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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殺了包公?! 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 副教授 黃榮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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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誰殺了包公?! 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 副教授 黃榮護

2 一 、 前 言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  宋仁宗時中進士年28歳,歷任大理寺評事、知縣、知州、監察御史…等,最著名者為開封府的知府。 *1045年使遼-請求在邊界停留時間,嚴禁吃請送禮。 *1049任三司使財政官建議將軍馬牧場還原良田。 *開封府任內取締黃河的支流惠民河兩岸違建

3 一 、 前 言 *開封府任內,撤去“門牌司”(轉交訴狀) *開倉放糧-行政裁量權 *食塩官營專賣制度,改為食塩通商法

4 一 、 前 言 包公代表 *清廉正直的人民公僕 *打擊貪腐、浪費與濫權 *敬業、勤政愛民

5 一 、 前 言 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提過,「經濟搞不好,會垮;經濟搞上去了,如果腐敗現象泛濫,貪污賄賂橫行,嚴重脫離群眾,也會垮台」,此語正好道出了腐敗現象對政治的負面影響。

6 所謂:「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可怕」。政治體制之運行與發展講求權力部門之正當決策;然而,在貪污風氣底下,常使政務人員的決策嚴重脫離群眾需求,甚至因欲望而影響決策之正常考慮,致行政效率下降,嚴重地破壞公職人員的合法性和權威,也使得行使權力過程中出現不公的現象。

7 二 、 貪 污 與 廉 潔 所謂「貪污」包括了行賄和受賄。然而無論行賄或受賄,同樣是犯法的。
透明國際(Transparancy International)對貪污的定義是:「濫用職權,假公濟私」。

8 貪 污 的 原 因 Lack of transparency Over regulation Poverty
Lack of enforcement Lack of check & balance Greed Inequality Lack of democracy Low salary Weak judiciary Weak press

9 貪 污 的 原 因 Corruption is a function of 1)Motivation 2)Opprtunity
3)Likelihood of detection 4)Likelihood of punishment 5)Degree of punishment

10 貪 污 的 原 因 1)個人因素:貪污主要是基於個人的貪心和不誠實。
例如:送貨工人送貨時,收貨人很多時都會向送貨工人施予薄酬(即小費),雖然當中所涉及的金額不大,但其間可能已助長了其貪污的風氣,導致日後的收貨人必須付上小費,方可使搬運工人賣力或小心地運貨。

11 貪 污 的 原 因 2)環境因素:雖然環境的因素並不一定導致貪污行為,但往往會存在貪污的可能性。
如經濟不景氣時,一些人或會因周轉不靈或經濟陷入困境而以身試法,試圖以貪污手段解決問題。 又或社會資源(包括醫療、房屋、教育等)不足時,市民可能會採用貪污手段,務求獲取所需或得到使用優先權。

12 貪 污 對 社 會 的 影 響 貪污其所帶來的害處主要如下:
1)破壞公平原則:貪污不但破壞了法治精神和社會秩序,也抹煞了個人努力的意義。更無形中阻礙了社會的良好發展。 2)危害公眾安全:當政府推行社會服務和進行公共建設時,若因貪污而導致監管鬆懈,檢驗不周,便會嚴重危害公眾的健康和性命安全。

13 貪 污 對 社 會 的 影 響 3)影響政府的運作:政府如不能有效地打擊貪污,甚至連政府人員也知法犯法時,這必會大大減低市民對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使政府的威信盪然無存;從而影響到正常的工作程序,使政令無法切實執行。 4)助長其他罪行:執法或司法人員如因收受利益而包娼庇賭,徇私枉法,使觸犯法律的人逍遙法外,則各種罪行亦會變得更猖獗,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治安。這將使得大眾的生命和財產,也受到嚴重的威脅。

14 貪 污 對 社 會 的 影 響 5)打擊經濟發展:在一個法治薄弱、貪污盛行的社會中,投資者根本無法透過公平競爭賺取利益時,便會拒絕在當地投資;又或一些作為貨品交易的中間人,利用工作上的方便,要求額外的報酬(回佣),這種非法的回佣,實際上增加了貨物的成本和刺激物價上漲,最終的受害者卻是消費者,從而打擊當地的經濟發展。

