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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自費型員工團體意外保險宣導 報告人:主任 許兆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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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骨折別日數 x 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比例給付
「全國警察機關自費型員工團體意外保險」 保障內容 / 年繳保費 / 專案優勢 適用對象 員工 眷屬 安達產物團體傷害保險 350萬元 200萬元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安達產物重大燒燙傷團體意外傷害保險附加條款 122萬5,000元 70萬元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依殘廢程度與保險金額比例給付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 安達產物團體傷害保險傷害醫療保險附加條款 3萬元 (實支實付型(甲型)傷害醫療保險金) 2,000元 (日額型(乙型)傷害醫療保險金) 骨折未住院給付內容 按骨折別日數 x 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比例給付 完全骨折 按骨折別日數表乘以二分之一 (最高60日) 不完全骨折 按骨折別日數表乘以四分之一 骨骼龜裂 按骨折別日數表乘以八分之一 安達產物團體加護病房傷害保險附加條款(日額型) (加護病房日額保險金) 每人保費 2,129元 7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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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警察機關自費型員工團體意外保險」 承保內容: 承保期限: 被保險人資格及投保對象: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手術、住院、殘廢或死亡等事故時,保險人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前述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承保期限: 自警政署發文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檢送本保險「投保人員名冊」翌日0時起,至翌年同日24時止,為期1年;投保期間保險費固定不另調整。 被保險人資格及投保對象: 全國各警察機關、學校現職員工(包含員警、職員、工友、技工、駕駛等人員)及其眷屬(含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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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警察機關自費型員工團體意外保險」 年齡限制: 被保險人職業類別:
全國各警察機關、學校現職員工投保年齡上限為65歲,配偶、父母投保年齡上限為70歲,可續保至80歲,子女15歲起至23歲止,並在學且未婚之戶籍登記之子女。 被保險人職業類別: 全國各警察機關、學校現職員工(包含員警、職員、工友、技工、駕駛等人員)不得列拒保對象,且投保時免健康聲明。其眷屬(包含配偶、父母、子女),其職業類別限「臺灣地區傷害保險個人職業分類表」第1類至第4類人員,且投保時免健康聲明;配偶、父母投保期間如遇職務調整不再另行變更職務分類,出險時按原保險計畫內容進行理賠。惟在學且未婚之戶籍登記之子女因故失去被保險人資格時,應告知保險公司並進行退保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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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員工之子女及繼子女,投保年齡為自出生起至30歲止
本保險與闔家安康保險之年齡限制比較 保險名稱 年齡限制 現職員工 配偶 父母 子女 警政署團體意外保險 投保年齡上限為65歲 投保年齡上限為70歲,可續保至80歲 15歲起至23歲止(在學且未婚之戶籍登記子女) 闔家安康 保險 投保年齡上限為70歲 配偶投保年齡上限為70歲,續保可至80歲 父母(含配偶之父母)投保年齡上限為80歲 現職員工之子女及繼子女,投保年齡為自出生起至30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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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範例 大妹趁放假跟同學去了一趟八X樂園參加粉塵派對,沒想到因為派對現場發生意外爆炸,大妹全身70%三度灼傷,在加護病房住了60天。之後狀況穩定轉入一般病房住了30天後,花了40萬的醫療費用終於康復出院可自行在家休養。 保險給付金額 大妹在醫院住了90天,其中60天住在加護病房,花了40萬 一般病房日額:90天x2,000元=18萬 加護病房日額:60天x2,000元=12萬 意外醫療實支實付:3萬 重大燒燙傷:70萬 保險一共給付18萬+12萬+3萬+70萬=10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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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範例 陳大弟在學校跟同學玩耍嬉鬧時不慎跌倒,雖然有到保健室擦藥,但放學後媽媽還是帶他去看了醫生。檢查後才發現上臂手骨有部分骨折現象,雖然沒有完全斷裂,但醫生還是建議打石膏固定後回家休養。 保險給付金額 保健室擦藥沒花錢,醫院上石膏+藥費花了6,000元 臂骨部分骨折未住院:40(天)x0.25x2,000元=2萬 意外醫療實支實付:6,000元 保險一共給付2萬+6,000=2萬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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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保規定 專案內容詢問加保/理賠疑問 LINE ID police58 (內政部警政署自費專案)
李先生 & 謝小姐 加保期限 僅到11/26/2015,超過時間將無法受理。目前中途加保人員只開放警專、警大、約聘等剛進服務警察行列之人員及眷屬可以中途加保,現有警員及眷屬無法期中考慮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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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警察機關自費型員工團體意外保險」 投保名冊 範例 加保名單 範例 理賠範例 理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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