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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津 港 保 税 区 天 津 空 港 经 济 区 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及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 刘 建 201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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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 津 港 保 税 区 天 津 空 港 经 济 区 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及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 刘 建

2 典型事故案例 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案例简介

3 一、事故回顾 2015年8月12日晚11时 34分,天津港瑞海公司危化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爆炸冲击波波及区以外的部分建筑,造成建筑物接近地面部位的门、窗玻璃受损,东侧最远达8.5公里(东疆港宾馆),西侧最远达8.3公里(正德里居民楼),南侧最远达8公里(和丽苑居民小区),北侧最远达13.3公里(海滨大道永定新河收费站)。

4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住院治疗(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   截至2015年12月10日,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等标准和规定统计,已核定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人民币,其他损失尚需最终核定。

5 瑞海物流8·12特大爆炸事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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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二、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硝化棉(C12H16N4O18)为白色或微黄色棉絮状物,易燃且具有爆炸性,化学稳定性较差,常温下能缓慢分解并放热,超过40℃时会加速分解,放出的热量如不能及时散失,会造成硝化棉温升加剧,达到180℃时能发生自燃。硝化棉包装差,加上野蛮装卸,造成湿润剂散失,极易引发火灾。集装箱散热条件差,致使热量不断积聚,硝化棉温度持续升高,达到其自燃温度,发生自燃。

10 间接原因 涉事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涉事企业-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海公司)作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严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批先建、边建边经营危险货物堆场。 2、无证违法经营。 3、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经营危险货物批复。

11 4、违规存放硝酸铵。 5、严重超负荷经营、超量存储。月周转货物约6万吨,是批准月周转量的14倍多。硝酸钾存储量1342
4、违规存放硝酸铵。 5、严重超负荷经营、超量存储。月周转货物约6万吨,是批准月周转量的14倍多。硝酸钾存储量1342.8吨,超设计最大存储量53.7倍。 6、违规混存、超高堆码危险货物。违反硝酸铵类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应实行直装直取,不准在港内存放的规定。

12 7、违规开展拆箱、搬运、装卸等作业。 8、未按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 9、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重缺失。 10、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11、未履行与周边企业的安全告知书和安全互保协议。

13 三、有关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滥用职权 违法违规实施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批; 玩忽职守 日常监管严重缺失。

14 三、有关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天津海关系统 违法违规审批许可。 未按规定开展日常监管。 (三)天津市安全监管部门 玩忽职守 未按规定对瑞海公司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 未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日常监管。

15 三、有关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玩忽职守,在行政许可中存在多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缺失。 (六)天津海事部门 培训考核不规范,玩忽职守,未按规定对危险货物集装箱现场开箱检查进行日常监管。

16 三、有关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七)天津市公安部门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未按规定开展消防监督指导检查。 (八)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局未按规定审核项目,未按职责开展环境保护日常执法监管。 (九)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未严格执行项目竣工验收规定。

17 三、有关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滨海新区党委、政府未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 (十一)交通运输部未认真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督促检查,对天津交通运输系统工作指导不到位。

18 三、有关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海关总署未认真组织落实海关监管场所规章制度,督促指导天津海关工作不到位。  

19 四、对与事故有关政府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公安机关对24名相关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瑞海公司13人,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11人)。 检察机关对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厅级2人,副厅级7人,处级16人;交通运输部门9人,海关系统5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5人,安全监管部门4人,规划部门2人)。

20 四、对与事故有关政府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天津市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和国土、市场和质检、海事、公安等部门以及滨海新区环保、行政审批等单位,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未认真履行职责,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日常监管严重缺失;有些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  

21 四、对与事故有关政府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天津市委、市政府和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未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部门、单位违反城市规划行为和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交通运输部作为港口危险货物监管主管部门,未依照法定职责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检查,对天津交通运输系统工作指导不到位。海关总署督促指导天津海关工作不到位。有关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进行安全审查、评价和验收等。  

22 事故调查组另对12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对74名责任人员(省部级5人、厅局级22人、县处级22人、科级及以下2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撤职处分21人、降级处分①23人、记大过及以下处分30人);对其他48名责任人员,建议由天津市纪委及相关部门予以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1名责任人员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病故,建议不再给予其处分。

23 四、对与事故有关政府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主要处理方式: 追究刑事责任 降级 撤职 记大过 警告 诫勉谈话