15 貪 污 對 社 會 的 影 響 職是,貪污可謂為害不小。對個別公司來說,一旦有人貪污,即可能會破壞內部的基礎建設,而最重要的是公司聲譽會因而受損。因此對於貪污行為,不得不從嚴處理。 從商界立場而言,貪污破壞「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亦妨礙消費市場的發展。貪污會累及社會上較基層的人們,亦可能直接導致整體市民大眾生活水平下降。

16 利益衝突 有見及此,各公司組織應該着力反貪工作,並留意容易導致貪污的情況。以下是各公司組織應該留意的地方:
當職員的私人利益與其職位的利益互相牴觸時,利益衝突的情況便會出現。下列例子是職員可能遇到的利益衝突情況,包括: •職員本身參與某項投標工作,但卻同時向外界提供有關投標策略的建議 •職員在往來的供應商或承辦商公司內擁有財務利益,但沒有向僱主申報

17 洩露公司及組織機密資料 糖衣陷阱 欠債問題 職員可向第三者發放其機構的機密資料,以換取個人利益。下列例子是一些貪污陷阱:
•向參與投標的承辦商提供投標資料,以協助他 們取得合約 •向其他機構或人士洩露客戶的個人資料 糖衣陷阱 行賄者可能會先設立一些所謂「糖衣陷阱」,例如設宴款待和致送小禮物,繼而逐步提供奢華款待和利益,令收受者感到應給予回報,而最後墮入圈套。職員很可能墮入的「糖衣陷阱」包括: •經常接受客戶、供應商及承辦商所提供的奢華款待 •沉迷於巨額賭注的博彩活動,例如撲克及麻雀等玩意 欠債問題 當職員因過度揮霍、作出超越個人財力的投機活動,以及賭博,而承受重大的經濟壓力時,便很容易受不住誘惑而貪污。

18 三、反貪污與透明化(Anti-Corruption and Transparency)
APEC 領袖們2004年在例行的領袖宣言外,另行公布了反貪污聲明,強調 APEC 反貪污的決心。 貪污及腐化是一個複雜的經濟、政治與社會問題,它並潛藏著毀滅危機潛伏在任何形式上的社會角落。貪污及腐化將嚴重威脅著民主與經濟成長、組織清廉與我們的社會價值。據世界銀行統計,因為行賄對於國家經濟所增加的直接成本每年約超過一兆! 貪污及腐化並不只侷限於公共部門,私人部門裡也會出現,因此優良的公司治理、透明的法令制度與系統將是打擊貪污及腐化的關鍵因素,並藉此支撐經濟改革、成長與繁盛。

19 以國際透明組織 2004 年所公布的貪污印象指數來看,APEC 共 21 個會員體中,除了汶萊未在調查之列外,以紐西蘭、新加坡、澳洲、加拿大、香港、美國、智利的排名較前;日本、台灣、馬來西亞與韓國居中;墨西哥、泰國、祕魯、中國、俄羅斯、巴布亞紐幾內亞、菲律賓、越南與印尼排名較後。換言之,就 APEC 會員體而言,在貪污與透明化間的差異很大,仍有相當的努力空間。

20 而對於 APEC 2005年主辦國韓國來說,貪污與透明化議題,顯然也是重點議題之一。韓國在2005年 3 月 9 日由總統盧武炫、首相李海瓚以及其他黨政商界與民間團體代表人士共同簽訂所「反貪與透明化社會公約」(the Social Pact on Anti-Corruption and Transparency, K-PACT),來做為韓國反貪污與促進企業透明化的重要象徵。

21 韓國也利用2005年 9 月 1 日至 2 日在首爾召開 APEC 反貪污與透明化研討會,展現韓國在反貪污的努力與成果。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與會各會員體專家學者以及國際組織代表,都不約而同地提到第三部門的重要性。在發生貪瀆事件的公部門以及嘗試透過不法不正利益輸送而獲得利益的私部門,第三部門不但可以發揮獨立的監督角色功能,更可以帶動市民社會的參與。

