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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地税局 纳税人学堂专题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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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讲解与落实 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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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 2014.10.20 2014.11.14 《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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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总括 固定资产加速 折旧政策 1、缩短折旧年限方法 2、双倍余额递减或者年数总和法 一次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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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2 缩短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 6个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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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扣除 1 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 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3 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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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型 6个行业 6个行业中的小微 所有行业 的企业 所有行业 取得时间 2014年1月1日后新购入的 2014年1月1日后新购入的
持有的 资产类型 固定 资产 研发生产共用的仪器设备 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 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 〉100万元 〈=100万元 不超过5000元 扣除方式 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一次性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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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一) 六大行业 ②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 )》确定 ③多元化经营的,看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以六大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才能享受加速折旧政策。 ④以 固定资产开始用于生产经营当年的数据为准,收入占比以后发生变化的,不影响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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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一般不应小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表)“营业收入”(第1行次)、“营业外收入”(第11行次)、“投资收益”(第9行次)、《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表)“视同销售(营业)收入”(第1行次)等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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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固定资产范围 1、房屋、建筑物;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5、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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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固定资产范围 (三) “新购进” ①“新”—包括2014年以后购进的已使用过的;
②“购进”—货币购进和自行建造(不含投资者投入、资产重组等方式增加的) ③购置时间点的确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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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研发设备 ①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范围口径,按照两个文件规定执行。(国税发[2008]116号) (国科发火[2008]362号)
②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加扣时,应按照研发费用加扣的有关文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的折旧费用等金额加扣。(遵行准则、制度的规定) ③小型微利企业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所发生的折旧、费用等金额,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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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①“5000元”---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 ②“持有”---既包括2014年1月1日前已经购进的,也包括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 ③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其折余价值可在2014年1月1日以后一次性扣除。(计税基础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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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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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缩短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种类 原定年限 房屋、建筑物 20年 12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10年 6年
缩短后年限 房屋、建筑物 20年 12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10年 6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5年 3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4年 2.4年 电子设备 1.8年 “原定年限”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0条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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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双倍余额递减或年数总和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减去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的两年期间,将固定资产净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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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双倍余额递减或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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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政策衔接 ①相关的加速折旧政策有: 国税发【2009】81号 财税【2012】27号
②企业的固定资产既符合本公告优惠政策条件,同时又符合国税发〔2009〕81号文和财税〔2012〕27号文中相关加速折旧政策条件的,可由企业选择其中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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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由于以下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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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七、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八、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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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预缴可享受 ①预缴申报时,同时报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
②预缴申报时,由于无法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重数据,可以由企业合理预估,先行享受。到年底时如果不符合规定比例,则在汇算清缴时一并进行纳税调整。 ③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时点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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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
行次 项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2 营业收入 200 3 营业成本 100 4 利润总额 5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6 减:不征税收入 7 免税收入 8 减征、免征应纳税所得额 24 9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10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9行) 76 11 税率(25%) 0.25 12 应纳所得税额 19 13 减:减免所得税额 14 其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15 减: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 10 16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7 应补(退)所得税额(12行-13行-15行-16行) 9 18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19 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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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预缴申报步骤 (1)在申报界面“本月需要申报的报表”部分点击《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右边的“按季申报”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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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申报步骤 (2)进入主表中填入除加速折旧之外的数据 “暂存”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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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申报步骤 (3)在附表列表的未申报列表部分点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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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申报步骤 (4)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 注意:①申报表上方“涉及金额”需要填写,将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额与采取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之间的差额填入。②《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最后一列“加速折旧适用情况”,根据对应行次选择“是”或“否”,未享受加速折旧的项目必须选择“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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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管理要求 ①企业享受此项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不需要税务机关审批,而是实行事后备案管理。
②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企业对所属分支机构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由其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③目前5000元以下一次性扣除省局不要求备案。 ④发票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无需报送税务机关,留存企业备查即可 ⑤企业应建立台账,准确核算税法与会计差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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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差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规定,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企业会计处理上是否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不影响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即固定资产在会计核算上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所得税申报时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可以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由此产生了税法与会计差异的情况,企业应建立台账并准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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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管理要求 ⑥主管税务机关应对适用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企业加强后续管理,对预缴申报时享受了优惠政策的企业,年终汇算清缴时应对企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进行重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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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填报举例 例一:某企业2014年12月购进一台全新的研发设备并投入使用,价值360万元,会计折旧年限为10年,税收将折旧年限缩短为6年,暂不考虑净残值,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假设该企业2015年度四季度累计会计利润100万, 2015年前三个季度已累计预缴10万元,2015年第四季度该如何预缴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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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一 (1)享受加速折旧时点把握: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 (2015年1月) (2)本期折旧额:预缴申报时填报当月(季)度税法口径的折旧额 累计折旧额:预缴申报时填报本年度1月1日截止当月(季)度税法口径的折旧额 正常折旧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一般规定计算的允许税前扣除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不含加速折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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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一 (3)正常折旧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一般规定计算的允许税前扣除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不含加速折旧部分。 *会计上未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按照会计处理反映的折旧额填报。(√本期 9 累计36) *会计上采取缩短年限法的,按照不短于税法上该类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和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额填报;会计上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按照直线法换算的折旧额填报。(目的统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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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一 (4)加速折旧额-正常折旧额 反映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政策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的金额 (5)该企业2015年四季度预缴申报时,本年累计因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60-36=24万元 填报在预缴申报表 A类第8行次:“减征、免征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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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
行次 项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2 营业收入 200 3 营业成本 100 4 利润总额 5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6 减:不征税收入 7 免税收入 8 减征、免征应纳税所得额 24 9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10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9行) 76 11 税率(25%) 0.25 12 应纳所得税额 19 13 减:减免所得税额 14 其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15 减: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 10 16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7 应补(退)所得税额(12行-13行-15行-16行) 9 18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19 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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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
行次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 合计 原值 本期折旧(扣除)额 累计折旧(扣除)额 正常折旧额 加速折旧额 1 一、六大行业固定资产 360 15 60 9 36 8 (七)其他行业 13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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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填报举例 例二:甲企业属于其他行业,2014年1月购进3台计算机并投入使用,每台价值不含税价为5000元,该企业采用直线法3年摊销,暂不考虑固定资产的净残值,2014年企业所得税年报如何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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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需要填报两张附表
例二: (1)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需要填报两张附表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和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2)填报顺序:先填写三级附表A105081,六大行业的数据会自动反映到二级附表A10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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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二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最后一列“加速折旧适用情况”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80)调整原因(最后一列)需要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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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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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一次性扣除的残值问题 2、2014年未享受加速折旧优惠,能够自2015年度起对2014年度新增的固定资产申请享受优惠? 3、企业坚持不愿意享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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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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