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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公益勸募 查核研習班 勸募之管理與查核 公益勸募 所得財物使用計畫 規劃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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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1年公益勸募 查核研習班 勸募之管理與查核 公益勸募 所得財物使用計畫 規劃及執行
101年公益勸募 查核研習班 勸募之管理與查核 公益勸募 所得財物使用計畫 規劃及執行 .由會計師查核報告觀察 政大會計系 馬秀如 監察院調查處 蘇瑞慧

2 大綱 一、勸募團體管理概念 二、規劃: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書釋例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概念 四、執行:從會計師的查核報導觀察 結論

3 大綱 一、勸募團體管理概念 二、規劃: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書釋例 三、會計師報告概念 四、執行:從會計師的查核報導觀察

4 個體 進行活動:收、支、存 .勸募團體 管理=規劃+執行+控制 先規劃,後執行 先收 ,後支 .收:配合款(自籌)、政府機關或他人出
個體 進行活動:收、支、存 .勸募團體 管理=規劃+執行+控制 先規劃,後執行 先收 ,後支 .收:配合款(自籌)、政府機關或他人出 規劃:目標之訂定 風險事項之辨認 風險評估 風險回應:規避(avoidance)、接受(acceptance) 、分攤(sharing)、控制(loss control) 規劃之工具:勸募活動計畫書、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書

5 ◆申請勸募活動須檢附之文件: 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限制 ? 如果勸募所得沒用完,有剩餘款,怎麼辦? 一、申請表。 二、勸募活動計畫書。
三、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書。 四、法人登記證書及理事會或董事會會議議決同意發起勸募之會議紀錄。 五、其他 .「公益勸募許可辦法」( 制定) §2 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限制 ? .依使用計畫,不得移作他用。 如果勸募所得沒用完,有剩餘款,怎麼辦? .得於計畫執行完竣後三個月內,依原勸募活動之同類目的擬具使用計畫書,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動支。 前項之賸餘款項再執行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公益勸募條例」( 制定) §19

6 計畫書應載明事項 勸募活動計畫書: 一、 勸募活動名稱及目的。 二、 勸募活動地區、方式及起訖日期。 三、 預定勸募財物。
四、 勸募活動支出概算。 五、 公告及徵信方式。(公益勸募許可辦法 §3) 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書: 一、 計畫名稱。 二、 計畫目標。 三、 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目的。 四、 工作內容及服務對象。 五、 使用期限及其起迄日期。 六、 經費概算表。 七、 預期效益。 (公益勸募許可辦法 §4) 內政部 內授中社字第 號令訂定發布

7 大綱 一、勸募團體管理概念 二、規劃: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書釋例 三、會計師報告概念 四、執行:從會計師的查核報導觀察

8 規劃: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書釋例-三團體 1.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防癆協會 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書籌募『防癆基金及結核病患醫療生活補助款』-2012年度
2.財團法人 私立基督教AAA之家 募得款使用計畫書-新建院舍內部設備設施 3.外交部辦理籌募海地地震賑災募得善款使用計畫報告

9 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書之項目 團體 中華民國防癆協會 私立基督教AAA之家 外交部 活動 項目
籌募『防癆基金及結核病患醫療生活補助款』-2012 新建院舍內部設備設施 辦理籌募海地地震賑災 金額 $1.40M $13.70M $ M 性質 事前/後 規劃(事前) 結果(事後) 公款 至少部分 公務機關代收款 計劃 業務之推動+代支費用 設備裝修 業務之推動 二、目的 計畫背景 一、計畫目標 (計畫)目標 NA 計畫經費來源 五、預定勸募金額 三、工作內容及服務對象 經費使用說明 四、經費用途 六、經費概算(下詳) 六、經費概算 七、經費使用 八、預定經費使用期限 經費使用期限 九、預期效益 活動效益 剩餘經費使用計畫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防癆協會、財團法人私立基督教伯大尼之家(範例)、中華民國外交部

