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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 專門委員 王明源 9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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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 專門委員 王明源 99年9月10日
大學學術倫理與案例 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 專門委員 王明源 99年9月10日 1

2 簡報大綱 壹、前言 貳、違反學術倫理的意涵 參、常見違反學術倫理的類型 肆、違反學術倫理的處置 伍、學術倫理與著作權
陸、碩、博士論文著作權歸屬爭議 柒、合著著作送審教師資格之著作權 捌、案件統計 玖、案例說明 拾、學術倫理規範的建立 拾壹、結 語 2 2

3 壹、前言 近年來媒體報導國內學術界違反學術倫 理事件頻傳,不論是國科會的研究申請案、 大專校院院教師的升等案,或是研究生的碩 博士論文,涉及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件層出不 窮,而且沒有減緩的趨勢,有關單位應該加 以正視。 另一方面,學術研究日新月異,首重原 創性,因此競爭激烈,如何避免學者因無知 而涉及違反學術倫理,應是當前學術界的重 要課題之一。 3 3

4 貳、學術倫理的範圍 一、申請國科會學術研究計畫補助適用時的意涵:行政院國 家科學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第2點 ( 訂定, 修正),所稱違反學術倫理行為, 係指研究造假、學術論著抄襲,或其他於研究構想、執行 或成果呈現階段違反學術規範之行為。 二、教育部教師升等規定: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第37條規定( 訂定, 修正) ,有關送審不 適當行為包括,合著人證明故意登載不實或偽造、變造, 著作抄襲、剽竊或其他舞弊情事,嚴重違反學術倫理(指 未適當引註或一稿多投等)。 三、大學校院研究生學位論文規定:學位授予法第8條規定, ( 訂定,93.6.4修正) :係指所授予之學位其論文 或報告有抄襲或舞弊情事。 4 4

5 貳、學術倫理的範圍 四、審查案件之利益迴避與保密原則: (一)相關規定:國科會辦理獎勵及補助案件審查之利益迴避暨保密原則;專科 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33條規定;行政程序法第32、33條規定。 (二)迴避及保密原則: 1.審查過程及審查意見,應予保密,切勿外流。 2.送審人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或其他干擾審查人或審查程序行為。 3.審查人應迴避利害關係人:如任職同單位、指導論文師生關係、共同著作、 共同研究、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其他有迴避審查必要者(可由審 查查人自行勾選),應予迴避。 五、醫療倫理基本原則(Tom Beauchamp 及James Childress1979年出版「醫學 倫理原則」): (一)行善原則:亦即盡其所能延長病人之生命且減輕病人之痛苦。 (二)誠信原則 :亦即對其病人有「以誠信相對待」的義務。 (三)自主原則 :亦即病患對其己身之診療決定的自主權必須得到尊重。 (四)不傷害原則:亦即盡其所能保護病人或受試者,避免其受身心傷害。 (五)保密原則:亦即對病人的病情負有保密的責任。 (六)公義原則:亦即應以社會公平、正義的考量來協助最需的人。 5 5

6 參、常見違反學術倫理的類型 一、研究數據造假或假造不實內容:屬最嚴重的犯規,誤導他人研 究方向。 二、抄襲或引用他人著作卻未註明出處:剽竊他人研究成果。 三、未適當引用或抄襲與研究結果無關之他人著作:研究瑕疵。 四、一稿多投:一魚多吃的違規行為。 五、未正確載明合著人,並經合著人同意發表或升等:將所有成果 攬為己有及掛名行為,違反學術誠信原則。 六、虛報、浮報計畫經費,詐領補助款:涉及刑法詐欺罪。 七、未遵守利益迴避及保密原則:利害關係人未迴避、外審委員名 單洩漏,影響審查公正性。 八、未遵循醫學倫理進行人體試驗:違反人倫之不正當學術研究或 不當洩漏受試者名單、人身測驗隱私等資料。 6

7 肆、違反學術倫理的處置 一、國科會:按情節輕重作成處分: 二、教育部: 三、研究生學位論文:由各校撤銷並公告註銷學位證書。
(一)停權終身或停權若干年。 (二)追回全部或部份研究補助費用。 (三)追回研究獎勵費。 (四)嚴重違反學術倫理之研究數據造假或抄襲行為,應予終身停權。 二、教育部: (一)教師升等著作:不通過及處以一定年限不得送審,並副知大專校院 1.履歷表、合著人登載不實:1-3年。 2.嚴重違反學術倫理:3-5年(如一稿多投或未引註前發表之著作) 3.抄襲、剽竊、舞弊:5-7年。 4.成就證明、合著人證明偽造、變造等:7-10年。 (二)教師非升等著作:依各校章則辦理。 三、研究生學位論文:由各校撤銷並公告註銷學位證書。 7

8 伍、學術倫理與著作權 二、著作權的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以上引自章忠信「學術倫理與著作權」簡報,民99)
一、著作權之取得: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 二、著作權的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以上引自章忠信「學術倫理與著作權」簡報,民99) 三、一稿多投、研究數據造假或假造不實內容均違反學 術倫理,但未必違反著作權。 8

