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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罗马书小测验 一、 保罗写罗马书时曾经去过罗马几次? 1.一次 2.三次 3.四次 4.零次 5.两次 二、罗马书是在哪里写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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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使徒行传罗马书小测验 一、 保罗写罗马书时曾经去过罗马几次? 1.一次 2.三次 3.四次 4.零次 5.两次 二、罗马书是在哪里写成的?
1.一次 2.三次 3.四次 4.零次 5.两次 二、罗马书是在哪里写成的? 1.腓利比 2.耶路撒冷 3.罗马 4.哥林多 5.帖撒罗尼迦 三、罗马书的写作目的是什么? 1.联络感情 2.招募同工 3.拨正教会的方向 推荐非比 5.圣灵感动 四、保罗为什么要去罗马? 1.从未去过 2.看望教会 3.传福音 4.为教会捐钱 5.招募同工 6.去西班牙 五、保罗何处决定去罗马的? 1.在安提阿 2.在以弗所 3.在贴撒罗尼迦 4.在居比路 5.在去腓利比的途中 六、保罗在罗马教会中讲了几篇道? 1.两篇 2.一篇 3.从早到晚讲了许多 4.四篇 5.没有讲任何道 i

2 使徒行传罗马书小测验 七. 保罗未到罗马之前,听到了有关罗马教会的什么风声?
1.有淫乱的事 2.有纷争的事 3.有异端的事 4.有关他们信德的事 5.有逼迫的事 八. 保罗希望在罗马教会中得到什么? 1.得到谅解 2.得到财务上的支持 3.得到同工 4.得到 九. 保罗是在谁家里写罗马书的? 1.犹大家里 2.吕底亚家里 3.亚居拉家里 4.该犹家里 5.马可家里 十. 罗马书是何时写成的? 1.主后55年 2.主后62年 3.主后57年 4.主后58年 5.主后71年 i

3 新约概论简介 罗马书

4 一、 保罗心中的罗马之行 前 言 使徒行传中提到保罗第三次布道即将结束时,表示自己要去耶路撒冷然后还要到罗马去看看。
前 言 一、 保罗心中的罗马之行 使徒行传中提到保罗第三次布道即将结束时,表示自己要去耶路撒冷然后还要到罗马去看看。 【徒19:21】 这些事完了,保罗心里定意,经过了马其顿,亚该亚就往耶路撒冷去,又说,我到了那里以后,也必须往罗马去看看。 虽然保罗并没有想到自己是带着锁链到了罗马,但是在保罗的心中曾经有一个宏伟的宣教计划。他忠于神对自己的托付,并且立了一个不寻常的志向… 【罗15:20】 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 这就决定了保罗的工作方向和事奉特点。当他在爱琴海一带的宣教工作基本结束,外邦的教会纷纷建立起来以后;保罗便在心中萌生了前往西班牙宣教的念头。因为保罗觉得在那一带再没有可传福音的地方了,必须开辟新的工场。 i

5 可能那时保罗已经认识罗马教会中的一些弟兄,所以这封信等于先为保罗开路。
【罗15:23】 但如今在这里再没有可传的地方,而且这好几年,我切心想望到士班雅去的时候,可以到你们那里。 很显然,保罗到罗马的目的不像是去传福音,因为保罗没有到罗马之前,罗马已经有了相当规模的教会。但是,作为生来就是罗马公民的保罗从来没有到过罗马,如果能够在前往西班牙之前造访罗马,这将是他长久以来的一个心愿。 另外,当时的西班牙是罗马帝国西部最古老的一个省份,那里有许多犹太人,假如能够在罗马的教会中遇到志同道合的同工,有些属灵的交通和共识,然后一起去西班牙宣教便是求之不得的。 保罗在写罗马书之前,并没有到过罗马;而保罗的信又是写个罗马教会的,这在逻辑上有些奇怪。但是从保罗的宣教计划中来看却很合理;前面提到了,他希望把罗马教会作为向西班牙传福音的基地;所以,先写一封信委托坚革里教会的女执事非比带去。 【罗15:24】 盼望从你们那里经过,得见你们,先与你们彼此交往,心里稍微满足,然后蒙你们送行。 可能那时保罗已经认识罗马教会中的一些弟兄,所以这封信等于先为保罗开路。 i

6 此书是一卷比较特别的书信,因为它既不是为解决教会中存在的问题而写,又不是为了纠正异端而作。 到底罗马书的的写作目的是什么呢?
二、罗马书的写作目的 此书是一卷比较特别的书信,因为它既不是为解决教会中存在的问题而写,又不是为了纠正异端而作。 到底罗马书的的写作目的是什么呢? 除了上面所讲的招募同工以外,保罗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目的。 1. 罗马的教会不是保罗建立的,他对那里信徒在真理方面的根基是否稳固,不是很了解。在第一世纪犹太教的搅扰是很大的,无论是犹太人或是外邦人都需要明白救恩是因信得到的。因此,保罗不仅在此信中阐明了救恩的真谛,也同时亮明了自己的观点。 保罗还担心那些那些在小亚细亚低档他的犹太人,会把他们的教训带到罗马;因此,这封信也可以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在信中把因信称义讲的那么详细,并且从多方面证明自己的论点。 2.保罗在信中介绍了非比,她是坚革里教会的女执事。她要到罗马去,正好保罗也即将去罗马,先让非比把信带到然后自己再去就比较方便了。当然,非比也是赞成因信称义的,并且支持保罗的工作。 i

7 至于本书的写作时间,有许多猜测;但是比较有权威的推论指出,保罗是在主后57年冬天或是58年的春天写成的。
3.圣灵的感动是最重要的因素,神使用保罗的才华和对真理的认识,感动他写出 这卷基督教信仰中根基性的书信。对于后世的信徒的信仰起到了灯塔般的作用。 这是基督教神学理论中的柱石性文献,特别是有关救恩方面的真理,也只有保罗才能用文字的方式写出来。彼得约翰虽然各自写了多卷书信,但是从高层次的哲理方面解释救恩还是不够的。 保罗写罗马书的时候,是在一个比较平静的环境中写的。他的笔法非常平稳,逻辑推理很强,而且是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因信称义的道理。另外,保罗在罗马书的用词上也是非常小心的,就连动词的时态,介词等等都用的很准确。 三、写作地点和时间 保罗写罗马书的时候是住在一个叫该犹的人家里,该犹的家是在哥林多;因此,罗马书几乎肯定是在哥林多写成的。而该犹就是保罗在哥林多所结的果子。并且,该犹是仅有的几个有保罗施洗的信徒之一。 至于本书的写作时间,有许多猜测;但是比较有权威的推论指出,保罗是在主后57年冬天或是58年的春天写成的。 i

8 ⑴我们要从神公义的属性角度看人类被定罪的问题,了解人类被定罪的根本原因。包括外邦人和犹太人被定罪的区别,以及律法和神的审判。
四、罗马书概论的神学重点 ⑴我们要从神公义的属性角度看人类被定罪的问题,了解人类被定罪的根本原因。包括外邦人和犹太人被定罪的区别,以及律法和神的审判。 ⑵从神圣洁的属性中看因信称义的救恩问题。 ⑶从基督徒的实际生活中看因信称义的意义。分析圣洁生活与得胜的秘诀,失败与挣扎的现实。 ⑷从历史和救恩的角度看犹太人与外邦人在神国中的地位。 ⑸基督徒的生活准则和保罗的榜样。 本课程会用讨论的方式,思考神的话语,慎思明辨,求神的灵光照我们揭开神话语的奥秘,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的真理。 i

9 一、序言 罗马书大纲 二、神的义与人类的定罪 三、因信称义 四、与神和好 五、三个对比 六、因信称义在生活中的实践—圣洁的生活
七、灵里面的生活—得胜 八、再谈以色列人的问题 九、活祭 i

10 一、序言 罗马书概论 罗马书的序言包括了保罗的自我介绍以及问安,保罗的愿望和本书的主题。 A.问安:
从罗马书开始的问安中,就充满了浓厚的神学色彩;这不是礼貌性的问安,而是具有神学意义的宣告,阐明自己和受信人之间在基督耶稣里面的关系。 【罗1:1-7】 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这福音是神从前借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我们从他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其中也有你们这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我写信给你们在罗马为神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众人。愿恩惠平安,从我们的父神,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在所有的保罗书信中,罗马书的引言是最长的了;也可能是因为保罗这封信是写给一个自己所不熟悉的教会,要多用些笔墨。 i

11 前面提到过,保罗写罗马书时还没有到过罗马;当地的教会并不是了解保罗,今天他要写这样一封很有分量的有关信仰根基问题的信给从未见过面的教会,必须让人知道自己的身份。也可以说让罗马教会知道写信人的“权威”;所以,保罗从三个方面向罗马教会介绍自己。 保罗看门见山地说明自己是耶稣基督的仆人;在这里用仆人这个称呼有双重意思:一个意思是隶属于基督,基督对自己有绝对的主权。自己是重价所买来的,没有丝毫像奴仆一样负面的意思,这里保罗所强调的是他与耶稣基督的关系。 另一个意思是仆人服侍主人是理所当然的事,也是保罗引以为荣的事情;这样的称呼在信中显得不仅很谦卑,更是很贴切。保罗的自我介绍中不仅提到自己和耶稣基督的关系,而且也提到了自己使徒的身份是蒙召而得的。是神所特别拣选出来做使徒的,而且是做外邦人的使徒。 使徒行传中虽然提到彼得比保罗先到了外邦人中传讲福音,但却没有指出他是外邦人的使徒。保罗非常郑重自己做外邦人使徒的职份,因为神特派他去外邦人中传神的福音,这是特别的使命。罗马是外邦的城邑,其中当然会有许多外邦信徒。这样介绍自己无疑会得到罗马教会的认同。 i

12 从保罗给新约各个教会的信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对自己是耶稣基督的仆人和被拣选作使徒感到非常自豪和重要。几乎每一封信都是这样介绍自己的。
从上面的三个方面来看,保罗的非常看重自己和神的关系,因为有了这种关系,才有了神的拣选,使他成为特别拣选的使徒;又因为是特别拣选的使徒便有特别的使命。 从保罗给新约各个教会的信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对自己是耶稣基督的仆人和被拣选作使徒感到非常自豪和重要。几乎每一封信都是这样介绍自己的。 【林前1:1】 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同兄弟所提尼, 【林后1:1】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保罗,和兄弟提摩太,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并亚该亚遍处的众圣徒。 【加1:1】 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神) 【弗1:1】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保罗,写信给在以弗所的圣徒,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有忠心的人。 【腓1:1】 基督耶稣的仆人保罗,和提摩太,写信给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稣里的众圣徒,和诸位监督,诸位执事。 【西1:1】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保罗,和兄弟提摩太, 【提前1:1】 奉我们救主神,和我们的盼望基督耶稣之命,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保罗, 【提后1:1】 奉神旨意,照着在基督耶稣里生命的应许,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保罗, 【多1:1】 神的仆人,耶稣基督的使徒保罗,凭着神选民的信心,与敬虔真理的知识, i

13 【加1:6】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
罗马书的序言中,保罗不仅介绍自己的三个方面,还非常独特地介绍了他所传的福音是什么样的福音。可能是当时有许多异端邪说和抵挡保罗的犹太人对他的毁谤,保罗强调了他所传的福音有三点非常重要的内容: 1. 是从前神借众先知,在圣经中所应许的。 这说明了福音的历史性和真实性,对于罗马的信徒来说,这是很重要的信息。说明保罗所传的福音不是什么新福音,时髦的信息。这里很明显,保罗的意思是在提醒受信人不要接受其他的“福音”。就像他写给加拉太教会的信中所提到的那些“别的福音”。 【加1:6】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 可见那个时代的异端是非常普遍的。既然在旧约中就有借众先知的应许,当然在新约中就一定会应验。所以在第二点中便谈到了耶稣基督的神人二性。 2. 耶稣基督的人性和神性。 【罗1:3-4】 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 i

14 我们知道这当然不是保罗的用意,那么应该如何理解这段经文呢?
耶稣基督是大卫属肉体的子孙,这是从人的血统上来看耶稣的人性。他在世的时候被人厌弃,在肉体中的时侯是软弱的,而且因为软弱被钉在十字架上。这是从人的角度上看,好像耶稣是软弱的;因此,被钉在十字架上了。 【林后13:4】 他因软弱被钉在十字架上,却因神的大能,仍然活着。我们也是这样同他软弱,但因神向你们所显的大能,也必与他同活。 这里保罗强调按照圣灵说,基督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了是神儿子。那么,是不是说如果不从死里复活,就显不出他是神的儿子,或者说他不是神的儿子呢?难道说神的大能只有在耶稣复活以后才在基督身上显明出来吗? 我们知道这当然不是保罗的用意,那么应该如何理解这段经文呢? 耶稣本来就是神的儿子,道成肉身来到世界上也是神的儿子,即便在软弱中还是神的儿子;这一点与耶稣是否从死里复活毫无关系。 耶稣一直都是有能力的,但是,在他复活之前,他的能力没有常常显出来。只有行神迹的时候和教训人的时候才显出来。但是他复活以后就不再在软弱中了。这里所说的“以大能显明”并不是说借着复活才显出他的大能,而是说复活以后更加显明他是大能中神的儿子了。 i

15 保罗在这里简明扼要地重申了耶稣基督的神-人双重性。所以自己所传的这位耶稣就是神的道。
3. 在万国中叫人信服真道 保罗自己领受了神的恩惠和使徒的职分,并且要在外邦中传扬神的道。目的是把自己所领受的告诉罗马的信徒,叫他们也像万国中的外邦人一样能够信服真道。因此,才写信给:“你们这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在罗马为神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众人。愿恩惠平安,从我们的父神,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让我们注意保罗对罗马信徒们的称呼。他的用词是非常小心的,这些词都与罗马书中后来所要讲的内容有和神学思想有密切关系。 蒙召的人,就是蒙耶稣基督所召的人;在保罗看来每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都是蒙神所召的人,当然就是属耶稣基督的人,也就是蒙拣选的人。这不是人的选择而是神的预定和拣选,这与保罗后来的神学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蒙神所爱的人,就是那些接受神救恩的人;也是接受十字架大爱的人,神赐下独生子,这是神爱的终极表现。 i

16 神爱人是主动的,自发的;是神自己要爱。人被神爱却是被动的,神爱人不仅仅是因为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了人,而且是由神就是爱的属性和意志所决定的。
奉召作圣徒的人,就是重生得救的人;圣徒和蒙召是不能分开的,因为蒙召和作圣徒是同时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说一蒙召就作了圣徒,就进入了圣洁的地位中。 那么请问既然进入了圣洁的地位中,是不是说每一个蒙召的人都是圣洁的呢? 这里所说的圣徒是说蒙召以后所站的地位是圣洁的,并不是说个人有多么圣洁。基督徒成为圣徒是在神的眼里被看为圣洁,这是既成的事实,是借着耶稣基督的宝血而成圣的。这是不需要追求的,而且,圣徒没有等级上的差异。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作为一个有圣洁地位的蒙召之人,在生活上必须追求圣洁,因为神是圣洁的。这是一生要追求的目标,要结出果子与悔改的心相称。所以说,成为圣徒是靠神的恩典,而成为圣徒以后应有与自己地位相称的圣洁行为。 B.愿望 从第一章第八节到十五节,保罗提到了罗马基督徒们和教会在自己心中的地位。并且称赞他们的信德传遍了天下。 i

17 这说明罗马的教会是很有名的,而且成为当时外邦人教会的一个榜样。保罗听到了罗马教会的好名声,便不断地为他们祷告,并且很久以前就多次希望到罗马去亲眼看看。
【罗1:11-13】 因为我切切地想见你们,要把些属灵的恩赐分给你们,使你们可以坚固。这样我在你们中间,因你与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我屡次定意往你们那里去,要在你们中间得些果子,如同在其余的外邦人中一样。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目的是为了要把属灵的恩赐分给他们,并且得一些果子;保罗的确有过许多属灵的恩赐和能力,都是圣灵曾经赐给保罗的。保罗说要分给罗马的基督徒们,是说要把他借着圣灵的恩赐在外邦教会中所作的事情与他们分享,教导他们一些自己在外邦教会中的治理方法等等,这些都是恩赐。 完全没有任何意思要分给他们一些“超然的恩赐”,比如说方言、医病、赶鬼等。因为保罗的目的是要让他们可以信心更加坚固,并要在他们中间得些果子,如同在其余的外邦人中一样。这是保罗要到罗马去的真正目的。 他不是要去罗马传福音或建立教会像在外邦人中一样,因为那里已经有许多信的人,也有很好的教会。而是要在他们中间去帮助收获,希望从中能够找到一些同工与他一起前往西班牙宣教。 i

18 保罗虽然曾经在以弗所为信徒祷告后,圣灵降在他们身上,他们就说方言和预言;但那并不是保罗的“功劳”和“能力”,而是圣灵随己意所行的事。而且保罗并不是每次祷告圣灵都那样的工作。
从以上经文中看到,保罗的心愿是要坚固他们,并且因你与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同被一个灵所感,大家的信心是一样的信心,这里的安慰就是前面所讲的坚固,意思是说彼此一同得到鼓励。 【罗1:14-15】 无论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所以情愿尽我的力量,将福音也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 保罗用了欠债这个观念来形容自己传福音的动机和心情,就像一个欠债的人希望尽快把债务还清一样的迫切。可是在这里保罗有说情愿尽自己的力量,把福音也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是什么意思呢?罗马不是已经有很好的教会了吗? 而且他们的信德已经传遍了天下,还要保罗再来罗马的教会传福音吗? 所以,有人说这里的“罗马人”不应该理解成罗马教会中的信徒,而是借用罗马教会泛指所有罗马人;或者说是那些还没有听见福音的罗马人。可是,保罗不是说他立志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立在别人的根基上吗? i

19 比较合理的解释可能是保罗要把因信称义的信息再传给罗马的教会和罗马人,恐怕罗马的教会仍然传约翰的洗礼,或依旧要求外邦人受割礼像其他地方的犹太人一样,或是对福音了解的不完全。
保罗用了“情愿”来描写他的心情。意思是说,即便你们知道了福音,我还是情愿尽我的力量,再把福音讲一遍。这里让我们看到保罗对罗马教会的信仰持观望态度,因为当时的罗马是世界的繁华之都,教会的信仰是否纯正?社会上对福音的态度有如何?这都是保罗所关心的问题。 【徒28:23-24】 他们和保罗约定了日子,就有许多人到他的寓处来,保罗从早到晚,对他们讲论这事,证明神国的道,引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书,以耶稣的事,劝勉他们。他所说的话,有信的,有不信的。 使徒行传提到当保罗到了罗马,果然是不出所料,犹太人的反应和别处的外邦人毫无分别。虽然路加没有说到保罗寓所听道的人是罗马教会的人,但是可以肯定有教会中的人来。那些不信的犹太人是否会对教会有影响呢,就可想而知了。 C.本于信以致于信 【罗1:16】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i

20 以上这两节圣经是罗马书的主题经文,其实也是保罗写罗马书所要讲的主题内容。保罗似乎预感到了像罗马这样繁华的大都会城市,人们对于福音的态度会是如何;很可能会嗤笑,讽刺或逼迫保罗,因此,便首先亮明了自己的观点——我不以福音为耻,因为这福音是神的大能。 保罗没有说福音有能力,而说福音就是神的大能;一旦传出去,神的大能就显明出来在一切相信的人身上。这个大能是使人相信的能力,福音的本身就带有这样的能力。福音不单单是好消息,也是能力的本身;传福音也不仅仅是信息的传递,而是能力的流露。 因此,传福音不仅仅是在传递一个使人得救的信息,更重要的是告诉人信息所带的能力。这种从神来的能力要救一切相信的人,不是救一切听见的人。相信成了人得救的一个前提,也是被称义的前提条件。 在信的人中,得拯救的次序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但是犹太人不要福音,所以福音就按照神所定的次序传到了外邦人中。应该强调的是福音传到外邦并不是因为犹太人拒绝,而是神计划;无论如何,福音都要传到地极。其实,犹太人的拒绝从反面加快了福音传到外邦的速度。 i

21 保罗又提到一个很重要的神学名词——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什么是神的义呢?又是如何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的呢?
“义”有不同的意思;比如:良善、公义、正直、正义、合法等等。在英文中至少有三个不同的字来表达上述的这些意义:Goodness、Righteousness 和 Justice; 但在中文里,字面上却只有一个字。人因为相信了福音,接受基督的救恩就得到了从神来的义,那么这个“神的义”是指什么说的呢?基本上有几方面的内容: 1. 义是罪的反义词,罪代表的是恶,义代表的是善。从神来的义就是从神来的善。保罗在这里所说的“神的义”指的就是神的良善。人因信得到了神的义就是不再被神算为有罪,在神的眼里看为善了;是耶稣的宝血遮盖了我们的罪,于是被神称为义人了。神的义里面有神的慈爱和赦免与怜悯。 2. 神的义里面包含了神的圣洁;信主的人既然是神眼中的义人,就有了圣洁的身份和地位。因此虽然我们没有神那样圣洁,但是我们已经有了圣洁的地位。这个地位是在神眼里的地位,我们的行为和生活要与我们的地位相称,就必须不断地追求圣洁。 i

22 3. 神给我们的义里面含着祝福;我们被神算为义、看为善以后,我们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改变。神称我们为义人的最终目的是要让我们恢复“神儿子”的地位,活出神当初创造我们的本相,荣耀神。
4. 神的义里面有抵制罪恶的本能,人有了神的义以后,也会抵制罪恶。这是重生的生命排斥“毒素”的必然反映。人原来生在罪里、活在罪中,不可能自发地产生对罪的厌恶感。必须有了从神来的良善——神的义,里面的生命改变了,才可能开始憎恶罪恶。 因信而得到的神的义和神属性中的义是不同的。因信称义的义是神白白赐给人的,但是必须通过福音显明出来。也就是说人如果不接受福音,神的义就不能显明在他身上,他的生命就不会有任何的改变。他就没有从神来的良善,耶稣的血没有遮盖他的罪,在神的眼里他是与神为敌的,神的震怒还在他身上。 而神属性中的义是指神的公义和正义。这与人是否相信福音毫无关系。因为无论人信不信神,神的正义和公义都是不会改变的。神的属性中的义不需要通过福音才显明出来。 i

23 保罗接着讲到了一个更难解释的概念——神的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这是新约圣经中难解的名言之一,中文的各种译本基本上的看法是一致的;比如:
“ 显明” 是个继续不断的动作,也就是借着福音的广传,神给人因信而有的义才不断地显明出来。虽然神的义借着人传福音的工作而显明,但还是神的旨意,若不是神对人的启示和怜悯,人根本无法了解神,也无法得到神给人的义。 保罗接着讲到了一个更难解释的概念——神的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这是新约圣经中难解的名言之一,中文的各种译本基本上的看法是一致的;比如: 吕振中译本:始于信而归于信 新译本:本与信而归于信 和合本:本于信以至于信 思高译本:原于信德,而又归于信德 最新国际译本:从始至终都是因着信 英文版本的解释也比较类似: 钦定本(英) :从信到信 新国际版 (英):从起初到末了的信 基本英文版(英):从信到信 i

24 一些有名的神学家和基督教中的伟人们也有不同的看法: 加尔文:从一种程度的信到另一种程度的信 奥古斯丁:从传福音的人到听福音的人
特土良:从旧约的信到新约的信 巴特:从神的信实到人的信心 莱特弗:从信开始达到信的目标 马丁路德:渐渐增多的信 陶德:完全出于信心 其实,与其追寻各种说法的源头或者原文的语法结构,不如从保罗的原话和他一贯的立场来理解。保罗在罗马书所强调的重点就是因信称义,前面又提到了神的义是因为人听信福音才赐给人的。因此,应该理解为显明神之义的唯一途径就是信,自始至终完全的信心;义人必因信得生。 义人就是因信而被称为义的人,也就是有了神的义的人;他们得生命就是因为信,不但被称为义而且还得到永生。 i

25 二、神的义与人类的定罪 我们知道,神的义是借着福音显明出来的;没有福音,神的义就不能显明出来;没有神的义,人就不能得永生。人需要神的义,因为人类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果没有神的义显明出来,全人类就都灭亡了。 从这里开始将进入罗马书的中心,让我们仔细研读神的义和人的罪的问题。 A. 外邦人被定罪的问题。从十八节到三十二节主要讲到了集中表现在外邦人中的罪,这并不是说犹太人不犯这些罪,而是说在外邦人中比较明显。 【罗1:18】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这里再次用了“显明”一词,与前面的“显明”是一样的词。前面显明了神的义,后面显明了神的愤怒。而神的义和愤怒都是神的属性,是慈爱和圣洁的集中表现。 对于不信的人,就是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来说,神显明的是愤怒,而且是从天上来的愤怒,这里面含着定罪和审判。对于信的人来说显明的是神的义,含着慈爱和怜悯。显明的意思是说神的作为是通过启示给人知道的。 i

26 【约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原文作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保罗提到了神的愤怒,在神的属性中似乎很少提到神的愤怒,往往讲到神的慈爱,怜悯,永恒,全能,全知,全在,公义,圣洁等等。不错,神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但也是会发怒的神,只不过是不轻易发怒的神罢了。 神固然爱世人,但是面对人类的罪恶神必须要发怒,这是圣洁公义和慈爱的表现。如果神不发怒就体现不出神自己的公义(不是因信而称的义)了。神的公义和慈爱是不可分割的。因为神的这两种属性都同时表现在基督的十字架上,神对罪恶的愤怒体现在十字架上,同时神对人类的慈爱也表现在十字架上。十字架是神这两种属性表现的最高形式。 上面提到的两种“显明”的途径也有很大分别,神的义是借着福音显明的。承受了神的义的人就不被定罪了。而神的愤怒是借着定罪显明的,阻挡真理的人就承受了神的愤怒。 【约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约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原文作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有人认为神的愤怒是指末日的审判,定罪也是末日的定罪;但从保罗的话中并没有这种意思,而是现在就显出来了。 i

27 原文的动词是现在时表示一个持续的连贯性的动作。约翰福音的话也证明了这一点。保罗强调了神的愤怒一直都显明在不虔不义的人身上。
什么是不虔不义呢?谁是不虔不义的人呢? 简单地讲不虔不义就是罪,就是人在神面前所犯的罪孽;不虔不义的人就是那些悖逆神的人。神的震怒显明在罪人身上,神自己的公义也显明在人的罪上。神向犯罪的人发怒,要人离弃罪恶,但神也向归向他的人显明因信所得的义。 深入地讲不虔不义的内容,要分成对神不虔敬,对人不仁义两方面。前者决定了后者,后者又反映了前者。不敬畏神的罪人当然也不可能对世人仁义。这样的人行不义的事,就是阻挡真理,或说是拦阻压制真理的事。 阻挡真理主要是对别人来说的,如同耶稣斥责法利赛人一样,他们正当人前把天国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也不让别人进去;自己不相信神,还禁止别人相信。而压制真理却有对自己而言的成分,这些不虔不义的人当他们看到神创造的奇妙;本性中便受到了启发,让他想到宇宙万物的起源;但是他们却压制,甚至故意消灭任何可能认识神的意念。保罗在这里为下面的话打下了伏笔。 i

28 【罗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
神的事情有很多是人所不能知道的,因为人有限的头脑不可能理解;人只能知道人的理性、能力所能接受的事情。对于神的事情,就是神显给人的那一部分,是神造人的时候就已经赐给人的天性,人可以借此知道神的存在。 当然,这些对神的知识并不等于对救恩的认识,因为神没有在圣经以外,用别的方法让人知道救恩的事情。人也不可能从圣经以外,明白救恩。圣经,而且只有圣经,才是唯一认识救恩的途径。世人虽然没有听见过救恩,但是借着自己对自然界的观察就应该知道神的神性和神的伟大。因此相信有神是人的本能。 神的存在是不需要证明的,也是无法证明的。为了让每个人对神都有一个基本的认识,神就赋予人这种天性。所以,人知道有神是无法推脱的事实,而认识救恩却是从听道来的,而且要靠神的恩典和圣灵的工作。 这节经文中用了两个显明,中文的翻译中没有任何分别;但是在原文中的意思是略有不同的,头一个显明是“显而易见”的意思。说明对于神的事,人所能知道的那部分,是非常显而易见的,不需要特别的知识和学问,是人人都应该知道的。 i

29 保罗进一步讲明了有关神的神性和永能是什么时候显明给人的,并且如何知道神的神性。
第二个显明有“显明出来”或让人看见的意思。也就是说是从神的角度,主动地让人知道了解。甚至是为人创造条件,显露给人看。因此,这段经文应该理解为:神的事情,也就是人所能理解的那一部分,是显而易见的并且是显明在人心里的;因为神已经显露给人看了。 虽然上面两个显明略有不同,但基本上是非常显然的意思。和十八节的启示性的显明是完全不同的意义。汇总来说,神的神性和大能是显而易见的,也是神给人类显露出来的;但是神的义和圣洁却是靠神的启示,人才能理解的。 保罗进一步讲明了有关神的神性和永能是什么时候显明给人的,并且如何知道神的神性。 【罗1:20】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从造天地以来,具体地讲,也就是自从人类被造的时候,神已经把认识神性的本能赐给了人。但是神的永能和神性并不是造了人以后才是明明可知的,而是本来就存在了,神造宇宙万物的目的就是让人不仅可以存活,而且借着这些明明看得见的事物晓得神的神性和永能。 i

30 神的永能和神性虽然比较抽象,但是却不是不可知的,是可以通过悟性了解的。这种悟性也正是人和其他被造之物所不同的地方。这是神给人特别的礼物。
所造之物的证据都是神所赐给人的,人就应该不仅知道有神,认识神的神性和大能,而且,将荣耀归于神。如果人还是不信,不把荣耀归给神,那么人就要承担自己的罪。因为在这些铁的事实面前,人不能再有任何借口推脱自己的责任,也就是无可推诿的意思了。 什么是荣耀神?如何荣耀神?你是如何理解的? 作为基督徒应该充分理解荣耀神和赞美神的真实含义,有人会误解这句话的意思,以为像我们称赞人一样,使人脸上有光或很有面子。所以当我们赞美神或说荣耀神的时候,就使得神的名得到了很多荣耀。使得外邦人觉的基督徒好像是在维护神的尊容和面子一样。 同样地,有时传道人也告诉大家神愿意人来荣耀他,因此,就形成了一种神像人一样地爱面子的错误观念。他们的观点是说,神既然是有位格的神,也是有像人一样的情感的神,当然愿意人来荣耀他了。这都是对神的认识和理解上的错误。 i

31 神造人的本意是什么呢?用自己的话来描述一下?
确切地讲,应该说是归荣耀给神比较贴切。因为神不需要人加给神什么荣耀,人也不可能加给神任何荣耀。荣耀神就是把神当得的荣耀归给他,荣耀神就是借着我们的生活,行动举止,言行见证,反映出神的荣耀来。换句话说,也就是把神造人的本意在我们的身上体现出来。 神造人的本意是什么呢?用自己的话来描述一下? 就是把神给人的那些属性表现出来,比如,爱心,怜悯,圣洁,公义等等。更加具体地讲就是圣灵所结的九样果子,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和节制。 万物的存在就是在荣耀神,山岭海岛,花草树木,飞禽走兽,宇宙万物都在用自己的存在形式荣耀着神。它们的存在无时无刻地不在向人见证着神的存在,它们就是人认识神的证据。 但是这些万物却没有神的属性,因为神只把自己的某些属性赐给了按照自己形象所造的人。人如果按照神的旨意,或说按照神造人的本意来生活,那就是归荣耀给神了。人应该归荣耀给神,并且感谢神。感谢的心是神给人的特别的礼物。 i

32 人虽然不能给神加添任何荣耀,但人却能够亏缺神的荣耀,而且已经亏缺了神的荣耀。在罗马书的十二章中,保罗特别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告诉基督徒如何在生活中见证神,以弥补自己对神荣耀的亏欠
【罗1:21-22】 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 世界上也只有人懂得感谢神,这是神造人的时候所赐给人的一种天然的本能。但是现在的人明明知道神,却不把神当作神来荣耀他,也不感谢他。 因此他们被定罪,承受神的愤怒是理所当然的了。 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就是说他们的思想变成了虚空,无用的和没有意义的。这样的心就是无知的心,但是,无知的原意中不仅仅是知识上的缺乏,而且还有道德上的缺陷,对神的认识上更是愚拙;他们在属神的事上,心地就昏暗了。 问题是他们自己还自以为聪明,还以不认识神,否认神的存在为光荣。把否认神存在的谬论捧为科学,自以为很有学问。一些研究科学的人,研究神所创造的规律,觉得这些规律非常奇妙,却否认规律的创造者,非常可笑。这才是真正的愚拙。 i

33 【罗1:24】 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
相反地,另外一些科学家越研究规律,不仅越觉得规律很奇妙和伟大,而且认识到规律的创造者更奇妙更伟大。 为什么同是研究科学的人,对于规律的创造者有两种不同的认识呢?关键就在于他们是否愿意承认神,荣耀神,感谢神。 【罗1:23】 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 这些不愿意认识神的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和想象寻找自己的偶像为神,找不到合适的神就为自己造神,造的不满意就干脆自己当神。然而这些假神都是要朽坏的,那不朽坏的荣耀之神却被他们变成了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如此悖逆之徒如何不遭到神的震怒呢? 人之所以寻找偶像,敬拜偶像就说明人需要一个他可以依靠的神,这是任何人都有的天性。因此,又一次从反面说明人相信有神也是天性。无论是敬拜外表的偶像还是心里的偶像都是惹神发怒的事,也是极其荒唐和愚拙的表现。 【罗1:24】 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 保罗进一步说明了神对于这些以假神代替真神的人所要采取的行动。任凭两字的原意是“交出,交给,交付”。 i

34 任凭二字不仅仅说明神要采取的行动,也说明神的态度,同时也谕旨了他们的下场。
总起来说,在神的面前人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神的儿女,第二类是神的儿女但是远离了神,或者是神将要拯救的人,但是还是属于可以得救的范围。第三类就是悖逆抵挡神到底的人。 人落在神的管教中要受苦难,但这是神对他的怜悯,因为神所爱的他必管教。这是对他有益处的。就如大卫所经历过的。 【诗119:71】 我受苦是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你的律例。 人落在神的允许中会受更大的苦,但是还有希望得救,这是对他的警告。 【林前3:15】 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 从神的属性上来看,神爱人愿意万人得救;但是人把假神当真神来拜,神还是怜悯人的愚昧无知,允许他们在一段时间内走自己的路,直到人碰得头破血流。神反复给人机会悔改,拦阻人犯罪。这表示神的态度还是要挽救他,他没有犯更大的罪,是神对他的怜悯,而不是他的义行,他是从火中抽出的一根柴。 i

35 人落在神的任凭中就无药可救了是注定要灭亡了,这是对他的宣判。这就是当神决定把人交出去的时候,也就是任凭他生活在罪恶中的时候,神的态度就是决定要审判惩罚他了。
【来10:31】 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神不再给他悔改的机会了,他也不可能再悔改了。也可以说神不再拦阻他们去犯罪了,因为赦罪的恩和悔改的心都是神所赐的。他们自以为很得意,却不知自己已经注定要被定罪灭亡了。 【帖后2:10-12】 并且在那沉沦的人身上,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因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故此,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 人的一生是在有限的时间内为无限做准备的。但是有限的生命又是神所限定的。如果神不再给人机会悔改那将是非常可怜的光景。保罗在24,26 和28节中提到了三种人落在神的任凭中了,或者说凡这三方面罪的人,神就任凭他们了。 第一种人就是顺从自己心中的私欲行污秽事的人,这是专指与性行为有关的淫乱,保罗指出犯这种罪的人结果就是羞辱自己的身体。 i

36 【罗1:24】 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他写书的时候是在哥林多,看见许多拜偶像的庙妓。因此,特别提出来说明他们不仅仅是羞辱了自己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拜偶像是属灵的奸淫;他们把神的真实变为虚荒,敬拜受造之物而不敬拜造物主。 因此,拜偶像是触动神愤怒的事;拜偶像的人也是神所憎恶的,在十条诫命中第一条就是告诉以色列人,除了耶和华神以外不可有别的神。那些拜偶像的以色列人都死在旷野里了,没有一个能够进迦南地。 第二种人就是同性恋的人,今天的同性恋在全世界泛滥;男女之间的相恋本是正常的,这是顺着神造人时给人的性情发生的。但是,如果逆着这种人性犯同性恋的罪,是神所深恶痛决的。 【罗1:26】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i

37 第三种人就是故意不认识神的人,这些人在知识上明知道有神,而且也知道应该相信神,但是故意不承认神的存在,也不把神的审判放在眼里。
保罗先讲到了女人,可能是一般女人在这方面比较稳重,无论从生理或心理上都比男人不易犯性方面的罪。但是,如果女人犯性方面的罪,那么就更加下贱玷污自己的身体。女同性恋是非常令神憎恶的。 下面又讲到了男人,男人本来喜欢女人的顺性;但是,有些同性恋的男人对男人发出像对女人那样不该有的欲望,这是极为羞耻的事并且在神的眼里看为可憎。这两种人都是要受到报应的,这种报应是他们自己犯罪的结果;也是应得的报应。 当年烧灭所多玛的硫磺火就是针对城中的同性恋从天而降的。那时的硫磺火烧灭了整个城市,今天比硫磺火更代表神的审判和愤怒的AIDS病和各种性病,正在全世界燃烧… 神就任凭犯这种罪的人死在自己的过犯之中。 第三种人就是故意不认识神的人,这些人在知识上明知道有神,而且也知道应该相信神,但是故意不承认神的存在,也不把神的审判放在眼里。 【罗1:28】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或作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i

38 神任凭这样的人存着邪僻的心在自己的罪里走下去,神也不再拦阻他们犯罪了。他们不是一时糊涂行了这样的恶,也不是不知道这样做的结局;因为他们明知道神要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必死的,也就是不能得救的,他们就要与神对立到底。不但自己去行,还赞同别人和他们一同走向灭亡。 保罗讲到这里基本上都是在讲外邦人犯罪的事,外邦人不认识神,行了许多污秽的事,故意不认识神。保罗对外邦人的罪作了比较概括的总结,最后讲到神就任凭他们犯罪,直到为他们所定的结局。 B.犹太人被定罪 【罗2:1-4】 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 这段经文好像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为什么保罗突然会说出:“你这论断人的” 这样一句话。保罗似乎心中这时有一个假想的批评对象,在论断别人;刚才还在讲那些故意不认识神的人,忽然话题一转矛头指向了这个假想的对象。 这个假想的对象是谁呢?他又在论断谁呢? i

39 这时我们想起主耶稣有关不要论断人的教导,那里所用的论断和保罗所用的是一个动词,意思是完全相同的。
保罗没有明确地指出假想的对象是谁,但是,从他的语气中看出这个论断人的假想对象是一个自以为很圣洁的人。可能是指那些没有犯同样罪的人,也可能指犹太人,因为犹太人看不起外邦人,更觉得自己的行为比外邦人圣洁。 我们暂且把保罗所指的叫做是“自义”的人,论断在原文中有审判和定罪的意思,不仅仅是背地里说说而已。保罗所谈到的论断别人,意思是说定别人的罪,按照自己的标准来审判别人。问题是这些自义的人,专门会看别人的罪,而没有看到自己和被论断的人所行的一样。 这时我们想起主耶稣有关不要论断人的教导,那里所用的论断和保罗所用的是一个动词,意思是完全相同的。 【路6:37】 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饶恕原文作释放) 路加福音的话就更清楚了,论断人就是定别人的罪;人没有权柄定别人的罪,定人的罪是神的权柄。只有完全圣洁、正义的神才有权力定人的罪。 不论断别人,就不被谁论断呢?不定人的罪,又不被谁定罪呢? i

40 保罗说: “我们知道…”,口气从刚才的假想对象转过来。这里的我们又是谁呢?
论断就是定罪,不论断人是不被神定罪;另外,也不被自己的话定罪,因为如果自己所行的和别人一样,当我们定别人罪的时候;我们自己的话就已经在定自己的罪了。 【罗2:2-4】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审判他。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吗?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 保罗说: “我们知道…”,口气从刚才的假想对象转过来。这里的我们又是谁呢? 这里的我们是指授信人——罗马的基督徒,但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种泛指的说法,意思是说:神要照真理审判那些论断人的人,这是大家所知道的常识。 接着,保罗又一次转向那个“自义”的对象;这次他警告说不要以为神会有不同的标准来审判世人。无论谁行了上面所说论断人的事而且自己所行的和他所论断的人一样,犹太人,外邦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都无法逃脱神的审判。 保罗又进一步指出,如果不是想逃避神的审判,就是另有目的。在这里看到保罗的逻辑严谨性,对于真理的问题毫不含糊。保罗用了一个很重的词加强自己的语气——藐视。一个小小的人如何藐视神呢? i

