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佛家哲學的前提 文字取材: 陳沛然.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佛家哲學的前提 文字取材: 陳沛然."—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佛家哲學的前提 文字取材: 陳沛然

2 「緣起性空」乃佛家哲學之前提,亦是大小乘佛學之通則。由於「緣起性空」乃佛家之核心概念,若違反「緣起性空」之法理,則不能稱得上是佛家之說。
一、「緣起性空」的意義 「緣起性空」是由「緣起」 及「性空」兩個觀念組合而成; 「緣起性空」是個法則,用以 描述事物存在之真實情況。

3 「緣起」之「緣」是泛指條件與原因之意;「起」是生起,使之存在之意,但這「生起」不是創造論之創生義,「緣起」之「起」是描述在橫列之經驗系列之中,前後兩種事物之因果關係;而創造之創生則是一由上而下之從屬的因果關係,被創生之事物之最終根源乃是由本體所生起、所保住的。 將「緣」及「起」合起來的意思指事物由各條件與原因結合而得以產生其存在。換言之,事物之存在不是「自生」的;不是自己生起自己,不是自己使自己存在的。

4

5

6 《雜阿含經》中清楚言明「此有故彼有」,如此類推,亦可說「此生故彼生」,「有」是有其出現之意,「生」是生起、產生之意,二者同是用來顯示「存在」;反過來可說成「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此中之「彼」與「此」代表兩種事物之關係,前者為後者之因,後者為前者之果。通過「彼」與「此」來顯示一因果關係之法理,它的格式是以「此」為緣,故此而有「彼」。若用邏輯語言來說,「此」是「彼」之充足條件(Sufficient condition):有「此」則成「彼」,有「此」便能使「彼」出現。

7 一言以蔽之,依「緣起」之觀念來說,事物之存在都是依因待緣而有其存在,故不是自有獨立不變之性質而存在的,即是沒有自性。
由「緣起」一義確立後,由此一轉,便能分析出「性空」之觀念。「性空」之「性」是指性質或本性而言,「空」是指空無本體,「性空」即是空無本體,非有自性,沒有獨立之實體的意思。

8

9

10 「性空」同是用來描述事物之存在情況,顯示諸法(各事物)之存在並非有獨立之本體來保住其存在的。《維摩詰經》中所言「從無住本立一切法」便是清晰明確地標明萬法之存在以「無住為本」,以無依止為本,亦即以無本為本,由此便建立「無住本」之概念,從而顯明「一切法」(各種事物)均是從「無住本」而得以建立,一切事物皆是由無住之本而得以生起其存在。一言以蔽之,事物之產生而有其存在,全都是沒有本體的,這就是所謂「性空」。

11 從大乘空宗之觀點來說,萬法既是依因待緣而存,「緣起」而生,此即函著無自性,無自性就函著「性空」,因此,「緣起性空」是個分析命題(analytical proposition):從「緣起」之概念必然地分析出或邏輯地蘊含著(logically entail)「性空」之意:從「緣起」分析出「性空」,是恒真的(tautological)。其實,進一步可說,「緣起」就是「性空」,二者意思相同,故此「緣起」與「性空」也就是自同的命題 (identical proposition)。

12 二、佛家之「空」義 「緣起性空」是佛家之理法,是為共法。這是個普遍法則,在原始佛教之《雜阿含經》名之為「因緣法」。「緣起」亦即「緣生」,所以「緣起法」又可名之為「緣生法」。 將「緣起性空」或「因緣法」之法則簡化,化之為一專有名詞、獨特概念,可名之為「空」(Sunya 或 Sunyata),此亦是空宗得名之來源,其思想主要在於顯明「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中論》):由各種條件及原因合成而產生之事物就是空。「空」之內容就是「緣起」,「緣起」就是「空」。

13 在此,顯明「空」與「緣起性空」或「因緣法」是分不開的,便可厘清日常誤解佛家之「空」義。平常人一聽到佛家之說「四大皆空」或「諸法皆空」,便以為是一切都沒有,什麼都無。此是將「空」只解成是「沒有」、「無」之意,此乃是誤解。 佛家之「空」義,即是依因待緣,指明萬法沒有獨立自存不變之自性,萬事萬物是「有」:有其存在、有其現象、有其形相,故此並非「無」;只不過萬法之有並非有本體、非有自性、非有獨立自存不變的存在,故此亦「非有」。一言以蔽之,「空」是個「非有非無」的對偶否定概念,以明萬法無體有相:沒有本體,但有形相。故此不能將「空」看成是常識中什麼都沒有的意思,而要將之看成是佛家中之專有名詞,有其獨特及固定之意義。

