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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遵守 新安全生产法 谷林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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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一 、安全生产法修订简要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修订主要内容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目 录 一 、安全生产法修订简要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修订主要内容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四、企业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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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一、安全生产法修订简要情况 修订意义:1.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理念。。 依法治国 法治国家和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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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一、安全生产法修订简要情况 修订意义:2.进一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黄岛爆炸事故瞬间。 黄岛爆炸事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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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一、安全生产法修订简要情况 修订意义:2.进一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工业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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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一、安全生产法修订简要情况 修订意义:3.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 (1)社会与经济的发展,群众安全与健康需求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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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法修订简要情况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修订意义:3.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一、安全生产法修订简要情况 修订意义:3.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 (2)新生事物增多,安全生产法急需关注的东西还很多,一些工作的定位也有待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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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法修订简要情况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修订意义:3.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一、安全生产法修订简要情况 修订意义:3.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 (3)2002版是一部完全管制法制模式的法律,更加强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而对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强调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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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法修订简要情况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修订情况: 1.总体结构没有变化,仍然为7章,条数从97条增至114条。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一、安全生产法修订简要情况 修订情况: 1.总体结构没有变化,仍然为7章,条数从97条增至114条。 2.新增条文17条,占总数的15%。 3.在原条文基础上较多删减的32条,占28%。 4.局部字词改动的27条,占24%。 5.无任何修改的38条,占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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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法修订主要内容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负责的法理依据: 谁受益、谁负担原则。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安全生产法修订主要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负责的法理依据: 谁受益、谁负担原则。 企业负责的内在合理性: (1)企业最有能力规避安全事故; (2)企业直接影响从业人员的行为; (3)企业承担责任有利于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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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法修订主要内容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安全生产法修订主要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明确主要负责人及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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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法修订主要内容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2.关于“职工参与”的规定 (1)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安全生产法修订主要内容 2.关于“职工参与”的规定 (1)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2)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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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法修订主要内容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3.关于“政府监管”的规定 三个"必须":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安全生产法修订主要内容 3.关于“政府监管”的规定 三个"必须":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各级政府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3)有关部门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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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安全生产法修订主要内容 4.关于“行业自律”的规定 有关协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信息、培训方面提供服务,发挥自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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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安全生产法修订主要内容 5.关于“社会监督”的规定 最高可获5000元 安全生产需要全社会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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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法修订主要内容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6.关于“专业机构服务”的规定 (1)专业机构受托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安全生产法修订主要内容 6.关于“专业机构服务”的规定 (1)专业机构受托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 (2)专业机构对其服务负责。 (3)专业机构承担虚假证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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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新安全生产法强化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新安全生产法强化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修改后安全生产法共114条,不包括附则为111条,其中71条直接关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占64%。 2.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新增了17条,有9条直接关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占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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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一)安全生产方针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一)安全生产方针 第三条,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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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学习赖宁胸怀大志,从小做起;做好小主席,保卫财产;学习他热爱科学,勇于实践;学习他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学习他热爱祖国,临危不惧。 综合治理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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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第四条,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改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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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新增第十九条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新增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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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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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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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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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第二十五条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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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第二十五条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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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第二十五条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实习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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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第二十五条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案例:永和街道某信息科技公司在例行检查中,未能提供安全教育档案,违反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被课以罚款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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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第二十五条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案例:永和街道某信息科技公司在例行检查中,未能提供安全教育档案,违反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被课以罚款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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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第三十八条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安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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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职责还包括: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新工艺等安全培训(第二十六条)、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安全知情权(第四十一条)、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和相应经费(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以及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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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安全防护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安全防护 案例:某机电公司在我区某企业开展机电施工,未佩戴绝缘手套、带电作业,触电死亡。企业因未提供合格防护用品被处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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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责任: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责任: 1.新法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大幅度提高,除保留原法规的刑事责任之外,可处最高2000万的经济处罚; 2. 新法对首次发现的违法行为,由原法规的“限期改正”要求变更为“限期改正,可处罚款”,依据不同的违法行为,首次发现即可处罚,额度在5-20万之间。 3.未按照要求培训或者培训未如实记录的,可直接被“限期整改,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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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未来违法责任新趋势: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二)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未来违法责任新趋势: 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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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谁是主要负责人? 