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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U Institution of Teacher Education
100學年度 實習資格檢定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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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培中心主任時間 主講人:葉玉珠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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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會主講人 師培中心助教 陳玄惠小姐 校內分機: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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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資格檢定申請流程 師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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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資格檢定申請流程圖 PART-1 對象:已畢業或預計於101年6月畢業者。
受理實習資格檢定申請: 1.中等學校教師資格初檢申請表 2. 中文成績單(有註冊組章之正本) 由師培中心審核 任教專門科目學分檢定申請: 1.各類科師資培育專門科目學分認定表 2.中文成績單(有註冊組章之正本) 由師培中心送專門科目召集系所審核 中等學校教育學程學分檢定申請: 1.教育學分認定表 2.中文成績單(有註冊組章之正本) 由師培中心審核 檢附文件受理時間: (三)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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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資格檢定申請流程圖 PART-2 實習資格檢定檢附資料: 檢附文件受理時間:101.4.23(一)-101.4.27(五)
大學或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需蓋原畢業學校關防章) 畢業中文成績單正本(需蓋有教務處註冊組章) 7月實習(一年制)者:未能繳交者得暫以切結書切結於7月10日前繳交,仍未能繳交者實習組將於7月20日發文取消實習資格 8月實習(半年制)者:未能繳交者得暫以切結書切結於7月20日前繳交,仍未能繳交者實習組將於7月30日發文取消實習資格 檢附文件受理時間: (一)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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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資格檢定申請流程圖 PART-3 實習資格檢定檢附資料(續): 檢附文件受理時間:101.4.23(一)-101.4.27(五)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證明書影本 通過5月份任教專門科目學分檢定者免附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程證明書影本 通過5月份中等學校教育學程學分檢定者免附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一吋脫帽半身照片2張 檢附文件受理時間: (一) (五) 檢附文件受理時間: (三)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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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資格檢定申請流程圖 PART-4 對象:已畢業或預計於101年6月畢業者。 任教專門科目暨中等學校教育學程學分認定通過名單
審核完畢將製作: 1.實習教師証(一年制)/教育實習証(92.8.1起半年制) 2.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3.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程證明書 以上證書領取時間:10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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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分/專門科目 認定申請流程 逕至師培中心網站下載或至本中心領取專門科目/教育學分認定表
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三份成績單正本(含辦初檢申請表之用) 填妥專門科目/教育學分認定表 將成績單上欲認定之專門科目/教育學分用螢光筆上色 將成績單訂於教育學分/專門科目認定表後 於 (三) (三)繳回師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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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學校教育資格初檢說明 師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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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畢應修習之教育學分 2.修畢應修習之專門科目學分 3.取得大學 (學士或以上)畢業證書 2. 3. 取得實習資格有三:
通過教師資格初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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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分 1. 相關法規 2. 取得證書資格 3. 必修課程 4.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課程認證 5. 選修課程 6. 課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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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 教育學分 參考法規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院師資培育中心學生甄選暨課程修習辦法 證書名稱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程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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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教育學程證明書資格 具修讀中等學校教育學程資格之(應屆)畢業生
修畢規定修習之教育學分至少26學分 (94學年度(含) 以前修讀者,至少應修習30學分,95學年度(含)以後修讀學程,至少應修習26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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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礎課程 (至少四選二) 必修課程(4~8學分) 課程名稱 學分數 教育概論 2 教育心理學 教育哲學 教育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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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法學課程 (至少六選三) 必修課程(6~12學分) 課程名稱 學分數 教學原理 2 班級經營 教育測驗與評量 教學媒體與操作
課程發展與設計 輔導原理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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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實習與教材教法課程PART-1(至少十五選一)
必修課程(4學分)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國文科(語文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4 英文科(語文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數學科(數學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歷史科(社會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公民與社會科(社會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輔導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第二外語科-日文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第二外語科-韓文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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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實習與教材教法課程PART-2(至少十五選一)
