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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by液覆 姚 Modified 7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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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特教 關佩偉 kuanpeiwei@yahoo.com.tw
早期療育的照護流程 學前特教 關佩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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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早期療育 早期療育是-發展障礙嬰幼兒的預防性訓練療育。因為開始於嬰幼兒的出生階段,所以稱之為「早期療育」,它是以家庭為中心的療育模式,由家長決定恰當的處理方式 療育是治療教育的總稱,心智障礙者的療育包括:養育、治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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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療育的重要性 對於佔有人口百分之二的心智障礙者家長而言,最痛之處莫過於自己老時無力照顧這些永遠長不大的孩子時,這些孩子該怎麼辦?我們希望家有心智障礙者的父母能藉由國內制度的建立,及早發現孩子的問題,並及早進行療育及訓練,減輕其殘障程度,並能在成年後儘量訓練獨立自主、立足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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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療育的對象 發展遲緩兒童: 發展遲緩兒童可能有以下情況:如兒童在運動發展、肌肉張力、動作平衡、感官知覺、語言溝通、認知、生活自理、社會適應性、心理、情緒發展方面有全面或部分的成熟速度延緩、順序異常或特殊的人格發展異常;經診斷其生理或心智狀況有極大可能會導致發展障礙;若未接受早期療育,可能會導致相當的發展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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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障礙幼兒: 如唐氏症、新陳代謝異常、腦性麻痺、脊柱裂、進行性肌肉萎縮症、自閉症等。一出生就確定之先天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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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狀況危險群幼兒: 如早產、週產期窒息、新生兒呼吸窘迫症候群、黃疸、癲癇、視聽覺異常、持續性餵食困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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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危險群幼兒: 如貧窮、營養不足、受虐待、未成年父母、嚴重家庭問題、外籍父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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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發展遲緩的可能原因 生產前 因素:遺傳、染色體基因異常、 生產過程因素:早產、缺氧、顱內出血、高黃疸、
生產前 因素:遺傳、染色體基因異常、 生產過程因素:早產、缺氧、顱內出血、高黃疸、 生產後 因素:腦部疾病、生理疾病、意外傷害、環境教養、家庭狀況、文化因素、個人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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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療育的服務模式 早期療育服務: 從發展遲緩者的需求立場來看,早期療育服務至少包括以下六個步驟中所提供的各項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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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現 早期療育的契機在於及早發現及早介入,因此,如何及早發現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在發展遲緩兒童發現方面,有賴幾項工作的提供: (一)產前的預防服務 (二)新生兒的篩檢與追蹤 (三)嬰幼兒的健康檢查與發展追蹤 (四)家長親職教育的提供 (五)公衛教育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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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報 在早期療育服務提供的範疇中有一項服務便是各縣市成立通報轉介中心,並透過通報轉介中心的服務,讓各縣市對早期療育有需求的服務量可以被統計出來,並讓家長有機會及時瞭解需要接觸或尋求協助的單位,以對於發展遲緩孩子未來的服務規劃有更清楚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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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 介 在個案發現有發展遲緩的現象需要協助之後,除了通報之外,更重要的是轉介到適當的服務單位,使個案能夠儘快的得到包括醫療、教育訓練等等的協助,以便能夠儘早趕上發展里程碑,或是拉近遲緩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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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估 透過評估工作除了可以瞭解孩子的發展現況之外,亦可瞭解未來療育訓練的方向與重點。因此為求周延,評估工作的進行應該運用專業合作的方式,依據個別孩子的需要與能力加以安排並進行。簡單的來看,評估的重點包括神經生理方面、心理方面、智能方面、動作方面、語言溝通方面、學習方面、社會適應性、家庭功能方面等等的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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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 育 服 務 醫療復健的提供-包括一般或特殊醫療、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聽語治療、行為治療等等醫療服務。
