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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进出口单证工作的重要性 (一)单证是结算的基本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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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进出口单证工作的重要性 (一)单证是结算的基本工具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进出口单证工作的重要性 (一)单证是结算的基本工具 <UCP600>条规定:“银行所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 (二)单证体现买卖双方的责任 (三)单证贯穿于外贸业务的各个环节 (四)单证是索赔、理赔的依据 (五)单证工作是政策性很强的涉外工作

2 第二节 对进出口制单工作的要求 各种单证的制作,原则上应该符合“三一致”、 “五要求”。 “三一致”是指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单货一 致。
第二节 对进出口制单工作的要求 各种单证的制作,原则上应该符合“三一致”、 “五要求”。 “三一致”是指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单货一 致。 “五要求”是指正确、完整、及时、简洁、整 洁。 (一)正确 单证的制作必须正确。 (二)完整 单证的完整包括三个方面,即单据种类完整、单证内容完整和单据份数完整。

3 (三)及时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交单到期日 以外,每个要求运输单据的信用证还应该规定 一个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必须交单付款、承兑 或议付的特定期限,如未规定该期限,银行将 拒收迟于单据出单日期21天后提交的单据,但 无论如何,单据也不得迟于信用证到期日提 交。

4 (四)简明 (五)整洁 制单人员应具有以下素质: 1、爱岗敬业 2、掌握相关专业知识 3、掌握与制单相关的技能 (1)使用计算机处理业务的能力。 (2)独立制作、协调和管理各种单据的能力。

5 第三节 进出口单证的种类 从进出口业务环节的角度把单证划分为托运单证、结汇的单证和进口单证。
第三节 进出口单证的种类 从进出口业务环节的角度把单证划分为托运单证、结汇的单证和进口单证。 托运的单证是为保证货物安全及时出运的单证,主要有报检单、报关单、托运单、投保单、出口货物许可证、出口收汇核销单等。 结汇的单证主要有汇票、发票、装箱单、提单、保险单、产地证、商检证书、受益人证明、船公司证明、装船通知副本等。 进口单证主要有开证申请书、进口许可证、进口货物报关单等。

6 第四节 进出口单证工作的发展趋势 一、单证的发展过程 12世纪以前,货易货和现金结算 12世纪以 后,兑换证书 凭单交货 电子商务。
第四节 进出口单证工作的发展趋势 一、单证的发展过程 12世纪以前,货易货和现金结算 世纪以 后,兑换证书 凭单交货 电子商务。 二、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应用 (一)1990~1993年,开展EDI的电子商务应用阶 段。 (二)1993~1997年,政府领导组织开展“三金工 程”阶段,为电子商务发展打基础。 (三)1998年开始进入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阶

7 三、电子单证的发展趋势 (一)单据格式的国际化与标准化 (二)推广使用国际标准代号或代码 (1)运输标准代码:由收货人简称、合同号、 目的地和件号四个部分组成。 (2)国家和地区代码,由两个英文字母组成, 如中国CN、英国GB、美国US。 (3)货币代号,由三个英文字母组成,前两个 代表国家名称,后一个代表货币名称,如人民币 CNY、英镑GBP、美元USD。

8 (4)地名代码,由五个英文字母组成,前两 个代表国家名称,后三个代表地方名称,如 上海CNSHG、伦敦GBLON、纽约USNYC。 (5)用数字表示的日期代码,如2007年2月11 日,表示为 。

9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的缮制 第一节 主要合同条款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主要条款有品名品质 条款(货物的描述)、数量条款、包装条
款、价格条款、运输条款、货运保险条款和 支付条款。

10 一、品名、品质条款的内容与举例 (一)品名条款 (二)品质条款 佳洁士牙膏 Crest Dental Cream 二、数量条款的内容及举例 100Metric Tons,Gross Weight,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 三、包装条款的内容及举例 Shipping Marks:At Seller’s option 四、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内容包括单价和总值。其中,单价由计价 货币、单位价格、计量单位和贸易术语四部分组 成。

11 Unit Price:USD0.45/PC CIF Barcelona
五、运输条款的内容和举例 运输条款(也称装运条款)内容包括装运时间 (期)、装运港、目的港和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和转 运等。 Time of shipment:During July,2007 六、运输保险条款的内容和举例 如按FOB、CFR、FCA、CPT术语成交,合同中的运输保险条款只需简单地写: 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buyer .

12 如按CIF、CIP术语成交,保险条款需包括四个内容:由卖方保险、保险金额、保险险别和保险条款。例如:
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seller for 110% of invoice value against All risks and War risk as per CIC dated 01/01/1981 七、支付条款的内容及举例 常用的支付方式有:汇付、托收、信用证。 Payment: The buyer shall pay 100% of the sales proceeds in advance by T/T to reach the seller not later than Dec.,31,

13 Upon first presentation the buyer shall pay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 at sight.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payment only . The Buyers shall open through a bank acceptable to the Sellers an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Sight Letter of Credit to reach the Sellers 30 days before the month of shipment.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the 15th day after the month of shipment.

14 第二节 其他合同条款 一、商品检验检疫条款的内容及举例 商品检验检疫条款的内容包括检验检疫的时间、 地点、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证书等。
It is mutually agreed that 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and quantity (weight) issued by the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 (PRC) at the port of shipment shall be part of the documents to be presented for negotiation under the relevant L/C. The Buyers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inspect the quality and quantity (weight) of the cargo. The reinspection fee shall be borne by the Buyers. destination.)

15 二、索赔条款的内容及举例 合同中索赔条款主要有两种:异议索赔条款和罚金 条款。 Any claim by the Buyers regarding the goods Shall be filed within 45days after arrival of the cargo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specified in the relative B/L and supported by survey reports issued by a recognized surveyor approved by the Sellers.

16 三、仲裁条款的内容及举例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内容主要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仲裁裁决的效力和仲裁费用。 All disputes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or arising from the execution of there, shall be amicably settled through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case under disputes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Beijing,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of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The arbitration fee shall be borne by the losing party unless otherwise awarded by the arbitration court.

17 四、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及举例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内容包括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不可抗力事故的处理方法、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法、出具不可抗力事故证明的机构等。 If the shipment of the contracted goods is prevented or delayed in whole or in part by reason of war, earthquake or other causes of Force Majeure, the Sellers shall not be liable. However, the Sellers shall notify the Buyers immediately and furnish the latter by registered airmail with a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ttesting such event or events.

18 第三节 合同的订立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 买卖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个:合同(Contract) 和确认书(Confirmation)。
第三节 合同的订立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 买卖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个:合同(Contract) 和确认书(Confirmation)。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 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三部分:约首、本文和约 尾。

19 第三章 信用证业务 第一节 信用证概述 一、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的定义 是由银行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条
第三章 信用证业务 第一节 信用证概述 一、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的定义 是由银行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条 件。 二、信用证的特点 1、银行信用 2、自足文件 3、单据业务

20 三、信用证的种类: 1、不可撤销信用证 2、跟单信用证 3、即期信用证 4、远期信用证 5、保兑信用证 6、可转让信用证 7、循环信用证 8、背对背信用证 9、对开信用证 10、预支信用证 11、备用信用证

21 四、信用证开立的形式: 1、信开本 2、电开本:简电本和全电本 3、SWIFT信用证 五、信用证的内容 (一)信用证的内容: 1、开证申请人 «UCP600»规定,申请人指要 求开立信用证的一方,即进口商。

22 APPLICANT/ACCOUNTEE/OPENER/ORDERE
R/ACCREDITOR 开证申请人(开征人) BY ORDER OF… 按….的指示 FOR ACCOUNT OF… 由….付款 AT THE REQUEST OF… 应….的要求

23 2、受益人 即出口商 BENEFICIARY/FAVOUR/FAVOURING 受益人 IN FAVOUR OF… 以…为受益人 IN YOUR FAVOUR 以你方为受益人 TRANSFEROR 转让人(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一受益人) TRANSFEREE 受益人(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

24 (二)信用证性质、编号 (三)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和地点 (四)信用证的有效期和到期地点(Validity And Place of Expiry) EXPIRY:DATE PLACE GUANGZHOU.(有效期:04年8月20日在广州到期)

25 (五)金额、币值(Amount and Currency)
AMOUNT:USD (SAY UNITED STATES DOLLARS ONE HUNDRED AND TWENTY SEVEN THOUSAND AND EIGHT ONLY) (六)汇票条款(Clause on Draft or Bill of Exchange) 包括汇票的种类、金额、出票人、 受票人、付款期限、出票条款及出票日期等。 AVAILABLE WITH YOU BY PAYMENT AGAINST PRESRNTATION OF BENEFICIARYS’ SIGHT DRAFT

26 (七)货物描述 货物说明(Description of Goods)的内容一 般包括货名、品质、规格、数量、包装、价格 等。 PAIRS DOUBLE STAR BRAND MEN’S RUBBER SHOES AS PER PROF.INVOICE DD UNIT PRICE USD 1.75/PAIR CIF LISBON.

27 (八)单据条款(Clauses on Documents)
信用证项下所需要的单据除汇票(BILL OF EXCHANGE)外,通常还有: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 原产地证(ORIGIN OF CERTIFICATE)、 装箱单(PACKING LIST)、 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受益人证明书(BENEFICIARY’S CERTIFICATE)等。

28 (九)装运条款(Clauses on Shipment)
通常包括:装运港(地)、目的港(地)、 装运期限、是否允许分批和转运等。 如: FROM CHINA PORT TO SINGAPORE NOT LATER THAN MAR.12,2000. (十)特别条款 1、佣金(Commission)、折扣(Discount) 如:SIGNED INVOICE MUST SHOW 5% COMMISSION. 2、Additional Conditions

29 (十一)费用条款 CHARGE 78B:ALL BANKING CHARGES OUTSIDE JAPAN ARE FOR ACCOUNT OF BENEFICIARY. (十二)开证行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WE HEREBY UNDERTAKE TO HONOUR ALL DRAFTS DRAWN IN ACCORDANCE WITH TERMS OF THIS CREDIT.(凡按本信 用证所列条款开具并提示得汇票,我行保证承 兑)

30 (十三)受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约束的文句 THIS CREDIT OF SUBJECT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UCP(2006 REVISION) INTERNATIONSAL CHAMBER OF COMMERECE PUBLICATION NO.600. (本证根据国际商会2006年修订本第600号“跟单 信用证统一惯例”办理。) 六、信用证收付的一般程序

31 第二节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一、信用证的审核 审核信用证的工作一般由银行和出口企业 共同完成。 1、银行审核: (1)对开证行政治背景的审核
第二节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一、信用证的审核 审核信用证的工作一般由银行和出口企业 共同完成。 1、银行审核: (1)对开证行政治背景的审核 (2)对开证行资信情况审核 (3)对信用证的审核 (4)对索汇路线和索汇方式的审核 (5)对受益人的审查

32 2.出口企业审核 (1)对信用证性质的确定 (2)对信用证金额与币别的审核 (3)对汇票条款的审核 (4)对货物描述的审核 (5)开证申请人、受益人、的名称、地址是否正确 (6)信用证的有效期、装运期、交单期和到期地点的规定是否合理 (7)对运输条款的审核

