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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會計 第一章 緒論 會計資訊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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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大綱 1.1 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之關係 1.2 帳外調整原理 1.3 稅務會計與稅法之關係 1.4 兩稅合一對稅務會計之影響
1.5 稅務會計之框架 1.6 本書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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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1 稅務會計處理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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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之關係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2條:
『商業會計事務之處理,應依本法、本準則及有關法 令辦理;其未規定者,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 理。』 商業會計法第62條: 『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各項所得計算依稅法規定 所作調整,應不影響帳面紀錄。』 營所稅查核準則第2條: 『營利事業之會計事項,應參照商業會計法、商業會 計處理準則及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等據實記載,產生 其財務報表。至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其帳載事 項與所得稅法及有關法令規定未符者,應於申報書 內自行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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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之關係 經濟部101.1.9經商字第10052403720號函:
『按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二條規定所稱之一般公 認會計原則,係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 究發展基金會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所公布之各 號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及其解釋」。惟商業亦得 因其實際業務需要,自中華民國102年會計年度 開始日起,選用「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 解釋及解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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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處理之相關規定-102年度起 公司類型 會計法律與原則規定 財務報表 非公開發行公司 1.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2.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及其解釋或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個體財務報表 非上市櫃之公開發行公司 (104年起會計處理同上市櫃公司) 1.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修正前) 2.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3.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及其解釋) 以個體財務報告為主,合併財務報告為輔 上市、上櫃、興櫃公司 1.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修正後) 3.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以合併財務報告為主,個體財務報告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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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會計與稅法之關係(1/3) 暫時性差異,係會計所得與課稅所得間差異一旦 發生,將於以後年度回轉抵銷,一般包括下列事 項:
稅務會計與所得稅法之關係 稅務會計之精髓,在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或核課 所得稅時各種帳外調整事項之掌握。 暫時性差異,係會計所得與課稅所得間差異一旦 發生,將於以後年度回轉抵銷,一般包括下列事 項: 會計處理方法之差異 收入、成本、費用、損失認列時點之差異 資本支出與費用支出劃分之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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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會計與稅法之關係(2/3) 成本損費項目因超過規定標準未准列支之調減數 不得認列之損費項目 公式型所得與帳載所得之差異數
永久性差異,係會計所得與課稅所得間差異一旦發生,將永久 存在而不會在以後年度回轉抵銷,一般包括下列事項: 減免所得稅之所得額 不計入所得課稅之所得額 設算之所得額 以前年度虧損扣除數 成本損費項目未取得稅法規定憑證之調減 成本損費項目因超過規定標準未准列支之調減數 不得認列之損費項目 公式型所得與帳載所得之差異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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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會計與稅法之關係(3/3) 稅務會計與營業稅法之關係
企業銷售貨物或勞務產生之銷售額,不論最終結果為盈 餘或虧損,均須依營業稅法規定繳納營業稅。 進貨或費用而發生之支出所繳付之營業稅進項稅額可扣 抵銷項稅額,故企業之收入、成本、費用、損失等所得 衡量事項,亦與營業稅法關係密切。 稅務會計與稅捐稽徵法之關係 營利事業履行所得稅及營業稅之納稅義務時,須注 意稅捐稽徵法有關稅款繳納、緩繳、退稅、稅捐保 全、稅捐裁罰、核課期間及徵收期間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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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稅合一對稅務會計之影響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之設置與記載 股東可扣抵稅額之計算、記載及分配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資料之申報
未分配盈餘之計算與申報 股利憑單之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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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會計之框架(1/2) 營業登記 凡有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之單位,應於開始營業前, 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登記事項有變更者, 應辦理變更營業登記;而因合併、轉讓、解散或廢 止而消滅者,則應辦理註銷營業登記。 帳簿憑證 營利事業必須設置足以記錄全部交易事項之帳簿, 並取得、給與及保管相關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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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會計之框架(2/2) 會計基礎 會計年度 記帳本位
凡屬公司組織者,應採用權責發生制;非公司組織者,得 因原有習慣或因營業範圍狹小,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採用現 金收付制。非公司組織所採用之會計基礎,既經確定仍得 變更,惟須於各會計年度開始3個月前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會計年度 應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此即曆年制會計年度。 但營利事業得因原有習慣或營業季節之特殊情形,申請該 管稽徵機關核准變更會計年度之起訖日期。 記帳本位 應以新台幣為主,如因業務需要而以外國貨幣記帳,仍應 在其決算表中將外國貨幣折合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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