9 陸、碩、博士論文著作權歸屬爭議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5年1月25日智著字第 號函示: 9

10 柒、合著著作送審教師資格之著作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7年10月29日智著字第9700087070號函示:
一、共同著作之著作人格權,非經著作人全體同意,不得行使之。 各著作人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同意。(著作權法19條) 二、教師送審教師資格過程中,將與他人合著且尚未公開發表之 「共同著作」 加以「公開發表」、修改其內容致損害名譽或未 載明合著人姓名者,原則上應徵得所有共同著作人的同意。又 各共同著作人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同意。(著作權法15-17條) 三、若教師送審教師資格過程中,將與他人合著之「共同著作」 加以「重製」、「公開演出」及「公開上映」等著作財產權之 利用型態加以利用者,除有合理使用情形(本法44至65條),自應 徵得所有共同著作人的同意。各著作財產權人無正當理由者, 不得拒絕同意。 10

11 捌、案件統計 一、國科會: 1.88至93年五年間,國科會共判定23件違反學術倫理案 件,有抄襲也有剽竊他人研究構想,國立大學教授佔 一半以上(自由時報, ) 年國科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彙整表--共31 樣態(國科會99年6月21日臺會綜二字第 號 函公告,以為事先防範學術倫理案件的發生) 二、教育部: 大專教師資格審查著作涉及違反學術倫理案件,95 至98學年度合計有42件(含95學年10件, 96學年8件, 97學年17件, 98學年7件)。 三、大學:研究生碩、博士論文涉及違反學術倫理案件, 98年4件,99年3件。 11

12 玖、案例說明 一、國科會:88-99年國科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彙整表—31種樣態 12

13 玖、案例說明 一、國科會:88-99年國科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彙整表—31種樣態 13

14 玖、案例說明 一、國科會:88-99年國科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彙整表—31種樣態 14

15 玖、案例說明 一、國科會:88-99年國科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彙整表—31種樣態 15

16 玖、案例說明 一、國科會:88-99年國科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彙整表—31種樣態 16

17 玖、案例說明 一、國科會:88-99年國科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彙整表—31種樣態 17

18 玖、案例說明 一、國科會:88-99年國科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彙整表—31種樣態 18

19 玖、案例說明 一、國科會:88-99年國科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彙整表—31種樣態 19

20 玖、案例說明 一、國科會:88-99年國科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彙整表—31種樣態 20

21 玖、案例說明 一、國科會:88-99年國科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彙整表—31種樣態 21

22 玖、案例說明 一、國科會:88-99年國科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彙整表—31種樣態 22

23 玖、案例說明 二、教育部:98年教師資格審查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示例 23

24 玖、案例說明 二、教育部:98年教師資格審查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示例 24

25 玖、案例說明 二、教育部:98年教師資格審查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示例 25

26 玖、案例說明 二、教育部:98年教師資格審查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示例 26

27 玖、案例說明 二、教育部:98年教師資格審查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示例 27

28 玖、案例說明 二、教育部:98年教師資格審查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示例 28

29 玖、案例說明 二、教育部:98年教師資格審查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示例 29

30 玖、案例說明 二、教育部:99年教師資格審查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示例 30

31 玖、案例說明 二、教育部:99年教師資格審查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示例 31

32 玖、案例說明 二、教育部:99年教師資格審查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示例 32

33 玖、案例說明 二、教育部:99年教師資格審查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示例 33

34 玖、案例說明 二、教育部:99年教師資格審查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示例 34

35 玖、案例說明 二、教育部:95年教師資格審查違反醫學倫理案件示例 35

36 玖、案例說明 三、大學:99年研究生博士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示例 36

37 玖、案例說明 三、大學:99年研究生博士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示例 37

38 拾、學術倫理規範的建立 一、學術界應秉尊重專業精神與誠信原則,重視學術論文原創性的共識。
二、各學術機構應訂定學術倫理規範:嚴禁學術著作抄襲、剽竊,引用他人著作或圖表未註明出處,研究數據造假等不當情事。 三、各大學校院應積極建立學術倫理(含醫學倫理)之自律機制:訂定學術倫理案件審議辦法,設立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適當處理。 四、對於未曾參與研究討論者,應避免共同掛名;指導教授應避免為方便計畫執行,拖延學生畢業;不宜一稿多投,計畫重覆;勿虛、浮報計畫經費,侵佔經費,以免自蹈法網。 五、利害關係人應有益迴避及保密的自覺,以建立公平、公正的學術環境。 38

39 拾壹、結語 學者從事學術研究應建立正確的學術素養及專業倫 理觀念,切勿有抄襲、剽竊,研究數據造假等學術投 機心態。 此外,指導教授與研究生間亦應建立良好的互動模 式,指導教授應教育年輕學子對於追求真理的嚴謹態 度,並避免酬庸式的掛名;研究生亦應熱衷投入研究, 接受指導教授指導,避免違反學術倫理,以提昇國內 學術研究水準。 39

40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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