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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科會計畫案經費支用審查稽核宣導說明會 活動時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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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部、國科會計畫案經費支用審查稽核宣導說明會 活動時程表
活動時間 會 議 內 容 主持人 14:00 ~ 14:10 會議開始 主席:陳漢洲 14:11 ~ 15:10 經費支用說明 會計室 15:11 ~ 15:30 採購作業宣導 總務處事務組 15:31 ~ 16:00 問與答 會計室、總務處事務組 16:00 ~ 散會

2 經費支用審查稽核宣導說明 教育部函文暨國科會函文 支出憑證處理說明 人事費、業務費、設備費、國外差旅費文件流程、規定及常見錯誤
國科會計畫憑證就地查核審核結果及內容 違規事項彙整及稅法應注意事項 相關法規及辦法

3 教育部函文暨國科會函文 教育部函-99年4月23日 教育部函-99年3月30日 教育部函-99年2月09日 國科會函-99年2月02日

4 新聞報導 成大教授詐研究費 台大教授A研究費 國科會教授買相機報燒杯 5年500億碳粉匣1億 學生助理領$6,000稅單$12,000
大家都虛報-耗材、助理有黑洞

5 案例 偽造收據 偽造收據-5-6-7 不當支出-墨水匣 家長電話投訴-未領薪資卻有扣繳憑單

6 支出憑證處理說明-1 1、抬頭:「南台科技大學」、統一編號「73502634」。
2、日期:請寫明 「年、月、日」,並索取適當期間之原始 支出憑證。 3、品名、數量、單價、總價、金額大寫應繕寫完整,其中品名若以編號方式表示者,請經手人於旁邊註明中文名稱並簽名,另大潤發等大賣場取得之統一發票請檢附相關出貨單。 4、學校會計期間為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 例如:98學年度自98.8.1至 止。 98學年度之支出憑證請於 前跑完流 程送入會計室,以利年度結帳作業。 5、單張發票超過$10,000以上需另附三家以上估價單。估價單上應蓋上店章,超過十萬元需公開招標。99.5.3以後新採購辦法$50,000~$99,999需附2家估價單,$49,999以下1家。

7 支出憑證處理說明-2 6、請儘量索取統一發票。不得已才以收據代之。
7、物品耗材報支時,其收據不可只寫「文具用品」、「電子零件」等字,要詳列品名、單價、數量。 8、屬學校行政支出或與計畫案無關之支出不得列支(如桌墊、桌椅、掛勾、燈管、燈具、雜誌架、置物櫃、鎖匙、門鎖、書架、電蚊香、餐費、交際費等)。 9、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不可列支與計畫無關之費用及消耗品」來消化預算。 10、特殊消耗品請計畫主持人附上「此物品在執行計畫時之用途說明」以利經費查核時向計畫案查核人員說明。

8 單據種類(一):普通收據 1、請取得有「統一編號」章之商家所開立之收據,並蓋負責人私章。該收據應填妥抬頭:南台科技大學、日期、品名、數量、總價、大寫金額。若該商家有使用統一發票,須取得統一發票,不可開收據。 2、請勿向非營利事業商店採購(即收據沒有統一編號章)。 3、金額2000元(含)以上之支出應取得統一發票,不得開立一般收據。 收據需有統一編號章及店主私章 品名不可只寫文具用品或電腦耗材,需詳列物品名稱、數量。

9 單據種類(二):統一發票 1、請索取二聯式統一發票。填妥買受人(南台科技大學)、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總價、新台幣大寫,並蓋妥發票人之「統一發票專用章」。 2、三聯式統一發票:應取得第二聯「扣抵聯」及第三聯「收執聯」。 圈紅色部分均需填妥,發票需蓋有統一發票專用章之印章

10 單據種類(三): 收銀機統一發票 收銀機發票須打上南台統編,物品名稱若未列印,請自行寫出品名並在旁簽上加註者。
單據種類(三): 收銀機統一發票 1、收銀機統一發票需打上南台統編。 2、發票上若未顯示品名、數量、金額,請自行在旁註明清楚。 收銀機發票須打上南台統編,物品名稱若未列印,請自行寫出品名並在旁簽上加註者。