14

15

16 (一)「空」在存有論上的用法 由「緣起性空」之法則轉現為一獨特的概念「空」:顯明事物之存在狀態是不能自存的,需其他條件與原因結合,才能產生其存在;亦指出此「空」的狀態是動態的(dynamic),而非靜止的(static),因為事物之存在都是在時間流變之中,在空間的某點之上,與其他存在事物發生關連而產生其存在。 從存有論方面來看,「空」是用來消解存有之體,以明萬法沒有本體。從後設的觀點來看,將本體排遣之後,其最終的目的亦是為了要說明諸法(各事物)之存在性格、存在狀態。

17 所以,在說明存在之意義上,「空」仍是存有論的概念,目的是交代各事物的存在方式,其最終之目的是想展示最高的存在,只不過這個最高的存在並非語言文字的對象,因為佛家視存在之實相是如其所如,只有一絕對相,它是一寂滅相,亦即是無相的境界,故此「空」不是個對象語言(object language),也不是個實體字(substantial word)。從而顯示「實相一相,一相無相」,「寂滅之相」乃「空」之歸向。換言之,這是從「空」來解釋「有」,以「空」來解釋諸法存在的最終性格,這就是「空」在存有論上的用法。

18 (二)「空」在方法論上的用法 基於「緣起性空」的前提,「空」之概念亦可用於掃蕩執著實有、執著自性、執著本體。尤其是用於勾消部派之多元實在論的執著,因為部派從分析經驗世界、現象世界,將世界之存在歸結為「五位七十五法」,視之最後之實在,此便違反了佛家「緣起性空」之法則。既有所執,便需破此執。空宗之《中論》,《維摩詰經》及《般若經》等便是消解著之最佳代表。

19 除了以「空」之概念破斥「實有」之外,亦可運用「空」來針對眾生以為世俗之有是為「實有」或「常有」,故此要使之「非有」來破眾生執「有」;但是,破斥了「有」,為恐防眾生以為什麼都無,於是乎進而使用「空」來掃蕩眾生之執「無」,故此亦要說「非無」。合起來便是既破「執有」、亦破「執無」,反過來便是要建立「非有非無」之「空」義,由此而顯出「空」是個經過對偶否定後而翻上一層之後設語言(meta-language),它既不落於「有」、亦不偏於「無」,故此而不偏於「有」,亦不偏於「無」,綜合來說,便是不落二邊,不偏一邊。

20 所以,從消解的作用而言,「空」之使用可以是一消解執著的方法論概念(methodological concept),使眾生不偏執於一邊。故此,空宗之經典《中論》在正式推出「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之後,便馬上指出「空」亦是個「中道」之概念。此便顯出「空」是個超越的概念,不是個落入對偶的(dualistic)、相對的(relative)層次,而是用來消解相對、化掉對偶性(duality):例如生滅、來去、一異、常斷等。《中論》之「八不」便是基於此方法論而建立的。

21 (三)諸法畢竟空 從「存有論上的用法」及「方法論上的用法」極盡開展「空」義,於是便能成就多種之「空」,龍樹(西元150~250年)在《大智度論》之中,便建立了「十八空」之多。當然,「十八」之數並非邏輯地窮盡了所有「空」義,「十八空」只是重重複複,來來去去,分為四層來論證「緣起性空」之通義。

22 依牟宗三先生之分判,「十八空」可分為四類:
第一類:包括「內空」、「外空」、「內外空」、「有為空」、「散空」、「性空」、「自相空」、「諸法空」、「不可得空」、「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共十二空。 第二類:包括「第一義空」及「無為空」,共二空。 第三類:包括「大空」及「無始空」,共二空。 第四類:包括「空空」及「畢竟空」,共二空。

23 第一類空其實是就於實層,以「緣起」之觀念來顯明「性空」之通義,只不過將此「緣起性空」之通義運用於討論個別不同的題目:「內」、「外」、「有為」、「散」、「自相」、「諸法」、「不可得」、「無法」、「有法」等等,以顯明一切法皆空。這是屬於第一層序的討論。 第二類空則是就於實相層來討論,「第一義」與「無為」同是諸法之實相,此二空是恐防眾生對實相起念而生起執著,故此而言「第一義空」及「無為空」,由此而將執著之可能性掃蕩。這是屬於第二層序的討論。

