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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理论与实务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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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与征收 五、个人所得税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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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㈠个人所得税的建立与发展 ㈡所得税立法思想 ㈢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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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㈠个人所得税的建立与发展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㈠个人所得税的建立与发展 最早创立个人所得税是在1789年,英、法战争期间,战后即废止。 英国于1842年对所得税进行了立法,到1909年开征了超额税,成为现代个人所得税制的开端。 美国现行所得税制源于1913年10月颁布的所得税法。 我国1980年9月10日颁布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94年1月1日开始实行现行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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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源泉说。应税所得须具有循环出现、反复发生的源泉性质。 净资产增加说。应税所得是某人的经济力量在两个时点之间的净增大的货币价值。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㈡所得税立法思想 所得源泉说。应税所得须具有循环出现、反复发生的源泉性质。 净资产增加说。应税所得是某人的经济力量在两个时点之间的净增大的货币价值。 消费权力净增加说。应税所得是在一个时期中个人消费权力净增加额的货币价值。 这就是关于应税所得的著名的Haig-Simons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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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泉所得概念便于征收,但对其他收入不征税不符合公平原则,且税基狭窄。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㈡所得税立法思想 源泉所得概念便于征收,但对其他收入不征税不符合公平原则,且税基狭窄。 净资产增加说把所有收益均视为所得,但应税所的随消费增加而减少不合理,执行也困难。 H-S定义的应税所得包括一切来源的收入,且与消费无关,符合公平原则和中性原则,也比较容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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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㈢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㈢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目前世界上个人所得税的模式有三种: 分类所得税是对同一纳税人不同类别的所得,按不同的税率分别征税 综合所得税是将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的各种所得综合起来,减去各项法定减免和扣除项目的数额,就其余额按累进税率征收 混合所得税是先对纳税人各项所得分类,从来源征税,然后再综合纳税人全年各种所得额,如达到一定标准,再按累进税率计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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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㈠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㈢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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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㈠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㈠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按照国际惯例,我国在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界定上采用了住所和居留时间两个标准,将纳税人区分为: 1.居民纳税人 2.非居民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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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㈠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㈠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就是我国居民纳税人。 有住所,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无住所,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天,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 居民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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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㈠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2.非居民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㈠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2.非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只要在我国境内取得了所得,就是非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只须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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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㈠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㈠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关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特别规定 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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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 计税依据并不直接是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而是个人的应税所得额,即纳税人的收入总额扣除各项费用或成本之后的净所得。 我国个人所得税列举的应税所得有11项,因为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计税依据要分类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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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1.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应税所得额=每月工资、薪金所得-800元 对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及在境外任职的中国公民:应税所得额=每月工资、薪金所得-4000元 对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比照外籍人员执行。 此项所得按月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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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包括: 个人从事生产经营,以及有偿服务的所得;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所得。 应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成本、费用,是指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项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损失是指各项相关的营业外支出。 此项所得按年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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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3.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应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800元×12 其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另外领取的工资、薪金所得的总和。 此项所得按年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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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这几项所得按次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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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8.财产转让所得 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应税所得=转让财产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财产转让过程中缴纳的各种税费及手续费属于合理费用。 