22 貪污基本上是一種追求效率的供需行為,是一種具有政治效果的經濟供需關係。要有效阻斷此一不利於整體經濟社會發展的經濟供需關係,除了積極查緝各別貪瀆背信的犯罪之外,更重要而且更根本的,是培養反貪污以及追求透明化的商業與社會文化。 而此一商業與社會文化的養成,必須仰賴民間團體以及第三部門的參與與監督。

23 紐西蘭清廉度名列全球第二 根據國際非政府組織「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ancy International) 對全球159國所作之2005年貪污指標 (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紐國清廉度排名全世界第二,僅次於冰島而與芬蘭並列第二。

24 「國際透明組織」指出,貪污與貧窮關係相當密切,貪污是貧窮之主因,同時也是克服貧窮的最大障礙;
當一個國家改善治理能力和減少貪污時,將可促進國家發展、降低兒童死亡率、提高平均國民所得和識字率。

25 國際對我國之觀感 貪腐印象指標(CPI) 企業行賄指標(BPI) 企業透明揭露調查(TDS)

26 貪腐印象指標(CPI) 根據世界透明組織所頒佈貪腐印象指標的全球評比,我國於2002年在全球102個被評比的國家當中列名29名,而2003年則在133個被評比的國家當中列名30名。 我國在行政貪腐評比中屬於中度廉潔國家。

27 1995年至2005年「貪腐印象指數」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1997 1996 1995 新加坡 5 4 6 7 9 3 香港 15 16 14 18 17 日本 21 24 20 23 25 台灣 32 35 30 29 27 28 31 韓國 40 47 50 42 48 43 34

28 2002年行賄指數 資料來源:國際透明組織 排名 國家 分數* 分數 1 奧大利亞 8.5 12 法國 5.5 2 瑞典 8.4 13 美國
5.3 瑞士 日本 4 奧國 8.2 15 馬來西亞 4.3 5 加拿大 8.1 香港 6 荷蘭 7.8 17 義大利 4.1 比利時 18 南韓 3.9 8 英國 6.9 19 台灣 3.8 9 新加坡 6.3 20 中國大陸 3.5 德國 21 俄羅斯 3.2 11 西班牙 5.8 國內公司 1.9

29 發生在各行業的行賄 資料來源:國際透明組織 行業 得分* 得分 公共工程/建築行業 1.3 重工業製造 4.5 軍售和國防採購 1.9
銀行及金融 4.7 石油及天然氣 2.7 民航 4.9 房地產 3.5 森林 5.1 電信 3.7 高技術 發電及輸送 漁業 5.9 採礦 4.0 輕工業製造 運輸/倉儲 4.3 農業 醫藥/醫療

30 企業透明揭露調查(TDS) 史丹普爾公司二○○一年對亞洲與拉丁美洲十八個國家商業資訊透明與揭露程度的分項調查之中,我國竟出人意表的敬陪末座
企業透明程度竟比祕魯、墨西哥、菲律賓、巴西、智利等國還要落後,但在受調查的其他亞洲國家之中,其表現都比拉丁美洲國家更好

31 徒法不足以自行 以法務部為例,除掃黑與貪肅方面成效著之外;更為了配合法務部廉政署之設置,制訂廉政署組織條例,於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中,增定台灣商人行賄外國政府人員的『行賄外國公務員罪』,並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中增訂財產信託條款,在未來也可能增設較具爭議性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如再加上法務部直接或間接參與推動的『陽光法案』,包括『卸任公職旋轉門條款』、『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及除卻黑箱作業的『行政程序法』與『政府採購法』,還有尚在立法折衝(legislative deliberations)的『政府資訊公開法』、『政治獻金法』、『政黨法』、『遊說法』等

32 貪腐與治理之關聯性 一、治理品質組成要素包括:廉潔與透明 二、企業弊案反應公司治理問題,例如: Sarbanes-Oxley 法案
三、公共行政部門效率不彰亦反應治理問題,例 如美國的國家績效評估、政府績效與成果法 案。

33 反貪促廉之治理架構 肅貪、防貪 反貪、防貪 廉能 目標演進 治理面 透明 課責 效能 法治 陽光法案 行政革新 監督 控制 管制
反官僚,如: 政風 審計 監察 廉政署 監察院 研考會 經建會 目標演進 治理面 組織面

