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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與正反比 組員:王仁甫 林百慶 呂其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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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比與正反比 組員:王仁甫 林百慶 呂其翰

2 (一)「比」的定義 (六)比值 (二)最簡單整數比 (七)比例尺的意 義及表示法 (三)線段圖 (八)比例的意義 (四)正整數的倒 數問題 (九)兩數關係的判別 (五)對等問題

3 (一)「比」的定義 對等關係就是一種比的概念。對等關係是指兩數量A、B之間,由於某種原因,而產生一種配對關係,就稱此兩數量A與B有對等關係。
在數學上有人用有序數對(A,B)來表示,也有人用「比」的符號「A:B」來表示 ,或是用比值來表示:2/5。

4 例如: 小明的黏土是5塊重8公斤,小華的黏土是10塊重15公斤,而小黑的黏土是7塊重10公斤,…。上述各個例子的描述,皆產生一個對等關係,5塊對8公斤,10塊對15公斤,7塊對10公斤,…。
記成「5:8」、「10:15」及「7:10」等等。

5 依據情境(語意)的不同,對等關係可以分為下列四類:
(1) 若兩數量A及B為同類量(被測量的性質相同),且A與B都是同一全體量中的部分時,可稱為一種組合的對等關係。 (2) 若此兩數量為同類量,且一數量是全體量,另一數量是全體量的部分量時,可稱為一種母子的對等關係。

6 (3) 若A、B分別描述兩個(堆)物件,於某種因素(性質),使這兩個(堆)物件具有相同的價值,可以交換,而形成A與B的對等關係,則可稱為一種交換的對等關係。
(4) 若A、B不為同類量,且此兩數量是描述同一物件的不同性質,A、B的比值是做為密度的描述時,A與B間的關係,可稱為一種密度的對等關係。

7 這四種類型的對等關係分別舉例如下: 22.母子的對等關係:成衣廠裡包裝襯衫,每1打中有4件藍襯衫,要包裝 6打需要幾件藍襯衫?
11.組合的對等關係:一種親子遊戲3個小孩需要 2個大人來協助,有15個小孩將參加遊戲,需要多少大人來協助? 22.母子的對等關係:成衣廠裡包裝襯衫,每1打中有4件藍襯衫,要包裝 6打需要幾件藍襯衫? 3

8 3.交換的對等關係:小明想知道用幾部舊小汽車可以換3個布偶,而他是拿了14部舊小汽車換到了6個布偶。算算看,用幾部舊小汽車可以換3個布偶?
4.密度的對等關係:3公升的水重3公斤,幾公升的水重10公斤?

9 (二)最簡單整數比 用比的方式(A:B)來描述對等關係時,如果比的前項與後項,都是整數,則稱之為一個「整數比」。當存在無限多個等價的比時,其中一個前、後項數值為最小的整數比,稱之為此等價類的「最簡單整數比」,而最簡單整數比的前項與後項具有互質的特性。

10 比的化簡和把分數約成最簡分數的方法相同,教學時應引導兒童活用舊經驗來學習;利用「相等的比」之性質,讓兒童從實際操作討論及演算中,了解比的化簡的各種方法。
如: 〈1〉整數比的化簡: 20:30=(20÷10):(30÷10)=2:3

11 〈2〉小數比的化簡:小數比的化簡可以有許 多種的方法,最好讓兒童從演算中自行 嘗試發現。 3.2:8=(3.2×10):(8×10) = : = : 或 3.2:8=(3.2×5):(8×5) = : = :

12 〈3〉分數比的化簡: 1.可以先通分再化簡: 1/4:2/5=5/20:8/20=5:8 2.也可用前面的數、後面的數各乘以分母 的最小公倍數。 1/4:2/5 =(1/4×20) :(2/5×20) = : 〈4和5的最小公倍數是20〉 3.用最簡潔的方法是 1/4:2/5 = (1×5) : (2×4) = :

13 當學童能用比例的線段圖來表現對等關係或分數問題中的數量後,可以進一步地依題意加以操作成線段圖,因而獲得結果。
(三)線段圖 使用不同的表徵形式來表現一個數學物件,是數學能力的一項指標,反映能由不同的觀點來掌握此數學概念。線段圖是圖象表徵的一種,使用線段圖來表現文字描述的問題,常能使問題中數量間的關係具體化。 當學童能用比例的線段圖來表現對等關係或分數問題中的數量後,可以進一步地依題意加以操作成線段圖,因而獲得結果。

14 例一: 有18個橘子,每6個裝在1個盤子上,共需 要幾個盤子? 用數線表示 6個 個

15 例二:哥哥有28支鉛筆,弟弟的鉛筆是哥哥 的4/7倍。請問弟弟有幾支鉛筆? 兄〈28〉

16 有時為了避免觸及太抽象的數學定義,有些數學的書本也作以下的定義:一個不為零的數a,在數學上直接定義a的倒數是1/a。
(四)正整數的倒數問題 如果只考慮有理數系對乘法運算而言,一個數的乘法反元素又稱為倒數。 有時為了避免觸及太抽象的數學定義,有些數學的書本也作以下的定義:一個不為零的數a,在數學上直接定義a的倒數是1/a。