33 (8)对信用证单据条款的审核 (9)对信用证其他特殊条款的审核 (10)对信用证中“软条款”的审核 二、信用证的修改 信用证修改的一般程序是:开证申请人提出 开证行 通知行 受益人

34 第四章 结汇单证及其缮制 结汇单证是指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各种 单据、证明和文件。在进出口业务中,常用
的结汇单证大致可分为基本单证和附属单证。 基本单证包括汇票、商业发票、运输单据和保 险单据等,即俗称的“一票三单”。 附属单据包括海关发票、检验证书、包装单 据、装船通知、受益人证明、产地证明。结汇 单证具有付款依据、履约证明和物权凭证的作 用。

35 第一节 汇票 一、汇票的基本概念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 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 人的票款。
二、汇票的当事人 1、出票人 出票人(Drawer)是开出汇票的人,是汇票的 债务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出口商。

36 2、受票人(Drawee) 是指由出票人在汇票中记名指定的,接受票据提示 以进行支付的当事人,亦即汇票的付款人 (Payer)。按《UCP600》规定,信用证项下汇票 付款人应为开证行。 3、受款人(Payee)是收取票款的人或称抬头 人。在出口业务中,受款人一般是议付行或受益人 等。 4、背书人 5、承兑人 6、持票人 出票人、受票人和受款人构成了汇票的三个基本当 事人。

37 三、汇票的种类 (一)按汇票的付款时间 即期汇票(Sight Bill或Demand Draft) 远期汇票(Time Bill或Usance Bill) (二)按汇票是否跟随单据 光票(Clean Bill)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Draft或Documentary Bill) (三)按出票人 银行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 商业承兑汇票(Trader’s Acceptance Bill)

38 (四)按承兑人不同可分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 商业承兑汇票( Trader’s Acceptance Bill ) 四、汇票的票据行为 汇票的票据行为包括:出票、提示、承兑、背书、 付款、拒付、追索、保证等,其中出票是主票据行 为。

39 五、汇票的缮制 (一)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的缮制 1、出票根据(Drawn under…) 填写开证行完整的名称和地址,信用证有特殊要 求,应按规定原文照打。 2、信用证号码(L/C No. …) 3、开证日期(Dated…) 4、年息(Payable with per Annum) 规定的利息率这一栏由银行填写 5、号码(No…) 填写此项交易的发票号码

40 6、汇票小写金额(Exchange for…)
填写这一栏时应注意其金额一般不应包括佣金,即 应填写净价。 7、汇票大写金额(The Sum of…) 大写金额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货币名称,二是货币 金额。 8、付款期限(At…sight) 汇票付款有即期和远期之分 (1)即期汇票 在at和sight之间只需要使用 “×××”或“ ”或“***”或直接将“AT SIGHT”字样 填在这一栏内,但该栏不得空白不填。 (2)远期汇票

41 9、受款人 又称收款人。在信用证支付的条件下,如没有特殊 规定,汇票的收款人栏目应填写议付的名称与地 址。 10、付款人(To…) 又称受票人,一般位于汇票左下角,即“To…“栏, 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付款人应是开证行或信用证指 定的银行。 按《UCP600》规定,“信用证不应要求开立以申请 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否则该汇票就成为附加单 据,而不能成为支付工具。

42 11、出票人即签发汇票的人,应写明全称和地 址,并由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汇票无效。 12、出票的地点和出票日期 在信用证项下,应为议付地点。 出票日期是出口商向银行进行议付或委托银行 收款的日期,所以该日期应晚于所有跟单单据 的签发日期,信用证项下必须在信用证或按 《UCP600》规定的交单日期之前,月份需用英 文填写。

43 (二)托收汇票的缮制 托收方式托收票款时,使用的汇票与信用证支付条件的汇 票相似,但在填写方法上有以下区别: (1)在出票依据中的出票根据、信用证号码和开证日期 三栏是不需填写的; (2)“付款期限”栏目内,填写D/P AT SIGHT(即期付款 交单)或D/P ××days(××天远期付款交单);D/A ×× days(××天承兑交单); (3)在“受款人”栏内填写托收行名称; (4)在“付款人”栏内应为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5)在“出票地点”栏内应为委托人向托收银行办理托收手 续的地点。

44 六、银行对汇票的审核方法和要点 (一)按信用证核对汇票,审查是否单证一致 1、出票人的签章应与信用证规定的受益人名称相 2、汇票名称和份数 汇票都是已印妥的,都印有汇票名称。汇票份数通 常为一式两份 3、汇票的期限 应按信用证规定审查汇票期限。如信用证未规定期 限,可视为即期。

45 4、汇票金额(小写) 审核汇票金额是否与发票金额相符 5、付款人 付款人为开证行(Drawn on Us)或未规定付款人 名称,应审查汇票付款人是否为开证行及是否与信 用证规定的开证行名称,地址完全相符。付款人为 开证申请人(Drawn on Applicant),应与开证申请 人核对是否相符 6、出票条款 信用证对出票条款(Drawn Under)有具体规定,汇票内 是否已如实著名,如无具体规定,应审查是否已著名开证 行名称,信用证号和开证日期并核对是否与实际相符。 7、其他

46 (二)将汇票与发票核时,审查是否单单一致
1、汇票编号 2、出票地址和日期 审查出票地址是否已注明,并且,通常应与 发票的出票地相同。如受益人交来的汇票已注 明日期,审查该日期是否在信用证有效期及交 单期之内,同时应在提单日之后。 3、受款人 4、汇票金额(大写)

47 第二节 发票 商业发票简称发票(INVOICE), 是出口商向进 口商开立的,凭此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出口
货物的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货物情况的 书面说明。 发票是全套进出口单据的核心,其他所有单 据都是以它为中心来缮制。因此在制单顺序 上,往往先缮制商业发票。

48 (一)商业发票的作用 发票是交易的合法证明文件,是货运单据的核心, 也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 1、发票是进出口双方收付货款和记帐的依据; 2、发票是进出口双方办理报关即纳税的依据; 3、进口商凭发票核对货物和了解货物的内在品 质、规格、品种、价值等情况; 4、出口商在没有汇票的情况下可凭发票向进口商 收款; 5、发票是出口商凭以缮制其他出口单据的重要依 据。

49 (二)商业发票的内容 商业发票由出口企业自行拟制,无统一格式,基本 栏目大致相同,一般分为三部分,即首文、本文和 结文。 (三)商业发票缮制的要求 (1)发票与信用证,发票与合同,发票与实际情 况完全相符,同时要与其他单据一致。 (2)数字计算要准确,描写要贴切 (3)内容要具体,简练

50 (4)发票应清楚、干净、整洁、安排布局要合
理、美观。通常更改不应超过3处,更改后应加简 签或加盖更正章证实。 (5)信用证个别条款出现书写错误,发票应先按 错误内容打出,然后用括号加注正确内容 (6)发票内容较多,应加续页,前页通常在下部 边缘加注“To be continued”并加页数,如“page 1, 2,3,…”(缩写P.1,2,3,…)

51 (四)商业发票的缮制 1、发票名称和种类 信用证如规定Commercial Invoice是指商业发票,发 票名称中一般不能有宣誓发票(Sworn Invoice)、 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临时发票 (Provisional Invoice)、联合发票(Combined Invoice)等字样。 2、出票人的名称及地址(Exporter) 一般情况下,出票人即为出口公司。

52 3、发票抬头人 4、发票编号(Invoice No.) 5、发票日期(Invoice Date) 6、信用证号(L/C No.)和开证日期(L/C Date) 7、合同号(S/C No.) 8、运输资料(Transport Details) 如Form Guangzhou to Helsinki W/T HongKong by vessel 9、支付方式(Terms of Payment) 业务的付款方式,如L/C、T/T等 10、唛头及件号(Marks And Number) 如无唛头,唛头栏内应加“NO MARK”或“N/M”

53 11、货物描述 发票的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是发票的中 心内容,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主要包括(1) 货物名称(2)货物的规格。 12、货量及货物的包装、件数 填写实际装运的货物数量及包装单位,并与其他单 据保持一致。 13、单价(Unit Price) 凡在信用证前有“about”、“circa”、“approximate”等 字样的,交货时允许单价有10%的增减幅度。

54 14、总值 发票的总值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最高金额,按照 《UCP600》的规定,开证行可以拒绝接受超过信用证所 许可金额的商业发票,但信用证总值前有约、大概、大约 等类似的词语,交货时允许有10%的增减幅度 来证要求在发票中扣除佣金,则必须扣除,折扣与佣金的 处理方法相同。 “Form each invoice 5 percent commission must be deducted”, 且总额为“USD FOB C5% OSLO”,则在价格栏中 的金额应如下填写。 FOB C5% OSLO USD LESS COMMISSION FOB OSLO USD

55 15、价格术语(Trade Terms) 价格条件应完全按信用证规定打。价格条件后面 的港口名称打具体的港口名称。 16、重量 包括毛重,净重,有时根据需要还应包括皮重。 17、声明文句 18、签章 《UCP600》条款规定,如信用证未要求签字发票 (Signed Invoice)可不签字,但发票必须显示由受 益人出具。如信用证规定手签(Manully Signed) 则必须手签。对墨西哥、阿根廷出口,及时信用证 没有规定,也必须手签 。

56 19、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特殊规定 (1)智利:发票内要注明运费,保险费和FOB价 值。 (2)墨西哥:发票要手签。 (3)澳大利亚:发票内应加发展中国家声明,可 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4)伊拉克:要求领事签证,由贸促会代替即 可。 (5)黎巴嫩:发票应加证实其真实性的词句。

57 (五)信用证中有关商业发票条款举例 1、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duplicate showing a deduction of USD being commission. 2、Manually Signed Invoice in five folds certifying that goods are as per indent No.ABC567 of 03.10,2004 quoting L/C No. 3、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quintuplicate, certifying merchandise to be of Chinese origin.

58 (六)银行对发票的审核方法和要点 1、按信用证核对发票,审查是否单证一致 (1)信用证号。 (2)根据信用证开证申请人审查发票抬头。 (3)根据信用证受益人审查发票出票人。 (4)根据信用证金额审查发票金额。 (5)根据信用证内的发票条款,应审查下列问 题。 1)如信用证规定“Signed Invoice”,查看发票是否已 由受益人签字。如规定“Manually Signed”,则看是否 已由手签。

59 2)查看发票名称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 3)审查发票份数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 4)如信用证要求发票显示其他内容,应逐字逐句 逐项进行核对。 5)审查货物名称、数量、品质、规格、单价、价 格条件、总值等内容。 6)审查包装情况说明。 7)唛头。

60 2、将发票与提单,包装单及发票自身进行核对,
审查是否单单一致。 (1)与提单核对运输条款。 (2)在信用证未规定唛头的情况下,如发票注有 唛头,应与提单核对。 (3)在信用证未规定包装条款的情况下,如发票 注有包装内容,应与包装单核对,如同时注有毛净 重、尺码等,亦应进行核对。 (4)审查发票自身金额、货量。

61 二、海关发票 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是一种从作用到填制 方法都与商业发票不同的特殊单据。海关发票是进 口国海关指定的一种专门用于向该国(地区)出口 的一种特别的发票格式。该发票由出口方逐项填 写,进口方据此办理货物的报关进口手续。其主要 内容是证明商品的成本价值和商品的生产国家。

62 2、Appropriate Certified Customs Invoice.
国外来证对海关发票所使用的名称常见的主要有以 下几种。 1、Customs Invoice. 2、Appropriate Certified Customs Invoice. 3、Invoice and 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rigin 4、Certified Invoice in accordance with ××× (进口国名称)Customs Regulations(根据×××国海关法令开具的诚实发票)。 5、Signed Certified of Value and Origin in Appropriate From.

