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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产品采购 方式和流程 采购中心一处 2015年9月15日 在组设置中可使用此模板作为演示培训材料的起始文件。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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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息类产品采购 方式和流程 采购中心一处 2015年9月15日 在组设置中可使用此模板作为演示培训材料的起始文件。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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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评标专家 采购人 供应商 财政监督部门 审计机关 Made in 中央政府采购中心

3 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大的方面上说影响着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影响着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从小的方面上来说影响着各个采购单位的声誉,影响着政府部门在群众的廉洁形象。

4 公开招标流程——委托 必须委托采购中心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可以委托采购中心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单项采购金额达到120万元以上的项目 可以委托采购中心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120万以下的目录内的采购项目 目录外的采购项目 集中采购目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4〕53号 网址:

5 公开招标流程——委托(续) 1、项目名称 2、预算金额 3、联系人 4、联系方式 5、采购单位 6、技术指标
单位简写+主要采购产品(服务),便于投标人关注 2、预算金额 若是多包的话,在技术指标和服务要求处说明,第一包预算XX万元,第二包XX万元。。。 3、联系人 4、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5、采购单位 一定要填写,并且不能填简称,采购公告中的采购单位与此相同。 6、技术指标 委托后,具体项目负责人会根据联系方式进行沟通。

6 公开招标流程——立项 1、受理 采购人通过网上委托(注意将委托函扫描上传),办公室受理项目,办理人进行登记、分类,主任分派采购处,当日完成。
2、立项 采购处产项,处长指定项目负责人和办理人。 1个工作日。

7 公开招标流程—— 编写技术需求与评分细则 1 、与采购人沟通,发送技术需求与评分细则模板 立项后1-2个工作日
2、采购人按照模板进行填写技术需求与评分细则 3、审核采购人的技术需求文件与评分细则 收到采购人技术需求与评分细则2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8 公开招标流程—— 公开征求意见 1、发布征求意见公告 2、对供应商的修改建议书与采购人进行沟通 3、对供应商的修改建议书进行回复
采购人技术需求与评分细则审核通过2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求意见公告。 征求意见公告至少3个工作日。 2、对供应商的修改建议书与采购人进行沟通 3、对供应商的修改建议书进行回复 采购人采纳了供应商的修改建议,同时该修改又不对其他供应商造成限制性条款,可直接回复 4、召开专家论证会 若采购人不采纳供应商的修改建议,适时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家论证会可由采购人、相关供应商进行论述。 5、若技术需求文件有重大修改,需重新征求意见。

9 公开招标流程—— 发布采购公告 1、审核采购文件 在技术需求征求意见后,各供应商无异议后,编制采购文件,打印并上报审核。
常规项目2个工作日。 2、采购人确认采购文件 采购人需在《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3、发布采购公告 在采购人确认后,发布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需公示20个自然日以上。 4、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 当采购中心收到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时,该采购项目立即暂停。待完成质疑程序后,再重新启动。

10 公开招标流程——招标 1 、采购人代表作为评审专家 2、纪委监察人员参与监督 3、唱标 4、评标
在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与采购中心项目办理人联系,确定是否派代表参与评标,以便于采购中心确定抽取专家人数。 参与评审的专家应熟悉项目的技术领域。 在开标日采购人代表应出具推荐函参与评标。 2、纪委监察人员参与监督 纪委监察人员及采购联系人进入评标现场的,应出示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文件。 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许进入招标现场。 3、唱标 在检查完投标人文件后进行唱标,各投标人对唱标结果签字确认后,即可离场。 4、评标 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库抽取的评审专家进行评标,依次进行符合性审查、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编写评标报告。

11 公开招标流程——确认招标结果 1、采购人确认招标结果 2、发布中标(废标)公告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应当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
在收到采购人的评审结果确认表后2个工作日,发布中标(废标)公告。

12 公开招标注意事项(1/5) 1、需要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2〕56号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13 公开招标注意事项(2/5) 2、限制倾向性的法律法规 (1)限制地域与行业倾向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2)限制差别对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不合理的条件:违反科学规律的、不合常识的、不符合逻辑的、不合行业发展方向的、以个性代替共性的、超标奢华采购的。

14 公开招标注意事项(2/5) 2、限制倾向性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
(3)限制指定品牌、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六十四条 采购人必须按照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 第六条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 第七十五条 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15 公开招标注意事项(2/5) (4)限制商务、技术排他性 财库2007年3号《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不能指定供应商或者品牌,不得在商务和技术等方面提出排他性要求。 排他性 (1)商务和技术上的废标条款造成的排他性 (2)技术指标设置特殊的指标参数导致某一供应商在预算范围无法参与投标