10 各項目之內容:釋例團體 中華民國防癆協會 私立基督教AAA之家 外交部 二、目的: 加強國人對結核病的防治,幫助罹患結核病者積極接受治療
.協助政府補助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都治”計畫中,政府經費未能照顧之個案生活補助款,使能安心療癒 .爰訂立本計畫,並使社會大眾愛心捐款能專款專用。 本單位收容有○○位身心障礙學員,因房舍老舊,環境亟待改善 .本案經內政部同意補助新台幣○○元整,惟自籌款尚須籌措新台幣○○元整 .爰訂立本計畫,並使社會大眾愛心捐款能專款專用 計畫背景: :53pm(當地時間)海地發生大地震(芮氏七級以上),震央距太子港(首都)15公里處10公里地表下 .太子港及附近西部省分災情嚴重:太子港市大部分地區建築物嚴重損毀,罹難超過20萬人,亟待外界提供援助,以渡過難關 .海地為我加勒比海友邦,為西半球最貧窮之國家,基礎設施缺乏 一、計畫目標: 透過辦理發行義賣「防癆慈善紀念票」,籌募『防癆基金及結核病患醫療生活補助款』計畫,預計募集新台幣壹佰肆拾萬元整,提供推動結核病防治工作,幫助肺結核病人,杜絕傳染源,維護國民健康。 (請依實際狀況填寫) 空白 (計畫)目標: 協助友邦海地賑災,使當地災民早日脫離困境,並重建家園

11 計劃之工作、對象及規模 中華民國防癆協會 私立基督教AAA之家 外交部 NA 五、預定勸募金額: $1.40百萬 $13.70百萬
計畫經費來源 五、預定勸募金額: $1.40百萬 $13.70百萬 三、工作內容及服務對象: 1.積極配合結核病防治計畫,廣為宣導對結核病傳染的認知,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2.援助罹患結核病患者,適時獲得治療。 3.補助弱勢族群病患住院治療期間生活津貼。 4.補助未具健保身分結核病患者,補助醫療費使能先行就醫。 (請依實際狀況填寫) 空白 包含於經費使用說明

12 中華民國防癆協會 私立基督教AAA之家 外交部 六、經費概算(下詳) 四、經費用途: 1.針對結核病防治工作宣導,補助結核病患者醫療、生活補助款。 2.加強結核病防治對國內外醫師人員教育訓練計畫經費。 3.印製發行『防癆雜誌(季刊)』,以贈閱大眾方式廣為宣導防癆資訊。 作為本家新建院舍內部設備,如:空調系統、監視系統等 .政府指定自籌項目費用支應 七、經費使用: 實際募款所得將依專款專用原則支付。 (1)慈善經費撥付部分: 1.每年一次,專款撥付疾病管制局,補助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都治”計畫中,政府經費未能照顧之結核病個案生活補助款。 2.結核病防治醫師人員教育訓練計畫經費,依實際費用核付。 3.加強結核病防治資訊宣導,印製發行『防癆雜誌(季刊)』,依實際費用核付。 (2)活動成本撥付部分:透過會計支出憑發票及單據核銷 依法完成公開招標手續,俟廠商完成施作驗收後,依合約專款支付 經費使用說明 八、預定經費使用期限: 預估 ,依計劃需求使用。(當年度使用如有結餘,併入次年度遞延續用)。 預估○年○月○日,依合約支付(依實際工程發包合約為準,○年○月○日前完成) 經費使用期限: (外交部辦理籌募海地地震賑災開始) (勸募活動年度終了後2個月) .截至 止,尚餘$7.62百萬

13 中華民國防癆協會 私立基督教AAA之家 外交部 九、預期效益: 使需求者得到實質幫助,避免傳染病蔓延,加強保健觀念,促進國民健康(為福祉) .藉由本計畫推動結核病防治工作 (請依實際狀況填寫) 空白 活動效益: 海地發生地震後,外交部於第一時間即籌募賑災款,並確實監督,確保我國民間之愛心善款全數用於海地賑災。用民間善款購買緊急救災、運送至海地、送達災民手上;支應我國搜救隊及醫療團相關支出 成效: 1.成功救出兩位聯合國人員及7位海地災民、協助醫治數千位海地災民 2.讓海地災民早日回復正常生活:支應海地的災後重建計畫 3.成功彰顯我國人道關懷的形象:向世界證明台灣具有相當的國際救援能力,是國際社會重要的救援伙伴之一 .台灣在救援海地的積極作為,已深獲國際社會的肯定 .透過民間與政府的共同努力