63 由于海关发票是由进口国海关制定的,要求出口方
填写,海关发票的格式内容不能搞错格式,应按规 定使用。 目前,要求提供海关发票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加拿 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牙买加、非洲国家等。 下面以加拿大海关发票为例,来说明海关发票的填 制: 1、卖方的名称及地址(Vendor) 2、直接运往加拿大的日期(Date of Direct Shipment to Canada)

64 3、其他参考文号(Other Reference)
4、收货人的名称及地址(Consignee) 5、买方名称及地址(Purchaser’ Name and Address) 6、转船的国家(Country of Transhipment) 7、生产国别(Country of Origin of Goods) 8、运输方式及直接运往加拿大的起运地点 (Transportation: Give Mode and Place of Direct Shipment to Canada )

65 9、销售方式和支付条款(Conditions of Sale and
Term of Payment) 填写两项内容:价格术语和支付方式,如 “FOB Guangzhou By D/P at sight”。 10、结算货币(Currency of Settlement) 11、件数(No. of PKGS) 12、货物内容(Specification of Commodities) 13、数量(Quantity) 14、单价(Unit Price) 15、总金额(Total) 16、总重量(Total Weight) 17、发票总金额(Invoice Total)

66 18、If any to Fields (1) to (17) are include on and
attached Commercial Invoice, check this box 如果1~17的任何栏目内容都已包括在所随附的商 业发票内,则在方框内填上一个“√” 19、出口商品名称及地址(Exporters Name and Address) 20、原产国负责人(名称及地址)【Originator (Name and Address) 21主管当局的现行管理条件(Departmental Ruling)

67 22、如果第23~25栏不适用,查本栏目(If fields 23
to 25 are not applicable, check this box) 如果第23~25栏目全填上了内容(不一定全部 填满),则这一栏中的方格空白;否则,就在方格 中打上“×”。 23、下列金额是否已包括在第17栏目中(If included in field 17 indicate amount) 24、下列金额是否不包括在第17栏中(If not included in field 17 indicate Amount) 25、核对(Check)

68 三、形式发票 形式发票又称预开发票或估价发票,是一种非正式 发票,是指出口商应进口商的要求发出的一份列有 出售货物的名称、规格、单价等内容的非正式的参 考文件,供进口商向其本国贸易管理当局或外汇管 理局作为申请进口许可证或批准外汇之用。

69 第三节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 一、基本概念 装箱单、重量单、尺码单是商业发票的附属单 据,是通过对商品的包装件数、规格、唛头、
重量等项目的填制,明确阐明商品的包装情况 的包装单据。

70 其作用: 是出口商缮制商业发票及其他单据时计量、 计价的基础资料; 是进口商清点数量、重量以及销售货物的依 据; 是海关查验货物的凭证; 是公证或商检机构查验货物的参考资料。

71 常用的包装单据有一下几种:装箱单(Packing
List/Slip);重量单(Weight list/Note);尺码单 (Measurement List);详细装箱单(Detailed Packing List);包装明细单(Packing Specification);包装提要(Packing Summary);磅 码单(Weight Memo);规格单(Specification List);花色搭配单(Assortment List)等。

72 二、主要内容 1、装箱单 装箱单又称包装单,是反映货物包装情况的单据。 包装单是发票的补充单据。 装箱单的内容主要包括:装箱单名称、编号、日 期、唛头、货名、箱号、规格、包装单位、件数、 每件的货量、毛净重以及包装材料、包装方式、规 格及签章等。

73 装箱单一般不记载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无统一固
定的格式,制单时可以根据信用证或合同的要求和 货物的特点自行设计,但装箱单应大致具备以下 内容: (1)出口公司的中、英文名称及地址; (2)单据的名称。通常用“Packing List”,有时为 “Packing Specification”或“Detailed Packing List”; (3)填写出口公司的名称及地址。; (4)装箱单据的号码; (5)装箱单据日期; (6)填写提单号码;

74 (7)填写合同号码或销售确认书号码; (8)填写运输的装运港(地)、目的港或中转港 (地)名称及运输方式和船名; (9)唛头; (10)填写商品数量,即应注明每种货物的包装件 数; (11)填写商品名称与发票一致,如有总称,应先 注总称; (12)填写商品的单位净重和总重量; (13)填写商品的单位毛重和总毛重; (14)填写商品的单位尺码和总尺码; (15)填写数量的大写,即总量,包括全部货物;

75 (16)特别说明; (17)出口公司落款等,应与发票相同。 2、重量单 重量单又称磅码单,是在装箱单的基础上,详细表 示货物的毛重、净重、皮重等,是反映货物重量情 况的单据。 3、尺码单 尺码单专门说明货物及包装尺码的单据,尺码单也 是发票的补充单据。

76 三、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的缮制及注意事项
(1)装箱单的内容主要是说明每件货物内装的品 名和数量;重量单是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尺码 单着重于每件货物的体积。 (2)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原则上应单独缮 制,但来证如未提“不接受联合单据”的条款,可以 同发票联合在一起,但必须标明“Packing List, Weight Memo, Measurement List”字样。 (3)如来证规定“不接受联合单据”,可以利用装 箱单分别冠以重量单和尺码单的单据名称,一次缮 制。

77 (4)重量单如冠以“Certificate of Weight”的名称,
最好加注“We certify that the weight are true and correct”(兹证明所有重量均正确无误)的字句。 (5)制单日期可同于发票日期,但不得早于发票 日期。 四、包装单部分内容示例 包装情况说明中的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 装方式及包装规格等,有下面几种表示法:

78 1、只注包装方式、造型等 PACKING IN BAG(袋装) 2、加注包装材料 PACKED IN WOODEN CASE(木箱装) 3、包装内加货物数量或重量 EACH CARTON CONTAINS 5 SETS(每箱装5 套) 4、注明包装件数及每件内含量 PACKED IN 100 CARTONS OF 2 PIECES EACH (装100箱,每箱2件)

79 5、附带说明的包装 25KGS NET IN POLY WOVEN CLOTH LAMINATED WITH OUTER 1-PLYCRAFT PAPER BAG(每个聚乙烯塑编袋内净装25公 斤,外套单层牛皮纸袋) 6、包装相同,货物和货量不同的表示法 这种包装通常用列表的形式来表示,如表所示。

80 表 相同包装,不同货物、货量的表示法 ART No. DES CTN.SET G.W.(KG) N.W.(KG) SW0520
DINNER.SET 300CTNS @18KGS @14.5KGS 2SETS/CTN 5400KGS 4359KGS TS0450 TEA SET 450CTNS @15KGS @12KGS 4SET/CTN 6750KGS TOTAL 750CTN 12150KGS 9759KGS

81 7、有关的信用证规定 “SEAWORTHY PACKING”(适于海运的包装)、 “PACKING SUITABLE FOR LONG DISTANT TRANSPORTATION”(适于长途运输的包装)或 “STRONG WOODEN CASE PACKING”(坚固木 箱装)等,发票可照抄。 五、银行对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的审核方法和 要点 1、按信用证核对上述单据,审查是否单证一致 2、将包装单、重量单或尺码单与发票核对,审查 是否单单一致

82 第四节 提单与运单 一、海运提单 (一)海运提单的含义 简称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 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运,以及承运人
保证凭此交付货物的单据。

83 (二)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1)海运提单是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 (2)海运提单是货物所有凭证(Documents of Title)。 (3)海运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所订立的运 输契约的证明(Evidence of Contract of Carrier)。 (4)海运提单是托运人凭以向银行办理议付、结 汇的主要单据之一,并且在运输业务的联系、费用 的结算和对外索赔中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84 (三)海运提单的种类 1、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分类 (1)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 on Board B/L) (2)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2、根据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类 (1)清洁提单(Clean B/L) (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3、根据收货人抬头分类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 (2)不记名提单(Blank B/L, Open B/L, Bearer B/L) (3)指示提单(Order B/L)

85 4、根据运输过程中是否转船分类 (1)直达提单(Direct B/L) (2)转船提单(Transshipment B/L) (3)联运提单(Through B/L) (4)多式联运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 Intermodal transport B/L, Multimodal transport B/L)。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规定:“按照多 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 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 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86 7、其他分类 (1)过期提单(Stale B/L) 过期提单,一般银行不予接受。但过期提单并不是 无效提单,提单持有人仍可凭借其要求承运人交付 货物。 (2)倒签提单(Anti-Date B/L, Back-Date B/L) (3)预借提单(Advance B/L) (4)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 (5)无船承运人提单(NVOCC B/L) (6)海运单(Sea Way Bill)

87 (四)海运提单的签发与使用 1、提单的签发 提单必须经签署才产生效力。 2、提单的份数和签发日期 提单有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之分,通常所说的提单 都是指正本提单(Original)。副本提单(Copy) 只用于日常业务,不具有法律效力。 提单上记载的提单签发日期应是提单上所列货物实 际装船完毕的日期。应注意的是,SAILING DATE 并不一定是ON BOARD DATE。

88 3、提单的背书和转让 提单是“物权凭证”。国际上通常的规定为:记 名提单,不得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 即可转让;指示提单,需经过记名背书或者 空白背书方得转让。所以,背书与转让是不 相同的。

89 (五)海运提单的当事人 海运提单的当事人主要包括承运人、托运 人、收货人和被通知人。 (六)海运提单的内容 1、正面记载内容主要包括船名、装运港、目 的港、托运人名称、被通知人名称、唛头、 包装、件数、重量、体积、运费、海运提单正 本分数、海运提单签发地点和日期、承运人或 船长签字等。

90 2、海运提单背面的运输条款的内容 (1)首要条款和提单适用法。 (2)定义条款(Definition)。 (3)承运人责任条款(Carrier’s Responsibility)。 (4)承运人责任期间条款(Period of Responsibility)。 (5)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条款(Limit of Liability)。 (6)特定货物条款。

91 (七)海运提单的缮制 海运提单本应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填制。 1、托运人(Shipper) 托运人即委托运输的人。 2、收货人(Consignee) 收货人又称抬头人。对记名提单,此栏填写收货人 的全称和地址;对指示提单,可以填写“TO ORDER”或“TO ORDER OF ×××”。 3、被通知人(Notify Party, Notify,Addressed To) 被通知人通常是进口人或其在目的港的代理人。 4、前段运输方(Pre-carriage By) 本栏目为“多式联运”方式所专用。