16 公开招标注意事项(2/5) (5)限制规模倾向性 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7 公开招标注意事项(2/5) (5)限制规模倾向性 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财库[2011]59号《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18 公开招标注意事项(3/5) 3、强制性的的法律法规 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财库〔2013〕12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第十三期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19 公开招标注意事项(3/5) 3、强制性的的法律法规 财库2010年4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1)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应当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20 公开招标注意事项(4/5) 4、 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得财政部门同意而开展采购活动的,视同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作出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规定。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也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组织开始后才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采购活动,属于违规行为。 

21 公开招标注意事项(4/5) 4、 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 关于进口产品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区域仅在关税待遇及贸易管制方面实施不同于我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但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因此,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 

22 公开招标注意事项(4/5) 4、 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 关于进口产品的认定:
 (1)通过正常渠道进口的产品,无论在境内流转多少次,尽管中间商业环节没有保留进口报关单证,但通过层层倒推,最终可以找到进口代理商或者进口收货人,从而可以向海关查询进口报关记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生产设备、机械、汽车等大宗商品。  (2)通过走私违法方式进口的产品,由于未进行进口申报,不存在进口报关记录,因此,应当通过商品或者其包装上的原产地标识等其他证据来间接证明其为境外生产的产品。  

23 公开招标注意事项(5/5) 5、落实政策功能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九条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第十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 第九条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 公开招标注意事项(5/5) 5、评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 第七条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25 公开招标注意事项(5/5) 5、评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 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专家仅中财政部库中抽取的专家

26 公开招标注意事项(5/5) 5、评标的规定 财库〔2012〕6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采购人需要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应当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得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书面介绍材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评审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专家仅中财政部库中抽取的专家

27 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不合理条件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公开招标,大的方面上说影响着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影响着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从小的方面上来说影响着各个采购单位的声誉,影响着政府部门在群众的廉洁形象。

28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 1、技术需求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2、评分细则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3、采购文件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29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1/3) 技术需求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项目介绍 采购的货物服务一览表 货物、服务地点 时间 技术指标要求 服务要求 集成要求 资质及授权要求 付款条件

30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1/3) 技术需求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31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1/3) 技术需求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1、技术需求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满足技术指标及资质授权要求的要有三个供应商以上 满足技术指标要求的主要货物生产商、主要服务提供商三个以上 采购前应调研采购的货物满足需求的货物品牌与型号、市场价格 避免因财政部的38号文废标: 财办库[2003]38号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

32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1/3) 技术需求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 《政府采购法》实施后,为了避免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多个投标人的现象,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以及政府采购服务和工程,也按此方法计算供应商家数。

33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1/3) 技术需求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技术指标要求(注意不要将服务要求写入该部分)

34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1/3) 技术需求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技术指标要求 要避免的 指定品牌型号 CPU Intel、操作系统:Windows 数据库:Oracle、路由器:Cisco 用技术途径来限制某个厂家 不应用生产工艺方法、技术路线等来对实现对自己需求的保障 应提出自己最终需要求实现 的功能、性能指标需求是什么

35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1/3) 技术需求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技术指标要求 要避免的 技术指标不明确 不清楚自己需要产品服务的技术要求 清楚要求但表述不明确 技术指标的描述不客观 技术指标的判断标准没有量化 技术指标的功能划分、指标项范围混乱,缺乏层次、条理不清

36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1/3) 技术需求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技术指标要求 要避免的 资质做为技术指标出现 由于技术指标都会做为评分项进行加分扣分,但资质要求是不能做为评分出现的。 企业资质做为技术指标的; 作为资质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做为技术指标。 注: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理设置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并明确具体评分标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得列为评分因素。加分或减分因素及评审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财库[2007]2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

37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1/3) 技术需求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技术指标要求 要避免的 技术指标要与原来采购的产品品牌完全兼容的 等于变相指定品牌 为要保护原有投资的前题下可以提: 能与原有系统互连、互通、互操作的技术指标要求、接口规范要求,同时向中标人承诺提供这些要求的相应的文档、软件接口标准,开放原有系统的接口

38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1/3) 技术需求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技术指标要求 要避免的 苛刻的技术指标导致满足需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倾向性的技术指标导致供应商对技术需求进行质疑 技术指标的废标条款过多,导致竞争不够充分 技术指标的要求过于宽泛,导致满足需求的厂家过多,以至低价中标,最终无法完成采购人想要的功能要求

