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 職場平權宣導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105年.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 職場平權宣導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105年."—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 職場平權宣導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105年

2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 職場平權宣導 勞動基準法-修法重點 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重點 勞工請假規則 Q&A

3 勞動基準法-修法重點 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重點如下: 勞動基準法第30條「工時」規定
修正第1項「法定正常工時由現行雙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 84小時,縮短為每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 修正第5項「雇主需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原應保存1年延 長為保存5年」。 新增第6項「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 雇主不得拒絕」。 明定第7項「雇主不得以本法正常工作時間之縮減,作為 減少勞工工資之事由」。 新增第8項「雇主得視勞工照顧家庭成員需要,允許勞工 於不變更每日正常工作時數下,在1小時範圍內,彈性調 整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

4 勞動基準法-修法重點 增訂勞動基準法第9-1條,雇主不得隨意與勞工為 離職後競業禁止之約定。除非有下列情形: (一) 雇主有應受保護之正當營業利益。 (二) 勞工擔任之職位或職務,能接觸或使用雇主 之營業秘密。 (三) 競業禁止之期間、區域、職業活動之範圍及 就業對象,未逾合理範疇。 (四) 雇主對勞工因不從事競業行為所受損失有合 理補償。

5 勞動基準法-修法重點 增訂勞動基準法第10-1條,雇主調動勞工工作, 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 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 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 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 變更。 (三) 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四) 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 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6 勞動基準法-修法重點 增訂勞動基準法第15-1條,雇主不得隨意與勞工為 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除非有下列情形: (一) 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該項培 訓費用者。 (二) 雇主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提供 其合理補償者。

7 勞動基準法-修法重點 刪除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原第14條「童工之基本 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百分之七十」規定,童工 之工資與一般勞工工資都不得低於法定之基本工 資。

8 勞動基準法-修法重點 勞動基準法第56條: 雇主應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 備金專戶餘額,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 成就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退休 條件之勞工,依前條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雇主 應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並送事業 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

9 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重點 九、復職:指回復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之原 有工作。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條:
一、受僱者: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薪資者。 二、求職者:指向雇主應徵工作之人。 三、雇主:指僱用受僱者之人、公私立機構或機關。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 之人或代表雇主處 理有關受僱者事務之人,視同雇主。要派單位使用 派遣勞工時,視為第八條、第九條、第 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及第三十六條規定之雇主。 四、實習生:指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修習校外實習課程 之學生。 五、要派單位:指依據要派契約,實際指揮監督管理派遣勞工從事工作者 。 六、派遣勞工:指受派遣事業單位僱用,並向要派單位提供勞務者。 七、派遣事業單位:指從事勞動派遣業務之事業單位。 八、薪資:指受僱者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薪資、薪金及按計時、計 日、計月、計件以 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 義之經常性給與。 九、復職:指回復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之原 有工作。

10 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重點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 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 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11 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重點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 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 滿三個月流產者, 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 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 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 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 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12 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重點 施行細則: 本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之五日陪產假,受 僱者應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十五 日期間內,擇其中之五日請假。 刪除《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14 條中,女性受僱者請生理假,雇主可要求提 出文件證明的部分。

13 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重點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 僱用受僱者二百五十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下列設 施、措施: 一、哺(集)乳室。 二、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 主管機關對於雇 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 施,應給予經費補助。 三、有關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措施之設置標 準及經費補助辦法,由中央 主管機關會商有 關機關定之。

14 其他法令 勞工請假規則 婚假八日:可自結婚之日前 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

15

16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環安組勞工行政科 電話:03-5773311分機2310~2316
簡報完畢,敬請指教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環安組勞工行政科 電話: 分機2310~2316


Download ppt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 職場平權宣導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105年."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