92 5、接货地(Place of Receipt)
6、船名、航次(Ocean Vessel & Voyage) 7、装货港(Port of Loading) 8、卸货港(Place of discharge) 9、交货地(Place of Delivery) 10、集装箱号(Container No.) 11、铅封号(Seal No.) 12、唛头(Marks and Nos.) 13、件数和包装种类(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

93 14、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
15、毛重和尺码(Gross Weight, Measurement) 16、集装箱总箱数或货物总件数(Total Number of Containers or Packages) 17、运费和费用(Freight and Charges) (1)按CIF/CIP或CFR/CPT等价格条件成交时, 本栏目应注明“FREIGHT PAID”(运费已付)或 “FREIGHT PREPAID”(运费预付)。 (2)按FOB/FCA或FAS,本栏目应注明 “FREIGHT TO COLLECT”(运费代付)或 “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TION”(运费 目的港支付)。

94 18、运费支付地(Freight payable at)
19、正本提单份数(Number of Original Bs/L) 20、签单地点和日期(Place and Date of Issue) 21、有效的签章(Stamp & Signature) 《UCP600》规定,提单应由下列人员签字或以其 他方式证实。如承运人或代替、代表承运人的具名 代理人,或船长或代替或代表船长的具名代理人。 22、装船批注或装船备忘录(On Board Notation)

95 23、特殊条款 在提单的制作中,有时信用证规定必须在提单上注 明的内容,一般应把这些内容显示在提单的空白处 (1)L/C规定:“THE NUMBER AND DATE OF THIS CREDIT,AND THE NAME OF OSSUING BANK MUST BE QUOTED ON ALL DOCUMENTS”,即所有单据上应显示开证行名 称、信用证号和开证的日期。 应在提单的空白处填写“DRAWN UNDER BANK OF ×××(开证行)”、“L/C NO.1234”、“DATE MAY 25,2005”。

96 二、国际铁路联运运单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是参加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的铁路与发货人、收货人之间缔结的运输合同。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的组成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一般由5联组成。 第1联是运单正本。是货物运送契约,它随同货物 至到站,并联同货物到达通知单和货物一起交给收 货人。

97 第2联是运行报单。是铁路办理货物交接、划分运
送责任以及清算运送费用、统计运量和运输收人的 原始依据。它随同货物至到站,并留存到达路。 第3联是运单副本。由始发站盖章后交发货人凭此 办理货款结算和索赔之用。 第4联是货物交付单。作为货物已由铁路交付给收 货人的凭证。它随同货物至到站,并留存到达路。 第5联是货物到达通知单。由终点站随货物交收货 人。 此外,还有为发送路和过境路准备的必要份数的补 充运行保单。

98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的缮制 运单正面未划粗线的各栏由发货人填写。 1、发货人及其通信地址 2、合同号码 3、发站 4、发货人的特别声明 5、收货人及其通信地址 6、对铁路无约束力的记载 7、通过的国境站 8、到达路和到站 9、记号,标记,号码

99 10、包装种类 11、货物名称 货物名称应国际货协规定填写 12、件数 13、发货人确定的重量 14、共计件数 15、共计重量 16、发货人签字 17、互换托盘 18、种类、类型 19、所属者号码

100 20、发货人负担下列过境铁路的费用 21、办理种别 22、由何方装车 23、发货人添附的文件 24、货物的声明价格 25、27~30栏的一般说明 记载使用车辆的事项,只有在运送整车货物时填写 26、铅封个数和记号 27、确定重量方法 用轨道衡、按标准重量、按货件上标记重量等。

101 (三)运单的随附单证 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许可证、品质证明书、 商检证、卫生检疫证、动植物检疫证以及装箱单、 磅码单、产地证和装箱单(发运清单) 上述运单的随附单证,附在运单上,随货物通行。 三、航空运单 (一)航空运单的性质和作用 1、航空主运单(MAWB,Master Air Waybill) 由航空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就成为主运单。 2、航空分运单(HAWB,House Air Waybill) 托运人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的航空运单称 为分运单。

102 (三)使用航空运单注意事项 (1)航空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可转让; (2)空运单上可以显示不同种类的货物; (3)航空运单可用于单程货物运输,也可用于联 程运输; (4)空运单只能用于一个托运人在同一时间、同 一地点托运的由承运人承运的运往同一目的站同一 收货人的一件或多件货物; (5)有标志的航空运单可以代理航空公司身份, 由航空公司注册印制;

103 (6)托运人对填开的货物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负
责; (7)运单的有效期; 运输契约,其法律依据的有效期应延伸至运输停止 后的两年内有效; (8)空运单必须提交注明“托运人/发货人正本”的 那一联; (9)空运单的更正必须有承运人或其任何代理人 的证实和小签。

104 (四)填开航空运单的责任 根据《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和承运人的运 输条件规定,航空运单应由托运人填写,因此,托 运人对运单上所填各项内容的正确性、完备性负 责。 (五)航空运单的内容与缮制 1、货运单号码(The Air Waybill Number) 2、始发站机场(Airport of Departure) 填写始发站机场的IATA三字代码 3、货运单所属承运人名称及地址(Insuring Carrier’s Name and Address)

105 (四)填开航空运单的责任 根据《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和承运人的运 输条件规定,航空运单应由托运人填写,因此,托 运人对运单上所填各项内容的正确性、完备性负 责。 (五)航空运单的内容与缮制 1、货运单号码(The Air Waybill Number) 2、始发站机场(Airport of Departure) 填写始发站机场的IATA三字代码 3、货运单所属承运人名称及地址(Insuring Carrier’s Name and Address)

106 7、收货人账号(Consignee’s Account Number)
8、签发航空运单的承运人的代理人名称和城市 (Issuing Carrier’s Agent Name and City) 9、代理人的国际航协代号(Agent’s IATA Code) IATA是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的缩写 10、代理人账号(Account No.) 11、始发站机场和指定航线(Airport of Departure and Requested Routing) 12、运输路线和目的站(Routing and Destination)

107 13、目的站机场(Airport of Destination)
填写货物目的站的机场名称,应填写英文全称,不 得简写或使用代码。 14、航班/日期——仅供承运人使用(Flight/Date for Carrier’s Use Only) 15、财务事项(Account Information) 填写适用的付款方式“Freight Prepaid”(运费预 付)、“Freight Collect”(运费到付)、“Cash”(现 金)、“Check”(支票)等 16、币种(Currency) 17、费用代码(Charge Code)

108 18、航空运费/声明价值附加费的付款方式 (WT/VAL) 在相应的栏目“PPD”(预付)或“COLL”(到付)内 填写“×”。 19、其他费用的付款方式(Other) 在相应的栏目“PPD”或“COLL”内填写“×”。 20、供运输用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 一般按发票总价值填写。托运人未办理货物声明价 值,必须填写“NVD”(No Value for Declaration)字 样。

109 21、供海关用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 填写托运人向海关申报的货物价值,是提供给海关 的征税依据。本栏可空白不填或填“AS PER INVOICE”。如果货物没有商业价值,如样品等, 次栏必须填写“NCV”(No Commercial Value) 22、保险金额(Amount of Insurance) 23、储运事项(Handling Information) 填写货物在仓储和运输过程中所需要注意的事项。 24、海关信息(SCI) 海关信息仅在欧盟国家之间运输货物时使用。

110 25、件数/运价点(No. of Pieces,RCP)
RCP(Rate Combination Point)即运价组合点。本 栏内填写托运货物的总件数、 26、毛重 27、千克/磅(kg/lb) 托运货物毛重的计量单位 28、运价等级(Rate Class) 29、商品编号(Commodity Item No.) 30、计费重量(Chargeable Weight) 31、费率(Rate/Charge) 32、总计(Total)

111 33、货物品名及数量(Nature and Quantity Goods)
34、其他费用(Other Charges) 35、航空运费(Weight Charge) 36、声明价值附加费(Valuation Charge) 37、税款(Tax) 38、代理人收取的其他费用总额(Total Other Charges Due Agent) 39、承运人收取的其他费用总额(Total Other Charges Due Carrier) 40、预付总额(Total Prepaid) 41、到付总额(Total Collect)

112 42、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Signature of
Shipper or His Agent) 43、填开日期(Executed on Date) 44、填开地点(At Place) 45、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Signature of Issuing Carrier or Its Agent) 46、仅供在目的站由承运人填写(For Carrier’s Use only at Destination) 本栏一般不填 47、货币兑换比价(Currency Conversion Rate) 48、用目的地货币付款(CC Charge in Destination Currency)

113 49、在目的站的费用(Charges at Destination)
50、总的到付费用(Total Collect Charge)

114 第五节 保险单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将货物运抵进口商, 往往要经过多次长途运输和多次装卸,不可 避免地会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外来
第五节 保险单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将货物运抵进口商, 往往要经过多次长途运输和多次装卸,不可 避免地会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外来 因素导致货物受损。为了减少风险,避免货 物损失,往往需要对货物投保运输险。

115 一、基本概念 凡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的货物,保险公司应向被保 险人出具保险单据。 保险单据是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保险当货 物收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由其进行赔偿的 书面凭证,是被保险人索赔和保险人进行理赔的依 据。

116 二、保险单据的种类 1、保险单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俗称大保单,是使用最 广泛的正式的保险单据,是证实保险人与被保险人 建立保险契约的正式文件。 2、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又称为小保单, 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据,与保险单具有相同的法律 效力。

117 3、批单 批单(Endorsement)批单是专门用于修改保险单 据的一种修改书。应粘贴在保险单上,并加盖骑缝 章,作为保险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批单的效力优 于保险单。 4、预约保险单 预约保险单(Open Polioy/Open Cover)又称“开口 保险合同”或“预保合同”,是一种长期性的货物运输 保险合同,一般适用于经常有相同类型货物需要陆 续装运的保险。 5、联合保险凭证 6、暂保单

118 三、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主要有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 人。 四、进出口货物运输险的保险条款和保险险别 (一)常用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1、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CIC) 2、英国伦敦保险业协会制订的《协会货物条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e,ICC)

119 《协会货物条款》的现行规定于1982年1月1日修订 公布,共有6中险别 (1)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A),简 称ICC(A)。 (2)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B),简 称ICC(B)。 (3)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C),简 称ICC(C)。 (4)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War Clause (Cargo),简称IWCC。 (5)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Strike Clause (Cargo),简称ISCC。 (6)恶意损害险 Malicious Damage Clause。

120 (二)进出口货物运输险的险别 根据1981年1月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修改的条款, 保险的险别一般分为主险(可以单独投保的,即基 本险)、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 1、基本险别 (1)海洋运输险(Ocean Transportation Risk),分 为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 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A, or WPA)、一切险(All Risk,AR)

121 (2)陆上运输险(Overland Transportation Risk)
(3)航空运输险(Air Transportation Risk) (4)邮包保险(Parcel Post Risk) 2、一般附加险 偷窃提取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碰损破碎险、渗漏 险、钩损险、混杂玷污险、锈损险、短量险、串味 险、包装破裂险和受热受潮险。上述11中附加险, 不能独立投保,它只能在投平安险或水渍险的上加 保。若投保一切险时,因上述险别均包括在内,故 无需加保。