教育服務的提供-包括認知訓練、動作、溝通表達、社會能力、遊戲、親職教育等等服務。 家庭服務提供-包括經濟支持、交通服務、臨時托育服務、家庭功能重建、社會支持網絡建構等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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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 蹤 與 結 案) 個案管理中心與療育服務提供單位及通報轉介中心維持常態性的連繫,例如:定期透過電話及家庭訪視、講座、團體、親職圖書室等方式,增強家庭面對發展遲緩兒童成長上所面臨的各項問題的解決能。 並定期追蹤療育服務提供情形及家庭使用資源情形,同時瞭解發展遲緩兒童與其家庭需求的改變,若需求已經改變則需要重新修正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並依據修正計畫持續提供給家庭必要之協助。服務至上小學後,並進行結案後的追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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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衛生單位) 小兒神經科、小兒精神科、兒童心智科、兒童暨青少年身心科、復健科、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家庭醫學科、健兒門診,詢問怎樣才能確定知道孩子是不是有發展遲緩的現象,及提供醫療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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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諮詢單位) 各大專院校-特教系所、早期療育系所之特殊教育中心及設有學前特殊教育班、資源班、巡輔班的公立幼兒園;學前社會福利機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設立之兒童發展中心) 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設置之特教資源中心-學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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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單位) 各地家長協會,直轄市、縣(市)、社會局兒童福利主管單位、兒童發展中心詢問目前發遲緩兒童可以得到什麼服務以及在哪裡可以得到服務等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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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務 模 式 從安置的場所角度看,台灣常見的早期療育服務模式,大概可分為時段性教學服務、在宅療育服務、學前特教班、早期療育/特教機構及融合式幼托機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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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宅 服 務 一般而言在宅服務的對象包括: 0~3歲發展遲緩幼兒家庭。 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家庭。 偏遠地區不易就機構者。
體弱多病外出容易感染疾病之身心障礙嬰幼兒。 家庭特殊狀況(如母親生病或懷孕),父母無法帶障礙兒童到機構接受服務者。 主要照顧者因隔代教養、外籍配偶、單親、或其他家庭因素,而影響遲緩兒的療育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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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段 服 務 0-6歲未入國小前之發展障礙及發展遲緩之幼兒 療育並無設限,可依家長及孩子的需求自行安排課程,但療育補助款雖各縣市稍有不同,基本上大多每月以3000元為上限(含交通補助) 提供一對一或一對多、多對多的專業治療服務,這些治療服務包括語言治療、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行為治療、遊戲治療、音樂治療、認知訓練及感覺統合訓練。 在醫療院所、早療通報中心、早療個管中心、早療機構、學校、私人工作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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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托(學前特教班、特殊學校學前特教班、機構)
學前特教班、特殊學校學前班收托三至六歲領有發展遲緩證明或殘障手冊的中、重度幼兒。但學前特教班招收之幼兒必須設籍該縣市,並經評估後認為適合安置於學前特教班者。在機構部分大多收托三歲以上領有殘障手冊的重度幼兒,也有機構接受由初生到六歲的幼兒(入國小前)。這些機構大多由宗教團體、特殊兒童家長或民間慈善團體、基金會設立經營,名稱互為有異。但是大部分以『發展中心』、『教養院』、『啟智學園』或『啟能中心』來命名。 全日制、半日制 、時段制、住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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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幼兒園 學前融合教育的類型 ◎ 實施的困難 一般幼兒園老師的態度及專業素養 全天式融合 大部分時間融合 小部分時間融合 嘗試性融合
園所長方面 一般幼兒園老師的態度及專業素養 一般家長方面 專業團隊介入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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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迴輔導團、學前巡迴輔導教師 1.各縣市內收托發展障礙及發展遲緩幼童之幼托園所 2.幼托園所中幼兒、老師、家長 ◎ 服務內容
1.專家指導與諮詢 2.巡輔人員進班觀察-個案研討 3.巡輔人員示範教學 4.專題式個案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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