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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期貨結算交割作業 說明會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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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綱 部位處理(公債期貨、票券利率期貨) 保證金計算(公債期貨、票券利率期貨) 每日結算價(公債期貨、票券利率期貨)
交割作業(公債期貨、票券利率期貨) 交割能力證明 (公債期貨) 借券作業(中央登錄公債) 中央登錄公債相關作業應注意事項 股票選擇權契約規模調整配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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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位處理 自動沖銷處理 同現行期貨契約部位處理架構 同一交易帳戶之同一商品,相同到期 月份之買賣雙方部位,予以自動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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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計算 訂定原則 係以在99.7%的信賴水準下,以涵蓋最 近一段期間內期貨價格單日波動之損失 金額
係以在99.7%的信賴水準下,以涵蓋最 近一段期間內期貨價格單日波動之損失 金額 期交所於契約上市時公告結算、維持、 原始保證金之收取標準 結算:維持:原始=1 : 1.15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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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計算-公債期貨 結算保證金 模擬計算之保證金收取金額 債券百元報價*債券面額*風險價格係數/100
資料:91/12/9~92/8/29 OTC十年期公債收盤殖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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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計算-票券利率期貨 模擬計算之保證金收取金額 資料:92/1/28~92/10/17 Telerate 6165之30天期商業本票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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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結算價 原則上與現行上市之期貨契約相同 公債期貨 採該契約收盤時段成交價 票券利率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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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作業-公債期貨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最後交易日 交割日 可交割債券 委由清算銀行透過公債登錄系統辦理轉讓登記 交割月份之第二個星期三
最後交易日之次二營業日:T+2日 可交割債券 到期日距交割日在七年以上十一年以下,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之中華民國政府中央登錄公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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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作業-賣方持有公債 賣方 買方 提交一可交割公債 交付交割價款 最後結算價決定方式
交割價款=最後結算價*可交割標的之轉換因子+應計利息 最後結算價決定方式 以最後交易日收盤前十五分鐘內所有交易之成交量加權平均價訂之 該時段內不足二十筆交易者,以當日最後二十筆交易剔除最高及最低各二筆交易後之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替代之 當日交易不足二十筆者,以當日實際交易之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替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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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換因子公式 CF:轉換因子 r:期貨票面利率 C:交割債券票面利率 y:交割日前一次與下一次付息日之間隔天數
d:交割日至下一次付息日之間隔天數 n:交割債券剩餘之付息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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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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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作業-賣方未持有公債 採現金結算 現金結算價計算範例
取最後交易日於OTC債券等殖成交系統內,符合交割標的之成交量前三大公債加權平均殖利率 現金結算價計算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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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作業流程-公債期貨 T-3至T日 期貨商、結算會員可以藉由結算系統查詢部位餘額,通知交易人有履行交割之義務,賣方交易人可於到期日前將部位平倉或於現貨市場買進標的公債,以作為公債期貨交割作業之準備 T日 公告最後結算價:下午2:00 以最後結算價計算公債期貨契約到期部位權益 以最後結算價計算並公告可交割債券之交割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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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作業流程-公債期貨 T+1日 公告現金結算價款:上午9:30
期貨商、結算會員要求賣方交易人,於下午3:00前,將應付交割債券撥入期交所登錄公債交割帳戶,並取得交割債券撥轉明細向期交所申報 期貨商、結算會員應要求未能完成撥轉之賣方交易人,出具交割能力證明 期貨商、結算會員應要求買方交易人,於下午3:00前,將價款撥入其客戶保證金帳戶,並於下午4:00前,向期交所申報買方交易人應收交割債券之登錄公債帳戶 期貨商、結算會員應要求未能完成交付之買方交易人,出具交割能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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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作業流程-公債期貨(續) T+2日 期貨商、結算會員要求出具交割能力證明之賣方交易人,於下午1:30前,將交割債券撥入期交所登錄公債交割帳戶,並取得交割債券撥轉明細,於下午1:30前,向期交所申報 期貨商、結算會員要求未能完成交割債券撥轉之賣方交易人,依期交所公告之現金結算價款,將價款撥入其客戶保證金專戶 期交所依賣方交易人實際撥轉之交割債券數額,於下午2:00前,產生賣方交易人應付交割債券名冊後,採隨機方式產生買方交易人指派交割債券名冊 期交所於下午2:00產生買方應付及賣方應收交割價款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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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作業流程-公債期貨(續) T+2日 期交所依交割債券不足之數額計算現金結算價款, 於下午2:00前,產生買方應收及賣方應付現金結算價款名冊 期交所於下午2:15前,辦理結算會員交割價款及現金結算價款收付作業 遇買方交易人未交付交割價款者,結算會員申報其為處理交割債券之登錄公債帳戶 期交所於下午2:30產生買方交易人應收交割債券撥轉名冊,通知清算銀行辦理交割債券撥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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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作業-票券利率期貨 現金結算 最後結算價決定方式 於最後交易日(交割月份之第三個星期三)以最後結算價進行買賣方 部位現金結算作業
於最後交易日(交割月份之第三個星期三)以最後結算價進行買賣方 部位現金結算作業 最後結算價決定方式 以一百減最後交易日上午十二時本公司 選定機構所公布之一月期成交累計利率 指標,向下取至最接近最小升降單位整 數倍之數值 前項機構由本公司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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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能力證明 買方交易人 :交付交割價款 截止時間:T+1日下午三時前 交割能力證明 1、保證金餘額(應可支付交割價款) 2、存款餘額
1、保證金餘額(應可支付交割價款) 2、存款餘額 3、其他經期貨商、結算會員認可之證明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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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能力證明 賣方交易人 :交付交割債券 1、公債買賣報告書 截止時間:T+1日下午三時前 交割能力證明
1、公債買賣報告書 (T日前於現貨市場買進債券之交易證明) 2、借券成交單 (T+1日辦理借券交易之證明) 3、公債圈存證明 4、公債帳戶存摺餘額 5、支付現金結算價款 6、其他經期貨商、結算會員認可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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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A、B、C……或 期貨商A、B、C…..