14 經費概算釋例(項目六) (一)中華民國防癆協會 項目 說明 預算金額 備註 國內外醫師人員教育訓練計畫-結核病防治 1.蒙古醫師4人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說明 預算金額 備註 國內外醫師人員教育訓練計畫-結核病防治 1.蒙古醫師4人 2.越南醫師6人 $200,000 每次15~30日,每年2次,每次$100,000(含醫師機票、簽證、住宿、生活津貼、講師鐘點費等) 宣導結核病防治資訊防癆雜誌(季刊)之印製發行 $75*1,300冊/季*4季=$390,000 .每季1次 $390,000 含印刷、稿費、郵電費 .廣贈大眾閱覽 募款活動經費 1.印製宣傳海報、防癆慈善紀念票 $170,000 $210,000a 海報2,000張 紀念票15,000張 2.雜項費用 $40,000 含推售公文、謝函、影印、徵信錄印刷費,紙張、信封、文具、郵電及劃撥手續費 結核病個案之生活補助款 .“都治”計畫 .視結核病個案生活貧困程度等級,酌情補助 .依收治結核病個案名冊 $600,000 “都治”計畫個案,政府經費未能全部照顧 .撥付疾管局:每年一次 合 計 $1,400,000 a. $1,400,000×15%=$210,000,超過部分,本會吸收 公益勸募條例§17Ⅰ:15%(勸募活動所得<新台幣1,000萬元)

15 (二)私立基督教AAA之家:(設備自籌項目)
金額 小計 空調工程設備 第一期工程款 11,000,000 13,700,000 監視系統設備 1,300,000 門禁系統設備 1,400,000 a.有數量單價者,應列明 .以上支出之財源:擬自籌 .無募款活動行政經費

16 .無募款活動行政經費 (三)外交部辦理海地地震賑災:至100.2.24止 項目 子目 金額 賑災物之資運費及提關費用 空運費
6,688,082 9,467,514 海運費 2,458,800 提關費用 320,632 我國搜救隊及醫療團之相關費用 紅十字會總會搜救隊: 接送及醫療物資運送車資 183,768 1,466,337 台灣路竹會醫療團: 租車及膳宿雜費 1,215,601 Taiwan IHA: 民生物資 66,968 海地地震兒童保護計畫 第一期款 3,211,000 雜項支出 捐贈物資之運費 $3,600 73,900 賑災物資之包裝費 .久博專機運送 33,100 賑災物資外箱之貼紙 37,200 合計 14,218,751 .無募款活動行政經費

17 (三)外交部辦理籌募海地地震賑災:至100.2.24止 項目 摘要 金額 逐項 小計 賑災物之資運費及提關費用 空運費
緊急救援物資37噸,付予FedEx .首批物資 6,688,082 9,467,514 海運費 民生及醫療用品(較無急迫性),11只貨櫃(40呎9只及20呎2只) .付予「洋盟海運公司」(公開招標) .分別於4月間及5月間送至海地 2,458,800 提關費用 320,632 我國搜救隊及醫療團之相關費用 紅十字會總會搜救隊:接送及醫療物資運送車資 33人,於 經多明尼加趕赴海地救災,為期兩週,並與墨西哥搜救隊及德國醫療隊合作,進行緊急救援 183,768 1,466,337 台灣路竹會醫療團 :租車及膳宿雜費 60名醫療志工(路竹會動員), 出發前往多明尼加,我駐多大使館協助前往海地(交通方式=陸運),2.4回國 .攜帶2公噸之醫療器材與藥品 .協助醫治約3,500名傷患 1,215,601 「台灣國際醫衛行動團隊」(Taiwan IHA):民生物資 外交部與衛生署共同派遣,13人 出發,2.10返台;10天之速食麵、水、米、罐頭等 .協助治療2,500名傷患 66,968 海地地震兒童保護計畫a:第一期款 .計畫期間: (為期一年) .計畫目標:提供災區兒童適當的心理輔導與社會學習及安全的成長環境,保護災區兒童權益 .計畫預算:US$870,850(外交部US$30萬,餘世展會) 3,211,000 雜項支出b 73,900 合計 14,218,751