11 人事費、業務費、設備費、國外差旅費文件流程、規定及常見錯誤
人事費文件流程、相關規定及常見錯誤 業務費文件流程、相關規定及常見錯誤 設備費文件流程、相關規定及常見錯誤 國外差旅費文件流程、相關規定及常見錯誤

12 文件流程:研究人力費 計畫主持人 助理人員 撥款清冊核章後 撥款清冊核章後 簽核後
1、撥款系統請先按完「校長審核同意」後,一份送至會計室,會計室將依清冊按月撥款。 2、一份放在計畫主持人保管,隔年6月底再製作黏貼憑証用紙。 登入撥款系統,在「國科會人事費撥款清冊」項下製作撥款清冊,清冊為一式兩份。(附上經費核定清單) 撥款清冊核章後 助理人員 循校內程序聘用計畫案人員,文件為 (1) 簽呈 (2) 助理人員名冊 (3) 學生証正反影本及 (4) 經費核定清單。 登入撥款系統,在「國科會人事費撥款清冊」項下製作撥款清冊,清冊為一式兩份。(附上助理人員聘用簽呈等文件) 撥款清冊核章後 1、撥款系統請先按完「校長審核同意」後,一份送至會計室,會計室將依清冊按月撥款。 2、一份放在計畫主持人保管,隔年6月底再製作黏貼憑証用紙。 簽核後

13 相關規定:研究人力費 1、助理人員(工讀生)撥款清冊一律使用「郵局帳號」。 2、兼任助理人員月支工作酬金不得超過規定的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
3、「國科會大專生專題計畫」的學生,不得再身兼其他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 4、已擔任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專任或兼任助理者,不得再擔任臨時工。 5、臨時工為臨時僱用之工作人員。 6、原聘僱人員職級、薪資有所變動,請依校內程序辦理變更。 7、各類專題計畫(含個別型及整合型計畫)舉辦各項研討會或成果發表會時,計畫主持人(含總計畫及子計畫)、共同主持人(含總計畫及子計畫)及計畫內相關人員均不得支領出席費、審查費、工作費、主持費、引言人費、諮詢費、評論費、及論文發表費。 8、研究人力費在每個月的月中發放。(簽到表需要在月初的1號前送入會計室,以利會計室彙整送帳) 使用表單:助理人員聘用簽呈、助理人員名冊、助理人員學生証正反影本、撥款清冊(一式兩份)、經費核定清單。

14 經費核銷常見錯誤:研究人力費 項次 常見問題及錯誤案例 更正說明注意事項 1 國科會研究人員聘用有何相關規定?是否須為學生身份呢?
1.依據國科會 臺會綜二字第 號來函,應迴避新進用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專任助理人員、兼任助理及臨時工,如有違反規定,不予核銷相關經費。 2.兼任助理人員指執行機構約用之以部分時間從事專題研究計畫工作人員,分為下列三級: (1)講師、助教級助理人員(或相當級職者):執行機構或執行機構以外之機構編制內人員,確為計畫所需者。 (2)研究生助理人員:與計畫性質相關之博士班或碩士班研究生。 (3)大專學生:與計畫性質相關之大學部或專科部之學生。 2 撥款清冊送出時,尚未附上聘用簽呈及經費核定清單。 聘用簽呈請先跑完校內程序,再附上撥款清冊(一式兩份)及經費核定清單後送出。 3 撥款清冊核章完畢後,一份清冊需送回會計室,但未先在系統上按下「校長審核同意」。 請先將每份撥款清冊按下校長審核同意後,再將一份清冊送回會計室,會計室將會按月撥款。 4 計畫執行期間,中途需更換助理時該注意何事? (1) 提前將會計室的助理人事費撥款清冊抽回。 (2) 重新製作新的簽呈、助理人員名冊及撥款清冊 2 份。 5 臨時工的定義為何? 臨時工為臨時僱用之人員,請勿長期或短期聘用。

15 文件流程:業務費-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 (依經費動支暨請購單分類)
授權單位自行請採購流程(一萬元以下) 動支及請購單 製作黏貼憑証用紙及驗收 會計室確認預算 採購、訂貨 、交貨 單位主管簽核 憑證結案、付款廠商 授權單位自行請採購流程含共同供應契約物品請購案 (一萬元以上) 動支及請購單 請購單送核 會計室確認預算 經辦人詢價 、比價議價 事務組收件編號 請購單總務長及會計主任簽核 請購單簽核 (院長代決) 訂貨 、交貨、驗收 黏貼憑證結案