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项所得按次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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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9.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这几项所得按次计税。 属于间接性投资所得或消极所得,直接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税所得额,而不扣除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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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每次收入的确定: 劳务报酬所得 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同一项目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在两地或两地以上取得的劳务报酬,应分别计算 稿酬所得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所得,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 同一作品既在报刊上连载又出版,视为两次稿酬所得 作品连载,以连载完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 预付或分次支付的稿酬收入,合并计算为一次 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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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续)每次收入的确定: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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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关于计税依据的其他注意事项: 对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其应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若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其捐赠中未超过所申报的应税所得额30%的部分允许从应税所得额中扣除。 (续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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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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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㈢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㈢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税率之一: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到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任一级的速算扣除数,是指该级应税所得额按全额累进计算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和按超额累进计算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差。 本级速算扣除数=本级全额累进税额-本级超额累进税额 具体适用税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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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㈢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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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到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㈢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税率之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到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具体适用税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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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㈢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个体工商户等经营所得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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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㈢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㈢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税率之三:比例税率 对其余各项应税所得一律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是: 对稿酬所得,按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征30%的税款,实际执行税率为14%。 对个人一次劳务报酬的应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这等价于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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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㈢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各劳务报酬等价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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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是分项计算的,应纳税额也分项计算。不同项目的所得,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㈠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税额计算 ㈡适用比例税率的税额计算 ㈢应纳税额计算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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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根据超额累进税的概念逐级累加求得;也可利用速算扣除数简化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全额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㈠ 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税额计算 可以直接根据超额累进税的概念逐级累加求得;也可利用速算扣除数简化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全额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规定按年计算,但征纳方式则是分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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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预缴税额的换算公式如下: 年预计应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税所得额 ÷当月月份×12 年预计应纳税额=年预计应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㈠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税额计算 月预缴税额的换算公式如下: 年预计应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税所得额 ÷当月月份×12 年预计应纳税额=年预计应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月累计应纳税额=年预计应纳税额÷12 ×当月月份 当月应预缴税额=当月累计应纳税额 -上月累计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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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㈠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税额计算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㈠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税额计算 例:若某人某月工资为5 600元,试计算他该月的应纳税额。 解:因为其所得属于工资、薪金项,所以 应税所得额=5 600-800=4 800 其适用工薪税率表的第3级税率,所以 应纳税额=4 800×15%-125=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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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㈡适用比例税率的税额计算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㈡适用比例税率的税额计算 一般,对第4~11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20% 特别:稿酬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20%×(1-30%) 对个人劳务所得超过2万元的,可直接按加成规定计算,也可以按等价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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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㈡适用比例税率的税额计算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㈡适用比例税率的税额计算 例:某教授出版了一部专著,一次获得稿酬5 000元,试计算其应纳税额。 