18 (三)外交部辦理籌募海地地震賑災:至100.2.24止 a.「海地地震兒童保護計畫」:外交部與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合作 子計劃 內容 備註
建立幼兒教育及關懷中心 成立幼兒教育及關懷中心:15個,於難民營區(Petion-Ville, Delmas, Croix de Bouquet等) 提供教學資源及設施,訓練當地青年成為幼兒師資等 .幼兒:0-8歲 兒童保護 分析及確認境內難民家庭及兒童之狀況 定期提供所有聘僱之工作人員相關兒童保護訓練,以及監督兒童保護政策執行情形 包括與當地家庭合作,確認身分文件之需求,並透過當地政府出具證明身分之替代文件,調查災民流動之影響 b.雜項支出 捐贈物資之運費 $3,600 醫用竹籤(23.5萬元),鼎立紡織公司捐贈,請外交部付運費(運往倉儲) 賑災物資之包裝費 .久博專機運送 33,100 藥品、乾糧及罐頭食物,10噸, 由馬總統專機載運抵多明尼加,轉贈海地總理Jean Max Bellerive 賑災物資外箱之貼紙 37,200 大型貼紙,中英法三種語文 .黏貼於所有捐贈物資之外箱 小計 $73,900

19 計畫:腦力激盪 目標:品格教育之有效性 Participants:老師、小學生、家長 老師之班級經營 工具:連絡簿之記載 . Ms 柯

20 大綱 一、勸募團體管理概念 二、規劃: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書釋例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概念 四、執行:從會計師的查核報導觀察

21 會計師查核報告 內政部(客戶) 公鑑: 主體 前言段 查核項目、程序1→發現1 查核項目、程序2→發現2 傑勝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顏碧慧
中華民國100 年12月28日 主體 前言段 查核項目、程序1→發現1 查核項目、程序2→發現2 會計師服務之類型 報告主體 key:procedure之決定 執行協議程序 前言段 查核項目、程序1→發現1 查核項目、程序2→發現2 是Agreed-upon 查核(Audit) 「範圍」段 意見段 會計師負全責

22 前言段: 本會計師受委託查核內政部提供之99年度經核准辦理勸募活動案計195個案件,業經查核竣事。 195個案: 部分別 團體 案數
第一部分 94年南亞海嘯尚有賸餘款之團體 5 第二部分 97年四川震災勸募尚有賸餘款之團體 4 第三部分 98年莫拉克風災(經內政部許可)之團體 30 第四部分 日本震災勸募團體 10 第五部分 99年一般勸募團體 146 小計 195 .有重複

23 受查目標=勸募團體vs.其辦理之勸募活動 某些勸募團體募得之財物(數額)、使用情形(含流向) A.核准辦理勸募活動,非勸募團體 一個勸募團體可辦理若干個勸募活動 .內部控制以勸募團體為基礎,應用於各勸募活動

24 查核範圍:勸募活動之下列項目=查核項目 查核項目/範圍 1.有無會議紀錄 2.收入:募得財物,是否均開立收據予捐款人(團體),並保存
法條 條次 1.有無會議紀錄 許可辦法 §2Ⅰ四 2.收入:募得財物,是否均開立收據予捐款人(團體),並保存 條例 §16、§17Ⅱ 施行細則 §9、§10、§12 3.支出:是否 (1)依使用計畫確實動支 (2)動支方式是否符合規定 (3)開支是否浮濫情形 §17、§18Ⅱ、§19 §11、§13 4.支出:募得財物之使用情形是否透明化 §18、§20 §5 7.募得財物使用情形透明化 是否辦理公開徵信及留存記錄;含募得財物及其使用 §5、§14 5.募得財物是否專戶儲存,且專款專用 (專戶使用情形及流向) §13 §8 6.財務報導: (1)募得財物是否詳實入帳 (2)募得款之使用是否詳實入帳 (3)財物清冊、收支明細表等必要之憑證及帳冊是否符合會計作業規定 8.募得財物及使用情形=報部備查資料 §5、§14、§15 ? .條例: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許可辦法:公益勸募許可辦法

25 查核項目(8個)之分析 項次 性質 #1 規劃 #2-#7 執行 #8 控制活動(外部控制) #2 收 #3、#4、#7 支 #5 存
#6、#7、#8 財務報導