必修課程(4學分) 課程名稱 學分數 資訊科技概論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4 商業與管理群(文書事務科/國際貿易科/商業經營科/會計事務科/資料處理科)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外語群(應用外語科英文/應用外語科日文)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電機電子群(資訊科)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藝術群(電影電視科)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設計群(廣告設計科)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家政群(幼兒保育科)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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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業選修課程(新版) PART-1--教育理念與行政 (至少修習1科2學分,共12學分) 人文主義的教育 文化學習理論 比較國際教改
比較教育 台灣教育史 多元文化與教育 西洋教育史 近代教育思潮 後現代哲學與教育 美育原理 文化與教育 德育原理 教育法規 教育政策分析 教育與非營利組織 學校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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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業選修課程(新版) PART-2--教學創新與學習 N世代學習 主題教學 另類教育全球經驗研究 批判思考教學 兒童戲劇
社區學習語終生教育 原住民教育 原住民教育實務 教育遊戲設計 教師專業發展 創造力教學 智慧型學習環境設計 普通心理學 資訊融入教與學 雙語教育 與雙語學校經營 學習心理學 數位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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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業選修課程(新版) PART-3--輔導與研究方法 人格心理學 青少年心理學 發展心理學 人際關係與溝通 諮商理論與技術 行為改變技術
特殊教育導論 教育與職業輔導 婚姻與家庭 教師心理衛生 學習困難診斷與輔導 團體輔導 學習障礙導論 親職教育與弱勢家庭輔導(親職教育) 生涯輔導 行動研究 個案研究 教育研究法 教育統計學 質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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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業選修課程(新版) PART-4—課程發展與決策 人權與人權教育 公民教育 生命教育 戶外探索設計與實施 系統理論與教育 性別教育
潛在課程與大學教育 教育人類學 童軍教育 九年一貫課程理論 未來課程實踐 海洋教育 潛在課程與懸缺課程 課程統整 課程與未來學 學校本位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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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業選修課程(舊版) (至少修習12學分) 德育原理 教育改革 公民教育 美育原理 教育政策分析 親職教育 學校行政 教育法規 人際關係
教育行政 教育與非營利組織 人際關係與溝通 教育政策與法規 比較教育 生涯輔導 教育與職業輔導 性別教育 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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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業選修課程(舊版) 未來課程實踐 雙語教育與雙語學校經營 本土教育 現代教育思潮 性別教育你我他 環境教育 近代教育思潮 中等教育
生命教育 哲學概論 原住民教育 後現代哲學與教育 教育史 人權與人權教育 特殊教育導論 比較國際教改 海洋教育 特殊兒童心理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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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業選修課程(舊版) 學習障礙導論 認知心理學 另類教育全球經驗研究 心理衛生 青少年心理學 青少年偏差行為輔導 批判思考教學
人格心理學 學習障礙教學策略 教學設計 普通心理學 學習困難診斷與輔導 教育心理學 教育遊戲設計 行動改變技術 學習心理學 智慧型學習環境設計 行動研究 發展心理學 團體輔導 質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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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業選修課程(舊版) 教育統計學 課程領導 主題教學 教育研究法 課程統整 創造力教學 個案研究 學校本位課程 教師專業發展
諮商理論與技術 九年一貫課程理論 多元文化與教育 英語聽說教學評量 潛在課程與懸缺課程 人文主義的教育 課程設計 教學媒體 課程與未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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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業選修課程(舊版) N世代學習 智慧財產權保護 中國教育史 戶外探索設計與實施 媒體素養 西洋教育史 戶外教學法 資訊融入教與學
台灣教育史 多元文化 數位學習 潛在課程與大學教育 社區學習與終身教育 器樂和合奏 童軍教育 鍵盤樂 婚姻與家庭 文教事業創業與經營 文化與教育 教育人類學 學習科技理論與設計 兒童戲劇 表演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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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 新、舊版教育專業 課程採記方式-1 一、教育基礎課程(4~8學分) 二、教育方法學課程(6~12學分)
一、教育基礎課程(4~8學分) 二、教育方法學課程(6~12學分) 三、教育實習與教材教法課程(4學分,須與任教科目相同) 四、教育專業選修課程(至少12學分,惟上述教育基礎課程及教育 方法學課程科目超修學分數,得採計為選修學分) 五、至少應修習26學分 六、自100學年度起修讀教育學程學生惟適用新版,99學年度(含) 以前得選用新版或舊版。 七、師培生依規定修畢本中心所開課程學分者,由本校依教 育部規定發給中等教育學程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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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 新、舊版教育專業 課程採記方式-2 注意事項: 一、100-2之新開課程有: 文化學習理論、系統理論與教育及原住民教育實務
三門課程。 故如您有修習以上三門課程,就須採用新版來採認 二、新版的教育選修課程分為四個類別,除總計修習12學分, 各類別須至少修習1科2學分,方符合規定;舊版則無分類 別,只須修習12學分 教育選修課程即可。 三、新舊版參考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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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課程之採認 1.國文科(語文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 語文學習領域─國文主修專長
(2) 國文 2.英文科(語文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 語文學習領域─英語主修專長 (2) 英文(語) 3.數學科(數學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 數學學習領域 (2) 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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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課程之採認 4. (社會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 社會學習領域-歷史主修專長
(2) 社會學習領域-地理主修專長 (3) 社會學習領域-公民主修專長 (4) 歷史 (5) 公民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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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課程之採認 5.輔導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
