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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解读 甘肃省中医院 薛世萍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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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解读 甘肃省中医院 薛世萍 2014年12月

2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该规范2012年4月5日发布、8月1日正式实施。

3 该标准的特点 既是一个单独的行业标准,又与其他的标准内容上有交叉。 BG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卫生部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卫生部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卫生部

4 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空气净化的管理、卫生学要求、空气净化方法和净化效果监测。 适用范围:各级各类医院。

5 几个概念 空气净化和空气消毒 何为净化:降低室内空气中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何为消毒:降低室内空气中微生物的技术或方法。

6 几个概念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据我了解,一般有两种:风机盘管式和全空气式。

7 几个概念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装置。
一般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都要求配置这个装置,但净化效率分初效、中效和高效。

8 管理要求 医院依据这些空气净化与消毒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相应的空气净化管理制度,并实施。
医院应对空气净化与消毒设施的使用和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进行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知识的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空气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医院应根据临床科室的感染风险评估,采取适宜的空气净化措施,使其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要求。 医院应对全院有关临床科室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查和指导。

9 空气净化卫生要求 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如洁净骨髓移植病房),新建与改建验收时、更换高效过滤器后、日常监测时,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GB 50333的要求。(Ⅰ类) 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Ⅱ类)

10 空气净化卫生要求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 (Ⅲ、Ⅳ类)

11 常用的空气消毒方法 1 2 3 4 5 6 通风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空气洁净技术 紫外线消毒 空气消毒器 化学消毒法 普通中央空调通风系统
带有净化装置的中央空调 空气洁净技术 3 紫外线消毒 4 空气消毒器 5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 化学消毒法 6

12 空气净化方法----通风 自然通风:根据季节、室外风力和气温,适时通风。最基本的净化方法。首选
机械送风与自然排风:适用于室内空气污染不严重的场所。机械送风口远离门窗。 自然送风与机械排风:适用于室内空气污染较重的场所。排风口宜安装在门的对侧。这两种组合基层医院都能够达到。 机械送风与机械排风 适用于卫生条件要求较高的场所。 特殊场所,例如病理科、实验室等。

13 空气净化方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三个规范在管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这三个规范2006年发布,2012年做了修订,旧规范中要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要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新规范中为宜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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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旧规范 表2 送风卫生要求 项 目 要 求 PM10 ≤0.08 mg/m3 细菌总数 ≤500 cfu/m3
表2 送风卫生要求 项 目 要 求 PM10 ≤0.08 mg/m3 细菌总数 ≤500 cfu/m3 真菌总数 ≤500 cfu/m3 -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不得检出

16 旧规范 表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的卫生要求 项目 条 件 要 求 装置阻力 正常送排风量 ≤50 Pa 颗粒物净化效率 一次通过 ≥50%
表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的卫生要求 项目 条 件 要 求 装置阻力 正常送排风量 ≤50 Pa 颗粒物净化效率 一次通过 ≥50% 微生物净化效率 一次通过 ≥50% 连续运行效果 24小时运行前后净化效率比较 效率下降<10% 消毒效果 一次通过 除菌率≥90%

17 新规范

18 空气净化方法----空气洁净技术 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的设计应遵循GB 50333的要求。 维护与保养要求

19 空气净化方法---紫外线消毒 基层医院最常用的消毒方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无人状态 下室内空气的消毒。 消毒方法:紫外线灯采取悬吊式
或移动式直接照射。悬吊灯管时,灯管高度距离地面 米。 安装时紫外线灯(30w紫外线灯,在1.0m处的强度>70μW/cm2)应≥1.5W/m3,照射时间≥30min。

20 空气净化方法---紫外线消毒 注意事项和管理要求
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75%~80%(体积比)乙醇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及时擦拭。 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温度<20℃或>40℃时,或相对湿度>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21 定期监测紫外线灯的强度。 新的紫外线灯管测试辐射强度值 ≥90μW/cm2为合格。使用中的旧 灯管,辐射强度值≥70μW/cm2时,
测定时,打开紫外线灯管5min,待其稳定后,将指示卡置于距紫外线灯管下方垂直1m中央处,将有图案一面朝向灯管,照射1min。紫外线灯照射后,图案中的紫外线感光色块由乳白色变成深浅程度不同的紫红色。将其与标准色块相比,即可测知紫外线灯辐照强度是否达到使用要求。 新的紫外线灯管测试辐射强度值 ≥90μW/cm2为合格。使用中的旧 灯管,辐射强度值≥70μW/cm2时, 可继续使用,辐照强度值<70μ W/cm2时,应更换成新灯管。