122 3、特殊附加险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特别附加险,除包括下列 战争险(War Risk)和罢工险(Strike Risk)以外, 还有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 海关检验险、码头检验险等。 我国按CIF条件出口时,一般都以中国人民保险公 司制定的保险条款为依据,但如果国外客户要求按 英国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为准,我们也可酌 情接受。

123 五、保险单据的缮制 1、发票号码(Invoice No.) 2、保险单号(Policy No.) 3、被保险人(Insured) 保险人即投保人或称“抬头”。 在FOB 或CFR的价格 条件下,如国外买方委托卖方代办保险,被保险人 栏可做成“×××(卖方)On Behalf of×××(买 方),并由卖方按此背书。 在CIF价格条件下,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应为信用证 的受益人,托收或汇款方式则为合同的卖方。

124 4、保险货物项目(Description of Goods)
5、包装及数量(Quantity) 6、保险金额(Amount Insured) 7、承保险别(Conditions) Covering All Risks and War Risks as per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 & Ocean Marine Cargo War Risks Clauses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dated1/1/1981. 8、标记(Marks & Nos.) 填写唛头,如唛头较复杂,可注“如×××号发票 (As per invoice NO.×××)”,无唛头填“N/M”。

125 9、保险总金额(Total Amount Insured)
10、保险(Premium)费率(Rate) 通常不注具体数字而已分别印就“As arranged (按 约定)”。 11、装载运输工具(Per Conveyances) 海运方式下填船名,最好再加航次号。 12、开航日期(Slg on or Abt) 通常填提单日,可只填“As Per B/L” 13、起讫地点(From … To …) 应按提单填写

126 14、保险单份数 当信用证没有特别说明保险单份数时,出口公司一 般提交一套完整的保险单(一份original,一份 duplicate)。 15、赔偿地点(Claim payable at …) 如来证未规定,则应填目的港。 16、日期(Date) 填保险单的签发日期 17、投保地点 填写投保地点的名称,一般为装运港(地)的名 称。 18、签名

127 六、信用证中有关保险单据条款举例 MARINE INSURANCE POLICY OF CERTIFICATE IN DUPLICATE, INDORSED IN BLANK, FOR FULL INVOICE VALUE PLUS 10 PERCENT STATING CLAIM PAYABLE IN THAILAND COVERING FPA AS PER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DATED 1/1/1981, INCLUDING T.P.N.D.LOSS AND/OR DAMAGE CAUSED BY HEAT, SHIP’S SWEAT AND ODOOUR,HOOP-RUST,BREAKAGE OF PACKING.

128 七、银行对保险单据的审核方法和要点 (一)按信用证核对保险单据,审查是否单证一致 1、审查保险单据的名称 2、审查保单份数 3、审查保单背书 4、审查保险金额 5、审查索赔条款 6、审查保险险别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 7、审查保单内是否已注明信用证要求加注的其他 内容

129 (二)将保单与发票及其他单据核对,审查是否单
单一致 (三)对保单自身的审查

130 第六节 原产地证明 原产地证明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 的文件。它是供出口国海关实行差别关税, 采取不同的国别政策,或对某些国家采取控
第六节 原产地证明 原产地证明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 的文件。它是供出口国海关实行差别关税, 采取不同的国别政策,或对某些国家采取控 制进出口配额的依据。 一、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简称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一般规定,产地证CO只签发一正三副,其中 一份副本(黄色)为签证机构留存用。

131 (一)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请 根据我国的规定,企业最迟于货物报关出运前3天 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原产地。 (二)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 (1)验检疫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 证》 (2)促会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 (3)出口商出具的《原产地证书》 (4)生产厂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

132 1.证书编号(Certificate No.) 此栏不得留空 2.出口方(Exporter) 发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本栏目填写时应注意 以下问题: (1)此栏不能填写境外中间商名称。 (2)在信用证项下,一般填写受益人。

133 3、收货人(Consignee) 填写最终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家(地区)。通 常是合同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 信用证规定收货人一栏留空,或者到欧盟的,此栏 应填写“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但不 得留空。 4、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如FROM SHANGHAI TO HAMBURG BY SEA. 5、目的地国家(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

134 6、签证机构用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 一般情况下该栏不填。 7、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 如果货物无唛头,应填“N/M”。 8、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1)包装数量必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 (2)具体填明货物的包装种类 (3)品名应填写具体 (4)商品名称等项列完后,应在次行加上“********”表示结束的符号

135 9、商品编码(H.S.Code) 10、量值(Quantity) 填写出口货物的毛重或其他数量以及计量单位。 11、发票号码及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 填写出口人的名称、申报地点及日期。 13、由签证机构签字、盖章(Certification)

136 二、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格式A 简称GSP产地证(GSP Form A),是发达国家对发 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 歧视性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制度,并由受惠国有 关机构就本国出口商品向给惠国商品而签发的用以 证明原产地的文件。

137 (一)我国与各给惠国的具体关系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有36个,分别为 欧盟25国、瑞士、挪威、日本、新西兰、澳大利 亚、加拿大、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 斯坦和土耳其。绝大多数给惠国接受普惠制原产地 证明格式A,即FORMA。其中新西兰采用 FORMA59A。澳大利亚不用任何规定的格式,只 需在商业发票上加注指定声明文句即可。

138 (二)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格式A的填制 1、证书号码(Reference No.) 2、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家(Goods Consigned form) 3、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Goods Consigned to) 4、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5、供官方使用(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 6、商品顺序好(Item Number) 7、唛头及包装号(Marks and Numbers of Packages)

139 8、包装件数、包装种类及商品的名称(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 9、原产地标准(Origin Criterion) 不含任何进口成分的完全原产品,到所有的给惠国 一律填“P”。 10、毛重和其他数量(Gross Weight or Other Quantity) 11、发票日期和号码(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 12、签证当局的证明(Certification) 13、出口商声明(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140 三、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 《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和《中国—东盟 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等。 (一)《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 《亚太贸易协定》的前身为《曼谷协定》,其核心 内容和目标是:通过相互提供优惠关税和非关税减 让来扩大相互间的贸易,促进成员国经济发展。我 国于2001年5月加入,这是我国加入的第一个具有 实质性关税优惠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目前6个成员 国分别是中国、孟加拉国、韩国、老挝、斯里兰卡 和印度。

141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定》
FORM E产地证 2003年10月8日,我国已正式加入《东南亚友好合 作条约》,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关税减免也拉 开序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有中国、文 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 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出口到其他成 员国享受关税优惠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国—东盟自由 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和签证核查程序,并需要出入境 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FORM E证书。

142 第七节 商检证书 凡属国家规定或合同协议规定必须经中国进 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出证的商品,在货物备 齐后,必须向商检局申请检验,取得商检局
第七节 商检证书 凡属国家规定或合同协议规定必须经中国进 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出证的商品,在货物备 齐后,必须向商检局申请检验,取得商检局 颁发的合格的检验检疫证书后,海关才准予 放行。凡经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一律不得出 口。

143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基本概念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对买卖 双方成交的商品由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对商品的质 量、数量、重量、包装、安全、卫生以及装运条件 等进行检验并对涉及人、动物、植物的传染病、病 虫害、疫情等进行检疫的工作,在国际贸易活动中 通常简称为商检工作。 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 法》。该法规定,我国商检机构和国家商检部门应 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凡未经检验的进出口商 品,不准销售、使用;凡未经检验合格的商品不准 出口。

144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程序 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程序主要有申请报 验、抽样、检验和签发证书四个环节。 (一)申请报验 1、出口检验申请 出口商一般应在商品发运前7~10天向商检机构报 验。 2、进口检验申请 进口商一般应在合同规定的对外索赔有效期的1/3 时间内向商检机构报验。 3、委托检验申请

145 (二)抽样 (三)检验 (四)签发证书 三、商检证书及其缮制 商检证书,是各种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鉴定证书 和其他证明书的统称,是对外贸易有关各方履行契 约义务、处理索赔争议和仲裁、诉讼举证,具有法 律依据的有效证件,也是海关验放、征收关税和优 惠减免关税的必要证明。

146 (一)商检证书的主要作用 (1)商检证是出口货物报关验放和进口货物清关 的单据之一 (2)进口商凭检验证约束和了解出口商按合同规 定发货,出口商凭检验证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相 符,而且可凭此办理结算。 (3)交货品质、数量、包装以及卫生条件与合同 规定不符时,买卖双方可凭检验证向有关方面索 赔、理赔,并可作为仲裁、诉讼的有效证件。

147 (二)商品检验证明书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1、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检验证书 (1)品质检验证明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2)重量/数量检验证明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Quality) (3)兽医检验证明书(Veterin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4)卫生健康检验证明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Sanitary or Certificate of Health)

148 (5)消毒检验证明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Disinfection) (6)船舱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Hold) (7)温度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Temperature) 2、中国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1)熏蒸证明书(Fumigation Certificate) (2)植物检疫证明书(Plant Quarantine Certificate)

149 3、制造厂商、受益人、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出具的
证书 通常以检验证明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为多 (三)商品检验证明书的内容 1、证首部分 2、证书种类名称 3、商品识别部分 4、证明内容部分 5、签署部分

150 (四)商品检验证明书的缮制 仅介绍《品质检验证明书》的缮制 1、检验证明书的名称和编号(Total & No.) 2、签证日期(Date of Issue) 3、证书编号和页数(No.) 4、发货人名称(Consigner) 5、收货人(Consignee) 6、商品名称(Description of Goods) 7、报检数量/重量(Quantity/Weight Declared) 8、包装的种类及数量(Number & Type of Packing)

151 9、唛头(Marks & No.) 10、检验结果(Results of Inspection) 11、运输工具(Means of Conveyance) 12、印章和签署(Stamp & Chief Inspector)

152 (五)银行对商品检验证的审核方法和要点 1、按信用证核对商检证,审查是否单证一致 (1)商检证名称 (2)商检证份数 (3)信用证规定出证人,应审核实际出证人是否 与信用证一致 (4)信用证规定了商检证的证明内容或检验结 果,应审核所注内容是否与信用证一致。 (5)审核信用证要求商检证加注的其他内容 2、将商检证与发票及其他单据核对,审查是否单 单一致

153 第八节 其他结汇单据 装船通知副本、受益人证明、船公司证明、各种费 用证明等 一、装船通知 (一)装船通知的主要内容
第八节 其他结汇单据 装船通知副本、受益人证明、船公司证明、各种费 用证明等 一、装船通知 (一)装船通知的主要内容 装船通知(Shipping Advice 或Advice of Shipment) 或称装船声明(Shipping Statement或 Shipment Declaration)即按信用证或合同规定,出口商在货 物装船后发给进口方的包括货物详细装运情况的通 知,其目的在于让进口商做好筹措资金、付款和接 货的准备。

154 (二)装船通知的缮制 装船通知没有固定的格式,它可以由各出口企业自 行制定,其制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抬头人 抬头人即接受该通知的人,按信用证的要求填写, 一般为与买方签订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或信用证开 证申请人,或信用证指定的代理人的名称和地址。 2、各种编号和日期 按信用证的编号填写,主要包括发票编号、日期、 信用证号码、、预约保险单号码、通知的发送日期 等。