24 第三類空是就時間空間之虛層來討論,「大空」是破空間之實有,「無始空」則是破時間之實有。時間與空間均屬於「不相應行法」:非有對象與之相應的概念,所以是分位假法。若用現代語言名之,此乃「形式的有」,與數學、邏輯之有同屬虛層,故此第三類是屬於虛層的討論。

25 第四類空則是說盡一切空之後,再概括以上三層空而再空之,免使眾生執著一個頑空,因為空只是個抒意字,而非實字、對象語言,如果把這「空」字亦意念化而為實有,由此而執著此空,便成大患,這一層是最深層的,是最不自覺而會犯上執著,故此必須予以破斥,所以最後必須推出「空空」:第一個「空」 字是動詞,第二個是名詞,意思即是要把「空」也空掉、化掉、如此才能一無所執,全無所依,遍無所住,諸法方能如其所如地如如朗現,由是一切法清淨無執,是名「畢竟空」也。這是於消化層之最終討論。

26 (四)空、般若、對偶否定法 「空」是從境之分析,以顯萬法非有非無之存在之實相。「般若」則是主體之無分別智慧,用以體證、契合無分別之空如實相,「空」是「般若」智觀之具體內容。「對偶否定法」則是建基於「空」之前提,配合「般若」之空智,即是結合客體之境與主體之智而成佛家之方法論,用以兩端排遣眾生之執著。

27 總結而言之,「空」是客體之境,「般若」是主體之智慧,「對偶否定法」是方法論。三者雖然在存有論上及方法論上都有消解執著、不落二邊之共同特點,可是卻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三者是從不同的角度出發,往前推論,在推展的過程中化遣執著,破斥有本體、有自性,最終都可到達無分別之實相。 弄清楚此三者之相同與不同,才不致被佛家看似差不多的名相攪得頭昏腦脹。雖則佛家系統有所不同,派別亦有多家,但以上對「空」、「般若」、「對偶否定法」之概念釐清,是了解佛家各種學說的一基本常識,亦是基礎之起點。

28 三、緣起法之運用 十二因緣 「緣起性空」此普遍法則運用於分析眾生之存在狀態,便有「緣起法」之概念之提出,從眾生之存在狀態:「老、病、死、憂、悲、惱、苦」起而觀之,於是乎有「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之十二因緣之系列,來解釋生命之輪迴流轉,由此而顯明「眾生空」:眾生之存在也是依因待緣而有其存在。

29 「十二因緣」代表眾生存在之十二個不同的階段。這是眾生輪迴流轉的歷程,每個前一階段都是產生後一階段的因(緣)。當前一個階段完成之後,後一個階段便立即隨之而起。這十二階段顯示了眾生之過去、現在及未來三世的因果關係。我們可用以下圖表說明: 生命的順觀圖

30

31

32 生命的逆觀 從「十二因緣」,由無明而有行開始「隨順緣起」而順觀之,可獲二重因果關係。第一重是以「無明、行」為過去世之二因,而以「識、名色、六入處、觸、受」五者為現在世之五果;第二重是以「愛、取、有」為現在世之三因,再以「生、老死」為未來世之二果。此乃生命之順觀。 隨順緣起而作生命的順觀,於是乎觀出從「過去世二因」而有「現在世五果」,從「現在世三因」而有「未來世二果」。總結來說,眾生之有「生」及「老死」之果,依「十二因緣」之分析,倒果求因,反溯其源,乃是由「無明」之因造成輪迴流轉。

33 由此當下頓悟,若要頓然扭轉生命的方向,不受無明之主宰,眾生必須面對「無明」而治之,通過實踐修行(八正道),把輪迴流轉之源頭(「無明」)滅掉,此即成生命的逆觀,由「無明」之滅,逆觀而還,滅「行」而滅「識」,滅「識」而滅「名色」……以至滅「生」及「老死」之苦果。此還滅解脫之逆觀功夫之得以成立,完全建基於「緣生法」之前提:前者為後者之因,後者為前者之果,有了此因果關係之確立,才能說滅其因而滅輪迴流轉之苦果。