22 空气净化方法---紫外线消毒 紫外线照射可用于空气净化的辅助手段,但不能取代高效过滤器过滤。
作为一种空气净化的补充措施,紫外线照射对降低医院空气中的细菌和病毒行之有效,但对真菌孢子作用小;

23 空气净化方法---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机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人状态下的室内空气消毒。 消毒原理:消毒器由高强度紫外线灯和过滤系统组成,可以有效杀灭进入消毒器空气中的微生物,并有效地滤除空气中的尘埃粒子。

24 注意事项 1 消毒时应关闭门窗。 2 进风口、出风口不应有物品覆盖或遮挡。 3 用湿布清洁机器时,须先切断电源。 4 消毒器的检修与维护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5 消毒器应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5 空气净化方法---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机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净化。
消毒原理:采用静电吸附和过滤材料,消除空气中的尘埃和微生物。 注意事项: 1 消毒时应关闭门窗。 2 进风口、出风口不应有物品覆盖或遮挡。 3 消毒器的循环风量(m3/h)应大干房间体积的8倍以上。 4 消毒器应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 消毒器的检修与维护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26 空气净化方法---化学消毒法 适用于无人状态下的室内空气消毒。
原理:运用喷雾或熏蒸的方法把化学消毒剂弥散到空气中,使之与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充分接触,以杀灭微生物。

27 化学消毒法---超低容量喷雾法 消毒剂和浓度:3%过氧化氢、5000mg/L过氧乙酸(用量1g/m3)、500mg/L二氧化氯
喷雾方法:关闭门窗,按顺序喷雾: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由里向外、先表面后空间。 作用时间:过氧化氢和二氧化氯作用30分钟-1小时,过氧乙酸为1小时。消毒完毕,打开门窗彻底通风。 注意事项:做好消毒人员个人防护,把室内易腐蚀的仪器设备事先盖好。比较适用于终末消毒。

28 化学消毒法---熏蒸法 消毒剂浓度:0.5%~1.0%(5000mg/L~10000mg/L)过氧乙酸水溶液(1g/ m3)或二氧化氯(10mg/ m3~20mg/ m3),加热蒸发或加激活剂;或采用臭氧(20mg/ m3)熏蒸消毒。 作用时间:规范中描述为“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消毒完毕,打开门窗彻底通风。

29 不同部门的空气净化方法

30 手术部(室)可选用下列方法净化空气: a)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b) 空气洁净技术;
c)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器; d) 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e) 能使消毒后空气中的细菌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其他空气消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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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可选用下列方法净化空气
a) 通风; b) 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c) 空气洁净技术; d)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器; e) 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f) 能使消毒后空气中的细菌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其他空气消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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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注射室、治疗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等可选用下列方法净化空气:
a) 通风; b)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c)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器; d) 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e) 化学消毒; f) 能使消毒后空气中的细菌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其他空气消毒产品。

35 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36 需监测的部门 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烧伤病房的空气净化与消毒质量进行监测。 其他部门要不要监测?人流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无菌物品存放间、输血科等。

37 监测频度 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38 不同情况下空气净化方法

39 有人情况下可选用下列方法: a) 普通病房首选自然通风;自然通风不良,宜采取机械通风; b)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c)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器; d) 空气洁净技术; e) 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对人体健康无损害的其他空气消毒产品。

40 无人情况下可采用以下方法: a) 有人情况下的方法都能用; b) 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c) 化学消毒; d) 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适宜于超低容量喷雾消毒的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毒,其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41 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所处场所可选用以下方法:
a) 受客观条件限制的医院可采用通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宜采用机械排风; b) 负压隔离病房; c) 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d) 使用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净化设备,其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42 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室可选用以下方法:
a) 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b) 化学消毒; c) 使用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净化设备,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43 采样时间:在消毒处理后、操作前进行采样。
• (1) 布点方法:室内面积≤30m3,设内、中、外对角线3点,内、外点布点部位距墙壁1M处;室内面积>30m3设4 角及中央5 点,4 角的布点部位距墙壁1m 处。 • (2) 平板暴露法:将普通营养琼脂平板(直径为9cm)放在室内各采样点处,采样高度为距地面1.5m 采样时将平板 盖打开,扣放于平板旁,暴露15min。 • (3) 空气微生物采样器采样法: 将空气微生物采样器放在室内各采样点,采样高度距地面1.5m,采样1min 。 • 采样前,关好门、窗,在无人走动的情况下,静止10min进行采样。

44 谢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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