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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陈英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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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讲人:陈英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
营业税改增值税新政学习 主讲人:陈英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

2 主要内容 第一节 增值税、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财税[2016]36 号 第三节 《通知》→相应政策 第四节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第五节 总结
第一节 增值税、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财税[2016]36 号 第三节 《通知》→相应政策 第四节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第五节 总结 2017/3/18

3 第一节 增值税、营业税概述 一 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 二 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的缺陷 三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优势效应 四 本次试点概要
第一节 增值税、营业税概述 一 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 二 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的缺陷 三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优势效应 四 本次试点概要 五 本次试点最新政策 2017/3/18

4 一 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 1994年税制改革,确立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的货物和劳务税税制格局。
一 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 1994年税制改革,确立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的货物和劳务税税制格局。 增值税对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劳务、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值额进行征税,基本税率为17%,具有消除重复征税、促进专业化协作的优点。 2017/3/18

5 一 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 营业税征收范围包括: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七项劳务(即: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劳务),一律采用比例税率。 2017/3/18

6 二 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缺陷 营业税与增值税混合销售存在争议 营业税与增值税重复征税
二 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缺陷 营业税与增值税混合销售存在争议 营业税与增值税重复征税 增值税链条不完善:如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建筑业等 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现象 2017/3/18

7 二 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缺陷 1.营业税的计税方法是按照营业额全额征收,同一项收入因为分工要征多道税,存在重复征税问题。
二 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缺陷 1.营业税的计税方法是按照营业额全额征收,同一项收入因为分工要征多道税,存在重复征税问题。 2.营业税劳务企业购进材料固定资产不能抵扣 3.制造企业购进营业税劳务不能抵扣。 4.营业税劳务企业之间相互提供劳务不能抵扣。 5.若要差额征收,问题多多,监管困难。 2017/3/18

8 三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优势效应 一是减轻制造业企业的税收负担,将会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相关业务的投入力度;
三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优势效应 一是减轻制造业企业的税收负担,将会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相关业务的投入力度; 二是打通、延伸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企业将一些生产性服务业务转为向外部发包,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的进一步细化; 三是为大型制造业企业实施主辅分离提供了完善的税制保障,已有部分生产性服务业开始从制造业中分离出来,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2017/3/18

9 三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优势效应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货物以及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具有以下特点: 1.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各个环节中新增的价值额征收; 2.核心是税款的抵扣制; 3.实行价外征收; 4.日常会计核算中,其成本不包括增值税。 2017/3/18

10 四 本次试点概要 2016年05月01日 全国范围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 2017/3/18

11 五 本次试点最新政策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2016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6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2016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第17号、第18号、第19号、第23号、第26号...... 2017/3/18

12 第二节 财税[2016]36 号 一 时间与范围 二 重要性 三 相应政策 2017/3/18

13 一 时间与范围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05月0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7/3/18

14 二 重要性 各地要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2017/3/18

15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以前相关文件通知相应相应废止,另有规定的条款除外。
三 相应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以前相关文件通知相应相应废止,另有规定的条款除外。 2017/3/18

16 第三节 《通知》→相应政策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四《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2017/3/18

17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1.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2. 征税范围 3. 税率和征收率 4. 应纳税额的计算
5. 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6. 税收减免的处理 7. 征收管理 2017/3/18

18 1.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扣缴义务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纳税、扣缴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境外单位、个人)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会计核算健全与税务信息提供) 其他个人 不经常发生业务:单位、个体工商户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未向 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2017/3/18 18

19 1.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年应税销售额 会计核算健全 500万: 1.申报销售额 2.稽查查补销售额 3.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税项 核算 总账、 明细账 会计核算健全 准确提供税务资料 根据会计制度设置帐簿 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如实填报申报表 按期纳税申报 管保好税务资料 年应税销售额 500万: 1.申报销售额 2.稽查查补销售额 3.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4.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 5.免税销售额 专业财 务人员 编制会 计报表 正确 申报 2017/3/18 19