41 人在神的恩典中犯罪就是藐视神了,这样的人不是那些不认识神的人,而是那些认识神,明明知道神要审判但又去犯罪的人。旧约历史中有几个例子:
【民14:11-12】 耶和华对摩西说,这百姓藐视我要到几时呢?我在他们中间行了这一切神迹,他们还不信我要到几时呢?我要用瘟疫击杀他们,使他们不得承受那地,叫你的后裔成为大国,比他们强胜。 【撒上2:30】 因此,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我曾说,你和你父家必永远行在我面前。现在我却说,决不容你们这样行。因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视我的,他必被轻视。 【撒下12:10】 你既藐视我,娶了赫人乌利亚的妻为妻,所以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 违反神的诫命就是藐视神,保罗让我们渐渐地看清了这位“自义”者面目;外邦人还不认识神,神没有用藐视这个词;而用了不虔不义,行不义,阻挡真理等等来形容。只有以色列人神才用了藐视来形容他们的悖逆。 以色列人历世历代都活在神丰富的恩慈,忍耐,宽容中;神虽然多次向以色列人发怒甚至把他们交给仇敌掳掠,但是并没有把他们灭绝。这里丰富不是用来形容恩慈,宽容和忍耐。相反地,保罗用了恩慈,宽容,和忍耐具体说明神丰富的内容是什么。 i

42 其中的宽容和忍耐是说神不马上惩罚藐视他的人,是要给他们悔改的机会,暂缓降罚的时间。如果他们不悔改,神就要惩罚他们。在神的恩慈,宽容和忍耐中,保罗特别提到恩慈是领以色列人悔改的。
恩慈是神对以色列人的好处;因为神的恩慈,救恩就先临到了他们。但是他们却在神的恩典中堕落了,他们明明知道是神的恩慈引领他们悔改得救的,但藐视神的恩慈,所以要对自己的“不是不知道”负责。 【罗2:5-6】 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保罗继续指责犹太人的刚愎和顽梗,他们的心不肯悔改所以变得越来越硬;这种现象是很普遍的,比如:当一个人做错了事别人向他指正的时候,他往往不是谦卑地接受,反而是觉得别人多管闲事;不仅不肯悔改,反而继续做下去,甚至做得更甚。这就是“任着刚硬不悔改的心”的人,也是为自己积蓄愤怒的人。 为自己积蓄愤怒 就好像是在利用神不轻易发怒的本性,以为神不会审问的。在神眼里看来,这些人却是在藐视神。等到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不一定是末日)来到的时候,神的愤怒就要报应在那些不信人的头上了。 i

43 人被神定罪,是神本身的义的属性所决定的。也就是说神本身的义的属性必须定人的罪,而且要审判人的罪。神的正义和公义都体现在定罪,审判和十字架上。
神的正义和神的公义有什么不同吗? 常常听到神的公义,却很少提到神的正义;其实,神的正义已经在定罪的问题上显明出来了。神的正义和公义是神本身的义的属性的两个方面。神的公义讲的是神的公平和正直。比如:神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神也不偏待人。无论是犹太人希利尼人到审判的时候,都要按照个人所行的报应个人。 神的正义讲的是神对罪无法容忍的本性,就以愤怒的形式表现出来。人被定罪是神正义的属性所决定的,人被审判也是神正义的表现。但在审判中,神却是凭着自己的公义来审判的,神的审判也是绝对公平的。耶稣曾经向法利赛人挑战说: 【约8:46】 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 换句话说人岂能向神的公义和正义挑战呢?人绝对不可能靠自己的义行在神面前成义,只有借着重生,得到神给人的义,便在神面前被称义了而不是成义了。 i

44 神就要以永生报应他们,因为中文里报应的意思基本上是贬义的,原文中却有赏还甚至有奖赏的意味,在这里报应应该翻译成偿还或奖赏比较通顺。
让我们仔细地思考一下上面经文的最后一部分,什么是各人的行为或说各人所行的是什么呢? 神又要照各人所行的什么事报应各人呢? 概括地讲,人所行的都是罪,在救恩以外,人没有任何一点好行为使我们可以在神面前夸口。人要按照自己所行的受审判,而审判的结果就是每个人都要被神的正义定罪。也就是说没有被审判之前就已经知道人要被定罪了。 但是,审判的过程中,神却要把信的和不信的分开。在救恩以外的人都是要灭亡的,都是要承受神愤怒的。在救恩以内的人,都是有神的义的人要承受永生的人。因此,保罗特别作了详细的分类 【罗2:7】 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 首先保罗讲到了那些“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和不能朽坏之福的”人,这显然是那些信主的人,但是不要误解为这些人得到永生是因为他们恒心行善 的结果,而是说他们信了主以后,一直存着行善的恒心寻求神所赐的不能朽坏之福。 神就要以永生报应他们,因为中文里报应的意思基本上是贬义的,原文中却有赏还甚至有奖赏的意味,在这里报应应该翻译成偿还或奖赏比较通顺。 i

45 神造人的时候就已经把一部律法造在人的心中了,那就是人的是非之心—良心。
【罗2:8】 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 紧接着保罗便提到了那些不信之人的结局,保罗用了三个字句来形容这些人,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说明了这些人是真理的敌人,并且是结党一起抵挡真理的联盟。神就要把自己的愤怒和恼恨报应在他们身上。这是神正义的彰显。 【罗2:9-11】 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神不偏待人。 这段话讲到了神审判的标准和次序,而且审判要先从犹太人开始,这是神公义的彰显,因为神不偏待人。对于那些作恶的人就给他们患难和困苦,也就是来自神刑罚的极大痛苦,如同地狱中的痛苦。而对于那些行善的人,就给他们荣耀,尊贵,平安,也就是来自天上的。保罗用了两种强烈的对比,以加强语气,也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保罗继续讲到了另外两种人——有律法的没有律法的人。这时保罗第一次引进了律法这个词,这在罗马书后续的信心与律法论述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神的审判和对人的定罪都体现了神的正义。而且,神的审判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神造人的时候就已经把一部律法造在人的心中了,那就是人的是非之心—良心。 i

46 【罗2: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然后神又借着摩西,特别为犹太人颁布了一部非常具体的律法。这两套律法都是神给人的行为标准。也是神将来要定人的罪和审判人的依据和标准。保罗在第二章中把人做了两种分法。 第一种是按照善恶来分,第二种是按照律法来分的。但是基本上还是照着犹太人和希腊人这个次序。很明显,保罗这里所指律法的是犹太人的律法,没有律法的是外邦人。但是,保罗说话的立场站在外邦人这一边,因为他是外邦人的使徒。 【罗2: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一个“凡”字就把除了犹太人以外的世人都包括在犹太人的律法之外了。没有律法的人是说他们没有犹太人对摩西律法的知识,因此,犯了罪必不按照犹太人律法定他们的罪。换句话说犹太人的律法对于外邦人来说在神的审判中是不适用的。 但是,凡在摩西律法以下的人,就必须按照律法受审判了;对于犹太人来说,他们有双重律法的约束,对以色列家而言,他们的责任就更重了。摩西的律法当然比良心的律法更加明确,标准更高。所以神审判犹太人将更加严厉。 【罗2:13】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i

47 这就显出了神是在造人的时候就已经把律法刻在人的心板上了。以色列人的律法是神刻在石板上的,同时也有刻在心版上的良心,但是他们并没有照着去行。
听律法和行律法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因为听了未必去行;而行了也未必都是听了才行的。在神面前行律法远比听律法更重要,这是犹太人称义的标准。他们认为行全律法的人就可以在神面前称义了。 保罗下面所讲的因信称义是完全与犹太人相反的神学概念。在这里,保罗先站在旧约律法的角度,只是重申犹太人的理念;完全没有赞同的意思。也可以说,是在这里为后来因信称义的概念打下一个伏笔。 【罗2:14-16】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神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而没有摩西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岂不是对有律法而未能遵守的犹太人极大的讽刺吗?所谓顺着本性,就是顺着神赐给他的良心,行了所该行的而且与律法相同,他们虽然没有摩西律法的知识,自己的良心和行为就成了自己的律法。 这就显出了神是在造人的时候就已经把律法刻在人的心板上了。以色列人的律法是神刻在石板上的,同时也有刻在心版上的良心,但是他们并没有照着去行。 i

48 保罗说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同谁作见证,又见证了什么呢?
第一,是非之心与“无法却依法而行”的人的行为,同作见证;见证神的确把良心早就刻在人的心版上了,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如果,神仅仅是把良心刻在人心里,但是人却无法依照良心去行律法上的事;或说这个良心不能够在人的行为上起主导作用,那么,良心也是无用的,神也不能用作审判没有律法之人的依据。 第二,是非之心和人的思念同作见证,思念是人的理性和逻辑思维,这又是神给人的另一个本能,人的理性可以对他自己的行为作出是非的判断,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人的思念与什么互相较量呢? 思念是与良心互相较量或衡量的;定出人行为的是非标准。有时人的良心告诉人应该做什么,但是人的理性却告诉人不要去做;依从良心还是依从理性往往是人的困惑;两者之间良心应该占主导地位,这也是神的律法,更是神审判的标准。但是,理性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智慧地完成良心的愿望。 思念和良心同做见证,见证了神不仅赐给人良心作为律法,也给人能力去行善。因此当神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叫人无可推诿。这里再次显明了神审判的公义性。 i

49 保罗说就在神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什么是我的福音?难道神要按照保罗的话审判人吗?
当然不是,神审判的标准前面已经讲的很清楚了。保罗所说“我的福音”是说他所传的福音,就是前面所讲的审判标准的见证。 下面保罗又把话题转向了犹太人,而且毫不留情的揭露了犹太人中那些假冒伪善的“律法遵行者”。从第 17节到 29节保罗似乎完全站在外邦人的角度指出犹太人被定罪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只是徒有其表;而自己所行的却和外邦人毫无分别,正因为如此,要受更重的审判。 【罗2:17-20】 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神夸口。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或作也喜爱那美好的事)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 讲到这里,原来保罗心中的那个假想的“自义者”就完全明朗了。直接点明了所说的就是犹太人。犹太人自古以来都是以神的选民自居的,是有法之民,并且常以神夸口,因为神曾经为他们行了大神迹奇事。他们从小就受到了律法的教训,明白神的旨意,还能分辨是非。 i

50 神让犹太人做为外邦人的光,成为外邦人的祝福。在认识神的事情上,他们应该是师傅是老师才对。在神的律法上有知识,并且应该成为真理的模范。
遗憾的是,这些应该做到的事,犹太人不仅有权利去做更有责任去做好。但是他们都没有做到。今天,外邦人反而比犹太人所行的更好,他们没有律法却顺着神给他们的本性行律法上的事。这对于犹太人无疑是极大的讽刺。 【罗2:21-25】 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你说人不可奸淫,自己还奸淫吗?你厌恶偶像,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吗?你指着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吗?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正如经上所记的。 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礼固然于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礼就算不得割礼。 犹太人哪!你们的榜样在哪里呢? 你们所夸的口如何体现呢? 你们的光为什么不亮呢? 你们律法上的知识对你们有什么用呢? 你们的是非之心哪里去了? 你既然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 i

51 你表面上厌恶偶像,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吗? 你不是指着自己的律法向外邦人夸口,自己还犯律法玷污神吗?
你说不可偷窃,奸淫,自己去做吗? 你表面上厌恶偶像,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吗? 你不是指着自己的律法向外邦人夸口,自己还犯律法玷污神吗? 这一连串的质问,让犹太人无地自容。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保罗又是站在犹太人的地位上,对自己民族在律法上的行为做了深刻的反省。这种反省不是要羞辱犹太人,而是借着外邦人刺激犹太人发奋,给他们照一下镜子,让他们看看自己的真面目。保罗是出于对自己民族的爱,才从反面教导他们。 但是同时,也是在暗示外邦人,不要落入犹太人这种假冒伪善的宗教生活方式中。没有真实敬畏神的宗教生活是毫无意义的,这与其它宗教徒的“虔敬”生活毫无分别。犹太人之所以落在这种光景中,就是他们对神的知识和生活是完全脱节的。今天,这些1000多年前的话语,岂不也是在警戒现代的信徒吗? 保罗接着讲到了律法与割礼的关系,这也是第一次提到了犹太人割礼的话题。同样地,是为他后来要谈论的割礼问题打下伏笔。这种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逻辑推理方法,在罗马书中看得很清楚。他说神的名在不信的外邦人中受到了亵渎, i

52 都是因为犹太人人缘故,因为外邦人会说:“神的选民也不过如此,我们还信神有什么用呢”?这就使他们的行为成了外邦人认识神的绊脚石。
行律法与割礼究竟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说行律法,割礼就与他们有益呢? 首先,必须搞清楚割礼的意义是什么,才能看清楚它与律法之间的关系。按照摩西的律法,犹太人的每个男丁生下来第八天就必须受割礼,这是神的吩咐。 【创17:12-14】 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你家里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 很明显,割礼是神与以色列人在肉体上立约的一个记号;而且仅仅是个记号而已。一提到割礼,就使他们想起自己是和神有约的人。这个约的内容就是神所颁布的律法,割礼就是要随时提醒以色列人要遵行神的律法。问题是如果以色列人不遵守律法,这个记号还有什么意义呢,只能成为夸口的标志了。 同样地,今天一个人接受了洗礼,一举一动就应该有新生的样式。因为他已经是一个新造的人了。他应该活出新的生命来,这样他所受的洗礼就有意义了。看见他的人就知道他受的洗礼代表了这个人生命的改变。 i

53 可是,如果他的行为和世人没有分别,还告诉别人自己是受过洗的人;这不但使他的洗礼变得毫无意义,更使得主的名受到了羞辱。
犹太人有三件事是引为骄傲的,甚至觉得任何一件事都能使他们得救。那三件? 这三件事都是与神给他们的律法有密切关系的。离开了神的律法,没有一件是对他们有益的,反而更加重了他们的罪孽,并且要受更重的审判。 第一是他们的身份: 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是神的选民;但是仅仅有这个身份是不能得救的。 【申4:40】 我今日将他的律例诫命晓谕你,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孙可以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的地上得以长久。 【书23:16】 你们若违背耶和华你们神吩咐你们所守的约,去事奉别神,叩拜他,耶和华的怒气必向你们发作,使你们在他所赐的美地上速速灭亡。 【太3:9】 不要自己心里说,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我告诉你们,神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 i

54 【路16:25】 亚伯拉罕说,儿阿,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如果不遵守神的话,亚伯拉罕也救不了他们;正像路加福音中的财主和亚伯拉罕的对话所反映的事实。 【路16:25】 亚伯拉罕说,儿阿,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这里很清楚地显明财主是亚伯拉罕的血统子孙,但是亚伯拉罕因信所得义,不能救自己的子孙。他的子孙必须有从神那里得到的义,才能得救。 第二就是他们的律法 神给他们的律法是恩典因为是特别给犹太人的,但也是神托付他们的责任。既然是责任,就要到审判的时候向神有个交代,正像耶稣的比喻一样。 【罗2:13】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有法不依,法也无益,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而且是更大的罪。很明显,听了而不去遵行,律法也救不了犯律法的犹太人,因此,神的公义就显明出来了。 i

55 第三就是他们的割礼 刚才讲到了割礼只不过是个记号而已,这本来是遵守律法的人的光荣的徽号;但是,如果不遵守律法,这个徽号不仅不能给他们什么光荣,反而成了别人讥刺的把柄。因此,割礼这个记号更不能救犹太人。 【罗2:26】 所以那未受割礼的,若遵守律法的条例,他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吗? 而且那本来未受割礼的,若能全守律法,岂不是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吗? 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 说了前面犹太人的割礼与行律法的关系,保罗又进一步剖析了割礼与外邦人行为的关系。外邦人没有受过割礼,但是他们如果遵守了律法上的条例,就等于受了肉体上的割礼。不仅受了无形式的割礼,而且要审判受割礼竟犯律法的犹太人。 请问,外邦人什么时候要审判犹太人? 外邦人不可能审判犹太人,因为只有无罪的神才能审判有罪的人;外邦人也并不都是行律法的,即便行了律法,也不可能完全。因此,还是律法以下的罪人,也要受到神的审判。 i

56 路加福音中也提到了两件与此类似的事,那就是当审判的时候,外邦人要起来定犹太人的罪。
保罗这样讲是从伦理和逻辑上得出的推论而已,并且用审判这个概念表达自己的观点。由于前边他一直讲到了神的审判,因此便沿用了审判这个概念,因为犹太人都知道神要在末日审判他们。 路加福音中也提到了两件与此类似的事,那就是当审判的时候,外邦人要起来定犹太人的罪。 【路11:31-32】 当审判的时候,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她从地极而来,要听所罗门的智慧话。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当审判的时候,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尼尼微人听了约拿所传的,就悔改了。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约拿更大。 耶稣把南方的女王和尼尼微人相提并论,因为他们都是典型的外邦人。一个是远道而来听,一个是远道而去传,结果他们都信了以色列的神。而耶稣从天上来道成肉身把天国的福音送到犹太人当中,他们却不肯听信。 当耶稣审判世界的时候,这些人的信就成了定犹太人罪的证据;而不是说他们真的站在审判席上定犹太人的罪。其实,更确切的讲神并不要人来的证据,在这里主要是警告以色列人,要像尼尼微人那样悔改。如果外邦人听了约拿的所传的,都悔改了,以色列人却不听从耶稣的话,该当何罪呢? i

57 保罗经过一番指责和论证,讲出了他的结论;谁才是真正的犹太人,什么才是真割礼。真正的犹太人是遵行神旨意的人,真正的割礼是心里的割礼。这样的人受到的是神的称赞,表面上的割礼和犹太人只能得到人的称赞。
到这里为止,保罗讲完了外邦人被定罪和犹太人被定罪的原因。外邦人不知道神的大能,虽然借着受造之物可以晓得,但还是故意不认识神。而犹太人是知道神的大能而且还经历了神的恩典,但是不遵行神的律法。两者都是要被定罪的。 C.神的真实 【罗3:1】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断乎不能。不如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从第三章开始,罗马书的主题渐渐进入高潮。保罗一开始就把第二章的话题转过来,提出了一个反问:“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 听起来好像与第二章的语气和观点完全不同了。刚才一直在“批评”犹太人的自义和徒有其名的割礼是毫无意义的,现在又从反面来“质疑”自己的观点。其实,这是从正反两个方面来看同一个问题。 i

58 保罗这样从正反两方面来论证一个问题,也许是有人反驳他前面的论点,也许是自己为了从多方面说明问题的一种推理方式,给人一种自问自答的感觉。
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从第二章的结尾,一般读者的结论应该是犹太人什么长处都没有,割礼更没有什么益处! 保罗给出了一个完全相反的答案,他说:“凡事大有好处”,请问好处在哪里呢? 这是一个不太容易看到的转折,不仅因为两章之间的急剧变化,也是因为保罗并没有讲的很明显。这并不是保罗自己的逻辑有问题,而是我们还没有看明白保罗在这个问题上的推理方向。 保罗所说的犹太人的长处,在原文中是指做犹太人应有的优越性;割礼的益处,也是指割礼所带来的利益。做为犹太人应该有一定的优越性或说是超越和丰盛,因为神要通过他们赐福给万民,而且福音也是先临到了犹太人。 但从旧约的历史上所看到大部分是犹太人成为万民的嗤笑,在天下万国中被抛来抛去。而且,福音虽然先临到以色列,但是犹太人却不肯接受;相反地外邦人却接受了福音。犹太人的割礼也仅仅是一个宗教仪式而已了。 i

59 所以,从人的观点来看确实没有什么长处和益处。
但是,当保罗下面讲到神的圣言的时候,就让我们看到他看问题的角度改变了。他说,第一, 神的圣言交托他们。现在,保罗不是站在人的观点上来看犹太人的长处和割礼的益处了,而是站在神的圣言和犹太人所受的托付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这两个看问题的角度之间有什么不同呢?有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也正是保罗所说的大有好处的原因。 神的圣言并不仅仅是神的话,应该理解为神对于以色列人的启示和神的计划。神的启示是让人认识他的属性,让人认识他与人之间的关系;神的计划就是通过犹太人完成他的拯救,这才是犹太人从神那里得到的最大好处,才是犹太人真正的优越性所在。 这段经文中保罗只提到了第一点,没有提到第二点或其他;直到第九章的开头又重提犹太人的第二点。许多人认为这是保罗思路上的转变或者又是留下一个伏笔。这种说法并非无道理,因为前面保罗也曾经已经有类似的先例。 i

60 保罗说的什么意思呢?谁责备人?谁显为公义? 谁被人议论?谁可以得胜呢? 保罗所指的“如经上所记”,可能是引用诗篇51篇中,神责备大卫时的话
接着,保罗的话题就转到犹太人的信心和神的信实上了。犹太人虽然有了神的启示,但是即便他们有不信的,这有什么妨碍呢?他们的不信岂能使的神的信实作废吗?断乎不可,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神之所以拣选了亚伯拉罕,把自己启示给犹太人绝不是因为他们都会相信。这是神的拣选的主权,其实,神早就知道他们会有不信的,但这并不能影响神向亚伯拉罕所起的誓,并不会改变神的应许。神的信实也不会因为人的不信而改变。 既然神的启示给了他们,他们就有了责任。如果相信就得神的祝福,这是神的本意和应许。如果不信神就要定他们的罪。这不是神对他们的应许失信了,失信的是人,所以说神是信实的,人都是虚谎的。下面的经文进一步说明他的理由。 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保罗说的什么意思呢?谁责备人?谁显为公义? 谁被人议论?谁可以得胜呢? 保罗所指的“如经上所记”,可能是引用诗篇51篇中,神责备大卫时的话 【诗51:4】 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 i

61 因此,神责备大卫的时候,显出神的公义来。大卫无话可说,他不能指责神对他的责罚太重,更无法议论神;如果他要议论神,神必要得胜。保罗是用大卫的例子加强前面所讲的理由。
遗憾的是,那些不信的犹太人没有大卫那样的谦卑,但是他们所犯的罪却又要和大卫一样面对神的审判。神的公义显在大卫身上,也照样显在犹太人身上;大卫在神面前都无话可说,何况犹太人呢?神是永远得胜的,因为无人能指正神有罪。 【罗3:5】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吗?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人的常话是指一般的人来说,“我们”又一次出现了,这一次保罗似乎把自己也包含进去了,因为自己也是犹太人。“我们的不义”包括了犹太人的一切恶。为什么犹太人的不义,可以显出神的义呢? 犹太人曾经以为,他们选民的身份可以避免神的惩罚,但是事实上犹太人的恶同样要受到神的审判。神的义要显明在一切相信的人身上;同样地,神正义的审判也要显出来。神的审判与降怒不是神违背了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而是正义的彰显,这就让犹太人无话可说了。 i

62 正是因为神的义和审判是向所有的人显出来的,无论是犹太人或是希腊人,都是公平的,因此神才有资格审判世界。
【罗3:7】 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罗3:8】 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神的真实借着人的虚谎越发显出来;神的义也是借着人的不义越发显出来;原文中“越发”有“加倍”和“更加”的意思。这里保罗是说人的虚谎就显出神更加真实来。这不是说神本来不真实而是因为人的虚谎才显出来。神本来就是真实的,本来就是义的。而是人的虚谎和不义从反面显出神更加真实和义来。 绝不能像犹太人那样说,显出神的真实和义是他们犯罪的功劳,否则,神的荣耀,公义,正义,等等怎能显出来呢?保罗说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还要像罪人一样受审判吗?完全不需要了! 如果真是那样,人犯罪不但不应该被定罪反而有功了。那岂不成了“作恶成善”的荒唐谬论了吗? 这种谬论只有出自那毁谤我们之人的口。说这种话的人被定罪是应该的。因为他们诬蔑、扭曲了神的道,是应该被定罪的。任何有相同想法的人也同样是应该被定罪的。 i

63 D. 总结 【罗3:9】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保罗的话锋又转向了“我们”,这个“我们”很显然是指外邦的信徒而言的;虽然刚才说的是犹太人被定罪的问题,外邦人也是一样的。因为保罗前面已经“证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是在罪恶之下的。并且引用了旧约的经文来形容世人都是一样。没有一个寻求神的,没有一个义人。 【诗14:1】 (大卫的诗,交与伶长。)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事。没有一个人行善。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神的没有。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诗53:1】 (大卫的训诲诗,交与伶长,调用麻哈拉。)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罪孽。没有一个人行善。神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他的没有。他们各人都退后,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i

64 最后保罗用七个字总结了这些人如此作恶的原因——他们眼中不怕神。 保罗没有说他们不认识神,而是说他们不怕神,就是不把神放在眼里。
保罗接着讲了人所行的恶的具体内容。好像不愿意很含糊地描述一下,而是非常详细的给人类普遍性的罪画了一幅肖像。让人看看自己为什么不可能在神面前被称为义人。但这时候,保罗却暗暗地把口吻从“我们”转成了“他们”…从而说明我们和他们是不同的。 【罗3:13-18】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 保罗特别强调了那些恶人的恶是在喉咙,舌头,嘴里,行为,知识上。喉咙是敞开的坟墓指的是散发污秽的出口,所发出来的是从里面出来的污秽。舌头是指言语上的诡诈,如同虺蛇(剧毒)的毒气。一张口就是咒骂苦毒的话,脏话,污秽人的话。 他们的行为就是杀人流血,而且是急速地行恶。所到之处就是残害暴虐的事,因为他们所知道就是这些。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从未走过平安的路。所知道的就是暴力和权力。 最后保罗用七个字总结了这些人如此作恶的原因——他们眼中不怕神。 保罗没有说他们不认识神,而是说他们不怕神,就是不把神放在眼里。 i

65 保罗的口吻又转回到了“我们”身上,这个我们是谁呢?是泛指的口吻,还是指外邦的信徒?是指犹太人?还是指一切信神的人呢?
可见他们是知道有神的,而且知道迟早神要审判他们的行为,但是他们不畏惧神的审判。表明这样的人要与神对抗到底,这种愚昧和顽梗(愚顽)表明了罪的顽固和可怕。 【罗3: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3: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保罗的口吻又转回到了“我们”身上,这个我们是谁呢?是泛指的口吻,还是指外邦的信徒?是指犹太人?还是指一切信神的人呢? 保罗在这里是把犹太人和世人作比较,因为只有犹太人才晓得神的律法,才知道律法上讲了什么话。才明白律法是对遵行律法的人讲的。这些人才能够成为律法以下的人。 这律法上的话就塞住了那些想靠律法得救之人的口,不仅如此,全人类都伏在律法以下了。因为连犹太人这些从小就遵行神律法的人,都尚且不能满足律法的要求,何况外邦人呢?因此,凡有血气的人,就没有一个能在神面前因行律法称义的了。 i

66 这不是说如果一个人真的行完全了律法,就能得神的拯救;而是说人根本就不可能行全律法,因为神的标准太高了。
对于晓得律法的人,保罗就挑明了律法的本质是什么。律法的本质是让人知罪,律法只是一个尺度而已,指出人行为和神的要求之间的差距。而不是要帮助人除去这个差距,因为律法本身不具备这种能力。 这不是说如果一个人真的行完全了律法,就能得神的拯救;而是说人根本就不可能行全律法,因为神的标准太高了。 律法只是神的标准和期望,是神用来衡量人行为的准绳和线陀。一道墙造的直不直,把准绳拉在上面就看出来了。一根柱子立的是否垂直,把线陀放在旁边就知道了。但是准绳或线陀都不能把墙和柱子的缺陷纠正过来,只能告诉人哪里不足,哪里不够标准。这就是律法的功用了…。 讲到这里,保罗已经把外邦人和犹太人以及人类被定罪的原因讲清楚了。人类被定罪是神正义的要求。神审判人也是神的正义的体现。人类要免于审判所带来的刑罚,就必须有从神来的义。而这个义又是在福音上显明出来的。 神的义既然是借着福音显明的,就与遵行律法无关了。因为人不可能行全所有的律法,从此,保罗便开始引出了因信称义的道理。 i

67 三、因信称义 【罗3:21-24】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保罗重新提到了“神的义”这个重要概念。这是人因为听信福音所得到从神来的恩典,也正是这个义才让我们能够免于神的审判所带来的刑罚,也正是这个义,我们才能够在神面前被称为义人。 “如今”,是指过去而言的。过去以色列人必须遵守律法,因为耶稣还没有被钉十字架,救恩的工作还没有完成。也就是说神的义还没有借着福音显明出来。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了,说明神赐给人的义和人所遵行的律法没有任何关系。 第一章中曾经提到过,神的义在福音上显明出来,这里又提到了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前面所说的是一个连续发生的事情,用的是现在时,这里用的是完成时,表示神的义已经显明了。这不是偶然的事件,或者是神临时改变了计划,而是神从创世以来就要显明给人的,现在借着耶稣救恩的完成就显明出来。 i

68 无论是犹太人或是希利尼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为什么犯罪就亏缺了神的荣耀呢?犯罪和神的荣耀有什么关系呢?
这也不是说以后神的义不再显明了,神的义还是要通过福音继续显明在一切信的人身上;只是,得到神的义和行律法是无关的。神的义加在一切信的人身上,纯粹是因为相信耶稣基督并他的十字架。神的公义和公平就在此显明出来。 无论是犹太人或是希利尼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为什么犯罪就亏缺了神的荣耀呢?犯罪和神的荣耀有什么关系呢? 在神的创造工作中,只有两种被造之物是会犯罪的;一种是天使,另一种是人。其他所有被造之物都不会犯罪;天使犯罪神没有为他们设立救恩,他们要承担自己犯罪的后果。圣经中没有提到天使犯罪和神荣耀有什么关系,大概因为天使不是按照神的形象被创造的。 人就不同了,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人有神的某些属性,人犯罪就亏缺了神的荣耀,无法反映出属神的那些属性了,因为人本应该反映出神的荣耀来。 人无法靠自己来填补对神荣耀的亏欠,只有借着从神来的义,才能重新恢复神的形象。而这个义是蒙神的恩典才得到的,又是因为耶稣基督的救赎白白得到的。 i

69 什么是“白白的称义”?你能否用自己的话解释?
“白白地称义”是说神不需要任何理由地称我们为义!神不看我们的背景,种族,地位,学识,过去,是否得罪过神等等,只要因信耶稣基督,无论何人都可以被白白地称为义人。 “白白地称义”不是说耶稣的救赎是免费的和不花钱的。救恩是耶稣基督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才成就的,福音也不是免费的午餐,是用神儿子的血做成的。只要相信接受耶稣基督,神的义就白白地加给我们了。 【罗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这节经文有很深的神学意义。首先,保罗讲到了神设立耶稣作为一个祭。这也是保罗在罗马书中第一次提到了祭的概念。神每次设立什么都是为了要显明一个目的,神设立耶稣为祭的目的就是要显明他本身的义和属性,也就是要在十字架上显明神的正义,公义,慈爱,怜悯,赦免,信实等等。 神把自己的儿子设立为挽回祭,挽回什么呢?为谁设立的? i

70 要挽回的是神对人的怒气。因为人类犯罪以后,触犯了神的正义使神发怒;人就要面对神的审判,审判的结局就是永远的沉沦和灭亡。但是,神又不愿意看到自己所创造的人类承受犯罪的后果,因为人承受不起。便设立耶稣为挽回祭,这完全是神主动的行为和计划,因为人不可能为神的儿子设立任何的计划。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从人的拯救的角度上来看是为人设立的。因为耶稣替人挽回了神的怒气。这是一般人的看法,也是传统上的看法。但当我们从神性的角度来思考时,就会看到有更深的含义。 从神学的角度上来看,是为了要满足神正义方面的要求而设立的。也可以说,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更是为了自己正义的要求设立的。神的正义只能在耶稣基督身上得到满足。这才是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的真正目的和意义,也是常常被人所忽略的一个重要神学概念。 因为除了神以外,没有人可以用其他的方法挽回神的怒气。在挽回神怒气的同时,人的罪就得到了神的赦免。但是,在人类得到拯救之前,必须先满足神正义的需要,先挽回神的怒气,否则,神不可能赦免人的罪。 i

71 血和信是两个重要的因素,一个是来自神的,一个是来自人的:
【罗3:25-26】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神做事是有理由的,许多时候神不必告诉人他的理由,人无法完全理解神的事和他做事的理由。但是,耶稣被神设立作挽回祭这件事,保罗却很明确地讲出了神的理由。那就是凭着耶稣的血和人的信,目的是要显明神的义。 血和信是两个重要的因素,一个是来自神的,一个是来自人的: 1. 神的义要显明在人身上,必须先有耶稣的血;任何祭物都是要流血牺牲的,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是满足神正义需要的前提,没有耶稣的血,神的正义就无法满足。耶稣的血也是神赦罪的基础,因着他的血,触犯神正义的罪才能得到赦免。 2. 人的信在显明神的义上也起了重要的作用。因为只有在信的人身上,神的义才能显出来;只有信的人,神才能称他们为义。这并不是说如果人不相信耶稣的血,神的义就不能显出来;而是说如果不信,耶稣的血就对他们不产生“挽回祭”功效了,也就是说神的震怒仍然在他们身上。 i

72 这是保罗的初步结论。但是,保罗还必须澄清一个问题,也就是神的救恩有普世性的问题。
另外,在神还没有设立耶稣作挽回祭之前,在救恩尚未完成之时;人虽然触犯了神的正义,激怒了神。但是,神并没有马上惩罚人,这并不意味着神不纪念人的罪,也不是神平白无故地赦免了人的罪,而是暂时忍耐和宽容人的罪;为要给人一个机会,就是借着耶稣的血和人的信得到神的义的机会。 现在,耶稣已经成了挽回祭,救恩已经完成了,所以神的义就显明出来了。让人知道神是正义的也是公义的。神是慈爱的也是充满怜悯的,神是宽容人而不是纵容人。不仅神是义的,信神的人也是义的,这义是从神来的。 【罗3:27-28】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有古卷作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这段经文概括了前面所讲的内容;既然人的义是从神来的,还有什么可夸口的呢?人被称义完全是耶稣作挽回祭的功劳,这与人的立功(行为)毫无关系。纯粹是因为信主的方法。所以,保罗肯定地下了结论: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人称义是在律法以外的,与守律法毫无关系。 这是保罗的初步结论。但是,保罗还必须澄清一个问题,也就是神的救恩有普世性的问题。 i

73 【罗3:31】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因信称义就是废弃律法吗?不!更是坚固律法,为什么?律法如何得到坚固?
犹太人称神是他们的神,这就在外邦人中引起一些困扰;保罗再次澄清这个问题,使得外邦人没有怀疑和困惑。 【罗3:29-30】 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罗马书里用了许多反问句,以加强语气和说明问题。这里保罗用了反问句,来回答一个肯定的问题。神不仅是犹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换言之,神是一切因信称义之人的神,而且称人为义与人是否受过割礼毫无关系的。 【罗3:31】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因信称义就是废弃律法吗?不!更是坚固律法,为什么?律法如何得到坚固? 没有律法之前,神不能定人的罪,因为人不知道什么是罪;也不需要耶稣作挽回祭,耶稣也不需要上十字架了。律法是神给人的行为准则,每个人都有从神来的律法。人犯了律法就是触犯了神的正义,神向人发怒是理所当然的事。 人无法靠自己阻止神的愤怒,只能承受因犯罪所带来的后果,就是永远的死。 i

74 律法的功用就是让人知罪,知罪之后才能定罪,定罪之后才需要耶稣的血,相信耶稣的血才能因信称义。因此,看到了律法的功效。
因信称义没有废掉律法,反而更显明了律法原来的作用,这就是“坚固”律法的意思了。律法是神立定的,挽回祭也是神设立的。设立挽回祭的目的不是否定律法,乃是替人满足律法的要求,也满足了神正义的要求;为那些在律法以下的人开一条出路,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 凡是信的人就得到了挽回祭所带来的好处。因信称义的人就不再受律法的咒诅,借着耶稣的血被称义了。耶稣在世的时候,也强调了这一点。 【太5: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耶稣来世界的目的就是为了替人死,替人成全律法。使所有信他的人都能得救。 到这里让我们对前面的三章内容作一个复习,对一些重要的神学概念加强一下印象。这对于下面的学习很有帮助。 i

75 神的义和神的属性中的正义公义是否相同?21 (1:16) 什么叫本于信以至于信?23(1:16) 何谓荣耀神?29
复习与思考 何谓神的义?21 (1:16) 神的义和神的属性中的正义公义是否相同?21 (1:16) 什么叫本于信以至于信?23(1:16) 何谓荣耀神?29 神造人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有个爱的对象吗?30 神的正义和公义有何不同?42 如何理解“我们的不义显出神的义来”?60 (3:5) 为什么人犯罪就亏缺了神的荣耀?67 你如何理解“白白地称义”?68(3:25) 神设立耶稣做挽回祭的意义是什么?为谁设立?69(3:26) 因信称义如何坚固了律法?74 (3:31) i

76 但是在神面前,他凭着自己的努力和肉体的行为得了什么呢?什么都没得到!他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了。
A.亚伯拉罕和他的义 【罗4:1-3】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前面所讲的是因信称义的真理,现在用亚伯拉罕的例子来证明。亚伯拉罕是以色列人引以为荣的始祖,亚伯拉罕也是第一个因信称义的榜样。他凭着自己的努力得了许多财物,仆人婢女,牛羊等等。在人看来是一个非常成功的人。 但是在神面前,他凭着自己的努力和肉体的行为得了什么呢?什么都没得到!他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了。 这句话很有意思,亚伯拉罕因为信了神,听了神的话,完全接纳神。神也接纳了他,就算他为义了。亚伯拉罕的信不是他的义,是神白白赐给他的。他被神算为义不是他行为的功劳,也不是他信心的功劳。 “算”字在原文中还有“归给”的意思,就是说把一个不该得到的好处或罪名归到某人身上。神把称义的好处归到亚伯拉罕身上。这就再次表明他本来是不该得的,而是神加给他的恩典。 i

77 【诗32:1】 (大卫的训诲诗。)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上面两节经文中的“看”和“归到”都是“算”的意思。因此,我们向罪当把自己算成死人,虽然肉体还活着但是应该算死了。在基督里人与神和好以后,神就不将他们的过犯算到他们的帐上了。 【罗4:4】 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恩典是人不该得而神却白白赐给人的。因信称义就是恩典。工价是人靠自己的努力得来的报酬,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工价是雇主欠雇员的债。“作工”的意思是指遵行律法而言的,这里得恩典的人是不作工的人,神称不作工的人为义,不是欠人的债乃是恩典了。 【诗32:1】 (大卫的训诲诗。)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大卫的诗篇讲到了一个和因信称义同样的人。那就是神不算为有罪的人。一个有罪的人得到神的赦免,并不是说他的罪不存在了,他成了从未犯过罪的人。而是他的罪被耶稣基督的宝血所遮盖了,神看见耶稣的血就不再看他的罪了,就不再算他有罪了。这人是有福的。 i

78 【罗4:9】 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罗4:10】 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保罗再次提到了受割礼的问题,这又是指着犹太人讲的。因为犹太人一直认为神的赦免之恩与他们受割礼有关系,亚伯拉罕蒙神的祝福是因为他受了割礼。这里特别强调了神的赦罪与割礼毫无关系,神的赐福也和割礼无关。亚伯拉罕是先有了对神的信,然后被神算为义,又过了20多年才受了割礼。 【罗4:11】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罗4: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罗4:13】 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亚伯拉罕的割礼不是他被神算为义的条件,而是他因信称义的标记和印证。标记和印证是在外面的,信心和从神所得的义是在里面的。亚伯拉罕作了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也作了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亚伯拉罕之所以能够代表两种截然不同的人,是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按照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了。什么是亚伯拉罕的踪迹? i

79 接下来,保罗讲到律法是惹动怒气的。为什么呢?律法不是神定的吗?
就是亚伯拉罕对神那种完全的信心,就是那种宁愿牺牲独生子的单纯,就是那种坚定不移的信心。有这样信心的人无论有没有受割礼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也都承受了从神来的义。 【罗4:14】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罗4:15】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 后嗣就是后裔,亚伯拉罕真正的后裔不是那些靠遵守律法讨神喜悦的犹太人,而是那些和亚伯拉罕有同样信心的人。如果只是那些依靠律法的人,能够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前面所说的信心就没有意义了,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也就落空了。 接下来,保罗讲到律法是惹动怒气的。为什么呢?律法不是神定的吗? 可以把怒气解释成神的怒气,律法是神为人所定的行为准则,律法本身是好的是不能惹动神怒气的,惹动怒气的是人。人不遵守神的律法而犯罪,就触动了神的怒气。 没有律法的地方,神就不能按照律法审判人,神也就不能向人发怒。没有律法的地方,人没有行为准则,当然也就谈不上过犯了。 i

80 【罗4:16】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罗4:17】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罗4: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结论是很清楚的,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必须是因信而成的。依靠律法不能成为他的后裔。神的应许也是归给一切因信作他后裔的人。讲到这里,保罗特别重申了亚伯拉罕所信的是谁。好像担心有人会稀里糊涂地信或是口头上的信而已。 这是保罗在信仰问题上的一贯立场,他不仅自己真知确信,知道所信的是谁,也再三强调亚伯拉罕所信的是谁。他用了很准确的字眼描述神的能力和作为——叫死人复活和使无变为有。亚伯拉罕是否经历过死人复活呢? 亚伯拉罕一生没有经历死人复活,但是他却相信神会使人从死里复活,他献以撒的时候就是存着这样的信心,遵行了神的话把以撒献上。 【来11:19】 他以为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 以撒虽然没有从死里复活,但是亚伯拉罕却是像从死里得回了他的儿子。 i