34 十二因緣非戲論 通過「十二因緣」之開展,便能發現佛家之旨趣在於具體的、現實人生之解脫實踐問題,而並非在於知識性之論說之證立。 從「無明」而有「行」,「行」而有「識」,這是一重。這重顯明前生之愚昧無知(「無明」)引致有錯誤的決定和行為(「行」),因此而構成下一階段之生命主體(「識」)。這一重開始分析生命之存在,是從眾生之愚昧無知作起點,以解釋下一世之生命。這完全是人生論的說法。

35

36

37 從「識」而有「名色」,「名色」而有「六處」,「六處」而有「觸」,「觸」而有「受」,這又是另一重。這一重有獨特的意義,上一重從「無明」而至有「識」,很清楚是討論生命之存在,是屬於人生論的具體分析;但是,從「識」而至有「受」這一重,人生論的意義不太顯,反而是知識論的意義較濃。這是第二重。 從生命主體存在(「識」)之後而說有肉身(「色」)及對象世界(「名」);有了肉身及對象世界(「名色」)之後,便說有六處收攝六境之通路(「六處」);有了六處之生理官能之後,進而便有主體與客體、根與境之接觸相交(「觸」),進而便會產生感受與反應(「受」)。

38 從生命主體之存在,對之進行結構分析,顯示主體有肉身與心理活動,進而顯明主體由六根構作而成,於是能夠透過主體之官能收攝六種外境,展示出主體客體相交接的對應關係,由此而產生感性、感受之能力。由第二重之分析再進,並不是必然地推論出人生論,趨此方向再進,其實也可開展一套知識論出來,顯示出構成知識之所需條件:既要有客體(「六境」),亦要有主體(「六處」),二者相應相接觸(「觸」),於是而有感性素材之獲得,對之而有感受(「受」)。若由此進而以知性(understanding)之能力來整理此些感性素材之獲得(「受」),配以先驗範疇之規限與安排,便可解釋概念之形成,成就知識世界,這路向之發展,類似康德知識論之起點。換言之,由「識」而有「名色」、「六入」及「觸」,以至有「受」之因果分析,是有可能開展一套知識論,而非人生論。

39 但是,佛陀的旨趣並非要成就一套知識論,他是要面對人生之苦,解決眾生之「生老病死」之論迴流轉之問題。故此,由「受」再進,佛陀進而推出「愛」,而非推出概念或知識之建立過程,「愛」是對「受」之貪戀,佛陀繼「受」之後並非再站在一純粹理性之分析,不再描述主客相交後之客觀關係,而是賦予「受」一價值判斷(value judgement),顯示眾生由此而生貪戀(「愛」),進而有獵取之行為活動(「取」)之產生,引致產生業報之存在(「有」),由此而有「生」及「老死」。

40 故此,由「受」而有「愛」、「取」、「有」、「生」、「老死」,可視為第三重。這一重的關鍵性在於由「受」而有「愛」,此是經過第二重之主客分析之後,較重知識論的意義後,重新突破,回歸人生論之討論。當然,佛陀證立十二因緣是採取倒果求因之反溯的方式,從現實上之「生」及「老死」反省,逐步回溯人生的因果關係,此當然不會走錯了路,不會越走越遠而成為「戲論」:遊戲的論說。 現以下圖歸結如下: 第一重 第二重 第三重 無明 行 識 名色 六入 觸 受 愛 取 有 生 老死 人生論 知識論 人生論

41

42 總結而言之,「十二因緣」以人生論開端(第一重),亦以人生論終結(第三重),其中經過知識論(第二重)之開展,得以完成十二因緣之系列。
因緣與姻緣 「緣起」觀念運用於分析眾生之生命方向,於是而有「十二因緣」。若將「緣起」之概念用於解說終身大事、男女婚姻之上,由此可構成「姻緣」之觀念。

43

44

45 「姻緣」是指男女結合之原因與條件。本來「緣起」是指因緣生起各事物之存在,若將各種因緣(原因與條件)專注於分析男女之婚姻問題,這便特定地形成「姻緣」之觀念。
由於婚姻是男女之終生大事,女方託付終身,男方承託終身,故此「姻緣」便成另一特出的觀念。由「匹配婚姻之因緣」之觀念約化,一轉而有「緣分」之觀念之提出。所謂「緣分」,是指男女雙方能否有相配的原因與條件,使其雙雙有結合之名分,亦即是否「有緣」亦「有分」。故此,有「緣分」與否,很多時成為未婚男女朝思暮想的問題,若不明白由「姻緣」所衍生出來之「緣分」之本義,便很容易視之為神祕的、甚至是深不可測的、形而上學的東西,甚至是命定論,以為男女匹配早由月老安排好了而不能違反。