20 2. 征税范围 (1)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2)在境内,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特殊情形除外。 (3)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特殊情形除外。 2017/3/18

21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7/3/18

22 4.增值税抵扣政策的衔接。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3)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3.跨地区税种协调。试点纳税人以机构所在地作为增值税纳税地点,其在异地缴纳的营业税,允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抵减。非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4.增值税抵扣政策的衔接。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017/3/18

23 3. 税率和征收率 应税行为 税率或征收率 原应税 行为 ‘营改增”应税行为 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适用低税率情形除外) 17%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 粮食、食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13% 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原应税行为 3%(征收率) ‘营改增”应税行为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11%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不含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除上述三项以外的其他应税行为 6%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试点应税行为 3%或5%(征收率) 2017/3/18

24 “营改增”税率一览表 11% 11% 邮政普遍服务与邮政特殊服务均免税。; 11%,6% 基础电信服务11%; 增值电信服务6%;; 17%
交通运输业 ①未考虑期初存货,税负上升; ②公共交通可选择简易征收; 11% 邮政业 邮政普遍服务与邮政特殊服务均免税。; 11%,6% 基础电信服务11%; 增值电信服务6%;; 电信业 17% ①老合同继续营业税 ②老设备可选择简易征收 ③融资租赁差额征收且超3%税负即征即退 有形动产租赁业 6% 存在诸多的过渡性“免税项目”例如:研发、技术转让、合同能源管理等 其他营改增服务 11% 建筑业 11% 房地产业 6% 金融保险业 6% 生活服务业 零税率 ①国际运输; 向境外提供的②研发、③设计劳务 部分 跨境劳务 出口劳务大多免税

25 一般计税方法 4. 应纳税额的计算 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017/3/18

26 5. 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A. 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当天;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当天。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A. 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当天;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当天。 B. 预收款方式为收到预收款当天。 C. 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D.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E.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纳税地点 A.固定业户: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B.总分机构:未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应分别申报缴纳。 C.非固定业户:劳务发生地;未申报的处理? D.其他个人:建筑劳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 E. 扣缴义务人? 2017/3/18

27 6. 税收减免的处理 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可以随选择其一。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低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017/3/18

28 7. 征收管理 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017/3/18

29 第三节 《通知》→相应政策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四《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2017/3/18

30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试点纳税人有关政策 1.不同税率或征收率选择 2.不征税项目 3.销售额确认 4.进项税额 (二)原增值税纳税人有关政策 2017/3/18

31 (一)试点纳税人有关政策 1.不同税率或征收率选择
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征收率。 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017/3/18

32 (一)试点纳税人有关政策 2.不征税项目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存款利息。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整体转让的 2017/3/18

33 (一)试点纳税人有关政策 3.销售额确认 A.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B.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C.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017/3/18

34 D.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E.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F.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017/3/18

35 (一)试点纳税人有关政策 4.进项税额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原不可抵扣项目改变用途。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7/3/18

36 5.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4.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5.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2017/3/18

37 (二)原增值税纳税人有关政策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所列项目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2017/3/18

38 第三节 《通知》→相应政策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四《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2017/3/18

39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two one 即征即退 免征增值税 three 扣减增值税 2017/3/18

40 1.免征增值税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婚姻介绍服务 殡葬服务
....四十项 2017/3/18

41 2. 即征即退 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如花卉租赁服务属于“部分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2017/3/18

42 3 扣减增值税 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每户每年8仟元,20% 每人每年4仟元 ,50% 每户每年8仟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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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第三节 《通知》→相应政策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四《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2017/3/18

44 免税 跨境应税行为零税率和免税政策 零税率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对境外销售的服务和无形资产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对境外销售的服务和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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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第四节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一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二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三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 收管理暂行办法》 四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五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2017/3/18

46 一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4号公告
一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4号公告 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2017/3/18

47 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条件 计税方法 销售额 预征率 取得方式 税率征收率 2016年 04月30日前 非自建 简易计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 5% 自建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一般计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预征时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 11% 05月01日后 2017/3/18