81 另外,他和撒拉都已经年纪老迈,都是将要死的人了;不可能再生养儿女了,但是神迹发生了,他们也像是从死里复活一样。
【来11:12】 所以从一个仿佛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孙,如同天上的星那样众多,海边的沙那样无数。 亚伯拉罕经历神的大能和应许的实现。从无到有的经历使他对神的信心更加坚固。因此,神立他做多国的父。从亚伯拉罕肉身所生的不仅仅是以撒和雅各,还有以实玛利的后代。但是,这里所指的多国之父并不完全是肉体的子孙。应该指的是和亚伯拉罕有同样信心的历代信徒。 亚伯拉罕之所以能够被神立为多国的父,并非因为他在每一件事上都显出非凡的信心来。事实上,在好几件事情上并没有显出他的超人的“信心”来。 他听从妻子的话娶了夏甲生了以实玛利,结果现在犹太人后患无穷; 他怕法老便谎称妻子为妹子; 他遇见饥荒,没有留在神所赐给他的迦南地,举家前往埃及; 那么为什么亚伯拉罕还被称为信心之父呢?原因何在? i

82 但是那三件事都是在神向亚伯拉罕启示要生以撒以前,虽然神领他出迦勒底的吾耳时,曾经向他说要赐福给他,但是并没有具体说如何赐福给他。
神允许人走自己的路,用自己的方法,但是人要为自己的行为和决定负责。前面几件事没有一件提到了亚伯拉罕先求问了神,然后才去做的。都是他凭着自己的想法或是别人的建议去做的。这很像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一样。 但是那三件事都是在神向亚伯拉罕启示要生以撒以前,虽然神领他出迦勒底的吾耳时,曾经向他说要赐福给他,但是并没有具体说如何赐福给他。 【创12:2】 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创12:3】 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 在神应许亚伯拉罕之前,对亚伯拉罕说: 【创17:1】 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创17:2】 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创17:3】 亚伯兰俯伏在地。神又对他说,【创17:4】 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创17:5】 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 可见当时亚伯拉罕在神面前虽然是蒙拣选的,但是还不够完全。神改变了他,过去那个靠自己聪明行事的旧亚伯兰不存在了,从此以后,一个多国的父,信心的伟人亚伯拉罕出现了。 i

83 神立亚伯拉罕为多国的父,原因就在于亚伯拉罕在神应许他事情上,毫不动摇,在无可指望的时候显出了坚定不移的信心。
【罗4: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罗4: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罗4:20】 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罗4:21】 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 【罗4:22】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这是了不起的信心,他通过了神的考验,就因为这个信心,神就算他为义了。如果说亚伯拉罕等候神应许的信心还不够有说服力,那么献以撒的信心应该让人无话可说了。一个人百岁得子一定珍爱无比;儿子比自己所有的一切更宝贵…。 孩子渐渐长大成为童子,没想到神竟然要亚伯拉罕把以撒献为燔祭。这不是常人所能接受的事,神要对他将立为多国之父的人试验到底。其实,神早就知道亚伯拉罕能经得起试验,但还是要让他行出他的信心来,使后人无话可说。 亚伯拉罕的信心不减当年,没有疑惑;因为他相信神的应许说你的子孙要像天上的星那样多,他也相信即便以撒死了,神也能够让以撒从死里复活,便毫不犹豫地把以撒献上…。 i

84 【创22:2~4】 神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到了第三日,亚伯拉罕举目远远地看见那地方。 神的话非常清楚,要的就是亚伯拉罕最心爱的儿子以撒,不是以实玛利或其他的儿子,而且要献为燔祭。牛羊作为燔祭是很普遍的,但是把人作为燔祭献上还是圣经中的第一次提到。 亚伯拉罕的心情可想而知,但是,从他的行动来看是完全的顺服:清早起来,备驴,劈柴,带仆人和以撒,走三天的路程… 。圣经没提撒拉,可能是没有被告知,神没有对撒拉说要献以撒。 【创22:7~10】 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父亲哪,亚伯拉罕说,我儿,我在这里。以撒说,请看,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创22:8】 亚伯拉罕说,我儿,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于是二人同行。 他们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 亚伯拉罕不愧为信心之父…保罗之所以用亚伯拉罕作因信称义的例子,就是因为犹太人总以为和亚伯拉罕有血统关系,就可以借着割礼和遵行律法得救了。保罗破灭了他们的美梦,明确地指出了亚伯拉罕的义是因信而得的。并且… i

85 【林前15:17】 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
B.亚伯拉罕的义与我们的义 【罗4:23】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罗4:24】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罗4:25】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 几千年前的应许到今天仍然有效,神的应许不单是为亚伯拉罕写的,也是为后世被神算为义的人写的。亚伯拉罕没有见到死人复活,但是他相信神能叫死人复活;我们也没有亲眼见到耶稣复活,但是我们也相信耶稣的确从死里复活了。因此,我们和亚伯拉罕的信心是一样的。神算亚伯拉罕为义,也要算我们为义。 第25节是两个平行的句子,把耶稣的受死和复活联起来讲;因为这是不可分割的救恩。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承当了我们所应该受的刑罚;满足了神正义的要求,彰显了神的公义与圣洁,表达了神的慈爱和怜悯; 耶稣的复活是整个救恩的关键所在,保罗的教训和因信称义的真理都建立在复活的真实性上。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特别强调了复活和我们所信的关系。 【林前15:17】 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 i

86 但是我们知道信主以后有了基督的生命,我们能够感受的神的同在和生命的改变;我们不是枉然相信的,是有根基的信,是真知确信。我们所信的不是那死在十字架上的拿撒勒人耶稣,而是经过了死亡,并且战胜了死亡而复活的耶稣基督。他不仅复活了而且要活到永永远远。 耶稣复活了,我们才可以感受到他的同在,他每时每刻都在我们的生命中,我们心灵的眼睛看到了他。他未上十字架以前的所有应许都兑现了,我们被称义也是真实的,因此,耶稣复活和我们的被称义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i

87 【罗5:1】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
四、与神和好 【罗5:1】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 与神和好就是重新回到神的怀抱。人类祖先犯罪以后就被赶出了伊甸园,离开了神的面。罪把人和神隔绝了,人无法再凭自己的努力重新与神和好。但是,耶稣既然做了挽回祭,神的义就临到每一个信他的人。在神的眼里信的人就都算为义人了。 我们与神和好了,不是神与我们和好了;因为神没有得罪人,而是人得罪了神。与神和好有很深的神学意义,因为和好不仅仅是一种关系的恢复,更重要的是这种关系的恢复所带来的益处和责任: 1. 在人和神之间有了和平。神的愤怒不再加在人身上了,人就得到了从神来的喜乐平安。这是罪人所没有的,也是基督徒有别于世人的重要标志。 i

88 4. 成为天国的使者,肩负着把福音传到地极的使命。
2. 当初亚当犯罪时,神问亚当“你在哪里”?人从尊贵的地位上堕落下去,不能自拔。与神和好以后,人的地位得到了恢复。人重新有了神的形象,神的某些属性又重新再现在人身上。 3. 地位的恢复带来了权利的恢复,信主的人不再是神的敌人,而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是神的儿女,是与圣徒同国的,是神家里的人了。 4. 成为天国的使者,肩负着把福音传到地极的使命。 这一切都是因为耶稣挽回祭的功劳,我们借着耶稣基督的功劳得与神和好了。能够进入现在所站的恩典当中。 【罗5:2】 我们又借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罗5: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 这里“得进入”很显然是被允许或被带领进入的意思。我们被神引入恩典之中,被领到神的面前。而且是欢欢喜喜地盼望神的荣耀,新译本是“并且因神荣耀的盼望欢喜”。 i

89 【来12:5】 你们又忘了那劝你们如同劝儿子的话,说,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他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
这种喜乐不仅仅是在顺境中的喜乐,也是在逆境中的喜乐。基督徒所遇到的患难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由于犯罪从神来的管教,这是对人有益的使人灵命增长。 【来12:5】 你们又忘了那劝你们如同劝儿子的话,说,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他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 【诗119:71】 我受苦是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你的律例。 另一种是因为信仰而有的苦难,也可能是魔鬼的攻击,也可能是世人的逼迫等等,在这里保罗所指的患难是第二种。在苦难中有喜乐是不容易的事,人对苦难的自然反应是消极的,能忍受苦难固然是可贵的。 但是,如果能够积极地面对为义所受的苦难就完全不同了。这时的苦难就成了喜乐的原因,而不是喜乐的障碍。因为我们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有消极的意思,但是忍耐也是一种抵制苦难的力量。 基督徒经过了苦难就在生命中产生了一种坚韧的力量。 【罗5:4】 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i

90 为了进一步说明耶稣的死是多么的重要,神的爱是多么的伟大;保罗用了“义人”和“仁人”的例子来说明问题。义人是谁?仁人又是谁呢?
老练在原文中有“凭据”或“试验”的意思。也就是说一个人经过了患难的试验可以显出他的性质。或者是说有凭据显出他的性质和本质来。在这里保罗的意思是基督徒经历了患难,生出了坚韧的力量,证明他有成熟的性格了。 在患难中有盼望是基督徒与世人不同的地方,因为有盼望才能够在患难中有喜乐,才能经过患难产生坚韧的力量。盼望又是来自神的应许,所以,盼望不至于羞愧。基督徒的盼望来自神的爱,这爱又是借着圣灵“浇灌”在人心里的。像雨水浇灌干旱的土地一样,这说明了神爱的丰富。 【罗5:6-8】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这是一段大家非常熟悉的经文,这里的软弱是灵里面的软弱,是在罪中不能自拔的那种无奈。基督为罪人死就是为了让我们从这种软弱中被释放出来,而且是按照神所定的时候来为罪人死了。旧约圣经中很清楚地讲明了耶稣降世的时候,他的工作,他的受死和他的复活就是要让人知道。 为了进一步说明耶稣的死是多么的重要,神的爱是多么的伟大;保罗用了“义人”和“仁人”的例子来说明问题。义人是谁?仁人又是谁呢? i

91 第一,因为既然是完全人,就是无罪的。无罪的就不用受到神的惩罚,当然就不需要别人替他死了。所以没有人会去替这样的“义人”去死。
义人就是律法中的完全人,这样的人其实是不存在的,没有一个人可以靠着自己的行为成为律法中的完全人。因为律法的功用就是让人知罪,让人知道自己根本不可能成为完全人。这里保罗其实是做了一个不可能的假设,也就是说,即便有这样的“义人”,也很少有人会去替他死。“少有”并不是说数量上的多寡,意思是说根本没有。为什么呢? 第一,因为既然是完全人,就是无罪的。无罪的就不用受到神的惩罚,当然就不需要别人替他死了。所以没有人会去替这样的“义人”去死。 第二,这样的“义人”充其量也只是救自己而已,他救不了别人。他们的目的是要让自己得利,而不管别人。换句话说,他的“义”和别人是毫无关系的。这样的人有需要的时候,没有人会替他去死。 而“仁人”却是在律法以下的人,是不完全的罪人。但他却是对别人有恩的人,为了报恩可能有人敢作。为这样的人去死是出于爱,而不是因为他在律法中有多么完全。爱能让人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耶稣为我们的死也同样是出于爱。没有爱就不可能有牺牲。 但是耶稣基督替死的爱,与前面为仁人而死的爱有什么不同呢? i

92 我们作仇敌的时候,是主动的行为还是被动的事实呢?
为仁人死是为了报恩,或说是为了填补自己对仁人的亏欠,是有条件的爱。而基督耶稣并不亏欠我们什么,反而却是人亏欠了神的荣耀;行了触动神正义的事,惹动了神的怒气,是真理的敌人是十字架的仇敌。耶稣基督为自己仇敌的罪死了,以便他的仇敌将来有一个机会悔改。这爱是世界上所没有的爱,是人无法理解的爱,这就是神的爱。 【罗5:9-11】 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他免去神的忿怒。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们既借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借着他,以神为乐。 这段经文是把前面所讲的救恩再次做一个总结:耶稣的血是我们被称义的基础,同时也是免去神在我们身上愤怒的唯一途径。保罗用了一个加强语气的词“更要”有更容易的意思,我们既然被耶稣基督称义,免除神的愤怒就更加容易了。免去神的愤怒在原文中就是在神的愤怒中得救。 我们作仇敌的时候,是主动的行为还是被动的事实呢? 这个问题是罪论中提到的一个课题,应该分成两个阶段来看,一个是起初的犯罪,另一个是后来的犯罪。 i

93 现在人犯罪就不同了,人听见了福音仍然不信,他们是故意与神为敌的,神的震怒常在他们身上。这是主动的行为,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面对神的审判。
当初人犯罪的时候,人并不是要故意抵挡神而去犯罪的;而是受了魔鬼的引诱和误导以后犯罪的,因此,人起初犯罪是被动的。但是犯罪的事实就使人成了神的仇敌。人也要为自己违背了“不可吃”的诫命负责。 反过来讲,如果人当初犯罪是主动的行为,就等于说神的创造中有恶的存在。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是人主动犯罪得罪神,就与伊甸园中的蛇(魔鬼)无关了,这是非常荒唐的。 有人认为人犯罪完全是人自由意志的选择,因此完全是主动的。其实,人的自由意志是神给人的礼物,本身是中性的。人类被引诱犯罪之前就知道神的律法,就有了自由意志。但是,人并没有用自由意志主动去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当时,人的自由意志完全是顺服神的。人的自由意志在神允许的范围内得到充分发挥。 【创2:16】 耶和华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 现在人犯罪就不同了,人听见了福音仍然不信,他们是故意与神为敌的,神的震怒常在他们身上。这是主动的行为,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面对神的审判。 人堕落以后,人有了犯罪的本能,但是神也把律法赐给人;人可以选择遵守神的 i

94 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让我们仔细地思考一个问题,人与神和好的关键是什么?
律法,也可以选择违背神的律法。人就要对自由意志所选择的结果负责。没有律法之前,无罪可究。有了律法,罪责难逃。综上所述,自由意志是犯罪的工具,不是犯罪的起因。自由意志被谁利用、归从谁、人就作谁的奴仆。 人犯罪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事实上都成了神的仇敌。保罗这里所讲的主题是神的大爱。是借着耶稣的死,使我们这些曾经是与神为敌的人可以有机会与神和好。 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让我们仔细地思考一个问题,人与神和好的关键是什么? 多数人认为,关键是人要在神面前认罪悔改;因为是人得罪了神,不是神得罪了人。因此人要先悔改。这固然是重要的一步,但不是最关键的一步。为什么呢? 人与神能够重新和好是因为神对罪人的态度改变了,神愿意主动地赦免人的罪。如果神的态度不改变,人永远都不可能重新与神和好。那么神的态度为什么会改变呢?是不是因为神有怜悯和慈爱呢? 神的态度改变是因为神的正义借着耶稣的宝血首先得到了满足,神才愿意重新给人一个与自己和好的机会。这个机会实在来之不易,是用耶稣的宝血为代价的。 i

95 原文中的意思是以神夸口,以神为喜乐;这也就是基督徒能够在各种环境下有喜乐的原因所在了。
人固然要认罪悔改,但悔改不是神赦免人的第一因素。第一因素是先要付出血的代价,罪才可能得到赦免。没有耶稣的血作挽回祭,人无论怎样悔改认罪也不可能被神称义。人还是要为自己的罪而死,那就是永远的沉沦。 正如一个杀人犯,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地认罪,但是,法官决不能因此就判无罪释放。罪犯还是要承担犯罪的后果。除非有人承当他所该受的刑罚,他的罪才有可能得到赦免。很清楚,神的慈爱和正义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神的态度的改变了,而不是神属性改变了。 我们常说神是永不改变的神,那就是指着神的属性永不改变;正是因为神的属性不改变,所以才设立耶稣作挽回祭,耶稣基督必须先为世人的罪而死。然后神的慈爱和怜悯才临到那些愿意悔改的人。 保罗接着又用了“更要”一词,说明挽回神的怒气是一件人无法做到的事情,既然非常难做到的事都成就了,那么信他的人就容易因为有了永生而得救了。不但如此,我们与神和好以后,就要以神为乐。 原文中的意思是以神夸口,以神为喜乐;这也就是基督徒能够在各种环境下有喜乐的原因所在了。 i

96 五、三个对比 罗马书五章十二节到本章结束,保罗用了三个对比来总结前面所讲的因信称义。这三个对比非常精辟的揭示罪的来源和后果;救恩的伟大和审判的根据;以及称义与律法的关系。 1.亚当和耶稣的对比 【罗5:12】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第一个犯罪的人并不是亚当,但是,第一个听见神诫命的人却是亚当。当神告诫亚当不可吃分别善恶树果子的时候,夏娃还没有出生。有了夏娃以后,亚当有责任把神的诫命告诉夏娃;但在神的眼里,告诉了丈夫就等于告诉了一家的头。亚当听从了妻子的话,把妻子的话摆在神的话之上;把妻子的地位摆在了神的地位之上。因此,在神看来夏娃犯罪就是亚当犯罪。 死是犯罪的结果,这个“死”指的是什么样的死呢? 从创世记第二章中很明显是与这里所讲的死有关的,神说的很清楚:“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是我们看到亚当吃了以后当天并没有死……。 i

97 所以很多人认为这是指灵命的死亡,而不是肉体的死亡。
但是,继续往下看的时候就会发现,“死”这个字在原文中都是指肉体的死。而且,当神告诉亚当的时候也是用的同一个字。如果说是灵命的死,亚当当时并不一定能够完全理解。 经文中明确地讲到,罪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就临到众人。人有肉体的死,说明人是犯过罪的,人不犯罪就不会死了。因此,世人的死都是犯罪的结果,只有耶稣基督的死是神的旨意。 至于灵命的死当然也包括在内了,人犯了罪触犯了神的公义,如果不相信耶稣的血,那就是灵命永远死亡了。因此,比较合理的解释是“肉体和灵魂”的死。至于“你吃的那日子”是公元前的哪一天,圣经上并没有说。但是,如果把“吃的日子”解释为“你吃了就定了你死的日子”就比较合理了。 事实上,亚当活到930岁才死,将近1000年;但是神看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所以说吃的那日死了,也是可以的。无论如何,死是犯罪的工价和结果,也是神对人的惩罚。但也是神的恩典,因为信主的人死后就可以重新回到神的怀抱了。 i

98 保罗用了“临到”这个字来形容死的普遍性,这里有承受和继承的意味。他接着讲到,之所以死临到众人是因为“众人都犯了罪”请问全人类都犯了什么罪呢?
这又是一个神学上有趣的问题。让我们来看三种不同的解释来说明问题。也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的实质。 第一,亚当不过是个预表,亚当犯罪是一次性的;因为圣经再没有记载亚当又犯了什么罪。并不是因为众人都和亚当犯了同样的罪,而是因为是亚当的后裔,所以亚当的罪就归到众人身上了。同样,耶稣基督也是预表,由于耶稣基督的顺从,他的义也同样归到所有信他的人身上了。 第二种解释是全人类都自己亲自犯了罪,而不是亚当“替”人类犯了罪,因此死就临到了众人。这种理论是说人类的死与亚当的犯罪无关,人类的犯罪不是在亚当里面的犯罪。亚当也就没有什么预表的意义了。 另外,这理论无法解释那些没有亲自犯罪的人为什么也会死了。照这种理论,那些还没有犯罪头脑的人;比如幼童、夭折的婴孩,他们没有犯罪所以是不应该死的。因为没有犯罪就得不到罪的工价了。 i

99 因此,第一种和第三种讲法合起来比较符合罗马书的中心思想。人类都犯罪就是在亚当里犯了罪。接着保罗就谈到如何在亚当里犯罪了。
第三种讲法是说亚当和人类的犯罪是一种“联合”或“代表”的关系。既不是亚当替人类犯了罪,又不是人类亲自犯罪;而是亚当“代表”了人类犯罪,所以后来人的犯罪称为人在亚当里面的犯罪。也就是说,众人要承受亚当犯罪的后果,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的人,也要承受犯罪的惩罚—死。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幼童和夭折的婴孩也会死了。 例如,当年亚伯拉罕听从撒拉的话,而没有听从神的话;娶了夏甲生了以实玛利,直到如今,以色列人还要承受那个错误的决定所带来的无穷后患。以色列人无论用任何方法解决中东问题,冷战,热战,心理战,外交战,都无法摆脱亚伯拉罕的错误,这就如人类无法摆脱亚当犯罪所带给人的后果一样,那就是死! 因此,第一种和第三种讲法合起来比较符合罗马书的中心思想。人类都犯罪就是在亚当里犯了罪。接着保罗就谈到如何在亚当里犯罪了。 【罗5:13-14】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这里所说的律法很明显指的是摩西的律法。没有摩西的律法之前,罪已经在世上了,因为罪是借着亚当进入世界的,但罪的源头却是魔鬼。 i

100 这里说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是什么意思呢?难道从亚当到摩西的千年历史中,人类所犯的罪都不算罪吗?
当然算罪,这里面有一点翻译上的误解。“算”字的意思是按照律法上对各种罪的惩罚叫人承担责任的意思。不是说不把它当成罪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神没有告诉人犯罪以后会有什么惩罚的话,神也不会照着律法去惩罚人。 请问摩西的律法颁布之前,人类有没有神的律法呢? 当然有,人的良心就是神给人的律法,神告诉亚当不可以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就是律法,亚当没有遵行神的律法就是犯罪。而且神很清楚地告诉亚当,犯罪会有死的后果。所以亚当触犯了神的律法,他就要被算为有罪,他就要死;不但他要死,而且亚当所代表的人类也要死。 保罗选择了一个特别的历史时期来说明他的论点:从亚当到摩西是个特别的历史时期,这时候神给以色列人的律法还没有颁布,犹太人和外邦人没有什么分别;所有死了的人都不是因为犯了摩西的律法而死的,乃是因为在亚当里的罪死的。 不要误会,这里并不是说摩西以后的人就不死了,都是亚当的后代,都要死。 i

101 亚当犯的是违背神命令的罪,后来的人虽然没犯亚当同样的罪,但却同样违背神在他良心中所定的旨意,当然也是在死的权下了。
该隐知道不该杀人,所以埋藏了兄弟亚伯的血 所多玛人犯了同性恋的和奸淫的罪,罗得天天为他们伤痛,因为说也没用。 罗得的女儿受所多玛人的影响,犯了乱伦的罪,因此摩亚人永远不得入神的会。 雅各的儿子们卖了约瑟,欺骗父亲,自己在约瑟面前说神的审判归到他们头上。 …… 这些人没有犯亚当的罪,但是比亚当犯的罪更甚,当然要死。保罗说亚当是那后来要来之人的预表。谁是后来之人呢?当然是主耶稣了,但是亚当怎么能够预表耶稣基督呢? 圣经中有许多预表主耶稣的人,例如,约瑟,大卫等等。保罗在这里是指亚当与人类、耶稣与神儿女之间关系上的预表,而不是工作上的预表。亚当是人类的头,耶稣是重生得救之人的头;全人类因为亚当而被定罪,重生得救之人也因为耶稣被称义。人类都被定罪不是因为自己的罪,乃是因为亚当的罪归到他们头上;同样地,信的人都被称义也不是因为自己的义,是耶稣基督的义归到他们的身上。这就是把耶稣和亚当作对比的意义。 i

102 众人在亚当里得到的是因为犯罪所受的刑罚和审判,而在基督里得到的却是恩典和丰盛的赏赐。
2.审判和恩赐的对比 众人在亚当里得到的是因为犯罪所受的刑罚和审判,而在基督里得到的却是恩典和丰盛的赏赐。 【罗5:15】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 当然过犯不如恩赐了,过犯的结局是审判;而恩赐的结局是免除审判,原因是恩赐里面有怜悯,而怜悯又是向审判夸胜的。由于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一人的过犯严格地讲应该是一个人(亚当)的那一次的过犯(吃了禁果),就被定罪了,而且众人也都因为那一次的过犯,都死在罪里了。 人被称义是神在基督里给人的恩典,经文中“恩典中的赏赐”应当译为基督的恩典所赐的赏赐,也就是从神来的属灵的好处。在亚当里,众人都被定罪只是因为亚当一个人的那一次过犯。而在基督里,众人却是因为耶稣一人的死,就从许多的过犯中被称义。之所有这样的差异,都是因为在基督恩典里所赐给人的赏赐。 i

103 【罗5: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这节圣经中“众人都死了”和“恩典中的赏赐”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两者的来源都是“一个人”所作的。但是,一个代表定罪和审判,另一个代表赦免和恩典。“由一人而定罪”和“由许多过犯而称义”形成了又一个鲜明的对比。再次说明了因信称义的道理。 【罗5: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罗5:17】 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许多的过犯就包括了人在亚当里面的罪性和人自己犯的罪行。死因为一人做了王,就是说死不仅是因着亚当做了王,而且也是借着亚当做了王。亚当不仅成为死亡掌权的原因,也成了死亡掌权的工具。 和在亚当里面的人相比,那些受了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人,可谓天壤之别。原来是不配得好处的,但是现在却得到了救恩的每一样好处,原来服在罪恶魔王之下的罪人,今天成了神的儿女并有了王的地位。这一切都是白白得来的全是恩典。 保罗用了基督徒在生命中作王和死因为一人的过犯作王再做对比。目的是要显出恩典中的赏赐是多么高贵,基督徒的地位是多么高大……。 这就是把耶稣和亚当作对比的意义, i

104 3.死亡和永生的对比 【罗5:18-19】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耶稣和亚当所带给人类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去向——永生和永死。这两节经文的内容是一样的,保罗用了并列句的方法强调亚当和耶稣在行为上的差异。两人都是因一次的行为,就决定了永远的后果。 亚当一人的过犯悖逆了神,全人类都陷在罪里成了罪人。耶稣一人的义行顺服了神,凡信耶稣的都成为义了。全人类虽然没有犯亚当同样的罪,但是因为是亚当的子孙就承当了亚当犯罪的后果。同样地,信耶稣的人虽然没有耶稣的义,但是因信耶稣的宝血,就成为神的儿女也承受了生命之恩。 【罗5: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本章结束之前保罗再次提到了律法的功用,强调了律法是为了让罪多多地显出来,才添加给人的,让人知道自己的败坏。但是,却从反面使得恩典显得更多了。因为律法越多显出罪来,罪人得救就更显得恩典的宝贵了。 i

105 复习与思考 请用自己的话解释何为恩典? 白白地得到了需要得到但自己又无法得到的好处。
你如何理解“律法是惹动愤怒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79 亚伯拉罕曾经多次显出“小信”之举,为什么还被称为信心之父?83 亚伯拉罕的义与我们所得的义,亚伯拉罕的信与我们的信 如何理解耶稣复活和我们被称义的关系?85 耶稣的死和仁人的死有何本质的不同? 92 我们与神为敌的时候是主动的行为还是被动的行为?为什么?93 人与神能够和好的关键在哪里?人的认罪悔改起到了什么作用?95 为什么亚当一人犯了罪,众人就都犯了罪,而且都要死?99 还记得罗马书第五章中有关救恩的三个对比? i

106 六、因信称义在生活中的实践——圣洁的生活
从罗马书的开始到现在,保罗一直在从律法,割礼,犯罪,审判,恩赐,怜悯,亚当和耶稣等等各个方面,反复证明了因信称义的道理。从第六章起,就要结合我们的实际生活了。如果因信称义的真理不能和我们的实际生活联系起来,就成了空洞的神学理论而毫无意义了。 1.不可占恩典的便宜 【罗6:1-3】 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第六章一开始,保罗把话题转过来向我们发出一个很严肃的警告。那就是得救以后不可以仍在罪里,叫恩典显多。我们如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呢?是不是罪越多,恩典也越显多呢?或者说,不犯罪就没有恩典呢? 在五章二十节中讲过这样一句话:“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这不是说在罪恶和神的恩典之间存在着某种固定的比例关系。而是站在已经重生得救以后的地位上回头看神的恩典和自己的罪之间的关系。 i

107 因此有人作得救的见证,说自己曾经是个十恶不赦的恶人。后来信了主,于是, 便引用上面的经文来说明自己所得到恩典是何等的浩大。这段经文的真正意思是说无论我们的罪有多大,只要认罪悔改,神都能赦免我们的罪,罪越大,赦罪的恩典就显的越大,神的恩典都够我们用的。 但是,如果单从字面上理解,很容易得出犯罪越多,恩典就越多的错误结论。保罗在六章一节的经文里好像就是针对有这样想法的人,提出了严肃的警告:“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 保罗用质问的语气告诫已经重生得救的“我们”,断不可以再用 “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的教训来为信主以后所犯的罪辩解,以致于仍然活在罪中。用通俗的话讲,就是万万不可再“占神恩典的便宜”。 我们已经重生得救的人必须站在得救的地位上往前看;要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追求圣洁才对。原文中“仍在”罪中,有“留在”和“住在”罪中的意思。这里所说的“罪”不是我们信主以后偶然被过犯所胜的罪,而是继续依照信主之前的那种一生活方式,留恋和沉溺在罪恶的生活中那种罪恶的心态;因为那就是主动地犯罪并且住在罪中了。 i

108 【罗6:2~3】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死人是一种形象的比喻,让读者可以和一个实际的事或物联系起来。“死”是一个已经完成的动作,是不可逆转的事实;同样地,死人也是一个已经成为过去的人,是不可能再回到原来生活环境中去的人,是与过去完全脱离了关系的人。 在罪上死了的人,应该是和罪完全脱离关系的人,是一个不能再回到罪中去享受罪中之乐的人,是对罪没有任何兴趣和爱好的人。以上的经文中,保罗用了不能兼容的两种状态来形容人与罪的关系。 一个在罪上死了的人,不可能还在罪中活着,如果还在罪中活着就没有在罪上死。在罪的问题上,人不可能处在又活又死的状态中(不死不活)。不可能在两种状态下并存。因此,一个“在罪中活着的基督徒”是自相矛盾的说法。 基督徒在重生得救的时候,就已经向罪死了,然后才能成为真正的基督徒;但是如果还在罪中活着,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了。所以保罗用了“岂可”的反问句来说明一个绝对不可能有的情形。这种不死不活的情形,是惹神发怒的…。 i

109 我们虽然没有做同样的事,但如果仍然活在罪中,在神看来也是同样的可憎。
旧约历史上以色列人就是处在这种光景之中,神的怒气就向他们发作。犹太人从君王到百姓一味地行恶,活在罪中很快乐,然后再来到神的殿中烧香,献祭,假意敬拜神;神说他们这是行可憎的事,并且把神的殿看成了贼窝。 【耶7:9】 你们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向巴力烧香,并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且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又说,我们可以自由了。你们这样的举动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称为我名下的殿在你们眼中岂可看为贼窝吗?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 【赛1:10-12】 你们这所多玛的官长阿,要听耶和华的话。你们这蛾摩拉的百姓阿,要侧耳听我们神的训诲。耶和华说,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公绵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经够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悦。你们来朝见我,谁向你们讨这些,使你们践踏我的院宇呢? 耶和华神是忌邪的神,是正义和公义的神。他憎恶罪恶的行为,更憎恶假冒的敬拜。他们被称为所多玛的官长和蛾摩拉的百姓,可见他们的行为在神眼里是和所多玛蛾摩拉划等号的。所多玛所犯的是淫乱的罪,这些人所犯的照样是属灵的淫乱。所以神把犹太人交给他们的仇敌,使他们在天下万国中被抛来抛去,被杀害,逼迫,漂流等等。多亏神还是有恩典的神,否则他们早就在世界上消失了。 我们虽然没有做同样的事,但如果仍然活在罪中,在神看来也是同样的可憎。 i

110 【罗6:4】 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当基督徒接受洗礼的时候,应该知道自己是借着洗礼和基督耶稣同死、同葬、同复活。受洗所代表的意义首先是归入耶稣的死,也就是看自己向罪已经死了。这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动作,而是必须从心里和罪已经断绝关系了。如果没有这一步,受洗就没有任何意义了。虽然受了洗,他也不是基督徒。当然就更谈不到与主一同复活了。 【罗6:4】 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这节经文是前面推论的延伸,再次谈到了洗礼的意义是什么。一个人接受洗礼之前必须是向罪已经死了,也就是对罪有清楚的认识并且与罪决裂了,才可以为他施洗。埋葬的是死人,而不是活人。人必须是先死了,才举行葬礼;而不是借着葬礼把一个还喜欢活在罪中的人“活埋”,那是不情愿地死。 所以,必须有足够的证据知道一个人确实已经向着罪死了,确实重生了,才可以给他施洗。洗礼仅仅是一个记号和标志,而不是使人向罪死的方法和原因。因此,真正的洗礼是心里的洗,是圣灵的洗,而不是水的洗。这就是为什么教会应该在洗礼的问题上十分慎重的原因了。 i

111 如果真的和耶稣一同死了,那么受洗以后的人就会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了,过一种新的生活了。这是新生命所带来的结果,一个人脱离了罪以后,就有了基督复活以后的生命。就如耶稣借着父神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罗6:5-6】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联合”一词原文是“生长在一起”的意思,既然是生长在一起就是一个生命了;耶稣基督的生命就成为我们的生命了。在耶稣的死上与他联合就是说把我们原来在罪中的旧人和耶稣同钉在十字架上了,为的是使的罪身灭绝。 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不是暗地里的死,而是在公众面前的死,大家有目共睹看着耶稣死了。我们向着罪的死也必须是公开的死,大家有目共睹地看着我们向罪是死了。今天活着的不再是原来的老我,乃是基督在新我里面活着。罪不能再辖制我们了,也就是说我们有能力在不想犯罪的时候可以不犯罪,不再做罪的奴仆。 已经在罪上死了的人就是脱离罪的人,就像脱离毒品,酒精和不良嗜好的人一样。再看到毒品和酒精就有一种厌恶的感觉。这不是说他们再也不会偶尔碰到毒品和酒,而是说他们从心里已经和那些东西脱离关系了。 i

112 但是,魔鬼就是要用各种方法再引诱人重操旧业,回到罪中去。这就是为什么基督徒要常常住在主里面的缘故。
这和基督徒与罪脱离关系相似,重生得救以后,是一个向罪死了的人了。就是脱离罪的人,是与罪划清界限的人了。虽然有时可能还会被过犯所胜,但是,从本质上来说已经是与罪脱离关系了。 但是,魔鬼就是要用各种方法再引诱人重操旧业,回到罪中去。这就是为什么基督徒要常常住在主里面的缘故。 【罗6:8-10】 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 这里保罗说: “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这和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是一样的用法。表示的是一个既成的事实。但是与基督同活并不是已经既成的事实,这是要我们去努力追求的事。与基督同活就要像基督一样的活着。追求圣洁,远离罪恶,因此,过一个得胜的、圣洁生活是一生都要努力追求的。 下面保罗用“因为知道”表达了一个普遍性的知识,没有可以怀疑的事实。基督从死里复活不再死,就是这样一个普遍的知识,也是绝对可靠的事实。让我们“必与他同活的信心”建立在牢靠的基础上。因此,我们的信心是有根有基的信,而不是像其他宗教一样的迷信。 i

113 我们未信主之前,曾经活在罪中;信主以后,是向罪死了脱离了罪的捆绑。但是耶稣活着的时候并没有犯过罪,也没有活在罪中,为什么说耶稣是向罪死了呢?
耶稣未死之前,曾经活在死权之下,被掌死权的所管辖;但是现在复活了,夺了死亡和阴间的钥匙,死当然不能再做他的主了。 我们未信主之前,曾经活在罪中;信主以后,是向罪死了脱离了罪的捆绑。但是耶稣活着的时候并没有犯过罪,也没有活在罪中,为什么说耶稣是向罪死了呢? 耶稣固然没有活在罪中,但是,他来到世界的目的就是要替那些活在罪中的人死。他在十字架上的时候,完全进入了罪人的地位,承担了全人类的罪。所以他的死是向罪死了。 耶稣向罪的死只有一次,也只需要有一次。这一次的死就成就了神永远的计划,不必有第二次,这说明神计划的完美和全能。他复活以后,就是向神活着了。这并不是说他没死之前不是以神为他的生活目标,而是说那时他的主要任务是除掉罪的权势;正像约翰一书三章第八节就说明了这一任务: 【约一3:8】 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耶稣的两个阶段有不同的使命,前一个阶段是暂时的,后一个阶段是永远的,前一个是羞辱的,后一个是荣耀的,前一个是必朽坏的,后一个是不朽坏的。 i

114 【罗6:11】 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2.圣洁生活的实践 【罗6:11】 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前面讲的是看待罪的态度和灵里面的改变。现在保罗要讲的是如何在生活中实践出来。虽然信主以后向罪是死了,这是一个属灵的抉择。但是,实际上肉体并没有死,自己的老我还在;要过一个圣洁的生活并不容易。肉体的软弱和魔鬼的攻击还时常缠绕着我们;人的自由意志还可以选择去行不讨神喜悦的事。这就是人主动犯罪的原因,人要为自己的行为和选择负责。 向罪死了是具备了过圣洁生活的基本条件;但是,人要过一个圣洁的生活,还要靠人的自我努力,人的自由意志和能否过圣洁生活有直接的关系。人要主动地去顺服神的命令,主动地抵挡魔鬼地攻击,主动地逃避情欲和淫乱,主动地追求圣洁才能有圣洁的生活。所以保罗有以下的教导: 【彼前1:16】 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 【西3:9】 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 【西3:5】 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 i

115 【加6:14】…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因此,保罗说你们向罪当看自己是死的;表明实际上并没有死,而是看作是死的。这里说明的是一种态度和立场。这个看字和“算为他的义”的算是一个字。神算亚伯拉罕为义,因为他并没有真正那么义,同样地,看自己在罪上是死的,也是因为自己并没有真的死。这里的看字就体现出自己的态度和主动性。保罗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 【加6:14】…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我们向罪就应该像死人一样完全没有反应。为了要做到这一点,保罗把他的方法告诉了我们,那就是他后面所讲的那句话——向神却当看自己的是活的。看自己向神是活的就必须看自己向罪是死的,不能两者兼顾。 向罪看自己是死的似乎是消极的,但是当我们向神看自己是活的时候,把神的事当作生活的中心的时候,就开始有了一个积极的人生。 我们向神看自己是活的;这也是一个属灵的抉择,要过一个追求圣洁的生活,有一个讨神喜悦的积极人生。必须用自己的意志努力才能得到的,绝不是自然而有的属灵境界。 这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i

116 第一个“不要”是防御性的行动。不要容许罪在我们身上做王,不让罪在我们身上占据主导地位。不要容许罪把这必死的身体当作犯罪的工具和场所。
之所以不容易,是因为我们不可能完全自然地向神活,这是“逆性”和“反潮流”的人生。前面说过,看自己向神是活的完全是一种态度和立场。有了这种态度还必须有切实的行动,这就是为什么信心和行为必须并行的原因了。 人信主以后就是与主在生命中联合了,进入了一个圣洁的地位;这不是靠人的行为和努力,人的行为和努力也不可能使人进入这个圣洁的地位。但是如何过一个与自己圣洁的地位相配的圣洁生活?却是一个摆在每一个基督徒面前的挑战。魔鬼无法把我们从神的手中夺走,但是它却能引诱我们犯罪,使我们的祷告达不到神面前,使我们和与神的交通受干扰,暂时夺走我们的平安喜乐。 3. 如何对付罪 从第12节到本章的末了,保罗教给我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对付罪;简单地说这种方法就是两个“不要”和一个“要”。 【罗6:12-13】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第一个“不要”是防御性的行动。不要容许罪在我们身上做王,不让罪在我们身上占据主导地位。不要容许罪把这必死的身体当作犯罪的工具和场所。 i

117 也就是说要堵住一切可能让罪进入的破口。不给魔鬼留地步。保罗不仅仅是指情欲方面的罪,同时也是指心理上的各种罪欲。不允许罪统治我们的思想活动,一旦有恶念进入我们的头脑,不容许它继续发展下去,马上主动地除掉它。不能有任何吝惜和含糊。 第二个“不要”是主动性的行动。保罗用了一个“献”字来形容人的行为。旧约中犹太人献祭,是主动的、甘心乐意的行为。这就说明我们不应该有主动犯罪的意念和行为,不应该如同献祭一般把自己的身体献给罪做不义的器具。不义的器具就是犯罪的工具,我们的身体不能再成为犯罪的工具了,因为有主的圣灵住在里面了,已经是属神的人了。 第三个,是“倒要”。这是一个180度的转弯,“倒”字反映了方向性的转变,也要强调了下面要讲的重要性。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这里同样用了“献给”这个动词。同样地表明是主动和甘心乐意的行为。 既然献给了神,就不能再做其他用途的了,表示专一给神所用成为义的器具。义的器具就是行义的工具,我们的身体不再属于我们自己,而是要为神所用了;这是百分之百的奉献,毫无保留的献上。神在我们身上有绝对的主权了。 i

118 【罗6:14】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既然把肢体献给了神作行义的工具,神就是我们的主。当然罪就不能再做我们的主了,因为一个人心里不能事奉两个主。我们现在是在恩典之下,而不再律法之下了。前面曾经提到过,恩典就是让我们在许多的过犯中称义。 【罗6:15】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罗6:1-3】 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这两节经文的意思基本上是一样的,就连语气和用的否定词都是一样的。加强了读者对罪和恩典的理解。但是,这一节在属灵的程度上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六章第一节里面所讲的是信主以后不可以继续住在罪中,不是说偶尔犯的罪。 六章十五节里面讲的是,信主以后就是连偶尔犯的罪都不可以。在恩典之下是不应该犯罪的。前面提到,我们已经把自己献给了神做义的器具,这里进一步用了“仆人与主人”这个词来形容我们和神的隶属关系。这个仆人和主人的关系不是主人用买卖的方法建立的;而是仆人自己主动地把自己献给了一个主人。 i