(2)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童軍活動主修專長 (3)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活動主修專長 (4) 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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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課程之採認 6.第二外語科-日文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日文 7.第二外語科-韓文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日文 7.第二外語科-韓文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韓語 8.資訊科技概論科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資訊科技概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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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課程之採認 9.商業與管理群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文書事務科 (2)國際貿易科 (3)商業經營科
(1)文書事務科 (2)國際貿易科 (3)商業經營科 (4)會計事務科 (5)資料處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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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外語群(應用外語科英文/應用外語科日文)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課程之採認 ABOUT ? 10.外語群(應用外語科英文/應用外語科日文)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應用外語科-英文組 (2)應用外語科-日文組 11.電機電子群(資訊科)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資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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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課程之採認 12.藝術群(電影電視科)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電影電視科
(1)電影電視科 13.設計群(廣告設計科)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廣告設計科 14.家政群(幼兒保育科)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幼兒保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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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課程之採認說明
請擬採認二科或二科以上中等教育專門課程同學,於教育學分證明書上所列之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課程,列出擬實習科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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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課程查詢 1.如你查詢教育學分課程,請參見本中心網址:http://www.ite.nccu.edu.tw
(中心網頁→表格下載→下載教育學分認定表) 2.最新資訊請注意貓空BB( ) →課程討論區→教育學程版 3.進入政大網頁→課程查詢系統 →依開課單位查詢→教育學院 →師資培育中心→查詢本中心開課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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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科目 相關法規 申請資格 補充說明 召集系所一覽表 重要相關事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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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法規依據: 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證書名稱: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法規依據: 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證書名稱: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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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申請資格 1. 修畢規定修習之專門科目學分之師培生
(可進入師培中心網頁查詢各類科專門科目對照表。 →表格下載→下載專門科目認定表) 2. 修畢教育學分中之擬認定科目之分科教材教 法與教學實習之師培生 法規依據: 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證書名稱: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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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專門科目補充說明 PART-1 法規依據: 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證書名稱: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申請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學科之專門課程科目認定者,應修畢專門課程科目學分表所規定之學分數。如欲以該學科(領域、群科)分發實習者,另需具備相關學系、輔系或雙主修資格。 相關資訊可參閱教育部中教司網頁,連結如下: 參考連結: school/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8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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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專門科目補充說明 PART-2 法規依據: 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證書名稱: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關於新舊版本有何分別? 依據教育部相關法規規定,於99學年度前入學的同學得選用舊版或新版認定表;於99學年度(含99學年)後入學的同學則須採用新版(核定版)。 專門科目科目名稱及學分數採認問題可請教各專門科目召集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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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專門科目招集系所 法規依據: 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證書名稱: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九年一貫學習領域 編號 承辦科目 召集系所 承辦人 1 語文學習領域─國文主修專長 中文系 蔡明順 2 語文學習領域─英語主修專長 英語系 王玉屏 3 數學學習領域─數學主修專長 數學系 曾婉婷 4 社會學習領域─歷史主修專長 師培中心 陳玄惠 5 社會學習領域─地理主修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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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專門科目招集系所 法規依據: 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證書名稱: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九年一貫學習領域 編號 承辦科目 召集系所 承辦人 6 社會學習領域─公民主修專長 師培中心 陳玄惠 7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 教育系 王世成 8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童軍主修 專長(自99年停招) 