34 貪污基本上是一種追求效率的供需行為,是一種具有政治效果的經濟供需關係。要有效阻斷此一不利於整體經濟社會發展的經濟供需關係,除了積極查緝各別貪瀆背信的犯罪之外,更重要而且更根本的,是培養反貪污以及追求透明化的商業與社會文化。 而此一商業與社會文化的養成,必須從仰賴民間團體以及第三部門的參與與監督。

35 Daniel Kaufmann(2003), World Bank Institute

36 Daniel Kaufmann(2003), World Bank Institute www. worldbank
Daniel Kaufmann(2003), World Bank Institute

37 Daniel Kaufmann, World Bank Institute www.worldbank.org/wbi/governance

38 四 、 貪 污 的 東 亞 弔 詭 貪污對於投資與經濟成長的負面影響在一些非洲、拉丁美洲國家的表現非常明顯。
無論如何,在一些東亞國家,卻存在著根深蒂固的貪污文化與高投資、高經濟成長並存的現象,學者稱此為「東亞弔詭」(East Asian Paradox)。對於這個現象,目前基本上有三種解釋。

39 第一種解釋是,在這些東亞國家,貪污仍有相當負面的影響,但是廉價的勞工與環境成本、勤奮工作的習慣、重視誠信的人際網路、華人文化圈的社會資本等抵銷了此一不利影響。因此,如果沒有貪污的話,這些國家可以發展得更好。

40 第二種解釋是,一個國家的貪污情形可分為三種情形。
第一種是沒有貪污或貪污情形輕微、政經環境自由透明,這是不少先進國家的情形; 第二種是貪污嚴重,但是賄賂與收買的結果是可預期的,也就是「收了紅包會做事」; 另一種是賄賂與收買的結果是不可預期的,也就是「紅包要收,做不做事隨我高興,不高興的話還可以多咬幾口」。

41 第三種解釋是,東亞一些國家的特色在於政經體制中形成長期穩定的「庇護網路」,統治者藉由提供被保護的資本家特許、貸款、優惠條件等來交換賄賂與回扣,在這種情形下,貪污可能扮演促進投資的潤滑劑角色,而統治者也不至於殺雞取卵。

42 這三種解釋其實並不矛盾。透明的投資環境、廉能有效率的政府顯然是對於經濟成長最有利的因素,這也是先進國家即使勞工與環境成本高昂,仍能不斷吸引大量投資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是如果現實政治中充斥著「以權謀利」(經濟學稱為尋租 rent-seeking)的「公部門準強盜集團」的話,「盜亦有道」當然比「盜而無道」的情形要好。也就是說,重義氣、講信用的文化傳統可能是降低貪污負面影響的重要原因之一。

43 五、近來各國的貪污新聞事件 高雄關稅局爆發關員集體貪污案,疑有7人涉案(2006/04/13)
高雄關稅局12日傳出有多名關員涉嫌利用職務之便,長期包庇放行廢五金 、中古影印機等管制物品進關的重大舞弊案,高雄地檢署及海調站等單位除了大動作搜索海關及報關行等16處地點,查扣相關證物外,也傳喚17人進行訊問,目前已知可能有 7名海關關員涉案,全案正由檢調單位深入偵辦。

44 全球反貪污,印尼問題多,總統尤多約諾坦承需長期抗戰(2006/04/11)
根據世界銀行的評比,全球146個國家中,印尼政府清廉度不佳,貪污排名在前10名內,印尼總統尤多約諾在11日出席「亞洲國際刑警組織」的會議中表示,印尼政府想解決貪污問題,至少要花上20、30年。尤多約諾也語重心長的說,這需要長期抗戰;又說:「打擊貪污需要時間,這個隱匿的問題,或許需要結構性和文化上的治療,需要從上到下的強有力的執行。」

45 蒙古烏蘭巴托群眾抗議 指政府貪污及欠缺透明度(2006/04/18)
在蒙古首都烏蘭巴托,大批群眾幾天前占據了市中心的自由廣場,有些還繞著國會大廈示威。示威群眾要求政府在與加拿大開礦公司洽談到戈壁灘開發銅礦和金礦的協約時,爭取更大的利益。他們也要求政府增加透明度和負責任。26名反對派議員上個星期五中途退出國會。他們誓言,要是政府不回應示威者的要求,他們就會繼續抵制國會。

