勢,以及在旅遊這件事上並未被賦予過多的性別焦慮(雖然,父權對於男性也是一種壓迫)。沒有壓迫,沒有焦慮,自然也就不會產生像女遊般強烈的書寫慾望。

9 一、作者的社會屬性: 普遍是高學歷,大學畢業或碩士學位者比比皆是,不少人有在國外求學工作的經歷,並且多數從事文字或知識性的職業,像作家、記者、編輯、學者、老師等。 旅行對他們而言,不因返家就劃上句點,也不因和親友分享完照片或分送完紀念品而結束,必須再透過對旅遊的反芻、整理、書寫、呈現才算大功告成。

10 當今的女遊身份比想像的多元,有未婚的,離婚的,單親媽媽,也有已婚的,已婚者當中有暫且拋家棄子獨自單飛的,也有是攜家帶眷出走的,或是中年之後和配偶相伴出遊的。

11 二、旅行的目的: 只是一種「習慣」,或是為了工作尋找靈感,為了休息,為了療傷,為了換跑道,為了自我完成,為了逃避家中過多的溫暖………。
可以發現,現代人對於生命的週期轉換之需求越來越迫切,這種焦灼感的發洩已有許多方式,旅行也逐漸成為現代人轉換生命的重要機制,透過它,許多人希望生命得以重新啟動、重新出發。

12 三、旅行與「家」的關係: 能夠出遊這件事除了個人的社會條件與強烈意願外,來自親情的支持,包括金錢上、精神上、物質上的支持也是功不可沒,不少作者出身於中產階級家庭,父母親比較開明,對女兒生命意義的指引不再只局限於傳統的窠臼。

13 對單身女性來說,沒有夫家的束縛,又得到原生家庭的鼓勵,自然是愛走就走;
對已婚女性而言,除了夫家、娘家的鼎力扶持外,在強烈的自我意識驅策下,再去建構一個屬於自己的家,旅行就是獨享自己的家之重要時刻。 而那些攜家帶眷出遊的人,則是努力把整個家扛在肩上一起移動。

14 弔詭的是,旅行既要離家,但在旅途中碰到危險狀況、或是疲憊、或是骯髒、或是觸景生情、或是異文化衝擊(譬如女遊獨闖伊斯蘭世界)時,旅人又都會第一個想到家,特別是家庭所提供的溫暖、呵護、與穩定,家庭仍舊是一個重要的避風港與鄉愁的想像寄託。

15 因此,可以發現:旅人只是短暫離家,終究必須返回(或許也渴望返回),旅途中和家的維繫間歇不斷, 譬如,令人有家的感覺、有媽媽的味道、持續在家中的生活習慣、寄明信片、發 、打電話、買紀念品等意識或行為,旅行成了檢證自己在「離-返之間」與家「親密-疏離」的一種指標。

16 然而,原生社會的家或許不是真正的家,而只是「枷」。社會上的邊緣人透過旅行追尋生命中屬於自己的家,譬如,同志旅遊書寫提到來到舊金山這個同志國度,才讓他(她)們有真正回到家的感覺。

17 四、旅行與「父權」的關係: 父權、母權、神權、政權等所有壓迫的意識型態都是綑綁女性的來源,然而,有壓迫的地方就有反抗,能夠反抗的人卻只是少數擁有特殊條件的人(經濟獨立、自我意識強),出遊就是對於壓迫的一種反抗、一種鬆綁。

18 很多女遊會在旅行中檢證客方社會與主方社會男女平等/不平等的關係,從決定出遊那一刻開始,她們已經強烈知道,除了扮演主流價值要求女性「在家」做個好女兒、好妻子、好媽媽、好媳婦之外,出遊這種「不安於室」的行動本身是一種試圖翻轉,她們訴諸出遊是女性建構生命意義的另類選擇。

19 父權無所不在,脫離了客方社會的父權宰制,上路之後,主方社會的性別文化(如一夫多妻、男尊女卑)仍透過父權的強勢運作時時衝撞著女遊。
單槍匹馬的女遊總在旅途中被問到:「結婚了嗎?為什麼一個人跑出來?妳的先生呢?」等父權賦予女遊的性別焦慮。

20 因此,在客方社會和主方社會的父權雙重夾擊之下,女性做為一個被性別化的旅人(gendered travelers)通常「被期待」(久而久之也自我期待)在被性別化的地方(gendered places)以被性別化的方式(gendered modes)從事旅遊活動。

21 譬如,以奇風異俗為號召的商品化旅行常能吸引女遊趨之若鶩,女性不宜前往的地方(西藏/阿拉伯/伊斯蘭地區)最好不要單獨前往,女遊不宜從事騎腳踏車、騎馬、騎駱駝、爬山、航海等危險活動的說法一直絟繞著女遊的行動,是束縛,也是指引。

22 因此,現代女遊的意義至少有以下三點: 1. 改變與「家」的關係:女性不再只是「看守、等待、犧牲、奉獻」的角色,她能透過暫時的出遊,去維持她與家的不同關係。 2. 改變與「父權」的關係:女性除了三從,也就是「在家從父、父死從夫、夫死從子」的關係外,父權在女遊的發生上扮演了支持或反對的不同角色,父權是一種壓迫,也可能是一種引導。

23 3. 改變女性建構生命意義的方式:除了做賢妻良母、相夫教子、與嫁一個好男人之外,女性可以透過旅遊來實踐自我、發現自我,旅遊可以是女性建構自我生命意義的方式之一。
亞太研究所 邱琡雯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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