119 也就是说仆人是甘心情愿地作仆人的,按照旧约的律法,这个仆人就永远做他主人的仆人了。保罗在这里不仅指出了主仆的隶属关系,也暗示了这种关系的永久性。我们的自由意志决定顺从谁就做谁的奴仆。 但是这两种奴仆的结局是完全不同的。做义的奴仆就结局就是永生。 【罗6:17-20】 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 “你们”是指罗马的信徒,从前做过罪的奴仆。保罗感谢神,是因为他们在主里面的转变。这种转变来自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他们的道理。也正是这种转变使罗马的信徒从罪的奴仆,变成了义的奴仆。“模范”就是榜样,耶稣基督为我们作了真理的榜样。顺服基督是主观的改变,是自己愿意立志接受耶稣的救恩与罪断交的。 我们做了义的奴仆之后,是的地位上的改变,也是心志上的改变。但是肉体上还是有软弱的,所谓软弱就是没有力量做自己心志上所愿意做的事,达不到主的要求。因为各种原因,还是犯了不愿意犯的罪,好像觉得做基督徒是很辛苦和很困难的事情,其实这是不应该的。 i

120 【罗1:16】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所以,保罗说照着人的常话说,就是要说明一个大家都能理解的道理:从前你们作罪人的时候,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就是污秽和败坏,以至于犯罪。今天也应该照样献给义做奴仆,就是圣洁和正义,以至于成圣才对呀!不应该有任何困难,只是所顺服的对象变了而已。 【罗6:21-23】 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重生以后对于过去有了新的认识,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有了根本的改变。今天所看为羞耻的事,却是当年所看为美的事。之所以有如此大的转变就是因为所服事的对象变了。站在今天的已经得永生的地位上,回头看当年那些认为“美好”的事,其实都是“羞耻”的事。这是用神的眼光和标准去看所得到的结论,这也应该成为我们的眼光和行为标准。 世界也会用罪人的眼光看我们,觉得基督徒所传的福音是被人所看不起的。这就是为什么信主以后,从前的朋友会觉得我们很怪,甚至觉得和我们继续做朋友感到羞耻,这不稀奇。因为我们和他们的有了不同的生活意义。 【罗1:16】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i

121 保罗自己经历了从做罪的奴仆到做义的奴仆的转变,所以他也愿意看到罗马的信徒们也有这样美好的经历。在腓利比书中谈到了自己的转变后的感慨。
【腓3:7-8】 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 保罗对罪的认识是非常深刻的,这也就是为什么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讲罪的问题。目的是不仅让我们看到罪与死的直接关系,而且知道罪是破坏我们与神之间关系的最大杀手。 “罪的工价就是死”是我们都知道的,但是还有一点要特别指出的就是保罗用了神的“恩典”和罪“工价”的对比来结束第六章的讲论。 工价是该得的,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换来的东西。 而恩典是不该得的,是靠自己的努力所不能换来的东西。 犯罪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死亡也是不可避免的。得救是天上赐下来的福气,是白白得来的。按照人的常话常理来说,当然要选择后者,当然要把自己献给神得到永生了。 i

122 另外,保罗把自己放在一个失败者的地位上,是为了要作耶稣基督的见证;让我们看到神的大能。要告诉后世的基督徒,神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
4. 保罗的失败与挣扎 保罗是一个伟大的使徒,是基督徒的榜样;现代神学家们称他为基督教柱石性的人物。从信仰的角度上来说他的书信几乎充满了新约圣经,他之所以成为属灵的伟人,就是他敢于批评别人更敢于剖析自己,要做到这一点,是要有勇气的,他是一个“透明”的基督徒。 他论到罪和律法的时候,是那样的透彻。他不隐瞒自己的失败与挣扎,把自己的软弱摆在世世代代的信徒面前。目的是让我们后世的基督徒有盼望,有方向,有信心,有目的的度过我们在世寄居的日子,为主打更美好的仗。 在今天这个功利主义的世界上,有谁会向别人述说自己的失败呢?即便在教会中,有几个教会的领袖愿意述说自己的真实失败呢?因为都怕讲了以后,别人看不起自己,或者失去别人对他的尊敬。但是,保罗在罗马书第七章中把自己内心深处最痛苦,最挣扎,最失败的事实告诉了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罗马教会的信徒。 另外,保罗把自己放在一个失败者的地位上,是为了要作耶稣基督的见证;让我们看到神的大能。要告诉后世的基督徒,神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 i

123 4.1 律法的权势 在一开始,首先谈到了律法的权势问题。为的是要达到两个目的:一个是说我们是如何脱离律法权势的,另一个是为了后面讲他自己在律法上的失败打下一个基础。保罗在前面几章中,讲了许多因信称义的“理论”,从第六章开始就结合我们的生活实际了。而第七章更加具体的结合到了自己,这个特点会越来越清楚。 【罗7:1~3】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 “弟兄们”,这是很亲切的称呼;很明显是对罗马信徒中那些“明白律法的人”讲的,这表明当时罗马教会中有一些犹太人,或是入犹太教的外邦人。因为只有和犹太人文化有密切关系的人才会明白犹太人的律法。 这段话当然也包括了姊妹们,因为下面的话中提到了婚姻中女人的地位。这不仅仅是讲当时的社会和婚姻制度,当然也是讲教会中信徒的婚姻关系。前面几章中保罗多次提到了律法在救恩上是没有任何帮助的,人被称义不是靠行律法。但是,这不应该被理解为律法本身是毫无用处的。如果真无用处神就不给人了。 i

124 保罗用了当时犹太人婚姻中女人和婚约之间的关系,来描述罪和律法的关系。必须强调的是那时只有男人可以离婚,女人是无权提出离婚的。必须等到丈夫死了以后才能够脱离丈夫的律法的束缚。正在今天的社会中,好像是不可思议的。保罗也正是用这样一个特别的情况,来说明罪人在律法的权势下的光景。 女人受到丈夫律法的管辖,也可以说女人是受到婚姻法的管辖。在丈夫没有死之前,她如果有了婚外情,就成了淫妇,因为她违反了婚姻法;丈夫死了以后,婚姻法对她就不适用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管辖可以随意再嫁,归于别人了。如何把这个例子用到罪人和律法之间的关系上呢? 要从律法中解脱出来只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等到律法死了以后,或者说律法废去以后,我们可以得自由。另一种就是等到我们死了以后,因为保罗说律法管人必须是在人活着的时候,死人就脱离了律法的管辖。到底是谁死了呢? 结论似乎很简单,大家都会说,我们和基督同死,所以脱离了律法的束缚,可以自由归于基督。但是让我们仔细地想一想,在这个罪人脱离律法的过程中,到底是谁死了呢?如果说我们在基督里得到了自由,那就是说律法死了。 i

125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律法是没有生命的字句,是不可能死的;也不会被废掉,因为神的话是不能被废弃的。
【太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耶稣来的目的也不是要废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剩下的只有第二种可能性了,那就是等到我们肉体死了以后,才能脱离律法的管辖。如果我们肉体死了,也就无从谈到和基督同活了;因为保罗前面一直讲的是现今与主同活,而不是末日审判的时候的复活。那么如何理解脱离律法的死呢? 【罗7:4】 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 这节经文提供了问题的答案。当然是我们的死了,这个死不是肉体的死,而是借着基督的身体而死的死。什么是借着基督的身体的死呢? 借着基督身体的死就是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我们的“老我”和罪与他一同死了,而罪的权势又是律法;既然罪已经和基督一同死了,律法就不能再管辖我们了。我们就脱离罪的律法,我们就成为一个新造的人了。 i

126 【罗7:5】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心灵或作圣灵)。 ”属肉体”很显然是还没有信的时候,我们生活在律法之下;这里保罗提到一个词,就是“律法和恶欲”的关系;律法不是让人行善的吗?为什么说那因为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里面发动呢?难道律法可以使人生出恶欲吗? 这句话的新国际版翻译是:“罪恶的情欲借着律法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至于结出果子归于死亡”。人对神的背逆性就体现在违背神的律法上,律法本身当然是好的;但是事实上,律法不但不能阻止人的情欲,人因为原罪的关系,反而越有律法禁止,人的情欲就越发动,以至于结出死亡的果子。 不是律法使人产生恶欲,而是人因为悖逆神的律法产生了恶欲。 但是我们现在却不再是那样了,因为我们已经在律法上死了,就脱离了律法的管辖,不再做罪的奴仆而是做义的奴仆,叫我们服事主。按照心灵的新样,不按照仪文的旧样。这里是两组对比,心灵与仪文、新样与旧样。新样来自心灵,旧样来自仪文。 i

127 心灵是新生命的灵,出自这个灵的服侍是神所喜悦的;仪文是形式上的规条,或者是那些被人用来代替有属灵意义的律法,出自这种规条的事奉是神所不喜悦的。换句话说,神所要的是用心灵和诚实事奉,而不是死守规条无心的形式。 4.2 律法、罪与我 【罗7:7】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然而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在这里保罗就进一步解释了律法和人因律法而生的罪欲问题。又一次用了常用的否定词,“断乎不是!”说明他对律法公证性的肯定。律法虽然能够显出人的罪,让人知罪,但是律法本身不是罪,也不是使人犯罪的起因。律法是显出罪的工具,因为有了律法,人才知道什么是罪。 这里保罗第一次用了“我”,对于这个“我”是不是保罗自己,神学上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不应该是保罗自己,因为保罗不是在讲自己得救的经历,因此,是应该泛指所有的人。另外,如果是保罗自己,那么他讲的是得救之前的经历还是得救以后的经历呢?这里没有明确地讲是保罗自己,所以可能是指犹太人… i

128 然而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其实,从整体上来看这个我应该是保罗自己。他是用个人的经历作为一个例子讲到每一个人都可能经历的事。这与本章后半段所讲挣扎中的我应该是一致的。 保罗说没有律法他就不知道什么是罪,这个知道不仅是知识上的了解,而且也是指个人的亲身经历。如果不是律法告诉他所行的是贪心,他就不懂得什么是贪心。自己有了贪心的经历,再加上懂得了律法的知识,才明白什么叫贪心。没有律法的时候不是说他没有罪,而是说他不知道自己已经违背了神的律法。 然而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这段经文和前面的 “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是相似的意思。都是说明人的悖逆。上面的话的意思是罪借着诫命在我们里头发动各样的贪心。因为诫命说了不可贪心,罪就借着这个诫命在我们里面发动各样的贪心。这表明人的本性就是不愿意顺服神的诫命。 保罗前面讲过,没有律法之前,罪已经在世上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现在又说没有律法罪是死的。罪在世上,但是不算为罪,罪又是死的?罪在这里被保罗人格化了,好像是有生命的机体一样。这是什么意思呢?什么叫罪是死的? i

129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死”是没有生命不能发生任何作用的意思。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如果没有律法,罪就没有可以依仗的权势了,也就不能发生任何作用了,所以是死的。有了律法,罪就活了,才能发生作用,犯罪的人就上了“死”的钩。得到了犯罪的工价,那就是死。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为什么说没有律法以前我是活的呢?何时没有律法呢?诫命又是何时来到的呢? 没有律法以前的我是活着的,或者说是活泼的,这是容易理解的;因为没有律法罪在人身上是没有能力的,人虽然活在罪里,也不知道是罪,而且还自以为义;像那些自义的法利赛人一样, 因此活的很开心。保罗从前就是这样的人,所以才用“我”来举例子。 如果把“律法”仅仅理解为摩西的律法,那么只有犹太人有律法了,我们都成了没有律法的人,犯罪也都不算罪喽?我们岂不可以因此称义了吗?这是对于圣经的误解和扭曲!所谓“没有律法”不是说保罗不知道律法,而是说他不懂得律法的真实意义,没有让神的律法在他的属灵生命中起作用,简单地说,就是他还没有信主之前的那种光景。 i

130 难道他们这样就可以逃脱死结局吗?难道神就不审判那些“不知道”和“没有律法”的人呢?断乎不是!希伯来书讲到了神的审判是非常清楚的:
我们知道,神造人的时候就把良心作为基本的律法放在人心里了。就算没有摩西的律法,每个人还是有律法的。人应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善事,但是良心的律法只是一种是非之心,不能让我们认识神的救恩。 等到神的诫命来到了,人听见了福音信了主以后,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在罪中,罪就“活了”,开始起了作用了,才知道原来自己是注定要死的。我们也借用保罗的口吻问一个问题: 这样说来,难道是神的律法是“激活”了罪吗?断乎不是! 罪本来就有了,因为没有律法之前罪已经在世界上了。人活在罪里还不知道是活在罪里,还不知道将来要面对神的审判。但并不是人不知道就不受审判。死是命定的,死是每一个犯罪之人必得的工价。有些人觉得最好还继续生活在那种“没有律法”和“不知道”的光景中,因为他们谬解保罗的话:“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难道他们这样就可以逃脱死结局吗?难道神就不审判那些“不知道”和“没有律法”的人呢?断乎不是!希伯来书讲到了神的审判是非常清楚的: 【来9:27】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只是信主的人可以借着耶稣基督的血和神所赐义,避免将来定罪的审判。 i

131 【罗7:10-13 】 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因为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
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借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诫命本来是神给人的准则,叫人遵守的;当然不是让人死的了。前面讲到了,没有律法之前“我”是活的,那时是活在罪中的。诫命来了才知道原来犯罪的结局就是死,所以叫他死的是他的罪,而不是把罪显出来的律法和诫命。这个“叫我死”的过程就是罪趁着机会,借着诫命引诱我犯罪的过程。什么是“趁着机会?” “趁着机会”在第七章八节中也提到过。两处所说的都是罪趁着机会,借着诫命,去完成叫人死的罪恶目的。罪被保罗拟人化了,其实是魔鬼在后面要完成叫人死的目的。这样就容易理解下面保罗所说的 “引诱我,杀了我…”的意思了。 “机会”的解释很多,意思也并不很清楚,但根据上下文和保罗在加拉太和哥罗西书中的用法,应该翻译成“把柄,借口”;而“趁着”则有“得着,利用”的意思。这样,魔鬼借着人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在肢体中发动(犯罪)的时候,就得到了叫人死的把柄。达到了叫人死的目的。这些人死是因为违背了神的律法而死的。 反过来看,对于那些严守律法的人来说,魔鬼同样得到了叫人死的把柄。 i

132 有人也许会问,人如果违背了神的律法要死的,人严守律法也要死的,律法还有什么用呢?神到底要人怎么做呢?
用什么方法呢?就是借着诫命引诱人偏离了真理。这里的引诱也可以理解为欺骗人,使人完全迷失了方向的意思,在得救的真理问题上迷失了方向。 魔鬼怎么引诱欺骗的呢?那就是让人自以为如果行全了律法就可以得救。保罗说这样的引诱和欺骗就扼杀了我能够真正得救的机会,就是杀了我!因为保罗信主前就是这样被引诱和欺骗了的。 有人也许会问,人如果违背了神的律法要死的,人严守律法也要死的,律法还有什么用呢?神到底要人怎么做呢? 神给人律法的目的当然是要人遵守的,违背神的律法当然是犯罪,罪的工价当然就是死。反过来说,如果人遵守律法到一种程度觉得自己在律法以下的义行可以取代神的义的时候,那同样是犯罪,如果不悔改也是要死的。 i

133 在圣洁、公义和良善的律法面前,罪(魔鬼)就显得格外的丑恶了;因为罪(魔鬼)借着良善的律法叫人死,就更看出罪(魔鬼)实在是太可恶了…
因此,无论是违背神的律法,还是因行律法而自义都是犯了(骄傲的)罪,只不过是两种极端的表现形式而已。只有当人接受了救恩以后,才会看到律法只能让人知罪,救恩才能除罪。自己在律法下的义行绝不能代替神的义。要得到神的义只能借着听信福音,神的义才能在我们身上显明出来,我们才能得救。 当我们认清了“罪(魔鬼)是要借着律法上面两个方面得到治死人的把柄”的这个本质以后,就容易看出律法本身是圣洁的,公义和良善的;律法的目的不是让人死,而是让人知道自己的行为和神的要求有多大差距。叫人死的还是人的罪。 在圣洁、公义和良善的律法面前,罪(魔鬼)就显得格外的丑恶了;因为罪(魔鬼)借着良善的律法叫人死,就更看出罪(魔鬼)实在是太可恶了… i

134 这种光景不仅保罗有,许多基督徒也都有;因为自己无法脱离这种无奈的状态。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做自己所不愿意做的事。两个“我”一直在争战。
【罗7:14】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可以看出前面所讲的“我”是有一定犹太教背景的我,但是“我”所经历的事却有很强的普遍性。下面这个“我”就更清楚地体现出其普遍性了,这是对自己内心深处的剖析和对罪的控诉。首先,说到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灵的,为什么呢? “属灵的”是指律法有超然的性质,或者说是从圣灵来的、属乎圣灵。律法也是神的话当然是属灵的。但“我”是属肉体的,属肉体的人是没有过属灵生活的人,那么,这里的我是得救以后的我呢,还是得救以前的我呢? 为什么呢? 应该是得救以后的我。因为只有重生的人,才会恨恶罪,才会在自己犯罪以后有这样深刻的反省。这样的人虽然已经重生,但是在他里面还有罪的权势。虽然自己不愿意,但是又无法胜过罪的权势;在属灵的生活上如同奴隶一样被卖给了罪。这里为下面所要描述的光景作了准备。 这种光景不仅保罗有,许多基督徒也都有;因为自己无法脱离这种无奈的状态。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做自己所不愿意做的事。两个“我”一直在争战。 i

135 【提前4:2】 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
其实,“两我之战”从神造人的时候就有了。亚当知道不应该吃禁果,但是还是顺从了犯罪的“我”违背了神的律法。 一个人没有信主之前,也有“两我之战”的时候。虽然不认识神,但是心里却有神所赐的良心在起作用;做了违心的事以后,便觉得内疚;知道不应该但是因为各种原因还是做了。久而久之,看到大家都做,自己的良心就麻木了如同被热铁烙惯了。那个犯罪的我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良心里的我就不起作用了。 【提前4:2】 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 信主以后,圣灵进入人的心;生命改变了,从前麻木的良心又重新有了“知觉”。那个良心里的我被圣灵唤醒了。属灵的生命渐渐成长;但是旧的“我”却依然存在;这两个“我”互相排斥,这就是保罗所说的“两我之争,两律之战”。 一个人决志信主以后,就是向罪死了。但是,因为他还活在肉体之中,罪还会在他的肉体中起作用;他虽然知道不应该犯罪,可是自己又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所以就被罪掳去了。每次犯罪以后,他属灵的生命都受到亏损。因此,保罗前面反复强调,不可仍然住在罪里,让恩典显多。这是一种属灵生命成长中的挣扎。 i

136 这种挣扎说明了生命中还有尚未解决的罪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属灵生活中就没有自由。这不是伦理道德上的挣扎,而是属灵的争战。我们成了灵界中神与魔鬼争夺的对象。
自己做了自己所恨恶的事,犯了罪,在律法面前显出自己的罪来。因此,只能承认律法是良善的,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但这种行为不是自己的初衷,这种矛盾似乎是不应该出现的,实际上我们常常会经历这样的事情。 保罗对这个问题的本质作了深刻的反省和研究,他认为“我”和“住在我里面的罪”是两个不同的个体。“我”是被里面的罪所控制和支配的,所以才做了违心的事。虽然是里面的罪指使我犯了罪,但是我这个人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这又一次说明在这种光景中的人是已经重生的人,否则不会有这样的反省。但是为什么重生得救的人还会活在这种光景中呢?重生的时候不是已经向罪死了吗,脱离的罪的捆绑了吗? 【罗7:18-20】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i

137 不是神失败了而是人失败了。是人的肉体失败了,所以随从了犯罪的律。
保罗说到了自己内心的深处,在肉体之中没有良善;这个“肉体”是指着人的本性所说的,从亚当继承下来的本性中是没有良善的,但是作为一个重生得救的人来说,有圣灵住在里面,有向着神的心,这是一个新我。重生的时候的确是向罪死了,表明是灵命中的一个抉择。这是立场和态度上的决定。脱离罪的捆绑是说罪不再能够辖制人的心,但是却能够辖制人的行为。 从第十四节到第二十节,保罗反复地描述了自己在一种被罪所控制的光景中。两次提到不是我要做所恨恶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做的。第二十一节里提到了一个新的名词——“律”。 【罗7:21-23】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律就是律法。前面提到的律法是属灵的,是圣洁的,良善的,这是神的律;现在提到另有一个律法,这是一个引人犯罪的律法,是恶的代表。两个律在人里面争战,两种生命在较量,两个我在做生死的搏斗。结果罪的律把 “我”的掳走了。也就是说这个肉体中的“我”作了罪的俘虏,这样说起来不是神的律失败了吗?。 不是神失败了而是人失败了。是人的肉体失败了,所以随从了犯罪的律。 i

138 其实,从人信主的那一天开始,人里面就有了这两个生命的较量,这种较量要一直持续到人离开世界的那一刻;但是这过程中,属灵的生命可以借着不断地在主里面操练渐渐长成,属肉体的生命才会渐渐地衰败下去。这也就是施洗约翰所说的,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的道理了。 【罗7:24】 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这是一个人夹在两种争战中的悲哀。他想脱离这个必死的身体,能够做自己所愿意做的,但是却有无法脱离。这是一种属灵生命还没有长大的光景,也可以说是属灵生命成长中的挣扎。如同一个将要脱茧而出的蝴蝶在成长的疼痛中挣扎一样,这是暂时的痛苦。这里面的“我”不是那个属肉体的我,而是那个属灵生命中的我,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叹息。这看起来好像是属灵生命的消极的一面。 如果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个问题。肉体的“我”,就是“老我”,也有同样的悲哀,原来人里面没有属灵的生命,那时的“老我”活的罪中很自在;人信主以后,圣灵进住人心,争战便开始了。肉体的“我”日子不好过了,而且随着人属灵生命的成长,日子会越来越不好过了,“老我”也在痛苦中喊叫:“我真是苦啊,何时才能恢复到原来的光景呢?” 属灵的生命就回答说:回不去啦,别等啦! i

139 【罗7:25】 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只要靠着主耶稣基督,属灵的我就可以从束缚的茧里面脱离出来了。这句话似乎非常简单,也是基督徒常常用来彼此勉励的一句属灵术语。但要明白其中的含义并且实行在生活中却不容易。“靠”着主耶稣基督应该如何理解,如何实行呢? “靠”着在原文中的意思是“像渠道一样”连接在一起。渠道不和水源连接在一起就会干枯。同样说明基督徒的生命必须永远和基督的生命连接在一起,否则就会干枯。生命要成长必须有外来营养和自身的锻炼。属灵的营养来自神的话和正常的属灵生活,自身的锻炼就是在生活中活出生命的见证来。整本新约圣经都在教导我们这个属灵的原则和许多具体的方法。 培养自己的属灵生命和自己的自由意志很有关系,有一些基督徒,刚刚信主心里十分火热,决志要一生跟随主。但是,慢慢地就冷淡了。因此,决志信主不应该是一时的冲动,而是一生的决择,在每一件事上都选择按照神的旨意去行。属灵的生命才会渐渐长成基督的身量。魔鬼不怕基督徒(们)一时的火热和决志,却怕我们一生持久的决择。靠在主里面和主生命中的连接和供应。 i

140 保罗作了一生的决择,从他的一生当中看到了两种生命在一个人里面的争战过程,属灵的生命越来越强,肉体的生命渐渐死去了。给我们后世的基督徒留下了光辉的榜样。保罗讲到了灵命成长的几个阶段,或许能找到我们自己的身影: 蒙恩期: 【提前1:15-16】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 火热期和工作期 【徒9:22】 但扫罗越发有能力,驳倒住大马色的犹太人,证明耶稣是基督。 【徒19:8】 保罗进会堂,放胆讲道,一连三个月,辩论神国的事,劝化众人。 【徒14:19-20】 但有些犹太人,从安提阿和以哥念来,挑唆众人,就用石头打保罗,以为他是死了,便拖到城外。门徒正围着他,他就起来,走进城去。第二天,同巴拿巴往特庇去, 软弱期 【林后11:29】 有谁软弱,我不软弱呢?有谁跌倒,我不焦急呢?【罗9:2】 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 【罗7: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i

141 【徒20:24】 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神恩惠的福音。
复兴期 【罗8:37】 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 【腓3:8】 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 成熟期 【加2: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徒20:24】 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神恩惠的福音。 【罗1:16】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得胜期 【提后4:6-8】 我现在被浇奠,我离世的时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 i

142 复习与思考 何谓“不可住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和“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106 洗礼的意义是什么?110
为什么“在罪上死了的人”还会犯罪?111 耶稣没有罪行和罪性,更没有活在罪中,为什说他死是向着罪死了?113 如何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向神看自己是活的? 对付罪的两个“不要和一个要” 116 如何理解我们脱离罪的权势如同妻子脱离丈夫的律法?125 如何理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126 你如何理解“罪趁着机会,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面发动”和“罪趁着机会,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何谓“罪趁着机会,借着戒命”? 怎样解释“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是活的,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129 把信主前的“两个我”和信主后的“两个我”比较一下,有何不同? 133 i

143 七、灵里面的生活——得胜 从第八章开始,保罗的话题开始转向了圣灵与我们的关系。这是对第七章末了保罗那种在两律之间的光景做出的回答。前面那种消极的光景在第八章中得到了进一步的答案。靠着耶稣基督,如同水渠一样地连与生命的泉源,是我们的得胜的总原则,这里要谈到圣灵的工作和在我们心中的影响。 前一章讲到了“我”有30多次,所以称为“我”的篇章,这一章里提到圣灵有20多次,被称为圣灵的篇章。本章强调了圣灵住在我们里面这件事实以及我们对于圣灵的态度。也提到了如果我们用这种态度生活,所要得到的福气。 罗马书常被认为是因信称义的代表作,但是在第八章里面却没有提到一个“信”字。让我们顺着圣灵的引导去行,这就是真正的信心了。也是属灵生命中得胜的秘诀了。 1.生命之灵 【罗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i

144 “不被定罪”如果解释为脱离罪的权势,就更加合适并且和前面的讲法就顺理成章了。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脱离了罪的权势,前面保罗在谈自己里面的两个律,似乎给人一种悲观的印象,因为肉体的律把他掳去了。
这里再次谈到了神的律,但用了另外一个词“赐生命圣灵的律”来表达。肉体中犯罪的律这里被称为“罪和死的律”。这就把这两种律推广到神学的高度上来了,把原来个人的内心挣扎,升华为赐生命的圣灵和罪与死的争战。让我们对自己里面的光景也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知道这是一场属灵的争战,是善与恶的较量。 我们所要扮演的角色就是要顺服那赐生命圣灵的律。 【罗8:3】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什么是“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律法有什么软弱呢?不能行什么? “不能行”就是由于某种原因或条件的限制,无法做到,律法做不到的是除掉人的罪,这里保罗称之为律法的软弱。但是,律法软弱不是律法本身没有能力,是因为人肉体的软弱,特别是指犯罪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是我们不能完全顺服赐生命圣灵的律,因此,保罗称之为律法的软弱,因为它完成不了所要完成的。 i

145 另外,这里所讲的律法软弱,不能行,就成了神差遣他自己的儿子道成肉身的原因了。“成为罪身的形状”表明只是以罪身的形式出现,并没有任何罪性与罪行。耶稣来世并没有放下他的神性,只是加上一个人性的肉身而已,为了是成为信他之人的赎罪祭。 耶稣在肉体中被定罪是指他在肉体上承当了世人的罪,这是指他的人性上的定罪,(他的神性当然无法被定罪的了)。耶稣的肉体是无罪的,所以可以代替人的罪。罪的工价就是死,耶稣也借着死败坏了掌死权的并且除灭了罪的权势。 定罪的意思不仅仅是根据律法宣布有罪,亦包括了宣判以后的刑罚。律法能做到就是宣判人所行的为罪,所不能做到的是使人脱离罪的权势。耶稣在肉体中定了罪案,替我们完全了律法,使得因行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律法的义是指如果完全遵行律法而有的义,对于人来说这是永远都得不到的义,但是现在我们可以得到了,就是因为耶稣的血,也是因为我们顺从了圣灵。 【罗8:5】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 i

146 “体贴肉体”就是如同与神有仇一样。这是在讲信的人还是不信的人呢?
“肉体”本身是中性的。但是当把肉体和情欲联系起来的时候,就给人留下了负面的印象。肉体往往成了犯罪的工具和途径,特别是指淫乱方面的罪。 因此,体贴肉体就是体贴犯罪的事,结局就是死亡。 但是,体贴肉体未必都是淫乱或情欲的坏事,但却是与神的旨意和圣灵的引导相反的。这种事情可能是人的情感所产生的反应,而且看上去很合理但却不是顺从圣灵的。你能举例说明吗? 例如,彼得拦阻耶稣不要上耶路撒冷去,就是体贴了肉体而不是体贴圣灵了。从人的感情上来讲,是合情合理的;但是,站在属灵的立场上来看的时候,那时的彼得就成为耶稣的绊脚石了。因此,耶稣用很严厉的话责备他。 【太16:23】 耶稣转过来,对彼得说,撒但退我后边去吧。你是绊我脚的。因为你不体贴神的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 “体贴肉体”就是如同与神有仇一样。这是在讲信的人还是不信的人呢? 如果是讲不信的人,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我们还活在罪中的时候,任意犯罪并不觉得自己是把神当作仇敌一样看待,觉得自己的行为和神是没有关系的。 i

147 我们从前不相信有神,不认识基督,不愿意顺服神;事实上,不相信神就已经被定罪了;就已经亏缺了神的荣耀了,不承认神的作为就等于是站在魔鬼一边了。当然就是与神为敌了。
一个人不是体贴圣灵就是体贴肉体,没有中立的地方可站。体贴肉体或者是以肉体为念的生活就会导致灵里面的死亡, 以圣灵的事为念的生活就使属灵的生命成长并得到被称义的平安。很清楚,人的主观意志选择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人要对自己的选择和行为向神负责。 其实,如果不是积极主动地选择属灵的生活,就是自动选择了属肉体的生活,按照保罗的意见,就是选择与神为敌了。属肉体的人不会顺服神,一方面不愿意顺服神,另一方面,落在那种属肉体的光景里也没有能力去顺服神,当然不能讨神的喜欢。 但如果是对信的人讲的,保罗讲的是否有些夸张了呢?信的人会与神为仇吗? 这个问题听起来好像问的很可笑。但是从前面所讲的内容来看,还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i

148 我们的身体之所以会死,是因为犯罪的结果;但这并不是神创造我们的初衷,
一个基督徒可能在某段时间内,过着属肉体的生活,或者是体贴肉体的生活;虽然他的心并不是要与神为敌,但是他的行为和生活已经违背了神的律法,那就等于是与神为敌了;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属灵光景,应该尽快地回转过来。 【罗8:9】 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10】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罗8:11】 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保罗又一次强调了我们的地位,属圣灵的人就是有神的灵住在心里的人。圣灵是“住”在我们里面而不是“驻”在我们里面。这是永久性的居住而不是临时性的暂住。 人如果没有基督的灵,就没有圣灵;这位圣灵使人成为基督徒,这位圣灵赐给人生命,没有这位圣灵的人,就不是基督徒。 因此,不能说某个基督徒“有圣灵”或“没有圣灵”,这是矛盾的说法,也是不可能存在的现象。 因此,有没有圣灵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区别;而按照肉体而行了多少,或是按照圣灵而行了多少,才是基督徒属灵程度上的分别。 我们的身体之所以会死,是因为犯罪的结果;但这并不是神创造我们的初衷, i

149 而是犯罪的工价,这是无法挽救的。但从积极的方面来看,死却又是让我们脱离这个罪身的途径,死后我们属灵的生命可以和神永远在一起了。保罗说我们的心灵却因义而活。其实这里的心灵是指住在人里面的灵,就是圣灵。
这句话应该翻成圣灵因义成为生命。原文中没有“成为”这个动词,和前面的句子连起来,应该说“身体是死,圣灵是生命”就很有说服力了。这不仅仅形成以各鲜明的对比,更强调了圣灵是生命的源头这个事实。 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就是住在你们心中的圣灵,就是基督的灵,就是神的灵,就是赐生命的灵,就是这位圣灵怎样让基督从死里复活,也要怎样叫我们这必死的身体将来又复活过来。这是圣灵的工作,也是神救恩的计划的一部分。 2. 儿子的身份 【罗8:12】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 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 这里保罗的称呼中有勉励和教导的口吻,有一种在基督里面的亲切感;“弟兄们” i

150 很显然这是对已经重生得救的人来说的,我们不再欠肉体的债了,不需要再顺从肉体,因为欠债的就是债主的奴仆,奴仆的主人是谁,就要顺从谁。如果继续顺着肉体活着,结局就是死亡了。我们既然不欠肉体的债,我们欠了谁的债呢? 是欠了圣灵的债,为什么欠圣灵的债呢? 因为我们现在的主人已经是圣灵了,我们生命的主权已经交给神了,也就是说我们服侍的对象是圣灵了,当然就是欠了圣灵的债;这里虽然没有明讲,但是从下面的话里面看的很清楚。如果我们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就要活着。 所谓“治死”就是让其失去功用,而不是把身体治死。所要治死的是身体的恶行,而不是身体的本身。圣灵就是神,神有能力治死恶行,为的是救出被恶捆绑的人。被神的灵引导就是顺从圣灵的人,顺从圣灵的人都是神的儿子。 在这里要向姊妹们解释一下有关“儿子”的称呼,免得有些过于注重男女平等的姊妹们会觉得受到歧视和伤害。特别是在今天这样一个强调要突出个性,强调自我的社会中,基督徒也会多少受些影响。还有在一些比较强调弟兄优于姊妹的聚会中,更应该把这个问题讲清楚。免得姊妹们对自己在神家中的地位产生困扰。 i

151 这里好像又有些困扰了,我们到底是神的奴仆还是神的儿子呢? 答案应该是“我们既是奴仆又是儿子”,这不是很矛盾吗?如何理解呢?
第一,“儿子”是代表性的称呼,顺从圣灵的人当中当然也包括姊妹们。人的肉体有性别上的差异,人的灵魂却没有男女之别。神造女人的目的是要帮助男人,也是为了生养众多。将来在天国里我们都是神的儿子,像天上的使者一样也不娶也不嫁。因为不需要再生养众多了… 第二,“儿子”是有承受产业的代表,在犹太人的文化,包括中国人的传统中,只有儿子有继承权。我们是神的儿子所以有继承权。在下面的称呼中就会看到“后嗣”这个词。私子不能成为后嗣,领养的也不能,只有儿子才能成为后嗣。我们信主以后就承受了生命之恩,有圣灵住在我们心里,赐给我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第三,“儿子”是地位的代表,儿子在父亲家里是有地位的,是受尊重的;和奴仆完全不同了。保罗在这里告诉我们,我们的地位有了根本的改变,我们从前是罪的奴仆,但是,如今却是神的儿子了。 这里好像又有些困扰了,我们到底是神的奴仆还是神的儿子呢? 答案应该是“我们既是奴仆又是儿子”,这不是很矛盾吗?如何理解呢? 简单地讲,我们是站在儿子的地位上像奴仆顺服主人那样服侍主…. i

152 有人会问耶稣不是神的儿子吗?我们怎么也成了神的儿子了呢?
保罗讲我们顺服圣灵的引导,得到了神的生命的人都是神的儿子,这是从我们和神的关系以及在神家里的地位上来说的;当谈到我们向神的顺服,这是从我们的属灵生活的角度来说的。两者不仅没有矛盾,反而更加形象地描述了我们的身份 如同一个豪门孝子,在父亲家中有很高的地位;他的父亲有很多仆婢和财产;但是,他在父亲面前却像其他仆人和使女一样完全地顺服,听从父亲的话,按照父亲的旨意去行事。 有人会问耶稣不是神的儿子吗?我们怎么也成了神的儿子了呢? 耶稣当然是神的儿子,我们也是神的儿子;但是两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从中文的字面上很难看出有什么不同,但是从原文和英文中就很明显了。耶稣的名字是大写字母,表示一种特定的关系;Son of God 是一个专有名词。不应该理解为血 统上或者基因上的父子关系。如果那样的话,难道神还要有妻子吗?这是对于基督论、上帝论以及三位一体真神的误解。 圣经用了“神的儿子”来描写耶稣与父神的关系,用“道成肉身”来描述耶稣的工作,用“道就是神”来描写耶稣的身份,用“我与父原为一”来描述耶稣的地位。 i

153 为了让人能够明白神对罪人的大爱。告诉神为了拯救人的灵魂所付出的代价是何等的大。神派他的独生爱子降世替人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 独生是独特和唯一的意思,爱子是形容父神与耶稣之间的关系。
信主的人被称为神的儿子,是小写字母。而且是用了复数来表示,sons of God 说明许多儿子。这也说明我们和神有了生命的关系。我们里面有了神的生命以后才能被称为神的儿子。确切地讲,就是说我们是从神所生的。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耶稣与我们完全不同,耶稣不是从神生的,他就是神,我们属神的生命是耶稣赐给我们的。 比如,路加福音中讲到了耶稣的家谱,从耶稣开始往前推一直到了亚当,最后说亚当是神的儿子。因为亚当有了神的生命,所以才能称为并且成为神的儿子。原文中也是小写字母,说明亚当和我们信主的人一样,与神有了“血缘”关系。 【路3:38】 以挪士是塞特的儿子,塞特是亚当的儿子,亚当是神的儿子。 the son of Enosh, the son of Seth, the son of Adam, the son of God. 作神的儿女是有凭据的,这也是我们将来在天上得基业的凭据,这个凭据就是圣灵在我们身的印记。圣灵和我们的心一同做见证,也可以说是圣灵为我们做见证。 i

154 【弗3:6】 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借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
要证明我们是有永生的,是神的儿女。刚才说是“儿子”现在又说是“儿女”,有什么不同呢?没有什么不同,都是神的孩子。都是从神生的,有神生命的人。儿女是普遍性的称呼,儿子是灵意的称呼,在这里两者是可以通用的,既是神的儿女又是神的儿子,不要再为自己的性别捉摸不定了。 “我们的心”是指自己的知觉,我们成为神的儿女以后,自己很清楚地知道地位和身份的改变。不仅圣灵替我们做见证,自己也明白也晓得是神的儿女了。这就有了很坚定的得救的把握,即使在追求圣洁的路上有失败,也不至于灰心失望。 既然是神的儿女就是神的后嗣,后嗣是承受产业的人。并且我们要和耶稣基督一起承受神所要赐给我们的产业。神给我们的产业不是物质上的丰富,而是属灵的产业。让我们与耶稣一同受苦也和耶稣基督一同得荣耀。 同为后嗣还在以弗所书中提到,外邦人和犹太人借着福音同为后嗣。又像彼得前书里所说的,夫妻共同承受生命之恩一样,我们也与耶稣基督有这样亲密的关系,一同承受神所赐的产业。 【弗3:6】 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借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 【彼前3:7】 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 i

155 3. 基督徒的盼望 【罗8:18-21】 我想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 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众子显出来。因为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愿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 刚才谈到了将来我们所要承受的产业,就是和耶稣基督一同得荣耀;也谈到了的得荣耀之前必须先同耶稣一同受苦,这种受苦有的是身体上的逼迫,有的是心灵上的争战;翻开中国教会的历史,特别是近50年来家庭教会的历史,我们就可以 看到一条用鲜血和生命铺出来的十字架之路。 成千上万神的仆人使女已经用自己的见证、鲜血和生命为主摆上了自己的一切。他们被刀杀,枪毙,流放,劳改,管制,批斗,坐监;他们的家人、妻子、儿女也因为他们的缘故失去了青春、年华、学业、工作、健康等等。将来要和耶稣一同得荣耀。希伯来书所说的那些为主受苦的人正是这些圣徒见证的真实写照。 【来11:35】 有妇人得自己的死人复活,又有人忍受严刑,不肯苟且得释放,为要得着更美的复活。又有人忍受戏弄,鞭打,捆锁,监禁,各等的磨炼。被石头打死,被锯锯死,受试探,被刀杀。披着绵羊山羊的皮各处奔跑,受穷乏,患难,苦害。在旷野,山岭,山洞,地穴,飘流无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 i

156 【林后4:17】 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
保罗自己更是经历了九死一生的迫害,他所经历的是我们很难想象的,最后也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但是在他临终前回顾自己的一生时候,充满了感慨和自豪。 【提后4:7】 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 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 所以,在这里他也勉励后世为主受苦的圣徒们,不要怕眼前的苦难,因为我们有将来永远的盼望。他用将来神要给我们的荣耀和现在所受的苦难相比较,为了增强我们的盼望和信心。在写给哥林多教会的第二封信中,更加具体、更加形象地作了对比。把罗马书中所讲的荣耀作了进一步的叙述。 【林后4:17】 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 这是一段充满强烈对比的教导。一共从四个方面作了对比: 1)现在和将来的对比; 2)暂时和永远的对比;3)至轻和极重的对比;4)苦楚和荣耀的对比;这样看来,现在为主所受的一点苦难,在永恒里面又算的了什么呢?所以我们应该充满盼望并且欢喜快乐,因为知道我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 i