26 #1:有無會議紀錄 .有無會議紀錄vs.是否經內部召開會議核准 參與會議之人士 會議討論之深度

27 查核結果:會議召開之情形(#1) 會計師之結論:未能提董(理)事會議決議通過紀錄,多為檔案管理問題 缺失情況 缺失件案 事件 備註
未備有董事(理事)會議通過記錄 1件 日本震災 通過勸募活動之會議,未達董(理)事層級 未能及時提示其留存會議記錄 5件 99年度勸募 異常 6件 3.1% 活動撤銷 4件* 備有決議會議紀錄,出席人員並簽到 185件 195件 *:不列異常統計 會計師之結論:未能提董(理)事會議決議通過紀錄,多為檔案管理問題

28 大綱 一、勸募團體管理概念 二、規劃: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書釋例 三、會計師報告概念 四、執行:從會計師的查核報告觀察

29 支出之用途:當期支出:彙總 單位:百萬元 項目 學童扶助 教育文化 社會救助 緊急災害 其他 合計 行政支出 南亞海嘯 $ $ $ 1.96% 四川震災 0.00 1,459.37 2.39% 莫拉克風災 4,395.44 0.81% 日本震災 1,545.54 0.78% 99年勸募 457.89 346.07 219.86 13.24 155.05 1,192.11 7.00% $457.89 $346.07 $219.86 $7,718.62 $155.05 $8,897.48 百分比 5.15% 3.89% 2.47% 86.75% 1.74% 100.00% 會計師報告:「第一段所述捐募活動案195個案件之查核情形彙總,請參閱【附件一】。各個案件之查核結果,請參閱【附件二】。另本會計師就本次查核工作彙整綜合結果說明如下」 .屬finding,非generalize from finding 執行之結果

30 查核項目/範圍 思考 1.比較難判斷:? 2.會計師併#3(2)與#4:? 3.專戶儲存=專款專用? 「收支入帳附有『相關』之憑證」
1.有無會議紀錄 2.收入:開立收據,並保存 3.支出:是否 (1)依使用計畫確實動支 (2)動支方式是否符合規定 (3)開支是否浮濫情形 4.支出:募得財物之使用情形是否透明化 7.募得財物使用情形透明化 5.募得財物是否專戶儲存,且專款專用 6.財務報導: (1)募得財物是否詳實入帳 (2)募得款之使用是否詳實入帳 (3)符合會計作業規定 8.募得財物及使用情形=報部備查資料 ? 「收支入帳附有『相關』之憑證」 「收支入帳附有『必要』之憑證」

31 執行情況:異常 哪項執行的問題最嚴重? a專戶控管之加總(個案數24+28=52→團體數) 會計師報告總觀:異常之比率,較往年有改善
#1 #2 #3(1) #3(2),#4 #5 #6(3) #7-1 #7-2 #8-1 #8-2 項目 會議程序 收據開立 使用計畫 核准 程序 動支 方式 專戶管控 會計作業 徵信 通報 成果 結案 南亞海嘯 1 2 四川震災 莫拉克 3 4 5 日本震災 99年度 24 27 13 39 18 9 12 合計 6 29 15 31 45a 20 14 19 17 百分比(%) 3.1 14.9 7.7 15.9 23.1 10.3 6.2 7.2 9.7 8.7 a專戶控管之加總(個案數24+28=52→團體數) 會計師報告總觀:異常之比率,較往年有改善 南亞海嘯、四川震災之「略」,均非「0」 哪項執行的問題最嚴重?