解:应税所得额=5 000×(1-20%) =4 000(元) 应纳税额=4 000×20%×(1-30%) =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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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著名歌星一次应邀到外地演出,获得演出收入10万元,试计算她应纳税款多少。 解:应税所得额=100000×(1-20%)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㈡适用比例税率的税额计算 例:某著名歌星一次应邀到外地演出,获得演出收入10万元,试计算她应纳税款多少。 解:应税所得额=100000×(1-20%) =80000(元) 应纳税额=80000×20%+3000 +(80000-50000)×20%=25000(元) 或者:应纳税额=20000×20%+30000×30%+30000×40% = 25000(元) 利用简化累进税算法,也可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80000×40%-7000=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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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㈡适用比例税率的税额计算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㈡适用比例税率的税额计算 例:王先生2000年12月获得工资700元,向某杂志社投稿获稿酬150元,其单位鼓励职工钻研业务,发给王先生奖励金600元。问王先生当月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解:(1)王先生工薪收入700+600=1300(元) 对工薪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300-800)×5%=25(元) (2)稿酬收入未达到征税起点,不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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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例: 某大学周教授今年7月收入情况如下:(1)工资收入980元;(2)学校发上半年奖金3600元;(3)担任兼职律师取得收入80000元,从中捐给“希望工程”(教育)基金会40000元;(4)取得稿酬所得3800元。(5)出售自有自用6年的家庭唯一住房,扣除当初购买公房的价格和售房时按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后,取得净收入12万元。请按上述条件分项计算周教授7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999年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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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解:(1)工资应纳税=(980一800)×5%=9(元)
(2)所获上半年奖金视同一个月工资收入,不进行任何扣除,应纳税=3600×15%-125=415(元) (3)律师费收入未考虑捐赠因素, 应纳税所得额=80000×(1-20%)= 64000(元) 捐赠扣除限额=64000×30%=19200(元) 小于实际捐赠额,按限额扣除 考虑捐赠,应税所得额=64000-64000×30%=44800(元) 律师费收入应纳税=44800×30%一2000=11440(元) (4)稿酬所得应纳税=(3800-800)× 20%×(l-30%)= 420(元) (5)出售自有自用6年的家庭唯一住房取得的净收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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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㈢应纳税额计算的补充规定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㈢应纳税额计算的补充规定 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措施 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单独计税,准予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税额 抵免限额=min{境外所得在我国应纳税额,境外已纳税额} 当国外税负较重,境外已纳税额大于抵免限额时,超过部分当年不得抵免,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相同国家或地区的抵免限额的余额内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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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实际上,大多数类似情况都采取措施规避了税负。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㈢应纳税额计算的补充规定 例:设我国某公司聘用一外籍工程师,月薪为20000元,已在该公司工作一年以上。他将原居住国的住所出租,月租金折合人民币15000元,在该国要交纳个人所得税2000元,试计算他在我国每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境内所得应纳税额=(20000-4000)×20% -375=2825(元) 抵免限额=min{15000×(1-20%)×20%,2000} =min{2400,2000}=2000(元) 境外所得应纳税额=2400-2000=400(元) 每月应纳所得税额=2825+400=3225(元) Note:实际上,大多数类似情况都采取措施规避了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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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㈢应纳税额计算的补充规定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㈢应纳税额计算的补充规定 不同项所得,应分项计算 同一人异地同项所得,应合并计算 劳务报酬的“同一项目”是指所列具体项目中某一单项,个人兼有不同项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对每人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按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对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未超过所申报的应税所得30%的部分允许从应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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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㈢应纳税额计算的补充规定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㈢应纳税额计算的补充规定 例:张教授是A大学的教师,同时也是B公司的高级职员,在两处获取工资。某月,张教授在A大学获得工资3000元,在B公司获得工资2800元;为某企业进行机械设计获报酬8000元;从事技术咨询获得10000元。试计算他当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张教授的两处工资收入属于同项所得,应合并计税。而两项劳务报酬则应当分别减除费用,分别计税。 工资额合计= =5800(元) 工资所得应纳税额=(5800-800)×15% -125=625(元) 设计报酬应纳税额=8000×(1-20%)×20%=1280(元) 咨询收入应纳税额=10 000×(1-20%)×20%=1600元 当月应纳所得税额=(625+1280+1600)元=35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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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㈢应纳税额计算的补充规定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㈢应纳税额计算的补充规定 例: 设甲、乙、丙三人合作完成了一个设计项目,共获得设计费50 000元,根据各人在项目中的贡献,甲分得40 000元,乙分得7 000元,丙分得3 000元,试计算这三人各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甲、乙、丙三人的收入为共同取得的劳务报酬,应该分别按各自取得的收入计税。 甲应纳税额=40 000×(1-20%)×30%-2 000 =7 600(元) 乙应纳税额=7 000×(1-20%)×20%=1 120(元) 丙应纳税额=(3 000-800)×20%=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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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规避
个人所得税具有累进性,在个人收入的取得上,要避免集中收入。 避免高收入 一项收入分成不同的项目 一次收入分成多次收入 一个人的收入分成多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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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规避
例:中海公司的中方职员A、B、C、D、E,其工薪分别为1 000元、1 500元、5 000元、10 000元、30 000元,试计算他们各自每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1)A应纳税=(1 000-800)×5%=10(元) (2)B应纳税=(1 500-800)×10%-25=45(元) (3)C应纳税=(5 000-800)×15%-125=505(元) (4)D应纳税=(10 000-800)×20%-375=1 465(元) (5)E应纳税=(30 000-800)×25%-1 375=5 9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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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规避
例:A先生是某公司高级职员,月薪20 000元。其朋友B先生是某大学教师,也是歌星,本月收入如下:工资2 000元,去外地演出收入10 000元,稿酬收入3 000元,一套私房出租收入1 500元,专利权转让所得1 500元,获股息2 000元。求A、B两先生本月各自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A先生的所得按工薪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A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 =(20 000-800)×20%-375=3 4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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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规避