46 南韓現代起亞汽車集團副總裁因涉嫌貪污被逮捕(2006/04/14)
正在調查現代起亞汽車集團秘密資金案的南韓大檢察廳13日晚以涉嫌貪污逮捕了現代集團負責財經的副總裁李廷大,這是迄今為止在此案中被逮捕的現代集團最高級別官員。據南韓聯合通訊社14日報導,一同被逮捕的還有現代集團採購本部部長金承年,他們涉嫌參與在現代汽車內部籌集秘密資金。此前,現代集團下屬的GLOVIS公司總裁李株銀因涉嫌籌集秘密資金和貪污已於3月28日被拘留。

47 前伊利諾州州長瑞恩被宣布貪污罪成立(2006/04/18)
曾以支持廢除死刑而為人所知的美國伊利諾伊州前任州長瑞恩(George Ryan)在一起聯邦貪污案件中被宣布所有罪名成立。在經過5個月的法庭辯論以及5個星期的商議後,陪審團宣布共和黨人瑞恩貪污罪名成立,指其利用公職為自己、家庭以及朋友牟取私利。為此他將面臨20年監牢的判決。

48 有云:「陽光底下沒有新鮮事」。貪污是無所不在的,舉世皆然!

49 六 、 貪 污 文 化 與 貪 污 語 言 貪污這種骯髒的行為,也在語言上進行漂白工程
「扣」是著名的髒字眼,長期以來,「扣」、「回佣」、「扣頭」、「回扣」等均可交換著使用。

50 貪 瀆 已 成 為 一 種 文 化 例如,清末譴責小說《官場現形記》第十回說道:「照機器的原價,祇有二萬二千兩,這裡頭已經有我一個扣頭。」
另一部譴責小說《官場維新記》則說道:「訂購一部六十匹馬力的鑄銅元機器,………還要他一個九扣的佣錢。」「銀子七扣,利息七釐,經手的人還有一釐半的好處,………至於借方,除了李統領拿了一成扣頭,自己名下還可以到手六千多兩銀子。」

51 貪 瀆 已 成 為 一 種 文 化 而《江南造船廠廠史》則說到清朝末年洋務運動時官辦企業的貪瀆,其中之一即是「回佣」,主事者對外採購時可朋分五%至二十%的「回佣」,這叫做「明扣」,另外則還有不知道多少的「暗扣」。清末大臣沈葆禎就說過公營企業之弊為:「人人以利藪相窺,一處脂膏,便思自潤,先飽私囊。」 因此,之前有國內數十家教學及公營醫院,總共收受美商「貝克曼公司」六千餘萬元之「回扣」,因而向該公司購買試劑,這種貪瀆行為也就沒什麼好驚訝的了。 「回扣」問題在官場上早已有之,並成為官場文化的核心成分。拿「回扣」早已不是新聞,不拿回扣才會讓人覺得奇怪。

52 貪 瀆 已 成 為 一 種 文 化 所有的語言,它的本身即是一種文化,在它的裡面沈澱著生活和歷史的痕跡。因此,在中東的語言裡,與駱駝有關的辭彙片語和會意而成的語詞即多至五千餘個;在古代中國「馬文化」的階段,與馬有關的字辭語句亦同樣難以勝數;而在「糖米文化」的台灣,與糖米有關的字辭遂特別發達。 除了這些之外,在漢語中更值得注意的,乃是與「貪污」有關的語辭也非同小可,它顯示出以往的貪瀆是如何的普遍,甚至已普遍到成為一種文化的程度!