39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1/3) 技术需求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技术指标要求包含的内容 采购货物名称(与采购一览表名称相一致) 重要性(废标项*、重要项#,普通项)用以区分不同指标项的分值 序号(统一编号便于供应商进行应答) 指标项(指标名称,无法确定名称可以用指标1、指标2来区分) 注:若一个指标项中的指标要求较多,可以分成几个不同的指标项,便于合理分配分值

40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1/3) 技术需求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服务要求包含的内容 服务标准 响应速度 服务网络 服务人员素质 培训要求

41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1/3) 技术需求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服务要求注意事项 避免提超越行业通常执行的服务标准要求 避免提超越常识的响应速度 避免要求高级别的人员做低技术含量的服务工作 避免要求超过自己业务掌握的培训标准

42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1/3) 技术需求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集成要求包含的内容 与原有系统的集成方案 新产品的部署、安装、调试、移交方案 人员的安排分工、时间节点要求

43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1/3) 技术需求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资质要求 除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资质要求外一般不允许提资质要求 授权要求 若规定了授 权要求,则没有授权文件(或不合格)则会导致废标 主要的产品项(主要看市场价格所占的比例)建议尽可能要求授权,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引用38号文废标所引起的争议。 若采购的产品类别比较多,避免一个代理商难以获得所有厂家的授权,建议主要的产品项进行授权

44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2/3) 评分细则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商务部分(0-5) 服务部分(0-20) 技术部分 价格分

45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2/3) 评分细则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46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2/3) 评分细则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47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2/3) 评分细则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商务部分(0-2) 标书质量(0-2) 不允许业绩等作为评分要素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48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2/3) 评分细则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服务部分(0-20) 服务标准 响应速度 服务网络 服务人员素质 培训 注意避免: 与技术需求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 评分要求不明确 相关资质、相应技术职称 培训标准中的优于标准是什么?建议不提“优于”

49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2/3) 评分细则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技术部分 产品或服务的技术指标 集成(或服务)方案的指标 注意避免的: 与技术需求文件不对应 技术需求中明明已明确指标要求,在评分中增加、删除修改指标项,并赋予不同的分值,使征求的技术需求文件流于形式 专家评分依据投标人的提供的技术偏离表(是星号废标条款,该表是根据技术需求的指标要求进行应答的)与评分标准来评分,在评分表中增加修改指标项,使投标人无所适从。

50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2/3) 评分细则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技术部分 注意避免的 与原有系统兼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现状(技术需求文件无对应文字)把握准确等无明确评判标准的评分项。 理解采购人的需求。什么算是理解?什么算是不理解? 方案清晰、路线正确。评标专家无从把握清晰、正确的标准是什么。 注意:正偏离不加分,负偏离一定会扣分,重要指标项(#)扣分、加分为1分,一般项为0.5分。不鼓励采购超标准产品,满足需求即可。避免出现奢华采购、豪华采购。

51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2/3) 评分细则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价格分 财库[2007]2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 注意 在货物项目中,若集成服务要求比较简单,为增加竞争,节约国家经费,可适当增加价格分比例。 通用类的软件属于货物类项目,定制软件开发是服务类项目。

52 编写采购文件需注意事项(3/3) 采购文件包含的内容与要求
采购文件一般是采购中心制定的范本,需要采购人确定的主要是以下几点 资质要求 授权范围 是否允许进口 是否现场勘察 预算 合格的资质要求应包括:颁发机构、等级、资质证书名称。

53 邀请招标 条件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流程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1、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2、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3、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54 邀请招标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120万以上货物服务类项目,2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
评标定标流程同公开招标。

55 竞争性谈判 条件 流程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流程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56 竞争性谈判(续) 1、成立谈判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57 竞争性谈判(续) 2、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十条 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采购人应当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原则,不得擅自提高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等采购标准。 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58 竞争性谈判(续) 流程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第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加入供应商库。财政部门不得对供应商申请入库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利用供应商库进行地区和行业封锁。   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59 竞争性谈判(续) 流程 4、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5、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60 单一来源采购 条件 流程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流程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61 公开透明是基础 公平竞争出效益 公正评审是保障 诚实信用出效率
总结 政府采购遵循的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 公正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开透明是基础 公平竞争出效益 公正评审是保障 诚实信用出效率

62 公开透明 公平竞争 评审公正 诚实信用 采购人明确采购需求,清楚采购流程,可以合理安排工作计划
供应商、人民群众监督采购需求是否合理,审计部门审查是否合规 公开透明 供应商清楚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人买到合适的产品和服务 公平竞争 供应商赚到合理的利润 采购人满意无指责 评审公正 供应商满意无抱怨 评审专家满意无担心 采购人满意,放心 诚实信用 人民群众满意,行政运行效率高,开心

63 谢谢! 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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