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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和稿酬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方法简介
财务处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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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纲 一、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项目 二、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项目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提 纲 一、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项目 二、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项目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2、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3、稿酬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四、税率 1、工资、薪金的适用税率 2、劳务报酬的适用税率 3、稿酬的适用税率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3、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4、年终业绩津贴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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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指著作权、专利权等)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指中奖、中彩等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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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的涵义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 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
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的解释中指出—— 1、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实物所得,如住房、 电脑、汽车等,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购买住房、电脑、 汽车等的实际支出金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参加单位组织的免费旅游以及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 证券时从其雇主处取得的折扣或补贴等,也应按照工资、薪金 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有些单位除向职工发放工资、薪金以外,还根据职工从 事本单位其他专项工作情况,以劳务费等名义发放所得,这种 所得实际是职工工资、薪金所得的组成部分,应与工资、薪金 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对于离退休后返聘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以及离退 休后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属于个人离退休后重新 受雇取得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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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的涵义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 务所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
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 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 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 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的主要区别:工资、薪 金所得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所得则不存在雇佣 与被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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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结 论:学校发放的岗位业绩津贴(包括在科研经费中按3%提取的部分)、在职人员领取的各类奖金(税法规定免税的除外)、各类加班费、讲课费、监考费、论文评审答辩费等收入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中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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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 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
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如政府特殊津 贴、院士津贴、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等; 4、福利费、抚恤费、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 退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 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 金、基本养老保险金; 9、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 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所得; 10、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 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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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项目不同,并且取得某项所得所 需的费用也不同,因此,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需按不同
应税项目分项计算。用某项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 的该项目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即为该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费用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1600元。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费用扣除标准为800元;超过4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为收入 的20%。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形式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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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张教授12月份应发工资4500元,其中含政府特殊
津贴100元、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150元、医疗保险费50 元,应发校内岗位津贴1500元。求其应纳税所得额。 12月份应纳税所得额=12月份收入总额-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额-工资、薪金月扣除标准 =( )-( )-1600 =4100(元) 例2:李教授5月份取得科研酬金3000元,王教授5月份 取得科研酬金30000元,赵教授5月份取得稿酬5000元,求其 应纳税所得额。 李教授的应纳税所得额= =2200(元) 王教授的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元) 赵教授的应纳税所得额=5000 ×(1-20%)=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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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按所得项目不同分别确定。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共9级。见下表一。
超额累进税率指将应税所得额按照税法规定分解为若干级距,每一级距按其对应的税率计算出该级距应交的税额,然后再将计算出来的各级距税额相加,即为应税所得额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见下表二。 3、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可以免纳30%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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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 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表一 级 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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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2
表二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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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例1资料,在分段计算法下: 应纳税额= ∑(每一级距的应纳税所得额×该级距适用税率) 12月份张教授应纳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例1资料,在分段计算法下: 应纳税额= ∑(每一级距的应纳税所得额×该级距适用税率) 12月份张教授应纳所得税 =500×5%+1500×10%+2100×15% =490(元) 注: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所得税方法同国内人员一样,只不过月费用扣除标准在1600元的基础上,又多了3200元的附加减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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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扣除数是一常数,是指在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税的情况下,根据超额累进税率表中划分的应纳税所得额级距和税率,先用全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税额,再减去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以后的差额。
简便计算法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2月份张教授应纳所得税=4100×15%-125=490(元) 125的速算扣除数 =500×(15%-5%)+1500×(15%-10%) =50+7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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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例2资料, 5月份李教授应纳所得税=2200×20%=440(元) 5月份王教授应纳所得税=24000×30%-2000=5200(元) 注:外籍人员劳务报酬所得计算所得税方法同国 内人员一样 3、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5月份赵教授应纳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4000 ×20% ×(1-30%) =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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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终业绩津贴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年终业绩津贴,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计税办法在一个年度内,每人只允许使用一次。 (1)如果取得年终业绩津贴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月扣除额1600元的,计算方法是:用年终业绩津贴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终业绩津贴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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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3:承例1,张教授的年终业绩津贴为18000元。 18000÷12=1500(元),在500元至2000元之间,且张教授12月份的应纳税收入额5700元又高于费用月扣除标准1600元,所以,张教授年终业绩津贴应适用10%的税率,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25。 年终业绩津贴应纳个人所得税 =18000×10%-25=17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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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取得年终业绩津贴当月工资、薪 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月扣除额1600元 的,计算方法是:用年终业绩津贴减去“取得业 绩津贴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月扣除额 16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再除以12个月,按其商 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 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终业绩津贴-当月工资薪金 所得与费用月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 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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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4:教师小陈2006年12月取得年终业绩津贴12000元,其当月应纳税工资薪金为1500元。求小陈年终业绩津贴应纳税额。
选取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2000-(1600-1500)] ÷12 ≈991.67(元), 在500至2000元之间,所以,适用税率为 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 应纳税额=[12000-(1600-1500)]×10%-25=11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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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年终业绩津贴先减去当月应纳税工资中未达1600元的部分,然后再除以12个月来求商数,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只扣除了当月应纳税工资中未达1600的部分,而不是全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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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强调 依据例3的资料, 算法一:分段计算后再乘以12个月 (500×5%+1000×10%)×12=1500(元)
年终业绩津贴除以12个月的目的是找出所适用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然后要用年终业绩津贴总额乘以相应的税率后,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即为应纳税额。 依据例3的资料, 算法一:分段计算后再乘以12个月 (500×5%+1000×10%)×12=1500(元) 多扣除了11个10%税率对应的速算扣除数25。 算法二:先按简便计算法,算出一个月的税金后再乘以12个月 (1500 ×10%-25)×12=1500(元) 也多扣除了11个10%税率对应的速算扣除数25。 以上两种算法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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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各位老师如想查找有关税法文件,请登陆财务处网页(caiwu.hrbeu.edu.cn)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 如要咨询税务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 、 ,联系人:刘杨、林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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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老师, 请多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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