16 文件流程:業務費-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 (依採購方式分類)
代墊款 單據製作黏貼憑証用紙 經費動支暨請購申請單 耗材、雜項物品進行採購 校長或授權人核章後 登入撥款系統,在「預支及出差撥款清冊」項下製作撥款清冊,將表單編號填寫至墊付款報支清單上 憑証送回會計室結案 (1) 經費動支暨請購申請單 (2) 黏貼憑証用紙(核銷用) (3) 墊付款報支清單 一同送出跑校內程序。 付款廠商 (單筆金額超過一萬元) 校長或授權人核章後 經費動支暨請購申請單+3家估價單 耗材、雜項物品進行採購 (1) 經費動支暨請購申請單 (2) 3家估價單 (3) 黏貼憑証用紙 一同送出跑校內程序。 單據製作黏貼憑証用紙 憑証送回會計室結案 符合共同供應契約 (集中採購) 校長或授權人核章後 經費動支暨請購申請單+估價單 憑証送事務組,進行物品採購。 單據製作黏貼憑証用紙,跑校內程序。 憑証送回會計室結案

17 相關規定:業務費-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 1、須為執行計畫所需或與研究計畫「直接」有關之費用,依實際需要核實列支。
2、所有費用之支用以核定清單或與計畫書內容相關者為限。 3 國科會之雜項費用先由計劃主持人先行墊支後,憑發票(收據)製作黏貼憑証,再請領款項。 4、單筆發票金額超過1萬元時,請循採購流程,費用由學校付款給廠商。 5、交貨時,請廠商一併繳交電匯同意書。 6、動用計畫案之經費時,請先執行動支請購單。 7、非計畫相關人員不得報支差旅費。出差事由需與計畫相關。 8、國內或國際性學會入會費或年費,得於原核定業務費項下報支與研究計畫直接有關之國內或國際性學會入會費或年費,惟每一計畫每年至多以報支計畫主持人1人次、與執行研究計畫相關之專、兼任研究助理4人次為限。 使用表單:經費動支暨請購申請單、黏貼憑証用紙、黏貼憑証用紙(核銷專用)、墊付款報支清單。

18 經費核銷常見錯誤: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 項次 常見問題及錯誤案例 更正說明注意事項 1 學校統一編號錯誤或漏打。
1、學校統一編號為: 。 2、收銀機發票若未輸入學校統編時,須於發票補填統編並且請廠商蓋發票章。 2 收據、發票格式填寫錯誤。 1、收據、發票抬頭(買受人)應為「南台科技大學」,請勿加上系所單位名稱或是簡稱。 2、收據、發票的日期年、月、日應書寫完整。 3 發票或收據品名、數量、單價書寫不明確。 單據上的數量只填寫「一批」,則應檢附明細。(購買物品時,應該清楚知道數量,不應該以「一批」這種籠統字眼出現) 4 收銀機發票未註明中文品名。 若收銀機發票品名為英文或編號時,應檢附明細並逐項註明中文品名、數量,並由經手人在旁簽名或蓋章。 5 發票或單據上之金額及內容塗改。 發票或單據上之大寫金額塗改視為無效,請廠商重新開立。餘塗改處,補蓋商店負責人私章。 6 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之專用章缺統一編號或負責人姓名。 專用章上缺統一編號或無負責人姓名者,請在旁寫上統一編號並蓋上商店負責人私章。 7 支出憑證若為三聯式統一發票,黏貼憑証只黏貼一張。 以三聯式統一發票報支,請檢附收執聯及扣抵聯並注意應以含稅金額核銷。 8 保險單上之要保人為個人。 保險單上之要保人應為南台科技大學,不可為個人,核銷時應檢附收據及保險單(要保書)。