中央登錄公債借券交易架構 出借 借券 櫃檯買賣中心 中央登錄公債借貸系統 (借貸中心機構) 清算銀行. (代理機構) 證券商A、B、C……或 期貨商A、B、C….. (代理機構). 法人(依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法人(依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個人 票券公司 保險公司 銀行 信託投資公司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期貨商 個人 票券公司 保險公司 銀行 信託投資公司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期貨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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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登錄公債借券 作業架構及對象 櫃檯買賣中心負保證交割責任 出借人透過清算銀行向櫃檯買賣中心申報出借登記
借券人透過證券商、期貨商向櫃檯買賣中心申報借券登記 櫃檯買賣中心與清算銀行、證券商及期貨商簽立「中央登錄公債借貸交易總契約」 清算銀行、證券商及期貨商與出借人及借券人簽立「中央登錄公債借貸交易委託書」 個人得為借券人,故其得以借取之標的債券,辦理本公司公債期貨到期交割之交付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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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登錄公債借券 借券費用 借券費:採逐日計算,以標的公債面額乘以借券數量乘以借券費率(借券費率:定價交易暫訂為年利率百分之一),由借券人支付予出借人 借券手續費:暫訂由出借人、借券人支付借券費之百分之五予櫃檯買賣中心,並另支付借券費之百分之二予清算銀行、證券商/期貨商(但不低於新台幣五十元) 以借取面額五百萬公債,借券時間一日為例,其採定價交易之借券費為一三七元,借券手續費為一00元(各不得低於新台幣五十元),故借取一日之借券費用共計二三七元 - -借券手續費:為借券費之百分之二,由出借人、借券人支付予證交所及證券商(證交所收取其中八成、證券商收取其中二成) -以借取台積電股票一千股,借券時間一日,收盤價為七十元為例,其採定價交易之借券費為八元,借券手續費為一元,故借取一日之借券費用共計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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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登錄公債借券 借券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9:00至11:00 借券當日下午1:30完成所有撥轉作業 借券單位數:500萬元及其整數倍數
法人參與借券時,應遵守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規範,櫃檯買賣中心借貸辦法不另行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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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登錄公債借券 債券借券系統連線業務 連絡人:櫃檯買賣中心資訊部簡啓光先生 (02)23666138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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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登錄公債相關作業 應注意事項 開立中央登錄公債帳戶 到期交割 轉讓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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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立中央登錄公債帳戶應注意事項 為辦理登錄公債有關登記、款項交割與還本付息等事項,自然人及法人應向中央銀行委託之清算銀行開立公債帳戶及活期性存款帳戶,並由清算銀行發給存摺 自然人:由本人親持身分證明文件至清算銀行辦理開戶 法人: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授權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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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交割應注意事項 賣方交易人應於T+1日下午三時前,透過往來清算銀行辦理轉讓登記,將應交割公債轉撥至期交所登錄公債帳戶
應符合期交所規定之標的債券 買方交易人,應事先向所屬期貨商、結算會員申報公債登錄帳戶,以利期交所於T+2日,將公債撥轉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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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登記應注意事項 應持原留印鑑至原開戶銀行填寫轉讓申請書辦理 確定為期交所登錄公債交割之專用帳戶
轉出方需負擔跨行轉帳手續費,收費標準依各清算銀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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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選擇權契約規格放大 之履約交割作業 每一契約約定標的物由1,000股放大為5,000股 履約交割作業 買方交易人
辦理每一契約履約時,不得申請部分履約。 履約申請應以每一契約(口數)為單位,否則無效 買權買方交易人:履約價格乘以5,000之價金 賣權買方交易人:應交付5,000股之標的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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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選擇權契約規格放大 之履約交割作業 履約交割作業 賣方交易人 買權賣方交易人 每一契約需交付5,000股標的證券
不足1,000股整數倍之部份,以現金交割 現金結算價:到期日標的證券收盤價加計5% 賣權賣方交易人 履約價格乘以5,000之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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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選擇權契約規格放大 之履約交割作業 履約交割作業 交割週期( T+1日)及作業時間依現行規定 契約調整 標的證券交付 整股:實物交割
零股:現金交割 減資 停止交易期間無法取得新股,採現金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價為契約停止交易前一營業日收盤價格,依減資比例計算後之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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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選擇權契約規格放大 之履約交割作業 範例(一)
倘台積電除權每千股配發300股股票,本公司將AIO調整為AIA,約定標的物為台積電6,500股,買權賣方及賣權買方交易人到期時,應交付6,000股台積電股票及500股以到期日台積電收盤價格換算現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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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選擇權契約規格放大 之履約交割作業 範例(二)
倘南亞減資每1,000股減為700股,本公司將AFO調整為AFA,約定標的物為南亞3,500股,買權賣方及賣權買方交易人到期時,應交付3,000股南亞股票及500股以南亞到期日收盤價格換算之現金支付。惟於南亞選擇權契約到期日,南亞股票仍暫停交易時,3500股之交割價款採契約停止交易前一營業日收盤價格,除以減資比(700÷1000),再乘以減資後之股數(3500股)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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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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