案例:某韩国在大陆企业最高领导是董事长,但是董事长基本上不到中国来,实际上主要负责人是生产部厂长。在1员工重伤事故调查后,认定生产部厂长未履行相关职责,最后处罚3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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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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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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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第四十七条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第四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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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第四十七条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第四十七条 新法规定发生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最高可处上一年收入80%的经济处罚。受到安全刑罚处理或撤职处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终身禁止担任企业负责人。 将原法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和“造成重大事故”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底线删除,意味着任何构成安全生产犯罪的行为都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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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要求?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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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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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案例:某皮革公司员工在货物出库作业时,从被纸皮盖住的80*80的电缆预留洞跌落到下1层楼,造成重伤。公司未能及时排查此隐患。被罚1.5万元。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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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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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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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相关责任: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相关责任: 对未按法规要求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可直接处罚5万元人民币,最高可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主要负责人直接罚款1-2万元。 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将可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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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五)安全生产“三同时”和安全评价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五)安全生产“三同时”和安全评价 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第二十八条),高危行业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评价(第二十九条)以及审查、设计、施工、验收的责任方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本次修订增加了金属冶炼和装卸危险物品两种高危建设项目,充分体现了这些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的变化。同时还将验收和责任单位改为了建设部门,进一步突出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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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六)对设备、标志和特种作业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六)对设备、标志和特种作业要求 对安全警示标志(第三十二条)、安全设备(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第三十四条)和特种作业人员(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无证上岗 案例:执法人员在检查某建筑集团在萝岗区工地时发现有工人无证上岗电焊作业,在开具整改后复查时再次发现。依据《安全生产法》出发施工企业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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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七)保障从业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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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八)安法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的违法非法行为及处罚 序号 组织或人员 职责义务数量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八)安法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的违法非法行为及处罚 序号 组织或人员 职责义务数量 违法非法行为及处罚数量 1 各级人民政府 37 2 生产经营单位 86 94 3 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9 4 从业人员 19 5 单位主要负责人 14 12 6 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 政府安全监管部门 49 8 政府安全监管人员 其他组织,包括政府部门 33 10 其他人员 11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未出现 47 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合计 277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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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八)安法涉及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的违法非法行为及处罚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八)安法涉及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的违法非法行为及处罚 多数条文不再把限期整改作为行政处罚的前置程序,且大幅度提高了处罚的上限。 1.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 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第90条 2.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 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逾期不改正;第90条 3.主要负责人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第9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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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八)安法涉及组织、人员的违法非法行为及处罚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八)安法涉及组织、人员的违法非法行为及处罚 89.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逾期未改正。第102条(吉林德惠) 90.封闭、堵塞员工宿舍出口。第102条 91.封闭、堵塞员工宿舍出口,逾期未改正。第102条 92.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 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第103 93.拒绝、阻碍安监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第105条 94.拒绝、阻碍安监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拒不改 正。第10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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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一)学习安全生产法,普及以人为本理念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一)学习安全生产法,普及以人为本理念 1.安全生产法体现的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理念。 (1)生命平等的观念。 (2)从安全生产为了经济发展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不是企业消灭事故,就是事故消灭企业,要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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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一)学习安全生产法,普及以人为本理念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一)学习安全生产法,普及以人为本理念 2.“生命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强调的是安全生产的法治理念。 (1)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必由之路。 (2)安全生产法是企业安全工作规则,是行为底线。 (3)遵守安全生产法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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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一)学习安全生产法,普及以人为本理念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一)学习安全生产法,普及以人为本理念 3.以安全生产法学习为载体,形式多样,在企业传播以人为本和安全法治理念。 谷林公众订阅号:gulin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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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二)对照安全生产法,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二)对照安全生产法,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事物之间是密切联系的,安全生产工作也不是孤立存在的,安全与企业内外诸多方面相关,搞好安全不光要在企言安,还要跳出安全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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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2.对照安全生产法,把企业安全工作按部门细化,做到守土有责,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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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3.用系统化的思维整合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责任体系自查制度,根据业务流程,查漏补缺,持续改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人 机 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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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用好安全生产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三)用好安全生产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1.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实践中,企业领导、各部门主管乃至班组长都要实现管业务和管安全的紧密结合。 (1)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2)法律是底线,工作没上限。 (3)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实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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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三)用好安全生产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三)用好安全生产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法律是处理各种关系的规则,依靠安全生产法,处理好与政府、员工、社会等方面的关系。 3.在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随时拿起安全生产法作为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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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贯彻安全生产法,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四)贯彻安全生产法,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1.坚持“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理念,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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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贯彻安全生产法,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四)贯彻安全生产法,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2.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为载体,加强对企业各环节、领域的安全问题治理,改善软硬件水平,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法律是最低规范。 (2)在履行法律的过程中,加强对企业内部环节安全治理。 (3)朝本质安全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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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贯彻安全生产法,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四、企业要如何遵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四)贯彻安全生产法,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3.把贯彻安全生产法与培养安全能力的员工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提升企业的安全治理能力。 (1)再好的设备,没有高素质的人员,事故也是不可避免的。 (2)通过安全生产法贯彻,让员工提升安全技能,进而提升企业安全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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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法守规 共创安全 安全靠法治 发展无捷径 请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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