32 二、募得款開立收據情形:(#2) 會計師之結論:本次查核出現之主要異常:收據上列示錯列前一年度的舊核准文號 缺失情況 缺失件案 事件
未提示收據存根 6件 99年度勸募 捐入款項早於核准的勸募期間 1件 日本震災 活動期間已屆滿,仍有捐款再捐入 2件 南亞海嘯1件,莫拉克風災1件 收據所載核准文號錯誤(為前一年度) 18件 未載明核准文號 莫拉克風災 異常 29件 未募得款項 1件* 活動撤銷,未募得款項 11件* 開立收據予捐款人並保留存根 154件 抽核 195件 *:不列異常統計 會計師之結論:本次查核出現之主要異常:收據上列示錯列前一年度的舊核准文號 .連續辦理年度例行性勸募活動,爾忽略收據上列示個別活動核准文號

33 三、動支情況:(#3(2)、#4)之一 會計師之結論:以現金支付大額支出之團體,有;其原因: 1.突發性重大災害現場爾需現金支援
缺失情況 缺失件案 事件 未能完整提示付款紀錄 11件 99年度勸募,其動支方式無法判讀 單筆經費>10,000元,以現金支付(全部或部分)+ 未能完整保持受款人之簽收證明 20件 南亞海嘯2件,四川震災1件,莫拉克風災4件,99年度勸募13件 異常 31件 活動撤銷,尚未開始執行所得經費 23件* 莫拉克風災2件,99年度勸募21件 依規定方式動支 141件 195件 *:不列異常統計 會計師之結論:以現金支付大額支出之團體,有;其原因: 1.突發性重大災害現場爾需現金支援 2.其他(仍存在一定比率) 缺點: 1.點交過程,易發生點算錯誤及遺失風險 2. 交易的真實性易引不當聯想 .未能適當保持現金簽收證明,以交待資金的流向 評論(會計師):實不適合發生在社會捐助的公益活動中 .stakeholder之一:donor

34 五、依使用計畫動支之情形:(#3(1)) 缺失情況 事件 未提示經費執行 6件 99年度勸募
缺失件案 事件 未提示經費執行 6件 99年度勸募 部分支出之項目,未在原計畫出現,或超出經費執行期限 3件 所得經費尚未開始執行 18件 未募得款項,未執行 2件 莫拉克風災 異常 29件 部分支出,不在原核准之執行計畫中 1件* 南亞海嘯 已依使用計畫書所編列項目執行 165件 195件 *:前期報告已提示,本次查核不再列異常統計

35 會計師之意見 1.社會捐助資源之使用,有明顯集中之情況 2.公益勸募之支出:偏重在學童(子)之扶助及教育 .緊急災害救助除外 3. 緊急救助活動,在第二年以後之執行,各團體目前多將其合併於原來一般例行性的救助活動中,而用於學童教育金補助 4.行政支出:本次受查個案多控制在法定比例以內,只有少數募款所得金額偏低團體超限 .控制在法定比例內之方式:團體自行吸收、其他 .緊急災害救助,可節省廣告宣導支出(媒體大量報導)、善款金額大,必要支出之比例則低。

36 六、依核准程序動支情形(支出透明化情形):(#3(2)、#4)之二
缺失情況 缺失件案 事件 經費之支出未提示內部簽核之紀錄 2件 日本震災 未有動支之簽核 8件 99年度勸募 未提示動支之簽核資料 5件 異常 15件 未募得款項未執行 2件* 莫拉克風災 所得經費尚未開始執行 19件* 已在適當的核准程序下動支 159件 195件 *:不列異常統計 所得經費尚未開始執行(19件) ,可用以評估執行是否追隨規劃之品質

37 四、專戶儲存、專款專用情形:(#5) 會計師之說明: 1.異常情況暫不統計者,有『南亞海嘯』 及『四川震災』
缺失情況 缺失件案 事件/備註a 未通報或提示專戶資料 24件 莫拉克風災1件,日本震災3件,99年度勸募20件 未符合專戶管控原則 28件 莫拉克風災2件,日本震災1件,99年度勸募25件 異常 45「件」3 以團體個案統計 符合專戶專用之規範 141件 186件a a:無『南亞海嘯』 及『四川震災』,因『南亞海嘯』受限於94年活動核准時,尚無專戶管控的法令規範,『四川震災』則因法令適用問題 會計師之說明: 1.異常情況暫不統計者,有『南亞海嘯』 及『四川震災』 2.支出先以非個案管控專戶支付,會計師僅註記,未納入異常統計 3.「45」非件,而為團體