155 3、货物运输情况 货物运输情况包括装运港、目的港、中转港名称、 装运日期、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预计开船日 期、预计到达日期。 4、货物内容 货物内容包括唛头、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 量、包装件数、总金额等。 5、特殊条款 信用证规定的以上各栏目以外的内容,均属特殊条 6、签署 通知的右下角,由出口公司盖章并签字

156 (三)缮制装船通知应注意的事项 Shipping Advice(装运通知)是由出口商(受益 人)发给进口商(申请人)的。Shipping Instructions(装运须知)一般是进口商发给出口商 的。Shipping Note/Bill指装货通知单或船货清单。 Shipping Order(S/O,装货单/关单/下货纸)是海 关放行和命令船方将单据上载明的货物装船的文 件。

157 二、受益人证明 受益人证明(Beneficiary’sCertificate / Statement / Declaration),也称出口商证明(Exporter’s Certificate),顾名思义是由受益人按合同、 信用证和有关规定,对外出具的说明其已履 行了合同义务、完成了某工作或行为符合进 口商和进口国要求的各种证明文件。

158 (一)受益人证明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单据名称 单据的名称因所证明事项不同而略有差异,应与信 用证一致。 2、与其他单据的关联 证明上通常会显示发票号、合同号或信用证号以表 明与其他单据的关系。 3、证明的内容 必须时可按信用证原句内容照抄 4、签发时间 单据需与所要证明的内容一致,一般都应在规定的 时间内作出。 5、签署

159 (二)几种常见证明的内容和缮制要求 1、寄单证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for Dispatch of Documents) 2、寄样证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for Dispatch of Shipment Sample) 3、包装和标签证明 4、其他规定 Certificate confirming that all goods are labelled in English.

160 (三)缮制受益人证明应注意的事项 (1)单据名称应合适恰当 (2)一般的行文规定是以所提要求为准直接照搬 照抄,但有时也应做必要的修改。 (3)证明文件通常以“This is to certify/declare/state/evidence”或“We hereby certify”等 开始。

161 三、船公司证明 (一)船公司证明的内容 通常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出证地址和日期 (2)船名和提单号 (3)证明函名称,按信用证要求,通常为 Certificate或Statement。如证内未注名称,可以不 加。 (4)抬头或称呼,一般都打“TO WHOM IT MAY CONCERN(致有关人)”。 (5)证明内容 (6)出证人盖章

162 (二)船公司证明的主要种类 1、航程证明及船籍证明 2、船龄证明 3、抵制以色列证明 4、运费收据 5、船长收据

163 四、各种费用的证明 除上述证明以外,还有各种费用的证明,包 括报费收据、借迄通知单、佣金折扣说明 等。这些单据的制作必须注意要符合信用证 和进口商的具体要求,列明具体文句和正确 的签发人名称等,若无法办到,应及时修改 信用证,以免影响收汇。

164 第五章 托运单证及其缮制 第一节 报检单 报检一般是指申请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 格局需要,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对货物的检验
第五章 托运单证及其缮制 第一节 报检单 报检一般是指申请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 格局需要,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对货物的检验 及鉴定的手续。 报检的货物经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 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货主或其代理人凭其向海关 报关;在异地海关报关时,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 发出境货物通关单或换证凭条,货主或其代理人凭 其向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换发出境货物通关 单。

165 一、检验检疫制度简介 从2000年1月1日起,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海关 总署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 “先报验,后报关”。 新的检验检疫制度对原卫生检疫局、动植物局、商 检局进行“三检合一”,即商品质量检验、卫生检 验、动植物检验检疫合而为一,全面推行“一次报 检、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 理、一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 对外”的国际通用的新的检验检疫模式。

166 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检务部门是受理报检、
签证放行和计费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出入境 检验或申报、放行等工作。法定检验出口商品必须 在原产地商检机构办理报检手续。合同或信用证规 定需要提交某商检机构证书时,须向该商检机构报 验。 出口商品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出口前7天报检,对 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商品,应留有相关的检验 检疫时间。报检30天仍未联系检验检疫事宜的,做 自动撤销报检处理。

167 二、报检单位及资格要求 (一)进行出口商品报检的单位主要有三种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报验单位和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 (2)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 资企业 (3)国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等

168 (二)出口商品报检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报验单位首次报检时,须持本单位营业执照 和政府批文办理登记备案的手续,取得报检单位代 码。 (2)代理报检单位须按规定办理注册等级手续, 其报检人员需通过全国报检员考试合格后领取 报检员证,凭证报检。 (3)非贸易性质的报检行为,报检人凭有效证件 可直接办理报检手续。

169 三、出口商品报检的范围及所需单证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构检验检疫的。 (2)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 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 (3)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4)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或一般原产地证的 (5)对外贸易关系人申请的鉴定业务和委托检验 (6)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约定由检验检疫机构 或官方机构出具证书的

170 (7)未列入《检验检疫商品目录》的入境货物经
收、用货单位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或残损、短缺, 需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索赔的。 (8)涉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内容的司法和行政机关 委托的鉴定业务。 出口商品进行报检时,报检单位应提供一系列单 证,包括信用证、外贸合同、售货确认书及函电 等。合同如果有补充协议的,要提供补充的协议 书;合同、信用证有更改的,要提供合同、信用证 的修改书或更改的函电。

171 四、报检单的缮制 1、编号 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填写 2、报检单位 填写本批货物的贸易合同中卖方名称或信用证中的 受益人名称 3、报检单位登记号 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或注册等级的号码 4、联系人 联系人填写报检人员的姓名 5、填写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172 7、发货人 填写指本批货物的贸易合同中卖方名称或信用证中 的受益人的名称 8、收货人 本批出境货物的贸易合同中或信用证中买方名称 9、货物名称 10、H.S.编码 11、产地 12、数/重量 13、货物总值 14、包装种类及数量

173 15、运输工具的名称与号码 16、合同号 17、信用证号 18、贸易方式 19、货物存放地点 20、发货日期 21、输往国家和地区 22、许可证/审批号 23、生产单位注册号 24、启运地 25、到达口岸

174 26、集装箱的规格,数量及号码 27、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 28、标记号码 29、用途 填写本批货物出境用途,如种用、食用、奶用、观 赏或演艺、伴侣、实验、药用、饲用、加工等。 30、随附单据 31、需要单证的名称 32、报检人郑重声明 33、检验检疫费 34、领取证单

175 第二节 出境货物通关单 一、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概念 出境货物通关单是国家对实施出境检验检疫 的货物许可出境的证明
第二节 出境货物通关单 一、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概念 出境货物通关单是国家对实施出境检验检疫 的货物许可出境的证明 二、出境货物通关放行应注意的问题和规定 本地报关的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后, 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两联)。正本由 报检人持有,供海关通关。

176 三、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 《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因商品不同而有所不 同。一般货物为60天,植物和植物产品为21天,北 方冬季可适当延长至35天,鲜活类货物一般为14 天。 四、出境货物通关单的缮制 1、收货人 2、发货人 3、合同/提(运)单号 4、输往国家和地区 5、标记及唛码

177 6、运输工具的名称及号码 7、目的地 8、集装箱的规格、数量 9、货物名称及规格 10、H.S.编码 11、申报总值 12、数/重量、包装数量及种类 13、证明 14、备注

178 第三节 托运单 托运是指出口企业委托外运公司或其他货运 代理公司向实际承运人办理海运、陆运、空 运等出口货物运输的手续。托运单是出口企
第三节 托运单 托运是指出口企业委托外运公司或其他货运 代理公司向实际承运人办理海运、陆运、空 运等出口货物运输的手续。托运单是出口企 业向外运公司提供出口货物的必要资料,也 是外运公司向船公司订舱配载的依据。托运 单是外贸工作中必需的单证,也是结汇单证 的基础。

179 二、海运出口托运单的内容及作用 海运出口托运单一式数份。主要内容有:托运人、 目的港、标记及号码、件数、货名、毛净重、尺 码、可否转运、可否分批、配货要求等。海运出口 托运单各联的作用如下: 第1联由货主(一般为出口人)留底 第2联由船务代理公司留存 第3、4联是运费通知。其中一联向出口单位收取运 费,另一联外代(或外运)留底。

180 第5联是装货单,此联须经船代理盖章有效 第6联是收货单,也称大幅收据 第7联由外运公司或承办货运的单位留底 第8、9联是配舱回单 第10联是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又称硬卡联 此外再附空白格式的两联,有码头作桩脚标记和码 头仓库存查之用。

181 三、海运货物出口货运单证的流转程序 (1)托运人将填制好的海运出口托运单提交外运 公司,外运公司收到后立即将托运单交中国外轮代 理公司,外轮代理公司结合船期安排船只和舱位。 (2)外运公司在确定了船只和舱位的情况下,填 制托运单中的有关内容。将已盖章、签字的装运单 交货方作为通知船方收货装运的凭证。 (3)外运公司将一联配回舱单交出口公司,出口 公司据以缮制报关单、投保单和预制提单

182 (4)出口公司企业将报关单随同所有报关单据交
外运公司办理货物装船前的报关,同时将投保单或 其他代用投保单交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 手续。 (5)船方根据出口载货清单和装货清单,编制货 物积载图交外轮代理公司。 (6)外轮代理公司将积载图分送港区和理货公 司。 (7)港区安排货物集港的日程和码头仓位,通知 外运公司和出口企业。 (8)将货物送到港区指定仓库 (9)办理货物集港的同时,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

183 (11)理货公司通知港区将货物发至船边 (12)港区将货物发至船边 (13)理货公司的专职理货员负责监督装 船,做好理货工作。如有不符则做适当的补 救或短装处理。装货完毕,理货员在装货单 上填入实际装船日期、时间、所装舱位和数 量,并签名后将装、收货单交船方。同时理 货公司根据货物的实际装载情况作出实际的 载货清单交外轮代理公司。

184 (14)大副在收货单上签字或做适当批注后退交托
运人 (15)托运人取得大副签字收据后,即可凭此及预 制好的提单到外轮代理公司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 (16)外轮代理公司签发已装船清洁提单 (17)外轮代理公司将实际的出口载货清单与签发 的提单核对无误后,留存出口载货清单并根据提单 缮制出口载货运费清单分别交船方作为运货资料, 交沿途各港及目的港代理作为进口舱单报关。 (18)托运人持提单及其他单证到议付银行办理结 汇手续

185 四、海运出口托运单的缮制 1、托运人(Shipper) 填写出口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2、收货人(Consignee) 信用证支付的条件下,对收货人的规定常有2种表 示方法 (1)记名收货人 (2)提示收货人

186 3、被通知人(Notify Party) 信用证中规定的被通知人名称和地址。在托 收支付的条件下,一般合同不规定收货人和 被通知人。这时可以有两种填写方法。 (1)空白收货人栏目,被通知人栏目填写买 方名称与地址 (2)收货人栏中空白抬头,被通知人栏目填 写买方的名称和地址

187 4、托运单编号(Number) 一般填写商业发票的号码 5、目的地(Place of Delivery) 按信用证目的港填写 6、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s) 填写信用证或合同都规定的唛头 7、数量(Quantity) 8、货物说明(Description of Goods) 9、重量(Gross Weight/Net Weight) 10、尺码(Measurement)