9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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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專門科目招集系所 法規依據: 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證書名稱: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普通科目 編號 承辦科目 召集系所 承辦人 10 國文 中文系 蔡明順 11 日文 日文系 賴庭筠 12 英文(語) 英語系 王玉屏 13 公民與社會 國發所 馬蓮貞 14 歷史 歷史系 張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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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專門科目招集系所 法規依據: 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證書名稱: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職校科別 編號 承辦科目 召集系所 承辦人 15 數學 應數系 曾婉婷 16 電腦 (資訊科技概論科) 資科系 譚儷文 17 資訊科(自99年停招) 18 幼兒保育科 幼教所 陳淑如 19 商業與管理群─商業經營科 商學院 簡岑伃 20 商業與管理群─國際貿易科 國貿系 李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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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專門科目招集系所 法規依據: 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證書名稱: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職校科別 編號 承辦科目 召集系所 承辦人 21 商業與管理群─會計事務科 會計系 王淑珍 22 商業與管理群─資料處理科 資管系 黃詩晴 23 商業與管理群─文書事務科 24 廣告設計科(停招) 廣告系 莊淑雲 25 應用外語科─英文組 英語系 王玉屏 26 應用外語科─日文組 日文系 賴庭筠 27 電影電視科 廣電系 劉正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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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重要相關事項之說明 PART-1 法規依據: 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證書名稱: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專門科目與教育專業科目名稱以不得相同或相似為原則, 並不得重複採計學分。 依據94年6月14日第134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本校課程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各系選修學分至少應達該系畢業總學分的四分之一,由學生自行決定選修本系或外系之課程,該學生所屬之系所應採計為畢業總學分數。學生因修習學程、輔系、雙主修而修得之課程,其學分亦包含於選修學分數內,並採計為畢業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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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重要相關事項之說明 PART-2 法規依據: 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證書名稱: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是故本校教務處決議自93級起之學生修習「教育學程」學分,應依課程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予以同時認定為該系1/4選修畢業學分內計算之,由各系所依相關規定自行採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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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檢 1. 相關法規 2. 取得證書資格 3. 申請應附證件 4. 填寫特別注意事項 5. 重要時間備忘錄 6. 初檢業務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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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初檢 ABOUT ? 參考法規: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 證書名稱: 實習教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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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 取得 實習教師證書資格 1. 修畢教育學分【取得教育學程證明書】 2. 修畢專門科目學分【取得專門科目證明書】
3. 101年7月1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取得大學 (學士或以上)畢業證書】 4. 研究生須修畢碩、博士畢業應修學分(0學分),撰寫論文中,但須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所辦蓋章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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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初檢應附證件 ABOUT ? 1. 填寫中等學校教師資格初檢申請表 2. 教育學程證明書影本 3. 專門科目證明書影本
4. 大學畢業證書影本(需蓋學校關防章) 5. 中文畢業成績單(有註冊組章之正本) 6. 黏妥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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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 填寫初檢申請表 注意事項PART-1 照片: 一吋脫帽半身照片兩張、申請人簽名並蓋私章。 檢定類別:
『檢定科目別』請參照任教科目對照表,僅能擇一科目填入。 有關學歷: 畢業證書字號勿填錯。 有關英檢: 依背面『全民英檢能力分級對照參考表』填寫是否通過相關英語測驗。 修習學分: 教育專業科目學分為至少26學分; 專門科目學分數請填寫經相關召集系所認定之專門科目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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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 填寫初檢申請表 注意事項PART-2
為避免因資料填寫不完整或資料提供不全,請務必依照前述說明辦理,申請表各項目資料如有偽填、不實或隱匿等個人因素造成之疏失,申請人自負法律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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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時間備忘錄 IMPORTANT! 申請教育學程證書、專門科目證明書、實習教師證時間: 101年4/25(三)-5/2(三)
取得教育學程證書、專門科目證明書、實習教師證時間: 101年8月 (教育學程證明書、專門科目證明書、實習 教師證一併領取,屆時會於本中心網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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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時間備忘錄 IMPORTANT! 逾期恕不受理, 並取消當年教育實習資格 ※7月實習(一年制)者→
大學或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及成績單補件最後時間: ※7月實習(一年制)者→ 未能繳交者得暫以切結書切結於7月10日前繳交, 仍未能繳交者實習組將於7月20日發文取消實習資格 ※8月實習(半年制)者→ 未能繳交者得暫以切結書切結於7月20日前繳交, 仍未能繳交者實習組將於7月30日發文取消實習資格 逾期恕不受理, 並取消當年教育實習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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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 中等學校教師資格 初檢業務 承辦單位:師資培育中心 業務項目:1. 中等學校教育學分審查 2. 師資培育專門科目認定
3. 中等學校教師資格初檢 聯絡電話:(02) 轉66000陳玄惠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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