157 为什么其他被造之物切望神的众子显出来呢?那时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
接着保罗谈到了受造之物,切望神的众子显出来。这好像和前面所讲的神要给我们的荣耀没有直接的关系似的。但继续看下去,就会看到其实有很密切的联系。首先,这里所说的受造之物指的是什么?是指除了人以外的一切受造之物吗? 保罗所指的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受造之物,也就是一切的动物,植物,昆虫,陆地,海洋等等。切望就是热切的盼望,巴不得早日得到的那种巴望或渴望。神的众子就是一切属神的人,显现是指主再来的末日荣耀显现的时候。那时属神的人都要显出来,虽然我们现在已经是神的儿子了,但是到那时候就显明出来了。 为什么其他被造之物切望神的众子显出来呢?那时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 因为他们也希望回到当初神造天地时,那种伊甸园中的生活;当人犯罪以后,神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 地受了咒诅,就长出荆棘和蒺藜来,原来吃青草的动物,就改变了,开始吞吃其他动物为生了… 【创1:30】 至于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各样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它们作食物。事就这样成了。 i

158 下面的话就更加清楚了。被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体现了两个问题:
今天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也不是自己愿意的;他们之所以现在成了这种样子和生活在这种无奈的光景里,也是不得已的。而是叫他们如此的神所决定的,为什么神要让其他受造之物如此呢? 神没有告诉我们,但是从神造这些东西的目的上来看,可能会给我们一些启发;我们知道创世记中清楚地告诉我们,神创造的次序;天地,水,阳光,空气,动物,植物等等一切都造齐全了,最后才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了人。很明显,前面所造的一切都是为人造的。当人犯了罪受了咒诅,维系人生存的一切,当然也受了咒诅。 下面的话就更加清楚了。被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体现了两个问题: 第一,“服在…之下”,是一个被动的语句,表明是处在一种不得自由的情况中。如同一个犯人服刑一样,因为犯了罪而服刑。同样地,亚当犯了罪,其他受造之物也跟着受牵连,地受了咒诅,天起了凉风,人懂得了羞耻,罪入了世界,人与人,动物与动物之间开始了互相残杀。伊甸园中的那种乐园生活,就一去不复返了。 如果受造之物可以讲话,一定会痛斥亚当夏娃。可惜现在只好和人一同叹息,服在虚空之下了… i

159 【雅1:18】 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叫我们在他所造的万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
但是,这里指出了一个希望,那就是我们是一切受造之物初熟的果子… 【雅1:18】 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叫我们在他所造的万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 【林前15:23】 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复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后在他来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 耶稣是一切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所有信他的人将来也都要像他一样复活。我们是受造之物初熟的果子,将来所有的被造之物也要像我们一样享受神儿女的自由。所以,这种叹息是有盼望的,暂时的。 我们所等候的是得着神儿子的名分,前面不是说我们已经是神的儿子了吗?还等候什么呢?得着神儿子的名分和是神的儿子还有什么不同呢? 前面保罗提到,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那是讲我们已经在关系和地位上是神的儿子了。但是,在实际的属灵经验中还没有被显现为神的儿子。还没有完全得到儿子所有的福分。 这就好像一对男女已经登记结婚,双方已经是对方的配偶了,但是还没有显在众人面前,直等到婚礼的那一天才显明出来。新娘才穿上婚纱,走进教堂,在欢庆、庄严和荣耀的时刻里成为了夫妻… i

160 第二,虚空就是达不到原来的目的的意思,也是变得无用的意思。神创造的原来很美好,但是人犯罪以后;其他受造之物的存在就失去了原来的意义了。因为不再是神原来所设计的那样了。被造之物巴不得能够脱离现在由于人的败坏,而被魔鬼所辖制的光景。但是神没有为他们设立救恩,只好等待了… 值得庆幸的是,这种 “服在虚空之下” 的光景是暂时的,受造之物还是有盼望的;这个盼望就是等到末日,耶稣基督和属神的儿女一同得荣耀的时候,被造之物也在那荣耀中有分,那时就得到了荣耀中的自由了。 【罗8:22-25】 我们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但我们若盼望那所不见的,就必忍耐等候。 “我们知道”是说这是一个普遍的常识,所有的被造之物都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六千多年漫长的人类历史中,从亚当犯罪直到耶稣再来,包括人在内所有的被造之物都是一同叹息劳苦的;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人,也不例外,也是心里叹息。为自己仅有圣灵的果子,还没有得着儿子的名分叹息等候。而不是大家一起叹息,似乎绝望的一样。我们是有希望的。 i

161 同样地,基督徒所等待的就是主再来的那一天,我们身体得赎——在荣耀中复活的那一刻。神所赐给我们的救恩不仅是让我们灵魂得救而已,更包括身体的改变。到那时,这必死的身体就变成了不死的了,这必朽坏的就变成了不朽坏的。 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不要误解为我们还没有得救,还盼望到耶稣再来时才得救。得救是肯定的,盼望就是身体得赎。现在我们叹息等候的就是这件事。既然是盼望就是还没有成全的事,因为没有人盼望已经见到的事实。为了得到所盼望的事成就,就必须忍耐等候了。 4. 神的旨意和计划 【罗8:26】 况且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鉴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因为圣灵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第八章前面一直在讲圣洁生活的追求中的途径,基督徒有了圣灵住在心里,也有身体得赎,得到神儿子的名分的盼望;在以下的经文中,保罗谈到了神的旨意和计划就是让我们已经重生得救的人能够圣洁。 i

162 圣洁是我们一生都要追求的,虽然我们已经站在圣洁的地位上了,但是由于我们“老我”的生命还没有完全死去,“新我”和“老我”的争战还在继续,我们还会有软弱,但是圣灵要帮助我们取得这场属灵争战的胜利,追求圣洁就成为每一个基督徒的目标了。 圣灵要帮助我们去胜过软弱,就是在我们自己力量不够的时候,加添我们的力量。但是前提是我们必须是主动地面对自己的软弱,然后圣灵才帮助我们。每个基督徒都会在自己软弱的时候,向神祷告,求神帮助。但是,这里保罗说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祷告应该是每个基督徒的与神交通的“基本功”,为什么还说我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呢? 保罗的意思不是说我们不知道用什么话,或用什么方式来祷告。而是不知道怎样为自己成为圣洁来祷告,不知道如何按照神的心意为自己来祷告。但是,圣灵知道我们的软弱和属灵的缺乏,就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当我们看到这句话是否觉得非常亲切呢?好像一位慈爱的父亲为自己的儿女所做的祷告。很真实地体现了圣灵的位格。从这里看到三个要点。 i

163 “亲自”表明圣灵和我们有非常亲密的关系,非常重视我们的灵性的成长。是我们的保惠师,是天天引导我们认识神的那一位。而不要误解成为圣灵可能委托天使为我们祷告,这里完全是为了强调圣灵和我们关系而用的语气词。 有的弟兄姊妹们祷告也效仿这种说法,祷告中求神“亲自”带领自己走天路,也是这个意思。并不是说有时候是“别人”带领,现在央求神“亲自”带领了… 发嗲? “说不出来”不是说圣灵不会说话,而是圣灵不用人的语言,而用那鉴察人心的神的语言替我们祷告,这不是有些人所说的方言。其实三位一体的神之间并不需要用像人类的语言之类的方法来沟通,那鉴察人心的神完全明白圣灵的意思。就如同两人非常有默契,只用一个眼神或一个动作就知道对方的意思了。 “叹息”和前面所说的人的叹息是一个字,这里是名词,前面用的是动词。这里再次体现了圣灵的位格。在我们软弱的时候,自己叹息,圣灵也为我们叹息。但是,圣灵照着神的旨意替我们祈求。因为神知道我们的本质,不过是尘土,知道我们是处在两种争战中。心灵固然愿意顺服神,但是肉体却软弱地顺服罪了。 “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是我们常常用来互相勉励的一句话,但是其中的真实意义是一个有条件的应许。有的基督徒常把这句话和中国人的谚语“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并列起来解释,这是不妥当的,也是对经文的误解。 i

164 值得注意的是,万事并非为所有的人效力,并非叫所有的人都得益处。条件是受益人必须是“爱神的人”。那么谁是爱神的人呢?
塞翁失马的故事,告诉大家任何事情都有利弊两个方面,当时看为不好的,后来说不定还是好事情呢。在这一点上与万事互相效力听起来好像有些相似,其实,完全不是一回事。差异在那里呢? 塞翁失马是一种自我安慰的消极观念,一种哲学思想;至于是否每个人后来都会受益还是未知数呢。而保罗所讲的却是神的应许,因为临到爱神之人的一切事情,都出于神的允许,爱神的人头发神都数过了,一切都是为了爱神之人的益处。有的是为了操练我们,有的是为了管教我们。 值得注意的是,万事并非为所有的人效力,并非叫所有的人都得益处。条件是受益人必须是“爱神的人”。那么谁是爱神的人呢? 这是很简单的问题,当然是信神的人喽!但是,信神的人都一定是爱神的人吗? 爱神的人当然是信神的人,但是信神的人并不都是爱神的人,他们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按照神的话去行,遵守神的命令。耶稣对“爱神的人”有明确的定义: 【约14: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 i

165 【可12:30】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
耶稣并没有说明爱神要爱到什么程度,遵守神的命令要遵守的多么完全;保罗也没有对爱神的人作定量的划分,但是却做了定性的说明。耶稣也是对爱神的人提出了一个定性的要求,那就是“四尽”的原则 【可12:30】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 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有一颗爱神的心,都愿意遵行神的话。但是由于属灵生命的程度不同,爱神的程度也有不同。爱神的人都是按神旨意被召的人,都是神在创世以前在基督耶稣里已经拣选的人,当然也都是神所预先知道的人了。 “预先知道”有特别关爱的意思,而预先定下表明这是神在创世以前早已决定了的事情,人不能在神的决定中做任何事情。 神的决定是要让我们和他儿子的模样相似,而不是相等;因为我们不可能像耶稣一样的完全无暇。耶稣基督的模样是怎样的呢?我们如何能够和他相似呢? 以赛亚书53章对耶稣的外貌,使命,受死,复活都作了详尽的描述。耶稣在地上的时候是柔和谦卑的,耶稣也是完全顺服神的,他是圣洁的;这是我们今天应该效法的模样。 i

166 【来2:10】 原来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
要活出基督耶稣的生命来,就要不断地在基督里长进。这就是我们追求的目标。耶稣在天上的时候是荣耀的,他复活以后是得胜的;我们将来也要和他相似,不仅是灵魂得救,而且也要有荣耀的身体如同耶稣复活以后的身体一样。 神使耶稣在众弟兄中作长子,更是神的计划;这并不是说我们和耶稣是“同辈”,有些异教徒,如回教,摩门教等就认为耶稣是长子,先知中的一位,穆哈默德则是次子,也是先知中的一位。这不仅是谬解和歪曲圣经,而且是为了抬高自己。显出了人的狂傲和自恃。 虽然前面提到我们都是神的儿子,那是说我们是从神所生的。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耶稣与我们完全不同,耶稣不是从神生的,他就是神本身,我们属神的生命是耶稣赐给我们的。这里提到的“长子”是表示权柄和尊贵的意思,基督的权柄和尊贵要在属神的人中间显明出来。我们也要和他同得属天的荣耀。 【来2:10】 原来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 对于这些按神旨意被召的人,神的计划是四个步骤:预先定下、召他们来、称他们为义、叫他们得荣耀。神呼召一个人,当然是神所拣选的人,神就要称他们为义,称他们为义也完全是神的工作和决定。 i

167 【罗11:29】 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
因此,人不必担心自己会失去这个福气;是神拣选了我们,不是我们拣选了神,他知道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神就是照着我们的本相拣选了我们,并不是我们有什么过人之处,这完全是神的决定。而且,神的恩召和拣选是不会后悔的。 【罗11:29】 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 最后神要使被称为义的人得荣耀,这才是神的最终目的,就是和耶稣基督一起得荣耀。称义已经包括了圣洁的真理,救恩是神做成的,前面的四个步骤都是神的决定和神所成就的,人没有任何能够加添什么的。只有圣洁的生活是必须由人自己靠着神的恩典和圣灵的帮助自己努力完成的。 6. 得胜的宣告 第八章的全章都是围绕着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基督徒如何在生活中得胜的问题。前面所讲的已经很清楚了;尽管我们现在还不完全,还有软弱;但是,神已经决定了我们将来必和耶稣基督一同得荣耀。神已经把我们放在了一个圣洁和胜利者的地位上了,这完全是出于神的决定。 下面保罗进一步坚定我们的信心,讲到我们得救的地位是多么稳固。为我们和神牢不可破的关系感到无比的自豪和骄傲,并且作了结论性的胜利宣告。 i

168 为了进一步说明神的拣选和我们得荣耀的资格,保罗又一次用了自问自答的方法,给人很强的哲理感。这里所说的“谁”不是无目的的发问,而是有所指的。
【罗8:31】 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 既然是前面所说的那样,耶稣基督为我们成就了一切,而且最终的目的是叫我们得荣耀,我们还有什么说的呢?我们真是无话可说了,全是恩典! 神如果站在我们一边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连敌挡都不能何况胜过我们呢?这又一次坚定了我们在追求圣洁的道路上的信心,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无论魔鬼撒旦如何狡猾和诡诈,无论我们如何软弱,都不要怕因为神站在我们一边帮助我们。只要我们不断地追求,我们必要得胜! 下面讲到了得胜的理由,神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那就是用他自己爱子的生命作为叫我们称义的代价。其中就包括了预先定下、召他们来、称他们为义、叫他们得荣耀;这都是在神的救恩计划之中的。而且都是白白地赐给我们了,强调了我们没有也不能在得救和得荣耀的计划中做任何事情,一切都是出于神的恩典! 为了进一步说明神的拣选和我们得荣耀的资格,保罗又一次用了自问自答的方法,给人很强的哲理感。这里所说的“谁”不是无目的的发问,而是有所指的。 i

169 【亚3:1】 天使(原文作他)又指给我看,大祭司约书亚,站在耶和华的使者面前,撒但也站在约书亚的右边,与他作对。
这里的“谁”是谁呢? 从他所用的动词中,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来了。谁会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谁要定神所拣选的人有罪呢?当然是神的仇敌魔鬼了,从旧约的历史中多次看到魔鬼对信神的人的控告,约书亚、约伯、大卫等等都是这个恶魔控告的对象,但是他们靠着神的恩典都得胜了。 【亚3:1】 天使(原文作他)又指给我看,大祭司约书亚,站在耶和华的使者面前,撒但也站在约书亚的右边,与他作对。 【伯1:8-9】 耶和华问撒但说,你曾用心察看我的仆人约伯没有。地上再没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撒但回答耶和华说,约伯敬畏神,岂是无故呢? 【撒下12:14】 只是你行这事,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 古往今来,魔鬼无时无刻不在昼夜控告我们每一个基督徒。这是魔鬼的“专长”和工作。但是等到我们和耶稣基督一起得荣耀的时候,魔鬼就再也不能控告了。 【启12:10】 我听见在天上有大声音说,我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他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因为那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弟兄的,已经被摔下去了。 i

170 但是,今天你我的行为、肉体的软弱、属灵的失败都是这个恶魔控告的把柄。神要求我们追求圣洁,不给魔鬼留地步我们也是尽力去做了,但还是会有失败,魔鬼还是会有把柄到神那里控告我们,我们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使得魔鬼无话可说;那怎么办呢? 不要惧怕!神会对魔鬼说:“我已经称他们为义了,你还控告什么呢?”。就等于是在告诉魔鬼;你控告也没有用! 我知道他们不完全,但是我已经拣选他们了。这不是神袒护我们,而是我们已经有了神的义。在神的正义中我们已经完全了,没有理由再定我们有罪了。 魔鬼只能控告我们,这个恶魔没有权力审判我们;它更无法定我们的罪,只有神能够定人的罪,神也会告诉魔鬼:“我已经替他们的罪死了,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酒不定罪了,谁还能定他们的罪呢?” 【罗8:35】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 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 这又是自问自答的论述方式,这是不需要回答的问题;当我们细想一下就会发现 i

171 与其说这是一个问题,倒不如说是得胜的宣告。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和神的爱之间的关系,在我们和神的爱之间不能有第三者的存在。无论这个第三者是谁,都无法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而非使神的爱与我们隔绝。神的爱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我们可能会远离神,但神从来不远离我们。 我们能够信主完全是神的恩典和拣选,神拣选我们的时候就知道我们一生中的一切软弱和失败,但是神还是决定了要拣选了我们,于是便开始了救恩各个步骤:预先知道,预先定下、召他们来、称他们为义、叫他们得荣耀。 在得荣耀之前,我们还会经历各种的磨难,保罗列举了他自己所经过的各种苦难,为主的缘故天天都受逼迫,被人看成如同将宰的羊;但是,靠着爱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在前面一切的苦难上,已经得胜了;不仅得胜并且有余了。 【罗8:38】 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这里保罗给出了得胜有余的原因,因为他深信!…. 信的是神对我们的爱,信是保罗得胜的秘诀;他坚信神的爱大过前面所列举的各种苦难,也大过了自己还没有经历的,比如死,天使,掌权的,别的受造之物等等。 i

172 保罗又一次用了对比的方法列出各种看上去会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的东西: a. 死与生
死是大部分人都惧怕但是又无法避免的结局,但是,肉体的死并不是最后的终点;基督徒即便死了,将来也必复活要与耶稣基督一同得荣耀。肉体虽然死了,我们的灵魂还是到主那里去了。 生是指今生世界上两种可能使我们与神的爱之间产生问题的问题,一方面是物质世界中的名利、地位、金钱、情欲的诱惑等;另一方面就是因为信仰所面临的迫害和患难,这两个方面都是来自魔鬼的,其目的都是为了让我们远离神。无论是推还是拉都是为了让我们跌倒。但是,诱惑和迫害都不能使我们离开基督的爱。 b. 天使与掌权的 天使是指灵界的被造之物,天使也有顺从神的和顺从魔鬼的;既然现在谈的是可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的天使,当然是指属于魔鬼的天使或灵体,还有在灵界的掌权者;以弗所书提到“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邪灵。魔鬼在世界上作搅扰的工作,要吞吃一切可吞吃的人,但是魔鬼无法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 i

173 因为这爱是在耶稣基督里面的;换句话说,这爱是来自耶稣基督的,是永恒不变的,是坚固的,是不能被任何物质世界或超物质世界的力量所破坏的。
c. 现在的事与将来的事,高处的与低处的 这是指物质世界中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的一切事物,将来和现在是在时间的概念上来说明问题,而高处和低处是在空间的概念上描述问题。保罗虽然没有经历所有的时空范围内的一切事物,但是他却凭着信心知道物质世界中绝对没有能够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的东西。 d. 有能的与别的受造之物 这是指超物质世界的范围内的一切,有能力的是指具有超自然能力的灵体,而别的受造之物并不是指其他我们不知道的受造之物,而是对前面所有内容的一个概括和总结——一切的一切,都不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为什么呢? 因为这爱是在耶稣基督里面的;换句话说,这爱是来自耶稣基督的,是永恒不变的,是坚固的,是不能被任何物质世界或超物质世界的力量所破坏的。 这不仅是得胜的宣告,也是对我们和神的关系所作的最精辟的总结。使我们在追求圣洁的道路上有充足的信心,无论在任何时候都对神的爱都充满信心,对自己所信的是主充满信心,对自己的生活充满希望。我们也要把这同样的信息,告诉初信的基督徒。 i

174 复习与思考 律法的软弱在哪里?有什么是律法不能行的?142 顺从圣灵的人,是神的儿子;但耶稣基督也是神的儿子,二者有何不同? 151
保罗多次提到我们是神的奴仆,我们到底是儿子还是奴仆呢?149 作为神的后嗣,我们要继承的产业是什么?152 被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一同叹息,盼望神的众子显出来是什么意思? 前面已经说信主的人已经是神的儿子了,为什还要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呢?157 如何理解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 为我们祷告?160 “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的益处” 与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有何不同?161 信神和爱神有什么本质的不同?爱神的标准是什么?163 耶稣在众弟兄中作长子的意义是什么? 神为信他的人所预备的五个步骤是什么?神拯救我们的最终目的是什么?166 为什么没有任何人事物或灵界的东西能够让我们与神的爱隔绝呢?171 i

175 七、再谈以色列人的问题 写到这里,保罗已经把因信称义的道理讲的非常透彻了,罗马书应该结束了;按照保罗写给其他教会的书信的方式,应该是最后的勉励和问安,然后就完成了。 但是从罗马书的篇幅上来看,写完了第八章却只完成了罗马书的一半。保罗还有许多重要的话还没有说。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犹太人得救的问题。他用了三章的篇幅来谈这个前面所遗留下来的问题。 从第一章到第八章,一直被许多人认为是为外邦人得救而写的。特别是前面提到犹太人靠行律法,是不能得救的。而且保罗也反复强调了律法、割礼、规条等等在得救的问题上是毫无功用的。就更加深了人们对犹太人“不能得救”的印象。 但是从第九章开始,保罗重提犹太人得救的问题,指出犹太人得救也必须走“因信称义”的道路,没有其他救法。救恩临到外邦人因为犹太人不信耶稣,神就厌弃犹太人;但是,犹太人被神所弃绝却是暂时的;终究神的救恩还要临到以色列人,使他们全家得救。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没有落空,这是一个奥秘。尽管犹太人要治保罗于死地,但是保罗却深爱他们,看到犹太人暂时被弃他心中十分难过。 i

176 这一下似乎把保罗在使徒行传中的那个刚勇的形象贬低了不少。原来像保罗这样外面看起来非常刚强的人,内心世界也有忧愁和伤痛。
这不是什么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而是爱人灵魂的基督之爱。前面讲了保罗是外邦人的使徒,所讲的道都是站在外邦人的立场上说的。其实,如同爱外邦人一样他也爱犹太人。在保罗的眼里,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只要是人,他都爱;他觉得欠他们的福音的债,自己有责任把因信称义的道告诉每一种人。 【罗1:14】 无论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 身为一名犹太人,当然愿意自己的同胞、亲戚、朋友、本家、父母、兄弟都能得救。 看到这些人的光景,心里急痛。所以,第九章的一开始就用非常诚恳的语言表达了自己的心声。 【罗9:1-3】 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 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是表露真情的用语,而且是在基督里说真话的,表明有神可以为他做证,下面所说的都是真心话。另外,自己的良心被圣灵感动,也可以作见证。见证什么? 见证自己里面是“大有忧愁,时常伤痛”。 这一下似乎把保罗在使徒行传中的那个刚勇的形象贬低了不少。原来像保罗这样外面看起来非常刚强的人,内心世界也有忧愁和伤痛。 i

177 为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就是说,如果犹太人都重生得救,保罗宁愿承当整个民族的咒诅,这只是一种假设罢了。为什么?
第七章中虽然说到他自己内心的挣扎,但那是属灵的争战;这里好像是谈到了自己的情感上的挣扎。前面保罗毫不顾忌地批评犹太人的不信,指出他们的信仰上的致命伤,用措辞强烈的语言抨击了犹太人传统思想和傲慢的态度。之所以这样做,一方面是因为他必须把真理讲清楚,另一方面自己忠于自己的职分。 但是,在自己的情感里面却有一颗伤痛流泪的心。眼看着自己的同胞、骨肉之亲走向灭亡,没有得到他们本来所应该得到的福气,就心里急痛。但是自己所传讲的因信称义的信息就等于定了同胞不信的罪,自己对于同胞们所行的也无能为力。为了表达对同胞的爱,便用了夸张性的措辞来说明自己的心愿。 为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就是说,如果犹太人都重生得救,保罗宁愿承当整个民族的咒诅,这只是一种假设罢了。为什么? 因为罪人不能替罪人承受咒诅。各人只能为自己的罪而死。骨肉之亲并非保罗自己的亲属和本家,乃是泛指犹太民族而言的。自己被咒诅,是站在被咒诅的地位上,承受定罪的咒诅的意思。 与基督分离又是一种假设,因为第八章末了已经讲到没有任何人、事、物能够使我们信主的人与基督的爱分离,除非自己愿意与基督分离。 i

178 难道他真的愿意与基督分离吗?当然不是了,这都是为了表明保罗自己的爱同胞之心而用的语气词来表达他心情而已。
他为自己的同胞心里着急,更为他们惋惜;因为以色列人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本来应该享有神给他们的许多特别的福分,如今竟然在救恩的问题上落到了这种地步。真是令保罗心里急痛,所以便数算以色列人损失。 【罗9:4】 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 “他们”显然是站在外邦人的立场上看以色列人,儿子的名分是说从亚伯拉罕继承下来的血统,因为只有以撒是神的应许亚伯拉罕的儿子;也只有以撒的后代才能称为亚伯拉罕的后裔。 【创21:12】 神对亚伯拉罕说,你不必为这童子和你的使女忧愁。凡撒拉对你说的话,你都该听从。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罗9:7】 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来11:18】 论到这儿子曾有话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i

179 所以只有以撒的后裔才能得到儿子的名分,在犹太人的文化传统中,只有法定的妻子所生的儿子才有继承权。以色列人得了儿子的名分,本应该得到神所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气和荣耀,因为,神曾应许万国必因亚伯拉罕的后裔得福。 【创26:4】 我要加增你的后裔,像天上的星那样多,又要将这些地都赐给你的后裔。并且地上万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 神所赐给以色列人的不仅是当时让亚伯拉罕亲眼所看到的那片沃土,以及天空中星斗海沙般的子孙后代;而且还特别为以色列人颁布了律法,献祭的礼仪和各种蒙福的应许,这一切都是他们所特有的。列祖就是他们的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是以色列人常提到的三个代表人物,这三代人都经历了神特别的恩典,是神所拣选所赐福的。 在旧约的历史中,每当提到耶和华神的时候,常说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意思是说他们列祖所侍奉的神,告诉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侍奉耶和华神。按照肉体来说,基督是大卫的子孙,也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和以色列人有血缘关系和深厚的感情,但是基督又是在万有之上的神,是无比荣耀的。并且是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 i

180 那么什么是应许的儿女呢?为什么肉身生的不都是神的儿女呢?
保罗非常感慨,因为以色列人是这样有福的民族;又和基督有血缘的关系和属灵的关系。本来应该首先得到救恩的,天啊!今天居然成了这种可怜的光景。 1. 亚伯拉罕的后裔——神的拣选 但是,仔细想想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并没有落空或失效,神要赐福给以色列人。但是神对于“以色列人”的定义是十分明确的。不错,以撒是凭应许生的儿子,但是,在神的眼里看来,以撒的后代未必都是“以色列人”;同样地,雅各被神改名为以色列,以色列的后代也不都是“以色列人”,换句话说,从肉身所生的儿女并非都是神的儿女,只有凭应许生的儿女才算为后裔,才是“真以色列人”。 【罗9:6-8】 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 那么什么是应许的儿女呢?为什么肉身生的不都是神的儿女呢? 以撒的降生是神给亚伯拉罕的恩典和祝福,而且这恩典也不是偶然得到的,乃是神应许要赐给亚伯拉罕的,完全出于神的计划,不是靠人的努力能够成就的事。一个人能够成为基督徒,同样是神的恩典,也是神计划当中的事。 i

181 救恩是白白赐给我们的,也不是靠人的努力能够成就的事,这一切都是出自神的应许。因此,每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是凭应许生的儿女,都是神的儿子。这就把亚伯拉罕肉身所生的后裔用属灵的尺度和标准划分开来了。
在今天的以色列中有许多人不信耶稣,他们就不是真以色列人,不是亚伯拉罕真正的后裔,就得不到神所应许他们祖先的恩典与福气,这不能说神的话落了空。只能说他们自己放弃了得福的机会。 【罗9:9】 因为所应许的话是这样说,到明年这时候我要来,撒拉必生一个儿子。不但如此,还有利百加,既从一个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接着保罗回顾了当初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为了要说明神的拣选和神的主权。很明显神的应许是非常明确的:时间、地点、人物、事情都讲得清清楚楚,这就是神的计划。应许是包括在神计划当中的事。 另外,神的应许还体现在利百加身上;神拣选的是雅各而不是以扫,而且拣选的是孩子们尚未出生的时候,他们的日子尚未度一天,神已经决定了谁是他的儿女。但是,如果传福音时有人问,我如何知道是被拣选的呢? (一个门) i

182 正如大卫述说神对他的拣选一样,是他在母腹中尚未成形的时候就被拣选了。
【诗139:16】 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或作我被造的肢体尚未有其一),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 不仅大卫是这样被拣选的,我们每个基督徒也都是在我们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被神拣选了。其实,何止是在我们尚未成形的时候拣选了我们呢,早在创世以前就已经在基督耶稣里拣选了我们。 【弗1:4】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 再一次让我们看到了神的拣选和人的努力是毫无关系的,善恶还没有做出来,我们还没有生下来,已经被神预定作神的儿女了,这真是天大的鸿福… 【罗9:14】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既然完全出于神的决定和拣选,那我们就无话可说了;可是对于那些没有被拣选的人来说,神似乎很不公平。保罗说:“断乎没有”! i

183 这样肯定的语气是为了下面要说的例子做准备的。从神的属性中,我们知道神是绝对正义和公义的;神也是一位有慈爱和怜悯的神,但是如何用神的正义和公义以及慈爱来解释神的预定和拣选呢?让我们从几个方面来看:
2. 神是万物的创造者 i. 对于以色列人来说,他们常以“选民”自居。不会对于神的“公平性”发出疑问。现在,保罗把这个问题摆在他们面前,因为神只拣选了以色列人中的真以色列人,也拣选了外邦人中的真以色列人。这就打破了他们靠着“选民”身份,自然就得永生的梦想。 虽然拣选真以色列人是神的计划,但是神也给那些假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充分的机会,让他们悔改成为真以色列人。但是他们不愿意悔改,反而拒绝悖逆神。现在被神弃绝,以色列人就不能说神不公平了。 ii. 神的正义和公义并非以人的标准来作标准,而且是绝对的正义和公义。但是神不需要征求人的认同。即便神告诉了人,人也无法理解。人“公平”的尺度是以自己是否得到了利益为标准的,人就没有权利说神不公平。 i

184 iii. 世界上本来就有两种人,一种是属神的,一种是属魔鬼的。神把属自己的人从世人中拣选出来,没有什么不公平的。
iiii. 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是人常常忽视的。那就是神有绝对的主权!他是万物的创造的者;也是万物的主宰。被造的人没有资格和权利问神“为什么?”或向神的主权挑战?因为那就是悖逆。作为被造的人,只能顺服神的主权;其实,无论人愿意不愿意顺服神的主权,神所定的计划和旨意都是要成全的。 这样听起来神非常不民主,对了!圣经中从来就没有“民主”这个词和概念。今天的世界上所谓的民主就是人要做主,可是,在神的创造中是神做主。为了说明这一点,保罗便用了神对摩西所说的话来作例子:“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这里再次强调了神的绝对主权。神的怜悯,恩待,是对那些顺服神主权的人而言的。一切都是神所造的,也是为神而造的。 【西1:16】 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借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 i

185 【出9:15】 我若伸手用瘟疫攻击你和你的百姓,你早就从地上除灭了。
就连那些抵挡神的人,都是神用来显出他主权的工具。 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法老十次抗拒神,每一次都以失败告终;他应该意识到人是不能和神较量的。但他还自以为“人定胜天”,其实,神根本不需要十次才消灭法老,正如神所说的那样 【出9:15】 我若伸手用瘟疫攻击你和你的百姓,你早就从地上除灭了。 目的是要使神的名传遍天下,使给后世中想要抵挡神的恶人作为鉴戒。遗憾的是魔鬼弄瞎了人的心眼,引诱人与神做对,最后只能走向灭亡。 另外,不要忽视一个事实,那就是在这么多次的灾难之中,也体现出神的慈爱和怜悯,法老抗拒神十次,神也给了他十次悔改的机会。最后法老决志要和神对抗到底,神使他的心刚硬以便惩罚他。对于这样死不悔改的恶人,神的审判也是必然的结果。 【罗9:19-20】 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 i

186 这里保罗又一次用了假象对象的方法提问,你、我、他都是谁呢?
“你”是保罗心中的一个假想的对象或某个人,这就是前面谈到神“不公平”的那个人或那种人。我就是保罗自己,那么他是谁呢? “他”是指着神说的,前面那个假想的说神不公平的人;现在又继续指责神:“既然他(神)有绝对的主权,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要怜悯谁就怜悯谁;为什么还指责人要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呢?既然已经定下来了,谁还敢抗拒他的旨意呢? 保罗回答这个指责神的人,称他为“与神顶嘴的人”,并且说你是谁?竟敢向神顶嘴呢?意思是说你算什么呀,不过是个小小的人,一个被造之物居然和创造万物 的主顶嘴吗?造物主难道没有权柄把你造成任何样子吗? 就如同一个窑匠难道没有权柄用一块泥造贵重或卑贱的器皿吗?他可以造一个厕所里的马桶,也可以造一只花瓶,马桶和花瓶都出自窑匠之手。完全是窑匠的选择,这根本谈不上什么公平与不公平! 在创造万物的主面前,“你”只是他手中的一件作品而已,是神看怎样好,就怎样做。“你”没有任何资格问创造者为什么把你造成这个样子。 i

187 【结18:23】 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
窑匠的比喻只是要说明神的主权,而不能把每一个细节都加以解释,保罗没有说窑匠手里的泥就是人。因为泥是没有灵魂的,人不仅有灵魂并且有神的形象。 【罗9:22-26】 倘若神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什么不可呢?就像神在何西阿书上说,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从前在什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将来就在那里称他们为永生神的儿子。 前面提到过埃及的法老,他就是那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就是神要彰显他全能的工具,也是要显明神愤怒的标靶。神给法老十次机会悔改,但是他都一次次地放弃了。保罗现在又一次提到了神为什么没有一次就把法老除掉,乃是对法老多多地忍耐宽容;宽容不是纵容,忍耐不是无奈,而是神希望法老悔改。 【结18:23】 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 相比之下,神要将他丰富的荣耀,彰现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神丰富的荣耀一般是指在末世耶稣再来的时候,所彰显的荣耀;信主的人要和基督同得荣耀,并且,这些人和基督同得荣耀也是早就预备好的,必要发生的事情。不是这些人自己预备好,而是神的旨意就是要让他们得荣耀。 i

188 【徒9:15】 主对亚拿尼亚说,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
这里面“早预备”是要强调神从创世以前在基督耶稣里对他儿女的拣选和安排。“器皿”是延续了前面窑匠之例的用法,另外,器皿也有为神所用的意义。 【徒9:15】 主对亚拿尼亚说,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 承受神恩典的器皿不仅承受了荣耀,也要为神所用。这些“器皿”如果按照种族来看,有犹太人和外邦人之分;但是按照器皿的性质来看,都是真以色列人。都成为神在历世历代中所使用的器皿,将来都要和基督一同得荣耀。 保罗提到了旧约何西阿书上面的一段经文,为的是说明神有在犹太人以外选择自己儿女的主权, 【何2:23】 我必将她种在这地,素不蒙怜悯的,我必怜悯,本非我民的,我必对他说,你是我的民,他必说,你是我的神。 何西阿的那个时代是以色列人叛逆的时代,神不把他们看成是子民,而那些不是以色列人的外邦人,本来不蒙怜悯但是却蒙了怜悯。我们这些犹太人所看不起的外邦人,却被神所看中了。 i

189 保罗所说的“余数”虽然很像被掳后剩下的和逃脱的,但却有另外的含义。
这并不是由于以色列人的悖逆,神才转向了外邦人,好像以色列人的“名额”才给了外邦的信徒,我们好像是神的第二选择。其实,以色列人的叛逆是早在神预料之中的,外邦人得救蒙拣选也是神计划之中的事; 因为我们是从创世以来在基督耶稣里已经被拣选的了。不过是先拣选了以色列人而已。这只是时间上的顺序问题,并没有地位上的差异。我们都被称为了永生神的儿子。 【罗9:27】 以赛亚指着以色列人喊着说,以色列人虽多如海沙,得救的不过是剩下的余数。因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话,叫他的话都成全,速速地完结。又如以赛亚先前说过,若不是万军之主给我们存留余种,我们早已像所多玛,蛾摩拉的样子了。 保罗在这段书信中一直引用旧约先知的话,刚才用了何西阿的话说明神的拣选,可以是犹太人也可以是外邦人,现在又用了以赛亚的话来说明并不是以色列人全被拣选。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而已。 【赛10:20】 到那日,以色列所剩下的,和雅各家所逃脱的,不再倚靠那击打他们的,却要诚实倚靠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 所剩下的,就是雅各家所剩下的,必归回全能的神。 保罗所说的“余数”虽然很像被掳后剩下的和逃脱的,但却有另外的含义。 i

190 “余数”是说在神计划中特别被保留下来的少数人。保罗用旧约时代从灾难中逃脱的极少数,来形容以色列人得救的人数也是极少数。表明绝大部分都不是蒙拣选的,不是真以色列人,因为那个时代的绝大部分犹太人都是悖逆神的。 其实,今天的以色列人大部分也都是不信耶稣基督的,得救的不过是很小的一部分。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因为犹太人的悖逆只有一小部分蒙了拣选。另外,这是神的话和和所定的旨意。他必定要成全,而且是要速速地成就。 这些余数被保留下来是神的恩典,是希望后来的世代能够成为顺服神的子孙。 如果不是神为以色列人存留余种,如果神按照以色列人所行恶的报应他们,他们的下场早就像所多玛一样了。为什么像所多玛而不像耶利哥或其他神所毁灭的城呢? 所多玛代表了三个特别的意义: A. 是罪恶世代的代表。所多玛全城到处都可以看到罪恶的痕迹。人们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从老到少都被罪恶所充满,不仅是所多玛而且周围各城以及平原的居民都是那样。只有罗得是唯一的义人,只有他接待了两位天使到家中住宿;接待素不相识的客旅到家中是当时的传统和义行的表现。例如亚伯拉罕一样,可见当时社会没有行义的人。优良的传统风气已经荡然无存了。 i

191 难怪后来罗得逃到山里,他的两个女儿犯了乱伦的罪;他们的后代摩亚和亚扪人便从人类历史上被涂抹了…
B. 是淫乱邪恶的代表。再来看围绕罗得房子的那些人和罗得本人的反应,就知道那是一个邪恶淫乱的城。就连罗得本人也同样受到了污染。 【创19:5】 呼叫罗得说,今日晚上到你这里来的人在哪里呢?把他们带出来,任我们所为。 【创19:8】 我有两个女儿,还是处女,容我领出来,任凭你们的心愿而行。只是这两个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们作什么。 难怪后来罗得逃到山里,他的两个女儿犯了乱伦的罪;他们的后代摩亚和亚扪人便从人类历史上被涂抹了… C. 被正义审判的代表。所多玛的灭亡是非常罕见的,为要作为后世的鉴戒。 【创19:24】 当时,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并城里所有的居民,连地上生长的,都毁灭了。 从以上的形容中看到这场硫磺与火的毁灭,很像现代的核武器。因为核武器毁灭过的地方连青草都很难再生长。这场毁灭表明神正义的审判和除恶务尽的决心。 让我们回头看以色列人所遭遇的灾难和剩下的余数问题,保罗用了所多玛的例子来形容;表明以色列人当时也是处于一个罪恶的时代,也犯了淫乱的罪。 i

192 他们不仅人和人行淫,更让神发怒的是人与偶像行淫把自己的儿女焚献给偶像。神完全可以用惩罚所多玛的方法用硫磺与火把他们全都烧尽;但是,神还是顾念自己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为他们存留了“余种”。拯救了其中少数被拣选的人,如同拯救了当年的罗得一样。 【罗9:30-33】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那本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就如经上所记,我在锡安放一块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保罗再次提到外邦人和以色列人在得救问题的上的差异,以色列人追求律法上的义本来是好事,但是却忘记了相信神的救恩才是得救的前提;而不是靠着追求律法上的义而得救。离弃了神的救恩,单纯地追求律法上的义是徒劳的,也是永远也无法得到的。 相反地,外邦人没有追求律法的义,只是单单地信靠耶稣基督的救恩,就得到了神的义,为什么呢?因为外邦人没有什么可以靠着夸口的,只能靠信心。而犹太人行了许多律法上的事,自以为有了向神夸口的资本。当他们凭着自己的“义行”在神面前求的时候,就正好跌在那绊脚石上了,绊脚石是什么呢? i

193 犹太人的绊脚石就是耶稣基督和他的十字架。就是因信称义的道理。
【林前1:23】 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 很明显,“那磐石——耶稣基督”成了以色列人跌到的原因,如何理解? 这个概念不容易理解,因为耶稣基督本来是他们的弥赛亚,要拯救他们脱离罪恶。而犹太人选择了遵行律法,弃绝耶稣,在他们看来耶稣基督是他们的绊脚石,因信称义的道理“妨碍”了他们遵行律法。所以,保罗才说基督成了犹太人的绊脚石,也成了他们“跌到”的原因。 其实,基督并不是他们跌到的原因,而应该是他们得胜的原因才对。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如果没有耶稣基督,他们只能靠遵行律法;但问题是律法并不能除罪,而最终还是要失败的。所以神派耶稣基督道成肉身,为要完成律法所不能完成的。 对于信主的人来说,基督就成了他们所依靠的磐石。在基督里面他们永不失望。 i