188 11、装运期(Time of Shipment)
12、到期日(Expiry Date) 13、存货地 14、转船(Transshipment) 15、分批(Partial Shipment) 16、运费(Freight) 17、托运单日期 18、提单正本份数 19、提单副本份数 20.特别条款 21、签字

189 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 1、集装箱货物托运单的作用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又称场站收据,是集装箱运输专 用出口单证,一式多联,性质与海运出口托运单相 同。集装箱货物托运单各联的作用如下: 第1联由货主(一般为出口人)留底 第2联由船运代理公司留底 第3联是运费通知(1) 第4联是运费通知(2)

190 第6联是大副联,场站收据副本 第7联是场站收据 第8联由货运代理公司留底 第9联是配舱回单(1) 第10联是配舱回单(2) 2、集装箱货物托运单的缮制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的缮制与海运出口托运单的缮制 基本相同

191 3.集装箱货物托运单的流转程序 (1)托运人填写托运单,留下货主留存联 (2)外轮代理公司加注编号和所配船名 (3)海关审核认可后,加盖海关放行章 (4)货代理安排将集装箱号/封箱号/件数填入 托运单,在集装箱进入指定的港区、场站完毕 后,在24小时内交场站签收

192 (5)场站的业务员在集装箱进场后,加批实 际收箱数并签收 (6)场站业务员在装船前24小时分批送外轮 理货员,理货员于装船时交大副。然后第一联 收据由场站业务员交还托运人,作为向外轮代 理公司换取收货代孕提单的凭证,或装船后换 取装船提单。

193 第四节 投保单 一、投保单的概念 投保单通常指海洋货物运输险投保单或货物 运输险投保单,它是被保险人或发货人在货
第四节 投保单 一、投保单的概念 投保单通常指海洋货物运输险投保单或货物 运输险投保单,它是被保险人或发货人在货 物发运以前,确定装运工具并缮制发票以 后,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所填写和提交 的单据。根据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内容出具 保险单正本。

194 二、海洋运输保险的种类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种分为两大类:基本险 和附加险。 1、海洋运输的基本险 海洋运输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平安险、水渍险、 一切险。 2、海洋运输的附加险 附加险分为两类: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三、投保单的缮制 保险公司的投保单在格式上不尽相同,但其内容都 是基本一致的。

195 1、投保人 2、发票号码 3、唛头 4、包装及数量 5、保险物资项目 6、保险金额 根据信用证保险条款,按发票面值加一成,即 110%投保 7、装载运输工具 8、开航日期 9、装运地

196 10、目的地 11、保费给付地点及索赔款地点 12、投保险别 13、加成 14、是否装入集装箱运输 15、投保人签名

197 第五节 报关单 一、报关单的概念 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 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的货物的实际情况作出书
第五节 报关单 一、报关单的概念 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 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的货物的实际情况作出书 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使用的海关制度 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它既是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和调查 的重要依据,又是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核销,以及 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也是海关处理走 私、违规案件,及税务、外汇管理部门查处骗税和 套汇犯罪活动的重要证书。

198 二、报关单的种类 (1)按进出口状态分,可以分为进口货物报关单 和出口货物报关单 (2)按表现形式分,可以分为纸质报关单和电子 数据报关单 (3)按使用性质分,可以分为进料加工进出口货 物报关单(粉红色)、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进出口 货物报关单(浅绿色)、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 报关单(浅蓝色)、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进出口货 物报关单(白色)和需国内退税的出口贸易报关单 (浅黄色)。 (4)按用途分,可以分为报关单录入凭单、预录 入报关单、电子数据报关单和报关单证明联。

199 三、填制报关单的基本要求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必 须填写进口或出口货物报关单,请求海关办理放行 手续。 (1)报关单的填报必须真实 (2)不同合同、不同运输工具名称、不同贸易方 式、不同征免性质、不同许可证号的货物,不能填 在同一份报关单上。同一张报关单上最多不能填写 超过五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 (3)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需用不同颜色的报关 单填报 (4)报关单中填报的项目要准确、齐全。

200 四、报关单的缮制 1、预录入编号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2、海关编号 此栏由海关填写 3、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进出口口岸填写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的海关名称和 代码,如“上海海关2200” 4、备案号 如为一般贸易,此栏留空

201 5、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填写运载进口/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出境 的日期,顺序为年、月、日 6、申报日期 海关接受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货物进口/出口 的日期 7、经营单位 对外签订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境内企业或单位的 中文名称及经营单位编号,一般为10位数字。 8、运输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如“江海运输”、“航空 运输”、“铁路运输”等

202 9、运输工具名称 填写运输该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编号 10、提运单号 填写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11、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收货单位填写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 使用单位 12、贸易方式 根据海关《贸易方式代码表》中确定的贸易方式简 称或代码填写。一份贸易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 易方式,如一般贸易

203 13、征免性质 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 报,或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选择填报相应 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14、结汇方式 依据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并按海关规定的《结汇 代码表》填制,如电汇缩写为T/T,代码为2 15、许可证号 16、起运国(地区)/抵运国(地区) 17、装运港/启运港 18、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204 19、批准文号 报关单填报进口付汇核销单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 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 20、成交方式 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如“CIF1”、“FOB3”等 21、运费 按成交家份额中含有的国际运输费的金额和货币代 码填写,如“502/1100/3”。 22、保险费 填写该批进(出)口货物运输的保险费用和货币代

205 23、杂费 指成交价以外应计入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如手 续费、佣金和回扣等。 24、合同(协议)号 25、件数 26、包装种类 27、毛重 28、净重 29、集装箱号 30、随附单据 31、用途/生产厂家

206 32、标记唛头及备注 33、项号 34、商品编号 35、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第一行填写进(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 必要时可加注原文。第二行填写规格型号 36、数量及单位 填写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数量及计量单位。此栏 分三行填写,第一行填写进(出)口货物的海关法 定第一寄来那个单位及数量;第二行填写海关法定 的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为第 三行。

207 37、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 38、单价 39、总价 40、币值 41、征免 42、税费征收情况 43、录入员 44、录入单位 45、申报单位 46、填制日期 47、海关审单批注栏目

208 第六节 出口许可证 出口许可证制度的一国对进出口商品实行外 贸配额管制的主要措施之一。 一、出口许可证的管理 1、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概念
第六节 出口许可证 出口许可证制度的一国对进出口商品实行外 贸配额管制的主要措施之一。 一、出口许可证的管理 1、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概念 出口许可证管理是指外资行政管理部门根据 国家的法律、政策、对外贸易计划和国内市 场要求,对一定范围内的出口商品批准其出口 而签发专门的证明文件进行管理的一项制度。

209 2、我国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方式及原则 我国对许可证的签发机关分三级管理,即商务部配 额许可证事务局,商务部驻各地的特派办事处,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经济贸易厅 (局)、外贸局。 发证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实行配额管理的出口商品,出口单位于出 口前必须预先申领出口许可证。 (2)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发证,各级发证机关不 得越级发证

210 (3)主产地发证机关发证的商品,出口单位应到
指定地的发证机关申领 (4)实行单轨制计划管理的中央各部门的外贸公 司和实行双轨制计划的中央各部门的外贸公司自营 部门出口,凭配额向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请 出口许可证 (5)各类配额当年有效,出口单位必须在当年12 月15日前申领出口许可证 (6)在商务部下达出口配额前,为不影响下一年 度的出口业务,凡是上一年有年度指标的(不包括 追加部分)进入企业。

211 二、出口许可证的申领和使用 (一)出口许可证的申请 出口许可证的申领,通常在签订合同收到国外开来 的信用证后,即可申请办理。经签证机关审核,符 合有关规定,手续完备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予 以签发出口许可证,委托代理出口的,有接受代理 的外贸公司申领出口许可证。 出口许可证的申领方式有两种,一种为传统方式下 的纸质申领,另一种为EDI方式下的电子申领。从 2003年1月1日起,企业可直接在网上申领进出口许 可证。

212 1、许可证的有效期 在现行出口报关业务中,有以下两种情况。 (1)一批一证制度。即一份出口许可证在有效期 内只能报关使用一次,每份出口许可证有效期自发 证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2)非一批一证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和补偿贸 易项下的出口商品及其他部分商品的出口许可证, 可在同一口岸多次报关,但最多不得超过12次,许 可证有效期为6个月。

213 2、许可证的跨年度使用 出口许可证一般不能跨年度使用,其证面的有效期 最迟为当年的12月31日。当许可证有效期需跨年度 使用时,应到原发证机构换证,换发后的出口许可 证有效期最迟可延至次年2月底,不得再延期。 3、许可证的修改 确实需要修改、变动某些栏目的内容,应到原发证 机构申请换领新的出口许可证,但换领新证应在原 出口许可证和合同的有效期内进行,否则出口许可 证指标即行作废。

214 三、出口许可证的内容和缮制 出口许可证一式四联,除第一联为正本外,其余为 副本。 1、申领许可证单位及编码(Exporter) 申领许可证的单位须为有进口经营权的出口单位。 2、发货单位及编码(Consigner) 发货单位为出口单位本身 3、出口许可证号(Licence No.) 该栏由发证机关统一编制填写 4、许可证的有效期(Validity) 只需填写证件的到期日

215 5、贸易方式(Terms of Trade) 该栏填写范围规定为:一般贸易、边境贸易、协定贸 易 、易货贸易、补偿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工程 承包、外贸企业出口、非贸易和租赁出口。 6、合同号(Contract No.) 7、报关口岸(Post of Shipment) 8、输往国家(地区)名称(Country of Destination) 9、付款方式(Terms of Payment) 10、运输方式(Means of Transport) 11、唛头—包装件数(Marks & Numbers-Number of Packages)

216 12、商品名称及商品编码(Destination of
Commodity & Commodity No.) 13、规格型号(Specification)及单位(Unit) 14、数量(Quantity) 15、单价(Unit price) 16、总值(Amount) 17、总值折美元(Amount in USD) 18、总计(Total) 19、备注(Supplementary Details) 20、发证机关盖章(Issuing Authority’s Stamp & Signature)及发证日期(Date)

217 四、被动配额出口许可证的缮制 1、许可证号码(Licence No.) 2、协议年度(Agreement Year) 该栏填写的年度应与货物出运年度(运输单据上的 年度)保持一致 3、类别号(Category No.) 按出口货物的正确类别号填写 4、发票号码(Invoice No.) 5、装运地、装运期及目的地(Place & Time of shipment, Destination)

218 6、中国港口离岸价值(Value of FOB Chinese
Port)应填写许可证项下的FOB总值。 7、唛头-包装件数-商品名称(Marks & Number- number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 8、数量(Quantity) 9、生产厂家代码(M.I.D) 10、出口人签章(Exporter’s Stamp and Signature) 11、发证当局签章(Issuing Authorities’ Stamp and Signature) 日期按美国习惯写法为月/日/年。