38 會計師之發現:有疑慮 1.一個勸募團體同時辦理多項勸募活動,由分散各地之分事務所交叉執行不同方案,個別勸募活動的資金又同時是政府(或其他非營利團體)委辦方案的自籌款的部分時,未見團體所提出活動整體的收支報告,提供受查支出,究竟為團體本身之支出?亦或不同活動但同一單據重複核銷?等等 2.資金流的管控,無法和各別活動(或方案)的統計數比對(勾稽) 3.有矛盾:報表稱所有勸募所得已執行完畢,然專戶款項卻未動支 4.受查機構隨時更改個案支出之金額 .甚至在查核過程中

39 七、符合會計作業情形:(#6(3)) 收支入帳附有「相關」之憑證 收支入帳附有「必要」之憑證 缺失情況 事件 未依法保存會計記錄之外部憑據
缺失件案 事件 未依法保存會計記錄之外部憑據 1件 南亞海嘯 未設置基本帳冊及記帳憑證 日本震災 未符合 12件 99年度勸募 未提示 6件 異常 20件 未募得款項 11件* 未募款項無會計紀錄 1件* 莫拉克風災 經抽核大致已符合一般之會計作業規範 163件 195件 *:不列異常統計 一般之會計作業規範:設置基本之帳冊及保存記帳憑證 收支入帳附有「相關」之憑證 收支入帳附有「必要」之憑證

40 會計師之發現 會計師之評論:從事公益勸募活動,除應符合『公益勸募條例』外,亦應符合國家其他法令
1.少數小團體未能設置基本帳冊及保存記帳憑證,僅以試算表統計收支 .原因:活動執行人員不足等 .後果:易引起不當聯想 .聯想:活動收入未列入團體帳冊,及可能在執行公部門或其他非營利團體委託之方案,支出已核銷在原帳冊上 2.動物保護團體:支出之憑證:動物醫院看診收據、飼料提供者之外部付款憑證 .飼料提供者之外部「付款」憑證:應為收款憑證 .外部憑據之合法性 .是否符合規範,去年即有爭議 會計師之評論:從事公益勸募活動,除應符合『公益勸募條例』外,亦應符合國家其他法令 .建議:主管機關主動或委由承辦查核單位行文相關部門尋求釋疑,以化解爭議。

41 八、依規定公開徵信情形:(#7) .公開徵信:透過媒體為之,有時公布全名,有時公布部分名字,目的在使捐款人核對自己的捐款是否已入帳並有效運用
缺失情況 缺失件案 事件 #7-1 活動成果之公開徵信:未在期限內辦理 12件 莫拉克風災1件,日本震災2件,99年度勸募9件 #7-2 結案之公開徵信:未在期限內辦理 14件 日本震災2件,99年度勸募12件 .stakeholder之責任:籍捐款者的勾稽,確認團體已收到自己的捐款(開立收據)→運用在捐款者指定用途

42 會計師之建議 公開徵信之媒體,通常亦是傳遞募款訊息的重要管道,因此即使非經常辦理勸募活動之團體,亦普遍對公開徵信具一定之理念 .未公開徵信,大多是一時疏忽而未做 .建議:於進行公開徵信時,以收據編號取代姓名(容易同名同字) .個人資料之保護

43 九、募款總額(餘額)依規定報部備查情形:(#8)
缺失情況 缺失件案 事件 #8-1 活動成果,未在期限內報部備查 19件 莫拉克風災5件,日本震災1件,99年度勸募13件 #8-2 結案,未在期限內報部備查 17件 莫拉克風災4件,日本震災1件,99年度勸募12件 會計師之結論:通常未及時通報者,再經催促後,即會進行補報,不列異常 .發現:未有重大異常,通常數據之差異,多因專戶之利息

44 十二、會計師之建議:共同事項 會計師之意見:共5點(段) 1.查核契約之訂定 4.進行查核之時間 2.賸餘款如何動支? 3.賸餘款太多的團體,可再募? 5.支出在海外,其真實性

45 查核契約之訂定 誰委任會計師?誰付錢?查什麼?怎麼查? 單一個別勸募活動收入達一定金額(個人建議以新台幣1 億元為準)之個案,由各勸募團體委任獨立之會計師出具「個別活動」查核報告,以昭公信 .理由:此類個案金額重大,活動內容往往複雜(到一定程度)、活動執行經費充裕 公部門預算目前查核深度:類似普查方式(時間、經費) .由勸募團體在其行政管理費或活動必要支出預算中強制編列一定責信預算,其實更能取信於社會