24 包茂 8.26 事故 共动用了4台应急通信车,

25 连霍2.1事故 共动用了4台应急通信车,

26 《安全生产法》中的 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 第26页

27 1.各部委部门管理要点 中央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 8 2 9 3 10 4 11 5 12 6 13 7 1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综合 8 国家质量检测检验总局,特种设备 2 城乡与建设部,建筑施工 9 国家煤监局,煤矿 3 国家民航局,民用航空 10 农业部,农业 4 交通运输部,铁路运输 11 国家林业局,林业 5 公安部,公路运输 12 国家消防局,消防 6 水利电力部,水路运输 13 国家电监会,电力 7 环境保护部,核及辐射 14 教育部,学校 第27页

28 2.综合监管 宏观指导 综合协调 监督检查 第28页

29 2.综合监管 加强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 推动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实施。 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第29页

30 指导监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2.综合监管 综合分析和把握安全生产形势。 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指导监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30页

31 3.属地管理 依据三定开展监管。 地方化、行政化管理。 容易出现的问题:外行管理(安监) 第31页

32 生产经营单 位安全生产 职责义务 2.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人员配置 3. 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管理 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
1. 设备、设施、生产工艺本质安全 生产经营单 位安全生产 职责义务 5. 建设项目三同时 6. 安全生产资格人员上岗制度 7.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与治理 8. 作业现场安全及特殊作业管理 9. 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 10.事故报告及事后处置、整改

33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落实整改措施,不重视安全工作,忽视安全管理
事故常见原因 违章指挥、违规作业 作业现场混乱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落实整改措施,不重视安全工作,忽视安全管理 2 人员教育培训不够 3 1 八大原因 4 5 劳动组织不合理 8 6 7 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 有关部门未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

34 间接原因 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各级党委、政府共同承担安全发展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5 间接原因 党政同责 “党政同责”不仅仅在于发生事故之后如何去追责、去处理,而是党政共同安全生产责任。
“党政同责”的责,更多的是如何去做好预防工作的责任,由此来推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 “党政同责”的责,更多的是用制度激励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自觉性,主动承担起历史所赋予的确神圣使命,敢于有所作为,而不是为了防止自己被追责,才不得不去被动应付;

36 间接原因 党政同责 “党政同责”的责,更多的是彰显出党和国家实现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决心和信心,使党组织工作向着安全生产更迈进了一步,党政拧成一股绳,无往而不胜。

37 间接原因 党委应该抓什么? 政策方向 组织协调 宣传教育 监督考核

38 间接原因 政策方向 1.研究制定社会发展方针政策时,通盘考虑安全生产工作,有目标、有措施。
2.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工作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如重大隐患治理、重大事故问责、重大政策措施、工作体制机制等。

39 间接原因 组织协调 1.重视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设置安全监管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做到“有人管,有人会管,管得好”。
2.党委有专人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党委领导有安全生产职责和分工。

40 间接原因 宣传教育 1.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党的宣传工作中,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党员干部抓安全促发展的能力。 2.把安全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提高从业人员的劳动安全技能,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3.正确把握舆论方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41 间接原因 监督考核 1.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和工作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 2.加大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监督力度,严查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

42 间接原因 政府应该抓什么? 1.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评估重大风险,研究部署本地区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3 间接原因 政府应该抓什么?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基层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配置,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等投入。 5.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4 间接原因 政府应该抓什么? 6.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指挥机构,整合应急资源,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基地建设,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领导和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依法依规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行政责任追究。

45 间接原因 一岗双责 “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一定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谁主管、谁负责”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本职工作+安全

46 间接原因 如何落实一岗双责 一是安全定责。解决“知”的问题,知什么?让责任人知目标、知内容、知责任、知方法、知风险,才能把责任定下来。
二是安全履责。解决“行”的问题。重点在自主履责、自主检查,也就是说,把履责变成一种自觉的行为,一种习惯。

47 间接原因 如何落实一岗双责 三是安全问责。解决“改”的问题,一方面履责者要定期总结,查找问题,分析对策,另一方面,上级过问,年度述职,群众点评。 四是安全追责。解决“罚”的问题,单项工作完成期限到后,对没能如期完成的,落实处罚措施;领导任职届满,做好离任审计的安全工作审计,作为晋升职务、评优评先“一票否决”;事故发生后做好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处罚。

48 间接原因 总结与反思 全生命周期 从所有的事情从酝酿开始就要管! 规划(适合,其危害能否承受) 建设(能否满足安全需要)
运行(安全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应急(能否及时有效处理) 恢复(能否无害化、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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