194 3. 称义的应许 【罗10:1-4】 弟兄们,我心里所愿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我可以证明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 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 在这里保罗又一次表达了爱自己同胞的心,尽管前面说了许多犹太人的“不是”,因为他们把耶稣基督和他的十字架看成了绊脚石而不是所依靠的磐石。但是在谈到自己的心愿时,却说他向神所求的和所盼望还是以色列人得救。 他为以色列人感到遗憾和痛心,原因是他知道以色列人向着神是有热心的,就像自己当初逼迫教会时一样的热心。但是那种热心并不是神所喜悦的,是为了遵守律法和教条的热心。也可以说是对救恩的真理不清楚盲目热心。 这种热心不是按照真知识,真知识不仅仅是头脑上的知道和了解,而是把得救的盼望建立在基督这块磐石上的信心。他们不明白什么是神的义,更不知道神的义和自己的关系。因此,要建立自己的义,觉得凭着自己的热心和对律法的知识就可以得救,所以就不愿意服在神的义以下了。 保罗接着提到了一个重要的概念,那就是“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你如何理解? i

195 1)完成或应验 2)目的或目标 3)结束或终止,你觉得那种比较合适?为什么?
我们知道耶稣基督成全了律法,保罗应该说耶稣是不在律法以下的,或是超越律法的,但是如果说耶稣是律法的“总结”,意思就更深刻了。神学上引起过争论,而且在希腊文中有高达30多种解释;不过,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种: 1)完成或应验 2)目的或目标 3)结束或终止,你觉得那种比较合适?为什么? 早期教父们多把“总结”解释为前两种。认为基督是律法的完成或者说是律法的目标。基督完成了律法,可以作为遵循律法之人的标杆。但是这种解释不够完全,因为基督除了完成了律法之外,还完成了更重要的任务,就是救恩。 后来,一些学者觉得人根本不可能行全律法,耶稣的标杆是人永远达不到的。便选择了第一和第三种解释,意思是说基督完成了律法并且终止了律法。这种解释也有误导之嫌。因为终止有废除的意思,耶稣并没有要废除律法,而是要成全。 【太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保罗的观点是说基督道成肉身终止了律法,终止了以律法这条作为得救和称义的路;使人不靠律法只靠耶稣基督的救恩才可以得救。多数的现代学者比较支持这种解释。 i

196 “信心的义”就是第一章所讲到的“神的义”,也说了一个相同的情况,那就是如果人心里不信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和从死里复活也是不能得救的。
基督终止了律法,但并没有废除律法;是在人无法行全律法的情况下给人一条出路,那就是因信称义,使凡信他的都可以被称义。下面保罗用了摩西来做例子: 【罗10:5】 摩西写着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领下基督来。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 摩西是律法的代表,神借着摩西把律法传给了人;但是摩西并没有成全律法,只知道人若行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这仅仅是一个假设,但这又是一个永远都无法实现的假设,因为没有人能够行全律法,所以都不能得救。 “信心的义”就是第一章所讲到的“神的义”,也说了一个相同的情况,那就是如果人心里不信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和从死里复活也是不能得救的。 谁能升天领下基督来呢?谁能下到阴间,把耶稣从死里领上来呢?这是指什么? 第一句话,是指那些不相信耶稣是道成肉身来到世界的人,他们认为没有人能够把基督带到世界上来。所以道成肉身是不可信的。同样地,第二句话是说他们也不相信有人能把基督从阴间领上来,故此,死里复活也是不可信的。这种人和摩西所说的那种靠行律法的义的人都是不能得救的。 i

197 保罗接着说,“这道”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这就把旧约和新约联系起来了。 什么是口里承认和心里相信?这句话所代表的神学意义是什么?
【罗10:8】 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经上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他到底怎么说呢?这里面的“他”就是第六节中“出于信心的义”在说话。并且保罗引用了旧约申命记中的话来说明救恩与犹太人的关系。 【申30:14】 这话却离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里,使你可以遵行。 保罗接着说,“这道”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这就把旧约和新约联系起来了。 什么是口里承认和心里相信?这句话所代表的神学意义是什么? 口里承认心里相信代表对于救恩的完全接受和对神的完全信托。口里认耶稣为主的人很多,但是从心里真正相信的人并不多。保罗先提到口里到心里,然后又提到从心里到口里。目的是强调对救恩的彻底认识。 另外,“心与口”所代表的是一个人的内外,两者相提并论就代表了整个的全人;并非仅仅是对信仰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 i

198 犹太人不肯相信和接受全部的救恩;而是用嘴唇亲近神,心却远离神。这也正是犹太人不能得救的问题所在。无论什么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心里相信和口里承认是表明一个从里到外都属神的人,心里相信就有圣灵的感动和属灵的生命,因此可以被神称义。然后,口里承认就是必然的结果了。 这里所讲的是里外的一致性问题,因为人心非常诡诈,经常表里不一。信耶稣必须表里一致,必须是全心全意地信,神是不会被人欺骗的,他知道万人的心。信主必须从心里开始,心里真知确信所信的是谁,也知道为什么要信。 虽然耶稣所行的神迹令犹太人惊奇,但是犹太人对神迹并不陌生,容易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这件事大概是救恩中最难令人相信的事了,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事了。犹太人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神迹。所以保罗特别提到了这一点,这并不是说只需要相信这一点就可以得救了,而是说要相信全部的救恩。 犹太人不肯相信和接受全部的救恩;而是用嘴唇亲近神,心却远离神。这也正是犹太人不能得救的问题所在。无论什么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4. 传道与信道 接下去保罗用了一连串的问题和逻辑推理的方法,提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信道和传道之间的关系。他这样提很可能是反驳犹太人提出的一些怪论。 i

199 保罗赞美传福音报喜信之人的脚踪,这种诗情画意的描述来自以赛亚书52章。
【罗10:14-17】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 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因为以赛亚说,主阿,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 这个问题的逻辑性很强,是从结论推导出前提的。先有信才有求,先有听才有信,先有传才能听,先有差遣才有传道。如果从前提到结论就是:差遣——传道——听道——信道——寻求神 寻求神的人是信主以后愿意自己追求的人,寻求之前必先有信,这是真知确信,有根基的信仰。而信道必须是从听道来的,人没有听见福音,不可能知道神的救恩;但这不表示人没听过福音就不能知道有神,而是不能知道十字架的道理。 能听见福音必须有传福音的人,神没有派天使传福音,只把传福音的责任交给了信徒。神差遣每一个基督徒去传福音,这是我们的天职。但神并没有呼召每一个基督徒去做全职的传道人。 保罗赞美传福音报喜信之人的脚踪,这种诗情画意的描述来自以赛亚书52章。 【赛52:7】 那报佳音,传平安,报好信,传救恩的,对锡安说,你的神作王了。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 i

200 【诗19:4】 他的量带通遍天下,他的言语传到地极。神在其间为太阳安设帐幕。
这是从神的角度来看这些传福音的人,他们给那些坐在黑暗里的人带来了希望和光明。遗憾的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犹太人听从福音的人只是剩下的余数,少的可怜,外邦人中信主的人也是不多。进天国的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是少数。保罗用了以赛亚的话来描述犹太人对福音的反应和态度;“有谁信呢”? 意思是说信的人太少了。如果人能够信,也是先从听开始的;这里的“听”不是普通的听见了福音而已,而是听进去,记在心里并且接受救恩的意思。那些能听进去的人,并不是因为传道的人能力,而是因为神的话里面带着能力。 【罗10:18-21】 但我说,人没有听见吗?诚然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我再说,以色列人不知道吗?先有摩西说,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我要用那无知的民,触动你们的怒气。又有以赛亚放胆说,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至于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 刚才保罗引用以赛亚的话说以色列人听见了福音还不信,现在“但我说”是保罗自己的意见了;犹太人没听见吗?当然听见了。怎么证明他们听见了呢?因为神所造的诸天述说神的荣耀,万物都在见证神的伟大。这里保罗暗喻了诗篇19:4的话: 【诗19:4】 他的量带通遍天下,他的言语传到地极。神在其间为太阳安设帐幕。 i

201 摩西曾经说的那段话记载在申命记三十二章二十一节里,这是当时以色列人拜偶像惹动神的怒气时侯,神用他们的惹神发怒的方法,触动他们的怒气。
诗篇中的“他”应该是“它们”,即诸天、穹苍,和宇宙万物。犹太人不仅仅听见福音,也看见了神所造的大自然。这一切都在述说神的奇妙。但问题是如果他们不信从福音,仅仅相信有神,或者相信神的伟大又有什么用处呢? “我再说”,保罗又接着说:“他们不知道吗”?这句话和前面的“他们没听见吗”? 是平行句。答案都是一样的 — 他们当然听见了,他们也当然知道了。但就是不信。 摩西曾经说的那段话记载在申命记三十二章二十一节里,这是当时以色列人拜偶像惹动神的怒气时侯,神用他们的惹神发怒的方法,触动他们的怒气。 【申32:21】 他们以那不算为神的触动我的愤恨,以虚无的神惹了我的怒气。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触动他们的愤恨,以愚昧的国民惹了他们的怒气。 保罗只引用了后半段的话,为了说明如同神恼怒犹太人拜偶像一样,外邦人得到救恩的好处对于犹太人来说同样地恼火。“不成子民”和“无知的民”显然是指外邦人,外邦人不是神的选民,他们对神的福音毫无所知,但是他们听信了福音,就成了神的子民,有了对神的知识。 同时,神也主动地让他们遇见,向他们显现,为他们提供了“方便之门”。 iui

202 【约3:16】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主动地向他们显现的。神也曾经向以色列人显现,让他们寻见;只是他们不愿意相信而已。最后神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神招手表明神对这些悖逆顶嘴百姓的接纳,而且是天天都这样,意思是说尽管以色列人悖逆,但是神的慈爱没有改变。从另一个方面,也看出犹太人的悖逆到了什么程度。 复习与思考 “为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真的吗?为什么? 为什么肉身生的不都是神的儿女呢?180 你如何理解神的“拣选”与“神愿万人得救”关系?(思考题) 【约3:16】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太7:8】 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 【弗1:4】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 【约15:16】 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 iui

203 …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 — 耶稣基督
永生之门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 耶稣基督 …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 — 耶稣基督

204 “从创世以前,在基督耶稣里已经拣选了你”
永生之门 “从创世以前,在基督耶稣里已经拣选了你”

205 传福音时如果有人问:“我怎么知道是否被拣选的呢”? 你如何回答?(思考题)
你如何看待“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中“信”的作用? 【弗2:8】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For it is by grace you have been saved, through faith--and this not from yourselves, it is the gift of God– 在救恩的问题上,你如何理解神的“公平”?(思考题) 你如何看待人的刚硬和神的宽容以及忍耐?(思考题) 所多玛代表的意义是什么?(三个代表) 耶稣基督为什成了犹太人的绊脚石?193 如何理解“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195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是什么意思? 人没有听过福音能够知道神的大能和神的爱吗? 犹太人惹动神的怒气,神也用外邦人触动以色列人的怒气,目的是什么? “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表明了神的那些属性? iui

206 毕竟是神拣选了他们,而不是他们拣选了神。神向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是不能因为以色列人的悖逆而废除的,神是信实的,他不能背乎自己,也不会后悔。
5. 神对犹太人的心愿 犹太人实在是辜负了神的恩典,犯重罪得罪了神;因此神的怒气向他们发作,把他们交给仇敌虏掠,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成为列国的笑柄。但是,神的目的并不是要灭绝所有的以色列人;而是借着患难管教他们,还让他们留下“余数”可以得救;也可以说还给他们留下了“余种”可以继续生存,否则早如同所多玛和蛾摩拉两个城市了。 毕竟是神拣选了他们,而不是他们拣选了神。神向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是不能因为以色列人的悖逆而废除的,神是信实的,他不能背乎自己,也不会后悔。 【罗11:29】 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for God's gifts and his call are irrevocable. 神的全知性告诉我们神在拣选以色列人之前,就已经知道以色列人会悖逆神。 但是神还是拣选了他们。神不能丢弃自己所拣选的百姓。第十一章开始,保罗就谈到了这个问题。 【罗11:1-4】 我且说,神弃绝了他的百姓吗?断乎没有。因为我也是以色列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便雅悯支派的。神并没有弃绝他预先所知道的百姓。你们岂不晓得经上论到以利亚是怎么说的呢?他在神面前怎样控告以色列人,说,主阿,他们杀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坛,只剩下我一个人,他们还要寻索我的命。神的回话是怎么说的呢?他说,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 iui

207 断乎没有!这是保罗在罗马书中一直使用的口吻。意思是说,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因为保罗自己也是以色列人,是正宗的犹太人;他有亚伯拉罕的血统,又是便雅悯支派的杰出代表。如果神弃绝了以色列人,难道保罗也被弃绝了吗?当然没有!但是为什么那么多犹太人都死在旷野,倒在刀下和饥荒之中呢? 下面的话就回答了这个问题:“神并没有弃绝他预先所知道的百姓”。很清楚,神并没有弃绝所有的以色列百姓,所弃绝的只是那些没有预先知道的。“预先知道” 就是预定和拣选的意思。神为以色列人留下了余数,是神所预定和拣选的,很显然,保罗就是其中之一。 这个余数和以色列人口相比确实不多,就像当年以利亚的时代,耶洗别杀了许多耶和华的先知,只剩下以利亚一个人,他们还要寻索他的命。但是,神说他为自己留下了7000人是未向巴力屈膝的。这7000人和犹太人的全国人口相比真可谓余数了。这些人都是向神有忠心的人,也是保守了自己没有向偶像低头的人。 至于是否不多不少、正好7000个人,那就不得而知了;有可能是预表性的数字。因为“七”是神的数字也是个完全的数字。表示神的预定和拣选是完美的。今天以色列人所剩下的余数也不止7000人,这里只是引用了旧约的例子说明问题而已。 iui

208 但是从上下文来看,很可能是那些蒙拣选的人所得到的东西。那么蒙拣选的人得到了什么是以色列人所没有得到的呢?
【罗11:5-10】 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这是怎么样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们没有得着。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如经上所记,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直到今日。大卫也说,愿他们的筵席变为网罗,变为机槛,变为绊脚石,作他们的报应。愿他们的眼睛昏蒙,不得看见。愿你时常弯下他们的腰。 现在以色列人中被保留下来的余数是被拣选的,而且是照着神的恩典被拣选的。什么是恩典呢?简单地说,就是白白地得到了所必需要的,但靠自己的努力又无法得到的好处。拣选的恩典是神白白赐给人的,这里也特别强调了与人的行为无关,否则就不是恩典了。 前面讲到以利亚时代的那7000人蒙保守是出乎恩典,现在的犹太人余数蒙拣选同样是出于恩典。其实,蒙拣选的并不都是犹太人,也包括了外邦人。所以接下去保罗做了一个对比;那就是“其余的人”与“蒙拣选的人”的对比。 “这怎么说呢”?这是表示对现实的一种感叹。以色列人所追求的并没有得着,只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保罗没有指明以色列人追求的是什么,你知道是什么吗? 但是从上下文来看,很可能是那些蒙拣选的人所得到的东西。那么蒙拣选的人得到了什么是以色列人所没有得到的呢? iui

209 这些人是被咒诅的,就像大卫在诗篇69篇中愿望性的咒诅话那样:
“蒙拣选的人”得到了神的恩典,具体地讲应该是神的救恩。这才符合保罗前几章所提到内容;以色列人一直遵行律法,追求律法上的义,想要靠自己的行为得救,而“蒙拣选”的人所靠的只是信心。 那些不信的人就成了“其余的人”、就成了顽梗不化的人了。这些人是硬着颈项,死不悔改的那种人,就像埃及的法老一样。为什么保罗说:“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 呢?这不成了是神故意使得他们不能悔改了吗? 这与“神使法老的心刚硬”同出一辙,神十次降灾给法老,也给了他十次悔改的机会,但是他都一次一次地拒绝了。他的心就变得越来越刚硬了。这些“其余的人”对于神“整天伸手招呼”的怜悯置之不理,闭眼不看,塞耳不听,他们无知的心就昏暗了。 这些人是被咒诅的,就像大卫在诗篇69篇中愿望性的咒诅话那样: 【诗69:22-23】 愿他们的筵席,在他们面前变为网罗,在他们平安的时候,变为机槛。愿他们的眼睛昏蒙,不得看见。愿你使他们的腰常常战抖。 保罗也引用了这段话的大意,说明这些人要面临神的惩罚。 iui

210 在这里保罗用了失脚和跌倒作对比,失脚是暂时的失误,而跌倒却是严重的失败。以色列人不信、悖逆神,所以被弃绝了。保罗说这是失脚和过失;
诗篇中有许多求神向仇敌施报的愿望之言,这是因为诗歌的体裁,便用了许多形容词和比喻来 表达诗人的心声。至于其中的比喻,形容只要理解了诗人的用意就可以了,如果从神学的角度上去逐字逐句的分析推敲了就没有太大的意义了。 【罗11:11-15】 我且说,他们失脚是要他们跌倒吗?断乎不是。反倒因他们的过失,救恩便临到外邦人,要激动他们发愤。若他们的过失,为天下的富足,他们的缺乏,为外邦人的富足。何况他们的丰满呢?我对你们外邦人说这话。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我的职分。(敬重原文作荣耀)或者可以激动我骨肉之亲发愤,好救他们一些人。若他们被丢弃,天下就得与神和好,他们被收纳,岂不是死而复生吗? 接下去保罗的立场好像和前面对犹太人不信的谴责不大一样了。听起来好像是在为犹太人辩护。目的是要为本章的结论打下一个伏笔。结论就是犹太人不是永远背弃的,因为神向亚伯拉罕的应许不能落空。 他们失脚是要他们跌倒吗?断乎不是!这是保罗很喜欢用的强烈肯定句。在罗马书中这是第十次使用。每次都是要说明一个重要的真理和论点。后来保罗在哥林多和加拉太书中共用过三次,但是绝大部分都是在罗马书中。 在这里保罗用了失脚和跌倒作对比,失脚是暂时的失误,而跌倒却是严重的失败。以色列人不信、悖逆神,所以被弃绝了。保罗说这是失脚和过失; iui

211 神的救恩是为全人类预备的,但是只有那些愿意接受的人才能得到。但是神已经预定了次序,那就是先临到犹太人,再临到外邦人。保罗前面已经讲到了这点。
神的目的不是要让他们失败。但是,有人会问那些抵挡神的人,像旧约以色列人在旷野时试探神的那些人,大丹,亚比兰和他们的同党不是已经死在旷野,他们的失误就难道不是失败和沉沦吗? 保罗所说的“他们”是指整个以色列民族而言的,并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而言。同样地,因为他们的过失——拒绝耶稣。救恩就临到外邦人了。反过来讲,如果他们没有拒绝,是不是救恩就不会临到外邦人呢? 神的救恩是为全人类预备的,但是只有那些愿意接受的人才能得到。但是神已经预定了次序,那就是先临到犹太人,再临到外邦人。保罗前面已经讲到了这点。 【罗1:16】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罗2:9】 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罗2:10】 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神希望犹太人从悖逆中悔改,所以就借着把救恩赐给外邦人好激动犹太人奋起直追,回到神面前来。神好像用“激将法”要让犹太人悔改。很可惜,无论神用什么法子,犹太人总不肯悔改。这样看来,好像神很没有面子,自己拣选的民族弃绝他,外邦人反到接受福音了。难道说神当初拣选错了吗? iui

212 保罗说犹太人的过失和缺乏成了外邦人的富足,何况他们的丰满呢?这句话没有讲完。他们的丰满是指什么?保罗又暗示了犹太人的丰满能带来什么呢?
断乎没有!为什么没有? 神拣选的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保罗在前面早已经对亚伯拉罕的子孙做了明确的定义。从亚伯拉罕生的不都是真犹太人,只有凭应许生的才是。那么外邦人是凭着什么应许生为真犹太人呢? 应许就是因信称义,生就是重生。之所以神用“激将法”目的还是要给他们机会悔改。这是显明了神对犹太人特别的爱,也显明了神向亚伯拉罕的应许没有落空。耶稣在马太福音23章的末了,谈到了神对犹太人的心愿。 【太23:37】 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看哪,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 保罗说犹太人的过失和缺乏成了外邦人的富足,何况他们的丰满呢?这句话没有讲完。他们的丰满是指什么?保罗又暗示了犹太人的丰满能带来什么呢? 这里的丰满是与前面的过失和缺乏相对应的。如果他们的过失和缺乏是拒绝神的救恩而受到的苦难,当然,他们的丰满就是回转接受救恩以后所得到的祝福。 iui

213 从亚伯拉罕肉身生的犹太人本来应该成为万国得福的源头。但是因为拒绝救恩就失去了神的祝福,这福分就临到了外邦人。但是凭应许生的真犹太人,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已经成为了万国得福的源头。因为保罗的工作和历世历代神仆人使女的工作,真犹太人已经得到了神所赐的丰富。 在这里保罗是用怜悯和遗憾的眼光回头看自己的同胞,也可以说是站在“外邦人的使徒”的地位上看犹太人。恨不得能够刺激他们一下,目的是希望能救他们一些人。保罗是外邦人的使徒,非常敬重自己的职分,原文是荣耀的意思。就是说保罗自己的职分为荣。 犹太人暂时被神丢弃,世人就与神和好了。这里所说的犹太人被丢弃,并不是全民族被丢弃,是那些抵挡神的人。同样地,世人与神和好也不是全世界所有的人都与神和好。而是那些接受福音,得到了神的义的那些人。 但是,如果犹太人全都回转,被神所接纳,那就如同是死里复活的一样。也像浪子的父亲得回了自己流浪的儿子,是失而复得,死里复活的。下面保罗进一步用一对比喻,就是新面与面团和树根与树枝来说明以色列人的回转和万邦人得救这个问题。 iui

214 接下来,保罗用了一个橄榄树与枝子的比喻来说明自己的观点——犹太人被弃是暂时的,外邦人也要小心。神的正义和公义无论对什么人都是一样的。
【罗11:16】 所献的新面,若是圣洁,全团也就圣洁了。树根若是圣洁,树枝也就圣洁了。 “新面”来自旧约以色列人献祭的规矩。他们要用初熟的麦子作为祭物献给神。若从一团面中拿一块作为圣洁的祭物,全团就是圣洁的。这并不是说那块面使得全团圣洁。而是说全团与那块连在一起就有了圣洁的地位。同样地,一棵树的根如果圣洁,树枝也有了圣洁的地位。 犹太人如同一团面和一棵树。他们的始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就是“新面”和“树根”,是被神所悦纳的,他们的子孙也有了圣洁的地位。这不是说亚伯拉罕本身有什么圣洁的特质遗传给了他的子孙。乃是出于神的拣选和恩典。 接下来,保罗用了一个橄榄树与枝子的比喻来说明自己的观点——犹太人被弃是暂时的,外邦人也要小心。神的正义和公义无论对什么人都是一样的。 【罗11:17】 若有几根枝子被折下来,你这野橄榄得接在其中,一同得着橄榄根的肥汁。你就不可向旧枝子夸口,若是夸口,当知道不是你托着根,乃是根托着你。你若说,那枝子被折下来,是特为叫我接上。不错。他们因为不信,所以被折下来。你因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神既不爱惜原来的枝子,也必不爱惜你。 这段经文的意思很清楚,就是告诫外邦人不要自高,免得重蹈犹太人的覆辙。 iui

215 保罗说有几根枝子被折下来是很保守的讲法,以色列人绝大部分不是倒毙在旷野,就是倒在敌人的刀下或饥荒和瘟疫中,得救的只是前面所说的“余数”。
“你这野橄榄”是非常个人化警告;再次提醒外邦基督徒们,“你们本来是不被拣选的族类”,所以是“野的”,不是神家里的人。但如今因为犹太人不信,你们才有机会被接在其中。表示外邦基督徒要和犹太人的“余数”一起得到橄榄根的肥汁,共同承受神的恩典。 保罗下面的话是非常严厉的,也是令人深思的问题。“你”被接在好橄榄上以后要不要自高,反要惧怕。信主以后还要惧怕什么呢?难道还要心惊胆战地生活吗? 保罗是要外邦基督徒们不要忘记神还有正义和公义的一面,你们要警醒自己!不要在神的恩典中坠落,那样的结局是可怕的。而不是说信主以后要整天提心吊胆的生活,唯恐哪天一不小心犯了什么罪,就被神砍下来了吗?如果是这样,谁能保证信主以后不犯罪呢?连保罗自己不也是有两我之争,两律之战的时候吗? 【罗11:22】 可见神的恩慈,和严厉。向那跌倒的人,是严厉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长久在他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而且他们若不是长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为神能够把他们从新接上。你是从那天生的野橄榄上砍下来的,尚且逆着性得接在好橄榄上,何况这本树的枝子,要接在本树上呢。 iui

216 【路10:18】 耶稣对他们说,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
这段经文对于上面的问题作了结论性的回答。神不是不讲理的暴君,更不是要我们外邦基督徒整天心惊胆战过日子的神。神是严厉的也是有恩慈的,向那些跌倒的人是严厉的。“跌倒”原文中的意思是坠落、倾倒。例如以下的经文中的用法 【路10:18】 耶稣对他们说,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 【启14:8】 又有第二位天使,接着说,叫万民喝邪淫大怒之酒的巴比伦大城倾倒了,倾倒了。 因此“跌倒”意味着不信与沉沦,被神弃绝的那些以色列人就是不信和沉沦的人,神对他们是严厉的,严厉也体现了神的正义和公义;但是对于“你”——外邦的基督徒是有恩慈的。前提必须是“只要你长久在他的恩慈里”。 “因信称义”的救恩是我们从神那里白白得来的恩典,神不会从我们再收回他的恩典,一个人得救还要有真实的信心,两样缺一不可;并且要把所信的持守到底。 【弗2:8】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因此,“长久”是对信仰真实性的考验,也只有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才能在神的恩慈里长久。这样的人是不会被砍下来的,神向他们永远都是恩慈的。犹太人被砍下来是因为不信,但如果不是长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为神能够把他们接上。 iui

217 有人会问枝子被折下来,过了一段时间不是枯干死掉的吗?如何再能接回到树上呢?是不是保罗不懂农业知识,还是比喻中有什么其他含义呢?
不错,从树木嫁接原理来讲是对的;但是保罗在这里只是用野橄榄、好橄榄、枝子作个比喻要说明一个道理,而不是在讲树木嫁接法。如果把这个比喻按照嫁接原理来讲,犹太人就永远不会再被接上了。要理解圣经中的比喻,必须抓住比喻的中心思想,而不应该钻到细节中去偏离了比喻的原意。 但是,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就是那些被折下来的枝子是指犹太人历世历代中不信神、被神丢弃的人。这些人和保罗后面所讲的从新被接到树上的枝子是完全不同的“枝子”,也就是说后来被接上去的犹太人不是从前死在罪孽中的以色列人。 “枝子”代表犹太民族,并不包含那些因不信而灭亡的那些人;同样地,以色列全家得救的时候是指后来的以色列人悔改相信耶稣,也不包括那些历史历代死在罪中的犹太人人。 神能够在以色列人悔改以后,重新接纳他们;因为他们本来就是神的选民,这是顺理成章的事。而外邦人不是神的选民,被接到好橄榄上去,不同的树枝嫁接当然是逆性的了。但是神既然能把野橄榄接上,好橄榄回接就更容易了。 iui

218 6. 以色列全家得救的问题 【罗11:25】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这奥秘,(恐怕你们自以为聪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经上所记,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又说,我除去他们罪的时候,这就是我与他们所立的约。 “弟兄们”是指着外邦基督徒说的,保罗说愿意我们知道一个奥秘,就是到外邦人的数目填满了以后,以色列人要全家得救。“全家得救”是指以色列作为一个民族的悔改与得救。而不是说只要是血统上的以色列人都要得救。 保罗告诉我们这个奥秘的目的就是怕外邦基督徒“自以为聪明”。如果不知道神丢弃以色列人是为了给外邦人“填满数目”的机会,罗马的基督徒还以为是因为自己有什么义才被神接纳的。保罗主要是提醒外邦的基督徒,要小心免得落在骄傲的光景里面。这与前面所提到的“你不要自高,反要惧怕”是一个道理。 犹太人的救主就是弥赛亚,并且要来自锡安。等到神的时候到了,外邦人的数目填满了,以色列全家得救,他要除去雅各家的一切罪恶,那就是神与他们所立的约了。而且是新约,这新约早已在旧约中借着先知耶利米预言了。 【耶31:31】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 iui

219 【耶31:32-34】 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虽作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背了我的约。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说的。 耶利米的预言中很清楚地讲到了以色列人的悖逆,如同妻子背叛丈夫,违背了婚约一样。也讲到了神不再像当年把律法写在石板上,乃是写在他们的心板上。这是永远的约,是不能废坏的约;这新约就是保罗前面所说的神要拯救以色列整个民族,他们要“全家得救”,因为神已经赦免了他们的罪孽。 石板与心板的意义并不只是律法写的地方改变了,而是强调神的律法不再作为死的规条让人遵守,乃成为人心中活的准则,成为人活着所必需的灵粮,成为人脚前的灯和路上的光。神不再定量地衡量人的行为,乃是定性地衡量人的内心。 【罗11:28-29】 就着福音说,他们为你们的缘故是仇敌。就着拣选说,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 他们是指犹太人,你们是指外邦的信徒;为什么犹太人因为外邦人的缘故成了仇敌呢?成了谁的仇敌呢? iui

220 这段经文里有三个平行短语结构;1)就着福音说与就着拣选说, 2)为你们的缘故与为列祖的缘故,3)是仇敌与是蒙爱的。
就着福音说就等于站在福音的角度上看问题,为你们的缘故就是因为你们是外邦人的缘故,他们是仇敌。就是说从福音的角度上来看,外邦人接受了福音,犹太人拒绝接受,就成了真理的仇敌、神的仇敌;也成了一切相信真理之人的仇敌。 至于成为“仇敌”有两种解释:1)犹太人主动地抵挡神,他们犯罪悖逆神是主动的行为。2)他们不听神的话,不接受耶稣基督的福音,被神抛弃,定罪并且看为仇敌。因此是被动地被神看为仇敌。你的看法如何呢? 这里又要涉及到人犯罪的原动性的问题。首先,神决定了救恩要首先临到犹太人,但犹太人自己选择了抵挡神,不信神,因此就定了他们的罪成了神的仇敌。 同样地,从拣选的角度上来说,神拣选了他们的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色列人应该是蒙爱的。结果他们因为不信就失去了得救的机会,成了神的仇敌。保罗的重点是说:无论福音也好,拣选也好都是出自完全相同的源头——神。两样都是神首先赐给犹太人的。但是因为犹太人不信神,结局就完全不同了。 iui

221 但是旧约圣经中不是许多地方提到神后悔了吗?比如神看见人在地上犯罪,就后悔造人;还有神立扫罗为王,但扫罗不跟从神,神就后悔了…
接着保罗讲到了一个重要的真理,那就是虽然犹太人拒绝福音,悖逆抵挡神,但是神起初的拣选是没有后悔的。这里又一次重申了神的全知性和永恒性。这个真理和前面所提到的将来以色列人要全家得救是一致的。 但是旧约圣经中不是许多地方提到神后悔了吗?比如神看见人在地上犯罪,就后悔造人;还有神立扫罗为王,但扫罗不跟从神,神就后悔了… 【创6:6】 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耶和华说,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因为我造他们后悔了。 【撒上15:11】 我立扫罗为王,我后悔了。因为他转去不跟从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母耳便甚忧愁,终夜哀求耶和华。 有人认为神是有位格的神,人会后悔,神也会后悔。这就更加清楚地体现了神的位格?你是如何理解的? 神固然是有位格的神,但是我们不能拿人的有限性去度量神;人的后悔是由于对未来的无知而做出了错误的决定以后的一种无奈和懊恼。但是,神是全知、全能和永恒的。神的位格不会与神的属性相冲突。 iui

222 “神的后悔”是一种拟人的写作方法,在英文圣经中就会看到“后悔”的真实意义了。从旧约到新约每次提到神的后悔时,都不外乎以下几个意思:
因为神既然是无所不知的,就不会做出错误的决定,当然就不会后悔了。撒母耳对扫罗说的话就体现了这一点 【撒上15:28-29】 撒母耳对他说,如此,今日耶和华使以色列国与你断绝,将这国赐与比你更好的人。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说谎,也不至后悔。因为他迥非世人,决不后悔。 那么如何理解圣经中“神的后悔”呢? “神的后悔”是一种拟人的写作方法,在英文圣经中就会看到“后悔”的真实意义了。从旧约到新约每次提到神的后悔时,都不外乎以下几个意思: 1)神为人犯的罪而难过和伤心。这就如同父亲看见儿女悖逆而感到痛心一样。 【创6:6】 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 The Lord was grieved that he had made man on the earth, and his heart was filled with pain. 2)神看到人所受的苦难为人难过和伤心 【申32:36】 耶和华见他百姓毫无能力,无论困住的,自由的都没有剩下,就必为他们伸冤,为他的仆人后悔。 The Lord will judge his people and have compassion on his servants when he sees their strength is gone and no one is left, slave or free. iui

223 3)神出于对人的爱而产生的同情和怜悯。这里充分体现了神不轻易发怒,有怜悯和慈爱的属性。
【撒下24:16】 天使向耶路撒冷伸手要灭城的时候,耶和华后悔,就不降这灾了, When the angel stretched out his hand to destroy Jerusalem, the Lord was grieved … 4)由于听了人的祷告或看到人有悔改的心,就减轻或取消了对人的惩罚。 【出32:14】 于是耶和华后悔,不把所说的祸降与他的百姓。 Then the Lord relented and did not bring on his people the disaster he had threatened. 【耶18:8】 我所说的那一邦,若是转意离开他们的恶,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 and if that nation I warned repents of its evil, then I will relent and not inflict on it the disaster I had planned. 【拿3:10】 于是神察看他们的行为,见他们离开恶道,他就后悔,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了。 When God saw what they did and how they turned from their evil ways, he had compassion and did not bring upon them the destruction he had threatened. 以上几个方面,才真正体现出神的“人性化”的位格。而不是说神像人一样懊恼、无奈和没有办法挽回的那种后悔。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他也知道万人的心。 iui

224 在此同时也让我们来看一下神的“不后悔”,什么是神的不后悔呢?
明白了神的后悔以后,就比较容易理解神的“不后悔”了。神的“不后悔”主要是从神正义和公义的属性角度说的。就是神因为人一再犯罪,放弃了神给他多次悔改的机会;便决定不再施怜悯给人,定意要惩罚恶人的决定。 【结24:14】 我耶和华说过的必定成就,必照话而行,必不返回,必不顾惜,也不后悔。人必照你的举动行为审判你。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 'I the LORD have spoken. The time has come for me to act. I will not hold back; I will not have pity, nor will I relent. You will be judged according to your conduct and your actions, declares the Sovereign LORD .' 总起来讲,神的“后悔”与“不后悔”就是神慈爱和公义属性的具体表现形式。这又是用人所能够理解的语言和更加切实的方式教导我们认识神这两种伟大的属性。 既然神的“后悔”代表了神对人的怜悯,那么在神的怜悯和人的罪之间一定有一种特别的关系。保罗在下面三节圣经中就解释了这种关系。人犯罪以后,必要受到神的惩罚,这是神正义的属性所决定的。神为人所犯的罪心中忧伤难过,因为他知道人犯罪的结局就是死,人受到惩罚以后悲惨的下场就是永远的沉沦。 iui

225 保罗说:“神把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圈”是个很强烈又很形象的动词,是受限制不得自由的意思。更明确的讲,有被关在罪的监牢里的意思。
人在这种光景中是没有方法自救的,唯一能够免除刑罚的方法和出路就是那位将要惩罚人的神向人显出他的怜悯。但是怜悯又不能是无缘无故的,因为神的正义也必须得到满足。因此,神必须设立耶稣基督做挽回祭,替我们满足神正义的需要,然后我们才能得到赦免。 我们没有信主以前是不顺服神的,因为人犯罪以后的本性就是不愿意顺服神,现在,这种不顺服就体现在犹太人身上,他们悖逆神拒绝接受耶稣的救恩因此被神抛弃,因为他们不顺服,我们外邦人到蒙了怜悯。 【罗11:30-32】 你们从前不顺服神,如今因他们的不顺服,你们倒蒙了怜恤。这样,他们也是不顺服,叫他们因着施给你们的怜恤,现在也就蒙怜恤。因为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 他们可以因为神施给我们的怜悯,就被激动而回转,可以得到神的怜悯。这个论点和保罗前面所讲的“或者可以激动我骨肉之亲发愤,好救他们一些人”。是一致的。无论是外邦人或是犹太人没有信主之前都是不顺服神的人。在神的眼里看来都是属于一类的人。 保罗说:“神把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圈”是个很强烈又很形象的动词,是受限制不得自由的意思。更明确的讲,有被关在罪的监牢里的意思。 iui

226 因为人类都犯了不顺服的罪,都要面对神的审判,都要面对死亡的结局,因此众人都被圈在罪中了。神这样做显出了神正义的要求,更重要的是,神的目的并不是要让世人都永远沉沦,乃是要在这种危险的光景中施恩惠、怜悯众人,给罪人开一条出路——因信称义。 说到这里,保罗已经把救恩的问题从各个方面都讲得清清楚楚了;他自己无限感慨地用诗歌的形式了结束第十一章。“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太深奥了,使他无法用自己有限的头脑理解神。 他看到了神的正义、圣洁、慈爱、怜悯的属性都在罪人身上体现出来了。在这位伟大的神面前,他觉得神的作为太奇妙了。 “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是说人根本无法想象到神会决定用这样奇妙的方法来拯救罪人,人也不可能凭着自己的能力找到答案。没有人知道主的心思意念,没有人做过神的谋士;没有人先借给神,更没有人能使神偿还。 保罗用了这四个问题来说明人绝对做不到的事。因为万物都是被他造的,又倚靠他才能存留,最终还要归于他。万物也是为他而造的,他配得一切的荣耀,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iui

227 八、活 祭 【罗12:1-2】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良善、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保罗用了“所以”这个词是很特别的,这不仅是写作上的一个连接词,更重要的是把前面十多章篇幅中所讲的救恩和下面要说的“活祭”联系起来。表明下面所说的是前面的一个组成部分,上下联贯起来才是信仰的全部内容。如果说前面保罗所讲的是因信称义的“理论”,那么下面所讲的就是要讲因信称义的“实践”了。 在第六章到第八章中,保罗已经讲了圣洁生活的意义;这里又重新提到基督徒的生活,这不是无谓的重复,而是讲到了因信称义的具体表现。保罗以下所要强调的重点是基督徒的生活必须是基督生命的体现,而不是遵守规条和律法行为。 基督徒之所以能够与众不同,就是因为里面的生命与众不同。在下面的几章里,保罗从生活的各个层面非常具体的讲到了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所应有的表现。 iui

228 让我们从保罗所提到的几个生活层面上来看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一. 活祭的意义
“活祭”这个概念在罗马书中第一次出现,而且在整本圣经中也只有这一次。这是保罗的“专利”。虽然只有一次,但是活祭的真理却贯穿了保罗的书信和他的教导,活祭非常生动地说明了基督徒的身份和在世界上活着的目的和意义。 从旧约圣经的记载中,“献祭”有特别的意义;是人向神表达心中意念的重要形式。比如:以祭代罪,以祭感恩,以祭委身等等。祭物的特点就是必须先被杀死以后才能献给神。被杀的祭物流出血来,代替了人的血;祭物丧掉了生命代替人的生命。神看到了祭物的血就赦免人所犯的罪。因为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但这只有一种预表和象征而已,因为牛羊的血断不能除去人的罪。人应该为自己的罪而流血才是;但耶稣基督被杀替我们丧掉了生命,他的血成为最宝贵、最崇高的祭物献给了神,担当了我们的罪。自从耶稣替我们钉十字架以后,神所要的不再是死的祭物了。因为没有任何祭物能够起到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起到的作用 —— 挽回祭。 iui

229 劝人做一件事总要有个理由,保罗的理由就是神的慈悲,什么是神的慈悲呢?
每个基督徒都是神用重价所买赎回来的,应该是献给神的,完全为神所用的,应该是完全属于神的,也应该已经把自己当作“祭物”奉献给神。保罗之所以用“劝”这个动词,表明并不是每一个人信主以后都把自己当作祭物奉献给神;因此,“劝”我们去做应该做而没有做到的事。 劝人做一件事总要有个理由,保罗的理由就是神的慈悲,什么是神的慈悲呢? 神的慈悲就是神怜悯人在罪恶权势之下的绝望和痛苦,为人所预备的救恩。因着神所给我们的恩典,我们就应该把自己献给神。也只有经历过神恩典和慈悲的人才愿意把自己献给神当做“活祭”。 “活祭”这个概念显然是针对“死祭”而言的,两祭之间有那些差异呢? 死祭使神厌恶,活祭使神喜悦。 死祭是用动物的尸体,活祭是用基督徒的身体。 死祭是肉体的献礼,活祭是灵魂的归属。 死祭是用牛羊的血,活祭是用基督徒的生命。 iui

230 死祭是遵守律法的规条,活祭是活出基督的见证。 死祭仍在罪的权势之下,活祭乃是脱离了罪的捆绑。
死祭是财物的奉献,活祭是全人的奉献。(死祭是物,活祭是人) 死祭只能摆在祭坛上,活祭乃是在世界上为主而活。 死祭只是外面的预表和象征,活祭才是内心奉献和真实。 死祭只能一时满足神的要求,而活祭却能一世满足神的心愿。 保罗劝我们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可是在当时受到“两希”文化的社会中,哲学和宗教都认为身体是恶的源头,本来就是恶的,人类所追求的目标是让良善的灵魂能够脱离身体… 这种思想至今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了一些基督徒的信仰,他们认为灵魂与身体是对立的;或者把身体和肉体、情欲、犯罪联系起来,因此就得出了两希文化中的结论。 然而,保罗却明明劝我们把“身体”献上当做活祭,而没有说要把灵魂献上当作活祭。难道保罗是要把恶的东西献给神吗? iui