19 經費核銷常見錯誤: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 項次 常見問題及錯誤案例 更正說明注意事項 9 若發票不慎遺失者。
請向廠商影印發票第一聯存根聯,並加蓋廠商負責人私章、統一發票專用章及與正本相符章,並註明無法提出正本原因。 10 黏貼憑証用紙上內容塗改。 請計畫主持人於塗改處加蓋印章。 11 單據黏貼時,與黏貼憑証用紙上書寫順序不一致。 請依黏貼順序書寫,並以同一方向黏貼。每張黏貼憑証用紙以黏貼五張單據為限。 12 黏貼憑証用紙上的數量、單價尚未填寫。 請填寫完整。 13 單據黏貼時沒牢固易脫落。 單據請用膠水逐一在憑證黏貼線範圍內按照書寫的順序同一個方向黏貼整齊牢固,勿重疊粘貼遮住內容。 14 支出憑證以其它幣別計價者,未檢附相關匯率證明文件。 支出憑證列有其它貨幣數額者,應註明折合率並檢附相關匯率證明文件。(當天的賣出即期匯率及Invoice或Receipt) 15 未檢附估價單及估價單上未有公司大小章(報價章)。 一萬元(含)以上發票應檢附三家估價單且估價單上應有清楚的公司章(報價章)。 16 發票上所購買的物品品名與估價單上不同。 發票與估價單上所填寫的品名需一致。 17 規避一萬元以上需附上三家估價單,而分散採購報支經費。 請一次購買,取得最大優惠,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18 單張發票或收據上使用多種顏色筆作書寫。 向商家索取單據時,應該請商家填寫完整資料,勿自行填寫。

20 經費核銷常見錯誤: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 項次 常見問題及錯誤案例 更正說明注意事項 19 出差請示單或黏貼憑証用紙經費來源未填寫。
應該在出差請示單上清楚勾選經費來源及計畫編號。 黏貼憑証用紙上,請在用途說明欄上書寫清楚經費來源及計畫編號。 20 採購前,尚未先跑經費動支暨請購單。 請先跑完經費動支暨請購單後(校長或授權人簽核後),才可開始進行採購。 21 經費動支暨請購單格式使用錯誤。 金額0~9999元請用一萬元以下動支單,其餘金額請使用一萬元以上動支單。 22 學校付款給廠商的經費動支請購單上未填寫「廠商名稱」。 由學校付款的經費動支單,廠商名稱請填寫。 23 符合共同供應契約的採購流程。 採購前,請先注意是否符合「共同供應契約」,符合者,將由事務組統一進行採購。(ex:碳粉匣、墨水匣、電腦設備等) 24 哪些費用動用之前「不需要」先跑經費動支暨請購單? 人事費。 2、國內(外)差旅費。 25 差旅費上的憑証如何黏貼? 憑証請黏貼在「憑証黏貼(裝訂)處」上。 26 經手人與驗收保管人的簽章一致。 經國科會查核人員糾正,經手人與驗收保管人的簽章必需不同人。 27 計畫案同一個月份小筆動支多件以上。 為了增快行政效率,多筆小額代墊的動支單請合併成1張。

21 經費核銷常見錯誤: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 項次 常見問題及錯誤案例 更正說明注意事項 28 赴台南市、永康出差者,是否核予出差旅費?
差旅費依本校所訂標準,赴台南市、永康、新市及仁德等地出差者,一律不給予差旅費。 29 年會費可不可以在計畫案中核銷? 入會費及年費每一計畫每年至多以報支計畫主持人1人次、與執行計畫相關之專、兼任研究助理4人次為限。 30 年費幣值為美元或其他外幣時,該如何處理? 請附上 (1) 年費收據 (2) 繳費証明 (ex: 刷卡月結單據 ) (3) 當天賣出即期匯率。 以年費收據上的日期,作為外幣換算當天的賣出即期匯率。若收據上無註明日期,請以刷卡月結單據上的簽帳日(消費日)為換算基準。 31 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中,是否可以採買禮券給受試者? 1、計畫書內必須有先行編列此預算。 2、採購禮券時,請向商家索取統一發票。 3、核銷時,請附上受試者名單。 32 款項需要由學校付款給廠商時,需要先繳交何種文件,廠商才會收到款項? 從98年8月1日開始,由學校付款給款廠商,需要先請廠商繳交「廠商基本資料建檔暨委託電匯同意書」。