53 貪 污 腐 化 盜 用 道 德 名 詞 古代中國的官吏權大俸薄,而從漢代以來,道德教化的理念又與官制設計的理念完全不同,教化人心用四維八德這一套,而官制上則可買官捐官,甚至犯法者也都可用金錢榖糧贖罪,於是遂綱紀大亂。 顧炎武說道:「故亡義而有財者顯於世,欺謾而善書者尊於朝,誖逆而勇猛者貴於官。」

54 貪 污 腐 化 盜 用 道 德 名 詞 而真正有趣的,則是教化的價值標準與官場價值標準不同,後者遂在語言上抄襲並佔用前者來使本身合法化,使得幾乎所有的貪污腐化都有很好聽的名詞。 因此,古代官場的貪瀆語言都有非常四維八德的名稱:送賄給超級權貴叫做「孝敬」;送賄收賄在普通官場則叫「報效」;發生在平輩間則是「關照」。《兩准鹽法志》裡提到官吏們伸手向鹽商要錢的種類,即有「程儀」、「規禮」、「別敬」。

55 貪 污 腐 化 盜 用 道 德 名 詞 清代徐文弼曾編著《吏治懸鏡》一書,這是本給縣令看的小型百科全書,在官場的陋規方面,即提到「茶果」、「買免」、「酬勞」、「折乾」、「致謝」等非常四維八德或典雅的賄賂名詞。 另外,《官場現形記》裡還有「茶敬」、「文儀」、「贄敬」等等。貪污腐化的普遍化,使得與它有關的語言也高度分化,並佔用正常社會裡的道德名詞。

56 貪 污 文 化 強 勁 有 力 西方的佣金制度乃是犒賞中介人的制度,在被引進中國官場後,卻成為合法貪污的主要成分,任何機構裡的採購與營繕職務都成了「大肥缺」。 清末的洋務運動失敗有許多原因,但被當官的吃垮則無疑是主因之一。

57 貪 污 文 化 強 勁 有 力 幾十個醫院拿了六千四百多萬的「回扣」祇是小事,更流行的乃是「回饋」──必要時對某黨某候選人報效一點,到時候自然把好處「回饋」給你,至於用什麼來「回饋」,那就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了。 原本是生態學及系統動力學裡的專有名詞「回饋」(Feedback),被系統化的貪污文化所「佔用」,可見貪污文化的強勁有力。

58 貪 污 文 化 強 勁 有 力 以前的貪污「佔用」道德語言如「孝敬」、「報效」等,現在則「佔用」科學語言,貪污語言真是無孔不入啊!

59 七 、 廉 政 歷 史 小 故 事 唐太宗曾謂:「以銅為鑑,可以正衣冠;以人為鑑,可以明得失;以史為鑑,可以知興替。」歷史人物,往往就像一面鏡子,給予後世人們一個絕佳的省思空間。

60 視 貪 官 如 寇 讎 的 朱 元 璋 明朝對於貪官污吏的懲罰,其嚴峻程度堪為歷代之最。尤其開國君主朱元璋,更是對貪官污吏深惡痛絕。
在法令宣導方面,他特製「申誡公侯鐵榜」〈共有九條嚴律〉,並將歷代昏君如商紂、秦二世胡亥、隋煬帝、宋徽宗等敗國史跡,製成壁畫,要求皇子百官引以為誡; 同時經常發表懲貪與貪官亡國等言論,如親自編寫「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大誥武臣」等書,蒐錄150件貪官案例,以強化百官的「心防」。

61 視 貪 官 如 寇 讎 的 朱 元 璋 他曾經講過:「不僅貪錢、貪物者是貪官,貪聲貪色者、貪權貪勢者、貪諛貪名貪享樂者,也都是貪官…。」
可見他對貪污問題,已達「潔癖」的地步。

62 視 貪 官 如 寇 讎 的 朱 元 璋 在執行嚴刑峻罰方面,他更是絕不手軟,一次懲殺成千上萬人,猶如家常便飯;如藍玉一案,即殺了二萬多人。
而殺的官階層級方面,從宰相、皇親國戚、駙馬、大將軍、尚書、欽差大臣到侍郎、各級地方官吏等,無一不殺。 至於懲罰方式,則尤其琳瑯滿目,最殘忍者如剝皮實草〈公開曝陳〉、抽腸、凌遲等不一而足。

63 視 貪 官 如 寇 讎 的 朱 元 璋 儘管如此嚴厲執法,但貪官污吏卻未曾少過;誠如被朱元璋懲殺的貪官吳金德臨死前說的話一樣
:「只要這個世上有錢在,就會有人貪污,貪官是殺不完的。」 朱元璋也曾經說過:「我欲殺盡貪官污吏,奈何朝殺暮又犯?」所以說,單是讓官員「不敢貪」 ,還是不夠的!