17 例如: 在「5條藍線和1條紅線一樣長時,問1條藍線和幾條紅線一樣長?」的問題中,答案1/5即為5的倒數

18 (五)對等問題 雖然做為基礎的對等關係(A:B)與被製作出來的對等關係(Am:Bm),可以記作「A:B=Am:Bm」,但是此時的等號可能只具備「變成」的語意,而不必然是表示等價關係,如同在初次引入「2+3=5」 的紀錄時,等號是「得到」的意義,而非「2+3」與「5」等價的意義。

19 例如: 「8個蘋果賣100元,多少個蘋果會賣25元?」的對等問題,是以「8個蘋果賣100元」的對等關係為基礎,來推論(製作)「2個蘋果賣25元」,為了討論的方便,用「8:100=X:25」來代表這個問題,等號之前的對等關係「8:100」稱為「前比例項」,而等號之後的對等關係稱為「後比例項」

20 (六)比值 對等關係〈比〉的量化是數學必須的,因為量化後可以比較、運算等等,而比的量化即為比值。 例:王伯伯有15平方公尺的田地,其中有9 平方公尺種白菜。 可記成『15:9』→ 『5:3』

21 比值的表示法: 位名 十分位 百分位 千分位 萬分位 整數 1 分數 (1) 1/10 1/100 1/1000 1/10000 小數
十分位 百分位 千分位 萬分位 整數 1 分數 (1) 1/10 1/100 1/1000 1/10000 小數 0.1 0.01 0.001 0.0001 百分率 100% 10% 1% 0.1% 0.01% 相比之率 10成 1成 1分 1厘 1毛

22 (七)比例尺的意義及表示法 比例尺是表示縮圖(或擴大圖)上的長度和實際長度的比或比值。縮圖或擴大圖和比例尺,可說完全是比和比值的應用。
比例尺的求法,一般採計算縮圖(擴大圖)和原圖的對應邊長之比,常以1和其擴大(縮小)倍率的比、比值或線段圖表示。例如一張比例尺為「1:1000」的地圖,以比的觀點來看,表示地圖上的1個單位長線段,就是代表實際上的1000個單位長。若單位為公分,則地圖上的1公分,表示實際上的1000公分;以比值的觀點來看,它表示地圖上的1是實際上的1/1000。有些地圖上,比例尺的說明,除了比值或比的形式外,常配以線段圖,例如: 比例尺:參萬分之一 比例尺:1:30000

23 (八)比例的意義 1.比和比例:『比』是表示兩數量的對應關 係;而『比例』則是表示兩數量 對應關係的變化情形。 『比』 和『比例』的關係密切,我們可 以這麼說: 『比』是『比例』的 基礎,而『比例』是『比』的延 伸和發展。

24 2.正比例和反比例: 「正比例」與「反比例」是數學上許多數量關係中的較簡單且與日常生活較有關的兩個。若由函數關係引入「正比例」與「反比例」,對國小學童而言,由於函數概念尚未成熟,因而無法介紹。在這採先求取對應項的比之比值,當所有對應項的比之比值都相同時,稱這兩組數量成「正比例」。從這樣的規定來看,可以說甲組數量和乙組數量成「正比例」,也可以說乙組數量和甲組數量成「正比例」。

25 例如:分速20公尺,時間和路程的關係如下 表:
甲、乙兩個數量,當甲變成2倍、3倍、……時,乙也隨著變成2倍、3倍、……;當甲變成1/2倍、1/3倍、……時,乙也隨之變成1/2倍、1/3倍、……。像這樣的對應情形,我們說甲和乙成正比。 甲:時間〈分〉 乙:路程〈公尺〉 乙/甲〈乙÷甲〉 1 2 3 4 5 6 20 40 60 80 100 120

26 另外,把一組數量先取倒數,再求這組倒數和這 一組數量的對應項的比之比值,如果這些比值都相 同時,稱這兩組數量成「反比例」;而「反比例」
亦可說是甲組數量的倒數與乙組數量成「正比例」 時,甲組數量和乙組數量成「反比例」。例如,用 100元所能買到的郵票面值和枚數: 甲:面值〈元〉 乙:枚數〈枚〉 甲 × 乙 2 4 5 10 20 50 25 100

27 甲、乙兩個數量,當甲變成2倍、4倍、……時,乙反而變成1/2倍、1/4倍、……;當甲變成1/2倍、1/4倍、……時,乙反而變成2倍、4倍、……。像這樣的對應情形,我們說乙和甲成反比。
由比值的觀點引入「正比例」與「反比例」時,由於「正比例」只是單純地判斷對應項的比之比值,故「正比例」的引入先於「反比例」。

28 (九)兩數關係的判別 (1)甲、乙兩個變動的數量中,乙÷甲的商不變時, 乙和甲成正比。 (2)甲、乙兩個變動的數量中,甲×乙的積不變時,
甲和乙成反比。 (3)甲、乙兩個變動的數量中,甲和乙的和不變時, 甲和乙不成正比,也不成反比。 Ex:周長20㎝的長方形,其長與寬的對應情形。 (4)甲、乙兩個變動的數量中,甲和乙的差不變時, Ex:爸爸的年齡和媽媽的年齡。

29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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