231 断乎不是!从罗马书的学习中,知道我们应该把肢体献给神作义的器具。
【罗6:13】 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有人觉得肢体仅仅是身体的某些部分,不能代表全身。但是,肢体和身体是不能分开的;无论一部分或全身都是犯罪或行义的“器具”而已。换句话说,任何器具都是中性的,身体也是中性的,献给谁就做谁的“器具” ,顺服谁就做谁的奴仆。我们的身体是神造的,我们应当在自己的身子上荣耀神。当我们把身体奉献给神的时候,就是圣洁的也是神所喜悦的。 必须指出,保罗虽然提到是把“身体”献上当做活祭,但却是说把全人献给神;包括了灵魂和身体的完全奉献,否则就没有意义了。如果单把身体献上而没有心灵的奉献,那就又成为死祭了,因为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 把身体和灵魂全然献给主就是事奉主了,保罗说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前面提到了神的慈悲和恩典都是白白地赐给我们的,而且我们也是重价所买来的,如今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一个献给神的“活祭”了,无论在何时何处做何事都是为主。 iui

232 【赛1:10】 你们这所多玛的官长阿,…你们这蛾摩拉的百姓阿,….
但是必须指出:事奉也有两种不同的事奉,一种是死祭的事奉,一种是活祭的事奉。神不喜悦甚至厌恶死祭的事奉,以色列人40年里不仅献的是死祭,他们的事奉也是神所厌恶的,是“死祭”的事奉。因为他们用嘴唇亲近神,心却远离神,所以献祭也是枉然的,是不被悦纳的。先知以赛亚曾经非常生动地描述了神的“心情” 【赛1:11-14】 耶和华说,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公绵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经够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悦。你们来朝见我,谁向你们讨这些,使你们践踏我的院宇呢? 你们不要再献虚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恶的。月朔,和安息日,并宣召的大会,也是我所憎恶的。作罪孽,又守严肃会,我也不能容忍。你们的月朔,和节期,我心里恨恶,我都以为麻烦。我担当,便不耐烦。 神是一位有性情的神是有位格的神,他已经受够了以色列人的假冒、厌烦他们的供物、憎恶以色列人的“死祭”;因为他们一面献祭一面犯罪悖逆神。从首领到百姓都一同犯罪,所以神给他们取了非常形象的名字… 【赛1:10】 你们这所多玛的官长阿,…你们这蛾摩拉的百姓阿,…. 神不仅憎恶以色列人所献的“死祭”,也同样憎恶所有的“死祭”;神所憎恶的不是摆在祭坛上的祭物,而是憎恶献祭之人“有口无心、阳奉阴违”的献祭行为。 iui

233 总起来讲,凡是不讨神喜悦的事奉都是死祭。凡是属血气的事奉都是死祭。
看到了以色列人的失败,再来看看今天教会中的光景,就会发现有许多相同的地方。把旧约中以色列人所遵守的和我们的属灵生活作个比较。用神的尺度来衡量一下我们的事奉和教会事工是否也有“死祭”的阴影? 总起来讲,凡是不讨神喜悦的事奉都是死祭。凡是属血气的事奉都是死祭。 1. 今天虽然不献牛羊,但是却有财物和心灵的奉献; 奉献当然是好的,但是奉献是甘心的还是勉强? 是自己的有余还是养生之物?是为了遵守十分之一的规矩还是全心的摆上?仅仅是物质的付出还是全人的奉献? 2. 今天虽然没有牛羊的脂油,却有“敬拜赞美”。有人以为敬拜赞美就是唱诗歌。用歌声赞美神固然很好,但目的是让神满足,而不是自己满足。今天有些“新歌”的歌词是不符合真理的。真正的敬拜是按照神的旨意生活,无论做什么都是为主做的;“敬拜赞美”是形式上的热闹和情绪宣泄,还是内心真实的降服与敬畏? 3. 今天虽然不烧香,但是却有祷告。基督徒当然应该祷告,但是祷告是发自内心的话语还是用一些好听的词藻组成一套套的诵词呢?是按照神的心意祷告还是用许多重复的话呢?是求神的旨意成就还是求神按照自己的意思去做呢? iui

234 4. 今天虽然没有守严肃会,但却有各种名目的特会。有些教会不分国情,一味地照搬照抄国外的一些做法,搞出许多花样,口号,“异象”;不仅没有属灵的意义而且还招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使神的教会和弟兄姊妹受到很大亏损。另外,也使得海外的许多异端和极端趁机而入。 5. 今天虽然没有节期月朔,但却有各种的节庆。圣诞节,复活节,感恩节都成了吃喝玩乐和商家赚钱的日子。有的教会还按照世人的样式和风俗来“庆祝”。很少在节期中有真实的敬拜。 6. 今天虽然不再行割礼,但是有洗礼。洗礼本来是庄重的圣礼;但很多时候被庸俗化了。海外许多教会好大喜功的做法也侵蚀了一些基督徒的头脑,教会为了凑数和报功,常常虚报“得救”的人数。有些人还不清楚所信的是谁和为什么要信,就已经被按倒在水中了。保罗前面的章节中,特别强调过受洗的真实意义。 7. 今天虽然不再守安息日,但是却有主日崇拜。主日崇拜的中心目的是敬拜神,而不是一种例行宗教仪式。有些人到教会“坐礼拜”根本不清楚信的是什么,还有的甚至盲目地热衷于搞“教会活动”,以为这就是敬拜神。概括前言,死祭是流于形式的事奉,活祭是真实的生命流露… iui

235 概括前言,死祭是流于形式不真实的事奉,活祭是生命中真实的流露…
iui

236 活祭的事奉是神所喜悦的,也是理所当然的。这四个字按照希腊文化的解释应该是“合乎理智”的意思。也就是说基督徒成为活祭献给神不是出于一时的冲动或情感上的盲目,而是合乎理智的,应该的,必然的。
二. 基督徒的世界观 讲完了活祭的定义,接下来保罗讲到活祭应该有的心态——就是不要效法这个世界,不要再跟着世界学了。没有信主之前,我们和世人一样效法学习这个世界;因为我们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都在追求世界上的物质、名利、地位。今天我们成了“活祭”已经献给神了,就不能再效法这个世界了。耶稣告诉门徒不要爱世界 【约一2:15】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 世界是很可爱的,否则耶稣就不用告诉我们了。人在世界上势必受到世界的影响,唯一不再效法世界的方法就是心意改变了,就是生命更新了才可能有变化。 【罗12:2】 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心意变化以后才可能去考察什么是神的旨意,并且照着去行;才像一个活祭。 iui

237 【林后12:6】 我就是愿意夸口,也不算狂。因为我必说实话。只是我禁止不说,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过于他在我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
神的善良是指基本的良善或道德及属灵方面上的美好,神的纯全也是指道德和灵命方面的完美和圣洁。这些都是神所喜悦的,也是基督徒一生所要追求的。 【罗12:3-5】 我凭着所赐我的恩,对你们各人说,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 保罗是一个很谦卑的人,他得到神的许多恩典,他蒙神特别的拣选,他不是耶稣的十二个门徒之一,但是他却奉召作了使徒,他所传的道都是从主领受,他是名门高徒,非常有学问,曾经被提到三层天上,听到过那隐秘的话语,他受到了神特别的启示;但是并没有把自己看的过高,也不愿意别人把他看的过高。 【林后12:6】 我就是愿意夸口,也不算狂。因为我必说实话。只是我禁止不说,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过于他在我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 因此他也劝戒我们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不要骄傲。谦卑是“活祭”的一种美德和品质,只有存谦卑的心才能在肢体中间互相联络,也只有灵命成熟的基督徒才有谦卑受教的心,用这种谦卑的心事奉神是他所喜悦的。谦卑的确是一个非常难学的功课,因为它与人的罪性是相抵触的。 iui

238 人的本性是骄傲,因此,要让一个人谦卑下来很不容易,让自己谦卑下来就更不容易。每个人都有自己“骄傲的资本”。人自表谦卑其实心中非常骄傲。除非里面的生命改变了,才有可能谦卑。
骄傲的反面是自卑,自卑就是对自己和神缺乏信心;虽然保罗没有提到自卑,但他却说:“要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看自己高低和神分给个人信心的大小有什么关系呢?是不是说神分给信心大的人就应该把自己看的高一些,分到信心小的人应该把自己看的低一点呢? 如果这样的话;那不成了越骄傲的人从神分到的信心就越大了吗?这显然不会是保罗的原意。这里面所讲的信心是指基督徒对神相信的行动,这是神所赐的。“信心的大小”不是指信心的多少,而是指信心的标准或信心的程度。 基督徒看自己的方法应该按照神给我们信心的标准。作为一个“活祭”在生活中事奉神,要凭着神给我们的信心去事奉。但是神对每个人的要求和标准不同,神分给每个人的恩赐也不同,多给谁就向谁多要,多托谁就向谁多取。“合乎中道”在原文中有“心志清明,谨慎自守,心志健全,心里明白过来”等意思。看得合乎中道就是根据神分给我们的恩赐,正视自己心志清明。 iui

239 每个肢体不仅要发挥自己应有的功能还要彼此相顾。肢体之间只有功能的不同没有地位的差异。
知道自己是谁,也知道神给自己的托付活出基督耶稣的见证。既不要好高骛远也不要推托责任,各人有各人的功能;就像一个身子上的各个肢体功用不同一样。但在基督里却是一个身体。 每个基督徒信主以后就成为基督身体中的一个肢体,这个肢体就具备一定的功能;这功能是神的设计而不是人的选择。肢体与身体有生命的联系,肢体与肢体也有生命的联系;各个肢体如果各尽其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功能,整个身体就健壮。这也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二章中所提到内容。 每个肢体不仅要发挥自己应有的功能还要彼此相顾。肢体之间只有功能的不同没有地位的差异。 三. 基督徒的处世原则 A. 在教会的服侍中 【罗12:6-8】 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预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或作劝化的,就当专一劝化。施舍的就当诚实。治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 iui

240 下面的三种恩赐:作执事、作教导、作劝化,都有“专一”这个副词。在原文中没有这个词。但是从保罗的上下文里面却有这层含义...
前面所讲的肢体功用和保罗所列举了几种恩赐在意思上是一样的。当然神所赐给人的恩赐不限于这几种,这里只是要说明各肢体的功用不同而已。恩赐是神所赐的,必须正当地使用而不能滥用。所以,保罗讲到了这几种恩赐的使用方法, 说预言:这是一种特别的恩赐,因为预言不是随意说的。除了那些假先知以外,真先知都是神的代言人。这与人的能力毫无关系。旧约时代说预言的都是先知。但保罗注重的是这种恩赐,而不是注重先知这个职分。 说预言必须按照“信心的程度”来说,“程度”在原文中是“比例或者范围”的意思。“信心的程度”和前面保罗所说的“信心的大小”意思是一样的。也就是信心的标准,按照信心的程度说预言就是按照神所赐给他的“比例和范围”说,不能胡说! 在今天这个大迷惑的时代中,有许多假先知起来谎称有说预言的恩赐。比如,有人说耶稣某年某日要再来,有人假借圣灵的名义作各种勾当。还有人自称为当代的“先知”到处招摇撞骗,他们说的是假预言,我们必须慎思明辨。 下面的三种恩赐:作执事、作教导、作劝化,都有“专一”这个副词。在原文中没有这个词。但是从保罗的上下文里面却有这层含义... iui

241 中文和合本圣经中加上了这个字,为了让人更加清楚保罗的意思。“专一”并不一定都是专职,但要专心。按照神的托付和标准做好,也就是要有忠心的意思。
“执事”虽然在保罗的时代已经是教会中的一个职位了,比如:非比是坚革里教会的女执事。但在这里如果解释成为一个比较普遍性的“服事工作”比解释成专门的一个职位要更加符合肢体相互联络的意义。因为每个人都在教会中参与服事,其中已经包括了“执事”了。 “作教导”是指将神的话给大家讲解明白的人,这样的人要有忠心,按照神所给的恩赐和标准去教导。不能在异端面前妥协,不能谬讲真理。 “作劝化”是指劝勉,劝诫,安慰或者鼓励别人的人。同样要专一和忠心服事。  “施舍”是教会中常有的事,因为大家都听到过“施比受更为有福”的教导;但是如果施舍是为了得到更大的回报或其他目的,就不诚实了。保罗之所以这样说,就表明有人施舍并不是真心实意的施舍。 “治理”就是管理。有人认为这里是指教会中的领导人,如长老,牧师等,也有人觉得这是说治理教会中的某些事物,比如奉献款和慈惠方面的事物。 iui

242 但无论是管理教会还是管理钱财,除了要有忠心以外,还要殷勤。殷勤在原文中是热心、急忙的意思。如果是周济穷人当然要有热心并且迅速地满足他们的需要。所以第二种解释还是有根据的。
“怜悯人”是出于同情心,基本上,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怜悯心。但是在把怜悯心转化成行动的时候,就有很大的差异了。保罗说“怜悯”是恩赐的一种,有这种恩赐的人是神所赐的。正确使用这种恩赐的方法就应当甘心去做的,而不是勉强。 B. 在和世人交往中 传统上人们认为从第九到二十一节是基督徒应有的处世原则,但是会不会被一些初信的人误认为这是旧约律法的“新面孔”呢?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不能守全律法,那么今天我们努力去守这些原则,岂不也是做不到的吗?两者有什么差别呢? 有很大的差别!差别在于旧约中守律法的行为是靠自己的努力,基督徒的义行是靠里面新生命改变的力量。我们不再为得救而行善,而是因为得了重生才有义行,我们的行为虽不完全,但神的恩典和能力是在我们的软弱上显得完全。 iui

243 弥补这些差距是有希望的,不像旧约时代靠行为的时候了。因为里面有重生的生命。自己能力不足的时候,有圣灵的帮助,是可以达到的。
从另一个角度讲,保罗所描述的是为“活祭”画的一幅“肖像”。这里的每一节经文不应该被看成是基督徒应该遵守的规条,而应该被视为“活祭”应有的特质和品德。如果靠自己去遵守,恐怕没有人能够守的完全。因为每一项都是和人的本性相反的,和世界的潮流相违背的。 保罗所列举的各个方面是活祭生命中应该流露出来的品质,是从里面发出来的馨香之气,这是耶稣基督的香气。也就是说,一个真正的“活祭”,就会有这些属性。而不是人遵守了这些规条,才能成为“活祭”。因为其他宗教徒也可能做到。 弥补这些差距是有希望的,不像旧约时代靠行为的时候了。因为里面有重生的生命。自己能力不足的时候,有圣灵的帮助,是可以达到的。 【罗12:9】 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善要亲近。 人与人之间没有真正的爱,就是人间最纯真的爱也是有条件的。人们常说母爱是最伟大的爱,因为是付出的爱。但是当儿女悖逆的时候,爱就打了折扣。每一位母亲都希望在自己需要的时候能得到儿女回报的爱。因此中国人有养儿防老的思想。人间其他的爱都是会随时间而改变的,因为爱里面有虚假的成分。 iui

244 基督徒也曾经生在罪中,爱人也会虚假。保罗说基督徒爱人“不可”虚假,这是针对人罪恶的本性说的。使我们有别于世人的就是我们经历了基督耶稣的爱,基督的爱里面没有虚假,我们也愿意用这样的爱去爱世人。耶稣基督要求我们爱人如己,因为他自己为世人舍命。 不虚假就是诚实的爱,当世人感觉到了我们真诚的爱以后,就会愿意和我们做朋友,对我们爱的源头感兴趣,我们传福音就比较容易了。但是,有人会说这样岂不是要吃亏了吗? 基督徒的爱心有时被人利用,他们甚至觉得基督徒很愚蠢。是的!基督徒不应该被人看为阿Q或阿斗。所以圣经上才有许多智慧的教导,告诉我们如何使用爱心。 【传7:4】 智慧人的心,在遭丧之家。愚昧人的心,在快乐之家。 【太10:16】 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 【太7:6】 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 这些经文都是我们“爱人不可虚假”的原则。求神赐给我们属天的智慧,知道如何用智慧和基督的爱去爱世人,爱他们的目的不仅是济贫行善,而是让他们认识神。 iui

245 在世人谈论恶事的事时候我们不参与,不和他们同行。诗篇第一篇的“三不”原则非常形象的描述了基督徒应有的态度
我们有了基督的生命以后就有对罪恶的厌恶感,对善的亲热感。这是活祭的特征和品质。也是光和盐的本性。世人和我们正好相反,我们可以理解他们,因为我们也曾经和他们一样;但他们却无法理解我们,除非他们和我们有了同样的生命。 在世人谈论恶事的事时候我们不参与,不和他们同行。诗篇第一篇的“三不”原则非常形象的描述了基督徒应有的态度 【诗1:1】 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 “不从”是不与恶人同谋同盟,和恶人的心志不同。大家作任何一件事之前,必须有共同的心愿和目标,如果不同心就不能同行。基督徒不能在罪上与恶人同心,和他们没有共同的兴趣和爱好。 “不站”是“不从”的结果。大家同心才会站在同一个立场上,走同一条路。我们与恶人有不同的心志,就不会和恶人站在同一个立场上,走同一条路了。  “不坐”就是不与他们同等平起平坐。前面“两不”做到了这就非常容易了。“三不”的意思就是说在恶人的恶上面我们无分无关,因为我们和他们的生命不同,去向不同,生活的目标不同。 iui

246 【罗12:11】 殷勤不可懒惰。要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
【罗12:10】 爱弟兄,要彼此亲热。恭敬人,要彼此推让。 “爱弟兄要彼此亲热”,在有的版本中翻译成“手足之情彼此相爱”。这样的翻译比较确切。保罗的意思就是说要像爱自己亲生兄弟一样爱主内的弟兄。这句话当然也适用于姐妹们。爱教会中的姊妹也应该像爱自己的亲姐妹一样。 弟兄姐妹之间应该彼此尊敬、礼让。很可惜,世界上许多家庭中的兄弟姐妹之间并没有这样的爱了。彼此相争,甚至对搏公堂,甚至教会之间彼此告状且告到不信的人面前,动用了“法律武器”。 【罗12:11】 殷勤不可懒惰。要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 这里的殷勤和前面讲到的“治理的要殷勤”是一样的意思;另外,这里的殷勤还有“热切”,“急忙”,迅速,尽心的意思。懒惰除了不愿意做事以外,还有犹豫,为难,耽误的意思。这两个互为反义词的词放在一起,就看出来要如何服侍主了。 心里火热,并且是要持久的服侍。不能忽冷忽热,这种火热之所以能以持久,就是因为我们已经把身心灵都献上作为活祭了。已经是完全属于主的人了… iui

247 但是基督徒是否应该到社会上去济贫,做慈善事业呢?对于这个问题常有困扰。
【罗12:12】 在指望中要喜乐。在患难中要忍耐。祷告要恒切。 指望是指有永远的盼望,因为有盼望才会有喜乐。基督徒能常常有喜乐,就是每当想到将来的荣耀,就会轻看现在的苦楚。患难是指因为信仰所受的患难,就是保罗在哥林多后书里面提到的患难。患难来自逼迫,而逼迫又是每个基督徒所共受的。因为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 忍耐并不仅仅是忍受,挨着的意思。而是在患难里为主站立,坚守自己的信仰,对神的忠贞不改变,这也是对信心考验。祷告要恒切就是要坚持不懈地祷告,不住地祷告,在患难中和神保持密切的关系。 【罗12:13】 圣徒缺乏要帮补。客要一味地款待。 很清楚,这是指教会中弟兄姊妹有生活困难的,物质方面有缺乏的,其他弟兄姐妹要帮补他们。同样地,在物质金钱方面较富裕的教会应该帮助贫困地区的教会,当初保罗就把各教会为帮补耶路撒冷教会中的穷人的捐款送到那里,并且鼓励其他教会照样去行,因为他自己乐意做帮补的工作。 但是基督徒是否应该到社会上去济贫,做慈善事业呢?对于这个问题常有困扰。 iui

248 在新约时代教会中作监督的人选,也要有这样的美德和恩赐,才能设立为监督。
基督徒向社会表达爱心是必要的,但应该先满足“家里人”的需要;照顾好家人的需要是当尽的本分。至于是否应该在社会中做一些公益事业,那就有不同的看法了。因为我们不可能满足社会上所有穷人的需要,所以,单纯地济贫而没有把福音传出去,就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了。济贫是途径,传福音才应该是目的。 客要一味地款待,“一味”在中文里往往会被理解成“一视同仁,一贯地”款待客人。其实,字根的原意是要“追求有爱陌生人的心”。这不是与生俱来的天性,而是要学习和追求的。以色列人的传统教导就是应该“接待远人”,旧约中的亚伯拉罕,罗得等等都有这样的美德。 在新约时代教会中作监督的人选,也要有这样的美德和恩赐,才能设立为监督。 【提前3:2】 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 而且在接待远人的时候,还有些特别的经历是人所没有想到的。 【来13:2】 不可忘记用爱心接待客旅。因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觉就接待了天使。 很明显接待客旅是有益和应该做的也是神所喜悦的。但所有的善举都应有智慧。 iui

249 【罗12:14】 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
逼迫你们的当然指是为了信仰的缘故逼迫我们的。这是为义,为天国受的逼迫,也就是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所提到的。我们是有福的人,因为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为这些人祝福?实在太难了。 保罗在十二章中所列举的各项原则都不容易做到,但是这一项是最难做到的了。凭着自己的血气,是要心里愤恨不平的。就连别人得罪我们都想要报复。何况这些“真理的仇敌”呢?但是,不能忘记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已经成为“活祭”献给主了。对事物的反应不能像从前的样式了,只能祝福不可咒诅。 这一点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是与世人的想法截然不同的。 其实,看看保罗所列举的每一项原则,没有一样是和世人相同的。因为我们的生命和他们不同,我们是世上的光,在这时候光才显出他的作用来。 耶稣在十字架上为刺他的人祷告,所以我们也必须为仇敌祷告;当我们流着泪为仇敌祷告的时候,不要忘记,耶稣是流着血为仇敌祷告的。可能只有当我们能够在痛苦中为仇敌祷告的时候,才能多少体会到神是如何在我们还做仇敌的时候,为我们死的味道了。 iui

250 【罗12:15】 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
与为仇敌祝福相比,这一方面好像比较容易一点。其实也不容易,因为自己如果与喜乐或哀哭的人没有关系,很难向他们表示有同感。这里又是谈到了与人性相反的事情。世人看到别人欢乐,自己很可能有嫉妒的心,看到别人悲哀,自己很可能麻木不仁。但是我们要学习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向人显出爱心来。 【罗12:16】 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作事)不要自以为聪明。 同心就是心思意念相同,如果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就无法同心了。觉得自己比别人强,看不起卑微的人(或事)。志气高大不是说不能有远大的志向或远大的目标,而是说心态骄傲,自以为聪明的意思。 【罗12:17】 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以恶报恶是人的普遍做法,今天甚至还有人以恶报善;但是圣经却教导我们应该以善胜恶。这是把我们和世人分别出来的一个标准。这里和前面为仇敌祝福是一样的。众人以为美的事就是众人以为对的事,以为有利的事,我们要小心。当我们做事的时候,如果是众人都以为对的事,要看看是否符合圣经的原则。 iui

251 但不是说我们在所有世人以为美的事上,都要“与众不同”;而是说要谨慎小心,因为基督徒的生活原则与他们不同。如果和他们同流合污,或者迎合他们的想法做法,不仅自己灵命受亏损,也失去了活祭的见证。
【罗12:18】 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 基督徒应该于众人和睦相处,而且是尽力与众人处好关系。我们周围的人大部分都是不信主的世人,如果看到我们和蔼可亲,易于交往就容易接受福音。但是与人和睦是以信仰为原则的,不能用信仰作交易。为了“和睦”不敢承认自己是基督徒,或者怕别人嘲笑就不愿意表明自己的信仰。当然也不必张扬自己的信仰。 【罗12:19】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这又是不容易做到的事,人受到不白之冤,想要报复是正常的反应;但是我们是已经奉献给神的人了,要相信神必报应。但是,我们常常希望神当场就报应那些恶人。我们可以看了痛快,以解心头之恨。这是神所不喜悦的心态,不仅如此,我们的仇敌饿了、渴了还要给他吃喝,目的就是要以善胜恶。 iui

252 1. 有人认为以善报恶是为了加重他的罪,如果他不悔改要面临更重的审判。
至于什么是把炭火堆在仇敌的头上,神学家们有许多争论; 基本上有四种解释: 1. 有人认为以善报恶是为了加重他的罪,如果他不悔改要面临更重的审判。 2. 埃及的宗教仪式,人若犯罪就把烧着的炭火放在盘子里顶在头上表示悔改。 3. 借着基督徒的善举,让仇敌羞耻,像火烧一样,催逼他悔改以便得回一个灵魂 4. 有人认为对这节经文的解释已经失传了,干脆不要解释。 第三种基本上代表了一些现代学者们的看法,也是加尔文的看法。 iui

253 蒙拣选的人得到了什么是犹太人所没有得到的? 如何理解“他们的缺乏为外邦人的富足,何况他们的丰满呢?”
复习与思考 神对犹太人的心愿是什么? 犹太人剩下的余数是指谁说的? 蒙拣选的人得到了什么是犹太人所没有得到的? 如何理解“他们的缺乏为外邦人的富足,何况他们的丰满呢?” “被折下来的枝子”和“被接上的枝子”指的是谁? 保罗所讲的橄榄树的比喻中心意思是什么? 你如何理解“以色列人全家得救”和“另立新约”? 神的“后悔”包含了那些内容? 神“决不后悔?”意味着什么?你如何看待神的后悔和不后悔? 活和死祭的根本区别何在? 如何理解“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的合乎中道”? 保罗讲的基督徒生活原则和旧约中的律法有何差异?如何能够行的完全? Iui

254 C. 对掌权者的态度 讲完了和世人相处的原则以后,保罗在第十三章一开始就把话题转向了基督徒对掌权者的态度。为什么要讲这个题目呢?因为这是生活的一个侧面,是必须面对的问题。对于掌权者的态度是有原则的。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以及对权柄的看法每个基督徒都应该知道。 保罗的话有很强的时代背景;当时,犹太人受罗马人的强权统治已经多年,罗马政府奴役犹太人向他们征收各种苛捐杂税,令以色列人喘不过气来。犹太人痛恨罗马人不已,无疑不愿意顺服罗马人的权势。但是,保罗说我们作为基督徒要顺服他们,因为是神把他们安放在掌权的位置上的。抗拒掌权者就等于抗拒神的命令。 在罗马的基督徒中可能有犹太人,他们后来在革老丢当政的时候,都被驱逐出罗马,如同亚居拉百居拉一样。他们不得不撇弃多年以来所建立起来的家业,被迫离开罗马。他们对罗马人充满了怨恨和无奈。 iui

255 特别是当掌权者滥用权柄,要禁止或歪曲我们的信仰的时候;那就不属于“顺服掌权”的范围了。顺服神不顺服人是应当的,彼得为我们作出了榜样。
犹太人不仅对于罗马人痛恨不已,对为罗马人办事的犹太人也是不共戴天的。因此,便拒绝向政府纳税纳粮。甚至组织了推翻罗马政权的奋锐党,西门就是其中之一。保罗借着这段教导实际上是告诫基督徒们不要把民族义愤和信仰混在一起,不要卷入到政治的漩涡中去,政教必须分离…。 【罗13:1-4】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但必须指出的是顺服绝对不是盲目的,在上掌权的人如果执行神所命定的制度中他所当行的律法时,也就是“罚恶赏善”,人人都当顺服他。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我们顺服的是神命定的制度中所给与掌权者的权柄,而不是某个掌权者自己。 特别是当掌权者滥用权柄,要禁止或歪曲我们的信仰的时候;那就不属于“顺服掌权”的范围了。顺服神不顺服人是应当的,彼得为我们作出了榜样。 【徒5:28-29】 我们不是严严地禁止你们,不可奉这名教训人吗?你们倒把你们的道理充满了耶路撒冷,想要叫这人的血归到我们身上。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iui

256 这段经文很有意思,保罗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接着就说要常以为亏欠。
有人为了在真理上妥协,怕因为信仰遭受逼迫,就引用保罗的这段话作自己的“圣经根据”。历史历代的恶势力也引用这段经文为自己迫害教会的罪行寻找借口。可见两者是一丘之貉。 【罗13:5-7】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但如果当权者不是干涉我们的信仰,基督徒却要顺服他们的权柄,良心也叫是非之心,这是神在造人的时候赐给每一个人的。良心的功用就是告诉人对与错,如果掌权者执行神给他们的责任,我们如果不顺服就是我们的错了。比如,给他们纳粮、上税是应当的。至于惧怕,恭敬都是说要尊重掌权者的权柄的意思。 D. 如何为人 【罗13: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这段经文很有意思,保罗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接着就说要常以为亏欠。 iui

257 听起来好像在意思上有些模糊。不可亏欠人不仅是指在做生意的事或财务的事情上亏欠人,也是指在生活上、为人处世方面不要亏欠别人。不亏欠是夸张的说法,是为给后面的以为亏欠相呼应的。
不亏欠的真正意义应该理解为在凡事上尽自己的本分。另外,“亏欠”在原文中有“该当,应该,合理”等意思,也就是说在凡事上做好该做的和那些合理的事。比如基督徒与世人相处,在礼节上,情感上,金钱上,义务上,律法上的事等等。 后面所讲的要常以为亏欠,是说虽然基督徒在上面所说的各个方面都不亏欠别人,但是在彼此相爱这件事上要用“欠债”的心态去彼此相爱。因为彼此相爱是我们常常该做而没有做到的事。因为要做到爱人如己实在很不容易,我们会常常有亏欠的。 总结整个旧约的律法,浓缩为一句话就是“爱人如己”。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就完全了律法。什么不可奸淫、偷盗、贪婪和别的诫命都包括在爱人如己这句话里了。因为能够爱人如己就不可能去做那些坏事了,爱是不会加害于别人的。但是,基督徒也要防备别人加害于自己,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所以我们应该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 iui

258 不仅如此,现在和我们初信时相比,得救的时候更近了。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不是已经重生得救了吗?
E. 洁净自己等候主来 【罗13:11】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在这里保罗用了一个非常形象的词语来形容我们该做的事——趁早睡醒。“睡”字在原文中有“属灵的麻痹”的意思,他提醒我们应当从属灵的麻痹中清醒过来了,因为时候不多了。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是给我们一个时间的尺度,告诉我们主来的日子已经很近了。另外也给被黑暗压迫的人有光明的盼望。 不仅如此,现在和我们初信时相比,得救的时候更近了。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不是已经重生得救了吗? 这里所讲的“得救”不是能否得永生,而是耶稣再来的时候和耶稣一同得荣耀。这也符合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所讲的主题,这是和前面第八章所讲的“身体得赎”相对应的。我们不仅灵魂得永生,而且在耶稣再来的时候还要和耶稣一同得荣耀。这是基督徒的盼望,也是黎明所代表的属灵意义。 Iui

259 “披戴”在原文中的意思还有“穿上,穿戴,遮住,穿着”等意思。这些解释都是和穿衣服有关系的,难道我们只是把耶稣穿在外面让人看吗?
脱去与带上,暗昧与光明是很强烈的对比句。脱去暗昧的行为就是那些不讨神喜悦的行为,不仅仅是指世界上污秽的行为和意念。光明的兵器让我们想到了以弗所书所讲到的“全副军装”。这些兵器和军装都是帮助我们抵挡罪恶、脱去暗昧行为的必要条件。 行事为人要端正就是前面所讲的那些处世为人的原则和活祭应有的品德。这样才能像行在“白昼”中一样。白昼是有光的象征,罪在白昼里是没有地位的;基督徒就是世上的光;行事为人端正就是光的表现了。 和基督徒行为相反的,就是下面所列举的那些“荒宴醉酒,好色邪荡,争竞嫉妒等。这些坏事在当时的物质繁荣的罗马充斥了整个社会,同样在今天的社会中也比比皆是。保罗惟恐基督徒沾染了这些恶习,所以特别强调不要像世人一样去为肉体安排,放纵私欲,而要披戴耶稣基督。 “披戴”在原文中的意思还有“穿上,穿戴,遮住,穿着”等意思。这些解释都是和穿衣服有关系的,难道我们只是把耶稣穿在外面让人看吗? 这个问题应从三个方面来考虑:1)人的本质 2)神的救恩 3)世人的印象。 Iui

260 前面所讲的品行端正和那些基督徒处世为人的原则,都是披戴了基督以后的现象,如果不是披戴了耶稣基督,不可能有那些和世人格格不入的行为。
1)我们的本质是罪人,也是从亚当继承了犯罪的本性。如果没有耶稣基督,我们和世人没有任何分别,甚至还不如世人。 2)今天之所以被称义是因为耶稣基督的宝血遮盖了我们的罪,使得神不再看我们的罪。因此,我们是有福的、我们是蒙恩的罪人,这是我们的身份。 【罗4:7】 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雅5:20】 这人该知道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并且遮盖许多的罪。 前面所讲的品行端正和那些基督徒处世为人的原则,都是披戴了基督以后的现象,如果不是披戴了耶稣基督,不可能有那些和世人格格不入的行为。 3)里面生命的更新必然带来外面行为的改变,信主以后给世人的感觉不一样了。他们会觉得我们已经完全变了一个人,好像我们穿上了耶稣一样。 除了披戴主基督耶稣以外,保罗也在前面大量的篇幅中和加拉太书里讲到我们是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里面活着的不再是老我了,我们已经成为活祭献给了神。 【加2: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Iui

261 这是从基督徒生命的角度来讲的,“披戴耶稣”和“里面是基督活着”不但没有任何矛盾,而且是基督徒应该有的形象,因为里面有了基督的生命,外面就应该有基督的样式,这是表里一致的。
这也是基督徒有别有其他宗教徒的地方,其他宗教徒也有些好行为,但那是为自己累计上“天堂”的资本,基督徒的好行为却是里面生命的流露。其他的宗教徒是没有救恩的,基督徒已经是神的儿女和天国的子民了。 Iui

262 其实吃什么或不吃什么从属灵的角度上来看并不重要,也不能因为我们所吃的东西让神更爱我们,神所造的食物都可以吃,只要存着感恩的心领受就可以了。
F. 在教会中彼此接纳 在十四章中,保罗讲到了另一个主题,就是在教会中彼此接纳。这同样是“活祭”的表现。在同一个教会中,各人对于一些习俗和传统的看法很可能是不同的,比如吃素还是吃荤的问题。 【罗14:1】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保罗所说的“信心软弱”的人就是在这样的问题上困惑的人,并不是说他们对神的信心软弱。这样的人可能习惯于传统的习俗,再加上对真理不是很清楚,便觉得只能吃素菜不能吃肉。 其实吃什么或不吃什么从属灵的角度上来看并不重要,也不能因为我们所吃的东西让神更爱我们,神所造的食物都可以吃,只要存着感恩的心领受就可以了。 我们已经是把自己献给神的活祭了,不要把世界上的做法带到教会中来,以至于在吃的食物上彼此看不起。这种情形也会出现在今天的教会中,也需要避免。 Iui

263 在吃食物的事情上,他能够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是说他的行为能够在神面前站的住——蒙悦纳,神已经接纳他了。
保罗的中心意思是说不要在教会中因为习俗和传统不同而分门别类,以至于因为食物让弟兄姐妹们有分歧,这是不应该的。神已经收纳他了,“他”就是那个被轻看的人。神都不轻看他,我们更没有理由轻看他了。 你是谁中的“你”,就是那论断和轻看别人的人,神既然接纳了“他”,也接纳了“你”,你们两个就都作了神的仆人。因此,“你”就没有权柄论断别人的仆人,“他”或站住或跌到都是他自己和他主人之间的事,站住和跌到的意思是指一个人行为。他要自己向主人交账。 在吃食物的事情上,他能够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是说他的行为能够在神面前站的住——蒙悦纳,神已经接纳他了。 【罗14:5】 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 这两节经文是前面话题的继续,无论是看这日比那日强,还是每日都一样并不重要。只要各人心里意见坚定就可以了。这是什么意思呢? “意见坚定”的原文意思是“信心充足,满心相信”,这样强烈的用词要说明什么? Iui

264 基督死过又复活了,并且借着死战胜了掌死权的,夺得了死亡和阴间的钥匙。我们不再惧怕死亡,他是重生得救的活人之主。但如何理解死人的主呢?
保罗是说只要自己觉得不违反圣经的原则和教训,就拿定主意守日或不守日都可以。因为守日的人,自己觉得这是为主守的;不守的自己觉得是为主不守的,两者都感谢神。这就和前面吃什么是一样的意思。吃不吃肉并不要紧,只要自己心里觉得自己所作的对得起神就可以了,在二十二节中保罗又重申了这一点。 【罗14:7-9】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这里是对前面所提到的“活祭”的再次提醒,我们已经把自己的身心灵都献给神作了活祭,当然我们不再为自己活了,因为是为主而活。但为什么若死了是为主而死呢?我们不是都为自己的罪死了吗,如何理解“若死了,是为主而死呢? 我们常常以为只有为主殉道才是为主而死,其实,那只是为主而死的一种特例,像保罗和彼得一样。但大部分的基督徒都没有为主殉道。保罗在这里所说的意思是说“活祭”的一生就是为主而活的一生,死了也就是为主死了,因为或活或死都是主的人。 基督死过又复活了,并且借着死战胜了掌死权的,夺得了死亡和阴间的钥匙。我们不再惧怕死亡,他是重生得救的活人之主。但如何理解死人的主呢? Iui

265 这里的“死人”不单是在坟墓里已经死了的人,也是那些没有永生将要灭亡的人。“死人的主”的意思是说神有权柄定他们的罪。那些已死的人无论是信的和不信的,结局已经定了;将要灭亡的人如果不信,也必要面对天地主宰的审判。 【罗14:10-13】 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 有一天每个人都要站在神的台前,都要面对神的审判;因此,不要再论断弟兄,轻看弟兄。因为各人都要把自己的所做所为都在神面前交待清楚。这里不仅仅是历史的叙述,而是要对自己所作的负责。所以不要因为食物,守日子等等成为绊倒人的原因。 【罗14:14-17】 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保罗说的万物应该是能吃的本来都是洁净的;因为神看是好的。亚当和夏娃在乐园里的时候,并没有认为有什么是不洁净的,或者是不好的。但是,人犯罪以后,就开始用有罪性的眼光去看待世界万物了,以为有的洁净有的不洁净。 Iui

266 但有人会问,神在旷野不是告诉以色列人许多动物都不洁净吗?
旧约中有关“洁净”的问题包括了身体、礼仪、道德、和灵命四个方面的内容。圣经中提到不洁净的问题时,是从不同的方面讲,但是这四方面是互相关联的。动物的洁净与不洁净主要是指身体和礼仪方面的内容。有些动物神不让以色列人吃他们的肉,是因为对人身体健康有害;或者是在献祭的礼仪方面不适宜。而不是说动物本身有什么污秽之处。 但若从属灵的角度上来说,有的动物是被魔鬼利用的,比如蛇类。因此就是不洁净的了。旧约的宗教观认为,人与神的关系是道德性和个人性的。服侍神的祭司必须是圣洁的,这种圣洁多是礼仪性的洁净;从旧约对祭司的要求上来看,包括,洗涤,用膏抹身,穿戴各种服饰,手拿香炉等多为礼仪上的洁净。当然应该也有道德上的洁净,例如不能娶被休的和被玷污的妇人为妻等。 至于用分蹄与倒爵来分别动物是否洁净,多指礼仪上的洁净。因为献祭必须用又分蹄又倒爵的动物如牛羊等等。至于分蹄和倒爵的属灵意义,传统上是指对属灵的事情有分辨的能力,反复思考,慎思明辩的意思。 Iui

267 血固然是万物中的一物,但是在吃不吃血的问题上,正确的理解应该是遵照圣经的教训——避免吃血,因为血是生命,而且要心意坚定。
虽然神所造的东西没有一样本身是不洁净的,但是若有人从神那里有不同的领受,他就应该按照所领受的去行。比如拿细耳人所领受的就是不能沾染任何不洁净的动物或死尸,他就应该照着去行。如果他吃了自己知道不应该吃的东西。那就是他的罪了。总之,人不应该做他知道会影响自己和神的关系的事情。 有人会问,旧约圣经中告诉犹太人不可吃血, 根据保罗所讲的内容,既然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吃血呢?市场上卖的“血块”是否属于洁净之物呢? 血固然是万物中的一物,但是在吃不吃血的问题上,正确的理解应该是遵照圣经的教训——避免吃血,因为血是生命,而且要心意坚定。 【申12:23】 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原文作生命)与肉同吃。 另外,血不属于洁净与不洁净的范畴,这是生命的问题。吃血和吃洁净不洁净的食物不能相提并论。神创造了千千万万种可吃的食物给人选择,只有血是不让人吃的,这是原则的问题。 Iui