46 進行查核之時間 .現況:本次195個案所給允的查核時間,過短
.後果:致使除書面審核(發票及書面憑證之比對)以外,無法對實際執行的情況和所提供的財務數據作一定合理的比對、對活動的整體進一步的評估 例如,莫拉克風災案,本次查核期間恰屬永久屋建蓋的時點,雖已至現場,推估每棟建物合理成本約新台幣300 萬元,但未能及時收集總屋數相關資料

47 賸餘款如何動支? .轉作緊急災害準備基金 會計師之觀察:緊急災害救助捐款,在災害發生以後年度之執行情形:支出的內容,和急難救助目的不盡相稱,或有浪費資源之疑慮 計畫 支用方式 莫拉克風災 投入永久屋的建置的團體,屬於積極性投入原災害救助項目 南亞海嘯 經費之執行比例,多已下降至原募得款項的10%以內 .執行之內容:常類似為團體本身經常性活動、再轉捐其他單位、或消化賸餘資金(在最後執行期限前,匆忙) 四川震災 .建議:超出原計畫救助範圍之賸餘款,能保留為「緊急災害準備基金」,儲存未來之備用能量 .理由:現全球氣候極端化,重大天然災害出現頻率及損害層度不斷升高

48 賸餘款太多的團體,可再募? 會計師之建議:年度例行募款賸餘達一定金額之團體,除非對同一類型勸募活動有具體理由,否則宜在其原活動全個執行完畢(或達一定比率)後,才准予下一階段的募款活動。 .理由: 1.勸募款來自社會大眾之自由意願 2.現況:難免資源配置不均(超過實際需求或不足) 3.主管機關之責任: (1)監督(程序面) (2)以政策引導資源公平分配 .避免單一個案過度執行

49 海外支出之真實性 .「有效性」 會計師之建議:對日本震災之後續查核,應再追蹤,或在結案通報時,加強要求海外執行之內容
.在本期捐入款項:$54.86億,執行$15.46億(28.17%,至 止) .執行方式:委託日本當地之團體代為執行 .會計師看到的單據:匯出水單及受款單位收據 .無執行的具體內容及成果報告,可用以評判支出之有效性 .本次查核截止日: ,屬緊急救災投入的最初三個月

50 結論 Q.規劃的品質? 執行的的品質? .從會計師報告來觀察

51 查核項目 發現缺失 件數 會議召開之情形 未備有董事(理事)會議通過記錄 1件 未能及時提示其留存會議記錄 5件 活動撤銷* 4件 開立收據 未提示收據存根 6件 捐入款項早於核准的勸募期間 活動期間已屆滿,仍有捐款再捐入 2件 收據所載核准文號錯誤(為前一年度) 18件 未載明核准文號 未募得款項* 活動撤銷,未募得款項* 11件

52 查核項目 發現缺失 件數 動支情況 未能完整提示付款紀錄 11件 20件 活動撤銷,尚未開始執行所得經費* 23件 依使用計畫動支之情形
單筆經費>$10K,以現金支付+ 未保持簽收證明 20件 活動撤銷,尚未開始執行所得經費* 23件 依使用計畫動支之情形 未提示經費執行 6件 未在原計畫出現,或超出經費執行期限 3件 所得經費尚未開始執行 18件 未募得款項,未執行 2件 依核准程序動支情形(支出透明化情形) 經費之支出未提示內部簽核之紀錄 未有動支之簽核 8件 未提示動支之簽核資料 5件 未募得款項未執行* 所得經費尚未開始執行* 19件

53 查核項目 發現缺失 件數 專戶儲存、專款專用情形 未通報或提示專戶資料 24件 未符合專戶管控原則 28件 符合會計作業情形 未依法保存會計記錄之外部憑據 1件 未設置基本帳冊及記帳憑證 未符合 12件 未提示 6件 未募款項無會計紀錄* 依規定公開徵信情形 活動成果:未在期限內徵信 結案:未在期限內徵信 14件 募款總額(餘額)依規定報部備查情形 活動成果:未在期限內報部備查 19件 結案:未在期限內報部備查 17件

54 Q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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