64 史 上 第 一 貪 官 ∣ 和 珅 和珅獲罪時,嘉慶皇帝總共責他二十條罪狀,合計貪污非法所得為白銀九億兩;這相當於當時清廷十二年的財政總收入,也是當時歐洲首強法蘭西國王─路易十四的十倍財產。所以史上有稱「和珅跌倒,嘉慶吃飽」之喻。 而號稱英明神武的乾隆皇帝,何以如此縱容這般貪官?這不外乎是和珅特別能投皇帝所好,講皇帝喜歡聽、做皇帝喜歡的事。 所以有歷史家曾說,中國歷代擇仕標準,只論其「忠」,而不在乎是否求其廉」!試想,當個「忠臣」,只是幫主子一人做事而已;而當個「廉臣」,卻是能幫主子、天下人及自己積德造福。一念之間,你選擇何者呢!

65 一 代 名 將 左 宗 棠 也 要 繳「紅包」 大家都知道,清朝名將左宗棠曾平定新疆回亂,為國家收復廣大失土。皇帝特別下詔召見他,當他到了宮廷外,內侍卻向他索賄八萬兩,左宗棠無法繳納〈因他已將所有家產投入平亂所需〉,也不願繳納,以至在京城滯留數月,直到皇帝想到這件事再次諭令他進宮,但左宗棠確實無力繳納,最後還是靠皇后及諸大臣幫他籌錢,始得覲見。孰知他進宮向皇帝報告緣由後,皇帝卻回答說:「這是由來已久的規矩,即使總督和大將軍也不例外…。」 試想,連一代忠臣良將也得繳「紅包」,更遑論是小臣百姓了。或許「紅包」之害正是造成清朝亡國的一項重要因素吧!以史為鑑,可以知興替。身為後輩的我們,不得不加以深省之!

66 「銅臭」的 由 來 東漢末年桓、靈二帝在位時,上至公、卿,下至郎、吏,都訂有明價。當時有個叫崔烈的人,特別透過上層的關係,以一半的價錢(5百萬錢)買到一個訂價千萬的「司徒」官職,消息傳開,議論紛至,崔烈的官譽也大受影響。 有一天,他問他的兒子崔鈞:「我現在位居三公之首,社會上有什麼看法?」崔鈞回答:「父親年輕時名聲很好,況且當過太守、九卿等要職,議論的人說你當上三公很合理;但現在你真的當上了,反而讓人覺得非議和失望。」崔烈急忙問為什麼?崔鈞則說:「大家都說你身上有股『銅臭』味。」崔烈一聽大怒,拿起手杖就向兒子打去。而「銅臭」一詞即源於此。

67 八、香港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簡稱廉署;英文簡稱ICAC,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是香港一個專門打擊貪污的獨立執法機構,香港回歸中國前稱為「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成立於1974年2月14日,當時由於香港的政府部門貪污問題嚴重,尤其是警隊內部,因此才有廉政公署的出現。

68 廉政公署成立時,民眾本來對廉署沒有任何期望,事關過去政府有關反貪污的行動都以失敗終結。但這次成立廉政公署,由於直接向港督負責,因此在行動上得到不少方便,以致很快就在民間建立聲譽及威信。但初期對於警隊的調查,由於牽連甚廣,使警隊內人心惶惶,最終引起警員的不滿,因此當時廉署人員常與警員發生衝突。及後宣佈在1977年以前貪污較輕的可獲得特赦,衝突才得以平息。

69 多年以來,廉政公署致力打擊貪污,使香港成為全球最廉潔的城市之一。廉政公署亦致力與其他國家及地區的執法機關共同打擊跨境貪污罪案,成績斐然。一些國家的反貪污部門也以ICAC作為英文簡稱,如南韓、澳洲、模里西斯等。香港回歸中國後,廉政專員更成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之一,需要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70 油麻地果欄案 年長一輩的人,相信不會忘記70年代廉署成立初期的「油麻地果欄案」。當年有份參與調查的廉署人員,30年後憶述這樁涉及260多名公職人員的集體貪污案,披露了不少鮮為人知的調查過程。原來案件之所以遭揭發,是因為當年被捕的毒販欲「自保」而轉作證人﹔為蒐集證據,調查員更要「陪坐監」、「罰抄書」 3個月,跟證人落口供及翻看萬多名警員的照片,辨認疑犯。