22 經費核銷常見錯誤: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 項次 常見問題及錯誤案例 更正說明注意事項 33 經費動支單上的品名與實際採購的物品差太多。
1、譬如:動支單上填寫的品名為專家諮詢費,發票黏貼為文具用品。 2、請盡量避免類似情形發生。 34 費用:傳真(品名為國外傳真)。 除了發票之外,請附上傳真內容及註明國家。 35 向郵局購買郵票取得購買票品証明單。 請在購買票品証明單上寫上「南台科技大學」。 36 聘用專任助理請注意。 1、起聘日期和加保日期請勿相隔太遠。 2、請注意聘用專任助理需要支應哪方面之相關費用。 37 計畫案掛太多經費動支單,而未執行後續的費用報支。 請按時報支核銷執行計畫之費用。 38 多年期計畫請於計畫編號後加上「(已執行/全程計畫)」。 譬如: E MY2 (1/2) 。

23 文件流程:研究設備費 (1)經費動支暨請購申請單 (2)經費核定清單 (3)3家估價單 一同送出跑校內程序 研究設備費進行採購
(1)單據製作黏貼憑証用紙 (2)保管組編列 校長或授權人核章後 憑証送回會計室

24 相關規定:研究設備費 1、採購之設備須為原核定購買物品。 (符合單價在1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設備 之財產分類標準)
2、變更採購設備(單價未達30萬元),請於計畫執 行期間由計畫主持人循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 後,才得辦理採購;反之,單價在30萬元以上者, 則應報國科會同意後始得辦理。 3、動用計畫案之經費時,請先執行動支請購單。 4、研究設備費必需由學校付款給廠商。 使用表單:動支單請購單、黏貼憑証用紙、經費核定清單。

25 經費核銷常見錯誤:研究設備費 項次 常見問題及錯誤案例 更正說明注意事項 研究設備可否於接近結案再採購?
1 研究設備可否於接近結案再採購? 依專案執行進度,應於計畫開始進行時即採購較合理。 2 執行研究設備費經費動支暨請購單時,未附上估價單或是計畫案之核定清單。 經費動支暨請購單送出時,請一同附上3家估價單及計畫核定清單。 3 採購研究設備需注意事項。 研究設備的單價請超過1萬元。低於1萬元者,無法編列研究設備費。 4 欲採購之設備和經費核定清單上編列的設備名稱不同。 請先循校內簽呈程序變更採購設備名稱後,再執行經費動支暨請購單。

26 文件流程:國外差旅費 回國後,出差旅費報告表請附上相關憑証跑校內程序。相關憑証如下: (1)墊付款報支清單
出國前,請跑完出差請示單(附件為經費核定清單及會議議程表) 若是要搭乘國外航班飛機時,請先於出差前跑完「搭乘國外航班申請書」 回國後,出差旅費報告表請附上相關憑証跑校內程序。相關憑証如下: 1)經費核定清單及會議議程表 2)登機証 3)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4)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 5)行政院日支生活費標準表 6)出國前一天台灣銀行的賣出即期匯率表 7)研討會議註冊費單據 (1)墊付款報支清單 (2)登入撥款系統,在「預支及出差撥款清冊」項下新增撥款清冊,將表單編號填寫至墊付款報支清單上。 憑証送回會計室 出差旅費報告跑完程序後

27 相關規定:國外差旅費 1、出國人員、人數、次數、天數或地點如有變更,得由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校內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始於原核定經費項下列支。
2、簽證費、研討會註冊費皆屬於國外差旅費項下列支款。 3、換算匯率:以出國前1日台灣銀行賣出即期匯率為基準作計算。 使用表單:出差請示單、經費核定清單。回國後附上會議時程表、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登機證存根、行政院日支生活費新頒標準及機票費、出國前一天之賣出即期匯率表。

28 經費核銷常見錯誤:國外差旅費 項次 常見問題及錯誤案例 更正說明注意事項 1 變更出國人員、人數、次數、天數或地點等,未先循校內程序變更。
變更出國人員、人數、次數、天數或地點等,請先循校內程序變更後,才可以出差。 2 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核銷,應檢附何種單據? 請檢附(1)會議議程表、(2)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3)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及登機證存根、(4)行政院日支生活費標準表、(5)出國前一天台灣銀行賣出即期匯率。 3 搭乘國外航班出國,未先跑完搭乘國外航班申請表。 因公出國應搭乘本國籍班機。如未能搭乘本國籍班者,請在出差前填具「因公出國人員搭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4 業務費項下可報支「國外發表論文註冊費」? 國外發表論文註冊費,系屬出席國際會議補助費用(國外差旅費),故不可在業務費項下列支。