B先生的所得应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1)工薪所得应纳税=(2 000-800)×10%-25=95(元) (2)演出劳务应税所得=10 000×(1-20%)=8 000(元) 演出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8 000×20%=1 600(元) (3)稿酬收入应纳税=(3 000-800)×14%=308(元) (4)私房出租应纳税=(1 500-800)×20%=140(元) (5)专利权转让应纳税=(1 500-800)×20%=140(元) (6)股息应纳税=2 000×20%=400(元) B先生共应纳税=95+1 600+308+140+140+400=2 6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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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规定 ㈡个人所得税的征纳方法
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与征收 ㈠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规定 ㈡个人所得税的征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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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与征收 ㈠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规定
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与征收 ㈠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规定 免征个人所得税: 省以上政府,外国、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等方面的奖金; 个人持有国家债券或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国家规定发给的各种补贴、救济金; 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 (续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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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与征收 ㈠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规定
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与征收 ㈠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规定 (接上页)保险赔款; 转业复员费,干部职工的安家费、离退休工资等; 符合规定的各国驻华使领馆外交人员的所得; 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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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与征收 ㈠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规定
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与征收 ㈠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规定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经营收入和劳务报酬所得,三年内免税。该政策暂执行到2003年12月31日止。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3年内免税。 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开设教育储蓄存款专户取得的利息。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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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与征收 ㈠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规定
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与征收 ㈠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规定 减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上述个人所得税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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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与征收 ㈡个人所得税的征纳方法
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与征收 ㈡个人所得税的征纳方法 缴纳方法 以源泉扣缴为主,为了鼓励扣缴义务人,可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对于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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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与征收 ㈡个人所得税的征纳方法
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与征收 ㈡个人所得税的征纳方法 所得税纳税期限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款,按年计算,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所得的,应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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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所得税评析 ㈠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不均的功能 ㈡分项所得税制引起的问题 ㈢工薪应税所得的扣除问题 ㈣收入规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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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所得税评析 ㈠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不均的功能
收入分配调节方式的比较 工资政策 社会保障制度 间接税 直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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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效果 1974年至1987年,美国家庭收入税收前后的洛伦兹曲线比较。
五、个人所得税评析 ㈠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不均的功能 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效果 1974年至1987年,美国家庭收入税收前后的洛伦兹曲线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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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所得税评析 ㈠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不均的功能
五、个人所得税评析 ㈠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不均的功能 基尼系数是意大利经济学家1922年提出的定量测定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指标。 以洛伦兹曲线与穿过原点的45度线围成的面积占等边直角三角形(纵轴、横轴与穿过原点的45度线围成)的比例表示。 基尼系数最小等于0,表示收入分配绝对平均;最大等于l,表示收入分配绝对不平均;实际的基尼系数介于0和l之间。一般认为:基尼系数小于0.2为高度平均,大于0.6为高度不平均,国际上通常将0.4作为警戒线。一般认为,我国在0.3-0.4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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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所得税评析 ㈠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不均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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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导致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少纳税, 差别税率可能导致等额应税所得的税负不同。
五、个人所得税评析 ㈡分项所得税制引起的问题 可能导致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少纳税, 差别税率可能导致等额应税所得的税负不同。 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同是勤劳所得,税率不同不符合国际惯例。 一次性所得按比例扣除,而工资、经营所得固定扣除额,收入越大,税负相差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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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所得税评析 ㈢工薪应税所得的扣除问题
取得所得的相关成本。 个人基本扣除。 受抚养人扣除。 特殊困难扣除。 公益性捐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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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所得税评析 ㈣收入规模问题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规模目前太小。 1990年0.75%;1994年1.42%;1997年3.15%;1998年3.2%,2001年6.6%;2002年7.1%;2003年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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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理论与实务 下一章: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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