71 1975年,一個販毒集團肆虐油麻地果欄,不過毒販「隻手遮天」的背後,原來是得到收賄的執法人員包庇。翌年8月,果欄販毒集團主腦層落網,化名「沙塵標」的集團首腦、總管「阿熊」及助手「朱仔」,兩個月後表示欲揭發執法人員集體貪污,才為這宗貪污案揭開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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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為小心求證,調查員更在警方協助下取得全港逾萬名警員的照片,讓證人辨認疑犯。至此,廉署掌握了涉案人士的名單,隨即展開大規模拘捕行動。同年 10月,廉署共鎖定 262名涉案的在職或前任公務員。

74 不過,事情很快又出現變數。40多名警員一度衝擊廉署總部,1
不過,事情很快又出現變數。40多名警員一度衝擊廉署總部,1.1萬名警員更聯署向警務處長表達對廉署的怨氣。同年11月5日,時任港督麥理浩為免局勢失控,突頒「局部特赦令」,即時終止83宗案件,55人亦因而獲免被追查。

75 事件大事記 1975年 3月 一毒品零售集團(販毒集團)開始在油麻地果欄(果欄)一帶販賣毒品。 1976年 4月3日
工商署人員在果欄附近一樓宇拘捕一名美籍混血兒、其妻子及其他數名涉嫌負責毒品包裝的人,並搜獲毒品,多人被控以藏毒罪名。 1976年 8月10日 警察毒品調查科連日搜查新界九龍二十三處地點,撿獲一批價值二萬餘元海洛英及記錄有支付賄款的賬簿,拘捕七男一女,包括涉嫌活躍於果欄的販毒集團首腦及重要成員,稍後控以販毒罪。 1976年 10月 販毒案中三名疑犯稱欲揭發執法人員集體貪污,要求與廉署人員會面。 1977年 2至5月 廉署展開多次小型行動,分別拘捕二十一名涉嫌參與貪污活動的目標人物。 1977年 3月 油麻地果欄販毒案(販毒案)開審。

76 1977年 5月25日 販毒案審結,首腦認罪,被判入獄十八年;另四名主犯被判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十一至十三年不等。 1977年 6月 三名毒販同意轉為控方證人,廉署調查員正式開始跟他們錄取口供,以助調查相關的集體貪污案。 集團首腦和一成員其後獲法庭減刑至十一年及八年。 1977年 9月19及21日 廉署展開大型拘捕行動,先後扣查八十七名涉嫌 受賄的警務人員,稍後全部獲准保釋。這是廉署成立以來同時間扣留人數最多的一次。 1977年 10月28日 警察集會抗議廉署對警務人員進行調查,逕往香港警察總部向警務處處長遞交反對廉署請願書。 約四十人走到位於和記大廈的廉署執行處,表示不滿。 1977年 11月5日 當時的港督麥理浩爵士頒布「局部特赦令」。 1978年 9月 集體貪污案分三案進行審訊,一人在逃,二十六人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十八人罪名成立,分別被判監一年零七個月至五年不等。

77 九 、 意 見 交 流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 可否請大家舉一個「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的例子?並簡單討論之。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那麼,誰的錯誤政策比較多?如果要搞比例的話,專制國家的錯誤政策絕對比民主國家的錯誤政策多好幾倍! 在民主國家,因為要吸引視聽群眾,所以70%以上的錯誤政策報導,絕對是票房良藥。於是乎,在媒體的市場原則下,大部分的民主國家的弊案,好像都比專制國家多。除了少數公共電視能擺開收視率限制,做到相對性平衡一些的報導之外,我猜連CNN都很難擺脫收視考量。 可否請大家舉一個「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的例子?並簡單討論之。

78 十 、 結 語 孺子歌 泛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纓; 泛浪之水濁兮,可以濯吾足。 —無名氏 *「富由心生」-香港廉政公署廣告片

79 演講完畢 謝謝各位的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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