46 其實,「緣分」是指男女雙方在某一時間及空間之內,由不同的條件與原因之聚合,加上男女各自判斷及決定,將目標同時指向對方,作出認同,便可結合;反過來說,緣散則分。
在此,我想補充一句,深厚的中國文化產生了井井有條的倫理秩序、社會結構,融入了印度傳來之「緣起」觀念,結合了對婚姻之重視,由此兩系文化相激相盪,結果產生了「姻緣」、「緣分」此些獨特的觀念,直至今時今日,仍活生生存於中國的觀念與生活之中。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語言文化畢竟空 將「緣起」之觀念運用於展示生命方向,由此而構成「十二因緣」;把「緣起」之用法專注於分析終身大事,故此而成就「姻緣」之概念。 其實,佛家證立「緣起」之觀念,並非要成就一套空談之理論、抽象的知識,故此將徹入人生之具體問題之上:既要言生命方向之輪迴流轉與還滅解脫,亦說明男女間之終身大事。所以,問題迫進一步,佛家便需正面面對語言文字、名言概念的問題。儘管佛家的旨趣並非要成就一套套的理論學說,可是,為了講明佛家之理、「緣起」之道,佛家依然不能脫離使用言語概念。

57 所以龍樹之《中論》說完了「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之後,馬上指出此「亦為是假名」,既明白語言文字只不過是「假名」,由眾生設施出來,構作而成,眾生便可假借之來說法,由此進一步推論,便可說「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 一言以蔽之,佛家深明自己使用語言文字、名言概念來說明諸法之真實情況(即「實相」),只不過是一方侯之作法,故此規定語言文字只是一些「假名」而已。

58 佛家既然確立諸法緣起、空無自性,而語言文字、名言概念亦是「法」(事物)之一種,所以「言說」亦只是一些「假名」,而非有實在自性之名,此即是《注維摩詰經》中所言「以諸法化幻,言說亦然故」:言說亦如其他事物一樣,如幻如化,沒有實體之自性,由此亦可以說「名下無實」:名言概念是不真實的,只是人為地構作出來,假借來表達實相,而言說自身卻非有本、有體、有自性。「假名」並不等如「實相」。

59 佛家之實相是一相,一相是無相,無相即是寂滅相、無分別之相;而語言文字卻是有分別的,語言文化的性格是二分性的(dualistic),沒有此二分性的性格,名言概念不能建立,不能用來分別世間各法,不可建立知識。但佛家實相的世界卻非知識的對象,卻非言說指涉的對象世界,它是需要通過實踐而體證的,語言文字只能作橋樑的作用,幫助眾生起信修行,而語言文字自身卻非實相的代表、真理的化身,眾生最後必須捨脫言說之束縛,直接與存在之法理契合,以無分別之般若智慧來體證、契合無分別之實相世界,才不致被言說縛死、不致永遠只迷失於言說之橋樑中。

60 佛家深明語言文字、名言概念只是橋樑作用、工具角色,而非目的,故此,在著名的《維摩詰經》之中,諸菩薩各抒如何入不二法門之見時,最後來說,維摩居士便以「默然無言」來回答、來顯示不二法門、實相世界是不能用二分的言說來說明的,正好顯明「言之不實」,否則,「豈可默哉」?

61 將「緣起」之觀法應用於「語言文字、名言概念」,顯示「假名」亦是「性空」之觀念,貫通日後佛學之發展。突破對偶否定法橫向發展的中國法師吉藏(西元 年),其所創之「四重二諦」之最高層次,最後便是以「言忘慮絕」作為最終實的真諦,把一切言說思慮化掉而進入一寂滅之實相世界。而著名的中國禪宗,更是標榜「不立文字」,目的在於不倚傍語言文字、名言概念,由此而直指明心見性,以心傳心,直接用心、用智來契合實相,而不著重透過文字、倚靠媒介。 全文完


Download ppt "佛家哲學的前提 文字取材: 陳沛然."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