48 5%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征收率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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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北上广有非普差额征税的规定)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017/3/18

50 其他规定 扣除价款时,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税款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7/3/18

51 第四节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一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二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三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 收管理暂行办法》 四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五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2017/3/18

52 二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2016年第15号公告
二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2016年第15号公告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2017/3/18

53 具体规定 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项目 比例 时间 第一年 第二年 固定资产 60% 40%
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 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 在建工程 同上 改扩修将等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 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 -40% 应于转用的当期 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 改变用途的次月 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 2017/3/18

54 其他规定 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时,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注销清算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待抵扣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并于可抵扣当期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纳税人应建立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台账,分别记录并归集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成本、费用、扣税凭证及进项税额抵扣情况,留存备查。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也应在纳税人建立的台账中记录。 2017/3/18

55 第四节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一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二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三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 收管理暂行办法》 四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五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2017/3/18

56 三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6号公告
三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6号公告 纳税人 条件 计税方法 税率 征收率 预征率 一般纳税人 2016年04月30日前 简易计税 5% 一般计税 11% 3% 2016年05月01日前 小规模纳税人 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出租住房 5%的征收率减按1.5% 2017/3/18

57 第四节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一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二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三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 收管理暂行办法》 四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五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2017/3/18

58 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使用方法: 【更改文字】:将标题框及正文框中的文字可直接改为您所需文字 【更改图片】:点中图片》绘图工具》格式》填充》图片》选择您需要展示的图片 【增加减少图片】:直接复制粘贴图片来增加图片数,复制后更改方法见【更改图片】 【更改图片色彩】:点中图片》图片工具》格式》色彩(重新着色)》选择您喜欢的色彩 下载更多模板、视频教程: 小规模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59 计算应预缴税款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2017/3/18

60 第四节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一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二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三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 收管理暂行办法》 四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五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2017/3/18

61 五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8号公告
一 销售额 二 预缴税额 三 纳税申报 四 发票开具 2017/3/18

62 1 2 3 4 一 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 可扣除土地款计算 简易征收 其他规定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一般纳税人 1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可扣除土地款计算 2 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简易征收 3 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使用方法: 【更改文字】:将标题框及正文框中的文字可直接改为您所需文字 【更改图片】:点中图片》绘图工具》格式》填充》图片》选择您需要展示的图片 【增加减少图片】:直接复制粘贴图片来增加图片数,复制后更改方法见【更改图片】 【更改图片色彩】:点中图片》图片工具》格式》色彩(重新着色)》选择您喜欢的色彩 下载更多模板、视频教程: 一 销售额 其他规定 4

63 二 预缴税额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适用税率11% 征收率5% 使用方法: 【更改文字】:将标题框及正文框中的文字可直接改为您所需文字 【更改图片】:点中图片》绘图工具》格式》填充》图片》选择您需要展示的图片 【增加减少图片】:直接复制粘贴图片来增加图片数,复制后更改方法见【更改图片】 【更改图片色彩】:点中图片》图片工具》格式》色彩(重新着色)》选择您喜欢的色彩 下载更多模板、视频教程:

64 三 纳税申报 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三 纳税申报 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当期销售额和11%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2017/3/18

65 四 发票开具 预收款营业税的,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 发票开具 预收款营业税的,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Fast and effective creation of your presentation 1 2 3 4 购买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 使用方法: 【更改文字】:将标题框及正文框中的文字可直接改为您所需文字 【更改图片】:点中图片》绘图工具》格式》填充》图片》选择您需要展示的图片 【增加减少图片】:直接复制粘贴图片来增加图片数,复制后更改方法见【更改图片】 【更改图片色彩】:点中图片》图片工具》格式》色彩(重新着色)》选择您喜欢的色彩 下载更多模板、视频教程: 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6 第五节 总结 第一节 增值税、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财税[2016]36 号 第三节 《通知》→相应政策 第四节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第五节 总结 第一节 增值税、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财税[2016]36 号 第三节 《通知》→相应政策 第四节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第五节 总结 2017/3/18

67 感谢您的聆听! 201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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