219 第七节 出口收汇核销单 我国自外汇管理部门对境内出口企业的一切 出口收汇实行跟踪管理和监督收汇以来,出 口企业无论是在货物报关,向银行交单收
第七节 出口收汇核销单 我国自外汇管理部门对境内出口企业的一切 出口收汇实行跟踪管理和监督收汇以来,出 口企业无论是在货物报关,向银行交单收 汇,还是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都必须 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

220 一、出口收汇核销制度 出口收汇核销制度是外汇管理局在海关的配合和外 汇指定银行的协助下,为确保国家外汇收入,防止 外汇流失,证实出口价款已经收回或按规定使用, 以跟单(核销单)的方式对出口单位的货物报关出 运直至出口收汇的全过程进行监管、核查的一种管 理制度。 1、出口收汇核销制度的特点 出口收汇核销制度实行先收汇后核销的方法 2、出口收汇核销的对象与范围 出口收汇核销的对象是经国家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 批准的有经营出口业务的公司,有对外贸易经营权 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221 二、出口收汇核销的基本程序 1、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 2、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备案登记 3、申领空白核销单 4、报关 核销单申领90天内,在出口货物报关前。出口企业 预先将核销单编号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 统”向报关地海关备案。出口货物报关时,出口单 位需向海关提交填妥内容的核销单,凭填有核销单 编号的报关单办理报关。 一张核销单只能对应于一张出口报关单。

222 5、交单 6、收汇时的核销工作 货物出运后,出口单位应当按照合约合同约 定的收汇方式和收款时间及时、足额地收回 汇款,即期收汇项下应当在出口报关之日起 180天内收款;远期收汇项下应当根据在外汇 管理局备案的出口合同规定的收汇期限内收 汇。

223 7、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报告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后,应当在不迟于预计收汇日期 30天内,持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及其他规 定的核销凭证集中或逐笔向外汇局进行出口收汇核 销报告。 即期收汇项下应当在货物报关出口后180天内收 汇,对预计收汇日期超过报关日期180天以上(含 180天)的,出口单位应当在货物出口报关后60天 内,凭运期备案书面申请、远期收汇合同、核销 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外汇 管理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货款收妥后办理核销。

224 三、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缮制 出口收汇核销单是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印制,由 出口企业和银行缮制,海关凭以受理报关,各级外 汇管理部门凭以核销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凭证。它 由核销单存根、出口收汇核销单及其出口退税专用 三联构成。 1、核销单存根联的缮制 核销单存根联的缮制应以本套结汇单据的发票和出 口报关单为依据,在出口报关后交当地外汇管理局 备案。

225 (1)单位编号,外汇管理局统一印制。 (2)出口单位 (3)单位编码 (4)出口币种总价 (5)收汇方式 (6)预计收款日期 (7)报关日期

226 2、核销单正联的缮制 出口单位、单位编码与存根联同项内容一致,此外还有下 列项目 (1)银行签注栏 (2)海关签注栏 (3)外汇局签注栏 3、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的缮制 (1)出口单位、单位编码与存根联同项内容填写一致 (2)货物名称、数量、币种总价按出口报关单和商业发 票的内容填写 (3)报关单编号按出口报关单上的实际编号填写 (4)外汇局签注栏与正联同项内容填写一致

227 四、核销的有关处理 1、核销单注销手续的办理 出口核销单失效的,出口单位应在核销单失效之日 起1个月内向外汇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出口单位 在货物报关前丢失空白核销单的,必须在5个工作 日内向外汇管理局办理申请挂失手续,并提交书面 说明。 2、已报关核销单遗失手续的办理 出口单位在货物报关出口后遗失核销单的,应及时 向外汇局申报,填写报关后核销单遗失申报表,并 仍按原出口核销操作规程办理,核销后由外汇管理 局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说明”。

228 第八节 出口企业退税与有关单证 2003年底,国家调整出口退税率政策出台, 新政策对农业及深加工企业表现出积极的扶
第八节 出口企业退税与有关单证 2003年底,国家调整出口退税率政策出台, 新政策对农业及深加工企业表现出积极的扶 持和保护,提高其出口产品退税率。

229 一、出口退税的含义与原则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增强出口商品的竞争力,有税 务机关将出口离境的货物在国内生产与流通环节已 征的中间税款返还出口企业,从而使出口商品以不 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一种政策 制度。 目前,我国出口退税的基本原则是“征多少,退多 少,不征不退和彻底退税”。 二、出口退税的范围 具备一下4个条件,才有资格办理出口退税。

230 (1)产品属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
(2)产品是经出口报关离境的货物,以加盖海关 验迄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 (3)产品已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4)产品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231 三、出口退税应提供的单据 1、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 普通发票 申请退消费税的出口企业,还应提供有工厂开具的 并经税务机关和银行(国库)签章的《税收(出口 产品专用)缴款书》。 2、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备核) 3、盖有海关验迄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 税联)》 4、提供出口收汇单

232 四、出口退税的申报程序和计算方法 (一)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业务的文件和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 天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和注销 (二)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 从2004年1月1日起,我国对不同出口货物主要有 17%、13%、11%、8%、5%五档退税率。

233 (1)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三种
1、先征后退 2、免、抵、退 3、销项免税,进项税额退税 五、出口退税的相关单证 1、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2、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234 六、出口退税违章行为的处罚规定 (1)对有骗取出口退税嫌疑的出口业务,经主管 人员提出理由或根据,并报国家税务总局中心支 局、支局的主管局长或国家税务总局直属进出口税 收管理处,分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处长批准,可单 独立案检查。 (2)对经营出口货物的企业有下列违章行为之 一,除令其限期纠正外,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235 1、未按规定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 2、未按规定建立、使用和保存有关出口退税账簿 票证的。 3、拒绝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检查并拒绝提供退税 资料、凭证的。 (3)由于出口企业过失而造成实际退(免)税款 大于应退(免)税款或企业办理来料加工免税手续 后逾期未核销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令 其限期缴回多退或已免征的税款。

236 (4)企业采取伪造、涂改、贿赂或其他非法 手段骗取退税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收征收管理法》第44条处罚外,对骗取退税 情节严重的企业,可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停 止其半年以上的出口退税权。 (5)对外经营出口货物企业非法提供或开具 假专用税票或其他假退税凭证的,按其非法 所得处以五倍一下罚款。

237 第六章 进口单证及其缮制 第一节 信用证申请书 进口业务中使用的单证主要有发票、装箱 单、提单、保险单、产地证、商检证书、进
第六章 进口单证及其缮制 进口业务中使用的单证主要有发票、装箱 单、提单、保险单、产地证、商检证书、进 口货物报关单、进口许可证、开证申请书 等。 第一节 信用证申请书

238 一、申请开立信用证的程序 1、递交有关合同的副本及附件 2、开证申请书 3、缴付保证金 4、银行开立信用证 开立信用证的时间按合同规定,如果合同没有规 定,一般掌握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一个月或一个 半月左右

239 二、申请开证时应注意的问题 (1)开证前一定要落实进口批准手续及外汇来源 (2)开证时应掌握以卖方在收到信用证后能在合 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出运为原则 (3)应满足“证同一致”的要求 (4)单据条款要明确 (5)由于银行是凭单付款,不管货物质量如何, 也不受合同约束 (6)信用证申请书中含有某些条件而未列明应提 交与之相应的单据,银行将认为未列此条件,而不 予理睬

240 (7)信用证中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转
运、是否接受第三者装运单据等条款。 (8)国外通知行由开证行指定,进口方不能指 定,但如果出口商在订立合同时,坚持指定通知 行,进口商可在开证申请书上注明,供开证行再选 择通知行时参考。 (9)我国银行一般不接受开立他行保兑的信用 证,对可转让信用证也持谨慎态度。 (10)我国银行一般也不开立载有电报索偿条款 (T/T Reimbursement Clause)的信用证

241 三、开证申请书的缮制 1、申请开证的日期(Date) 一般合同规定交货期前一个月 2、受益人(Beneficiary) 3、信用证性质、号码 4、信用证有效期(Date of Expiry)、到期地点 (Place of Expiry) 5、是否转船 合同要求在选项前的方框中打“×”。 6、是否分批

242 7、信用证传递方式 信用证的开证传递方式已经印刷好,分别是信开 (by Air Mail)、简电通知(with Brief Advice by Teletransmission)、快递(by Express Delivery)、 电传(by teletransmission),生情人只需在选中的 传递方式前面的方框中打“×”即可。 8、装运条款 9、金额(Amount) 10、货物条款(Evidencing shipment of ….)

243 11、汇票条款(Draft(s)…) (1)汇票期限 (2)汇票金额 (3)付款人 12、贸易术语 13、单据条款(Accompanied by) 14、附加条款(Special Instructions) 15、其他

244 第二节 进口许可证 一、进出口许可证制度 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对进出口货物、技 术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以及进出口国
第二节 进口许可证 一、进出口许可证制度 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对进出口货物、技 术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以及进出口国 别等进行管理的一种措施。

245 二、进口许可证的管理与签发 1、进口许可证的管理 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技术,实行许可证管 理。商务部是全国进口许可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 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进口许可证 管理办法的之行情况,处罚违规行为。 2、进口许可证的签发 进口许可证管理实行“一证一关”管理。一般情况下进口许 可证为“一批一证”,如要实行“非一批一证”,应当同时在 进口许可证备注栏内打印“非一批一证”字样。 3、进口许可证有效期 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

246 第三节 进口货物报关单 一、报关单的概念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 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就进出
第三节 进口货物报关单 一、报关单的概念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 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就进出 口货物的实际情况作出的书面声明,以此要 求海关对其货物按使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 手续的法律文书。

247 二、报关单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报关单进行如下分类 1、按进出口状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2、按表现形式 (1)纸质报关单 (2)电子(EDI)报关单

248 3、按使用性质 (1)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 (2)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绿 色) (3)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蓝色) (4)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百色) (5)需国内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浅黄色) 4、按用途 (1)报关单录入凭证 (2)预录入报关单 (3)电子(EDI)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

249 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联及其作用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基本联由一式三联组成,即海 关留存联、海关统计联和企业留存联。不同的贸易 方式下,具体使用的联数有所不同。 四、报关单填制注意事项 (1)报关单的填报必须真实 (2)报关单填报要准确、清晰,尽可能打印 (3)分单填报 (4)分栏填报 (5)分行填报

250 五、进口报关单的缮制 1、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 单的编号 2、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3、进口口岸 进口口岸也称为关境口岸 4、备案号 5、进口日期 6、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 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251 7、经营单位 经验单位是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 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8、运输方式 运输方式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 分类 9、运输工具名称 10、提运单号 11、收货单位AAA 12、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13、征免性质 14、征免比例

252 15、许可证号 16、起运国(地区) 17、装货港 18、境内目的地 19、批准文号 20、成交方式 21、运费 22、保费 23、杂费 24、合同协议号 25、件数

253 26、包装种类 27、毛重(千克) 28、净重(千克) 29、集装箱号 30、随附单据 31、用途 32、标记唛码及备注 33、项号 34、商品编号 35、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36、数量及单位

254 37、原产国(地区) 38、单价 39、总价 40、币制 41、征免 42、税费征收情况 43、录入员 44、录入单位 45、申报单位 46、填报日期 47、海关审单批注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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