29 國科會計畫憑證就地查核 審核結果及內容 (97年度)
業務費項下列支影印費、電池及電腦週邊(隨身碟、滑鼠、讀卡機、硬碟、鍵盤、變壓器、集線器、NB散熱座、碳粉匣等)計70,473元,占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核定金額90,000元之78%,比例偏高,對本計畫之執行有何助益,請說明。 研究設備費項下於98年7月30日購置螢幕,與核定項目模擬軟體、電腦不符,請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規定,檢附循校內行政程序簽報核准變更文件,另於計畫執行期限屆滿前購置,對本計畫之執行有何助益,請說明。 研究設備費項下列支圖書(國外採購),所附訂購明細非結報單據,請附上正式的receipt或是invoice報支。 國外差旅費項下列支出國地點為首爾及荷蘭,與申請書所列地點不符,請檢附循校行政程序簽報核准變更文件。 業務費項下列支餐點飲品與所附的動支請購單品名為光碟片、文具、紙張不符。

30 國科會計畫憑證就地查核 審核結果及內容 (91~96年度)
計畫案黏貼之收據,查該廠商為使用統一發票之廠商,請檢附統一發票核銷。(95年度) 在業務費項下報支屬於研究設備物品。(95年度) 計畫執行期滿辦理經費結案時,未依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第2條規定檢附計畫申請書。(95年度) 計畫項下辦理採購案件,經查有經辦採購及驗收為同一人之情事,是否符合校內內部審核採購規定。(95年度) 在業務費項下列支國外發表論文註冊費,國外論文註冊費系屬國外差旅費用。(94年度) 業務費項下列支非計畫相關人員之出差旅費。(94年度) 出席國際會議,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需檢附「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94年度)

31 國科會計畫憑證就地查核 審核結果及內容 (91~96年度)
出國前未辦理結匯者,應以出國前一日臺灣銀行賣出即期美元匯價為依據報支生活費。(93年度) 兼任助理同時支領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及臨時工資。(93年度) 對於小額採購,如次數過多者,應予詳查原因,有無刻意分散採購之情事。 (92年度) 國內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九點規定「出差地點距離機關所在地未達六十公里,因業務需要,事前經機關核准,且有在出差地區住宿事實者,始可報支住宿費」。(91年度) 所附三家報價單均未經公司簽章,有違一般程序。(91年度) 參加教育部教學改進計畫成果發表會,核與本計畫無關,款項請繳回。(91年度) 列支研討會報名費七份,經查本計畫相關人員未達七人,請在旁註明參加人員,並將非相關人員報名費繳回。(91年度)

32 常見違規事項彙整-1 人頭領助理費,學生領到錢後,所有的助理費都要拿出來再交給計畫主持人。
學生雖然有領到助理費,可是部分的錢要拿出來做公款,把計畫裡不能核銷的項目,用公款去支付。 聘用直系親屬為助理人員。 校內教職員上班時間內擔任助理人員。(違反本校聘書規定)

33 常見違規事項彙整-2 發票開立的品名,和實際交貨不符。(ex:發票品名為化學藥品,但是請廠商配合,交貨時的物品為計畫案不能報支的電風扇、維修冷氣等) 計畫案採購的碳粉匣、墨水匣、紙過多。(有的老師會一次採購大量,除了消化經費預算時,也會讓學生印作業、論文報告與計畫案無關的文件,或是提供給系上使用) 耗材物品單價過高,與計畫無直接相關性。(ex:鉛筆一百多、鋼筆上千元、滑鼠四、五千等) 浮報出差費用。(出差的事由與實際不符,大部分是發生在收集資料,但卻是利用計畫經費私人旅遊)

34 常見違規事項彙整-3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超過10萬元以上之採購應透過事務組進行公告採購,若單筆發票超過則適用之,若請廠商分批開立發票以規避該項規定仍屬違反政府採購法,例如:A公司4/1開立55,000元,4/5開立47,000元,合計仍超過10萬元。 向店家購買發票(約10%價金)或取得多張空白收據,報帳時自行填寫購買品項及金額,或未請廠商於開立時填寫學校抬頭與統編,隨後自行補上,皆屬偽造文書行為。 廠商開立發票時未填寫發票日期而自行補上,亦屬違法行為。