268 “不可叫你的善被毁谤”,又是什么意思呢?善的定义是什么?
“因食物叫弟兄忧愁”是什么意思呢? 灵里面坚强的人若吃软弱的人看为不应该吃的食物,就会使软弱的人有压力和困惑感。不知道是否自己的信心有问题,但是自己的领受又和别人不同。如果和别人一样又觉得对不起神,因此便忧愁起来… 忧愁过渡就可能跌倒,这个人的信心受到很大亏损,都是因为我们随意吃的行为。这就不是按照爱人的道理行了,因为爱心包括了站在别人的立场上为别人着想。这个“不吃”的人是我们的弟兄,因为耶稣也替他死了。他是基督用重价所买回来的,你不可因食物叫他跌倒。如果他跌倒了,你的责任是很大的。 “不可叫你的善被毁谤”,又是什么意思呢?善的定义是什么? Iui

269 1)很显然,这里提到的善当然是与前面所讲的“吃和不吃”有关系,很多人认为这个“善”就是在主里面的自由;不要使你在主里面的自由被人毁谤。
善的定义有几种解释: 1)很显然,这里提到的善当然是与前面所讲的“吃和不吃”有关系,很多人认为这个“善”就是在主里面的自由;不要使你在主里面的自由被人毁谤。 2)但也有人把善解释成为“救恩”,因为他们觉得保罗的话是对所有人讲的。 3)还有人认为这是指吃和不吃的人从主所领受的,各人都以从神所领受的为善。 第三种解释比较合理,因为自己的良心觉得对得起神,而且照着去做的就是他的善举。无论吃和不吃的都不要毁谤对方,而应该彼此接纳。即便有“自由”随意吃喝,但是为了不让“不吃”的弟兄姊妹忧愁,信心受亏损;就不坚持自己的“自由”因为在神的国里不在乎吃喝。 在神的国里所应该注重的是神的义,弟兄姐妹之间的和平与互相联络,以及在圣灵的引导下扩展神的国度。在这一切的事情上有喜乐平安。不应该再为吃喝这样的问题彼此毁谤,让神的工作受亏损。其实,在教会中还有许多像“吃与不吃”这样的各人领受和见解的问题,大家不要缠绕在这类问题上,彼此不和。 Iui

270 【罗14:18】 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是和合本的翻译,吕振中版翻译成“本着这种原则”,英文版是”这样“,从上下文来看其他版本翻译的比较确切,就是说我们应该用彼此接纳的原则,用这样的态度来服侍主,就为神所喜悦,为人所称许。 追求和睦是理所当行的事,不要以枝节的问题而不能合一。建立德行就是彼此造就的意思,不要互相拆台,以至于神的工作受到亏损。刚才保罗前面就说了万物本来都是洁净的,但是如果因为食物叫人跌倒,就是那人的罪了。 这个问题现在被提高到属灵的高度上来认识了。刚才十八节中只是说叫弟兄忧愁,那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去行。现在却说叫弟兄跌倒,而且是犯罪。忧愁与跌倒,不按照爱人的道理去行与犯罪;说明了这问题的严重性。忧愁多度就会跌倒,不照着真理去行结局就是犯罪。很明显,这已经不再是吃不吃的习惯问题了。 Iui

271 可见在教会中,有些枝节性的差异如果处理不当,会导致属灵方面的失败和犯罪。大家在这样的问题上应该谨慎处理。在哥林多前书中又提到了这个问题:
【林前10:27-29】 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 这里所用的例子虽然不同,但是道理却相仿。都是为了别人良心的缘故,免得把那信心软弱的人绊倒了。免得让你的行为成为他信心的绊脚石。把自己的弟兄姐妹绊倒是犯罪,把不信的人绊倒更是犯罪。因为他还没有尝到主恩的滋味就被你的“自由”绊倒、不信或沉沦了,将来你要对他的沉沦负责。 下面保罗举出具体的例子。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和酒肉打交道的事时有发生,这是保罗第一次提到基督徒喝酒的问题;传统上认为基督徒不应该饮酒,因为酒能使人放荡,醉酒的样子很难看,有失圣徒的体统也不荣耀神。 但是在“商场”上总有一些需要应酬的“陷阱”,你去赴宴要特别小心;如果别人知道你是基督徒,他对你的行为会有一定的“期望”。如果和他们一样烂醉如泥,就绊倒了那不信的人。他会觉得基督徒“也不过如此”… Iui

272 回到第十九节,保罗的结论就是无论是什么事,如果会使弟兄跌倒,要“一概不做”才好。当然,如果什么事情使不信的人跌倒也应该“一概不做”才好。
你如果有信心觉得吃什么都不要紧,因为万物都是洁净的,而且自己的良心对得起神;那在神面前去行就是了,不必在众人面前公开宣传。因为各人要对自己的行为向神负责。 反过来讲,如果一个人要吃某些东西的时候,觉得心中不平安,和自己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该不吃,为的是让自己的良心对得起神,但是如果明知不妥还是存着疑心去吃了,那就是他的罪了。这是信心软弱的人犯罪的原因,因为他不相信凡物都是洁净的教训,不相信而吃就是犯罪了。 在这个问题上,保罗的原则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根据自己从神所领受的,凭信心去行才对。因为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信心刚强的人和信心软弱的人相处时,要特别注意不要因为自己的“刚强”绊倒软弱的人。这就是下面保罗所讲的内容了。 Iui

273 基督徒对掌权者和他们的权柄应该持怎样的态度?界限在哪里? 如何理解“要常以为亏欠”?
复习与思考 基督徒对掌权者和他们的权柄应该持怎样的态度?界限在哪里? 如何理解“要常以为亏欠”? 如何理解“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怎样看待“披戴耶稣基督”和“基督在我里面活着”? 如何解释基督徒的好行为和异教徒的善举,两者根本的差异何在? “所有的宗教都是引人为善,为何要信耶稣”?(附加题思考题) 在吃食物和守日子的问题上,如何理解“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 如何把上面的原则应用到现在的教会生活中? (附加题思考题) 如何理解“若死了,是为主而死”? 既然万物都是洁净的,为什么神还告诉以色列人哪些生物是不洁净的? 因食物叫人忧愁的后果是什么,不按照真理行的结局又是什么,为什么? 如何理解“不可叫你的善被毁谤”?这里的善指的是什么? 怎样看待“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Iui

274 【加6:2】 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G. 效法基督 【罗15:1-6】 我们坚固的人,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求自己的喜悦。我们各人务要叫邻舍喜悦,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 因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如经上所记,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但愿赐忍耐安慰的神,叫你们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稣。 一心一口,荣耀神,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 从第十五章的一开始,又一次提到了刚强和软弱的人,并且把“我”放在了坚固的人一边。因为保罗前面说过万物本来都是洁净的。“坚固”的原文意思是“有能力”和“能够”。这是站在信心的角度上讲的,也就是说信心刚强的意思。但是,用“坚固”来描写信心的程度就很恰当了。因为不是说那些软弱的人对神没有信心,而是信心不够坚固,在信心的程度上有些差异。坚固的人可以用爱心来弥补和担代。 保罗要求信心坚固的人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担代”这个词的意义很多也很深,在新约中共用了21次。它有替人担当重担、劳苦、托住、容忍的意思。也就是说别人担当不起的重担完全放在自己身上。以下的几段经文都是用的这个字。 【加6:2】 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启2:3】 你也能忍耐,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 Iui

275 另外,担代还有“容忍”的意思。比如启示录中第二章第二节的话就用了这个字。
信心坚固的人不仅有能力担当不坚固人的软弱,而且有责任和义务担当。这是不容易的事情,信心坚固的人认为什么食物都可以吃,而且自己的良心也没有对不起神的地方,要让他谦卑下来俯就卑微的人,担当不坚固人的软弱,放弃自己的“自由”为的是不让别人跌倒,的确是不容易。 罗马书十一章十八节的话给“信心坚固”的人一个重要的提醒,那就是无论你自己以为多么坚固,别忘记是根托着你,所以你才有今天的“坚固”,否则你也和那不坚固的人一样了。懂得了这个道理,就没有什么理由不担代软弱人。 【罗11:18】 你就不可向旧枝子夸口,若是夸口,当知道不是你托着根,乃是根托着你。 信心坚固的人就是灵命成熟的人,灵命成熟的人才能够把别人的软弱看成自己的软弱,把别人的重担看成自己的重担。那些只强调自己“自由”的“坚固人”所做的其实正是信心不坚固、不成熟的表现。他们自己还需要那些真正信心坚固的人来担当他们的软弱。所以,不坚固的人也包括了那些自以为信心坚固的人。 另外,担代还有“容忍”的意思。比如启示录中第二章第二节的话就用了这个字。 【启2:2】 我知道你的行为,劳碌,忍耐,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恶人… Iui

276 【罗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容忍有些消极的意思,但事实上为了软弱的弟兄姐妹,我们的确有时候需要容忍他们的软弱。耶稣基督也曾经用忍耐的心,宽容了我们先时所犯的罪。 【罗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保罗用了“担代”这个概念教导了我们许多的真理,目的就是为了让我们能够寻求和睦和彼此建立。“德行”在原文中没有,是后来翻译时加上的。我们应该不要求自己的喜悦,但务要叫邻舍喜悦,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 这里是保罗第一次提到了邻舍,使我们想起耶稣所讲的邻舍的比喻,这里的邻舍很显然是前面所讲到的信心不够坚固的那些人。需要坚固的人担代他们的软弱,如同好撒玛利亚人担代了那伤者的软弱一样。 从狭义的角度上讲,信心不坚固的是个人;但是,从广义的角度上讲,许多不坚固的人在教会中,就构成了教会在一方面的软弱;因此,有的学者认为比较合理的解释,应该是让教会受造就。特别是让那些不坚强的信徒坚强起来。在这个方面,耶稣基督为我们作了很好的榜样,因为他不求自己的喜悦,并且承受了人的侮辱和辱骂。 Iui

277 【提后3:16】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保罗并不是说信心坚固的人要忍耐到承受不坚固之人的辱骂那种程度,而是用耶稣基督承受罪人顶撞、辱骂做例子来勉励坚固的人;告诉我们尽管有时候那些不坚固的人顽固地坚持自己的做法,甚至很不合情理,但是还没有到像那些辱骂耶稣的人辱骂坚固的人。 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了教训我们写的,在原文中没有圣经二字,是和合本翻译的时候加上的,为的是让意思更加明确。从前所写的是指旧约圣经中的教训,但是这里面也包括了全部的圣经都是为了教训我们写的。 【提后3:16】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整本圣经都是为了叫我们得益处,但是“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就更加具体的指出是哪方面的益处,“忍耐”是说对那些信心不坚固的人的忍耐,安慰是说从耶稣基督的榜样中得到了安慰。 我们之所以懂得这些的道理,都是来自圣经的教导,之所以能够去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是因为我们遵守圣经的吩咐和“爱人的道理去行”。 Iui

278 因此,我们便可以得着盼望。下面保罗用祷告的词语讲到了自己的心愿,“但愿赐忍耐安慰的神,叫你们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稣。” 他的心愿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愿望,更是告诉我们虽然领受了圣经的教训,但是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忍耐和安慰的源头。 因为忍耐和安慰都是神位格和爱的表现,神是忍耐罪人顶撞和辱骂的神,更是能够安慰我们的神,让我们也能够用耶稣基督的安慰去安慰那些需要安慰的人。他能够赐给我们这些恩赐和恩典,有了忍耐的恩赐和神安慰的恩典,我们才有力量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稣。才能够一心一口,荣耀神,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 【罗15:7-9】 所以你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使荣耀归与神。我说,基督是为神真理作了受割礼人的执事,要证实所应许列祖的话。并叫外邦人,因他的怜悯,荣耀神。如经上所记,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称赞你,歌颂你的名。 保罗非常注重教会里面的合一,因此才强调要彼此接纳,这不仅是一个口号和愿望,而是讲到了彼此接纳的标准,那就是以基督耶稣为榜样,基督接纳了我们,我们也应该彼此接纳。但是必须指出,今天有些人错误地、片面地强调“合一”,无论什么“软弱”都接纳,无论什么教训都遵守,只要挂着“教会”牌子的组织都认为是教会,只要自称为基督徒的都是弟兄… Iui

279 这就完全背离了保罗的初衷。保罗很清楚地讲到,我们所要担代的是不坚固之人的软弱,而不是真理上的妥协或者盲目地“合一”。
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是指在真理上不清楚,或者不相信神的大能,而是信心不够坚固。当然我们是站在真理上刚强的地位上来说的。软弱的人可能在某些见解上是很“坚固”的,他们自认为很刚强,表现的非常固执,在枝节的问题上坚持己见。对这样的人保罗让我们忍耐他们像基督耶稣忍耐了我们一样。 现今是一个大迷惑的时代,许多异端邪说都混进了教会,各种奇谈怪论在教会中泛滥,他们为了鱼目混珠,就盗用保罗的话并且谬解圣经真理,高喊“合一”的口号。因此,我们必须用深思明辨的态度和圣经的真理来分辨。什么是软弱,什么是异端要分得很清楚。让我们举两个例子来分析一下: 相信因信称义,也已经重生,但是遇事总想自己处理,不肯交托给神。 认同因爱称义,信耶稣是好人,得永生的途径很多,自己做主,自己就是神。 认为自己没有什么恩赐,在教会中不敢参加服事,不敢走上事奉的道路。 觉得自己很有恩赐,并且认为别人没有就不得救,例如,不说方言就没有得救。 Iui

280 请问那些信心不坚固的人会不会在某种情况下受异端的影响而偏离真理呢?
异端之所以被称为异端就是因为在真理的根基上出了严重的问题,完全走错了路。相信异端的人可能也是很“坚固”的,但是却走在错误的道路上,离真理越来越远了。这是我们决不能容忍的,保罗也没有让我们盲目地忍耐一切。 请问那些信心不坚固的人会不会在某种情况下受异端的影响而偏离真理呢? 有可能!因为保罗前面已经讲了,不可因为我们的食物让弟兄跌倒,可见软弱到一定程度是可以跌倒的;在人信心软弱的时候,如果没有正确的教导和坚固人的担代,异端就可能趁虚而入把他们领入迷途。 在要求我们担代他们软弱的同时,保罗也在暗示那些不坚固的人应该接纳坚固人的担代。否则就无法“彼此同心”,归荣耀给神了。 基督为真理做了受割礼之人的执事。“执事”的原意是仆人,而且是比较卑微的仆人。耶稣为了神真理的缘故作了犹太人卑微的仆人。“真理”就是神的真实和信实,耶稣基督为了要证实神向以色列人的列祖所应许的话,就做了犹太人的仆人,取了奴仆的形象,他来到世上不是要受人服侍,乃是要服侍人。 Iui

281 基督奴仆的形象也是对外邦人而言的,让外邦人看到神的儿子为了拯救世人,居然卑微地来到世上,为的是要向他们施怜悯。因此,他们便将荣耀归给神。从第九节到第十三节都是保罗引用了旧约诗篇和以赛亚书中的话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就是外邦要因神的救恩而欢呼,外邦人要来歌颂神。 H. 保罗的心愿 【罗15:14-16】 弟兄们,我自己也深信你们是满有良善,充足了诸般的知识,也能彼此劝戒。但我稍微放胆写信给你们,是要提醒你们的记性,特因神所给我的恩典,使我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献上的外邦人,因着圣灵,成为圣洁,可蒙悦纳。 保罗再次把话题拉回来,弟兄们!新译本翻成“我的弟兄们”,表示保罗虽然没有去过罗马,但是却和那里的弟兄姐妹们很熟悉,很亲切。因为从十六章的问安中看到了许多人的名字。 保罗深信他们是满有良善,而且充足了诸般的知识;对以上保罗所讲的是知道的,并且也能够自发地彼此劝诫。可见罗马的信徒们是灵命比较成熟的一群人。从罗马书开始的时候,就知道保罗一直在赞赏他们,因为他们的信德传遍了天下。既然这样,保罗为什么还要浪费笔墨呢? Iui

282 神在保罗身上做了非常的事,因为保罗的悔改和经历都是非常独特的。
他之所以“稍微放胆”要写了那么多,不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而是为了要提醒他们的记性,免得他们忘记。稍微放胆是比较客气的话,因为这是保罗第一次写给罗马教会的信。从另外一个角度上来讲,也因为这是他做外邦人的使徒所应尽的本分,做神福音的祭司所应该做的。 这是保罗第一次谈到自己有祭司的身份。祭司的工作就是献祭,把神所喜悦的祭物献上。保罗是福音祭司,他的祭物不是牛羊鸽子,而是重生得救的外邦人,这也是他在外邦传福音工作的果效。他的心愿就是这些所献上的外邦人能够因着圣灵成为圣洁,如同祭物一样被神悦纳。 【罗15:17-18】 所以论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稣里有可夸的。除了基督借我作的那些事,我什么都不敢提。只提他借我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顺服。 保罗说在基督里可夸的事什么事呢? 神在保罗身上做了非常的事,因为保罗的悔改和经历都是非常独特的。 【提前1:15】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 Iui

283 【林后12:2-5】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为这人,我要夸口。但是为我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
这么不平凡的经历发生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会让他夸口不绝。但是保罗却很谦卑地只提到神借着保罗的话和所行的神迹奇事以及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悔改的事情。唯恐有人把他看高了,过于他在保罗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 【罗15:19-22】 甚至我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以利哩古,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就如经上所记,未曾闻知他信息的,将要看见。未曾听过的,将要明白。我因多次被拦阻,总不得到你们那里去。 接下来保罗进一步说明了他传福音的范围,从耶路撒冷直传到以利哩古。到处边走边传基督的福音。以利哩古在今天的亚得利亚海的东部,罗马统治时期是个省,在马其顿的北面,现今属于南斯拉夫。 保罗时代的以利哩古非常落后而且生活十分艰苦。之所以保罗到那里去传福音是因为那里的人还没有听到过福音,另外,这也是保罗所立的志向,那就是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有什么不好呢?大家都是传福音为什么还要这样分别呢? Iui

284 【林前11:23】 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
保罗并没有交待为什么不愿意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所以有人觉得保罗的个性可能比较强,不愿意与别人同工,好像比较特别。但是我们从保罗在写给外邦教会的信中,也许可以找到一点蛛丝马迹。 【林前11:23】 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 【西1:23】 只要你们在所信的道上恒心,根基稳固,坚定不移,不至被引动失去原文作离开福音的盼望。这福音就是你们所听过的,也是传与普天下万人听的。万人原文作凡受造的我保罗也作了这福音的执事。 【加1:6-7】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加1:9】 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加1:11-12】 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从上面的几段经文中,我们这里看到了几个原因,1)保罗所领受的启示是直接从神领受的,他深知所信的是谁,所以信仰的根基非常稳固。他要亲自把从神领受的真理传给从来没有听见的人,让他们听到纯正的福音。 Iui

285 【徒15:1】 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
2)至于别人传的是什么福音,就不得而知了。从给加拉太教会的信中,看到当时有人在传“别的福音”,目的是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并且企图搅扰教会。可见当时的异端邪说也是很流行的。 3)即便不是“别的福音”,也有很多是出于“人意”的教导;而保罗却不是从人领受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如果有些地方先接受了那些出于“人意”的福音,保罗可能要花很多时间精力去纠正他们的错误,而且不一定能够有什么结果;特别是那些受犹太人干扰的地区,就更难凑效了。 从使徒行传的记载中我们看到,保罗所到的各处,犹太人都是极力地反对,干扰,逼迫,甚至要把保罗置于死地。因此,与其花许多精力去纠正别人在信仰根基上的错误,还不如抓紧时间到那些从来没有听见福音的地方去开荒布道。 4)保罗奉召作外邦人的使徒,他不仅不愿意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也不愿意别人“改造”他在外邦教会所建立的信仰根基。如果别人所传的和他所传的不同,那人就应当被咒诅。也许是指那些企图破坏他工作的犹太人,他们歪曲因信称义的真理,而要求外邦人受割礼,遵行律法否则就不能得救。 【徒15:1】 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 Iui

286 6)保罗引用了以赛亚书五十二章十五节的话,来描述自己所立的志向和事奉。
5)从保罗传福音的计划中我们看到,他不仅是立了志向,而且也有相应的行动。下面他讲出了自己工作的现状和计划:好几年前就想去西班牙并且经过罗马,看望大家,分享他的异象,也许能有一些同工(罗马书开始所说的在你们中间得些果子),再由罗马的教会为他送行,支持他的工作,把福音传到西班牙。 【罗15:23-24】 但如今在这里再没有可传的地方,而且这好几年,我切心想望到士班雅去的时候,可以到你们那里。盼望从你们那里经过,得见你们,先与你们彼此交往,心里稍微满足,然后蒙你们送行。 保罗在前面提到了他多次要到罗马去,但总是有拦阻;他没有说是什么拦阻了他去罗马,这里就看到了原来他在那些地区还有没有完成的工作,但是如今在那里再没有可传的地方了,他的工作完成了可以去罗马了。 6)保罗引用了以赛亚书五十二章十五节的话,来描述自己所立的志向和事奉。 【赛52:15】 …因所未曾传与他们的,他们必看见。未曾听见的,他们要明白。 保罗把自己的事奉和先知在上古时代的预言联系起来,把传福音的工作和耶稣基督的救恩联系起来,他用历史的眼光并且站在神永恒计划的高度上看自己的事奉。充分体现了使徒的伟大胸怀和属灵的远见。是我们应该效法的…。 Iui

287 不要轻看自己传福音的工作,因为都是神永恒计划的一部分,都是为了神的国度。我们每次传福音都是旧约先知书预言的应验,也是完成大使命的重要一步。
【罗15:25-29】 但现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给圣徒。因为马其顿,和亚该亚人乐意凑出捐项,给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这固然是他们乐意的。其实也算是所欠的债。因外邦人,既然在他们属灵的好处上有分,就当把养身之物供给他们。等我办完了这事,把这善果向他们交付明白,我就要路过你们那里,往士班雅去。我也晓得去的时候,必带着基督丰盛的恩典而去。 保罗对外邦教会的教导是多方面的,不仅在得救的真理上帮助他们,显然也教导了他们教会之间应该互相担代,彼此相顾的道理。现在,他带着马其顿和亚该亚教会对耶路撒冷教会中贫困信徒的奉献前往耶路撒冷。这些捐项都是外邦教会乐意凑出的捐献,在某种程度上保罗是引以为荣的,因为这是做工的果效。 其实,保罗如果仅仅是为了把奉献送到耶路撒冷,完全可以委托其他人去完成;他亲自去一方面表示对这项事工的重视,另一方面可能要与耶路撒冷的长老交通有关去罗马并西班牙的传道计划。 “凑出捐项”暗示了外邦教会的生活也并不宽裕,但是他们还愿意遵照保罗的教导尽自己的努力献出爱心,这的确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也是值得赞赏的。但是, Iui

288 接着保罗就把这“爱心”放在了属灵的天平上称了一称,便说也算是他们所欠的债。因为外邦人,既然在他们属灵的好处上有分,就应当把养身之物供给他们。
“他们”是指耶路撒冷教会,属灵的好处显然是指福音的好处;福音是从耶路撒冷传出来的,外邦人得到了福音的好处;现在耶路撒冷教会中的穷苦肢体生活上有困难,他们理当把“养身之物”供给耶路撒冷教会中的穷人。 有些初信的人误以为这是得了属灵的好处所应该付的“费用”。这是因为他们用世俗的眼光去看待福音的好处。我们必须很明确地告诉他们,福音是无法用金钱来换取的;因为赎他生命的价值极贵,只能永远罢休。保罗所讲的“养身之物”是耶路撒冷教会中穷苦弟兄的生活必需品,而不是奢侈品。 马其顿和亚该亚教会的奉献被保罗看为“所欠的债”是由原因的,一方面从属灵真理的角度看,的确是所欠的债;因为他们要学习用十二章讲到过的“常以为亏欠”的态度学习彼此相爱。另一方面,虽然保罗是在讲马其顿和亚该亚教会的爱心和亏欠,其实也是在教导罗马的教会应该照样而行。 等他把这事情办完了,把这善果向耶路撒冷的教会交付明白, Iui

289 保罗最后明确地讲到了他殷切的希望,用非常亲切和恳切的语言,劝(求)罗马的弟兄们和他同心竭力传福音。至少用祷告托住他前面所要经历的三件事情。
就会经过罗马奔赴等待着他的下一个福音的禾场——西班牙。“善果”很明显是指外邦人乐意奉献的心和钱,而不仅仅是钱,其实保罗所看重更是外邦教会在奉献的问题上所领受的真理以及用“常以为亏欠”的心去彼此相爱的结果。 他希望这样的教导和善果不仅在马其顿和亚该亚的教会里可以看到,在罗马甚至将来在西班牙的教会中也能生根、开花、结果。因为这里面有神丰富的恩典和祝福,这就是保罗所说的要带给罗马教会“神丰富的恩典”。 【罗15:30-33】 弟兄们,我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又借着圣灵的爱,劝你们与我一同竭力,为我祈求神。叫我脱离在犹太不顺从的人,也叫我为耶路撒冷所办的捐项,可蒙圣徒悦纳。并叫我顺着神的旨意,欢欢喜喜地到你们那里,与你们同得安息。愿赐平安的神,常和你们众人同在,阿们。 保罗最后明确地讲到了他殷切的希望,用非常亲切和恳切的语言,劝(求)罗马的弟兄们和他同心竭力传福音。至少用祷告托住他前面所要经历的三件事情。 第一件事就是去耶路撒冷把外邦人的捐项送到,希望那里的众圣徒都能都悦纳他,接纳他的事奉,承认他工作的善果。因为对于保罗在外邦教会中所教导的真理,耶路撒冷教会中也有不同的看法。例如,有人主张外邦人必须受割礼,否则就不能得救。 Iui

290 第二,保罗清楚地知道在耶路撒冷会有那些昼夜寻索他命的犹太人等待着他,他请求罗马的弟兄姐妹为他代祷能够救他脱离那些人的手。第三,就是让他能够顺从神的旨意和带领,欢欢喜喜地到罗马去。
从使徒行传的记载中,我们知道保罗到了耶路撒冷以后,受到雅各和教会长老们的热烈欢迎,他们听了保罗带回来的好消息,为外邦教会的兴旺感谢神。不幸的是,保罗并没有如愿以偿地立刻去罗马,而是被犹太人抓住,几经周折,经历了九死一生的危险;最后戴着锁链到了罗马。 保罗在罗马住了整整两年并且和许多弟兄姐妹常有交通,也与罗马当地的犹太人首领们讲论救恩,但是他们的反应和其他地方的犹太人毫无分别,有的相信,有的反对。保罗在罗马的两年里,写了许多不朽的篇章和书信以致成为今天新约圣经的主体。这是神的旨意,使他为我们后世的基督徒留下了宝贵的属灵财富。 许多人以为保罗就此在罗马殉道了,其实他后来在罗马被释放了,由提多陪同到了革哩底岛;开始了他最后一次的布道旅行。后来提多留在了革哩底岛,服侍那里的教会,保罗自己却到了尼哥波利并在那里过了冬天。转年春天开始又继续在罗马帝国的版图上旅行布道多年,传说中保罗最终到了西班牙完成了他的心愿。 Iui

291 保罗问安的每个人都曾经在保罗的事奉中扮演了特别的角色或者对保罗有过帮助。
但圣经中没有记载,他后来再次被捕,在罗马入狱;当时正直第一世纪罗马皇帝宁禄执政期间,据说保罗是以“背叛被尊为神的皇帝”的政治罪名被砍头的。罗马城纪念他殉道的日子是主后六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保罗自己成为活祭献给了神,为我们留下了属灵的榜样。 I. 问安和勉励 整个十六章都是问安和勉励的话。但是,在问安之前,首先提到了坚革里教会的女执事非比。他请求罗马的教会为主的缘故接待她、帮助她。因为她过去帮助了很多人,也帮助了保罗。这里一方面告诉我们保罗的时代就有像非比这样的姊妹作了执事。另一方面,有些学者认为保罗是托非比把此信送到罗马的。 一般书信的问安都比较简单,但是罗马书的问安比较特别,因为除了群体性的问安以外,还非常具体地指名道姓一个一个地问安,给人非常亲切的感觉。很可能这些都是保罗希望到罗马的时候能够见到的弟兄姐妹。可见保罗虽然还没有到过罗马,但是和那里的许多信徒已经很熟悉了。 保罗问安的每个人都曾经在保罗的事奉中扮演了特别的角色或者对保罗有过帮助。 Iui

292 以拜尼土是亚细亚省的第一位基督徒,保罗特别提到了他的名字;有可能是保罗带领信主的,现在移居罗马城。
亚居拉和百居拉是一对夫妇,早年在哥林多与保罗结识并与保罗同业。夫妇二人经保罗的教诲受益匪浅,对真理的认识深刻。他们也曾经做过那位才学出众,口才非凡,擅长解经的亚波罗在真理上的启蒙老师。(徒18:24-26) 可见真理的根基在事奉上是多么重要,基督徒的能力和才华固然可贵,但是如果没有真理的根基也不会对人有什么实质性的帮助。亚居拉和百居拉后来成为保罗去叙利亚旅行布道事奉中的重要同工。这二人是保罗生死与共的密友,新约圣经有四卷书中都提到了他们的名字。 亚居拉和百居拉曾经在罗马皇帝革老丢年间,被迫离开罗马;后来革老丢有收回了驱逐犹太人的命令,他们二人又回到了罗马,并且在他们的家中建立了家庭教会。保罗特别提到了问他家里的教会安,可见家庭教会早在使徒时代就已经成为基督徒敬拜神的重要形式,而且保罗在新约书信中也多次提到过“家中的教会”。 以拜尼土是亚细亚省的第一位基督徒,保罗特别提到了他的名字;有可能是保罗带领信主的,现在移居罗马城。 马利亚是罗马教会中的一位受人尊敬的姊妹,他为教会的事情操劳,服侍教会。 Iui

293 保罗提到了马利亚的劳苦,特别问她安。新约圣经中一共提到了六个马利亚,这是最不出名的一位,但她却在保罗心中有一定的地位,说明保罗尊重教会服侍大家的姊妹们。保罗还提到了下面几位为主劳苦的姊妹非拿氏,富撒氏和比息氏。 安多尼古和犹尼亚是保罗的亲戚,他们是比保罗先信主的两位基督徒,并且曾经和保罗一同为主的名坐监的。现寄居在罗马,保罗惦念他们也问候他们。这是保罗提一次提到他自己的亲属,可见保罗当年迫害教会的时候,自己的家族中就已经有基督徒了。而且,他们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他们也是倍受尊重的。 暗伯利,耳巴奴,士巴谷,这三个人很可能曾经是奴隶,因为曾经多次在拉丁文的墓碑上看到类似的名字。他们信主以后非常热心,保罗特别提到他们的名字并问他们安。而且用了“在主里,在基督里”的字样,表明不管他们的过去如何卑贱,但是在基督里他们是弟兄了。 亚比利,亚利多布,西罗天,拿其数,这几位保罗有的称他们为自己“亲爱的朋友”,有的是经历过考验的同工,有的是保罗的亲戚。有学者认为亚利多布是大希律的孙子,此人是否信主无从考证,但是他家人中却有许多人信主,保罗问那些信徒安。他们可能曾经在保罗的布道生涯中的不同历史时期对保罗有过帮助。 Iui

294 【可15:21】 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就是亚力山大和鲁孚的父亲,从乡下来,经过那地方。他们就勉强他同去,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
鲁福和他的母亲,鲁福是古利奈人西门的儿子,而古利奈人西门就是当年耶稣走向各各他被定十字架的时候,被抓去为耶稣被十字架的那个乡下人。 【可15:21】 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就是亚力山大和鲁孚的父亲,从乡下来,经过那地方。他们就勉强他同去,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 保罗说鲁福是蒙神所拣选的,很可能他和母亲听见父亲向他们叙述他自己对耶稣的印象和感受,后来他们两位都成了基督徒。鲁福的母亲对保罗有母子之情,保罗非常感激她的关爱,可见鲁福的母亲是很虔诚的姊妹。这也是保罗第一次提到了母爱。表明保罗非常怀念和尊敬鲁福的母亲。 亚逊其土,弗勒干,黑米,八罗巴,黑马,并与他们在一处的弟兄们,非罗罗古,和犹利亚,尼利亚,和他姊妹,同阿林巴,并与他们在一处的众圣徒,这些人的名字多为当时奴隶的名字,可能是保罗曾经在外邦教会中所认识的弟兄姊妹们,他们现在都寄居在罗马,并且也许在家庭教会中常常一起聚会。保罗所提名问安的人有25位之多,可见保罗和他们都是很熟的,希望在罗马见到他们。 【罗16:16】 你们亲嘴问安,彼此务要圣洁。基督的众教会都问你们安。 Iui

295 下面的四节经文是保罗最后的勉励和忠告,告诉他们要持守真道,低档异端。
最后是集体性的问安,外邦的教会都问罗马教会安;表明保罗曾经在外邦的时候就已经向他们介绍了罗马的教会,并且罗马的教会的信德当时已经传遍了天下。问安不仅仅是礼节性的行为,也是在苦难中的教会之间彼此纪念的象征。 “亲嘴问安”是中东地区和犹太人的风俗习惯,保罗在这里提到亲嘴问安并非要其它国家的基督徒也要照方抓药。因此,这里的“亲嘴问安”带有很强的文化背景。其实圣经中很多的记载都是很强的时代背景和文化背景,解经时应该注意。不能把这些当成“真理”教导人照着去做。 另外,犹太人的亲嘴通常是用面颊相亲,而不是真的用嘴唇亲吻。保罗还特别加上了几个重要的字“彼此务要圣洁”。唯恐有人滥用或误解保罗的话,其实,后来在初期教会中有人果然用不圣洁的方式,乱用亲吻的行为,遭到教父们的制止。 下面的四节经文是保罗最后的勉励和忠告,告诉他们要持守真道,低档异端。 【罗16:17-20】 弟兄们,那些离间你们,叫你们跌倒,背乎所学之道的人,我劝你们要留意躲避他们。因为这样的人不服事我们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你们的顺服,已经传于众人,所以我为你们欢喜。但我愿意你们在善上聪明,在恶上愚拙。赐平安的神,快要将撒但践踏在你们脚下。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和你们同在。 Iui

296 对于这两句话的原文解释很难确定,但基本上是说要追求良善,远离罪恶;这样的要求和今天的世人所追求的正好相反,保罗之所以这样说很可能是因为罗马的
很显然,当时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在教会中专门做挑拨离间,破坏教会的工作。做这种事的人可能是犹太人,要破坏保罗的工作,也可能是那些教会中的“稗子”。结果使得一些信徒离开了真道;这样的人表面上是“服事主”,实际上是服侍自己的肚腹。这是带有讽刺性的讲法,就是说他们为了得利肥己。 其实,不仅仅保罗时代有这样的人,今天教会里照样有这样的稗子。保罗要我们留意躲避他们,不仅仅是要认清他们所信的和我们不同,所做的与真理不和,而且是要留意躲开他们,更不能让他们到自己的教会中来“放毒”。这样的人可能口才很好,很会花言巧语地说一些恭维的话;使得一些比较天真的人,在真理上没有根基和分辨能力的人走错了路。 接着保罗提到了罗马信徒的顺服,已经传于众人;这让我们想起保罗在罗马书开始的时候所提到的“你们的信德已经传遍了天下”。显然保罗为罗马信徒的好名声感到欢喜;顺服和信德都是说他们灵命已经成熟到了一定的程度,但还是不够的,还要在善事上聪明,在恶事上愚拙。 对于这两句话的原文解释很难确定,但基本上是说要追求良善,远离罪恶;这样的要求和今天的世人所追求的正好相反,保罗之所以这样说很可能是因为罗马的 Iui

297 社会虽然繁荣,但是却充满了各样的罪恶,要努力保持基督徒的圣洁。撒旦是一切罪恶的根源,把撒旦践踏在你们脚底下是说战胜魔鬼的引诱和试探。愿赐平安的神使你们常在他的恩典中,保守你们的心怀意念。
【罗16:21】 与我同工的提摩太,和我的亲属路求,耶孙,所西巴德,问你们安。我这代笔写信的德丢,在主里面问你们安。那接待我,也接待全教会的该犹,问你们安。城内管银库的以拉都,和兄弟括土,问你们安。 接下来是一段特别的问安,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保罗要把这段和前面的问安分别开来;但从语气上来看,这些问安都是保罗替别人向罗马的教会问安,前面的问安都是保罗自己向人问安。这里面提到了几个特别的人物: 提摩太是保罗第二次旅行布道中所结的果子,他母亲是犹太人,父亲是希腊人,一直跟随保罗在各处传道并建立教会,他是外邦教会所熟悉的,并且是保罗的重要同工,后来成了保罗的接班人。 路求是保罗的亲属,也是安提阿教会中负责福音事工的弟兄。但保罗没有说具体是什么关系。他把提摩太放在路求的前面,可能是他看主内的关系比亲属的关系更为重要,也可能是因为提摩太在灵命方面更成熟。 Iui

298 耶孙是保罗当年的在帖撒罗尼迦传道时遇见的一个弟兄,当时耶孙接待了保罗和西拉,但是犹太人心里嫉妒因为看到有那么多虔诚的希腊人和尊贵的妇女信主,就聚集许多流氓地痞,闯进耶孙的家里去搜寻保罗;因为没找到,就把耶孙和几个信徒拉到官府,告他们接待了两个“扰乱天下”的人,官府取了耶孙的保状,就把他们释放了。耶孙后来成了保罗的同工和他一起传福音。 所西巴德是个奴隶的名字。可能是获得自由的奴隶,信主以后随同保罗参与服事,从前面的问安中我们也看到了一些这样的弟兄,可见保罗身边的同工多半是没有学问、能力、钱财的贩夫走卒,正像保罗对哥林多教会所说的那样。 【林前1:26】 弟兄们哪,可见你们蒙召的,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 但是他们却与保罗同心合意,兴旺福音,这就是最可贵的了。神所拣选的工人很可能是被世人看为无能的,愚拙的,软弱的,贫穷的,但是他们在神的眼里被看为宝贵,只有这样的人才容易接受福音。神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叫那些自以为有知识,智慧,能力,尊贵的人羞愧。 【林前1:27】 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 Iui

299 保罗逼迫教会后来在大马色悔改大约三十二岁 保罗悔改后第一次到耶路撒冷大约三十五岁 保罗从耶路撒冷回到家乡大数大约三十五到四十岁
德丢是保罗代笔写信的同工,为什么保罗要别人代笔写信,他自己没有讲;很可能是因为保罗的眼睛有病,身体状况欠佳;根据推算,这是的保罗大概已经有55-60岁左右。也可能是忙于工作请其他同工代笔。对他们也是一种训练。但是第一种比较有说服力。圣经中没有清楚地记载保罗的年龄,但是根据推算大致如下: 保罗逼迫教会后来在大马色悔改大约三十二岁 保罗悔改后第一次到耶路撒冷大约三十五岁 保罗从耶路撒冷回到家乡大数大约三十五到四十岁 保罗从大数到安提阿教会大约四十岁 保罗第一次旅行布道开始时大约四十三岁 保罗第二次旅行布道开始时大约四十六岁 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开始时大约五十岁 保罗在耶路撒冷被捕时大约五十八岁 保罗去西班牙布道时大约六十一岁 保罗最后在罗马为主殉道大约六十五岁(主后六十八年) Iui 个

300 至于括土圣经中没有更详细的记载,可能是保罗的其他同工中的一位,他和罗马的教会也比较熟悉。因此,保罗代替他们向罗马教会问安。
该犹这个名字新约中一共出现了四次,都是不同的人;其中有约翰三书的收信人该犹;他是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的同工马其顿人该犹,特庇教会中管理奉献的该犹;哥林多教会中的该犹,这就是罗马书中所说的该犹。此人很有服侍人的恩赐,曾经接待了许多人也接待过保罗。他问罗马教会的信徒安。 以拉都和括土都是保罗的同工,以拉都是在哥林多城里管理银库的,表明是比较有地位的人,但是他信主以后非常热心。圣经中提到以拉都这个名字一共三次,有人认为可能不是同一个以拉都,但是又没有办法证明不是他。如果是他,保罗曾经派他和提摩太两人往马其顿去,后来在保罗殉道以前他住在哥林多。 至于括土圣经中没有更详细的记载,可能是保罗的其他同工中的一位,他和罗马的教会也比较熟悉。因此,保罗代替他们向罗马教会问安。 【罗16:25-27】 惟有神能照我所传的福音,和所讲的耶稣基督,并照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坚固你们的心。 这奥秘如今显明出来,而且按着永生神的命,借众先知的书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真道。愿荣耀因耶稣基督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远。阿们。 Iui 个

301 最后,保罗告诉罗马的信徒一个事实:就是尽管他前面讲的许多真理,传讲了耶稣基督的救恩,也揭示了永古隐藏的奥秘;但只有神能够坚固基督徒的信心。也就是说只有神能帮助他们,建立他们的信心。保罗把荣耀归于神,没有因为自己在外邦教会中所取得的“成就”而骄傲;他清楚地知道,如果没有圣灵的工作,没有神亲自坚固和建立他们的信心,他所做的都是徒劳的。 对于奥秘的内容是什么,有不同的理解,但大部分的学者都认为是与救恩有关的奥秘。有人认为是外邦人可以因信称义,等到外邦人的数目填满了,犹太人就要全家得救。也有人认为是指神丢弃了犹太人,救恩临到外邦人。 可是,保罗说的是借众先知的书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真道。这里的奥秘是指外邦人能够得救,这也是从旧约圣经中神就借着众先知所预言的。外邦人要归荣耀给神,都是因为耶稣基督的缘故。神全部的拯救计划都是出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远。阿们。 Iui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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