35 常見違規事項彙整-4 給付各類所得給外籍人士如:鐘點費、報酬等,應代扣未代扣20%之所得稅,並未依稅法規定於給付日十日內完成稅款之繳納,例如:給付日期為4/20,則最遲應於4/30前完成納稅動作。 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受補助之學校人員不應支領下列性質之費用:出席費、稿費、審查費、工作費、主持費、引言費、諮詢費、訪視費及評鑑費,但仍有計畫案報支上列費用。 依教育部國內差旅費辦法規定,自行開車之報支應比照依公民營客運最高票價給付,卻未按規應報支。短程車資單趟上限250元,應檢據核實報支,凡公民營客運到達地區,除因急要公務者外,其搭乘計程車之費用不得報支。高鐵至本校有高鐵接駁車,不可報支計程車資。

36 常見違規事項彙整-5 修繕費、水電費、電話費、燃料費及設備維護費等費用依規定無法報支教育部經費,請勿核銷該類憑證。
講座鐘點費每節(50分鐘)外聘-國外學者2,400元,外聘-專家學者1,600元,內聘-學校人員800元,講座助理以1/2支給。常見給付學校人員鐘點費時違反規定以每小時1,600元給付,另未滿1節給付1節鐘點費或2位學者共同上一節課各給付1節鐘點費,應按比例支付1節鐘點費。 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不得編列聘請樂團演唱或表演之經費。不得編列紀念品、禮品或宣導品之經費。仍有老師報支上列項目。

37 常見違規事項彙整-6 國外出差未檢附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登機證。國內出差搭乘高鐵、飛機未檢附票根。 報支計畫案期間外之發票、收據。 本年度報支上年度之支出,例如98年7月31日學年度結帳後於98年8月以後報支98年7月31日之前的憑證。 99年不能申報98年個人所得之收據卻仍拿出來跑流程。 依行政院環保署規定自97年7月1日起開會、研討(習)會、公聽會及員工訓練等,不得提供紙杯、一次用塑膠杯、杯水及瓶裝礦泉水,應自備環保杯。卻仍報支相關支出。

38 稅法應注意事項-1 納稅義務人,分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國內居住未滿183天)。
聘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當研究助理,每次給付超過新台幣33,334元,按扣繳率6%辦理扣繳,即扣繳稅額超過新台幣2,000元就應扣繳。低於新台幣2,000元則不預先扣繳稅款,上述於申報扣繳完畢則寄發扣繳憑單。 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包括外籍人士、在國內居住未滿183天之本國人士屬之。其各項所得扣繳稅率為20%。給付時務必扣下,將稅款、所得人之護照影本、收據影本,送會計室辦理繳稅及申報,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扣繳申報需於給付之日起10天內完成。

39 稅法應注意事項-2 給付研究助理之薪資、臨時工資等,會撥入該助理帳戶。年度結束時會辦理扣繳申報,請勿再向助理索回該項所得,避免不必要稅務紛爭。 請各單位在每年1月7日前將上年度個人所得收據跑完流程送入會計室,以便向國稅局結報個人所得。結報後不再受理,即99年不能再報支98年個人所得之收據。

40 相關法規及辦法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教育部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進方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

41 相關法規及辦法 南台科技大學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支用及核銷辦法。 南台科技大學財物暨設備採購辦法。 政府採購法。
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中央機關公務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行政院日支生活費新頒標準及機票費。

42 優先採購身心障礙機構等辦法 國科會97年3月18日來函,有關「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本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接受政府補助之機構、團體或私立學校,指補助金額占該次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者,需依一定比率為百分之五進行義務採購。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為結算期間,請按照法規規定執行,並作成記錄表 。 相關辦法可查詢內政部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  (網址: 或是總務處事務組公佈的台南縣市身心障礙團體資訊。 動動腦時間: 情況1:國科會計畫案業務費核定金額936,000元,管理費核定金額122,000元,合計1,058,000元。 情況2:2年期計畫97年度經費合計580,000元,98年度合計609,000元,總計畫共核定1,189,000元。 何種情況適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採購辦法呢?

43 共同性缺失事項 行政院衛生署95年度委辦及補助計畫專案查核共同性缺失事項-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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